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中过程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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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中过程与方法
一、问题提出
1、新的问题为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提供了新的宽广舞台
新的历史课程标准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要求,提出了“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大方面的目标,提倡和鼓励个性的选择与发展。我省高中新课程实施三年来,历史课程三维目标对高中历史教育健康发展起到极大推进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制约新课程目标落实的问题。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对中学生的历史能力、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停留在反复强调却失之抽象的一般的号召上,缺乏从心理因素、认知特点、学习行为上展开的具体的既有必要性,又有操作性的实验分析和研究,其中,对过程与方法作为学习目标的研究则更是薄弱环节。新的课程标准完成了“跨越式”改革的“宣言”和“法定”的角色,但作为一种“标准”,却留下了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研究,实践中进一步补足或完善的“缺位”和“空档”。因此“过程与方法”教学目标作为彻底的新生事物,发展的空间最广、可供探究的问题最多。
2、争议最多、误解最深、影响最大
一些教师在对“过程与方法”作为教学目标的认识上还存在着误区,很多人对“过程也是目标”感到非常不理解,甚至以为犯了逻辑错误。因此实践上出现了错位,影响了三维目标的有效达成。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误区:(1)以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方式方法,代替学生学习、思维、参与学习的过程和学生学习的方式方法。在新课程理念中,课程实施的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而现在很多“过程与方法”的目标上,要么设计成教师的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要么理解为教师为主的师生结合的教学过程与方法。
(2)能力与方法相互混淆。
能力与方法是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能力,是指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心理条件,是直接影响活动效率,并使活动顺利完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包括观察、记忆、分析、思维等。而方法,则是解决具体问题的途径。通过具体的方法,可以训练、培养一定的能力。
(3)“过程与方法”设计的笼统化宽泛化。
许多设计是放之海内皆准的过程,比如我在教学设计时,经常为节约时间,就简单写上教师的讲授法、启发式、讨论法、探究法等。姑且方法是否合适不论,在这课的具体表现中如何去实施,具体在解决那一个问题时采取哪一种方法,怎样去实施讨论探究,等等方面流于形式。
因此,什么是过程与方法?过程与方法作为教学目标如何确定?过程与方法作为教学目标怎样实施会更加有效?搞清这些问题对于新课程的进一步深化推进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作为教学目标“过程与方法”的涵义
1、谁的“过程与方法”
《高中历史课程标准》指出,学习历史是一个从感知历史到积累历史知识,进而不断加深对历史和现实的理解过程;同时也是主动参与,学会学习的过程。在新课程标准中,把课程目标分为: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把“过程与方法”作为课程目标提出来,是这次课程改革的突出特点,体现了新课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新课程强调的“过程与方法”,不是通常所说的教师的教学过程,应该是指引学习者的思维过程,是学生思考问题的认知建构过程,是学生学会“学科探究过程与探究方法”的过程。过去人们认为,
“过程与方法”不过就是教学和学习活动的过程与手段而已。新课程理念则强调,“过程与方法”不仅是手段,而且学生在体验学习过程和运用学习方法的同时可以掌握“过程与方法”,因此它又是学习的目标。现在流行的观点认为在教学活动中更重要的是把“过程与方法”当作目标来学习,运用和掌握,获取“能够获取知识的知识”。
2、“过程与方法”的涵义
“过程与方法”是指为了实现在“知识与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教学目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所采用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过程’是指让学生经历知识与技能的形成过程,在体验、活动、探究中进行学习;‘方法’是掌握各类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方式与策略,学会学习,学会反思,学会创造,能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有效监控”。而“过程”在这里实际上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个是指概括的外在的学习活动的过程,如资料收集、问题探究、分组学习、合作探究;另一个是指具体的内在的学习思维的过程,如搜集资料的过程与方法,探究问题的过程与方法,辨析史料的过程与方法,比较历史事物的过程与方法,评论历史观点的过程与方法,论证的过程与方法,辩论的过程与方法。因此多数学者认为“资料收集、问题探究”只是手段和方法,不是教学目标。“学会如何收集资料”,学会“如何探究问题”才是教学目标(张汉林《对历史三维目标的一点思考》)。
过程与方法目标是学生的学习经历、体验和思维方式的变化、发展及其程度。系指通过获得和怎样获得“知识与技能”的经历,形成从这些经历中抽象或概括的更有统摄力的思维程序与思维方法,即思维方式。通俗地讲,就是从知道“是什么”和复现“怎么做——这样做”的经历中,形成从中抽象或概括出来的“怎样知道是什么”和“为什么这样做”的思维方式。它反过来促进理解与掌握已获得的“知识与技能”,并使其能迁移——举一反三,又有利于学习新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教学目标的重点在于:让学生主动参与感知—积累—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让学生学会“论从史出,史论结合,史由证来”的方法;学会探究解决问题。就历史课程而言,这个“过程”指的是让学生在浓缩、简化或概括的情景和条件下,经历和体验史学界确认史实,解释与评价历史的程序。如,经历和体验史学界确认唐太宗生平事迹、编写其年表的思考程序,解释与评价唐太宗的认识程序。注意,这个“过程”指的是在本质和主干逻辑上与史学的认识过程一致,并非时空、途径、形式上完全相同。教学方法上有的是通过教师的描述、概括、推理或演示等示范感知的,有的是由师生对话、置疑、解惑完成的,有的是在教师引导下通过探究性学习进行的,包括观看影视资料、图书阅读、参观考察、调查访问、文献查阅、课题探究等。教学方式上可以集体进行、小组合作、独立思考……。操作时究竟用哪一种方案,需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因课而论、因材施教、因地制宜,不可千篇一律或机械照搬;“方法”指的是掌握史学界确认史实和解释与评价历史的思维方法。小到编制历史大事年表、制作各种历史图表的思维方法,中有如何进行史料鉴定辨证、把握与解释历史现象的思维方法,大至如何发现与揭示历史变化的轨迹、知晓历史演变之脉络的思维方法。“过程与方法”作为新课程标准的一项重要课程目标变“追求学习的结果”为“强调学习的过程”,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的积极体验和科学方法的掌握与内化。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关注学生对知识目标的认知和追求,更要关注学生个性的差异,关注学生能力的发展,注重学生对学习方法的主动探究,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聂幼犁《中学历史课程“过程与方法”目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