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书之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

公告书之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
公告书之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

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

【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

一、名词解释

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

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

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

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

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凡列入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

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

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

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

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

1、申报流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

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

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

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

(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

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

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

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

(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

理/不受理通知。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

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

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 审查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

行沟通。

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

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如果企业申报的vin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

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

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第四步:企业下载试验方案后,应与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企业

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联系试验事宜。

检测机构下载《备案表》、试验方案等企业资料后,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车辆技术服

务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最后上传强

检统计表和试验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第五步:企业可从网上随时查询已申报车型的工作进度,包括:是

否受理、vin审查是否通过、是否批准试验方案、试验方案是否下达

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是否上传强检统计表和定型试验报告以及列入

审查的日期等等。

第六步:报告上传齐全后(包括统计表、实测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报工信部对载货类产品进行公示。

第七步:如技术审查通过,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审查结果上报

工信部,经工信部批准后予以公告。如果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

在15日内提出申诉。

申诉应以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并注明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产品公告发布后企业即取得该申报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

企业申报资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主要技术参数》、《备

案参数表》、《检验方案表》,其中《主要技术参数》即公告参数,是产品注册登记的依据;《备案参数表》包括车辆主要配置、灯具

安装简图、防护装置安装简图等等,是用于同一型式判定及一致性

核查的依据;《检验项目表》是企业依据国家标准、法规要求以及《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对申报车辆进行定型试验和强

制性试验的检验方案。

2、申报类别:

汽车产品申报可分为新产品申报和变更扩展申报。

●新产品:是指申报的产品型号在原《公告》中不存在,即新的型号。

●产品扩展: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增加或减少某些配置(或参数)。

●产品变更: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替换某些配置(或参数)。

产品变更经批准后,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销售库存即在产的原参数产

品(指按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生产的产品),过渡期一般为6

个月。扩展产品不标注有效期。

申报《公告》的新产品应符合《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

的要求。《公告》中原参数符合《同一型号》要求的,可以申报扩展、变更,且扩展、变更后也应符合《同一型号》的要求。

产品勘误是指车辆产品在申报环节中,由于疏忽造成参数填报错误

或漏报需要进行更正。(书面形式)

3、《公告》暂停与撤销

●“《公告》暂停”:主要适用于由于国家标准更新或《公告》管理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不能符合现有技术要求,但企业通过整

改可以满足相关要求的产品。暂停期间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暂停

《公告》的产品,对暂停《公告》的产品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可以随时对暂停车型进行整改,整改

通过后恢复《公告》,产品型号不变。

●“《公告》撤销”:主要适用于违反《公告》管理规定的或其他无法通过整改满足现行技术要求的产品。《公告》产品被撤销后,不得

以同一车辆型号再次申报《公告》,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4、备案参数填报:《汽车产品备案参数填报要求》

公告参数部分不适用项目应为空,不得填报“不适用”或“n/a”。备案

参数部分,对于不适用的备案项目,应填报“不适用”或“n/a”;备案

项目的填写不能为空。

●关于货箱栏板高度:

对于三轴及三轴以上自卸汽车和自卸式半挂车的货箱栏板高度,在

符合gb1589-2004标准要求的同时,高度还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货箱栏板高度(米)≤载质量(千克)?0.1 900?货箱内部长度(米)?货箱内部宽度(米)注:1)载质量不含驾驶室乘员质量。

2)有多个载质量的取最小值。

3)有多个货箱内部长度的取最大值,有多个货箱内部宽度的取最大

值(货箱内部宽度比整车宽度小200以上时企业需提供设计佐证材料),所有选装的栏板高度都不允许大于该计算值,其他栏可不注

明货箱尺寸对应关系。

4)货箱栏板高度按5、0进行圆整。

●关于轮胎规格:

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半挂车的总质量,按照使用轮胎的规格和数量,

参照gb/t 2977-2008《载重汽车轮胎系列》进行合理性的评价。选

用轮胎的总承载能力应大于总质量(对挂车指轴荷;申报轮胎型号

含层级按实际核算,不含层级的按最大层级核算)且:对n1类汽车(长头轻型客货两用车即皮卡产品除外)及n2、n3类自卸车不得大

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1.4倍;对其他类车型不得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1.3倍。

不允许选用非标轮胎(作业类产品除外)。

●关于质量利用系数:

载质量利用系数=载质量(千克)/整备质量(千克)

