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政策说明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
山东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1〕9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和《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5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第四条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都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都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
对未达到量化标准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年第21号令),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种类第四条国家和学校设立的奖项有:(一)国家奖学金;(二)省政府奖学金;(三)十佳大学生;(四)优秀学生;(五)优秀学生干部;(六)优秀毕业生;(七)学校奖学金;(八)单项奖1.学习成绩单项奖;2.科技活动单项奖;3.文体活动单项奖;4.其他。
第五条学校设立的集体奖项有:先进班集体。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奖励标准本、专科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依据《山东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1‟99号)和《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发放实施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14‟7号)组织实施。
第三章表彰方式第七条学校对获奖者的表彰方式有以下四种:(一)授予荣誉称号;(二)通报表扬;(三)颁发证书或奖章;(四)颁发奖金或奖品。
第八条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评选条件第九条所有获奖学生必须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
第十条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十佳大学生是学校授予学生个人的最高荣誉。
要求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考评位于班级前20%,获得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校十佳大学生的评选。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实施办法-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实施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17〕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奖助体系,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奖助政策体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单项奖奖学金和“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等。
第三条研究生奖助学金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拨款、学校自筹、学费收入及社会捐助等资金落实。
第四条获得研究生奖助学金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三)按学校的规定完成注册手续;(四)在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内。
第二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
第六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指标和具体部署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经过上级审批后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发放。
第三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在校生学业奖学金两类。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新生来源等综合评定,在校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1.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学业奖学金)是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的学科(领域)排序、新生来源等综合评定。
接收的推荐免试生、“985/211工程”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按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分别排序。
2.研究生在校生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是根据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选。
综合测评成绩由课程成绩、科研成绩、民主评议和奖罚情况四部分组成。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量化计算办法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量化计算办法研究生函〔2018〕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对象为全国研究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培养的在校研究生。
第二章评选办法及量化指标第三条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的学科(领域)排序、新生来源等综合评定。
接收的推荐免试生、“985/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按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分别排序。
第四条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在校生学业奖学金),是通过由课程成绩、科研实践成绩、民主评议和奖罚情况四部分组成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选。
其中,本学年学业奖学金是按照上学年所在年级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序进行评选。
第三章综合测评成绩量化计算办法第五条综合测评成绩量化计算公式(一)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实践成绩(20%)+民主评议(20%)+奖罚分;(二)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10%)+科研实践成绩(70%)+民主评议(20%)+奖罚分;(三)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50%)+科研实践成绩(30%)+民主评议(20%)+奖罚分;(四)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综合测评成绩=科研实践成绩(80%)+民主评议(20%)+奖罚分。
第六条科研实践成绩、民主评议结果和奖罚情况为本学年的情况,课程成绩为在读研究生阶段的累计,科研实践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第七条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按满分100分计,采取所在班级(或学科领域)同学互评方式进行,主要评议申请人的思想品行、业务能力、家庭经济状况、纪律考勤、关心集体、文明礼貌等情况。
第八条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第九条科研实践成绩。
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考评暂行办法
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考评暂行办法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综合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评内容包括基础分、智育分和奖惩分三项,基础分、智育分所占比例分别为30%和70%,奖惩分计入总分。
一、计算办法每学期综合考评成绩=德育成绩×20%+体育成绩×10%+智育成绩×70%+奖惩分其中,智育成绩不包含体育课成绩。
综合考评成绩名次不得超过智育成绩8个名次,多余的奖惩分不予计算。
二、考评程序(一)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委成员和3—5名学生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全班学生的综合考评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必须有各宿舍成员代表。
(二)考评小组依据本考评办法,实事求是地评定计算出班级学生的基础分、智育分和奖惩分,汇总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出名次。
(三)班级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生本人签字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一经签字,不能更改。
