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范本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无论是因生产活动还是其他原因所致。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坚持“责任明确、追究公正、惩罚有力、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每个单位的领导人员应当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系统责任三个层次。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第六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
第七条对于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人员,应当追究直接责任。
第八条对于安全事故中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人员,但其行为或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或者扩大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第九条对于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制度缺陷、运行不畅等问题的,应当追究系统责任。
第十条对于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应当积极开展善后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三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如下:(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的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组应当全面搜集、核实相关证据,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三)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听取事故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意见,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四)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
(五)对于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进行相应处罚,确保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对于主要领导责任人,应当追究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七)对于系统责任人,应当调整、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四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执法机关和处罚措施第十二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当由相关部门主管的安全生产执法机关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
(二)书面警告或批评教育。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是指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发现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追究相关责任的一套制度和措施。
具体来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事故调查机构的设立:设立专门的事故调查机构或者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事故。
2. 事故调查程序:制定明确的调查程序,包括调查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3. 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制:调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事故调查报告,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
4. 事故处理措施的确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确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包括立即处理事故现场、保障伤者的医疗救治、组织事故恢复等。
5. 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对于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的方式可以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究、民事赔偿等。
6. 法律法规的完善:相关部门要及时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部门和直属单位,具体实施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设备、工艺、环境、人的操作技术、管理等方面原因,产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事故。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目标是:及时、准确、客观地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迅速、有效地处理事故,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应坚持防范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事故预防、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有机统一。
第二章事故预防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控制措施,明确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标准、排查方法和频次,加强对有风险隐患的设备和场所的封控管理。
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四篇)
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明确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责任追究的规定,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维护公司的利益。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均适用。
三、事故报告的程序1.员工在发现事故后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确保事故现场安全稳定。
2.员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报告,详细说明事故的发生经过、影响和可能造成的风险。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展开事故的原因分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处理。
4.上级主管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进行评估,确定责任和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四、责任追究的规定1.对于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指引而导致事故的员工,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于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问责。
3.对于对事故负有间接责任的部门或岗位,将通过整改措施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对于合同外承包商或租赁员工导致的事故,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追责和赔偿。
5.对于故意隐瞒、篡改事故真相或不按规定报告事故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其他规定1.员工在发生事故后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障,并有责任积极配合调查和采取相应措施。
2.员工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监督权利,如发现安全隐患或有意见建议,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反映,并有权要求保密。
3.本制度如有重大修订或调整,应及时向员工公告并进行培训。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以上所述为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本,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为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进行责任的追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范文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问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问责工作。
第三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要坚持“事故有责、责任必追”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机制,强化安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防范和处置安全责任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是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防范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前提。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应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将安全纳入重要考核指标。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人是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具有以下职责:(一)制定、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安全生产方案和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二)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三)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四)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五)督促本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和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安全隐患;(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验收和评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七)对本单位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八)其他由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力,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责令辞职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清退或撤销职务。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养。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应及时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报告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向所在单位的安全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及时传达。
2.报告内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概况(时间、地点、原因等)、事故损失(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处理情况(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后续处理计划等)。
3.报告时间: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及时上报,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4.报告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包括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理等。
5.报告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完整。
6.报告反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相关部门应及时对审核结果进行反馈,要求事故责任人上交相关材料,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7.报告存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进行存档,需要定期进行归档备查。
二、责任追究制度1.事故责任人的划定: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分工,明确相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
