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宗族文化与国家权力
评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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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学号:106293050139读了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毋庸置疑,杜赞奇是一位世界级的中国史研究学者!初步接触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是在大二的时候上我们学院莫金山教授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解读》,时候对它有的只是一个懵懂的表面概念。
现在读来,《文化、权力与国家》作为一本具有后现代主义色彩的书,对于我们一般读者来说,恐怕理解和把握起来有很大难度。
所谓后现代主义研究,依我浅显的理解,就是把过去发生过的史实和相关研究统统作为一个客观对象加以解读。
这意味着后现代主义者要能够跳出现代学术研究话语的束缚。
直到后来,拿去和莫教授请教,才感觉有了一点眉目。
这本书与黄宗智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相比,两者的理论出发点和最后的解读结论不同,甚至有些地方完全相反。
黄宗智想解答的主要问题是中国传统小农经济在出现商品分化的情况下,为什么没有走上资本主义经营道路;而杜赞奇所关心的问题是中国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到底对乡村社会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这一影响与中国革命之间又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
前者研究的进路是内部式的,即向中国传统社会自身寻求主导近代中国社会的变革之道;后者的进路则是外部式的,即从中国政权由传统到现代的演进视角,来考察西方冲击而引起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到底对中国乡村社会带来了什么后果。
我觉得杜赞奇认为中国乡村社会研究方面存在缺陷,过分强调集市作用而忽视了宗教、宗族等文化纽带,村庄研究模式则过分强调村庄封闭性而忽视了跨村庄组织的作用,所以村庄和市场都不能满足乡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所有需要。
在这一既有研究基础之上,杜赞奇借用文化象征概念,创造了一个“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
这一概念指的是由乡村社会中多组织体系以及塑造权力运作的各种规范构成,它包括在宗族、市场等方面形成的等级组织或巢状组织类型。
文化、权力与国家》一书的主要内容,就是考察国家权力是如何一步步侵入乡村社会的文化网络,而企图建立现代意义国家政权的。
《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读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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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读书分享本书是由我国知名学者王铭铭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对东南沿海的闽台文化区域三个村落进行长时间田野考察后的研究成果,全书共收录了作者五篇学术论文,分别探讨了民族-国家与传统家庭社会之间关系、现代化过程中民间传统的地位,现代福利制度下的民间互助模式,传统生活观念和幸福观,现代制度下宗教与民间权威的延续等问题。
全书共有五篇。
第一篇中作者主要考察了三种体系:一是考察当地社区的地方性制度体系,包括亲属制度、仪式制度、经济制度、区域性通婚与象征制度等,二是考察国家与社会关系变迁史的体系及其对该社区地方性制度的影响,三是考察地方性观念认同的体系及其变异。
作者发现,在20世纪以前,家族(宗族)的存在是受到统治者接受乃至鼓励。
1911年以后,家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国家政权抛弃了鼓励村落社会自治的政策,转而积极推行政府权力。
改革开放前三十年,家族(宗族)被列为与封建国家及其神权等同的旧社会遗存而被加以“革命”,出现了宗族与国家权力对立的观念。
改革开放后,社会治理回归理性,家族社会和文化又在不同地区呈现复兴的势头。
第二篇中作者主要探讨了传统与现代化之间的复杂关系,并提出将民间传统看成是基于“小农经济”形成的并以之为主要特征的封闭式文化,且将它与现代市民文化相对立,是缺乏历史逻辑的。
第三篇主要考察了民间福利模式,作者认为,民间观念上。
个人应对群体利益作出回馈,群体利益应体现个人利益和认同,并且两种利益的实现均是以小社群为主体,而现代化的福利制度毫不例外的与国家、市场、社会联系起来。
第四篇探讨了幸福观,书中写到农村传统中对幸福的定义往往直接与财富、儿子、寿命相联系,这中间有较为明确的量化标准。
第五篇主要说的是现代制度下宗教与民间权威。
作者认为民间权威的形成既是个人创造历史的过程,也是群体动力推动的过程,在政治现代化不发达的地区,民间权威能扮演主要作用,而在政治现代化较为发达的地区,民间权威则要让渡与现代法治管理,但是不管是民间权威还是宗教权威,在现代社会中仍然有它的位置。
国家权力、宗族与基层社会——民国时期的闽南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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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力 、 宗 族 与基 层社会
民 国 时期 的 闽南 宗族
郑 榕
摘要 : 传统社会 国家利用 宗族 组织治理基层社 会 , 达成行 政 目标 。2 0世 纪初开始 的现 代 国家建 设 , 目标
旨在 改造传 统社会与现代性不相容 的一面, 建立极具现代效 能的政权体 系。然而在国家权力 向基层延伸的过
如何建立有效的基层社会控制体 系始终是明清时期地方社会治理的重点 , 官方运用组织 化 的宗族来维持地方社会秩序和规范 民众行 为。清雍正 四年 ( 1 7 2 6 ) 推行保 甲的同时实行族 正制 : “ 凡有堡子, 村庄聚族满百人 以上 , 不能遍查者 , 拣选族中人品刚方 , 素 为阖族敬惮之人 , 立为族正。如有匪类 , 报官究治 , 徇情 隐匿者与保 甲一体治罪。 ” ②由于聚族而居的格局 , 加上
则 更 多地侵 蚀 国家权 力 , 国家 与宗 族关 系呈 现 出互 动 、 复杂 的面相 。 随着宋 代理 学家 为重 建地 方社 会秩 序 , 推行 宗法 制度 庶 民化 实践 , 作为华 南 社会重 要 部分 的闽南地区, 血缘性宗族得到发展。明中叶 以来地方士大夫力量成长 , 宗族组织逐渐得 到普 及。他们修建祠堂、 编修族谱 、 购置族 田、 尊祖敬宗 , 在 内部结构上强化 了宗族组织。“ 家族组 织 已直 接与 里 甲制度 相结 合 , 演 变成 基 层 政 权 组 织 。… … ‘ 私’ 的统 治 体 制 不 断 得 到 了强 化 ,
程 中, 基层社会往往依凭传 统力 量因应、 重 塑国家权 力的刚性力量 , 这种博 弈过 程 因地域 差别而呈现 出不 同形 态 。对 民国时期闽南宗族 活动、 功 能及 与国家关系 的分 析有助 于我 们理解 现代化过 程 中基层社会 的“ 变” 与 “ 不变” , 进 而描摹 2 0世纪 以来 中国基层社 会变迁的总体 画面 。 关键词 : 国家权力 ; 宗族 ; 基层社会 ; 闽南 中图分类号 : K 2 5; D 6 9 3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1 0 0 8—1 5 6 9 ( 2 0 1 6 ) 0 6— 0 2 1 3一 O 8
《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评述
![《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评述](https://img.taocdn.com/s3/m/748631129ec3d5bbfc0a745d.png)
《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评述本文作者主要从史料价值、综合多学科进行历史研究、“权力的文化网络”、客观地分析问题、比较法的运用等几方面对《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一书做了评述。
标签:华北农村;经纪统治;现代化建设传统华北农村社会研究一向为学界所重视,研究著作也很多。
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便是其中一部力作,有1996年版,2008年版和2010年版三个版本,本文采用2008年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版本。
全书共分为八章:权力的文化网络;清末乡村社会中的经纪统治;华北地方政权的现代化建设;宗族与乡村政治结构;乡村社会中的宗教、权力及公务;乡村政权结构及其领袖;国家与乡村社会的重组;国家政权的现代化与地方领导。
本书主要以“沙井”、“冷水沟”、“吴店”、“侯家营”、“寺北柴”和“后夏寨”共6个村庄为例来分析国家政权是如何深入并干预村庄生活的。
此书从文化视角、采用个案研究的方法对华北农村社会进行研究,向我们提供了新的理念和研究方法,颇具新意,值得我们研读。
一、文化视角的研究史料价值高。
