建设方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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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建设方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建设方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方工程项目部管理,提高工程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方下属各级工程项目部,包括项目部领导、部门管理人员和各类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相关规定,遵守工程建设伦理,维护企业声誉,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工程项目部设立项目部领导班子,由项目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项目部总经理是项目部的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项目部的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副总经理分工明确,协助总经理处理具体事务。

第八条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技术工作,保障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质量负责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条安全负责人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相应的部门,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项目部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项目部的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工程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十三条项目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具体事务,负责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设计、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设计方案,监督设计实施。

第十五条质量负责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安全负责人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七条项目部其他部门负责具体工作任务,配合项目部各项工作的实施。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八条项目部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和工作时间。

第十九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档案,记录工程项目的各项资料和工作进展情况,便于查阅和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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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管理及文明施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的解释权为公司综合办公室。

第二章公司各部门职责第一条法务工作部建立依法办公流程和风险管控措施。

依法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财务审计部建立内审管控机制,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实施管理与监督。

组织对已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内部审核。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公司工程项目部根据区城建计划的部署,制定公司年度工程建设实施计划。

在公司的领导下,全面管理、监督各承建单位工作,对各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技术、进度、资料、材料及成本等方面进行指导与督促,并定期进行各项专项检查评比、考核。

第四条其他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工程建设项目任务,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承建单位职责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编制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技术文件,组织招投标工作,同时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一条在公司的领导下,科学组织项目的实施。

沟通协调涉及项目建设各相关部门。

第二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按月向公司工程项目部上报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计划及需要协调的问题。

第四条设计管理1 、负责项目全过程设计管理,提供前期报建过程中技术支持。

2 、组织编制设计任务书,指导设计院完成施工图设计。

3 、组织设计院参加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4 、负责组织设计院参加重大施工方案的审定,协调设计院处理现场技术问题。

5 、组织设计院参加重要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市政报建管理1 、负责接通施工水电。

2 、负责红线内杆线和管线迁移。

3 、负责申报工程质、安监并取得市政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4 、组织市政工程相关验收。

第六条进度控制1 、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的总体要求,编制制定工程建设总进度控制计划和年度进度控制计划,并上报公司工程项目部。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重庆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规范管理人员工作行为,提升项目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结合项目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奖勤罚懒原则,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组织机构为确保考核工作的有效实施,项目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副经理/执行经理成员:项目书记、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考核日常组织工作由项目书记或项目副经理组织实施。

二、考核时间和程序(一)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的20—25日之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须在当月底前完成。

(二)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须在组长主持下进行(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由副组长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定量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流程:管理人员自我总结并自评分→考核组成员根据收集的相关数据,进行有效评价(提建议或意见)→考核组成员综合打分。

(四)考核分部门组织实施:施工部门管理人员为一组,质量、安全、材料、行政、设备管理人员为一组,技术、测量、预算人员为一组。

(五)项目副经理、书记、施工负责、技术负责等由项目经理实施考核。

项目经理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随机考核,并确定月度考核分值。

三、评分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

根据分值划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等,根据等次确定月度考核工资发放等奖罚.优秀:90分以上,增加基本考核工资的20%;项目管理制度汇编良好:80分以上,增加基本考核工资的10%;合格:70分以上,按基本考核工资发放;不合格:70分以下,不发放当月考核工资,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的,退回公司工程管理部或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与奖罚(一)月度考核结果与每位管理人员月度考核工资挂钩,并将之作为个人年度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依据;(二)在月度综合考评当中出现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公司的年度个人评优;在月度综合考评当中获得优秀考核次数较多的,可优先获得项目推荐公司的个人评优。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为宗旨,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执行。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发挥各级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工程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流程,确保工程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果性。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强化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实现工程管理的协同效应。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主动了解和接受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创新。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本制度,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保持其科学性和时效性。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所处行业和市场需求,确定项目的建设需求、规划方案、投资预算及时间计划,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相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的要求,成立项目管理团队,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相关合同,确保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效益等方面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竣工验收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批完成验收手续。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档工作,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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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优质、高效地实现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成本等各项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目标: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四无”、“三控制”。

