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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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是指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其进行分类和管理的规定。

具体细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隐患分级标准:制定安全隐患的分级标准,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损失和事故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分类,将安全隐患划分为不同等级。

2. 分级管理责任:明确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责任和权限,指定相关责任人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进行管理和解决。

通常情况下,较高等级的安全隐患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处理,较低等级的安全隐患可以由责任人自行解决或报告上级。

3. 处理时限要求:规定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得到解决,以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可能性。

较高等级的安全隐患要求短时间内解决,较低等级的安全隐患则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逐步处理。

4. 处理流程和措施:制定安全隐患处理的具体流程和措施,包括上报、召开会议评审、提出整改方案、督办整改等环节。

根据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和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处理流程和措施。

5. 监督和评估机制: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分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和消除。

总之,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是企业或组织内部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旨在划分安全隐患的等级、明确责任和权限,规定处理时限和流程,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和预防。

具体的细则需要根据不同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及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是指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和风险级别,将安全隐患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目的是梳理安全隐患、划定安全风险,明确安全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效果。

第五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便于实施的原则,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专业知识,提高管理精度和效率。

第二章安全隐患的划分第六条安全隐患划分的基本原则是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重点,根据安全隐患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威胁程度进行划分。

第七条安全隐患划分应考虑以下因素:隐患的危害性、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发现时间、事故发生的频率、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引发的舆情影响等。

第八条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和风险级别,将安全隐患划分为特别重大隐患、重大隐患、较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四个等级。

第九条特别重大隐患是指安全隐患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极高的威胁,并可能引发重大事故或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隐患。

第十条重大隐患是指安全隐患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较高的威胁,并可能引发较大事故或影响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的隐患。

第十一条较大隐患是指安全隐患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一定的威胁,并可能引发一般事故或影响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秩序的隐患。

第十二条一般隐患是指安全隐患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一定的威胁,但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较轻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的划分应由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或专业人员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第十四条对于划分特别重大隐患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准备。

第三章安全隐患的管理第十五条安全隐患的管理应根据不同等级的隐患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工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安全隐患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预防安全隐患,需要将安全隐患进行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的隐患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

本文将介绍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相关细则。

二、分级标准1.级别划分(1)一般隐患:指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2)重大隐患:指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3)严重隐患: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2.分级原则(1)依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预警程度、控制难度和应急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级。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分类,一般隐患按照国家标准分类;重大和严重隐患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性标准分类。

三、分级管理1.一般隐患管理(1)修缮隐患:及时修缮一般隐患,并在后续进行检查,确保一般隐患不会升级成为重大隐患或严重隐患。

(2)堵漏隐患:发现一般隐患后,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堵漏隐患,以防事故的发生。

2.重大隐患管理(1)制订专项方案:针对重大隐患,需要制定专项方案,并加强隐患管控。

(2)进行定期检查:对重大隐患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有效管控,不会进一步升级成为严重隐患。

(3)消除隐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以防事故的发生。

3.严重隐患管理(1)制订专项预案:针对严重隐患,需要制订专项预案,确保安全隐患得到迅速而有效的处置。

(2)监测控制:对严重隐患进行24小时监测,加强控制,确保不会对人员和财产造成危害。

(3)督促消除:对发现的严重隐患,需要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总结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地预防和管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企业需要根据安全隐患的分级进行针对性的管理,加强隐患管控和预防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2024年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2024年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2024年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管控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是指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和处理紧急程度,将安全隐患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对各级别的安全隐患进行相应的管控和处理。

第二章安全隐患等级划分第四条安全隐患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处理紧急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第五条一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极大、处理紧急的安全隐患。

一级安全隐患的特点包括: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处理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和处理。

第六条二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较大、处理较紧急的安全隐患。

二级安全隐患的特点包括:可能引发较大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处理较为紧急,需要尽快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和处理。

第七条三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较小、处理不紧急的安全隐患。

三级安全隐患的特点包括:可能引发一般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小威胁;处理不紧急,可以在相对较长时间内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隐患分级管理要求第八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九条对一级安全隐患,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紧急执法和应急处置,确保迅速管控和处理。

第十条对二级安全隐患,应尽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执法和处置,确保及时管控和处理。

