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1.1.1 宗旨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监控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职业行为是指从业人员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履行特定岗位职责的行为。
职业操守是职业行为规范的总称。
1.1.2 从业人员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受有关机构派遣到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也应属于银行业从业人员范畴。
此外,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一些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
它们也会委派相关技术和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从广义上讲,这些被委派的人员也属于银行业从业人员范畴。
1.1.3 适用范围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职业操守的监督者有: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督机构和社会公众。
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是指从业人员供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业自律组织包括全国性银行业自律组织和地方性银行业自律组织。
监管机构既包括银监会,也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及其分支机构。
银行业从业基本准则1.2 银行业从业基本准则1.2.1 诚实信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1.2.2 守法合规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机构。
1.2.3 专业胜任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1.2.4 勤勉尽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1.2.5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1.2.6 公平竞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银行员工职业操守
“做好呢份工”
———不变的香港精神
• 专业服务,香港的最拿手出品; 专业精神,香港精神的精髓之一。
• 香港人对专业人士、专业精神的顶礼膜拜源于一个朴 素的道理:因为我专业,所以我自信,所以我拥有。 • 特首曾荫权宣布竞逐连任,拿这句俗话做了竞选口号。 社会上曾经议论纷纷,对手甚至借此攻击, “香港 的头号人物怎能只有这点追求?” • 实际上,这句话喊出了最精髓的香港精神 ——专业精神。
行 为 17 甘愿接受更繁重的任务、责任,别无怨言 18 在工作以外,不做有损于本公司名誉事情 19 只为本公司工作,不兼任其他公司的工作 20 对外界人士说有利于本公司的话 21 千方百计为公司客户提供超值满意服务 22 不用职权或以公司名义向客户牟取私利 23 为了完成工作,在工作时间以外, 自行加班加点 24 用业余的时间研究与工作有关的信息
新教徒的信仰:
造物主的神意已毫无例外地替 每个人安排了一个职业,人必须各 事其业,辛勤劳作。 工作是人的天职,是神的召唤, 是进入天堂的通行证。 只有辛勤的工作,才能确认自 己的人生价值。 人必须尊敬、尊崇、敬畏自己 的工作,以一种虔诚的心灵对待它。
《日常生活中的胡耀邦》中李锐谈胡耀邦:
——胡耀邦的产生,对中国党和人民是一个幸运。 ——他脱离了从古到今的专制意识,他的人格更趋 向于现代民主政治意义上的人格,不封闭, 用现代的话说,是和世界接轨。 ——当谈到美国时,耀邦很赞赏美国人民对劳 动的崇尚,他们不在乎自己是个总统还是个农 民,他们崇尚自己所做的这份工作。 ——他谈话时的神情,使我感受到一种升华, 他对劳动的崇尚,对自由的崇尚····
抓经济改革和建设的一手比较硬,抓制度 改革和思想道德建设的一手比较软。 在日常管理中,重员工的工作业绩,轻员 工的合规意识和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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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公平竞争]
•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 禁止商业贿赂。
• 公平竞争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金 融服务的种类、质量和效率等手段,而不是靠低 价销售、贬低对手、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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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员下列行为存在明显不当:
• 1、不执行有关关系人(?)发放贷款的限制性规 定,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优于一般交易的贷款,或 以优于一般交易的条件与关系人达成交易;
• 2、不按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规则的要求,执行回 避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时不做任何披露而参与 业务经营决策或交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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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从业人员供职的 银行金融机构;
• 2、 银行业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
• 3、监管机构: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 外汇管理局等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及其分支 机构;
• 4、社会公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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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了解客户]
•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 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 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同时,应当根据 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 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 本条要求银行从业人员履行法定审查客户身份的
义务,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也
•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 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 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 是银行从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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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有效的防范措施,帮助银行从业人员避免违反职业操守。
总结
1 学习重点回顾
回顾课程重点,巩固对职业操守的理解。
2 科学防范职业风险的建议
提供科学有效的方法和建议,帮助银行从业人员更好地预防职业风险。
3 给予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指引
为银行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引,引导其遵循职业操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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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职业操守是银行从业者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本课程介绍银行职业 操守标准,以及违反职业操守的风险和后果。
课程简介
本课程旨在介绍银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职业操守标准,以及违反职业操守 可能造成的法律和道德风险。
职业操守基本原则
诚实守信
银行从业人员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与 客户坦诚交流,不得故意误导。
客户至上
银行从业人员应将客户利益置于首位,积 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勤勉尽责
银行从业人员应尽职尽责,保护客户利益, 做好风险评估和管理。
风险防范
银行从业人员应积极防范各类风险,保障 银行的稳定运营。
违反职业操守的后果
1 法律责任
银行从业人员违反职业操守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和民事责任。
2 道德风险
违反职业操守会对从业人员的道德形象和职业声誉造可能导致银行信誉受损,客户和市场对银行的信任减弱。