(1)实现“四无”:即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行车和特大交通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2) “三控制”:员工因工死亡率控制在 0,重伤率控制在 0,负伤频率控制在0.5%以下。

2、建立详细的安全保证体系(附表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调“管生产必须安全”的生产原则,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安排、检查、落实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兼顾和保证安全工作,把安全贯通于施工全过程。

各生产单位成立第一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领导小组,以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为骨干,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层层交底制度,项目部组织劳务队进行交底,劳务队对班组人员进行交底,各层交底必须有交底内容、签字等书面记录,各负责人对交底内容负责。

项目部组织劳务队所有参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4、项目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由专职安全员作好记录并向劳务队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劳务队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5、劳务队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项目部的监督、指导,搞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得野蛮施工。

若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彻底,项目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清退劳务队,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6、安全施工禁止事项(1)严禁酒后作业。

(2)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将电线绑在树枝、脚手架、管道设备或者门窗等其他物体上。

(3)严禁在易燃区域生火,私自用火。

(4)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作业。

(5)严禁在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作业。

(6)严禁未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7)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8)严禁不听劝阻,强行施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六)----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承担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装修装饰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过程控制、全面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督,严格质量考核。

二、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总公司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各分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分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工程项目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策划、控制、监督和验收。

第八条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部和质量管理小组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质量策划与控制第九条工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质量策划,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标准和措施。

第十条工程项目在设计阶段,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文件,确保设计质量。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在验收阶段,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四、质量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巡查、检查和验收。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部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质量管理小组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的质量考核应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等。

五、质量改进与创新第十七条质量管理委员会应鼓励工程质量改进与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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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的所有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和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及实施方案,并落实到相关单位及人员。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评价制度,对施工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确保施工项目在安全生产法定标准内进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明确各工作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目标和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实施。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相关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保存,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归档。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工程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重难点和控制措施,并将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与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及协作机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进行更新和修缮。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品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符合相关规定,防范危险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与相关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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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效施工、优质落成”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机构第四条建立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

第五条设立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第六条项目委托方应设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负责工程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监督。

第三章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过环境评估和规划审批后方可立项实施。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由专业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并获得相应设计标准的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九条工程施工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四章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第十条工程建设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得违法违规建设。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必须实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必须履行好其监管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必须进行质量监督、安全检测和成本核算,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经济合理性。

第五章工程建设管理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对于优质、安全、环保的工程建设项目,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违法违规、低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七章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制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有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责任,如有质量问题,应负相应责任。

