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制入户申请应提供材料及负责部门一览表
2024年广州积分入户条件最新公布
2024年广州积分入户条件最新公
布
积分入户是现在很多城市实行的入户政策,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积分入户条件,喜欢可以收藏分享。
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积分入户条件有这些:
1、要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的就业或者进行创业。
要提供相关的用工证明等材料,材料要准备齐全,最好是到官网查询最新申请材料清单。
2、需要积分入户申请人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需要持有广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这个建议大家及时办理,然后定期更换。
这份广州市《广东省居住证》需要在有效期内。
4、需要积分入户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①社会保险时间的计算算的是在广州地区的缴纳年限。
如果你有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等情况是不计算年限的,重复参保期间也是不重复计算年限的。
②对于在积分入户申请时,已经领取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来的失业保险参保年限是可以纳入累计缴费时间的。
③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职工,则是将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纳入医保累计缴费时间。
对于以往参加过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
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他们缴纳的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也是可以纳入累计缴纳时间的。
5、积分入户的总积分要满150分,要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大家要认真研究这个表格,争取多确认几个分值。
参加积分制入户的总积分是不可以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的流程中的,就是确认的积分要没有异议。
6、积分入户申请人在申请那一刻的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
5.1
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30分
5.2 初级职称、职业资格为高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三级
20分
加
分
指
5 技术能力
标
5.3
职业资格中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四级
10分
5.4
正在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 对应职业工种工作
10分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核对),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 (水平)证书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 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 (2)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在广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的“证书查询”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 (3)持省外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 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 (4)现正从事与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 的工作证明
住所
1.2 累积居住
标
年限 1.2.2
合法产权住所 合法租赁住所
10分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1.房屋产权属申请人自有的,无需 提供材料,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系统查询为准 2.房屋产权属申请人配偶的,需提 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 对)
每满1年计2分 (最高10分)
以房屋租赁登记 备案审核时间开 始计算,截至申 请月的上个月底 (具体以部门核
月的上个月底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无需提供材料,以来穗人员服务管 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广州本科入户政策
2024年广州本科入户政策一、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被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接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广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将户口迁入广州市:(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温馨提醒:择业期从毕业(学位)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二、申请材料申请入户需提供的材料有: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2、《户口迁移证》;注:属广州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则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下同)及个人页;属非广州市户籍人员且未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则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3、相应学历、学位证书;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及入户地址需均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下同。
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还应按照以下规定的顺序登记入户地址并提供相应材料:情形一: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广州市拥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
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需提供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属直系亲属产权的还需提供本人与产权人的亲属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户籍档案记录、同一本居民户口簿内成员关系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等材料之一,下同)。
迁入的房屋地址已登记有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
情形二: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广州市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
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分房证明,属供直系亲属居住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材料。
情形三: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的。
广州积分申请流程
广州积分申请流程一、申请条件1. 已在广州高校毕业,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广州市及其他国家级高校学习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符合广州市积分制外国人来穗人才人事服务管理规定的条件。