注:载质量含驾驶室乘员质量(65kg/人)。对于装有顶盖的自卸汽

车的顶盖质量,应计入整备质量;对于随车起重运输车的起重装置

质量,应计入载质量。

●关于驾驶室准乘人数:按gb7258-2012核定

4.5.4.1 驾驶室的前排座位,按驾驶室内部宽度大于等于1200mm

时核定2人;大于等于1650mm时核定3人,但每名前排乘员的座

垫宽和座垫深均应大于等于400mm。

4.5.4.2 驾驶室内双排座椅的后排座椅,按座垫中间位置测量的车身内部宽度,在能保证与前排座椅的间距不小于 650mm 且座垫深度

不小于 400mm 时,每 400mm 核定 1 人。

4.5.4.3 对带卧铺的货车,其卧铺铺位均不核定乘坐人数。

4.5.4.5 货车驾驶室乘坐人数不允许超过 6 人。

●关于改装车

利用《公告》内底盘或整车改装的厢式运输车(含客厢式货车)、

仓栅式汽车、篷式运输车和自卸汽车,其总质量不得大于所采用底

盘或整车备案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也不得小于该允许总质量的90%。

●关于n1类

不允许n1类产品采用六缸发动机或缸径超过100mm的发动机(不包括汽油机产品和长头轻型客货两用车即皮卡产品)。

结构图纸

●qi001~005:车辆照片(右45度、正后、正前、左45度、俯视)●qi006:防护照片

●qi007:主要尺寸和外部灯具的安装位置尺寸简图

●qi008: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标志简图

●qi009:制动系统简图

●qi0010:防护装置简图

●qi0011:m类车辆座椅布置简图

●qi0012~0013:关于obd

●qi0014:前后保护装置结构和布置简图

●qi0015:燃烧室和活塞顶示意图

●qi0016:门锁结构和布置简图

●qi0017:发动机罩盖锁结构和布置简图

【篇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

产品申报管理,提高《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经研究,我委对《公告》管理

流程进行适当调整,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公告》管理流程的调整

(一)申报

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资格的企业,可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指

定的网络系统申报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产品变更、产品勘误和

产品撤销。

车辆新产品是指新设计的全新产品或改进型产品;产品扩展是指车

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增加或减少某些

配置(或参数);产品变更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

品型号的状况下,替换某些配置(或参数);产品勘误是指车辆产

品在申报环节中,由于疏忽造成参数填报错误或漏报需要进行更正;产品撤销是指企业不再生产主动撤销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实施新标准、规定强制撤销的产品。

申报新产品、产品扩展、产品变更时应当报送《车辆产品主要技术

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一)和

《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下简称《检验方案表》,见附件二)。

申报产品勘误,应当说明勘误理由并同时上报书面申请和相应的证

明材料。对于《公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只允许勘误一次。

在申报产品扩展、产品变更或产品勘误时,同一型号的车辆产品在

审查周期(指从申报到《公告》公布周期)内只允许选择其中之一

申报。

(二)资料受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应在5个工

作日内,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企业申报资料完整的,应予

以受理,并通知企业;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并通知企业。(三)试验方案确定及车辆识别代号审查

中介机构受理企业的申报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确定产品试验方

案并进行车辆识别代号(以下简称vin)审查,出具vin审查报告。必要时,应

与企业充分沟通后再予确定试验方案(沟通及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

算在本期限

内)。

企业和检验机构可通过网络下载审查后确定的试验方案、vin审查

报告及有

关资料。

(四)产品检验

检验机构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

按照中介

机构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同时按照车

辆有关定型试

验规程,确定定型试验方案并进行试验。检验和试验报告通过网络

及时反馈给中

介机构。

(五)技术审查

中介机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产品技术审查,应在收到全部申报资料

后尽快完

成审查工作,并将该月审查结果于下月初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六)批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介机构的审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政府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66710107.html,)上公示。先行对载货类汽车及专用汽车产品

进行公示,再

逐步扩大到其他类车型。对于符合要求的产品予以批准,登录《公告》。

企业对上述管理程序中各环节的结果有异议时,可提出申诉。对于

审核和公

示中发现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可组织或指派中介机构对有关情

况进行核查,

包括必要时对企业及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七)产品有效期限

产品有效期限是指车辆产品从《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公告》公布

撤销之日

止。在此有效期内,车辆产品为国家批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完成产

品出厂检验、

签发产品合格证、销售等手续。

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经批准后,企业应当按照《公告》公布车

型及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验,经出厂检验合格并发放产品合格证的

产品,方可进

行销售(即产品出厂检验及签发合格证日期应当在《公告》公布日

期之后)。允

许企业在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批准前进行试生产(即试制

产品日期可先

于《公告》公布之前)。

产品变更经批准后,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销售库存及在产的原参数产

品(指按

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生产的产品),过渡期一般为6个月,经

国家发展改革

委同意,可延长或缩短过渡期。超过产品过渡期后,按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

生产的产品不得再进行生产、销售。经批准产品变更的同一型号产品,在过渡期

内不得再次申报产品变更。

产品撤销的,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二、关于产品备案资料的要求

《备案表》分为汽车及挂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三个产

品类别,

填报内容主要包括:《公告》公布的有关参数、整车产品技术参数、发动机及主

要配置状态、变速装置等总成、制动、转向和降噪系统、灯具、车

身附件、新型

动力车辆产品、产品照片及主要结构的资料等要求。

《备案表》内的有关资料或技术参数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报。属

于《公告》

技术参数(见附件一)发生变化的,应当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批

量生产;其他

配置(或参数)发生变化的,可在3个月内更新备案,并提供相应

的证明资料。

在《备案表》中有关发动机及主要配置状态参数(指标注“﹡”的项目)可以

由汽车发动机生产企业申报,经审查合格后列入发动机产品数据库。进入发动机

产品数据库的发动机被车辆生产企业采用时,车辆生产企业可以简

化《备案表》

的填写,即只需申报发动机id号,标注“﹡”项目可以免填。

三、关于车辆产品技术审查规则

车辆产品的强制性检验项目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以及《车辆

产品同一

型式判定技术条件》(以下简称《同一型式判定条件》,见附件三)进行确定。

中介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备案表》和《检验方案表》,按照《同

一型式判

对于申请同一车辆型号下的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应当依

据《车辆

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以下简称《同一型号判定条件》,

见附件四)进

行判定。当申报的发动机产品采用同一发动机型号时,应当符合

《同一型号判定

条件》中有关汽车发动机同一型号判定原则的规定。

四、关于车辆识别代号(vin)审查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本企业编制备案的vin编制规