《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一书研究村级结构的资料主要来自于南满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简称“满铁”)根据1940-1942年间调查编成的六卷本《中国惯行调查报告》(简称《惯调》),除《惯调》材料之外,作者还利用了满铁的其他调查资料,并参考了日本学者的已有研究成果和当时社会学家西尼·甘布尔和杨懋春对华北乡村社会的有关描述。
反映华北农村经济的两部主要著作是,马若孟的《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农业发展,1890-1949》,以及黄宗智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其主要资料也来自“满铁”调查。
特别是黄宗智的书,用了相当篇幅来论述如何利用这批资料并弥补其不足。
农民访谈资料的运用。
本书采用了大量采访农民的资料,如在河北省邢台地区的水利管理组织这一章节中,关于水利组织的宗教仪式这一问题,作者通过与昌黎农民的对话,表现了普通农民的宇宙观。
试论农村宗族势力影响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原因及对策
![试论农村宗族势力影响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原因及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1ae927cc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1111c69.png)
试论农村宗族势力影响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原因及对策【摘要】农村宗族势力对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影响日益凸显,这不仅是因为宗族情结的存在,更关乎经济利益的争夺。
宗族势力通过利益交易和权力争夺,逐渐蚕食基层政权,导致基层治理失效。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建立现代社会制度,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有效遏制宗族势力对新农村基层政权的不良影响,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
【关键词】宗族势力、新农村基层政权、农村基层治理、宗族情结、经济利益、改革、法治建设、现代社会制度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农村宗族势力对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影响是一个长期存在并备受关注的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和农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宗族势力对基层政权的影响逐渐凸显出来。
传统的宗族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些地方政权运行的隐形规则,影响政府决策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这种影响不仅限于政治层面,还涉及到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
研究宗族势力对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影响,深入剖析其原因,提出有效对策,对于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建设和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农村改革和加强基层治理,如何应对宗族势力的干扰和影响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有必要对农村宗族势力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农村基层政权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
1.2 研究意义研究宗族势力影响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原因及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宗族势力在农村社会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其对基层政权的控制和影响不容忽视。
宗族势力的存在导致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如权力寻租、腐败蔓延等,影响了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研究宗族势力对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影响,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乡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加强对农村宗族势力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农村基层政权的运行机制,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国古代农村基层治理的特点
![中国古代农村基层治理的特点](https://img.taocdn.com/s3/m/4f757e98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28.png)
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特点
第一,传统社会基层治理模式的变动,都与底层社会经济状况的变迁密切相关。
乡遂制的实行迎合了夏商周奴隶制国家土地国有制生产方式的需要,乡官制正是维护封建大一统国家刚刚建立之初尚属娇弱的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中唐以后,随着均田制的废弛、两税法的实行,地主阶级内部构成发生了变动,原来实行乡官制的乡里制度,开始向职役制转化”。
第二,传统乡村社会的基层治理组织及其职位设置具有官方或者半官方的色彩,但是政治国家的权力触角却并没有直接触及乡里社会。
里甲等组织的掌权人多为乡村能人、经济大户、德高望重者,来源于本乡本土,并且与其在乡村中的社会角色密切相关,他们的职权更多地来源于国家的“认可”而非授权。
第三,传统乡村社会的基层治理模式体现了国家政权与宗族权力、底层社会自治权的一种平衡和博弈。
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也是间接式的,其利用乡村社会的权威,实现了对乡村社会资源的汲取、社会的管控和文化的控制。
在这种依赖的关系中,国家实现了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同时乡村社会也获得了一定的自治权。
第四、中国古代的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也由周之乡遂到明清保甲,辗转相承,代有兴革,绵延不绝,有它的对应性,都以巩固基层、维持治安、寓教于民、保障民生为目的。
变迁之中的国家与乡村的关系
![变迁之中的国家与乡村的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1a4eaa035ef7ba0d4b733bcc.png)
变迁之中的国家与乡村的关系清朝后期,国势衰微。
曾经的帝国在领导者的骄傲无知与帝国主义的扩张中渐渐腐化消逝。
势不可挡的现代化浪潮湮没了世界的每个角落,就连偏远的山村也没有逃脱,传统的乡村生活被瓦解。
而这种瓦解不仅是形式上规模的瓦解,而是迁至维护传统统治的文化仪式的瓦解。
李远行教授曾提出,连接国家与社会的三条纽带分别是市场,宗族与权力的文化网络,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国家与市场共同体、国家与宗族共同体、国家与村落共同体之间的关系,即我们所说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这种提法源自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莫里斯·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制度》、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的华北农村》三本书中对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
这种提法为我们研究国家与社会关系提供了一个清晰明确的理论视角。
李怀印在《华北村治: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国家与乡村》中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对河北省获鹿县历史档案进行分析,探讨19世纪晚期以及20世纪早期中国的乡村治理。
全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传统封建帝制的村社服务和田赋征收方面的一些内生性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
第二部分探讨1900年后由于实施全国性的行政制度及现代化措施而在乡村中发生的变化,据此考1/ 8察国家政权对乡村渗透的实际效果。