2. 广州市新引进的高端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紧缺人才。
3. 并符合广州市户籍政策和社保政策,无犯罪记录,及征信记录良好。
4. 年龄在18周岁-60周岁之间,健康良好。
5. 此外,对于未在广州市工作过的,需要使用tiaogaosuni进行英文或法文视频面试满50分。
二、申请程序1. 登录广州市人才服务网,注册个人信息,上传学历、工卡、身份证、公司在职证明、社会保险证和税收文件。
2. 根据广州市积分申请人才引进政策要求,积分申请人将必须尽早完成相关积分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然后,通过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及申报指挥管理系统登录广州市积分人才入户申请界面并填写《广州市积分人才入户申请表》。
3. 所有被审核人员将根据不同的条件提交申请表,并将所有申请表的副本扫描件发送到广州市人才交流人事服务中心。
4. 申请成功后,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
5. 通过所有步骤的申请人进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签证工作。
6. 在发出签证后,申请人提交所需的文件以及签证信息进行办理,在工作和生活签证后,就可以开始在广州工作和生活了。
三、积分申请材料清单1. 学历证书和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具有公证和翻译)2. 在职证明原件(需盖公司公章)3. 聘任合同、纳税证明4. 个人社保和税收文件5. 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6. 疫苗预防接种记录、体检表(需公证和翻译)7. 居留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居留签工作签)8. 有关个人技能和荣誉的材料四、广州市积分申请时间广州市积分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一年可以申请两次。
五、积分申请结果1. 积分申请材料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
2. 经过审核材料合格后,通知申请人参加网络面试。
广州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指南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指南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2018年6月一、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相关规定◆政策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条件持有在本市办理(申办或签注)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并申请参加积分制服务管理的来穗人员。
上述所指来穗人员是指非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人员对持有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进行积分,并对积分申报、调整、使用等进行服务管理。
◆申请积分制服务管理可享受权益和服务申请人除享受本市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外,积分达到相应分值后,可享受以下权益和公共服务:(一)按规定申请广州市居民户口;(二)按规定为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三)按规定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四)本市规定的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
◆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时间来穗人员积分本着自愿申请原则,从2018年7月1日起,随时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出积分申请。
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积分达到相应分值后,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等(具体条件、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明确)◆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地点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请登陆查看)。
二、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流程◆流程图◆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步骤申请人应详细阅读并遵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及《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积分材料后,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一、总则为有序推进广州市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结构优化,提高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积分制入户条件1. 基本条件:申请人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2. 积分指标:积分指标包括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就业年限、纳税记录等。
3. 积分分数线:根据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入户名额,按照积分高低进行排序,达到积分分数线的申请人可办理入户手续。
三、积分指标及分值1. 年龄: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含)的,积30分;36周岁至45周岁(含)的,积20分。
2. 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积10分;大专文化程度,积20分;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积30分。
3.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积20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积30分。
4. 职业资格: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积20分。
5. 就业年限:在广州市连续就业满5年,积10分;满10年,积20分。
6. 纳税记录:近5年内在广州市有纳税记录,积10分。
四、积分申请及审核1. 申请人需向广州市公安机关提交积分制入户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广州市公安机关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积分。
3. 公示积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 申请人达到积分分数线的,按积分高低排序,办理入户手续。
五、入户程序1. 申请人持积分入户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2. 广州市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入户。
3. 办理入户后,申请人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六、监督管理1.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积分入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 有关工作人员在积分制入户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广州入户材料样板
积分制入户审核证明材料样板积分制入户有关佐证材料的样板整理罗列如下,请参看。
若部分佐证材料在下文中没有提供,而本人不清楚的,请打电话向本人对应的区受理窗口或电话咨询。