则正确

标示和使用vin。

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车辆识别代号(vin)审查规则》(见附件五)对企业

申报产品的vin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vin审查结果上传至网络,供检测

机构和企业查询,书面审查报告送申报企业。

五、关于执行时间

(一)自2006年10月15日起,开始审查车辆产品的vin,其中

三轮汽车

和低速货车的vin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审查。

(二)自2006年10月15日起,申报m1类汽车和摩托车新产品的,应当

通过网络向中介机构提交产品的《备案表》和《检验方案表》;申

报其他类别车

辆新产品的,由企业向中介机构提交产品的《备案表》,该产品的《检验方案表》

由检验机构按上述规定确定后进行试验,并送中介机构备案。

(三)自2007年7月1日起,企业申报所有类别车辆新产品、产

品扩展和

产品变更时,都应向中介机构提交产品的《备案表》和《检验方案表》。

(四)自2008年1月1日起,未填报《备案表》的产品不再保留在《公告》

内。

六、关于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

为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我委将通过采取对新产品进行公示、对企业现场和

销售市场产品抽查等方式进行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对发现企业生产、

销售的车辆产品与《公告》公布的产品配置(参数)不一致或产品其他配置(参

数)发生变化,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更新备案的,达不到强制性标准限值要求的,

弄虚作假的,将撤销产品《公告》,并追究企业及有关检验机构及审查专家的责

任。情节严重者,暂停或撤销企业车辆产品生产资格及有关检验机构的资格。

生产企业用于检测的样车,应当在所有试验项目检验完成之后,在一段时间

内保证样车的可追溯性,专用作业类车辆的样车应不少于2个月,其他类型车辆

的样车应不少于3个月。

七、关于做好有关宣传贯彻工作的要求

各省级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有关企业和

所属企业,并做好宣传贯彻的有关工作。对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我

委。

中介机构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既做好政府委托的各项工作,又要在为企业

服务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公告》审查工作方式要尽快从目

前定期集中审查的状况向全日制工作方式转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对企业的培

训工作。

各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管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充实产

品申报管

理工作,不断适应新的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各企业

要提前做好《公

告》管理流程调整后的申报准备工作,避免因产品申报工作脱节给

企业生产、销

售造成影响。

附件:一、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表

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

三、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四、车辆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

五、车辆识别代号(vin)审查规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表

第一部分汽车和挂车产品

一、《公告》技术参数

┌───┬────────────────┬───┬────────

────────┐

│ 序号│项目│ 序号│项

目│

├───┼────────────────┼───┼────────

────────┤

│ 1 │产品商标│ 23 │前轮距(mm)│

├───┼────────────────┼───┼────────

────────┤

│ 2 │产品型号│ 24 │后轮距(mm)│

├───┼────────────────┼───┼────────

【篇三:汽车公告国家规定】

汽车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整顿和规范车辆生产秩序,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对车辆生产企业实行产品公告管理。其内容包括:1、推进生产

准入管理,定期《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2、规范企业申报

《公告》工作程序;3、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和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

4、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等。公告管理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经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

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

办发〔2007〕35号)的有关规定(“五整顿”即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

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即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察),贯彻“3?26”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做好道

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车辆生产环节的管理,不断提高车辆产品的

安全、环保、节能性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

的根本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

理工作,整顿和规范车辆生产秩序,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

稳步推进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生产准入管理是车辆管理工作的核心,加强生产准入管理是规范车

辆生产秩序的关键。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准

入管理体系,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产准入管

理工作。《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的

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生产准入管理的要求,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

的规定,遵守国家车辆生产准入管理规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车辆

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能力和必要的生产条件;应当具备相应车辆产品

的设计开发能力;应当具备相应车辆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所

生产的车辆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和车辆产品定型检验规程的要求;应当具备相应车辆产品的生产一

致性保证能力。

已经通过生产准入考核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应当重点加强生产一致

性管理,持续保持生产准入状态,按生产准入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新建摩托车企业(含子公司、分公司或生产车间),均要按照摩托

车生产准入管理的规定,按程序报批,并经考核批准后方可生产、

销售摩托车产品。已经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装类客车企业申请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通知》

(发改产业〔2006〕1405号,以下简称1405号文件)的精神,对

照改装类客车企业申请底盘生产资格的生产准入条件,找出差距和

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条件,达到生产准入条件的要求。其他类别

的车辆生产企业也应当按照生产准入管理的要求,改进和完善生产

准入规定的条件。

从2007年10月1日起,已经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企业基本情

况(包括企业重组、更名、变更股权或股东、变更法人、迁址、增

加生产地或产品类别、品种等)发生变化,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

变更的,应当按照1405号文件规定的生产准入条件对企业进行考核(《客车整车企业生产条件要求及判定原则》中第一部分生产条件

要求中的第一项第1条、第2条可暂缓考核),达不到生产准入条

件的暂停底盘产品申报或暂停底盘生产资格。

加强公告管理工作

概述

车辆产品的安全、环保、节能性能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确保车辆产

品的安全、环保、节能性能就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近期又有一些新的国家标准陆续实施,一些新的车辆管理规定开始