第十一条对三级安全隐患,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启动相应的管控和处理措施,确保有效降低隐患危害。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的检查和评估,对已管控和处理的隐患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隐患消除或控制在较低程度。

第四章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流程第十三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实行分类处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流程包括隐患发现、隐患报告、隐患评估、隐患处理和隐患跟踪。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评估、纠正等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是指通过对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后果等进行评估,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等级,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目标是:科学识别和评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流程第五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流程如下:(一)安全隐患识别: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识别制度,明确安全隐患的识别责任、方法和程序。

(二)安全隐患分类:对识别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以确定其等级。

(三)安全隐患评估:对分类后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四)安全隐患治理:按照等级确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时间节点,并建立跟踪管理机制,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五)安全隐患验收:对治理后的安全隐患进行验收,评估治理效果。

第三章安全隐患识别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识别制度,明确识别的责任、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安全隐患识别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定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接受上级单位、专业技术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安全隐患的举报、检查、监督等。

(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工程等的安全评估和审查。

第四章安全隐患分类第八条安全隐患可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和特别重大隐患三个等级。

第九条一般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一般风险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严重人身伤亡、严重财产损失等重大风险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特别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特别重大风险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一、引言安全是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至关重要的环节,而安全隐患的存在则是威胁安全的潜在因素。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二、安全隐患分级原则根据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整改的难易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安全隐患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重大安全隐患(Ⅰ级)可能导致特别重大事故的隐患,如多人死亡、大面积火灾、爆炸、严重的环境污染等。

整改难度极大,需要停产停业、投入大量资金和时间才能消除的隐患。

2、较大安全隐患(Ⅱ级)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如人员重伤、较大规模的火灾、爆炸、较大范围的环境污染等。

整改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和较多资源才能消除的隐患。

3、一般安全隐患(Ⅲ级)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隐患,如人员轻伤、较小规模的火灾、设备故障等。

通过简单的整改措施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消除的隐患。

4、轻微安全隐患(Ⅳ级)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影响较小,不会立即导致事故发生,但如果长期存在可能会逐渐发展成为较大隐患。

例如,一些设备的轻微磨损、环境卫生问题等。

三、安全隐患的识别与评估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应包括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一线员工等。

检查的范围应涵盖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作业流程等。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隐患的描述、发现的地点、发现时间等。

同时,对隐患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

3、组织专业人员对安全隐患进行进一步的评估,确定其等级。

评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隐患的性质、可能的影响范围、整改的难易程度等因素。

四、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1、对于重大安全隐患(Ⅰ级)立即停产停业,并成立专门的整改小组,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应包括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以及整改资金预算等。

在整改过程中,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直至隐患消除。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一、安全隐患分级制度的目的与原则1.目的:为了全面提高安全防范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更好地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2.原则:科学性、客观性、综合性、可操作性、防范为主、防治结合。

二、安全隐患分级制度的等级划分1.一级隐患:具有极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一旦发生将会导致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二级隐患:具有较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一旦发生将会导致较大的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三级隐患:具有一定危害性和严重性,一旦发生将会导致一定的事故,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四级隐患: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一旦发生将会对工作和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安全隐患分级制度的管理措施1.一级隐患:立即采取停工、停产、停业等紧急措施,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2.二级隐患:立即采取限制性措施,确保人员疏散和安全撤离,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3.三级隐患:立即采取预防性措施,隐患发现后第一时间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4.四级隐患:立即采取改进性措施,针对隐患进行整改或修复,确保安全运营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四、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企业和单位:负有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排查和管理的义务,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治理相关隐患。

2.相关部门: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核实和确认隐患级别,并参与安全隐患的处理和整改工作。

3.个人员工:有安全隐患发现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和整改工作。

五、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技术支持1.技术手段: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摄像监控、智能感知等,对安全隐患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提高隐患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2.技术标准: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合理的安全隐患分级评估体系和评级标准,便于对隐患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估和管理。

3.技术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隐患的识别和处理能力,推动安全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正式版)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正式版)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完整正式规范)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当作事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安办〔20__〕30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C级)两大类,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煤矿自身难以排除,需要集团公司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B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矿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分级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须由本单位解决的重大隐患。