第八章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第十六条建立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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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旅投黄梅禅宗文化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治理制度汇编(试行)二O一五年七月1 / 180指挥部治理架构目录前言 (1)合同治理方法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合同签订 (2)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3)第四章合同履行 (4)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5)第六章纠纷处理 (6)第七章合同档案治理 (8)第八章附则 (9)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治理方法 (10)第一章总则 (10)第二章设计治理规程 (11)第三章设计质量操纵 (12)第四章设计变更操纵 (14)第五章附则 (14)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治理方法 (16)第一章总则 (16)第二章施工过程咨询 (16)第三章招投标过程咨询 (17)第四章合同签订咨询 (17)第五章隐蔽工程验收 (18)第六章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咨询 (18)第七章暂定价材料定价 (19)第八章暂定金确认 (19)第九章计量支付审核 (20)第十章工程索赔审核 (20)第十一章竣工结算审核 (20)第十二章附则 (21)工程质量治理实施细则 (21)第一章总则 (21)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23)第三章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4)第四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5)第五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6)第六章施工质量治理 (28)第七章材料和设备质量治理 (29)第八章工艺及外观质量治理 (30)第九章施工质量检查与工程验收 (30)第十章工程质量事故 (32)第十一章附则 (33)工程进度治理实施细则 (34)第一章总则 (34)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进度治理职责 (35)第三章设计单位进度治理职责 (36)第四章监理单位进度治理职责 (37)第五章施工单位进度治理职责 (37)第六章工程进度治理 (39)第七章附则 (40)工程安全治理实施细则 (42)第一章总则 (42)第二章方针、目标和安全承诺 (43)第三章安全生产机构和职责 (43)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 (47)第五章应急响应 (49)第六章监督检查 (49)第七章事故调查和处理 (50)第八章附则 (51)工程计量支付实施细则 (52)第一章总则 (52)第二章工程(施工、采购)付款支付程序 (52)第三章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付款支付程序..53 第四章工程款支付审查 (54)第五章附则 (57)工程变更治理实施细则 (63)第一章总则 (63)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内容和分类 (64)第三章工程变更的提出 (64)第四章工程变更程序 (65)第五章工程变更的审查 (66)第六章工程变更的实施 (68)第七章工程变更中参建各方的职责 (69)第八章附则 (69)工程签证治理方法 (70)第一章总则 (70)第二章工程签证的适用范围 (71)第三章办理工程签证的程序 (71)第四章工程签证的确认 (72)第五章附则 (74)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79)第一章总则 (79)第二章参建单位验收治理要紧职责 (82)第三章分部工程验收 (84)第四章单位工程验收 (87)第五章专项验收 (90)第六章竣工验收 (90)第七章附则 (94)工程招标治理实施细则 (95)第一章总则 (95)第二章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95)第三章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97)第四章招标程序 (97)第五章招标投标监督治理 (99)第六章附则 (101)工程档案治理实施细则 (102)第一章总则 (102)第二章工程档案治理制度 (102)第三章工程文件收发及治理规定 (104)第四章附则 (106)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工作治理规定要点 (106)第一章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107)第二章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108)第三章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108 第四章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10)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要紧内容 (110)第五章依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11)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11)第六章《工程会议制度》要点 (111)第七章《旁站与巡视监理治理制度》要点 (111)第八章《监理工作预操纵度》要点 (112)第九章《经济技术签证治理制度》要点 (112)第十章《工程验收治理制度》要点 (113)第十一章《安全监理治理制度》要点 (114)第十二章《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 (114)第十三章《工作总结制度》要点 (115)第十四章《项目监理机构后勤治理制度》要点 (115)第十五章监理规划、细则编写制度 (116)第十六章旁站与巡视监理治理制度 (117)第一节施工旁站监理规定 (117)第二节日常巡视检查监理规定 (121)第十七章工程项目监理工作预控要点 (123)第十八章经济技术签证治理制度 (128)第十九章统一用表常用签字语言 (129)第二十章工程验收治理制度 (131)第二十一章安全监理治理制度 (136)第四章附则 (140)第一章工程治理部职责 (140)第二章工程治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41)第三章设计工程师岗位职责 (143)第四章土建工程师岗位职责 (143)第六章工程档案治理员岗位职责 (147)第七章报建员岗位职责 (149)第八章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目标 (150)第一章车辆治理 (151)第二章用餐治理 (152)第三章工程章治理 (152)第四章物料治理 (153)第五章费用报销 (154)第六章办公室值日及值班 (154)第七章工程例会制度 (155)第八章资料治理 (156)第九章表单使用 (157)前言为规范和加强黄梅禅宗文化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治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按《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治理手册》要求,依照黄梅禅宗文化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治理架构及五祖寺景区综合开发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治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供参照执行。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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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结算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各司其责,共同推动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对于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项目建设规划,确定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内容。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及环境等方面的可行性,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交项目工程技术规划、项目建议书等相关审批文件,经审批后方可启动建设工程项目。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设计阶段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文件的合法合规。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设计文件,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文件审查。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阶段。

第四章施工阶段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周期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劳动安全法规,确保工地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进行施工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

第五章验收阶段第十六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款项。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验收意见。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十九条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款项。

第六章结算阶段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结算,并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确认。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项目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建筑工程、市政设施等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团队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项目管理团队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项目管理团队由项目经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组成,各岗位责任明确,密切配合。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实施,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负有全面监督责任。

第七条工程师负责项目的具体设计和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协助项目经理完成项目任务。

第八条监理工程师独立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建议,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

第九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协作机制,各岗位之间应加强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定期召开会议,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方案,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十一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在项目启动之初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工程范围、目标和时间节点等内容。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监控,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加强安全管理,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定期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做好项目收尾工作,包括资料整理、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第十八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九条监督部门应对工程项目进行中期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设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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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便民性的原则。