案例分析
1
实际案例分析
通过分析真实案例,了解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和后果。
2
分析违规行为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深入探讨违反职业操守的原因,并分析其对个人和银行运营的影响。
3
探讨防范措施
2020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2020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附件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2020年9月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及依据】第二条【银行业从业人员】第二章职业操守第三条【爱国爱行】第四条【诚实守信】第五条【依法合规】第六条【专业胜任】第七条【勤勉履职】第八条【服务为本】第九条【严守秘密】第三章行为规范第一节行为守法第十条【严禁违法犯罪行为】第十一条【严禁非法催收】第十二条【严禁组织、参与非法民间融资】第十三条【严禁信用卡犯罪行为】第十四条【严禁信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第十五条【严禁内幕交易行为】第十六条【严禁挪用资金行为】第十七条【严禁欺骗信贷行为】第二节营业合规第十八条【遵守岗位管理规范】第十九条【遵守信贷业务规定】第二十条【遵守销售营业划定】第二十一条【遵守公平竞争原则】第二十二条【遵守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遵守出访管理规范】第二十四条【遵守外事接待规范】第二十五条【遵守离职交接规定】第三节履职遵纪第二十六条【贯彻“八项规定”、反“四风”】第二十七条【如实反馈信息】第二十八条【按照纪律要求处理利益冲突】第二十九条【严禁非法利益输送交易】第三十条【施行履职回避】第三十一条【严禁违规兼职谋利】第三十二条【抵制贿赂及不当便利行为】第三十三条【厉行勤俭节约】第三十四条【塑造职业形象】第三十五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和氛围】第四章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礼貌效劳客户】第三十七条【公正对待客户】第三十八条【保护客户信息】第三十九条【充分披露信息】第四十条【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第五章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第四十一条【接受、配合监管工作】第四十二条【遵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规定】第四十三条【协助有权机关执法】第四十四条【举报违法行为】第四十五条【服从应急安排】第四十六条【守护舆情环境】第六章强化职业行为自律第四十七条【接受所在机构管理】第四十八条【承受自律组织监督】第四十九条【惩戒及争议处理】第五十条【高管规范】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一条【参照适用】第五十二条【说明机构】第五十三条【抵触解决】第五十四条【施行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及依据】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XXX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在银行业内建立良好的清廉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XXX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XXX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范,制定本准则。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全文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全文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一、介绍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银行业从业人员作为银行运营的核心力量,他们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对于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和金融秩序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进行深入探讨,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二、职业操守的重要性职业操守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生涯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作为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养成对于提升业务水平、加强社会信任、保障金融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1.1 确立诚信为本的核心价值观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呼唤诚信为本的核心价值观。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秉持诚信原则,坦诚待人,言行一致。
客户在与银行打交道时,往往会对银行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估。
只有通过长期的守信行为和高度的道德自律,银行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树立良好的声誉。
1.2 强调保护客户利益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直接与客户接触,承载着保护客户利益的责任。
从事金融服务的银行从业人员应当以客户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不得将个人利益置于客户的利益之上。
在销售和推荐金融产品时,要遵循合规规定,确保产品适合客户需求,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行为。
1.3 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银行业作为高度专业化的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广泛的金融知识。
作为银行的代表,从业人员不仅要了解银行产品和服务,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银行业从业人员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维护行业的良好运行。
三、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行为准则是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它不仅指导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而且体现了银行业的伦理价值和道德观念。
2.1 守法合规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维护银行业的法制环境。
他们不能参与违法违规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机密信息,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试题(含参考答案)
1、制定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宗旨是“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 ( B ),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A.职业纪律 B .职业行为 C .职业操守 D .职业道德2、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无法确知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利益冲突或对如何处理利益冲突存有疑问时,应该按照内部规定向( D )报告,寻求内部专业支持。
A.银监会 B .所在机构负责人 C .银行业协会 D .上级主管3、下列符合“守法合规”要求的做法包括 ( D )。
A.遵守法律法规 B .遵守行业自律规范C.遵守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D .以上都应遵守4、银行业从业人员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熟知业务”的有关规定的是 ( B )。
A.熟知向客户推荐的产品B.银行产品部门向客户经理介绍产品时未提及风险,客户经理也没有主动了解产品风险C.熟知与自身岗位相关的有关法规D.熟知业务处理流程5、某银行销售人员在向客户推荐银行产品的时候,向客户特别强调了同类产品历史年收益率高达 30%,暗示肯定能够达到该收益目标,并强调该产品没有风险,对该行为评价正确的是( A ) 。
A.没有做到向客户充分提示风险B.由于历史上该产品确实没出过问题,也就不用向客户说明是否存在风险C.该人员是为了完成销售目标,对银行有利,所以是合理的D.以上说法都不对6、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做到授信尽职,但对申请贷款企业的授信尽职不应该包括 ( D )。
A.了解该企业所处行业情况.B.如该企业申请担保贷款,应当了解担保物的情况C.了解客户所在区域的信用环境D.必须了解该企业总经理的个人信用卡消费情况7、工作人员发现同事在给客户介绍产品的时候刻意隐瞒了该产品的风险以实现销售目标,则该工作人员 ( C )。