执行,为使《公告》申报工作更加有序,使《公告》内产品符合国

家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产品管

理工作,对《公告》内的产品进行全面清理。

规范企业申报公告工作程序

自2007年10月1日起,企业申报《公告》均实施集团公司(指以

生产车辆产品为主业的集团公司)化管理,各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在网上申报的产品,必须经集团公司确认后方为有效。

集团公司要对下属企业的产品规划及产品结构调整、产品技术进步

及产品管理等方面要切实负起责任,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产

品质量。

完成公告内产品备案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

事项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1532号)的要求,企业对于需要

保留在《公告》内的车辆产品,要补报《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

主要配置备案参数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为使该项工作保

质保量的完成,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要根据车辆的类别分步

推进,并按照工作量的多少适时调整工作进度。

完成公告内产品补充试验工作

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环保、节能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按规定

完成产品的试验工作,将试验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中介

机构,并经中介机构确认试验报告有效。

各企业应当对本企业在《公告》内的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未补报

《备案表》的、未补做试验的产品,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将其保留

在《公告》内,视为企业自行撤销处理。已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车辆

管理有关规定的产品要予以撤销。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中介机

构要按照上述精神,进一步细化补报《备案表》、试验报告及有关

工作的时间、程序、步骤,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和增加技

术判定条件及工作进度,明确有关具体要求,组织对企业有关人员

进行培训和辅导,协助企业顺利完成补报工作。加强生产一致性管

理工作

生产一致性管理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确

保企业持续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产品的重要保证。

开展生产企业核查工作

近年来一些企业的基本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

掌握企业有关情况,保证公告信息的连惯性和正确性,拟对《公告》内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

各《公告》内的车辆生产企业要如实填写《车辆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特别是企业改制及股

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变化情况,企业现有产品品种变化等情况应

当予以说明,企业生产地址应当标注到街道及门牌号码(不能注明

的要说明理由)。集团公司(指以车辆制造为主业的企业集团公司,下同)应当将各子公司、分公司填写的表格汇总,并附上集团公司

的结构框架图一并报送。各企业应将《基本情况表》及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于9月30日之前报送到省级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直

辖市发展改革委或经委、经贸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主管部门,下同);中央企业可直接报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也

可由省级主管部门转报。

各省级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填报《基本情况表》,做好汇总、核实

工作,确保企业基本情况真实、准确。并请于10月31日之前将汇

总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

加强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

产品合格证管理是生产一致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要加强

车辆产品的合格证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合格证管理工作体系,规范

合格证的制作、配发及使用工作,完善合格证信息管理及合格证信息上传工作系统。各企业都应当建立合格证管理工作制度,要有固定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对合格证制作、配发及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出厂的车辆与合格证一一对应,建立产品合格证档案,做到在车辆的正常使用年限内可查。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买卖合格证的违规行为。推进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

各车辆生产企业要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把生产一致性管理贯穿到车辆的设计开发、零部件采购、生产制造、产品检验、销售、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要做到“五个一致”,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中的车型、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实际生产的车辆产品、产品的合格证和上传的合格证信息都必须相一致,车辆产品的技术参数公差值必须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各类车辆企业的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开展摩托车企业的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汽车企业要结合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查,乘用车企业要结合燃料消耗量进行监督检查,客车和载货类汽车企业的生产一致性检查的重点是行驶记录仪、车辆制动防抱死装置、车身反光标识、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排放控制系统的安装情况及载货类汽车整备质量的符合性检查等。

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并按照上述检查的重点内容开展现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

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是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

各省级主管部门要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执政为民,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继续

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加强生产准入管理工作,开展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

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本通知的精神及时传达到各车辆生产企业,加强对企业生产准入管理的指导,督促企业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核实企业基本情况,清理《公告》内的产品,确保《公告》内的产品都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合同书正式模版

强制性产品认证合同书正式模 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5926

强制性产品认证合同书正式模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认证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认证受托人):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和认证基本规范、相关认证实施规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的产品认证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方申请的产品认证单元名称及其覆盖型 号:__________________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申请产品认证的制造商和生产厂: 产品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认证产品商标:无□有

□(具体见申请书) 制造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生产厂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申请产品认证的性质: □a)首次申请□b)再次/扩大申请□c)其它 5.甲方向乙方交纳的预收认证费用: 5.1申请费____________元,(非中文申请资料翻译费元); 5.2产品检测费:;(□新单元,□ODM产品,□部分项目检测)5.3工厂检查费:人日数,收费____________元 (注:包括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或产品一致性检查;质量保证能力部分的检查费用从约定单元收取) 5.4批准与注册费____________元; 5.5年金____________元; 5.6合计预收费用(5.1~5.5)为:__________________。 6.费用的结算:1)需要增加工厂检查或产品检测认证评价时,

机动车授权委托书3篇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 机动车授权委托书3篇 Power of attorney for motor vehicles 编订:JinTai College