从乡村治理的角度来看,在不断变迁的历史情境中,“村治”由传统的内生性秩序逐步转向外在的强制性秩序。
在此变迁过程中所体现的国家与乡村关系,成为本文关注的焦点。
李怀印通过赋税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实际征收,以及在征收过程中体现的县官、士绅精英,与乡民之间的关系来探讨国家与乡村的关系的。
1 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与乡村关系1.1 帝制时期我国传统的封建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皇权不下县”,那么地方村社是靠什么来进行统治呢?从费老的《乡土中国》中,我们知道,我国的地方农村是一个面对面的熟人社会,而社会秩序的维持则是靠礼治。
依靠礼治秩序维持的地方村社唯一与国家发生联系的就是赋税与诉讼。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https://img.taocdn.com/s3/m/ede27373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18.png)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1] ——家族势力与国家势力的博弈与合流内容提要:我国是一个“以农立国”的文明古国,农业是国家的经济基础,它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
自秦始皇统一到辛亥革命成功的两千多年里,“大一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流。
在“大一统”的农业社会,乡村是国家的细胞,是王权是否巩固的基础。
同时,乡村又是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为了维系王权,封建国家采取“官民共治”的形式,将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从而实现“摄取乡村资源”和“降低治理成本”的统一。
而“官民共治理”的“乡里制度”是乡村治理的政治基础,它直接决定了乡村政治文化的基本特点,即以血缘为前提的有限自治。
本文追溯了乡里制度和官民共治的形成,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乡村政治文化特点的内涵。
关键词:古代乡村乡里制度官民共治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本文发表于《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发表时编辑部有改动。
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2007年第11期全文转载。
)我国是一个“以农立国”的文明古国,乡村社会是国家旺盛生命力的来源,它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
美国传教士明恩溥[1]认为,中国大城市的数量远没有西方多,许多城市与县府相当于设置了围墙和衙门的大乡村。
乡村社会的重要性,使乡村治理成了封建王权统治的一项重要任务。
自秦始皇统一到辛亥革命成功的两千多年里,统治阶级在乡村一直坚持“官民共治”的传统。
在“官民共治”的模式下,王权和族权的相互博弈与合流决定了中国乡村政治文化的基本面貌。
一、古代乡村治理目标:摄取乡村资源和降低治理成本自秦朝以后,中国历史分分合合,但从整个历史发展来看,“大一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流。
在“大一统”的农业社会,乡村是国家的细胞,是王权是否巩固的基础。
同时,庞大的国家机器的运转需要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而农耕社会能够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是乡村。
为了维系王权的延续,国家必须保持“行政力量”深入到乡村,维护乡村稳定,汲取乡村资源。
文化、权力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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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权力与国家》读书笔记1.《文化、权力与国家》一书基本介绍。
《文化、权力与国家》一书是基于南满铁道株式会调查部1940——1942年间调查编程的六卷本《中国惯行调查报告》以及其他一些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社会学家西尼·甘布尔和杨懋春对华北社会的有关描述,对1940年——1942年华北农村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中国在民国时期国家企图加强对乡村社会控制的变化中,小农经济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全书提出了两个核心概念“权力的文化网络”和“国家政权建设”,来分析文化、权力与国家间的关系。
“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吸收了西方学术界关于文化的研究,但是不同于现代化角度下文化的内容,通过引用这一个新词,试图说明权力文化网络的存在,以及它的稳定的功能;“国家政权建设”是一种全球化的现象,具有深远的分析性涵义,然而在本书中通过对20世纪末的华北农村的研究,作者发现国家政权与文化网络的关系,并指出国家政权不能将其意志强加于所有的文化网络的架构之上。
1.1从内容和特点上讲,历史学则侧重于研究中央化过程、上层文化、机能、历时性与采用叙述方式;而社会学则注重地方化过程、大众文化、结构、共时性与采用分析方式。
社会历史者的任务是在历史长河中找出事件的原因和结果,并且用叙述的方式将其展现出来。
但是,社会史学者选择的研究对象(包括社会生活形式的各个方面)往往很少留下历史记载,而且,地方制度和大众文化(在不同社会中其所占地位亦不相同)也不宜于叙述题裁。
所以,造成社会史学者只得借用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的方法对制度与文化进行共时性研究。
文中提出“权力的文化网络”和“国家政权建设”两个核心概念,既不属于历史学的概念也不属于社会学的概念。
一个偏重于文化角度,一个偏重于权力角度,试图在历史学与社会学之间架起一个桥梁。
将文化、权力与国家三个要素联系起来,试图说明其间的关系。
1.2从文章架构来讲,第一章通过提出文化网络的概念,并证明其不同于单纯的经济圈而包含包括婚姻圈在内的更多样的因素,概括20世纪之前国家的统治依赖于文化网络。
文化、权力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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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权力与国家》读书笔记1.《文化、权力与国家》一书基本介绍。
《文化、权力与国家》一书是基于南满铁道株式会调查部1940——1942年间调查编程的六卷本《中国惯行调查报告》以及其他一些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社会学家西尼·甘布尔和杨懋春对华北社会的有关描述,对1940年——1942年华北农村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中国在民国时期国家企图加强对乡村社会控制的变化中,小农经济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全书提出了两个核心概念“权力的文化网络”和“国家政权建设”,来分析文化、权力与国家间的关系。
“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吸收了西方学术界关于文化的研究,但是不同于现代化角度下文化的内容,通过引用这一个新词,试图说明权力文化网络的存在,以及它的稳定的功能;“国家政权建设”是一种全球化的现象,具有深远的分析性涵义,然而在本书中通过对20世纪末的华北农村的研究,作者发现国家政权与文化网络的关系,并指出国家政权不能将其意志强加于所有的文化网络的架构之上。
1.1从内容和特点上讲,历史学则侧重于研究中央化过程、上层文化、机能、历时性与采用叙述方式;而社会学则注重地方化过程、大众文化、结构、共时性与采用分析方式。
社会历史者的任务是在历史长河中找出事件的原因和结果,并且用叙述的方式将其展现出来。
但是,社会史学者选择的研究对象(包括社会生活形式的各个方面)往往很少留下历史记载,而且,地方制度和大众文化(在不同社会中其所占地位亦不相同)也不宜于叙述题裁。
所以,造成社会史学者只得借用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的方法对制度与文化进行共时性研究。
文中提出“权力的文化网络”和“国家政权建设”两个核心概念,既不属于历史学的概念也不属于社会学的概念。
一个偏重于文化角度,一个偏重于权力角度,试图在历史学与社会学之间架起一个桥梁。
将文化、权力与国家三个要素联系起来,试图说明其间的关系。
1.2从文章架构来讲,第一章通过提出文化网络的概念,并证明其不同于单纯的经济圈而包含包括婚姻圈在内的更多样的因素,概括20世纪之前国家的统治依赖于文化网络。
文化、权力与国家_读书报告
![文化、权力与国家_读书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29a72802f12d2af90242e663.png)