2.责任追究流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划定->责任人听证->责任追究。
3.责任划定依据:责任划定应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责任追究形式:责任追究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奖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惩罚措施。
5.领导责任追究:对事故领导责任人进行追究,可以采取降职、调离岗位、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6.公示通报:对涉及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公示通报,向社会公开追究结果,以警示其他人员。
7.教育培训:对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通过建立科学的报告流程和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及时处理事故,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范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法追究责任,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风险防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充分尊重事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提高责任追究工作的效率和科学性。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追究到人的原则。
第九条党委、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责任追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应当坚持事故责任认定与追究受理合一原则,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并给予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安监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配合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第二章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一)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管理制度;(二)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三)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四)购买和维护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并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换;(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工作;(六)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事故隐患和事故事件;(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职责。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例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及《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单位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以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行政正职、各项目部经理、各工程队队长,若对以下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负有领导责任,将依据本规定缴纳安全教育基金,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安全事故类型包括:(一)火灾事故;(二)交通事故;(三)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六)其他安全事故。
第三条事故单位、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缴纳安全教育基金的标准如下:1. 轻伤事故:负伤率在____‰以内(含____‰),对事故单位不予处罚;若超过____‰,事故单位需缴纳____元安全教育基金,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各缴纳____元。
2. 重伤事故:每发生一起,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全年安全奖的____%,并缴纳____元安全教育基金,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责任人各缴纳____元;多人重伤按人数累加计算,并取消全年安全奖。
3. 死亡事故:一次死亡一人,取消事故单位全年安全奖金,事故单位缴纳____元安全教育基金,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各缴纳____元罚款;一次死亡二人,处罚按一人情况的____%执行。
4. 交通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事故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____%缴纳安全教育基金。
5. 如上级派事故调查组,则执行其决定。
第四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范本(四篇)
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集团公司的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煤矿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1.责任明确原则:对于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明确责任人。
2.权责一致原则:谁拥有安全生产的权力,谁就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
3.追究相对人责任原则:对于直接责任人不仅要追究其责任,还要追究其分工上级部门的责任,确保责任不得逃避。
4.事故原因层级递进原则:对于多个责任人,根据其责任大小进行相应的追究。
四、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分类和追究环节1.事故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1)对于事故发生过程中明知存在安全隐患却不采取措施消除的责任人,将根据其行为的危险性与恶性程度进行相应的追究,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信息不及时上报的责任人,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于其上级领导也要追究其责任。
2.事故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1)对于事故导致的伤亡人数超过三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定金额的,将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追究,包括对其管理不力、监管缺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应责任。
(2)对于出现业务记录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整改、培训不到位等情况,依据相应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追究主观过错责任人责任(1)对于追究过程中发现有意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向上级层报送不实信息等情况的责任人,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指使他人违规操作、违规追求利益等情况的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追究。
五、责任追究工作的程序1.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责任追究小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明确责任人。
2.责任追究小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证据收集、审查,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
3.责任追究小组应当进行沟通协调,做出责任认定和处理决定。
2024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六篇)
2024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为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制度依据相关法规制定。
二、如学校领导或教职员工在执行安全职责时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将依法追责。
三、本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涵盖以下领域:1. 交通安全2. 消防安全3. 饮食卫生安全4. 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安全5. 用电、用气安全6. 校内外活动安全7. 网络安全8. 预防自然灾害安全9. 其他相关安全方面四、学校安全工作遵循岗位责任制。
中心校主要负责人对整体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执行,分校校长对各自分校负责,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负责,值班值宿教师则在值班期间负责学校安全。
五、根据安全事故的不同情况,将分别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以下情况导致安全事故,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责任:1. 安全工作制度不健全或管理不善2. 安全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 对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4. 未及时报告或隐瞒安全事故(二)以下情况将追究分校负责人责任:1. 执行安全制度不严格,疏忽学生安全教育2. 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请假未安排替代教师,导致学生伤害事故3. 违反作息时间安排,擅自放假或提前放学发生事故4. 安全检查不力,未发现或未及时处理安全隐患5. 特殊情况处理不当6. 未及时报告或隐瞒安全事故(三)以下情况将追究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责任:1. 学生活动监护不到位2. 不按课程表上课或擅自调课3.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 组织学生从事私人事务5. 因学生违纪或工作未完成而中途让学生离校6. 忽视学生安全教育7. 对学生无故缺席未进行调查六、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所有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将严肃处理。
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对于责任人,将根据情节轻重报行政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条公司将实行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第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奖状、证书等。
第八条奖励的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可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的奖励标准。
第九条员工获得奖励后,公司将记录在员工的档案中,并在相关会议、活动中进行宣传。
第十条奖励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应该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制度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给公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
第十三条纪律处分的程度由公司依照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具体情况和轻重进行决定。
第十四条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追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员工的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事故发生后,责任清晰、代管明确的情况下,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第十六条对于因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监管不力导致事故的监管部门负责人,公司将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遏制恶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根据《___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东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规范东北分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分公司所属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食物中毒、急性工业中毒、火灾等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事故报告、应急、责任追究、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项目的责任。
对事故项目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局部停工)整顿等。