机动车授权委托书3篇 前言: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本文档根据委托书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机动车授权委托书 2、篇章2:机动车业务个人委托书模板 3、篇章3:机动车业务个人委托书模板 篇章1:机动车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是比较常用的文书,委托书是委托代理关系的证明文件,实际上大部分的民事行为是可以由他人代理的,证明代理权限的文件。下面是小泰整理的机动车授权委托书,欢迎大家参阅。 机动车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拟转让其名下的小汽车(车牌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 ;以下简称“汽车”),现委托全权处理汽车转让及相关事宜。委托人授予受委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与他人签订汽车转让合同或者协议; 二、代为收取汽车转让价款并出具收款收据; 三、代为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汽车过户登记,按照车辆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文件或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 四、代为缴纳与汽车转让有关的、并依法或依约定应由委托人缴纳的税费; 五、代为签收与汽车转让有关的文书; 六、其他与汽车转让有关的行为。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或者签署的文书,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汽车转让完成之日止。 委托人:

2020新版委托生产合同范本(1)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3998 2020新版委托生产合同范本

2020新版委托生产合同范本(1)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理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现委托乙方为甲方的_________(产品名称)代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3c认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自愿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一、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向乙方及时提供代理所需的基础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合法和有效。因甲方提供的材料的非真实合法或非有效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申请认证需提交以下基础材料: 1.产品工作原理图,电气线路图,总装图等结构图;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性说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 二、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体系建立和运行进行指导,起草相关申报材料,代办相关手续,确保准备充分,体系可行。 三、乙方有保守甲方技术及商业机密的义务,不得利用咨询之便使用甲方提

供的资料从事商业或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四、乙方向甲方收取咨询,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认证申请受理费,型式试验费,工厂审查费根据国家统一定价由甲方直接向认证和检测机构交纳,乙方负责指导。乙方咨询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承担。 五、拟申请认证的产品名称及具体型号或规格:_________ 六、签定协议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咨询,代理费总费用的50%,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乙方的代理启动金,现场审核通过后三日内付清余款。 七、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咨询,代办事项,并保证甲方获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因甲方递交样品检验项目不合格,进行整改和复审时间不计算在内,或在乙方尽到通常意义上职业所需要认真与勤勉的情况下(必须经甲方认可)仍有延迟,及存在不可抗拒因素时,可适当顺延。 八、若乙方无故中途停办,应返还甲方所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所付费用不予返还。 九、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即行生效,审核通过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车辆变更授权委托书

车辆变更授权委托书 精品文档 车辆变更授权委托书 1.姓名: 性别: 男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性别: 男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1:姓名: 性别:男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性别:男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拥有品牌的车辆一部,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为我(们)的代理人,在代理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内, 受托人均可单独以我(们)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1.到银行全权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或按揭贷款等手续,开立账户、领取并保管卡/折,签署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划款委托书、贷款合同、终止综合授信合同、退还抵押物申请书等办理按揭贷款及抵押贷款所需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查询存折及银行卡有无开通网上银行转帐功能、电话银行,取消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修改卡/折密码。收取与上述车辆有关的款项,签署银行明确收款帐户的文件;签收银行出具的各种文书。 2.到银行或典当行办理提前结清上述车辆按揭贷款的手续,打印贷款还款记录及未结清贷款清单,在还款帐户或第三方帐户扣除相关款项。领取或复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 1 / 6 精品文档

保险单、借款借据、还款凭证及付清贷款证明书等相关文件资料,签署银行或典当行罚息违约金确认书。 3.到深圳市车管所或相关主管部门打印车辆信息;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数据变更、调档、领取修改记录单等相关手续;到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查询、复印并领取上述车辆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文件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申请免税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4.到担保公司及银行办理上述车辆贷款担保的相关手续,签署担保公司及银行的《担保申请书》及《保证担保合同》等办理车辆贷款担保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5.全权办理上述车辆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回答相关部门、注销抵押登记机关相关询问、签署询问记录及领取办妥注销抵押登记等相关事宜,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申请办理车辆过户及签署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变更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全权办理车辆保险转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等。 6.全权办理上述车辆的变更登记手续,转卖上述车辆、签署办理车辆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办理公证、车辆过户并回答转移登记机关相关询问、签署询问记录。 6.办理上述车辆过户以及变更的相关手续。 7.办理与上述车辆相关的手续及支付与上述车辆有关的税费。 2 / 6 精品文档 8.如有其他与办理该车辆有关事项未能列明的,委托人认可代理人签署的任何文件均为有效代理。 9.代为追偿,权限为特别代理,代为提起诉讼(包括签订起诉书、答辩状、上诉状等全部法律文件)、申请回避、申请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进行质证、反驳诉讼请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申请执行、领取执行款、签署代收诉讼文书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强制性产品认证合同书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792-85 强制性产品认证合同书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强制性产品认证合同书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认证委托人):__________ 乙方(认证受托人):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和认证基本规范、相关认证实施规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的产品认证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方申请的产品认证单元名称及其覆盖型号:___________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标准:

_____________ 3.申请产品认证的制造商和生产厂: 产品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认证产品商标:无□有□(具体见申请书) 制造商地址:__________ 产品生产厂名称:_____________ 生产厂地址:__________ 4.申请产品认证的性质: □a)首次申请□b)再次/扩大申请□c)其它 5.甲方向乙方交纳的预收认证费用: 5.1 申请费____________元,(非中文申请资料翻译费元); 5.2 产品检测费:;(□新单元,□ODM产品,□部分项目检测) 5.3 工厂检查费:人日数,收费____________