从研究方法看《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李克军(文法学院行政管理111 学号06)【摘要】本书是以乡村的文化网络为基本结构并考察其功能力,作者主要利用日本南蛮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编撰的《中国惯例调查报告》、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所做的社会调查材料,以及中外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通过细致的个案研究,向我们展示了1900——1942年间华北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一般状况。
【关键词】权力的文化网络国家政权建设华北农村掠夺型经纪村界【作者】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早年就学于印度,后赴美国术学,师从著名汉学大师孔飞力,现任美国芝加哥大学历史学系及东亚语言文明系教授。
其《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曾先后荣获1989年度的“亚洲研究学会列文森奖”。
其第二本专著《从民族国家中拯救历史:质疑现代中国叙事》,中文译本已于2003年面世。
其最新著作《主权与真实性:满洲国与东亚现代进程》,也已于近日出版。
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农村,国家竭尽全力企图加深并加强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
国家政权的扩张对华北农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影响,从西方入侵的时势中不断延伸入中国的乡村基层。
冷水沟、石门镇、吴店、侯家营、后夏寨、寺北柴这六个乡村的典型事例阐述“权力的文化网络”①和“国家的政权建设”②。
社会学和历史学之间存在着多样联系,在对乡村进行研究工作时,必然要把社会学和历史学沟通在一起。
明确研究的方向,杜赞奇在书中对农村的种种变化围绕“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中心概念为目标,对流个农村中的民俗与民族、宗族都做了深入的探讨。
分析历史变迁对社会农村的影响时,作者引入了不同的理论,他同时接受了斯科特和波普金的理论②,在研究中寻找华北农村自身发展的规律。
时间是明确的。
作者选取的是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乡村,她在研究中缩小了时间范围,更能深入的了解农村的现实状况。
不同的时期,华北农村的权力结构会发生些许变化,特别是农村的经济发展为代表的改革。
中国的地方宗族与社会结构变迁
![中国的地方宗族与社会结构变迁](https://img.taocdn.com/s3/m/88ab765d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94.png)
中国的地方宗族与社会结构变迁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深厚历史文化的国家,其地方宗族与社会结构变迁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进程。
宗族在中国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发展和变迁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
本文将探讨中国地方宗族与社会结构的变迁,并就其原因与影响进行分析。
在古代中国社会,宗族制度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宗族是中国特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它是由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共同组成的一种社会团体。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宗族通过亲情和地缘关系形成紧密的联系。
宗族大多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相互支持,形成了一种稳定的社会组织结构。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变革的不断发展,宗族的地位和功能发生了巨大变化。
首先,随着现代社会的起来,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现代化思想的传入,人们对传统的宗族观念开始产生疑问。
在经历了封建社会的束缚后,人们开始追求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宗族观念逐渐淡化。
其次,中国近代以来经历的战乱和动荡,也对宗族制度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战争导致了大量人口流动,原本紧密的宗族联系逐渐疏散,人们开始以个体的身份面对生活。
此外,随着中央政府的强化和现代法律制度的确立,国家对社会关系的干预程度增加,弱化了宗族在社会组织中的地位。
然而,尽管宗族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发生了变迁,但它依然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宗族在一定程度上仍然保留了部分社会关系的功能。
虽然家族观念逐渐淡化,但宗族在中国社会中仍然存在,并且在一些地方仍然保持较为重要的地位。
在一些偏远的乡村地区,宗族依然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纽带,确保了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其次,宗族对于个体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尽管现代社会注重个人独立和自由,但宗族的传统观念仍然对人们的行为和心理产生影响。
宗族的传统观念和价值观仍然是人们行为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
地方宗族与社会结构变迁的原因和影响是多方面的。
首先,社会变革和现代化进程导致了人们对传统宗族观念的质疑。
现代社会追求人的自由和独立,个人主义的思潮成为人们追求的方向,因此宗族观念的传承和发展受到了挑战。
国家权力的基层渗透——读《文化、权力与国家》
![国家权力的基层渗透——读《文化、权力与国家》](https://img.taocdn.com/s3/m/b5375601cc7931b765ce155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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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 文化 、权力 与 国家》
文/ 郑瑞瑞
力过大 ,国家禁 止宗族 过分干预行政 事务。这一时期 ,宗族势力与 保甲 里 甲组织相互混 合 ,成为权力文化网络中的重要环节 。随国家政权 的深 入 ,宗族间有竞争有冲突。国家政权的进一步深化是要切 断宗族 与乡村 整 体的纽带 ,使 新的村政权失去旧有 的在文化网络 中的合法性 。这 样也 堵 塞了国家政权的在乡村传达的一条渠道。 6 . 乡村 社 会 中 的 宗教 、权力 及 公 务 从 社 会 学 的 角 度 ,作 者 着 重 于 考 察 宗 教 和 其他 社 会 现 象 ,权 力 之 间 的相互作用 ;从 历史 学角度 ,作者 考察这 一相互 作用 的变迁 。2 O世 纪 初 ,国 家 政 权 深 入 乡 村 社 会 引 起 了 权 力 间 相 互 作用 的 变 迁 ,它 改 变 着 宗 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但对不同的宗教团体 ,其 影响力是不 同的。宗 教活动和公务活动范围的重合为乡绅提供施展领导能力的舞 台。宗教同 时也是将 国家政权与地方权力联系起来的有效途径。宗教信仰广 泛存在 于乡村 民众之中 ,国家对信仰对象的控制或合法化 ,是其对乡村 权力控 制的体现 。关帝的信仰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作为一种象 征符号 ,它 逐 渐 成 为 国家 权 力 对 乡 村 社 会 的 控 制 形 式 。 乡 村 领 袖 则 通 过 这 一 象 征 体 2 .权 力 的 文 化 网 络 通 过 分 析 婚 姻 圈 及 水 利 管 理 组 织 ,从 两 个 途 径 来 说 明 市 场 体 系 理 论 系 的信 仰 接 近 国家 政 权 。 同化在 文化网络之中 。文化 网络强调对组织系统 中权力 赖以生存 的文化 7 . 乡 村 政 权 结 构 及 其 领 袖 及 合法 性 的 分 析 。 它 是 权 力 角 逐 的从 场 所 、接 近 各 种 资 本 的 工 具 以 及 正 乡村 精 英 与 旧王 朝 统 治 者 联 系在 一 起 的 象 征 被 转 换 成 一 种 以 新 出 现 统 和权 威产生 、表现及再生 的发源地 。粗 略的看 到偶像 崇拜影 响到了组 的民族 国家为 目的的初 步认 同。权力 的文 化 网络中 ,保 护人 的地 位和 面子” 形成保护体系 ,它是由职能复杂 的非正式小 集团构 成的 ,而 以 织 的职能 ,而引发我们思索 的是社会 的利益是如何被 交叉融合进代 表这 “ 些 信念的权威之中的 。 乡村领袖为 中心 的保护体 系间接地加强权力 的文化网络 中的正统性。保 作者引用 “ 权力的文化 网络 ”这一概念 ,试图进一步拓宽理解一种 护人这一角色也 随着 国家权力的深入发生着变化,从具有地位和面子的乡 文明中政治体系的视野 ,即将文化、特别是 大众文化包括在 内,超越十分 村领袖发展到后来的 “ 中人” ,有声望的乡村精英逐渐脱离乡村领导的地位。 重要但并不完全的 “ 乡绅社会” 和 “ 儒家思想 ”等概念。