第三条建设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以人为本,注重质量,注重效率,服务大众,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强化安全、环保、质量等意识,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建设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第六条建设管理单位应当落实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第七条建设管理单位应当重视工作创新,推动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建设管理单位应当设立建设管理部门,履行建设管理职责,负责实施建设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建设管理工作协调,保障建设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监督检查组,加强对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保证建设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技术科,负责解决建设中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支持,推动建设工程技术创新。

第十二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设立质量监督组,加强建设质量监督,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建设项目稳定可靠。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三条建设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促进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建设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建设管理计划,跟踪建设进度,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发现和纠正建设管理中的问题,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技术科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建设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动建设工程技术创新,提高建设工程水平。

第十七条质量监督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建设质量监督,保证建设项目质量,提高建设工程可靠性。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建设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建设项目运行制度汇编范本

建设项目运行制度汇编范本

建设项目运行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运行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等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项目运行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程序规范、合理设计、计划管理和权责一致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组织机构,明确各层级职责和分工,确保建设项目运行管理的有序进行。

第五条成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决策、规划和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设立建设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具体实施工作。

三、决策管理第七条建设项目的重大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工程和重大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决策。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四、设计管理第九条建设项目的设计应根据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做到合理设计。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设计成果应经过审核和审批程序。

五、计划管理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应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包括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等。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做好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六、施工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七、验收管理第十五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验收程序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八、运行管理第十七条建设项目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设施维护、保养和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九、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注:本汇编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和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依法承担各自在项目中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项目的实施。

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与项目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七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

第三章工程勘察与设计第八条勘察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工程勘察,确保勘察质量。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勘察成果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设计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设计质量。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力量,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五章监理与检测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监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监理质量。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管理活动,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管理活动,包括项目立项、项目执行、项目验收等各项管理规定。

第三条项目管理应坚持“合理”、“安全”、“高效”、“经济”的原则,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坚持“创新”、“务实”、“专业”、“协作”的精神,实现项目管理与公司整体战略的有机结合。

第五条项目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系统”、“整体”的管理理念,加强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第六条本制度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各项目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档案,定期对项目管理活动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九条项目立项应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项目立项申请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项目目标、项目需求、项目预算、项目工期、项目影响等内容。

第十一条项目立项申请书应当由项目申请单位填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申请书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项目立项申请书应在项目开始前完成,未经批准不得动工。

第十四条初步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立项后,项目管理部门应进行项目管理计划的编制。

第三章项目执行第十六条项目管理计划应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计划、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措施、费用控制等内容。

第十七条项目执行过程中,应根据项目管理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项目进度和质量的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进展顺利、质量过硬。

第十九条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进展不受影响。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经理部与架子队务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与有关制度、措施,对各级领导、部门与人员的安全职责与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明确各级领导与部门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务必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架子队务必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架子队长、安全员的安全责任。

2、项目经理部应明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总监、项目总经济师、项目总会计师、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队长、班组长及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

3、项目经理部应与各部门、架子队等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施工队还需签订安全协议);应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明确安全目标,实施责任逐级落实,加强责任考核。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对项目施工的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则、规定、制度、办法、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等,2、组织各部门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督促落实。

3、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效益的关系,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安全第一的位置不能移、不能变。

4、组织编制大型工程项目或者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技术复杂工程的安全设计,按权限审批后实施。

5、领导本项目安质部门的工作,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传达近期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有关安全质量文件内容与要求。

6、每月亲自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限期得到解决。

7、每月组织对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操作,对特种工无证人员不分配上岗作业。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建设水平,应制定规范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处负责我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设计任务书的编制、项目施工组织管理及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实施及竣工决算管理。

审计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工作。

招标办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材料、设备的招标投标组织工作。

第四条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

分管基建和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分别负责校园建设的规划、建设、投资管理。

基建处处长协助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建设的规划、立项申报、施工管理的组织实施。

财务处处长协助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建设项目投资预决算管理的组织实施。

审计处处长协助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建设项目审计管理的组织实施。

基建项目甲方代表负责所分管项目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五条基本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南京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行从勘察设计到竣工决算全过程审计,审计处代表学校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第七条基本建设领域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南京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南京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从业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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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工程部全套管理办法一、合同管理办法:1、为了规范合同签认程序,使现场施工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管理办法。

