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管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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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管理情况的报告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根据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转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法明传…2010‟63号《关于上报审判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江川县人民法院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蛟河法院强化审判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加大力度,加速基层法院现代化步伐

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基础设施建设必须要先行。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蛟河法院通过对外大力争取国家、上级法院和地方财政的资金、政策、技术支持,对内加大增收节支力度,逐步筹措资金,加速基层法院现代化建设步伐。

该院临街建成了120平方米的立案大厅,大厅内设了宽大的接待服务台,实行了微机收案派案,安装了6.8平方米的滚动电子屏幕,随时公布每周开庭及其他信息。装修完成了10个大中小配套、功能齐全的审判庭,面积达1200平方米,基本满足了未来5到10年审判发展需要,审判庭内都配备了微机、打印机、亚伟速录机,安装了音响、空调。

该院信息化建设以机房建设为核心,联接三个系统工程:一是数字监控系统。安装了数字监控设备,设置了16个监控点,对审判庭、立案大厅、办公楼要害部位实施全天侯监控;二是音频网络系统。安装了大型音频网络交换机,实现

了全国法院系统四级联网,并完成了内外网互联;三是数据网络系统。购置了微机82台,打印机28台,网络打印机一台,复印机、数码印刷机各一台,实现了微机网络互联。目前,案件审判流程情况全部纳入在线管理。

(二)加强管理,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审判管理监督体系

针对行政化审判管理模式存在管理主体缺位、监督职责不清、惩处机制失灵、导致管理职能分散交叉、造成管理效绩评价失真等一系列弊端,蛟河法院依靠现代化管理手段,统一和规范审判管理监督体系,对全部案件实施跟踪管理。

该院设置独立的案件流程管理机构——审判管理室,设立专职主任1人,配备管理干部6人,审判管理室的职能是管理、监督审判流程运作状况,具体为院长和分管院长审判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审判工作质量和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归纳、分析、总结;对合议庭工作规则、内部期限规定、审限、卷宗质量、裁判文书等进行评查;对流程各环节出现的问题,提出警示和督办意见;研究审判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及有关方面反馈,提出改正意见,完善相关制度。

(三)注重考核,科学构建岗位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蛟河法院不断加强审

判管理,科学构建了岗位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该院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建立了以分序管理为主的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实行全员岗位绩效考核,对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分类进行绩效考核,具体分成法官(执行员)、书记员、法警、综合行政人员四类。将四类工作岗位的各项工作细化、量化,每个岗位绩效考核均分成共同指标和业务指标两部分。共同指标统一制定,通过思想政治及纪律作风、廉政建设、信息调研、行政管理、信访工作、争先创优、“一票否决”七个方面十六项共同指标进行考核。审判(执行)岗位业务考核指标,主要是通过岗位责任指标、案件质量指标,地区定位目标三个方面进行考核。书记员岗位业务考核,主要是通过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八项指标进行考核。行政综合人员业务考核,主要结合政治处、监督室、办公室、审判管理室等部门职能分别制定。

在实施绩效考核的同时,蛟河法院通过网络提供准确的考核数据,及时掌握审、执人员结案、归档等数据,正确计算结案率、调撤率、发改率等案件质量指标,并通过网络发布增强绩效考核的透明度,为年度干警晋级、评先选优及发放责任制奖金提供科学依据。蛟河法院每年都拿出10余万元作为岗位责任制奖金,对干警进行奖励。

二、施行审判管理给蛟河法院带来的变化

施行审判管理,给蛟河法院带来了实实在在

的根本性转变,为审判工作注入了勃勃生机和不竭的动力。具体反映在四个方面:

一是审判管理工作日渐规范。施行审判管理后,蛟河法院在管理理念上,实现了由传统管理方式向信息化管理方式的跨越式转变;在办公方式上,实现了由低效的手工操作向高效的自动化操作的历史性转变;在管理模式上,实现了由封闭的、粗放的管理向开放的、集约的管理转变。

二是实现了案件程序管理“阳光操作”。所有案件从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信息都录入微机,案件整个流程过程始终处于动态监管状态。院领导、庭长随时可以通过计算机了解案件审理情况,这就使每位法官都必须准确、及时地输入审判信息,较好地解决了人工随意分案、拖延办案等问题,在案件程序管理方面进一步保证了审判公正性。

三是审判人力资源得到了优化和合理配置。蛟河法院坚持“精审判”的工作思路,精选一批优秀的审判干部充实到审判岗位,审判庭共设7个合议庭,共计21人,负责审理合部诉讼案件,人均办案100件以上,审判资源得到了合理使用。同时,他们因才而异地使用干部,以规范的考核管理人、约束人,使每个干警最大限度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保证了各项工作的优质、高效。

四是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蛟河法院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实行案件临界预警提示和实行延长审限院长

办公会批准等制度,有效地解决了案件超审限问题。他们按照《审判流程管理操作规则》和“三个五日”要求,通过网上对案件流程各个节点进行监督,克服了以往年初松、年中紧、年终搞突击审的问题,加快了办案节奏,基本实现了均衡结案,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三、蛟河法院经验给我们带来的有益启示

经过一天的参观学习,我们共同感到蛟河法院除以上做法外,还有许多可取之处和潜在的“亮点”,值得我们深入挖掘和认真研究。此次蛟河之行,我们感到收益巨大,收获颇丰,具体给我们带来了四点启示:

一是求真务实的领导班子是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蛟河法院开始运行审判管理工作已近十个年头,获得今天的成就是经过前后两届领导班子不懈努力的成果。如果这两届领导班子没有超前的发展思维,没有长远的战略眼光,没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蛟河法院无论如何也不会今天这样令人瞩目的成效。蛟河的经验告诉我们:领导班子是法院工作的灵魂,只有这个领导班子充满朝气和进取精神,这个法院才能大有作为。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是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审判管理要跃上新层次,迈向新水平,必须依靠科学的管理理念,先进的物质装备和高科技技术手段。蛟河法院就是通过外求支持、内抓节支,逐步完成了“三大工程建设”,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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