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5.30•【字号】东府办〔2011〕65号•【施行日期】2011.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1〕6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各级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公开职责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规划、部署、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组织本镇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中央、省驻莞单位要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市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按照《条例》规定,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1•【字号】市府办发[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市府办发〔2011〕4号)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单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不断改进信息报送工作,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了大量信息,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实施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工作中仍存在部分单位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报送信息数量少、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围绕中心,突出信息报送重点当前,政务信息报送要以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中心,紧紧围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这一主题,重点反映各地、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
近期,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十二五”规划、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实施重大民生工程、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
在信息报送中,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着重反映抓落实中的新举措、新思路,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反映基层创造的工作经验、群众的呼声,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重要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
各驻外办事(联络)处要重点关注所在区域或周边地区值得我市借鉴的新举措、新经验。
二、明确责任,充分履行报送信息的职责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是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增强上报信息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强化岗位职责,确保信息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国资[2012]58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国资〔2012〕58号)委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委领导的要求,现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念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两方面的内容,而政务公开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
200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事前公开信息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外,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公开内容,特制定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如下:(一)市国资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事程序;(二)市国资委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市国资委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制建设,履行社会责任,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情况;(四)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情况;(五)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六)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公开招聘有关情况;(七)市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办法、项目及结果;(八)国有企业招商活动、项目建设等;(九)市国资委机关党建、工会工作情况;(十)市国资委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十一)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情况;(十二)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人事管理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洛政办〔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20〕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推进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保障数据安全,统筹电子政务建设与发展,全面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办电政函〔2019〕2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我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和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洛阳市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按照领导小组分工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参加,协同推进开展相关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并协调解决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数据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务信息系统智慧化应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做好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推进开展,以及具体任务的细化分解,指定具体负责科室和业务人员,确保责任落实无空档。
三、加快系统迁云对照《洛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政务数据和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各单位对已建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应制定计划和方案,逐步向智慧洛阳云平台迁移。
自建机房内的政务信息系统,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迁移,使用对外购买服务模式租赁的政务信息系统,合同未到期的重大政务信息系统,应在合同到期后逐步完成迁移。
四、做好数据归集建立与本系统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与省对口厅局的数据对接、传输,确保国家级、省级政务信息系统的政务数据能够下沉到市一级,以便我市能够更好地共享、使用相关政务数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11•【字号】桂政办发[2004]63号•【施行日期】2004.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6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主动地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为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把握新时期政务信息工作的重点。
政务信息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的依据。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
要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把政务信息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当前,报送政务信息的重点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动态,包括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等;特别是“三农”问题、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消费活动及生活水平、财政金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外贸外资工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问题,以及人口、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
二、建立和完善信息工作有关制度。
提高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信息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各市、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要求。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4.26•【字号】晋人社办发[2010]30号•【施行日期】201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0]3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公务员局、外专局、劳动监察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政务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提供政策信息、反映部门工作、交流经验的有效途径。