2、合同草案应由甲方起草,经双方共同讨论通过后先由乙方签字盖章。

3、本工程中由总包单位自行分包的施工合同应及时报甲方备案。

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

4、合同签署及审批人员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周密考虑及审查,以保证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合同签订后,甲方留存一份原件,财务部留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留存合同的,由经办部门提供复印件。

5、合同内容应尽力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充分体现公司价值取向;6、工程类合同执行过程及完毕后,投资预算部门应持合同相关文件报财务部门备案。

当经济合同签订后出现补充或更改时,应进行详细的文字说明备忘。

二、施工质量控制办法1、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2、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置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

以上内容施工单位进场后应逐一检查。

3、甲方在施工现场担任施工总协调和总管理基础上,依托监理公司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采取“双控”,认真检查监理、施工方的工作质量,形成逐级控制的完整管理链。

监理公司作为施工质量的监控单位,其人员配置必须符合监理合同中的要求。

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监理日记填写情况,是否对每日、每班的工作项目、部位、劳动力数量、天气、材料、质量、安全、现场质量检查情况等进行如实记载。

4、施工组织设计与承包合同条件的符合性审查工程质量等级及质量措施要求不得低于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承诺。

施工成本的增加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

若引起合同内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承包合同数额,必须经原批准工程承包合同的批准人书面批准。

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可以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措施方法增加合同外工程造价部分的措施费用应严格控制,必须采用的,应单独编制工程预算进行审查。

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的审查a)施工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是否取得与工程项目等级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

其实际施工经验和能力是否胜任。

b)施工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实际能力是否胜任。

并规定其在现场的工作时间。

c)组织机构权责系统是否建全。

6.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做好质量的事前控制,为此要求参建各方必须深化图纸,认真进行图纸会审,避免因未吃透图纸而导致施工中设计变更,影响工程质量。

质量监控方的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各项工程施工前的人、材、机准备情况和施工的外部环境情况,把问题消灭于萌芽之中。

熟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尤其是其中质量技术措施部分的内容,对其中的关键过程,特殊过程更应仔细研究,达到对质量过程控制点及其要求完全明白。

7.严格遵守工艺规程,不得以任何理由简化工序,质量监控方在工序活动中应认真检查。

学习相关专业国家颁布执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艺操作规程、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施工相关规定、达到对所检查对象的质量要求完全清楚。

对每一道工序质量都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当上一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绝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8.施工方的施工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严禁后补资料,每一种材料进场、工序、分项验收前,必须提前将验收资料报至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验收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后,应及时在资料上签字,甲方应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资料,并完善管理过程各项检查记录、检测资料及验收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并为工程质量分析提供可追溯的依据。

按标准填写检查记录,并经甲方、乙方和监理工程师三方签认存查。

9.项目施工中质量控制重点为原材质量。

在以上质量控制点中对施工方的要求是认真技术交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预防质量通病的措施,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对质量控制方的要求是落实质量巡查,抽查及跟踪检查,及时掌握施工质量情况,做好原始记录。

检查后二日内应进行检查小结,评价现实质量状况,并对发现问题按制度进行分别处理。

三、工期及进度控制办法1.为了合理控制工期,保证总体施工进度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2.施工单位要结合工程特点,根据施工合同工期要求,合理的配置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并合理编制、上报总施工进度计划,定期上报监理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具体到各施工部位,并与各单位工程认真核对有无工作面冲突现象。

3.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劳动力充足、高效并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节点编制出所需技术人员及劳动力的清单报于甲方存档。

如甲方发现上报技术人员及劳动力人数与实际不符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进行适当经济处罚。

4.施工单位需配备足够和完好高效的先进设备,加强设备管理,配齐维修人员,确保机械正常运转。

对主要工序要储备一定的备用机械。

同时列出不同施工阶段使用设备清单及使用周期,上报甲方存档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监理方每周必须组织各方召开工程例会,以利各方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及互通工程信息。

监理单位和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要认真逐日作好施工记录,就各分项工作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持续时间、完成实物工程量、关键线路的影响等对照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对施工进度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和控制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是否属实。

如实际施工进度与上报工程进度不符,监理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6.各总、分包单位须在每月月末对所针对的工程进行进度的总结,包括现完成工程量已完成总工程量的**%,剩余工程量**%,或占总进度的百分比,并详细列出后期剩余施工内容及施工周期。