一、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的样板二、公安部门证明(一)居民户口簿(二)居民身份证(三)广东省居住证(四)犯罪情况证明三、职业技能鉴定证明四、社保情况证明五、慈善捐赠证明六、献血证明七、义工服务证明八、工商登记证明九、缴税证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1月27日印发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Murmur, 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Yet you don't know thatI love you.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Is no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Yet you can't see my loveBut when undoubtedly knowing the love from both Yet cannot be together.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Is not being apart while being in loveBut when I plainly cannot resist the yearningYet pretending you have never been in my heart.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Is not struggling against the tidesBut using one's indifferent heartTo dig an uncrossable riverFor the one who loves you.。
积分制入户申请应提供材料及负责部门一览表
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 障局
市、区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中 心、医疗保险 经办机构
入户申请经办 窗口
1
序号
指标
申请时应提供 的证明材料
办理证明材料的具体说明
负责单位
具体经办部门 或机构
办事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
备注
7
技能
技工学校毕业 证、职业资格 等级证书、专 业技术资格证 及鉴定证明
1、职业资格证书认定办法:申请人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 格证书的,凭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验证, 通过后由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出具《证书鉴别证明》。申请人持非广州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由申请人到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并 凭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原发证部门联系电话到广州市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验证,通过后由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出具《证书 鉴别证明》。 2、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认定办法:申请人持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或通过省级以上统考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 的,凭验证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人事档案保存的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复印件 各页面上出具核实意见,并由核实人签名,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下 同)、人事档案保存的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相对应的国 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证书者提供)、证书核发 部门出具的证书鉴定证明(持省外核发的证书者提供)、省级考试文件(持通过省级 统考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提供),经所在工作单位加具审核意见后,将验证材 料报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核发验证证明。 3、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认定办法:申请人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技工 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原件到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申请验证,通过后由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出具《毕业 验印证明》。申请人持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技工院校毕业证的, 由申请人到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并凭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原发证部门联系电话到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申请验证,验证 通过后由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出具《毕业验印证明》。
办理广州积分入户复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办理广州积分入户复核流程及注意事项凡经省、市进人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入户的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及积分制入户类等人员,必须持审核部门签发的批文及《广州市区入户卡》到市公安局(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复核(西湖路88号)。
入户复核有疑义的,不予通过的,出具复核意见反馈审核部门,入户复核通过的,凭公安机关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到本市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一)到市公安局(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复核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广州市区入户卡》及合法住所证明(或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属人才引进类人员的,提供进人审批部门签发的批文(含《调动通知》或《招工通知》、《录用证明》等,下同);属随军家属调动(随迁)的,提供《随军报告表》、《军官证》,以及随迁家属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
2.属本市区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含《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录取通知书》或《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广州市20 年需要非广州市区生源中专毕业生申请表》等,下同)、《户口迁移证》(含市内户口迁移证,下同)。
3.属政策性安置类,由省、市组织、军转办、退伍办、军队离退休办等部门批准来穗入户人员,提供审核部门签发的《接收证明》或《安置通知书》以及本人的《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注销户口证明、《转业证》或《退伍证》、《退休证》;属部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的,提供三联单。
4.属博士后及其家属入户复核的,不需提供《广州市区入户卡》,凭省级人社部门或国家教育部介绍信、及省级人社部门签发的《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登记表》,在介绍信上加具入户复核意见后予以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5.属积分制入户人员,可直接前往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落户手续。
以上申办入户复核人员,如属引进出国留学人员且原籍已注销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及入户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如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随迁家属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
