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平交道口安全使用协议书
为加强公路平交道口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收费标准》相关规定:临沭县交通运输局(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管理的线处侧开设平交道口和甲方管理的公路线相接,平交道口设置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甲方核准的道口位置、宽度进行施工。平交道口必须低于公路路面。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设置公路排水设施,保证公路排水畅通。道口必须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设置示警桩及其他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齐全醒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平交道口使用权。
三、开设、使用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公路排水、安全等设施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乙方使用期间,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物料、排放污水,或进行其他污染、损坏、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五、乙方在平交道口使用期间需注意行车、行人等的安全,如
发生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公路需要拓宽、改建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动时,乙方无条件拆除所增设的平面交叉道口及其附属设施,本协议自行废止,拆除费用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开设和使用公路平交道口应按照山西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向甲方支付平交道口维护费。及每年向甲方支付平交道口维护费每年每米400元,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限期内,因非甲方原因停止使用平交道口的,已支付的费用不退还。
八、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内,应保持公路平交道口的整洁、畅通。乙方保证边沟不塞不堵,平交道口无堆积物,无杂乱招牌。
九、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内,因公路扩建、改建影响公路平交道口使用的,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可通过续延使用权期限的方式进行补偿。
十、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内,不得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确需转让的,应提前十五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平交道口使用权中止。第三方应与甲方另行签定协议。乙方已支付的费用,折抵第三方应支付的费用。乙方转让平交道口使用权未向甲方提出申请的,或第三方未与甲方签定协议而使用平交道口的,自平交道口使用权转让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平交路口进行拆除。乙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届满时,如需继续使用的,乙方应提前十五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本协议可续延,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届满时封闭该道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或(委托人):法人或(委托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