力图在这一 网络 这对乡村是不利的,对国家的影响更加不利。国家政权的深入需要乡村精英 中来认识帝国政权、绅士和其他社会阶层的相互关系。组织关系形式多样相 的合作 ,然而其对乡村领导体制的破坏却与此形成对立状态。 互交叉 ,因而形 成一些 “ 中心结”,权 力就存 在于网络的这些 中心结上 。 8 .国家 乡村社会 的重组 中心结的行动是 国家政权深入 的后果 ,它会影 响到村落的兴衰 。 国家政权 如何 加强 国家力量并强化农村作 为政府 的最 基层单位 ,探 3 .清末乡村社会 中的经济统治 讨 这一政 策所引起 的与国家设想 并不 完全相符 的控制结构 与乡村社 区内 在清末 乡村统治 中存在 着两 种经济模 型 ,即保护型经济 和营利性经 聚 力 的 变 化 。作 者从 具 有 税 收权 力 的 正 式村 政 权 的产 生 来 分 析 国家 政 权 济 。两种经济模型有助 于我们来 理解国家 的政权 代表——知县——是如 如何渗透到农 村。摊款是乡村社会矛盾的根本来源 ,如前所述 ,在这 一 何来管理一县之众 的。在 分析帝 国政权 统治与乡村社会 的关 系 中,经济 时 期 ,国 家 对 乡 村 的 控 制 是 为 加 强税 收 管理 ,增加 税 收 人 。 乡 村 共 同 体 模型要 比 “ 乡 绅 社 会 ” 模 型 更 加 确 切 。 因而 没 有 必 要 对 在 绅 士 和 非 绅 士 已 经 开 始 松 散 兵 出 现 瓦 解 的 情 况 ,这 也 是税 源 的压 力 所 造 成 的 。这 一 时 精英之 间纠结 。营利性经 济是一种不惜手段谋取利益 的经 济模式 ,不 能 期 的保护型经济和营利型经济已差别不大 ,都是为催促税 款而失去其 权 被视为文化 网络的一 部分 。而保 护型经 济体制 是 由乡村社会领 袖创建 , 威 和声望。 拥有集体价值 观念 ,溶 于文化 网络之 中, 同时它 也影 响着 文化 网络本 9 .国家政权的现代化与地方领导 身 。它是文化 网络 中的易变因素 ,代表着合法 与非法 的倾斜 关系 。 “ 保 国家政权的深入导致了乡村精英领导 “ 退位 ”这一现象 。作者层层 护型经济 ”将 文化 与行政联 系起 来 ,为后文探讨文化与政权之间相互 作 深入分析的最后一个层次 ,直接将国家政权与乡村精英对话 ,分 析国家 用 的转化提供 合理性阐释。 政权对乡村精英 的影 响 ,揭示 国家 政策 和国家 政权 内卷化 是造 成 乡绅 4 .华北地方 政权 的现代化建设 “ 退 位” 的主要原 因。村 庄、正式 和非 正式 国家机 构三方 对控制 财源的 清末 国家政权 企图改变其在乡村社会 中的软弱状态 ,加强 国家权 力 争夺也影响着乡村社会 。乡村社会的财源主要集中在土地 ,对 土地的控 对 乡村 的控 制 ,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但其后果却加剧 了乡村社会 的矛 制掌握就成为各方势力对抗的筹码 ,村庄的 田地数成为秘密 。国家通过 盾 ,造成 “ 国家政 权内卷 化” 。地方 政权 的重组 即使地 方政 权正规化 是 “ 经济机制” 来保 证税收曾得到一定的成效 ,但更 多 的是 增加 了乡村 的 巩 固国家政 权的有效办法 ,使得下层政权与 中央保持一 致。 国家政 权在 负担 ,也阻碍 了国家政权建设 。营利型经济体制的再生和扩展伴 随着 国 步 步深入 乡村 ,同时破坏着乡村的传统 自治体系。随着村庄作为最下层 家政权建设的始终 。极大地损害 了政权在人们心中的合法地位。 1 O . 结 论 行政单位的合法化 ,国家直接与村庄对话 ,传统的保护型经济失去其作用。 政府为发展不受乡村精英控制的基层权力机构,盲 目 扩大政权机构带来了巨 作者从历史争论 、国家政权与 中国革命 、国家政权 内卷化 三方面来 大的财政压力 ,从 而导致 国家政权 的内卷化 ,其结果 只能是 阻止 国家权 对全书做总结 。乡村社会 中的政治权威体现在 由组织和象征符 号构成 的 力 的真正扩张。作者表明 自己的态度 ,国家政权扩张造 成的是政权 的 内 框架之 中,作者称之为权力 的文化 网络 。乡村社会最直接最典 型的权威 卷化 。以从上而下的视角描述政权深入对 乡村 和其 自身的影 响。 体现在宗教和宗族之 中。人 际关系作为一种 “ 象征资本” 在乡村权力的 竞争 中转化到宗族或宗教组织之 中,并且会进一步加入到保 护型经济体 5 . 宗 族 与 乡 村 政 治 结 构 宗 族是一个广义 的概念 :它是 由同一祖先繁衍下 来的人群 ,通常 由 制之 中。国家政权将其文化 霸权强加 于大众信仰之上 ,增 强其 对 乡村 的 共 同财产和婚丧庆 吊联系在一起 ,并且居住 于同一村 庄。宗族是 文化 网 控制力 。国家政权 的 “ 现代 化” 过程力 图斩断其同传 统的 、 “ 落后 的” 络中的一个典型结 构 ,在华 北 的多数 村庄 ,宗族 操纵 着传 统 的政 治机 文化 网络之 间的联系 ,结果是 ,乡村精英空有与 国家利益 结为一体 的雄 制。它是村庄公共活 动的合 法组 织者 。封建 国家 为维 护道 德 及行 为规 心 ,但文化 网络赋予 乡村精英 的领导作用却在消失 。 范 ,有时会利用和支持宗族 。但是 l 9世纪末 2 O世纪 初 ,为 防止 宗族势 ( 作 者 单 位 :沈 阳师 范 大 学 )
农村宗族现状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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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宗族现状及其影响【摘要】宗族虽然在中国历史上起步比较晚,但它对中国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农村地区,1949年以前,宗法组织一直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组织,宗族权力也一直是国家权力的延伸和补充。
1949年以后,经过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农村集体化运动,用人民公社这种新型的社会组织形式重新组织了广大农民。
农村宗法组织被摧毁,宗族活动在广大农村基本停止。
1983年,我国农村取消了“三级所有,对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农民把一向寄予行政领导的信任转移到同宗,同姓的强人身上,指望这些人来保护自己。
在一些地区宗法组织死灰复燃,宗族活动重新活跃起来。
这些农村宗族活动给我们的基层工作带来了一些麻烦。
本文通过研究农村宗族活跃的现象及其带来的影响,并通过它的影响来寻求一条解决农村宗族弊端,发扬它的长处的道路。
【关键词】农村宗族,宗法组织,影响,基层工作,农村现代建设。
这些年重新活跃起来的宗族活动,大致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挖掘,恢复各种复活宗法组织所需要的资源,如重续族谱,维修,扩建旧的宗祠等。
二是颁布族规,成立宗族的领导机构,宗族组织在农村中的作用日趋增大,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宗法势力与地方政府抗衡的事件,许多农村宗法活动与渗透到农村成活的很多方面,农民的行为已逐渐纳入宗法组织的控制之下。
由于当代宗族脱胎于封建的、落后的、守旧的传统宗族组织,其消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一般与“私利性”、“排他性”、“狭隘性”、“封闭性”等词汇相联系。
具体来说,当代宗族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对农村现代化造成了不容忽视的危害:一,对农村基层政治现代化的危害传统宗族历来与封建专制相联系,而与社会民主相背离。
由于当代宗族的复兴是基于传统宗族社会资本特性上的路径依赖,它不可能完全摆脱传统宗族的某些陋癖,为维护本族利益,复兴的当代宗族必然向当地政权渗透,干预农村的政治生活。
虽然由于政府主导治理模式的存在使宗族影响还不十分明显。
在当前农村社会推选村民自治、民主选举基层干部的活动中,宗族力量往往会利用血缘纽带关系形成利益团伙,采取非正常手段操纵村民选举,获取自治权力。
“国家”与“地方”的权力的双向中和以《文化、权利与国家: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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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地方”的权力的双向中和以《文化、权利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为例摘要:随着现代化国家地方治理体制的完善,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脱离了传统以宗族为核心的宗族权力与国家权力双线治理模式。
在近代的华北农村社会治理中,基层治理的有效施行不仅仅来源于国家治理权力,同时还保持着地方社会团体和宗族势力的长期存在。
而在多种权利的交织下,近代华北农村的治理体系的形成则依靠地方和国家权力的中和。
关键词:华北;权力中和;基层社会Abstract:With the improvement of local governance system of moderm country,China grass-root society has broken away the traditional doubie governance organization which were consist of state and clan power that is take the clan as core.The effective impiementation of grass-root not only from the governance of the state power,but social groups and clan which were maintian long-term the rural society in modern North China.Key words:North China balance of power local society前言杜赞奇(Prasenjit Duara)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以近代华北农村为研究着眼点,通过描写所谓“现代化”政权下的华北农村基层和宗族的文化、族权以及地方治理状况,来表达在近代国家下,中央政权不断的向地方延伸所带来的双向效应以及在面对中央政权下地方基层和权力的变动与应对。