三、德育成绩考核(100分)(一)思想品德方面(15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得15分。
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和行为者扣15分;因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扣15分,严重警告扣10分,警告扣5分,通报批评扣2分;该项由团支部书记负责考核并做好记录,若团支部书记不能很好地履行该职责,在该项中扣5分。
(二)组织纪律、集体观念方面(30分)遵守纪律,维护学校秩序,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全勤者(包括上课、班会、座谈、讨论、实习等)得30分。
山东理工大学奖学金评选文件
山东理工大学奖学金评选文件尊敬的济南市教育行政、技术教育和科研主管部门:欢迎你们来到山东理工大学,我叫XXX,是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主席,我们学校已经接到你们的信息,要在这里评选出一个最优秀的学生来接受学习奖学金,还有另外三个学习奖学金。
学校将根据严格的标准来对本科生进行评选。
首先被选中的学生必须是学校内成绩优异者,申请时要有很高的分数,考学科证书也要达到一定要求。
其次,学生要具有良好的社会经验和社会技能,在社区或者校园里有一定的贡献,这样能增强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和能力,还能够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另外,对于未来的发展,学生应该有未来感,以及专业技能和深入的学习知识,应该在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特长等方面都有所突破,提供良好的潜力。
同时,学生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要热心助人,同时也要注重社会文明,多做学校、社区、家庭里正义正直的事,能够帮助更多的有需要的人,以此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价值。
为此,山东理工大学规定了评选理事会,将由办学单位领导及本系老师、校友、家长组成,一起分析和评价申请者的条件和素质,以确定选举的最优秀学生。
最终,在经过所有国家规定的各种考核后,学校将根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评出最优秀者,并给予其不同等级的奖金,用于表彰学生的学习成果,也让更多的学生有考取奖学金的机会,让他们更加努力学习,将这些荣誉奖状用于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
希望这次评选能够按照各个领域的准则,寻找出最优秀的学生,以表彰其付出的成就。
最后,希望济南市教育行政、技术教育和科研主管部门在后期参与本次评选,以确保评选理事会对学生得分准确性。
谢谢!敬礼!XXX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主席。
山东理工大学“科汇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山东理工大学“科汇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科汇研究生奖学金”是由山东科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我校教授徐丙垠博士提议设立的,奖励基金来源于徐丙垠博士个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收益和研究生发展基金。
“科汇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学习奖”和“科研奖”两部分,旨在激励刻苦学习,勇于钻研,在课程学习环节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一、评选时间“科汇研究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三月份。
二、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三)按学校的规定完成注册手续;(四)在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内。
四、具体条件(一)学习奖评选条件1.学习奖仅面向硕士研究生。
2.申请人须为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所有课程成绩全部合格的在校二年级研究生,按其学习奖总分排序。
学习奖总分按照课程学习成绩(80%)、同学评议得分(20%)两者之和计算。
3.申请人的学位课(或必修课)成绩须全部在75分以上,且所修总学分不低于规定的28学分(或25学分)。
4.学习成绩按平均学分绩点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课程成绩该课学分平均学分绩点所选课程学分5.申请者可自主选定不低于规定学分的课程参加计算,但是学位课(或必修课)必须全选。
6.同学评议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评议申请人的思想品行、业务能力、纪律考勤、关心集体、文明礼貌等情况,由申请者所在班级或学科(领域)的成员、所在培养单位对申请者评议。
(二)科研奖评选条件1.申请人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山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
2.科研成绩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量化计算办法》进行量化计算。
五、名额与分配1.获奖人数按当年“科汇研究生奖学金”的总名额确定。
2.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奖”获奖名额按其全日制在校生人数比例分配。
3.“学习奖”和“科研奖”的获奖名额各占当年获奖总名额的50%左右。
山东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财教[2005]40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5
【实施日期】2005.09.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8月3日实施日期:2007年8月3日)废止
山东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鲁财教[2005]4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我省决定设立山东省政府助学奖学金(以下简称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面向山东省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分为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助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省政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省政府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
省政府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四条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优秀;
(五)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
学院“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三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简称)的评审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助对象奖学金是设立的,奖励全日制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学生。
励志奖学金是和地方共同设立的,奖励全日制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是和地方共同设立的,资助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一)“三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的领导;2.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1.评审学年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且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专业学生的前10%;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学年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且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奖学金。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具体要求如下:(1)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或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争得荣誉。
山东理工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怎么申请评定
⼭东理⼯⼤学奖助学⾦有哪些分别多少钱怎么申请评定奖学⾦和助学⾦对于有需要的同学,可以帮助其更好的完成学业。
那么⼭东理⼯⼤学奖学⾦助学⾦有哪些,有多少钱,怎么申请,来看⼀下!⼭东理⼯⼤学设置哪些奖助学⾦⼭东理⼯⼤学本专科学⽣资助政策简介资助项⽬资助⾦额资助⼈数或⽐例国家资助国家奖学⾦⼀次性奖励8000元约占在校⽣⼈数的0.13%国家励志奖学⾦⼀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在校⽣⼈数的2.88%国家助学⾦平均资助标准为每⽣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3档,⼀档2200元/年,⼆档3300元/年,三档4400元/年约占在校⽣⼈数的11.8%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不超过8000元⽆限制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每年最⾼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绿⾊通道通过“绿⾊通道”办理⼊学⼿续,暂缓交纳学费。