无需提供材料,以来穗人员服务管 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时 间计算方式:根据相关规定,2016 年1月1日前,持证人在居住证到期 30天内办理延期的,视为连续办 理;超过30天的,自居住证使用功 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2016年1 月1日后,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 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累积计算), 不再受30天期限限制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 类别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编号 内容 编号 内容 编号 三级指标内容 分值 计算时间点 核定部门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备注
1.1
广东省居 住证
1.1.1
持有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
每满1年计3分
截至分数认定日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8
社会服务 和公益
8.1
近5年内 参加社会 服务和公 益
8.1.2
在广州市参加义工服务
每满50小时计1 分
截至申请月的上个 月底(具体以部门 核定为准)
民政部门
无需提供材料,以在广州市义工联 系统核查信息为准
各项1年内计分不超过2分,单项累 计最高不超过10分
8.1.3
在广州市参加志愿服务
每满50小时计1 分
1
合法稳定 住所 1.2 在广州市 累积居住 年限 每满1年计2分 (最高10分) 以房屋租赁登记备 案审核时间开始计 算,截至申请月的 上个月底(具体以 部门核定为准)
1.2.2
合法租赁住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1.2.3
单位宿舍
每满1年计2分 (最高10分)
截至申请月的上个 提交单位证明、宿舍权属证明、劳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月底 动合同(原件核对)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受理编号: 姓名性别民族贴照片处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头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蓝底彩色照片文化程度学位专业标准证件照相片大小:48mm×33 mm 现有职业(专业/执业)资格工种户口所在地户口性质农业/非农业身份证号码现单位名单位电话称现单位地本人电话址现入户地址迁入地派出所与本人关系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文化程度配偶子女情况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本人明白,不如实填报或提交虚假的资料,将会被永久取消申请资格。
本人承诺申请人签名:年月日本表一式一份,请申请人用正楷字体及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在网上自行下载,请用A4纸双面打印)。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第1页,共10页积分分值表自初审类积分指标评审核说明别分值分分分35周岁以下 5分年龄 36-45周岁 2分46-55周岁 1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职100分业资格博士 100分硕士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100分硕士 90分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90分大学本科 80分文化大专或高职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80分资格程度只取最高分,不及技中技、中职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技师或高级职累计加分。
80分能情业资格况基大专或高职 60分本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 60分分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 50分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 30分中技、中职或高中 20分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 10分初中 5分总分最高不超过50分。
计算参加截止时间:每年每个险种社会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第一批申请的每满一年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截止上一年12积1分。
情况月31日,第二批申请截止当年度6月30日。
广州市落户申请材料全体权利人同意入户意见书
广州市落户申请材料全体权利人同意入户
意见书
尊敬的相关部门:
我们,以下签字人,是广州市某小区的产权人,对于广州市落
户申请中需要提供的材料,我们一致同意将我(们)的个人信息和
产权证明提交给相关部门,以支持申请人的落户申请。
我们明确知悉并同意以下条款和条件:
1. 我(们)是该小区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在该小区居住和享受
相应的公共设施和服务。
2. 我(们)同意将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提供给相关部门,用于落户申请的审核和处理。
3. 我(们)同意将产权证明提交给相关部门,以证明我(们)
在该小区拥有合法产权,且符合广州市的落户政策要求。
4. 我(们)同意将个人信息和产权证明仅用于落户申请,不会
将其用于其他非法用途或泄露给第三方。
5. 我(们)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产权证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愿意承担由于提供虚假信息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 我(们)理解并接受相关部门对落户申请材料的审核结果具有最终决定权,我们将尊重并遵守相关决定。
特此意见书,供相关部门参考。
签字人:
(姓名1) (身份证号码1) (联系方式1)
(姓名2) (身份证号码2) (联系方式2)
(姓名3) (身份证号码3) (联系方式3)
(姓名4) (身份证号码4) (联系方式4)
(姓名5) (身份证号码5) (联系方式5)
...。
广州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广州市积分制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广州市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积分制管理,是指通过积分的方式,对在本市居住、工作、学习等活动的自然人(以下称“积分对象”)进行量化评价,并根据积分结果提供相应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制度。
1.3 积分制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确保积分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积分指标体系2.1 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附加指标。
2.2 基本指标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在本市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2.3 附加指标包括:志愿服务、表彰奖励、投资纳税、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慈善捐赠、计划生育等。
2.4 积分指标体系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
三、积分计算方法3.1 积分对象根据积分指标体系,按照相应标准进行积分。
3.2 积分计算公式为:总积分 = 基本指标积分 + 附加指标积分。
3.3 基本指标积分和附加指标积分的具体计算方法,由市积分制管理部门制定。
四、积分应用4.1 积分对象达到一定积分,可享受本市以下公共服务和便利:(一)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安排;(二)基本医疗保障;(三)住房保障;(四)公共交通优惠;(五)其他公共服务和便利。
4.2 积分结果作为积分对象享受本市公共服务和便利的依据,积分越高,享受的待遇越优。
五、积分管理5.1 市积分制管理部门负责本市积分制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5.2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积分指标的数据采集、审核、更新等工作。