乡土中国第十章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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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第十章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是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之一,该书深入剖析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文化、习俗等多个方面。
第十章作为整本书的重要部分,为我们揭示了乡土中国中权力结构的奥秘。
以下是我对第十章的读书笔记。
一、内容概述
第十章主要围绕乡土中国中的权力结构展开讨论。
费孝通先生通过深入剖析,指出乡土社会中的权力并非源于法律、政治等正式制度,而是基于家族、宗族、村落等非正式组织。
这种权力结构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宗族性和封闭性特点。
二、精彩观点
1.乡土社会中的权力是一种“长老权力”,它依赖于家族、宗族中长者的威望和地位,而非法律、制度的规定。
2.权力在乡土社会中具有“差序格局”,即权力的大小、范围与个人在家族、宗族中的地位密切相关。
3.乡土社会中的权力运作具有明显的“礼尚往来”特点,即权力行使者需要考虑到对方的身份、地位以及双方的关系,以保持权力的平衡。
4.乡土社会中的权力结构具有封闭性,外来者难以融入当地权力体系,从而导致乡土社会的保守和僵化。
三、感悟与启示
1.了解乡土中国的权力结构,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
机制,以及现代社会中乡土传统的传承与变迁。
2.乡土社会中的权力结构揭示了我国农村地区家族、宗族势力的影响,为我们思考农村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
3.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应该关注乡土权力结构的变迁,推动农村社会的现代化,打破封闭、保守的权力体系,促进社会公平与进步。
四、总结
第十章为我们揭示了乡土中国权力结构的奥秘,使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了中国农村社会的运行机制。
宗族复兴在当代中国乡村政治中有着搏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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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复兴在当代中国乡村政治中有着搏弈内容提要宗族复兴在当代中国乡村政治中有着搏弈的效应:在填补了村治的若干空白,稳定和维持了某种程度的乡村公共秩序,发展和维护了部分乡村的公共利益,满足和维系时代变迁中的村民公共情感的同时,宗族复兴又销蚀了乡政公共组织的权威,影响了乡村法治的进程和人的现代化,对乡村民主治理产生消极作用。
这种宗族复兴与乡村治理中的博弈,使得我们在谋求乡村政治稳定与社会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必须科学地在乡村社会中适当扩张国家权力的影响,消减农民的地缘情结,努力建设现代文明村落,实现乡村治理中的理想效果。
一、宗族复兴的缘由及内在机制宗族复兴产生的内在机制主要表现在,由于社会还没有为回应农村家庭的求助而建立的正式的生产经营支持机构,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合作就成了农村生产经营合作最主要的方式;生产经营与家庭利益的紧密联系又在不断地压缩农户可能信赖的合作对象范围,有血缘联带的宗族家庭遂成为农户最主要的合作选择对象;农民委员会与原来的生产队相比,其对农户生活的介入及对社区运转的调控能力大为弱化,农村社区的很多方面缺少社会的保护、国家的干预和法律的覆盖。
这最终导致了农村社区生活的组织真空,宗族因而有可能以同宗家庭的利益保护者和利益协调者的面目出现,这是宗族在农户间较易取得信任也较易扩展势力的领域。
宗族势力的复活与蔓延,与农村的内在需求有很大的关系。
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组织,宗族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发挥着某些不可替代的功能性作用。
和谐社会需要权威与秩序,由于现行乡村治理体制的功能呈现出一定的单一化趋势,民主法治尚没有成为村民普遍遵循的秩序理念,现代乡村体制还不能充分取代传统秩序,宗族凭借其在道德文化甚至经济等方面的传统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村治中的若干管理真空,避免了乡村关系在社会变迁中的进一步失范与无序。
在调解乡村社会纠纷方面,在社区公共秩序,尤其是基于道德层面的人伦秩序维持中,毫无疑问,宗族势力比村级政权组织的作用会更大更有效。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9fa68a6c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b4.png)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摘要】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
本文通过对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分析和参与路径研究,探讨了其与政府的协同机制以及面临的挑战和展望。
研究指出,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传承文化、解决矛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权力过于集中、传统与现代制度的碰撞等。
建议未来在发展中要加强宗族组织的规范化管理,与政府形成更紧密的合作机制,以促进乡村治理的改善和发展。
【关键词】宗族组织、乡村治理、功能、参与路径、协同机制、挑战、展望、重要性、未来发展方向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宗族组织的地位和功能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在这种背景下,对于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乡村治理的实际情况,为乡村治理的改善和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持。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宗族组织是一个承载着文化传承和社会秩序维护功能的重要组织形式。
宗族组织在乡村中扮演着村民自我管理、纠纷调解、公共事务协调等多重角色。
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宗族组织的功能逐渐被弱化,一些宗族组织甚至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困境。
研究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探讨其参与路径及与政府协同机制,对于推动乡村治理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稳定的乡村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1.2 研究意义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宗族组织作为乡村社会的传统组织形式,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研究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可以更好地理解乡村社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为乡村治理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宗族组织与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关系密切,研究宗族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和模式,有助于探讨政府与宗族组织的合作机制和协同关系,促进乡村治理的有效实施。
乡土带来的宗族观念对国人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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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带来的宗族观念对国人生活的影响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宗族观念是影响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性与历史性交织的重要因素。