机动车交易委托书

机动车交易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拟过户其名下的车辆,车辆信息为: 车辆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现委托(身份证号:)全权处理该车辆转户及相关事宜。委托人授 予委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与他人签订车辆转户合同或者协议: 二、代为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汽车过户登记,按照车辆管理机关 的要求提交文 件或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 三、代为缴纳与汽车转让有关的、并依法或依约定应由委托人缴 纳的税费; 四、代为签收与汽车转让有关的文书; 五、其他与汽车转让有关的行为。 六、为我向相关部门办理车辆的涂销抵押登记或抵押登记有关手 续 七、代为签收等抵押贷款等有关的文书。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或者签署的文书,委托人 均与以确认,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该车转户完成之日内。 委托人:

年月日 机动车交易委托书[篇2] 因出售车辆需要,特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下: 一、委托交易车辆信息如下: 车辆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车辆识别代号: 权属证书编号: 权属证书登记车主姓名: 二、委托人信息如下: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三、受托人信息如下: 受托人: 身份证号: 四、委托事项 1、决定车辆买受人,决定机动车交易价格; 2、与买受人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上作为出卖方代理人签字; 3、车辆解质押、过户、转籍过程中需签署的所有文件、表单、协议等,均作为出卖方代理人签字;

4、交付车辆及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完税证、保险单及其他车辆过户、转籍所需文件、证明、材料; 5、受托人可将上述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声明和保证:在受托人交回本委托书原件前,本授权书及授权事项均为不可撤销,委托人对受托人在委托事项范围内进行的一切民事行为均予以认可,受托人无需先行通知委托人或征得委托人同意,相应民事行为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机动车交易委托书[篇3] 授权人: 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授权人现过户其名下的车辆,车辆信息为: 车辆型号:,车牌号 发动机号:。 授权人(身份证号:全权处理该车辆过户及相关事宜。授权人授予被授权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与他人签订车辆过户合同或者协议; 二、代为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汽车过户登记,按照车辆管理机关的要求提

产品认证合同一(合同示范文本)

产品认证合同一(合同示范文 本)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59504

产品认证合同一(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证方(乙方):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自甲方交费之日起至获证后证书有效期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公开文件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产品认证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适用范围 1.1 本合同适用于消防产品质量强制性认证的新申请,变更申

请和复评申请的受理、审查、注册和监督全过程。对于变更申请,本合同为原合同的补充,原合同的未变条款仍然有效。 1.2 本合同规定的消防产品及其认证依据的产品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责任 2.1 乙方责任: 对甲方提交的并经双方确定的认证范围的消防产品实施产品质量认证,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现场审查组,审查组成员应得到甲方同意。审查和抽封样品应保证公正、客观、科学地实施,审查的过程和结果满足CCCF认证要求后,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和申购认证标志证明文件。负责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66710107.html,)上发布甲方的获证信息。 2.2 甲方责任: 向乙方提供认证所需要的全部资料,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积极配合认证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提供质量手册,申请书及附件和至少三个月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按时向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范本正式版_1

YOUR LOGO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范本正 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范本正式 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签约方 1.1 甲方:中国安全玻璃认证中心 1.2 乙方:______________ 2.协议范围 2.1 认证中心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强制认证业务范围向乙方提供认证服务。 2.2 乙方确保向认证中心提供为实施认证所需的信息和设施。 3.认证人员 认证中心确保使用经评定合格的评审人员和技术专家或本机构的专职人员,对乙方实施认证检查和证后监督。 4.费用 4.1 认证中心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强制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向乙方收取认证费用。 4.2 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4.3 认证中心检查员/技术专家实施认证的差旅费由乙方支付。

5.协议的终止 5.1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 5.1.1 当乙方不能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并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5.1.2 当乙方决定终止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协议立即终止。 5.2 本协议终止之日,乙方应立即将认证证书及相关附件交回甲方。 6.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 (3)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6.2 当乙方是获证方时,乙方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当乙方不是最终获证方时,乙方应确保获证方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6.2.1 获证方的权利 (1)在证书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可用作广告、展销会、订货会或推销产品时进行宣传和展示。 (2)可在获准认证的产品上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机动车登记委托书

机动车登记/业务代理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 住址身份证 明号码 邮政编码 服务单位 委托人 姓名 住址联系电话 身份证 明号码 邮政编码 服务单位联系电话 委托代 理事项注册□变更/备案□转移□抵押/解除抵押□注销□质押/解除质押□临时入境□定期检验□委托检验□补/换号牌□补/换行驶证□申请校车标牌□补/换车标牌□补/换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中介□同事□员工□朋友□ 配偶□父母□子女□亲戚□是否存在 代理收费存在□不存在□受 委

人亲笔签名捺印(单位盖章)受委托人亲笔签名捺

注:对于选择性填空,请在被选项右侧空格内划“√”。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申请人信息栏 机 动 车 所 有 人 代 理 人姓名/名称手机号码 机 动 车使用性质姓名/名称 邮寄地址 手机号码固定电话 邮政编码 申请业务事项 □注册登记□注销登记□转移登记□车辆转入申请事项 □车辆转出转出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号牌种类