5.3 积分对象应如实提供积分申请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积分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5.4 积分制管理相关信息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六、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6.2 本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积分制管理部门制定。
6.3 本办法解释权归广州市人民政府。
入户核准及入户登记办理须知
入户核准及入户登记办理须知一、办理条件凡经省、市进人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入户的下列人员之一:(一)人才引进(工作调动、招聘、招录、归国留学人员)。
(二)接收大中专、技工应届毕业生。
(三)安置类(包括军队的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职工、优秀退役士兵、随军家属)。
(四)博士后进出站。
(五)积分制入户。
二、所需审核材料(一)办理入户核准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此外,1.同时还应按照以下规定顺序登记入户地址:①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属直系亲属产权的还需申办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下同);②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提供房产证和分房证明,属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③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非必选),提供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④无法通过上述①、②项,也不选择第③项办理入户的人员,在公共集体户入户,需提供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
其中属引进人才入户(含优秀退役士兵)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属积分制入户的,在其受理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还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属政策性入户的,在其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还需提供登记地址为该街道辖内的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
2.有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配偶的入户卡、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入户卡、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免予提供)。
3.入户地址有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
4. 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1.根据不同的入户地址顺序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同上)。
印发关于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办法
印发关于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发改社[2010]101号各有关单位:《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反映。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公安局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推进落实我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2010〕32号)、《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已在我市就业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外来人员及农民工,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犯罪记录、未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增城、从化市户籍人员除外)、未缴纳社会保险、未签订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五种情况之一的人员外,可按本实施细则申请积分制入户。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广州市入户积分制办法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的积分入户工作,拟定年度积分制入户计划指标总量,将积分入户计划统一纳入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
负责发布重点发展行业和政策导向区域目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积分制入户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积分制入户的审核;同时负责审核社保缴纳情况并出具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审核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出具鉴定证明,审核技校学生毕业证书,审核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所列专业或工种是否属紧缺工种、是否属重点发展行业、审核申请人就业、居住地所在地是否属政策导向区域等工作。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积分制入户的申请受理、材料申报、资料录入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广州落户地址材料
广州落户地址材料一、身份证明。
1. 落户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2. 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3. 未成年子女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簿。
1. 落户申请人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 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 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婚姻证明。
1. 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 未婚申请人需提供未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离婚申请人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 丧偶申请人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社保证明。
1. 落户申请人本人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 配偶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住房证明。
1. 落户申请人本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 租房申请人需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 居住证明(如水电气费单据、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作证明。
1. 落户申请人本人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 工资单原件及复印件;3. 税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教育证明。
1. 落户申请人本人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 在读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其他证明材料。