C级:由本单位业务部门、各级施工单位或区队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三、重大隐患类型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瓦斯超限作业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4.高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5.矿井通风能力不足,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不合理的;6.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7.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风量不足的采区、工作地点强行组织生产的;8.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9.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10.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不按规定进行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11.不按规定建立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或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的;12.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3.采区或工作面存有火区、巷道未按防火要求布置施工的;14.相邻矿井有突水可能或矿井之间的隔水煤岩柱被破坏、未建水闸墙隔离的;15.开采受高承压水严重威胁的煤层未采取综合防治水措施的;16.提高开采上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7.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采掘隔水煤岩柱达不到规定要求的;18.受承压水威胁的采区工作面未按规程规定设置防水设施,未完成防治水工程而强行生产的;19.受老空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探水线未按规定探放水、掘进回采超出批准范围的;20.受含水层、陷落柱、表土松散层等水体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打探水钻的;21.在水体下开采未按论证方案执行的;22.未经批准开采各类防水隔离煤、岩柱的;23.采区以上水仓清挖不及时或水仓容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24.超层越界开采的;25.开采边界三角煤柱的;26.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27.斜井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不按规定设置的;28.斜巷摘挂车场无躲避洞,摘挂车安全间隙不符合规定的;29.矿井主要泵房排水能力、排水系统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30.主扇风机备用风机起不到备用作用的;31.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供电的线路少于两回路的;32.主井提升:提升装置存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严重缺陷的;33.主、副井绞车及提人绞车不按规程设置各种保险装置或设置不全的;34.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35.没有双回路供电的;36.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它区域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37.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38.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39.放炮员无证操作的;40.井下火药库及发放硐室炸药、雷管超量储存的;41.开采的煤层无矿压观测资料,设计的支护强度和密度无科学依据的;42.无批准的设计方案或不按设计施工的;43.特种作业人员不培训,数量不足的;44.新购进且涉及煤安标志的设备和材料无煤安标志的;4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常见的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如下:
1. 根据影响程度分级:
- 重大隐患: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或灾害的隐患,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 较大隐患:可能造成一定的事故或灾害的隐患,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 一般隐患:不会立即造成事故或灾害,但需要及时处理以保证安全。

2. 根据风险等级分级:
- 高风险隐患:存在重大风险的隐患,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 中风险隐患:存在一定风险的隐患,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 低风险隐患:风险较小的隐患,需要定期检查和处理以保证安全。

3. 根据处理时限分级:
- 紧急隐患:需要立即处理的隐患,一般要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

- 重大隐患:需要及时处理的隐患,一般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 一般隐患:需要定期检查和处理的隐患,一般要在1个月内进行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国家/地区的安全管理法规进行调整和制定。

2024年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三篇)

2024年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三篇)

2024年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为了做好洗煤厂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生产作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安全隐患分级标准根据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与一般隐患。

(一)重大安全隐患1、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盲目组织生产。

2、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竣工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生产。

3、胶带输送机皮带接头开裂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厂房建筑承重结构。

5、擅自封堵作业场所的安全通道及高层建筑顶部通往地面的应急舷梯。

6、在油罐车、浮选药剂库(桶)周边、煤仓上口(内)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7、在煤尘浓度大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8、压力容器不按期校验或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

(二)较大安全隐患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坑口孔洞未加盖或围拦,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配电室门窗无防止雨、雪、小动物、风砂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

5、未按规定时间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

6、设备机体运行不平稳,有异常声响和冲击现象,机体有变形、锈蚀、开焊现象。

7、钢丝绳绳卡不牢固,直径变细超过____%,一捻距内断丝超过____%8、煤仓检查孔无盖板,入料口未设置固定的箅格防护,箅格网眼不符合规定标准。

(箅格网眼不应大于200mm____200mm)9、煤堆道路的坡度大于25°或宽度不足5m。

10、设备的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11、输送机长度超过30m未设置人行过桥。

12、输送机长度超过50m未设置急停按钮或拉线开关。

13、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旨在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提供具体指导,以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下面是一份通用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的具体内容:一、隐患等级分类:1. 一级隐患:存在直接危害生命安全或导致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2. 二级隐患:存在潜在危害生命安全或可能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3. 三级隐患:存在可能引发一定安全风险或导致一般财产损失的隐患。

4. 四级隐患: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或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的隐患。

二、隐患分级管理要求:1. 对于一级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迅速消除隐患。

2. 对于二级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3. 对于三级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合理时间内消除隐患。