品牌型号号牌号码 车辆识别代号 □非营运□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租赁□教练□接送幼儿□接送小学生□接送中小学生□接送初中生□危险货物运输□货运□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警用□出租营转非□营转非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机动车所有人及代理人对申 请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填表说明 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备案的可多选;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变更后的现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属于个人或者单位代理的,由代理人或者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并填写“代理人”栏; 5、“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挂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填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通用范本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通用范本 1.签约方 1.1 甲方: 1.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协议范围 2.1 认证中心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强制认证业务范围向乙方提供认证服务。 2.2 乙方确保向认证中心提供为实施认证所需的信息和设施。 3.认证人员 认证中心确保使用经评定合格的评审人员和技术专家或本机构的专职人员,对乙方实施认证检查和证后监督。 4.费用 4.1 认证中心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强制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向乙方收取认证费用。 4.2 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4.3 认证中心检查员/技术专家实施认证的差旅费由乙方支付。 5.协议的终止 5.1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 5.1.1 当乙方不能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并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5.1.2 当乙方决定终止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协议立即终止。 5.2 本协议终止之日,乙方应立即将认证证书及相关附件交回甲方。 6.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 (3)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6.2 当乙方是获证方时,乙方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当乙方不是最终获证方时,乙方应确保获证方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6.2.1 获证方的权利 (1)在证书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可用作广告、展销会、订货会或推销产品时进行宣传和展示。 (2)可在获准认证的产品上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3)获证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6.2.2 获证方的义务 (1)按甲方的要求,获证方应为审核组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为审核人员提供检查文件、提供检测样品、进入所有区域的安排、调阅所有记录和访问人员的方便。 (2)当获证方对质量体系实施了可能影响其符合性的更改或获证方的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获证方应在更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强制性产品认证合同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730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强制性产品认证合同书通用范本

强制性产品认证合同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认证委托人):__________ 乙方(认证受托人):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和认证基本规范、相关认证实施规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的产品认证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方申请的产品认证单元名称及其覆盖型号:___________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标准: _____________

车辆上牌委托书怎么写

车辆上牌委托书怎么写 车辆上牌委托书怎么写呢?本文是小编精心编辑的车辆上牌委托书范本,希望能帮助到你! 车辆上牌委托书范本XX省XX车辆管理所: 我公司购买庆铃牌汽车壹辆,现委托办理有关入户手续,汽车型号为:XXXX, 车架号为::XXXX,发动机号为:XXX,恳请贵单位给予办理。 此致 机动车所有人(签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拓展阅读】新车上牌流程 1.车主选定好车型,交纳购车款以后,经销商会为车主提供厂家的汽车质量合格证和有效期为三天的车辆移动证,并开具购车发票。在开具购车发票时,车主需要提供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车主持购车发票的报税联和汽车质量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户车辆需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公章),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3.办理完车辆购置附加税后,车主就可以携带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相应手续和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汽车质量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到车管所投递资料,审批挂牌

了。 4.到达车管所后,先领取一份新车入户登记表(公车需加盖公章),并且在其上面准确无误填写车主与车辆的相关信息(有专人指导),然后排队递交。 5.对车辆进行外部检测,核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车辆型号等。 6.车辆进行外检后,到共保大厅办理车辆相关保险(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 7.办理完车辆保险后,在注册大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8.在大厅交付车船使用税、道口费、车辆行驶证、车辆牌照等相关费用。 9.交付相关费用后,车主就可以开始在电脑上随机选取自己的车牌号码了。 10.选择完车牌号码后就可以进行牌照安装了。 11.安装好新的车牌,必须对新车进行拍照存档。 12.喷印玻璃防,领取尾气排放合格证。 13.在车管所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为领取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产权证)。 14.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领取购置税本。 15.车主凭借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车辆行驶证、附加税本、车辆登记证书到养路费征稽处登记并缴纳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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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合同书 申请方 项目号 X X X认证有限公司 XXXX XXXX Certification Co. Ltd.

认证合同书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定乙方按照国家认证认可有关法律法规和认证方案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并就认证服务的具体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申请认证内容 1.认证领域和标准(在□内划√或X或涂黑表示选择该项,下同) 序号认证领域认证依据 1 □【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 □ GB/T 50430-2017 2 □【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 3 □【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 4 □【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22000-2006/ISO 22000:2005 专项技术要求 5 □【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体系认证GB/T 27341-2009 GB 14881-2013 6 □【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CNCA-N-004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 GB/T 20014 系列标准 7 □【产品认证】有机产品(OGA)认证CNCA-N-009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GB/T 19630 系列标准 8 2.产品/服务范围 参阅申请书(最终证书上认证范围的描述以审核组及认证决定人员确定的为准) 3.场所范围 参阅申请书。 注:体系覆盖场所范围包括多个法人组织时,甲方应与该多个法人组织签署文件/协议。该文件/协议应具有法律效力,并已证明认证的所有要求和本合同的内容在体系覆盖的范围内得到落实,甲方对违反认证要求及认证合同的行为承担责任。这些文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通过认证后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合法权利; 2)有权在获准认证的范围内宣传获证资格,但在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本公司声誉, 不得作出使乙方认为误导或未授权的声明; 3)可以自愿申请全部或部分认证暂停或撤销,但不能免除相关费用; 4)有权就认证事务向乙方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管部门申诉、投诉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认证工作的规定,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的认证方案及公开性文件; 2)如实向乙方提交申请书及其附件,完成申请手续; 3)认证期间为审核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并承担审核组成员、观察员的差旅食宿费用 及检验样品检验、运输费用(认证费中不包含此项费用); 4)按认证相关法律法规、认证规则及本机构公开性文件的要求,自上次审核结束之日起, 每10-12个月接受一次监督审核;