当前,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既面临机构改革的职能转变,又肩负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责,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对有效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强化信息意识,将政务信息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利用政务信息反映部门工作情况,反映重要工作进展和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反映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而有力地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和领导决策需求报送信息政务信息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开展信息报送,主要包括:(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三)各级党政领导对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决策和解决突出问题的措施;(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重要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和研究制定的重要政策;(五)阶段性重点工作和专项活动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六)工作推进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七)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性事件;(八)其它需要向上级反映的工作信息。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4.24•【字号】鲁卫办字[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鲁卫办字〔2009〕32号)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厅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政务信息是各级政府决策的依据和基础,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政府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各市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准确、及时、全面地向省卫生厅报送信息。
二、紧紧围绕全省卫生中心工作报送,严把质量关要重点报送全省卫生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事关全局、领导关注的重大课题调研和政策研究,等等。
要把提高信息报送质量贯穿于信息处理和报送的全过程,信息的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文字要精练,反映的情况要客观全面,对全省的卫生工作要有指导意义。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队伍建设各市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已确定一名负责同志靠上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并安排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具体抓好信息的编写和报送(名单附后),如需进行调整,请将有关人员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于5月4日前以传真方式报厅办公室。
四、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完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考核机制各市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的信息要经分管负责人审阅把关后,统一通过卫生厅机关网站后台管理系统进行报送(操作流程详见鲁卫办字【2008】7号《关于做好省卫生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11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110号2000年7月15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务信息在政府决策中的辅助作用越来越明显。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的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的服务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务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政务信息是各级政府决策的基础和依据,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政府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政府办公室是政府决策指挥的参谋部,信息工作是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信息是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体现。
因此,各级政府的办公室(厅)以及政府各部门都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信息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二、进一步做好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工作,尤其要特别重视紧急情况和问题信息的报送各地、各部门办公室(厅)要切实重视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的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各市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部门办公室的负责同志要加强对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工作的具体指导,并定期检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报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要保证信息报送的数量,各市每天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的信息应不少于5条,各部门不少于1条。
对上报信息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信息的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反映的情况要客观全面,避免虚假片面。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0•【字号】泰政办字〔2015〕42号•【施行日期】2015.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5〕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在服务决策中的作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选题研究,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一)加强选题研究。
把信息选题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围绕领导的关注点、问题的关键点、工作的闪光点、群众的期盼点遴选信息题目,进行深入挖掘,使政务信息更加贴近领导决策、贴近工作一线,始终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
各县(市、区),列入A类考核对象的部门和单位(见附件),每周一上午10点前都要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提报1-3条有价值的信息题目,其他部门要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线索,市政府办公室会商定题后,确定信息报送重点。
提供的信息题目形成信息上报,并经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办信息刊物采用后,除采用得分外,每条信息题目另加3分。
凡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约稿报送的信息,除对上报送外,择优在《政务信息专报》、《要情快报》或《泰安政务信息》中采用。
(二)提高信息质量。
坚持以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点,突出经验类、问题类、建议类等调研类信息的报送,全面提高报送质量。
经验类信息通过总结归纳,能够提炼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便于面上工作推进;问题类信息着眼于政策制定、制度设计、配套措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研判,透过表象看本质,把问题总结出来、反映上去,为完善政策、修订制度、推进落实提供依据;建议类信息遵循发展规律,用敏锐的视角和超前的思维,作好上级政策和本地实际结合的文章,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便于指导工作开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00]23号【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发布日期】2000.03.01【实施日期】2000.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0]23号)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省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些单位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有的长期不报信息;一些地区和部门只报喜不报忧,不反映真实情况,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各地信息数量和质量不稳定,工作发展不平衡。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领导决策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结合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9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开创信息工作的新局面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对经济的调控方式逐步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特别是随着国民经济信息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政府决策和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全面、准确、快捷地掌握各类信息,已成为科学决策的关键因素。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重视和支持信息工作,利用信息渠道掌握全局情况,处理政务,实施科学管理。
要重视政府信息网络的建设,建立灵敏快捷的信息网络,不断改善条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要配备政治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有较强综合分析和协调能力的同志从事政务信息工作。