1. 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 个人财产证明(如存款证明、股票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是广州落户地址材料的相关要求,申请人在准备材料时需按照要求逐一准备,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希望申请人能够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顺利完成落户申请。
广州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
广州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和开放的推进,广州成为了国内外人才争相聚集的城市。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来穗人员,广州市出台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政策。
本文将围绕该政策展开,详细介绍申办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一、申办条件1.来穗人员包括在广州工作的外籍人士、在广州就读的留学生、在广州创新创业的创业人才等。
2.符合来穗人员身份要求,如持有有效签证、居住证等。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4.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二、申办流程1.准备材料根据广州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穗人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2)学历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毕业证。
(3)工作证明材料,如聘用合同、工作证明。
(4)其他辅助材料,如个人评价材料、社会荣誉证明。
2.线上申请来穗人员需要通过广州市相关官方网站或移动端APP进行线上申请。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材料。
同时,需要进行积分申报,根据个人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等情况进行积分计算。
3.受理审核申请提交后,广州市相关部门将进行受理和审核。
审核流程主要包括材料审核和积分审核。
材料审核主要检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积分审核主要核对申请人在积分计算中的准确性。
4.面试评估通过材料和积分审核的人员,将受邀参加面试评估。
面试评估主要考察申请人的语言沟通能力、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社交能力等。
面试的结果将与材料审核和积分审核的结果综合,作为最终的评估依据。
5.申报结果通过审核的来穗人员将获得广州市的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资格,并获得相应的积分等级。
积分等级将决定来穗人员享受的各项服务和优惠政策。
三、申办要求1.遵守广州市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
2.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为广州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贡献。
4.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和创新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5.定期参加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的调研和评估。
四、服务保障2.来穗人员享受的服务和优惠政策将根据积分等级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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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应 提供 的证明材
办理证明材料的具体说明
负责 单位
具体经办部门 或机构 窗口
办事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
备注
市发 展 改革 委
入户申请经办 窗口
12
1.办理中专及以上学历验证证明,申请人持学历证件原 件和复印件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 2.办理高中及以下学历验证证明(毕业证书或学历证 学历证书 明),请申请人到发证部门或毕业学校办理证明,并凭 文化程度 身份证、毕业证、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原发证部门联 及 及毕业院 学历验证 系电话到广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申请验证,验证通过 校 证明 后由广州市教育局出具《毕业验印证明》。 3.毕业院校加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 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重点高校目录核定,此项加 分限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市国 土 房管 局
市房地产档案 馆、各区分局 档案查询咨询电话: 、各区交易登 37585214。 记中心
14
无偿献血 证 参加献血 或献血证 明
1.申请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无偿献血证》等相关材 料到广州市献血办(广州血液中心)申请办理,市献血 办根据查询数据库,打印献血相关凭证,并出具审核意 见。 2.番禺、花都区申请人到区献血办办理证明。
负责 单位
具体经办部门 或机构
办事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
备注
7
技能
技工学校 毕业证、 职业资格 等级证书 、专业技 术资格证 及鉴定证 明
市人 力资 源社 会保 障局
1、职业资格证 书认定:广州 市职业技能鉴 定指导中心; 2、专业技术 资格、职业 (执业)资格 (水平)证书 认定:广州市 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职称 业务直接申报 点; 3、技工学校毕 业证认定:广 州市职业技术 教研室
市教 育局
1.广东省教育厅学历 认证中心地址:广州 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 号二楼认证中心大厅 。电话:37626800 2.广州市教育局地 点:西湖路83号,联 系电话:020- 22083660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 五上午8:30-12: 00,下午2:00-5: 30,
4
序号
指标
申请时应 提供 的证明材
入户申请经办 窗口
序号
指标
9
10
11
申请人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向广州市人力资 和谐劳动 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入户经办机构申报,经确认所在企业 劳动合同 关系 为新一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后根据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级 别确定积分分值。 企业所处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和广东 重点发展 行业是否 省居住证,以及市发展改革委提供的重点发展行业目录 行业 属重点发 核定。 展行业 就业、居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和广东 政策导向 住所在地 省居住证,以及市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政策导向区域目录 区域 区是否属 核定。 政策导向
办理证明材料的具体说明
负责 单位
具体经办部门 或机构
办事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
备注
13
住房
1.提供资料:房地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房地 产权利凭证原件(含房屋地址、登记案号、房地产权利 凭证编号),如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 身份证明原件。 房地产权 2.国有房地产登记核查程序:到市、区国土房管局的对 登记 外利用窗口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查册打印—— 情况证明 制定窗口开票——交费(以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 行)——取件(个案即时答复、3件以上须预约)。 3.集体房地产登记核查程序:到房屋所在地的市国土房 管局各区分局申请核查(由于各区情况不同,一般5个 工作日答复)。
团市 委