4. 对于四级隐患,应当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自行监督消除隐患。

三、隐患整改和消除的程序:1. 发现隐患后立即上报,并由专人负责整改和消除。

2. 整改和消除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并及时记录整改过程。

3. 整改和消除完成后,应当向相关部门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4. 隐患整改和消除情况应当及时通报给有关人员,确保相关人员知晓。

四、隐患整改和消除的责任:1. 企事业单位应当明确责任人,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和消除。

2. 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和消除质量。

3. 隐患整改和消除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工作,积极参与整改工作。

五、隐患整改和消除的考核机制:1. 对于隐患整改和消除工作,应当建立考核机制,对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估。

2. 对于整改和消除不及时、不认真或未达到要求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隐患分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的隐患分级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分级管理不合规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上是一份通用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具体细则可根据不同行业和单位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范文(二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范文(二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范文安全是任何组织或机构都必须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各级管理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本文将介绍一种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的范文,帮助各级管理部门更好地进行安全管理。

一、引言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我市决定制定并执行《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该细则将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将安全隐患划分为五个等级,采取不同级别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该细则适用于我市所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隐患的定义和划分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要求,安全隐患的定义如下: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社会影响的潜在危险因素。

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安全隐患分为五个等级:1.特别重大隐患:具有极高的危害性和影响范围,可能引发重大事故或社会危机。

2.重大隐患:具有较高的危害性和影响范围,可能引发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

3.较大隐患: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和影响范围,可能引发事故或造成一定后果。

4.一般隐患:具有较小的危害性和影响范围,可能引发事故或造成较小的后果。

5.低级隐患:具有较低的危害性和影响范围,可能引发事故或造成轻微后果。

三、安全隐患的管理和控制措施1.特别重大隐患:(1)成立特别工作组,由各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对特别重大隐患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和管理。

(2)制定详细的特别重大隐患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3)加强对特别重大隐患的监管和检查,确保相关措施的有效实施。

(4)对特别重大隐患隐患进行公开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重大隐患:(1)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重大隐患进行分析、评估和管理。

(2)制定详细的重大隐患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3)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监管和检查,确保相关措施的有效实施。

(4)对重大隐患进行公开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024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概念及分级(一)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危险的根源,包括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或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具体指违反《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等国家、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指令等有关这些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标准及要求。

重大隐患:主要指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日常管理安全隐患:除重大隐患以外的安全隐患。

(一)矿长是矿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

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安全费用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事故处理等方案的决策权和批准权,监督、检查同级副职及各矿井一把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负责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管。

(三)各分管领导对正职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

(四)各业务科室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方案的审查、批准及上报部门,是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的业务主体。

(五)各区、队、车间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安全隐患现场排查第一责任人。

(六)安全部门是重大隐患排查的管理和监督部门,对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并负责隐患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是隐患排查治理的验收牵头组织部门。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通常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级别,以便进行针对性的管理和处理。

以下是一般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1. 一级安全隐患(特别重大安全隐患):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制造严重社会影响的隐患。

如严重火灾隐患、临时电线问题等。

一旦发现此类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 二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人员受伤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如有明显的违反安全规定行为、设备故障等。

此类隐患需立即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3. 三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指可能引发轻微伤害或造成较小财产损失的隐患。

如设备维护不到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善等。

此类隐患需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相关部门。

4. 四级安全隐患(较低安全隐患):指可能引发轻微事故或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的隐患。

如设备陈旧、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等。

此类隐患需在合理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报告相关部门。

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具体情况,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施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符合自身企业或组织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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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范文《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各类安全隐患的分级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是指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危害程度和预防控制难易程度,将安全隐患分为多个等级,并对各级别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工作。

第四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应当坚持防范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防患于未然。

第二章分级标准第五条安全隐患分级标准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预防控制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划分。

第六条安全隐患分级分为一般隐患、重要隐患和重大隐患三个等级。

第七条一般隐患是指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较低,可通过日常管理和常规预防措施进行控制,对单位生产经营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较小。

第八条重要隐患是指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较高,对单位生产经营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影响,需要加强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排查整治。

第九条重大隐患是指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极高,对单位生产经营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应对处理。