A.应当帮助同事隐瞒,以便增加银行销售额B.不管该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与自己无关,不应当过问C.应当及时提示、制止,并视情况向所在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D.应当立即向监管部门检举该同事的违规行为,不必事先提醒同事或向本行领导报告8、当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的处分有异议时,采取的正确行为有 ( A )。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2.05•【文号】银监发[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8月,实施日期:2010年8月)*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2011修订)(发布日期:2011年1月12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2日)废止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12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结算公司、建银投资公司: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和重要情况及意见建议,请及时上报银监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九年二月五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由行政机关、有关部门任命(推荐任命、聘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业人员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的从业人员。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试题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试题单位:姓名:分数:本试卷皆为客观试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总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40小题,每小题1分,合计40分)在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人括号内。
1.制定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宗旨是“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 ),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A.职业纪律B.职业行为C.职业操守D.职业道德2.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无法确知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利益冲突或对如何处理利益冲突存有疑问时,应该按照内部规定向()报告,寻求内部专业支持。
A.银监会B.所在机构负责人C.银行业协会D.上级主管3.下列有关信息保密的说法错误的是()。
A.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B.在受雇期间不得随意透露客户的资料和交易信息C.在离职后也要受信息保密的约束D.将客户信息用于未经客户许可的其他目的4.下列符合“守法合规”要求的做法包括( )。
A.遵守法律法规B.遵守行业自律规范C.遵守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D.以上都应遵守5.下列有关银行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之间就商业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做法错误的是()。
A.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泄露本机构客户信息和本机构尚未公开的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B.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和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C.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窃取、侵害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D.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应尽量打听对方的内部消息和商业秘密6.以下哪一项关于保护客户隐私的说法不正确?( )A.银行业从业人员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B.出于好奇或其他目的向其他同事打听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属于不当行为,可能侵犯客户隐私C.银行应当保护在为客户提供开户服务时所了解到的客户财务状况信息D.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
最新银行从业考试《职业操守》多项选择题
银行从业考试《职业操守》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合计40分。
多选、少选、选错都不倒扣分)在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选项中,至少有1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人括号内。
1.依《银行业业人员职业操守》规定,下列各项属于从业基本准则的是:( )A.诚实信用B.守法合规C.专业胜任D.勤勉尽职E.公平对待2.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所在机构有关兼职的规定,在允许的兼职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 )A.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谋取不当利益B.利用兼职岗位为本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C.利用本职岗位为本人谋取利益D.利用本职岗位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E.利用本职岗位或兼职岗位为自己谋取利益3.对于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规定的监督者有( )。
A.从业人员所在机构B.银行业自律组织C.银行业监管机构D.社会公众4.某银行从业人员在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时,故意混淆预期收益率与保证收益率的概念,并口头保证该产品肯定能够达到预期收益率。
这种做法违反了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 )原则。
A.诚实信用B.礼貌服务C.风险提示D.互相监督5.以下哪些行为明显不妥,有可能会对从业人员及所在机构产生不利影响?( ) A.某银行业务人员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现该客户提供的业务申请材料有部分是假造的,但是为了做成业务,该业务员暗示客户其行为可能触犯法律,并建议该客户可以经由第三方代其申请,以规避法律约束B.某银行业务人员发现其经办的某笔业务是为了逃避监管规定或规避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于是按照内部流程进行了必要的报告C.某银行业务人员出于私情向家人提供规避监管规定的意见和建议,并利用其所在机构的资源为这些行为提供方便D.某银行客户经理明确告知某客户,其申请资料存在不实之处,并让客户重新提交真实的申请材料,以顺利提交审核6.( ),银行从业人员应遵守信息保密原则。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一
单选题
1. 在证券市场中,内幕交易危害很大,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侵犯不特定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B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C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D扰乱国际金融市场秩序
正确答案: D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于:
A2006年
B2007年
C2008年
D2009年
正确答案: A
3. 以下明显属于没有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的做法是:√
A耐心倾听客户投诉
B将投诉告知经理
C不及时将处理意见告知客户
D没有当场处理投诉,而是在反馈时限内答复客户
正确答案: C
判断题
4. 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对银行业一般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从业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此种说法: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5. 妥善保存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档案不是金融机构应该承担的法定义务。
此种说法: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和行为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0.09.02
•【文号】银协发〔2020〕120 号
•【施行日期】2020.09.02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