二、事故报告工程项目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严格按照《企业职工伤亡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分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2.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3.事故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4.已经采取的措施;5.其它情况。
按要求填写事故报告书,进行事故统计、分析,编制事故统计报表。
三、事故应急救援第九条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____现场作业人员紧急避险,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险救援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人、劳务派遣人员等。
一、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1. 管理人员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包括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2. 工人有义务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和触碰安全红线,并有权利提出安全隐患和建议。
二、追究原则1. 实行主体责任制,对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按照事故的性质和后果进行追究;2. 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相结合,各级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安全工作负有监督责任;3. 对于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进行调查,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4. 追究责任不以人数众少少责之,要坚持谁责任谁追究的原则。
三、追究程序1. 发生事故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调查,并制定调查报告;2. 根据调查报告,确认责任人,并以书面方式通知责任人;3. 对责任人进行听证,听取其陈述和辩解,并进行事实核实;4. 根据听证结果和事实核实,确定责任人的责任程度;5. 根据责任人的责任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降职、解聘等。
四、奖惩制度1. 对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2. 对安全生产违章操作、不履行安全责任、监管不力等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3. 对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进行停职、降职、解聘等处罚。
五、监督检查1. 企业内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2. 员工有权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接受保护;3. 领导干部和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确保责任的落实。
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替代原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望广大员工遵守并执行。
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签署单位:日期: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是指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对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的法律文件。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和谐健康发展,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企事业单位、商贸企业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指由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进行追究和问责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四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原则是依法、公正、严格,追究责任要有区别对待,既要重罚重责,又要宽严相济,承担追究责任的主体可以采取警告、诫勉、罚款、停产整顿、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
第五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适用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同时也适用于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第二章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界定和追究原则第六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法定代表人:指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包括企业负责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直接责任人员:指企事业单位中的相关责任人员,包括安全生产负责人、班组长等。
(三)其他责任人员:指企事业单位的其他员工,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员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界定原则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简单明确,不搞灰色地带。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对责任主体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造成事故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在追究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时,应注重责任的层级关系,首先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其次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再次追究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和问责程序第十条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采取如下问责程序:(一)事故发生后,成立由单位领导或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负责的事故调查组,及时进行调查取证,确定事故原因。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明确、追究及时、惩罚有据、依法依规。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六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结果负有直接责任。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结果负有直接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当严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积极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和职工生命安全。
第十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报告并进行调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一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组织立即处理现场,并尽快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第十二条公司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责任追究,追究责任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证据和资料,并配合公司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责任调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事故的原因、经过和结果,并录制调查笔录。
(二)责任认定: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责任调查小组将对责任人进行讨论,综合各方意见,确立事故责任主体和次要责任人。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文(四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我项目部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和《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要求:1.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2.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____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____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旁站、宣传和教育工作。
7.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行为: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2.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3.对隐瞒、拖延或慌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4.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本(3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
一、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____,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7、____事故经确认属实者;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二、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车间)、个人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进行作业的部门或个人____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2)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____元/人、次;(3)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____元,在禁烟区内的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单位2oo元/个、堆,并由责任单位缴纳罚款,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烟区者罚____元/次;(4)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____元/人、次,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易燃____区罚款____元/人、次;(5)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____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____元/次;(6)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____元/人、次;(7)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____元/处;(8)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9)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____元/人、次;(10)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____元/项;(11)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单位____元/次;(12)凡私自到装置、泵房、罐区灌装汽油、石脑油等易燃液体或液化气、丙烯等液化气体者,扣罚____元/次;(13)各种作业票、证等未经监护人、监火人、安全负责人本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扣罚责任单位____元/次;(14)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单位____元/起;(15)凡因设计、____、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16)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____元/人、次;(17)进入尘、毒、噪声等具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____元/人。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机制,以完善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管理人员、执行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对造成事故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明确责任,促使责任人改正问题,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同时通过追究责任,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合理有效。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主体、追究程序和追究的依据。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七条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一、企事业单位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负有事故预防、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的职责。