7.各施工单位需根据当地的气候及天气变化编制出详细的雨季、冬季施工方案及进度管理措施。

8.施工单位如遇特殊原因工期须发生顺延的要提前上报原因,无正当理由发生工期顺延甲方将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9.各施工单位所需原材料应在开始施工的前三天运到施工现场,如需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需求计划以免延误工期。

如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滞后两周以上(包括两周),须及时上报追赶措施并详细注明滞后原因。

当经过努力,确定不能实现原计划时,应召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及调整计划意见,10.工程部经理应注意对如下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加强预测和协调,以实现计划目标:a) 相关单位协作配合的影响(包括政府规划、各建设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设备及材料供货商、运输单位、供电供水单位等);b)材料、设备供应时间及质量的影响;c)资金供应的影响;d)设计变更的影响;e)调整工作持续时间;f)风险因素(包括台风、暴雨、冬雨季施工、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的影响;g)自身管理失误(施工方案不当、现场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总分包管理及各专业不协调等)的影响。

11.施工单位下达施工计划时要向甲方工程部代表(各专业工程师)进行详细交底,分析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季度、月、旬施工任务和各项技术组织措施。

定期召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的调度会,小结检讨进度情况及存在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措施,排除障碍,努力实现计划目标。

12.各施工队伍所施工程完毕后,须针对各自施工内容的特点作好成品保护并详细编制出保修办法(如某部位防火门被其损坏,损坏的时间记录、数量记录、该施工队伍须在几小时内到场、几天内维修完毕、维修费用等处理办法)。

13.施工总承包方负责本工程所有分包队伍的全面管理。

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安排好各道工序的前后搭接及各工种的穿插施工,并保证各工种有足够的工作面和成品保护条件,同时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分解到月、周计划,及时报甲方项目部审核。

由于施工总承包方组织不利或责任划分不明确导致分包队伍或作业班组配合不协调、成品破坏、返工浪费等由施工总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

14.为了高效、圆满的完成本工程各施工单位须认真遵守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自修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15.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工程进度主要控制点,应满足计划的时间要求。

a)工程进度计划图中的施工顺序、流水划分与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一致。

b)用网络计划技术评价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已尽可能达到施工均衡、连续,工期费用节省,留有调整余地的要求。

c)工程进度计划与机械配置、劳动力调配、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采购供应计划是否相一致。

四、造价控制管理办法1.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预算部门应作好以下工作:1,熟悉待建项目和现行工程造价体系,选择合适的造价咨询公司,作好标底编制工作及工程招投工作;2进行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合同管理,负责审核各项工程款的拨付及项目结算;3编制资金计划;4汇总分析公司各项经营成本,及时反馈成本信息。

5及时建立成本和材料设备信息资料库,定期收集建筑材料设备、工程造价等各项综合成本信息;2.对施工方案的造价控制管理:1)本工程总承包及各分包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制定详尽的施工方案(包括人员的配备、材料设备的选用、具体施工工序及施工详图等)报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审核,监理及甲方项目部有权对其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执行经甲方项目部认可的改进措施。

无甲方项目部签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的,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甲方不承担相应工程费用;若所实施的施工方案不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的,限期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相应施工单位承担。

2)本工程总承包及各分包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经甲方项目部进行技术、经济审核修改后,由甲方预算部对其进行成本核算,如果现行施工方案比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依据的施工方案的造价降低了,则应在工程结算时扣除降低的部分。

无甲方项目部认可,任何施工方私自更改施工方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且发现一次,按每个分项工程罚款2000元,并限期整改。

3.对工程材料、设备成本的控制管理:1)施工总承包及各分包单位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材料、设备需求计划(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需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来进行市场询价并确定供货商;如果没有按规定提供计划申请且给工程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的,罚款5000元,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应施工方承担。

2)本工程大宗材料的订货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商,由甲方项目部进行市场询价并负责有关供货商信息的搜集、筛选,然后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商进行招标,通过各投标方竞价降低材料成本。

凡属于合同中约定的由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必须执行认质认价程序。

4.施工总承包方负责本工程所有分包队伍的全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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