准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塑造共同价值观,加强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推动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经广泛征求和吸收会员单位意见,中银协修订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会员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并制定或修改实施细则。
《准则》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将具体内容反馈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陈婧奈滢滢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附件:《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2020年9月2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学习体会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学习体会前段时间,我网点组织我们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集中学习完,我自己又对照《职业操守》读了一遍,感触颇多。
这次在全国颁布实施统一的《员工职业操守》意义非常深刻。
它是员工从业履职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行为准则,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实行人性化管理与提高员工忠诚度相结合的基础上制定的。
这对引导员工正确处理利益冲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员工良好的社会公信力,树立交通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学习我认为认真执行《员工职业操守》,是规范员工从业行为、教育和引导员工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提高员工从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的需要;积极贯彻《员工职业操守》,不仅有利于提高全行员工的整体素质,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而且对构建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夯实管理基础,培育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树立和保持交通银行良好的形象,有着深远的意义。
这次颁布的《员工职业操守》定位准确,概念清楚,重点突出,进一步规范了员工从业履职应遵循的职业操守,明确了员工职业行为的底线和界限,是我们交通银行从业履职的基本准则和基本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员工职业操守》,对于提高全行员工的整体素质,树立和保持交通银行良好的形象,构建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形势下,广泛开展职业操守教育活动很有必要,只有加强员工职业操守建设,提升员工的思想境界,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无私奉献精神,使员工更加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自觉遵纪守法,才能确保交通银行的改革顺利进行和业务蓬勃发展。
一、加强员工职业操守教育是交通银行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防范风险案件的迫切要求。
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和价值源泉。
交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需要一支具备良好职业操守的员工队伍,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更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如果我们严格规范职业行为,工作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始终坚持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依法合规,遵章守纪;廉洁从业,亲友回避;优质服务,公平竞争;以人为本,情趣健康,我们就会赢得广大顾客的信任和支持,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全文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储蓄、贷款、投资和支付等重要职能,是经济运行的支撑。
银行从业人员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代表,其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希望能对这个话题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
一、职业操守的内涵和重要性1.1 职业操守的内涵职业操守指的是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该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原则。
在银行业中,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诚实、守信、谨慎、审慎、公平、公正、敬业、守法的职业操守,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守则,维护商业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1.2 职业操守的重要性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息息相关。
只有遵守职业操守,银行从业人员才能够在金融活动中做到公正、公平,避免不当行为和违法操作,提高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护金融市场的信誉,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二、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具体内容2.1 诚实守信银行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向客户和公众作出虚假宣传和虚假承诺。
在金融交易中要诚实守信,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取私利。
2.2 谨慎审慎银行从业人员应当谨慎审慎地对待金融交易,严格执行职业规范和操作流程,杜绝违规操作和过度冒险行为。
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要慎重对待,不得故意隐瞒风险,不得违规追求高收益。
2.3 公正公平银行从业人员应当做到公正、公平,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市场价格的形成和运行。
2.4 敬业守法银行从业人员应当热爱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违法违规,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为谋取私利违法犯罪。
三、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
课外必读--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业协会2007年2月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发表时间:2007-2-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第二条[从业人员]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适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从业基本准则第四条[诚实信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
第五条[守法合规]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专业胜任]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第七条[勤勉尽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第八条[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第九条[公平竞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第三章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第十条[熟知业务]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第十一条[监管规避]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岗位职责]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我们应当始终遵守以下职业操守,以维护银行业的声誉和客户的利益:
1. 诚信守信:我们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
我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如偷窃、贪污、受贿等。
2. 保护客户利益:我们要时刻关注客户需要,遵循客户最大利益的原则。
我们不得干涉客户的金融决策,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利益置于客户利益之上。
3. 保密客户信息:我们要严格保密客户的个人和财务信息。