地址:建设五马路35 号大院1号楼309室。 证明自开具之日三 广州青年志愿 周一至周五8:30者协会 个月内有效 12:00,14:00-17:30 电话:83703516
16
1.申请人登录广州义工联网站下载《广州市义务工作者 义工服务经历认定申请表》(下称“认定表”,见附 件),或亲自到广州义工联秘书处索取。 2.如实填写《认定表》并提交给本人所属的义工服务组 织或有关社会服务机构进行初审。 3.通过初审的,登录广州义工联网站义工信息管理系统 进行注册,注册后提出本人义工服务经历认定申请(已 注册的义工可直接进入系统提出申请),同时将《认定 义工服务 表》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送广州义工联秘书处。 参加义工 证明 4.广州义工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 义工服务情况进行验证,包括查阅义工服务原始记录、 实地调查等程序。经验证属实的,予以认定并录入档 案,同步在网站公布;经验证不予认定的,由广州义工 联秘书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广州义工联针对义工入户的要求及其申请,根据义工 服务档案记载的情况,如实出具有关义工服务经历及分 值认定的证明。
市卫 生局
1.市献血办地址:广 州市麓苑路31号,联 系电话:83501265 2.番禺区献血办地 市献血办、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 番禺区献血办 桥镇盛泰南路血站大 、花都区献血 楼番禺中心血站 办 3.花都区献血办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 华镇三东大道东河畔 东路2号花都血站
5
序号
指标
申请时应 提供 的证明材
1
市人 力资 源社 会保
市、区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中 广州市、区社会保险 心、医疗保险 基金管理中心以及负 经办机构 责就业登记的就业中 心联系电话和地址请 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网址:
“社保”积分项 的截止时间,每年 第一批申请的截止 上一年的12月31 日,第二批申请的 截止当年度6月30 日。
受理单位:广州义工 联秘书处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 星期五(法定节假日 除外) 上午8:30—12:00,下 市义务工作者 午14:00—17:30 地址: 广州市环市西 联合会 路68号6楼 网址: .cn/ 联系电话:86471635 联系人:张一伟
6
序号
1
申请人到市内就近的街(镇)人口计生部门领取或从网 未违反计 上下载《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由户籍 ∆ 计划 划 所在地街(镇)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并经现居住地 生育情况 生育证明 街(镇)人口计生部门审核证明。 申请人持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区公 无犯罪记 犯 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持户口 ∆ 录 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罪情况 证明 。
附件1
积分制入户申请应提供材料及负责部门一览表
序号 指标 申请时应 提供 的证明材 办理证明材料的具体说明 负责 单位 市人 口 计生 局 具体经办部门 或机构 办事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 备注 广州市各街镇人口计 生部门联系地址、电 街(镇)人口 话请登录市人口计生 计生部门 局公众网网址: 区公安分局办 证中心或派出 所 市公 安局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 犯罪记录证明半年 广州市各公安分局办 内有效 证中心及派出所地址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 和联系电话请登录广 会局统一收集名单 州金盾网查询,网 送市公安局审核在 址: 我市连续居住期限
办理证明材料的具体说明
负责 单位
具体经办部门 或机构
办事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
备注
15
1.登录广州青年志愿者网站或亚运城市志愿者网,注册 成为志愿者;2.办理志愿者卡(志愿服务档案);3.参 与志愿服务活动;4.在志愿者卡上录入信息或活动负责 青年志愿 志愿服务 人签署活动证明;5.根据志愿者卡信息或服务档案前往 者服务 证明 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申请志愿服务证明;6.广州 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审核后统一送至团市委,由团市 委于两个工作日之内开具证明。
2
∆ 办理
3 居住证情 况
广东省居 申请人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 住证 窗口当场审核后退回原件。 户口簿、 申请人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区积分制 身份证 入户受理窗口当场审核后退回原件。
市公安局
4
∆
年龄
市公安局
5
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市、区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中心(统称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医 疗保险经办机构,查证缴纳社会保险各险种(医疗保 社 缴费历史 ∆ 险)情况,由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7个工作 明细表 保情况 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缴费历史明细表》。中央、部队、 省属企业,申请人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由省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局出具《缴费历史明细表》。
办事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 网址: 广州市医疗保险经办 机构网址: 入户申请经办 窗口
具体经办部门 或机构
备注
2
序号
指标
申请时应 提供 的证明材
办理证明材料的具体说明 1、职业资格证书认定办法:申请人持广州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凭身份证及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 验证,通过后由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出具《证 书鉴别证明》。申请人持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由申请人到原发证部门出 具证明,并凭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原发证部门 出具证明、原发证部门联系电话到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中心申请验证,通过后由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中心出具《证书鉴别证明》。 2、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 书认定办法:申请人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省级以 上统考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水 平)证书的,凭验证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专业技术资 格、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表复印件 (由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复印件各页面 上出具核实意见,并由核实人签名,加盖档案管理部门 或所在单位公章,下同)、人事档案保存的与专业技术 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相对应的国家统 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 证书者提供)、证书核发部门出具的证书鉴定证明(持 省外核发的证书者提供)、省级考试文件(持通过省级 统考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提供),经所在工作单 位加具审核意见后,将验证材料报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核发验证证明。 3、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认定办法:申请人持广州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