产品认证合同(一)

编号: QT-2021977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产品认证合同(一) The parties to a contract shall fully fulfill their obligations pursuant to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标签:titlecontent]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证方(乙方):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自甲方交费之日起至获证后证书有效期满 依据《民法典》和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公开文件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产品认证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适用范围 1.1 本合同适用于消防产品质量强制性认证的新申请,变更申请和复评申请的受理、审查、注册和监督全过程。对于变更申请,本合同为原合同的补充,原合同的未变条款仍然有效。 1.2本合同规定的消防产品及其认证依据的产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责任 2.1 乙方责任:

对甲方提交的并经双方确定的认证范围的消防产品实施产品质量认证,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现场审查组,审查组成员应得到甲方同意。审查和抽封样品应保证公正、客观、科学地实施,审查的过程和结果满足cccf认证要求后,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和申购认证标志证明文件。 2.2 甲方责任: 向乙方提供认证所需要的全部资料,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积极配合认证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提供质量手册,申请书及附件和至少三个月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按时向乙方交付规定的费用。遵守cccf有关认证证书保持,暂停、撤消和注册的要求,在证书有效期内,甲方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遵守有关认证标志使用的要求,接受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审查。 2.3 乙方对甲方的保密承诺: 乙方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资料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2.3.1 应甲方要求公开的信息; 2.3.2 甲方在本单位范围外已公开的资料; 2.3.3 法律另有要求时; 2.3.4 国家主管部门要求时。 三、风险 3.1 甲方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如达不到或不能保持达到标准要求和乙方的规定要求,将承担不能取得证书或被撤消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咨 询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应甲方要求,就其申请CCC 认证项目所必备的条件和具体要求提供技术咨询,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认证产品单元 二、乙方责任 1、对甲方现有的管理状况和设施进行分析和诊断,指导甲方进行现场整改,以建立符合产品认证细则、标准和相关要求的质量体系。 2、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同甲方协商制定咨询工作的总体计划和阶段工作安排与进度。 3、负责填报CCC认证申请材料,指导编制本项目所需的质量管理文件。 4、开展CCC认证基础知识培训,指导甲方按规范要求实施整改,达到相关要求并通过认证审核。 三、甲方责任 1、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实施本咨询项目的各阶段工作。 2、按照申请项目审查细则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应予采纳和积极实施。 4、乙方咨询师在甲方工作期间的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履行期限、地点及服务费用

1、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个月内取证。根据咨询工作计划的安排分别在甲、乙双方所在地履行。 2、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咨询费后五日内乙方派咨询师进入甲方开始工作。 3、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甲方通过现场审核一周后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甲方获得CCC认证证书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五、其它事项 1、因甲方原因中途放弃本项目的实施,乙方不返还咨询服务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通过CCC认证,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咨询费。 2、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产品认证合同协议书

产品认证合同协议书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产品认证合同(一) 编号: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证方(乙方):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自甲方交费之日起至获证后证书有效期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公开文件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产品认证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适用范围 1.1 本合同适用于消防产品质量强制性认证的新申请,变更申请和复评申请的受理、审查、注册和监督全过程。对于变更申请,本合同为原合同的补充,原合同的未变条款仍然有效。

1.2 本合同规定的消防产品及其认证依据的产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责任 2.1 乙方责任: 对甲方提交的并经双方确定的认证范围的消防产品实施产品质量认证,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现场审查组,审查组成员应得到甲方同意。审查和抽封样品应保证公正、客观、科学地实施,审查的过程和结果满足cccf认证要求后,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和申购认证标志证明文件。负责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cccf.com.cn)上发布甲方的获证信息。 2.2 甲方责任: 向乙方提供认证所需要的全部资料,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积极配合认证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提供质量手册,申请书及附件和至少三个月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按时向乙方交付规定的费用。遵守cccf 有关认证证书保持,暂停、撤消和注册的要求,在证书有效期内,甲方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

车辆抵押登记委托书

车辆抵押登记委托书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以下的是车辆抵押登记委托书,希望你会喜欢! 车辆抵押登记委托书一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车辆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车辆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车辆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车辆型号及车牌号:****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评估机构评估,上述车辆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车辆权属清楚最新车辆抵押合同范本最新车辆抵押合同范本。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

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车辆现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车辆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车辆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车辆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危害抵押车辆价值事由时、或甲方不按时履行主合同、或甲方出现财政危机,严重危害主债权的实现时,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车辆。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车辆,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

个人车辆授权委托书4篇

个人车辆授权委托书4篇 个人车辆授权委托书1 ******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审车年检事宜,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月**日至 ** 年**月**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 **月**日 个人车辆授权委托书2 我公司 _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委托办理车辆年检手续。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三日内有效

代理人: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个人车辆授权委托书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_________,办理(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机动车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贵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_________天有效。 委托人: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_________个人身份证_________ (签名或盖章)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有限公司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的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_委托书.doc

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_委托书 ______________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办理车号为__________ 号〔大型/小型〕或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为__________ 的机动车业务。受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无单独约定,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七日内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__ 经办人(委托人为单位):__________签名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委托书的填写应清晰完整,涂改无效。 5、委(受)托人、经办人对本业内容均已明确。

2017机动车交强险购买新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新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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