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责任人是指直接参与事故发生或者管理事故发生地点的人员,包括安全负责人、班组长、工程师、操作人员等。
第三章追究程序第八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分为预防、调查、处理三个阶段,具体如下:一、预防阶段: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查阶段: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
三、处理阶段: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并且应当具有必要的调查工具和设备。
第十条调查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四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责任追究原则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2、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3、上课:谁上课,谁负责4、活动:谁组织,谁负责5、学校安全事故责任人由董事长负责(二)事故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
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世纪英才外国语学校二o一四年____月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质量事故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生的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追责工作。
第三条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目标是:明确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界限,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第四条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是:事故责任的可追、可查、可借鉴,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一事一责,宽严相济、有错必垫。
第五条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基本要求是:及时、准确维护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现场,加强事故调查,追责早、查明实。
第二章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范围和程序第六条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层面:(一)直接责任:即明确负有安全质量责任并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二)间接责任:即在生产、工作中应当具备相关安全质量能力但未能尽到安全质量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三)上级责任:即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遏制措施的领导责任人;(四)系统责任:即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有责任的责任人;(五)其他责任:即对安全质量事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其他责任界定。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范文(3篇)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范文【摘要】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我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弊病逐步体现出来,主要表现在有规程、有制度、有措施,不落实。
其中最集中、突出的问题是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
由于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我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弊病逐步体现出来,主要表现在有规程、有制度、有措施,不落实。
其中最集中、突出的问题是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
由于严不起来,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常常悬空、放空,甚至落空;由于严不起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不落实、难落实、假落实等情况。
分公司各级领导还是重生产、轻安全,在思想上没有真正引起高度重视。
为了抓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董事会、经理办要求制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问责制:一、分公司所辖生产范围内发生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分公司经理引咎辞职,两年内不得担任公司内同级别以上职务。
二、分公司发生事故造成重伤以上的,分公司车间主任(队长)撤免职,两年内不得担任公司内同级别以上职务。
三、分公司发生事故造成重伤以上的,对工作失职的安全员、施工员、洞长、班组长等责任人予以开除。
四、分公司发生事故造成重伤以上的,对发生事故单位及有关事故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五、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外,罚事故分公司____元,扣除当月全部安全津贴。
六、发生一起一人死亡以上事故的分公司,除全部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和事故当月安全津贴外,不得参与年终模范评比。
七、分公司发生两起重伤事故的,除罚款外,并对以上责任人留职察看,发生三起重伤事故的,视同死亡事故处理。
以上撤免人员若触犯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责任人(包括分公司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科长、车间主任或队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总公司、分公司对撤免人员两年内不予重新任用或在本公司内另调任同职。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模版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和问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问责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事故是指因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程序或者管理不到位,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故。
第四条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肃公正的原则,确保追究责任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问责的目的是惩治失职渎职行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推动安全工作质量和效果的提升。
第六条问责应当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和责任程度进行分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第七条问责应当注重程序正当性和合法性,确保被问责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问责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问责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问责程序第九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确定责任。
第十条调查组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工作。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当听取和调查事故发生地的相关人员的陈述,查阅事故现场材料,进行线索分析,做出调查结论。
第十二条调查结论应当包括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人及相关证据等内容,并附上相关文件材料。
第十三条调查结论应当依法报送相关部门或单位,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决定是否进一步追究责任和开展问责工作。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根据调查结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并记录相关问责决定和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被问责者有权提出申诉,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事实核查,做出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第十六条被问责者不服问责决定的,可以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问责工作完毕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水平。
第三章问责措施第十八条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一、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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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
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0252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Measures for Accountability for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2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集团公司实行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
追究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事故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责任。
事故责任人及其责任根据批准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
按“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实施事故责任处理。
3责任处理包括企业内部行政处分及经济性罚款。
企业内部行政处分包括企业警告、企业记过、降级任用、免职及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责任追究按事故处理权限“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
下一级实施的处理须报上一级备案,并接受上一级的监督。
同一责任不重复处理。
5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6领导责任人是指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项目责任人;事故发生单位是指集团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
7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相应的责任追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8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生产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生产经理或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半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和本单位经理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0依照下列情形认定为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4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11政府有关部门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责任人有明确处理意见的,按《事故调查报告》意见处理。
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委会提交事故处理结案报告备案。
12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和相关责任人的申述,公示期满签发处分文件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备案。
处分文件同时报财务资产部,由财务资产部从责任分公司账户扣除合计罚款上缴质量安全基金帐户,由分公司负责将罚款扣罚至相关责任人。
13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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