第三章分级管理措施第十条各级别安全隐患的管理措施如下:(一)对一般隐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做好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对重要隐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加强对重要隐患的监管和控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三)对重大隐患,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协助处理,并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方案,明确各级别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明确对各级别隐患的掌控措施及时修订和更新。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环境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C级)两大类,重大隐患:A级:1、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2、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3、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B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公司环境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环境安全隐患分级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难度大,解决不了,须上级领导协商解决的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B级:难度较大,须由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

C级:由公司各级部门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由总经理负责督办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由副总负责督办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由安环部负责督办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环境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d.负责治理的部门或责任人,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f.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g.负责验收的单位或责任人。

4、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按“五定”原则(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由安环部领导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2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2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分级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级管理原则第一条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安全隐患分为轻微、一般、重大三个级别。

第二条轻微安全隐患是指具有较小的危害程度和安全风险的安全隐患,能够通过常规安全措施解决。

第三条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具有一定危害程度和安全风险的安全隐患,需要采取特定的措施进行处理和管控。

第四条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具有较大危害程度和安全风险的安全隐患,需要采取紧急、专业的措施进行处理和管控。

第三章轻微安全隐患管理第一条发现轻微安全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初步处理,确保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条轻微安全隐患的处理可以由相关部门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第三条处理轻微安全隐患时,应编制并执行相应的安全处理方案,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查。

第四条对于经过处理的轻微安全隐患,应进行检查和复查,确保处理措施有效。

第四章一般安全隐患管理第一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后,应立即上报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管理。

第二条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并指定具体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执行。

第三条一般安全隐患的处理过程中,应逐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处理效果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章重大安全隐患管理第一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应立即上报所在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并组织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条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成立专门的处置工作组,并尽快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第三条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

第四条处理完重大安全隐患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章安全隐患台账管理第一条各单位和部门应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记录和管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

第二条安全隐患台账应详细记录隐患的发现时间、处理情况、责任人员等基本信息,并进行分类归档。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规范安全隐患管理工作,做好隐患的排查、审核、整改和复查等工作,确保本单位的生产、工作和经营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生产、工作和经营活动。

三、隐患的定义和分级1. 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事件或不安全行为的存在、不足或缺陷。

2. 隐患分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隐患、重大隐患、一般隐患和较小隐患。

(1) 特别重大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环境破坏的隐患。

(2) 重大隐患:可能导致较大伤亡事故或较大环境破坏的隐患。

(3) 一般隐患:可能导致一般伤亡事故或一般环境破坏的隐患。

(4) 较小隐患:可能导致轻微伤亡事故或轻微环境破坏的隐患。

四、隐患的管理流程1. 隐患的排查和审核(1) 本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隐患排查。

(2) 发现隐患后,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履行相关情况的登记、报告和上报工作。

(3) 隐患应及时审核,由安全管理部门确认隐患的存在和分级,并制定整改措施。

2. 隐患的整改和复查(1) 隐患整改应由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完成整改工作。

(2)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查,确认整改结果,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3. 隐患的督导和监督(1) 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督导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时限。

(2)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督导和监督工作,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五、责任与权利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的排查、审核、整改和复查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 相关部门负责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隐患的排查、审核、整改和复查等工作。

3. 各个岗位的责任人负责所在岗位的隐患的排查、审核、整改和复查等工作。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不按照本制度执行的人员,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修订,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问题。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对安全隐患进行科学而有效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为此,本文将介绍一套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旨在帮助各行各业更好地管理和处理安全隐患问题。

二、基本原则1. 确保生命安全第一。

在处理安全隐患问题时,要始终将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

2. 预防为主。

在安全管理过程中,要注重事前的预防和控制,避免事故的发生和事故损失的扩大。

3. 分级分类。

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将安全隐患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4. 综合治理。

在进行安全隐患管理时,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 信息化管理。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和安全隐患的即时处置。

三、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和严重程度,将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重要隐患和严重隐患三个级别。

1. 一般隐患一般隐患是指那些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但危害程度较低的隐患。

一般隐患主要表现为环境存在缺陷或存在一些隐患的设备、设施等。

一般隐患的处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 及时修复隐患,消除安全隐患。

(2) 落实责任,加强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隐患。

2. 重要隐患重要隐患是指那些危害程度较高的隐患,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导致严重事故的发生。