在业务操作中,不得泄露客户信息,防止客户面临安全和隐私的风险。
4. 公平竞争:我们要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扰乱市场秩序等。
5. 拒绝贿赂与利益冲突:我们要拒绝收受他人的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在与客户和供应商的业务往来中,要警惕利益冲突,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解决。
6. 持续学习和提升:我们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我们应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7. 高度责任心: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和客户。
我们要及时回应客户的需求和投诉,尽力解决问题,确保客户满意度。
8. 信息透明:我们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给客户,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性行为。
我们要鼓励客户主动参与决策,并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
9. 尊重与合作:我们要尊重客户、同事和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交流礼貌。
我们要遵守内部规章制度,与团队合作,共同促进银行的发展。
这些职业操守对于银行从业人员而言是基本的要求,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并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07.02.12•【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第二条[从业人员]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适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从业基本准则第四条[诚实信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
第五条[守法合规]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专业胜任]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第七条[勤勉尽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第八条[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第九条[公平竞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第三章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第十条[熟知业务]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第十一条[监管规避]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岗位职责]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2.05•【文号】银监发[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8月,实施日期:2010年8月)*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2011修订)(发布日期:2011年1月12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2日)废止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12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结算公司、建银投资公司: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和重要情况及意见建议,请及时上报银监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九年二月五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由行政机关、有关部门任命(推荐任命、聘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业人员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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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宗旨]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第二条 [从业人员]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适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从业基本准则第四条 [诚实信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
第五条 [守法合规]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专业胜任]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第七条 [勤勉尽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第八条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第九条 [公平竞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第三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第十条 [熟知业务]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第十一条 [监管规避]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 [岗位职责]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 (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信息保密]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
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第十四条 [利益冲突]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潜在利益冲突:(一)在存在潜在冲突的情形下,应当向所在机构管理层主动说明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处理利益冲突的建议;(二)银行业从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购买其所在机构销售或代理的金融产品,或接受其所在机构提供的服务之时,应当明确区分所在机构利益与个人利益。
不得利用本职工作的便利,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条件与其所在机构进行交易。
第十五条 [内幕交易]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机构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方面的建议。
第十六条 [了解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
同时,应当根据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反洗钱]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熟知银行承担的反洗钱义务,在严守客户隐私的同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的要求,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十八条 [礼貌服务]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接洽业务过程中,应当衣着得体、态度稳重、礼貌周到。
对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对暂时无法满足或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应当耐心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谅解。
第十九条 [公平对待]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或残障及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
对残障者或语言存在障碍的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
但根据所在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契约而产生的服务方式、费率等方面的差异,不应视为歧视。
第二十条 [风险提示]向客户推荐产品或提供服务时,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要求,对所推荐的产品及服务涉及到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进行充分的提示,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答复,不得为达成交易而隐瞒风险或进行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不得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有关规章制度的承诺或保证。