要关心和支持信息员的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信息队伍的整体素质。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18•【字号】安政办〔2015〕103号•【施行日期】2015.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指导工作、推进工作、服务决策、促进交流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面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面对我市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复杂的严峻形势,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克难攻坚,开拓创新,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保态势、保目标”的政策措施。
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措施时,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破解难题的创新举措等信息,对市政府和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正确认识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在服务领导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发挥政务信息反馈决策落实、反映矛盾问题、展示工作成效、宣传整体形象的主渠道作用,为各级政府和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更全面、更准确、更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围绕中心,准确把握政务信息工作的总体要求(一)主要任务。
坚持“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全面反映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制定决策、实施决策和完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及时反映重大改革的进展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运行情况,为政府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提供导向性和超前性的信息服务。
(二)报送要点。
1.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系统
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威政办字[2018]56号
【发布部门】威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8.05
【实施日期】2018.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威政办字〔2018〕56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
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是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根据《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3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快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协同工作格局
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的领导、统筹工作。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市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
进行规划审核、绩效前评价以及全口径备案。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市财政局负责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的预算评审、政府采购监管、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经费的统筹安排以及资产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4.10.15•【字号】襄政办发〔2014〕71号•【施行日期】2014.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发〔2014〕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建立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信息工作体系,提高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务信息工作的意义和内容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政府及部门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是服务决策、指导工作、联系上下、沟通左右、传达政令的重要手段。
政务信息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为各级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政务信息工作包括政务信息处理(政务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反馈等)和政务信息管理(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网络建设等)。
二、完善日常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建立动态信息2日内报送制度、月通报制度、季报送要点指导制度和年考核奖励制度,全市重要、重点工作信息要求2日内报送,一般动态信息和专题信息在一周内报送,分别刊发在《襄阳政务信息》、《襄阳政务信息特刊》、《襄阳政务信息专报》;每月初通报上月各地、各部门信息采用情况;每季度末发布下一季度的政务信息报送需求要点,连同当月通报一起下发;每年初对上年度各地、各部门信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各地、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信息(含工作简报、动态、要情等)一律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统一处理,不得多头分送领导同志个人。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日常重要动态信息。
三、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机构建设,落实政务信息工作专项经费,做好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宛政办〔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宛政办〔202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服务水平,现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责任感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一个主要渠道,是各级培养综合文字和研究型人才的一个重要平台,是展示政府工作风貌和成效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各级领导制定政策、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市七次党代会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阳、奋力打造河南省副中心城市的时代背景下,政务信息工作地位更重要、任务更艰巨、标准和要求更高。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切实解决制约信息工作的重视不够、力量不足、观念不新、环境不优等问题,加强改进、转型升级,为各级领导特别是本级领导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努力使政务信息工作适应形势发展和政府工作需要。
二、突出重点,全力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一)明确报送重点。
要将政务信息工作放在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紧扣领导决策需求,突出反映大事要情和热点、难点、亮点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反馈紧贴政府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点。
主要反映:一是决策反馈类信息。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13•【字号】•【施行日期】2015.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在下情上报、服务决策和推动工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思想认识不足、报送数量不多和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
政务信息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情况、协调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各地各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提供决策服务的重要途径。
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政务信息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制度(一)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通报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制发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通报并实行计分考核,各单位应及时掌握本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并据此了解、改进和加强本单位信息工作。
(二)重要信息约稿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采取下发约稿通知或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有关单位约取政务信息,承接任务单位应按照约稿内容和规定时限认真组织完成,保证信息质量。
(三)信息编辑审核制度。
各单位在信息编辑、加工和处理各个环节实行责任制,上报政务信息应履行审核签发手续,并在每条信息后注明撰写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强化政务信息工作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个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信息员,并于5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处(见附件1)。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22•【字号】河东政办通〔2014〕19号•【施行日期】2014.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今年以来,我区政府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从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和采用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加大信息反馈力度,更好地发挥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领导决策的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是决策的依据,领导的“耳目”的桥梁和渠道市区两级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十二五”规划的提速之年。