在不同时期,宗族观念为推进乡村治理贡献了积极力量,但也暴露出一些消极影响。
消解宗族观念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负面影响,要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推进乡村民主政治发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营造乡村公平竞争环境;激活各类治理组织,防止治理主体有名无实;加大法治工作力度,巩固乡村社会治安效果。
一、引言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场域,它关系重大,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成为治理领域越来越关注的重点和难点。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乡村治理进行了深入探索,从顶层设计上谋划了乡村治理美好蓝图,也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战略举措,乡村治理新局面得以打开,乡村发展新面貌呈现可喜变化。
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广大村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有了更高追求,这意味着我国乡村治理任务仍然繁重复杂,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仍旧任重道远。
从本质上讲,“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以现代价值理念、现代公共规则、现代行为规范为基准和目标的历史发展趋势”[1],这一趋势全方位体现了“现代”元素。
然而,这一发展趋势,仍受到部分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这些因素中,既有历史性的遗留问题,也有现实性的矛盾挑战。
其中,宗族观念是影响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性与历史性交织的重要因素。
“中国是一个宗族传统深厚的国家,宗族与村庄的联系尤为紧密”[2],这种联系体现在乡村治理的方方面面。
某种程度上说,“传统时代的乡村治理主要依靠宗族、宗教、乡约等组织”[3],尽管时代在变迁,宗族观念的影响却一直伴随着乡村治理的演进而存在,时至今日,“宗族的实际作用并没有随着现代化的理论演进而消失,相反在乡村治理中一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4]。
广大中国的农村地区处处可见宗族观念的影子。
小到日常生活矛盾的调解,大到宗族祭祀、婚丧嫁娶,甚至村集体的重大经济决策、村委会班子的选举等重要活动,都可见宗族观念和宗族势力的影响。
乡村振兴背景下当代中国宗族文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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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当代中国宗族文化的作用作者:戴敬梓来源:《中国民族博览》2024年第03期【摘要】中國宗族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前现代性文化,是小农经济、农耕文明的产物,与封建社会相协调。
改革开放后基层权力的下沉和宽松的社会环境造成了宗族文化的复兴。
但当代的宗族文化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革。
新时代下,可以利用变革后的新宗族文化,在乡村经济发展、优秀人才引进、乡村秩序建设等方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关键词】宗族;宗族文化;乡村振兴【中图分类号】D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4)03—088—03引言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全面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于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
这一战略实施的成效关乎着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居住在乡村地区的五亿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期待的实现。
乡村振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主要方面: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是一个系统性的庞大工程。
其中,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铸魂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点。
如何将乡村现有的文化资源与乡村振兴战略做好衔接,是相当一段时间内对党和国家执政能力和治理能力的考验。
宗族是中国传统社会基层的一种特殊现象,它是以父系血缘关系为核心的,以农业为主要生产活动方式,以某一特定地理地域为联系的人群集合体。
宗族文化是与宗族组织相对应的上层建筑,主要包括宗规族训、道德伦理、血缘等级、信仰认同等元素。
在中国古代,上至最高皇权下至基层社会,无一不受宗族文化这一纽带所影响。
近代以来,随着中国向以工业化为代表的现代化大踏步前进,与工业社会不相适应的传统宗族文化遭到限制和打压。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物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环境逐渐宽松,使得宗族势力对现代性的穿透力度强化,宗族文化迎来复兴。
那么,宗族文化作为一种带有前现代性特点的文化,与现代性文化有哪些区别?是否与现代社会水火不容?宗族文化在当代乡村振兴中还能发挥哪些作用?一、中国宗族文化在当代的理论困境改革开放以来宗族的“回潮”引起了学术界的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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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宗族、文化与国家权力——基于云南省一个彝族村落的研究伊利贵刘东旭2012-10-19 14:48:07 来源:《民族论坛》2012年第6期[摘要]弗里德曼在中国乡村研究中提出的宗族范式长期以来成为学界探讨中国乡村社会的重要范式之一,在这一范式的基础上,杜赞奇提出权力的文化网络以解释乡村及其与国家关系中的复杂关系。
本文在延续这一研究脉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华南和华北汉人社会的宗族研究经验借鉴到云南的彝族社会,最后的结论指出,在当下乡村社会的研究中,除了考虑既有以宗族为基础的权力文化网络框架之外,情境性变化这一维度的加入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乡村社会中复杂关系的真正意涵。
[关键词] 宗族;权力的文化网络;情境性;扎黑村在众多关于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之中,弗里德曼提倡的宗族范式长期以来成为学界探讨中国乡村社会的重要方法之一。
①在弗里德曼认为,在中国的东南地区,宗族是实现地方自治和管理的一种基本社会组织。
当地人们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通过互利合作,形成一个基于血缘的集团,以此获得最大化的资源,并有效地利用资源来自卫。
[1]在大部分情况下,充当着国家与社区之间中间组织功能的宗族是作为村民自卫组成的单位而存在,并与国家的官僚体系并行而发挥作用。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传统中国社会县级政府之下是以乡绅自治为主导的。
[2]延续着弗里德曼的思考,杜赞奇在对华北农村的研究中,更进一步将文化和权力与宗族组织结合起来讨论。
在他看来,宗族在规范、仪式和组织方面的特征使之成为乡村权力关系网络中的关键制度,[3]它与市场、水利控制等各种关系一并构成了一整套权力体系。
而这套权力体系具体体现为个人、群体和组织通过各种手段以获取他人服从的能力,其权力要素潜藏于宗教、政治、经济、宗族甚至亲朋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关系之中。
[4]这种权力关系又与其内部成员所认同的宗教信仰、内心爱憎、亲亲仇仇等规范和象征所构成的一整套“文化网络”相互交织在一起。
因此,这些组织实际上是攀援依附于各种象征价值,从而赋予了文化网络以一定的权威,使它能够成为地方社会中领导权具有合法性的表现场所。
换句话说,人们在这种环境之中的行为是出于提高社会地位、威望、荣耀并向大众负责的考虑,而不是为了追求物质利益。
[5]由此可见,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概念对于理解传统中国华北地区的乡村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然而,对这一概念的讨论和反思也从未停止。
有学者认为,以这一相对静态的概念来概括华北乡村社会并不合适,应当强调当时复杂社会背景之下多元社会力量对乡村的影响,此间的权力关系往往表现出某种情境性。