⼊学后,⾼校资助部门根据学⽣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限制地⽅政府资助省政府奖学⾦⼀次性奖励6000元约占在校⽣⼈数的0.14%省政府励志奖学⾦⼀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在校⽣⼈数的0.34%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省政府励志奖学⾦⼀次性奖励5000元⾼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数的10%⾼校建档⽴卡学⽣免学费每⽣每年最⾼不超过8000元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数确定⾼校毕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每⽣每年最⾼不超过8000元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数确定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实⾏⼀次性资助⽅式,每⼈每次资助⾦额⼀般不超过⼈民币5000元。
⽆限制寒暑假⾛访慰问300元-1200元⽆限制爱⼼餐券每⼈300元每年100⼈校内奖学⾦学校奖学⾦每年:⼀等1200元;⼆等800元;三等600元20%(⼀等5%,⼆等5%,三等10%)单项奖600元勤⼯助学保洁岗每⽉400元;助理岗每⽉260元。
2250个岗位爱⼼银⾏每⼈每次最⾼贷款额度为3000元。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为帮助大家了解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的相关信息,下面,店铺为大家提供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分管校长、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事宜。
评审领导小组每年成立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进行审查、评选等工作。
第五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党委党支书记或院长(馆长)任主任委员,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及分管院长馆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秘书等)、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2。
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3。
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引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分配理工学院的国家助学金资源,确保这些资源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理工学院制定了本《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标准、程序和具体实施细节,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正分配。
2. 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2.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国家助学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时,必须提供相应学年的成绩单。
评定学业成绩时,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获得的奖学金情况。
2.2 经济状况经济状况也是国家助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
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时,必须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文件,包括家庭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
评定经济状况时,将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
2.3 奖助情况学生的奖助情况也是评定国家助学金的参考因素之一。
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时,需提供自己获得的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定奖助情况时,将综合考虑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历史和表现。
3. 国家助学金评定程序3.1 申请学生在每个学年的规定时间内,需向理工学院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表、学业成绩单、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文件等。
3.2 审核理工学院将组成专门的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学业成绩、经济状况、奖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3.3 综合评定评审小组将根据申请材料的审核结果,综合评定每位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资助需求。
综合评定结果将作为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依据。
3.4 公示与申诉评审结果将在学院内公示一周,学生有权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和申诉。
学院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小组,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审查和处理。
3.5 发放经过审核、综合评定和申诉处理后,理工学院将根据资助需求和资金情况,确定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名单,并及时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国家助学金。
4. 国家助学金的具体实施细节4.1 资金来源国家助学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学院还会通过募捐等方式增加助学金的规模。
山东理工大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政策说明
山东理工大学20XX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政策说明为了统筹使用各类奖助资源,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进行集中评选发放,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资助,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激励。
为做好20XX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特做如下政策说明。
一、指导原则1、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2、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三级民主评议;4、坚持激励优秀和资助困难的原则;5、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三、相关政策说明(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是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非汉族,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山东理工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山东理工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18〕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做好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大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
第三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全面负责管理全校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第六条计划财务处负责向经办机构开具借款人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证明以及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划转等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负责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借款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宣传征信知识,组织贷款毕业生做好还款事宜培训和毕业确认等工作。