区政府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实现“金贸河东”功能定位和加快建设美丽河东,从服务领导决策的要求出发,把信息报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为区政府统揽全局、正确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一)(二)(三)(四)。
(五)信息报送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是及时反映我区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以及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协调服务的特色做法;(六)(七)(八)(一)(二)(三)(四)(一)(二)(三)(一)95五前(二)(三)深层次反映经济运行、结构调整转变过程中的问题;反映政府职能转变及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区政府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此外,对区领导做出的重要批示,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关注和了解中央和市、区的决策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善于从文件和会议精神中,从客观情况的发展变化中,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律中,把握领导的信息需求,增强信息上报的针对性,为领导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07.06•【文号】发改高技[2012]1986号•【施行日期】2012.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1986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保密局,国家电子外网管理中心,各级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建设和运维管理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有效落实《“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加强对政务信息化工程利用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的管理,依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8号)、《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规划(2011-2015年)》(厅字[2011]21号)、《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的规定》(中办发[2011]11号),以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由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组成,应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
各部门、各地方要充分认识加快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和应用。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目标是:到“十二五”期末,形成统一完整、安全可靠、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基本满足政务应用需要。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政务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是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宣传单位形象、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途径,对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升工作效能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二级单位、各科室、稽查分局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信息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两不误。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信息宣传工作放在整体工作的重要位置,多关注、多过问。
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息宣传工作人员,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市局机关各科室、分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努力形成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主抓,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始终保持在全省系统的领先地位。
二、加强信息管理,提升工作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水平。
(一)注重信息宣传的质量。
信息宣传体现着一个单位的整体形象。
从往年报送的信息情况来看,部分单位对信息宣传工作认识不高,工作不认真,只图数量,不重质量,存在敷衍塞责的现象;有的上报信息类似于原始素材或草稿;甚至有的数据存在逻辑错误等等。
为此,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本着严谨求实、认真细致的工作精神做好此项工作;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关心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全体信息宣传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和调研,不断提升工作素质和能力,力争多出精品。
(二)注重信息宣传的时效。
不具有时效性的信息宣传将失去其原有价值。
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敏锐性,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的工作部署(措施)、工作动态、重点事件、突出成绩等。
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完成信息,并及时上报。
防止“墙内开花墙外香”的现象发生。
(三)注重信息宣传的价值。
信息宣传工作人员要增强政治敏锐感和洞察力,善于捕捉工作、事件中的最佳新闻点,使其具有可读性和使用价值。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0.23•【字号】合房〔2018〕98号•【施行日期】2018.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的通知合房〔2018〕98号各县(市)房产局,各区住建局,经开区房管中心,高新区、新站区、安巢经开区建发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主动围绕和服从于我局当前的中心工作,鼓励各单位、各部门报送高质量的信息和调研文章,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保证信息质量,发挥政务信息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服务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政务信息报送范围、重点及要求(一)报送范围各单位、各部门的各种工作动态信息,包括即时情况反映,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先进典型、特色工作总结、课题调研报告,情况反映以及相关的图像资料。
(二)报送重点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房地产管理系统内的贯彻落实情况。
2.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确定的涉及我局工作的目标管理和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工作进度、总结、下一步推进打算和工作举措等);3.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含我局各处室、单位相关领域重点工作,包括工作进展、总结、下一步推进打算和工作举措);4.涉及长效机制建设、房地产市场整治、住房租赁试点、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维修资金管理、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作信息;5.能展现合肥房地产管理工作成效的总结性信息,重点是和全国、省内其他地区相比有突出特点、有效果的工作方法、工作理念总结等相关信息。
(三)工作机制1.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
各单位、部门需确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的信息员两名(AB岗),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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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参谋、服务、指导作用,更好地服务决策、服务机关、服务基层,促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积极主动,高质量地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各科室、司法所需配备一名专职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要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认真做好信息的采编、核实工作,确保上报的信息内容客观、数据准确、情况清楚,切忌以偏概全,主观臆断。
二、落实任务,提升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政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任务,及时搜集、传递、报送工作信息,反应司法行政工作情况,为上级机关和领导提供真实、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政务信息应当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政务信息报送主要包括:贯彻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重要决策、创新作法、工作经验、阶段性成效等,信息报送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可靠、有根有据,及事、要事、突发事件应当迅速报送,反映情况
和问题力求有一定深度,突出本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断适应科学决策和领导要求。
三、具体要求
各科室每月需报送至少一篇高质量的政务信息,各部门负责人要对上报信息认真审核,保证内容真实、数据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