[6]笔者受此启发而进一步思考,权力的文化网络作为一个分析概念在时代和地域背景已经转变的情况之下是否依旧具有说服力。
在新中国建立,并经历了集体化、改革开放的今天,在远离华北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这种权力的文化网络解说模式对于我们理解乡村社会是否仍然具有解释力呢?或者说,我们需要怎样来丰富这样一种解说模式?因而,笔者在对云南晋宁朝日彝族乡的调查研究中,就试图借鉴、运用、并验证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概念的有效性。
本次研究开始于2008 年,在具体的调查中,我们重点关注了朝日乡扎黑村民小组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②以及国家在当地开展的各种建设项目及其影响,试图探讨的关键点在于当下快速变迁的社会背景之下国家和家族在地方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什么样的权力关系,而这种权力关系如何与当地的文化网络相交织和影响。
一、扎黑村的人口与家族扎黑村位于云南省晋宁县朝日乡南部的深山之中,其村委会距离乡政府所在地约15 公里。
到2009为止,该自然村有160 户,共559 人,绝大部分为彝族,自称为聂苏泼。
村里有普、拨、陈、李、柏、矣、施、卜、方九个姓氏,其中拨氏分为“上拨”和“下拨”两支,他们彼此之间已有通婚,自认为是两个不同的家族。
以此来看,扎黑村实际上共有10 个家族,以普、下拨和陈姓家族人数最多,三家人口分别占全村人口的32%、26%和22%,总计占全村总人口的80%。
二、家族团结:村民内部的权力逻辑扎黑村是一个多家族共居的杂姓村,村中主要的三大家族人数虽然相对较多,但都没有绝对优势。
当地找不到类似于东南中国那种规模宏大的宗族祠堂,也并没有发现像华北地区以宗族为中心组织起来大规模的群体对抗,然而家族观念和以家族组织为基础的权力体系仍然是非常突出的。
在村民们日常的组织行为和观念中,家族是首先考虑的因素,而家族在内部团结的基础上再参与外界的合作是其最重要的特点。
这一特点在村干部选举过程和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都有明显的体现。
(一)家族力量在村干部选举中的影响村民委员会是国家基层政府派驻乡村的延伸机构,同时也是与村民关系最为紧密的政府代表。
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因素,村民委员会下面可以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在现实情况中,村民小组一般是根据自然村为单位来设立的。
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干部成员都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7]扎黑村民委员会由四个村民小组组成。
作为村干部,除了平时需要在村民和上级政府沟通协调之外,很多时候还掌握着信息和资源的分配权力。
因此,在村民眼中,村干部本身具有的这种权力使得能够当选为村干部便成为衡量个人能力和关系网络的重要体现。
正因为如此,在每次村民选举前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那些有意向的干部竞选者就开始在村里活动,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动用各种尽可能的关系,说服村民支持自己。
大摆宴席地请客、登门送礼、预先承诺,等等都是这些竞选者常用的策略。
而在这一过程中,同姓的家族成员通常被认为是竞选者最核心的支持者,如果家族势力大,成员多,那么该竞选者无疑具备更大获胜的可能。
因为家族势力大者除了自身可以投票之外,还能够带动相关姻亲家族和其他弱势家族成员的支持。
笔者通过整理扎黑村近4 届村民小组成员名单发现,8 名曾经当选和现任的村民小组干部的成员都是来自3 个大家族的成员,这其中普姓家族2名,下拨家族3 名,陈姓家族3 名。
而在近4 届的村民委员会中,全部12 名③主要干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和副主任)中有9 名来自扎黑村民小组,这9名干部都来自三大家族中的普姓和陈姓家族。
由此可以看出,在这种最为激烈的村民竞争事件当中,家族势力实实在在地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家族在村民日常生活中的意涵在当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家庭是最小的活动单位,而一旦涉及到家庭之间的合作,那么同姓的家庭之间会首先联合起来,其次才会涉及到同村的乡亲。
这样一种现象在日常的农业生产和修房建房换工、婚丧嫁娶过程中都有所体现。
在笔者开展的一项问卷调查结果中发现,村民面临困难时主要会考虑选择求助于家人,其比例占到49%,其次是邻居,占31%。
而选择求助政府的仅为7%。
在笔者调查期间,正好遇到拨姓家有老人去世,要举办丧礼。
按照当地的习俗,过世的老人家里要举办一系列仪式,前后会耗时2- 3 天。
这个过程中要准备各种物资,需要很多劳力协助,但是,属于同村的其他外姓人家通常不会去帮忙。
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老人过世是自己家人的事情,别家的人一般不参与。
由此可以看出,家族内外的差别在当地人的生活中划分得非常清楚,并且已经深深地嵌入于文化观念之中。
在家族内部,辈份比较高,同时有威望的男性老人对家族的重大事务具有决策权力。
一旦家族内成员闹矛盾,或者与其他家族产生纠纷,老人就会出面调和或谈判,并确定该事情的发展走向。
也正是因此,村里的重大事情也基本上是由各家有威望的老人们一起商量决定。
一部分受教育程度较高,并且能力较强的年轻男性在家族中也有较多的发言权,但在处理家族的重大事件时也会咨询并尊重家族里长辈的意见,因此,家族中老人权威的影响举足轻重。
三、乡村建设:国家权力的地方实践在当下的中国,乡村的建设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的引导和投资,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权力得以充分展现。
当然,也正如杜赞奇对华北农村的描述那样,国家权力在地方的实践必然是与当地的传统组织和文化观念纠结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的。
这一点在扎黑村的发展过程中也体现得非常明显。
(一)扎黑村发展中的政府引导扎黑村目前主要以种植烤烟、粮食和外出务工作为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
而政府对于当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就是组织和服务好相关项目的开展,更进一步地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具有绝对的权力,然而,政府的政策执行对于普通村民来说未必有效。
因为村民自己的盘算往往关注于近期直接的经济利益,而政策制定者往往从较长远的周期性角度来考虑。
在笔者前期的问卷调查中,占到60%的村民认为政府的影响仅仅是局限在政策方面,只有17%的人认为政府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可以给人们带来帮助,其他19%的人认为政府的政策并没有给大家带来任何帮助。
有些时候,政府的政策往往还与人们自身直接的利益相冲突。
因此,在他们看来,政府有时不是给人们带来利益,反倒还会阻碍人们获取某些方面的利益。
而与政府相比较而言,村民委员会对村民的影响更为直接,效果也更明显。
在访谈中,笔者收集到如下的一个案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个问题:从2007 年开始,乡政府推行一种新的烤烟品种,村民担心新的品种不一定能够取得更高的经济收入,并不愿意率先冒险种植。
然而,乡政府却将其作为行政任务,让各个村委会强制执行。
在这一过程中,有的村干部根据政策严格执行了种新品种烤烟的决定;而有些村干部考虑到村民更为保险的实际利益,并没有强制执行,而仅仅是在向乡干部汇报时蒙混过关。
一年多后,新品种并不是像宣传的那样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反而对有些家庭经济收入造成了一定损失。
那些严格执行乡里决定的村民对村干部怨声载道,以至于那些干部面临非常尴尬的境地。
因为村里的干部定期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这样一次事故很可能降低他们在下一次选举中获胜的可能;而那部分当时敷衍乡政府而保证村民利益的村干部则可以得到更多村民的支持,在选举中获得更多优势。
通过这一事件可以看出,国家的权力固然可以通过政策等强力措施得以实现,但是其并不一定就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村民基于自身利益而采取了对国家权力进行抵抗的行为。
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的村干部只有站在和村民或家族利益保持一致的立场,他才可以在下一轮选举中得到大家的支持。
也就是说,这种至上而下的权力过程需要与来自乡间多重的权力形式对抗,才可能最终得以实现。
而乡间的各种权力形式是以当地的文化观念为基础,依靠家族网络、村民组织等方式具体表现出来。
如果政府权力能够借助这些途径,便可以在执行的过程中取得较好的效果,否则便会面临很多困难。
(二)传统文化开发过程中政府权力的影响传统的扎黑村人崇尚武艺,喜欢表演,俗称“耍武艺”。
这在乡里,乃至县里都有一定名气。
随着地方民族文化转变成为一种可资开发的资源,当地政府就积极引导将扎黑人的这种传统表演包装成当地具有代表性的文艺项目向外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