第三章贷款对象条件第八条资助对象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九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第四章贷款程序第十条贷款申请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
【管理制度)山东理工大学财务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山东理工大学财务管理办法山东理工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且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情况;对校内各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实行“统壹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成立财经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预决算和重大财务问题实施领导。
分管校长具体领导学校财经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置计划财务处,作为学校的财务机构,统壹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实行“五统壹”,即统壹收支计划、统壹规章制度、统壹资源调配、统壹业务领导、统壹管理校内经济活动,维护学校正常的财经秩序。
第七条学校党政机关部门、直属单位、教学单位的收支必须纳入学校计划财务处实行集中核算,不准另外开设银行账号,更不允许公款私存。
第八条校办产业、后勤实体实行会计机构委派制,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专门科室负责各企业、后勤实体的财务工作。
加强各企业、后勤实体的成本核算工作,努力提高企业、后勤实体的经济效益。
第九条学校配备的财会人员必须具有从业资格,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接受会计业务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于财务管理过程中,各预算部门实行行政负责人负责制,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山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山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院字〔2019〕16号机械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奖助金评选办法(试行)各系(中心)、科室、先进制造研究院:《机械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奖助金评选办法(试行)》,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予以公布,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7月5日机械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奖助金评选办法(试行)为适应学院国际化办学需要,开拓学生国际视野,充分调动学生出国学习交流和深造的积极性,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管理与资助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助对象机械工程学院中外合作班在校在读学生。
二、奖助方式奖助金分两种方式,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短期出国研学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2.学习成绩优良,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专业前50%;申请短期出国研学助学金,雅思不低于5.0分;3.自愿遵守《山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管理与资助暂行规定》和留学国家及合作院校的管理规定;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和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四、奖助金申请奖助金的申请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十月份,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
五、评选办法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和《山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管理与资助暂行规定》,对申请学生进行择优遴选奖助。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主要考察申请人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雅思成绩:量化分=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雅思成绩*50%。
2.短期出国研学助学金评选办法。
重点是通过面试完成,主要考察申请人到合作办学高校学习的意愿、雅思成绩、口语水平及专业能力等。
申请出国到合作办学高校交流项目(“2+2”、“3+1+1”本硕连读等)的学生优先考虑。
六、奖助金审批程序1.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呈报奖助金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山东理工大学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山东理工大学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交通院字〔2014〕3号关于印发《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院长奖学金”实施办法》和《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院长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系部科室、各班级:《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院长奖学金”实施办法》、《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院长助学金”实施办法》业经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2014年4月22日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院长奖学金”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营造学风建设的浓厚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深度融合,经研究,学院决定设立“院长奖学金”,以表彰学院在“理论教学、创新实践、素质教育”三个平台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范围: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二、评选时间:4月——5月三、奖项设置:(一)交通好团队:优良学风宿舍、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优秀社会实践团队(二)交通好学生:学习达人、科技创新达人、社会实践达人、文体达人、服务达人评选数量:“交通好团队”评选10支,奖励标准为2000元,“交通好学生”评选40人,其中研究生6人,本科生34人,奖励标准为1000元,奖励总额为60000元。
四、“交通好团队”评选条件(一)优良学风宿舍1、宿舍成员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宿舍成员均无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生活习惯良好,宿舍全部成员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50%且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科目,有一人以上获得校级以上学习类奖学金。
3、宿舍成员参加学习科技类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或者获得专利或者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评比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团队成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有突出代表性的科研或创新成果。
2、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挑战杯”系列竞赛、数学建模比赛、智能汽车设计竞赛、“潍柴动力杯”发动机设计大赛、机电产品设计大赛、中国大学生汽车创意设计大赛、力学大赛等学术科技活动并取得省级以上奖励;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取得专利;在其它科技类活动或竞赛中取得公认的创造性成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理工大学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政策说明为了统筹使用各类奖助资源,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进行集中评选发放,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资助,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激励。
为做好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特做如下政策说明。