第二十一条 [信息披露]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明确区分其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和由其所在机构自担风险的产品,对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以明确的、足以让客户注意的方式向其提示被代理人的名称、产品性质、产品风险和产品的最终责任承担者、本银行在本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等必要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 [授信尽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和所在机构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客户所在区域的信用环境、所处行业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担保物的情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和授信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协助执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熟知银行承担的依法协助执行的义务,在严格保守客户隐私的同时,了解有权对客户信息进行查询、对客户资产进行冻结和扣划的国家机关,按法定程序积极协助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不泄漏执法活动信息,不协助客户隐匿、转移资产。
第二十四条 [礼物收送]在政策法律及商业习惯允许范围内的礼物收、送,应当确保其价值不超过法规和所在机构规定允许的范围,且遵循以下原则:(一) 不得是现金、贵金属、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违反商业习惯的礼物;(二) 礼物收、送将不会影响是否与礼物提供方建立业务联系的决定;或使礼物接受方产生交易的义务感;(三) 礼物收、送将不会使客户获得不适当的价格或服务上的优惠。
第二十五条 [娱乐及便利]银行业从业人员邀请客户或应客户邀请进行娱乐活动或提供交通工具、旅行等其他方面的便利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 属于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并且在第三方看来,这些活动属于行业惯例;(二)不会让接受人因此产生对交易的义务感;(三)根据行业惯例,这些娱乐活动不显得频繁,且价值在政策法规和所在机构允许的范围以内;(四)这些活动一旦被公开将不至于影响所在机构的声誉。
第二十六条 [客户投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耐心、礼貌、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客户至上、客观公正原则,不轻慢任何投诉和建议;(二)所在机构有明确的客户投诉反馈时限,应当在反馈时限内答复客户;(三)所在机构没有明确的投诉反馈时限,应当遵循行业惯例或口头承诺的时限向客户反馈情况;(四)在投诉反馈时限内无法拿出意见,应当在反馈时限内告知客户现在投诉处理的情况,并提前告知下一个反馈时限。
第四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事第二十七条 [尊重同事]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事,不得因同事的国籍、肤色、民族、年龄、性别、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或身体健康或残障而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和侵害。
禁止带有任何歧视性的语言和行为。
尊重同事的个人隐私。
工作中接触到同事个人隐私的,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尊重同事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不得不当引用、剽窃同事的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贬低、攻击、诋毁。
第二十八条 [团结合作]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树立理解、信任、合作的团队精神,共同创造,共同进步,分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二十九条 [互相监督]对同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予以提示、制止,并视情况向所在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监管部门、司法机关报告。
第五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第三十条 [忠于职守]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和所在机构的各种规章制度,保护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自觉维护所在机构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十一条 [争议处理]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的纪律处分有异议时,应当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诉。
第三十二条 [离职交接]银行业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所在机构的财物、工作资料和客户资源。
在离职后,仍应恪守诚信,保守原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三十三条 [兼职]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所在机构有关兼职的规定。
在允许的兼职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本职机构或利用本职为本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
第三十四条 [爱护机构财产]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和使用所在机构财产。
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保障制度,保护所在机构财产,合理、有效运用所在机构财产,不得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用途,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所在机构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 [费用报销]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外出工作时应当节俭支出并诚实记录,不得向所在机构申报不实费用。
第三十六条 [电子设备使用]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关于电子信息技术设备使用的规定以及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到:(一)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安全防护系统,不在电子设备上安装盗版软件和其他未经安全检测的软件;(二)不得利用本机构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浏览不健康网页,下载不安全的、有害于本机构信息设备的软件;(三)不得实施其他有害于本机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媒体采访]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所在机构关于接受媒体采访的规定,不擅自代表所在机构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擅自代表所在机构对外发布信息。
第三十八条 [举报违法行为]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公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揭露,同时有权利、义务向上级机构或所在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直至国家司法机关举报。
第六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第三十九条 [互相尊重]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声誉的言论,不得捏造、传播有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谣言,或对同业人员进行侮辱、恐吓和诽谤。
第四十条 [交流合作]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参加学术研讨会、召开专题协调会、参加同业联席会议以及银行业自律组织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四十一条 [同业竞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同业间公平、有序竞争原则,在业务宣传、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四十二条 [商业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泄露本机构客户信息和本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以及新的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和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