重要隐患主要表现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或工艺等。

重要隐患的处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 即时停用或封存重要隐患设备、设施或工艺。

(2) 加强维护保养和巡检工作,确保重要隐患的设备、设施或工艺的安全运行。

(3)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重要隐患。

3. 严重隐患严重隐患是指那些危害程度极高的隐患,如果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可能会引发特别严重的事故。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新版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新版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企业《相关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精神, 结合我企业实际,全方面表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实现对风险超前预控,连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时排查、治理。

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订方法,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方法、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三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定、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定、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坚持坚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深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亡在事故Z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企业成立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评审小组。

负责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

第六条企业、各子(分)企业、各项目部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关键责任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责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各工地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本工地所属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全方面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员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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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新版)
为了做好洗煤厂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生产作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安全隐患分级标准根据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与一般隐患。

(一)重大安全隐患
1、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盲目组织生产。

2、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竣工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生产。

3、胶带输送机皮带接头开裂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厂房建筑承重结构。

5、擅自封堵作业场所的安全通道及高层建筑顶部通往地面的应急舷梯。

6、在油罐车、浮选药剂库(桶)周边、煤仓上口(内)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7、在煤尘浓度大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8、压力容器不按期校验或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

(二)较大安全隐患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坑口孔洞未加盖或围拦,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配电室门窗无防止雨、雪、小动物、风砂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

5、未按规定时间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

6、设备机体运行不平稳,有异常声响和冲击现象,机体有变形、锈蚀、开焊现象。

7、钢丝绳绳卡不牢固,直径变细超过10%,一捻距内断丝超过10%
8、煤仓检查孔无盖板,入料口未设置固定的箅格防护,箅格网
眼不符合规定标准。

(箅格网眼不应大于200mm×200mm)
9、煤堆道路的坡度大于25°或宽度不足5m。

10、设备的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11、输送机长度超过30m未设置人行过桥。

12、输送机长度超过50m未设置急停按钮或拉线开关。

13、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

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14、梯子有晃动摇摆现象,梯脚无防滑,中间有缺层。

15、配电室未配备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笔、绝缘棒、绝缘手套、接地棒、绝缘靴等安全工器具。

16、加药点未布置在安全位置,未采取防滑、防火措施。

17、带式输送机的机头、机尾未设置安全防护罩或栏杆。

机下过人的地方未设置防护遮板。

(三)一般安全隐患
1、作业场所未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不完好或管理不规范。

2、消防砂结块或砂箱内有杂物、积水。

3、材料和备件乱堆乱放,堆放不稳固,影响人员通行。

4、氧气、乙炔瓶未装置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

5、宽度超过10cm的导水渠、孔洞未加盖板。

6、防鼠板高度不足500mm,或起不到防鼠效果。

7、配电室内地板有油污或其他易燃物。

8、车间内电机外壳或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未接地。

9、设备制动装置不可靠、不灵敏,销、杆不齐全,闸带磨损超过原厚度1/3
10、电气系统运行不平稳,控制元件不完整、不齐全,仪表、信号指示不规范,机体接地不良好。

11、平台、走桥、楼梯未使用花格板。

12、筛分机激振器温度、油位、运转声音不正常;筛梁、减振弹簧有断裂变形等情况。

13、压力表、阀门不完好或不灵敏。

14、带式输送机未设置清扫器,或清扫器失效。

15、机架较高的带式输送机未设置防护遮板。

16、带式输送机托辊不齐全,托辊转动不灵活。

托辊有变形、开裂、锈蚀。

17、刮板输送机运行中有链条拉斜、跳链或槽箱内卡有杂物等现象。

18、起重设备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

电源开关未加锁。

19、车辆制动装置磨损超限。

20、车辆前照明灯、后尾灯及转向灯不亮。

21、车辆轮胎有破口,防滑部分磨损严重,气压不足。

22、车辆各仪表失灵或指示不准确。

23、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

24、车辆方向灯不亮或故障。

25、车辆无后视镜或后视镜不完好、后视镜角度调整不合适。

26、梯子不用时未放平。

二、管理考核
1、本细则未涉及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认定,并及时进行补充。

2、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当场停止作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对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较大与一般安全隐患视现场情况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按期整改完成的不进行处罚,否则对责任人处罚50元。

3、所有隐患都将列入安全型班组考核、标准化管理考核、安全工作市场化考核、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安全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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