一、指导原则、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三级民主评议;、坚持激励优秀和资助困难的原则;、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合计:万元三、相关政策说明(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是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非汉族,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中的一项。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均要求“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请务必在学校教务系统查询,查询为参评的“-学年”中的成绩,这里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更不能出现“缺考”科目。
对于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学院需提供说明: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①外语语种为小语种,成绩系统中显示大学英语缺考。
②公选课已经修满,选修的课程因为系统原因没有退课成功且本人不知情,显示不及格。
③第二学位所涉及到科目不及格。
、国家奖学金()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都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我校采取专业排名,即录入系统时专业排名具有学籍的专业学生数,涉及统一年级的专业学生数必须一致),且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不及格科目参照以上说明)。
特别注意:如果候选人专业排名能达到前,尽量采用专业排名,而不要使用班级排名。
()对未达到量化标准但达到前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但在前的,还需上报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
(详见“教财厅函〔〕号”)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
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①基本情况、学习情况直接见样表②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应该是—学年(年月—年月)的获奖情况。
尽量选省级以上的奖励填报,如果没有省级或者省级不够的可以填写校级奖励,填写顺序按照获奖的时间顺序,奖项名称不再显示时间,颁奖单位为校级的一律填写“山东理工大学”,颁奖单位为多个的只填写第一个即可。
校内的类似演讲比赛、运动会等小型获奖项目不要填写,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资格证书不要填入,励志类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类项目不要填写,如确无获奖项目可填“无”。
填写格式见样表。
③“申请理由”一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字数控制在字,一律使用第一人称,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见参考模板,一定要根据本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改。
模板:本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异,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始终位列专业前两名。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突出,每年寒暑假均深入基层一线调研。
参与社会实践团队,获社会实践报告评比省级一等奖;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突出,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
工作中积极进取、踏实创新,曾任班长、学院学生会副主席等职。
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荣获多项校级奖励和省、市级荣誉。
生活中严于自律、乐于助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④“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字。
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参见模板,一定要根据本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改。
模板一:该生对自己要求严格,积极要求进步,现实表现突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担任班长、学院学生会副主席等职务,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经评议,该生符合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奖学金。
模板二:该生积极要求进步,思想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兴趣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多次获奖,是一名综合素质十分突出的大学生。
该生符合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奖学金。
⑤“院(系)意见”栏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参见模板,一定要根据本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改。
模板:该生思想上进,学习成绩优异,工作突出,社会实践能力强,同意推荐其申请国家奖学金。
⑥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申请人、推荐人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必须亲自手写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公章代替;所有需要加盖公章处必须加盖公章。
所有手填的地方都不能出现涂改。
⑦表格中各项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推荐、学院出具推荐意见,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辅导员推荐和学院出具推荐意见至少间隔个工作日。
⑧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特别注意:候选人的信息先录入奖学金评审系统然后再从评审系统中导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此来保证上面的内容与奖学金评审系统的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人、推荐人、副书记的名字填入系统,从系统导出后再删除,打印出来手签;学校、院系、学号一栏必须在表头的下面,有的系统导出后会出现在第二页的表上方;综合考评排名位置必须是方框里面打对勾,有的系统导出是太阳、或者需要手动改过来。
申请时间:年月日;辅导员推荐时间:年月日;副书记审批时间:年月日。
入学时间:当年月日。
照片:以红底和蓝底为首选底色,正规证件照,不能传生活照、大头照、自拍照等不正规照片;照片格式:像素尺寸为*,照片分辨率为,找专业照相馆拍照并让其修改为符合提交要求的照片后再提交。
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如果没有填写家庭电话。
学号必须填写准确,教务处成绩查询和奖学金发放都要用到。
必修课的门数要跟及格以上门数一致;一个年级的专业人数要一致。
其他详见样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依据,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成绩要求为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我校实行班级排名)内位于前;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以位于前,对于不能达到前的那一项也不能低于前(即智育和综测位于班级前);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由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较多,排名范围统一为班级排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候选人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我校要求为校园绿卡的持有者,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的,学院要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允许该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如果评议小组通过,学院公示无异议成为候选人,该学院将类此情况形成报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查。
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慶獷緞。
()录入奖学金评审系统时需要注意的问题:①基本情况一栏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填写。
学号必须填写准确,教务处成绩查询和奖学金发放都要用到;入学时间统一填写当年的月日;照片、联系电话提交要求同国家奖学金要求;开户行名称统一填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填写农行缴费账号。
必修课的门数要跟及格以上门数一致,一个年级的专业必修课门数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