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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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一)根据课题不同,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招标单位拨款,医院科研经费拨款;企事业单位赞助等。
(二)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凡拨给的专项科研经费一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能用于计划外开支。
(三)资金拨付到位,由财务部门通知医疗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告知财务部门经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四)医疗管理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同时建“课题经费本”。
(五)项目负责人准备项目预算一式二份(批准后课题任务书预算复印件)到相关专职管理部门领取“课题经费本”。预算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粘贴在“课题经费本”上。
(六)经费使用范围,以各基金或资助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为准,主要包括:
1.药品、试剂等消耗性物品费用。
2.实验用动物费。
3.实验用小型仪器、设备、器材和器皿等。
4.样品、样机设计试制费。
5.院内外协作科研费。
6.学术交流费,包括与本课题有关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会务费、差旅费及发表论文评审、版面费等。
7.课题检索查新、成果申报评审及鉴定费。
8.资料复印、打印和幻灯片制作等费用。
9.研究生和聘请人员劳务费。
10.科研管理费。
(七)科研经费使用程序
1.须购买仪器、设备等,申请使用经费时,须填写支出凭单,注明项目名称、申请金额、用途,由医疗管理部门根据该课题经费预算审核签字,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支取。
2.购买后持购物发票、入库单,有项目负责人签字若非本人办理,应有经办人签字)携带“课题经费本”到医疗管理部门核对账目,填写“课题经费本”。核对无误后,由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后,发票交回财务部门。
3.购买材料、试剂、交通、通信、学习、培训、学术交流、餐饮等费用,可直接在发票上注明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医疗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办理。
4.科研项目结题后,“课题经费本”存档。
5.财务部门每季度打印一份科研经费支出清单交医疗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