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人工鱼礁建设项目选址海域本底调查报告(空白稿)
人工鱼礁建设技术规范(DB37T2090-2012)
符合GB 11607的规定。 4.2.3 透明度
透明度大、受风浪影响较少、无污染的海区,日最高透明度500mm以上天数≥100 d,年大风(≥6 级)天数≤160 d。 4.2.4 流速
水流交换通畅,但不大于1500 mm/s。 4.2.5 水深
5.4 生物条件调查
包括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游泳动物、底栖生物的调查(见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目 的生物与其他生物的分布、洄游、行为、食性、繁殖习性等的调查(附录H,附录I)。调查方法和要求按 GB/T 12763规定执行。
6 论证
根据第4章和第5章调查结果和资料,由具备资质的单位编制人工鱼礁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 批部门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论证,并决定是否准予建设。
海区 站号
采样 日期 时间 时分
层次(m) 总种数(种) 总细胞数(个) 生物量(个/m3)
多样性指数 (H’)
均匀度(J) 种名
第 采样方法
页/共 页 调查时间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浮游植物分析表
年
月
细胞数量(个/m3)
取样者:
鉴定者:
校对者:
10
海区 站号 采样 日期 时间 时分 层次(m) 总种数(种) 总个体数(个) 密度(个/m3)
11 增殖放流
人工鱼礁设置后,可在礁区及附近海域进行适宜生物的增殖放流。
12 人工鱼礁效果调查和评价
5
DB37/T2090-2012 在投礁三个月以后,要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水下观察礁体是否移位、下陷或损坏,同时进行人工 鱼礁效果调查和评价。
6
山东省人工鱼礁建设规划
山东省人工鱼礁建设规划(2014-2020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2014年1月目录一、人工鱼礁建设现状 .................................. - 1 -(一)基本情况........................................................................ - 1 -(二)存在问题........................................................................ - 2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 3 -(一)指导思想........................................................................ - 3 -(二)基本原则........................................................................ - 3 -(三)规划目标........................................................................ - 4 -三、建设内容与区域布局 ................................ - 5 -(一)建设内容........................................................................ - 5 -(二)区域布局........................................................................ - 5 -1、东营近海人工鱼礁带...................................................... - 6 -2、莱州湾人工鱼礁带 ......................................................... - 7 -3、渤海海峡人工鱼礁带...................................................... - 9 -4、烟台近海人工鱼礁带.................................................... - 12 -5、威海近海人工鱼礁带.................................................... - 13 -6、荣成近海人工鱼礁带.................................................... - 15 -7、文登-海阳近海人工鱼礁带............................................ - 17 -8、青岛近海人工鱼礁带.................................................... - 19 -9、日照近海人工鱼礁带.................................................... - 20 -四、投资概算 ......................................... - 22 -(一)资金投入机制............................................................... - 22 -(二)投资额及构成............................................................... - 22 -五、保障措施 ......................................... - 23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 - 23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鱼礁管理...................................... - 23 -(三)落实规划任务,强化建设管理...................................... - 24 -(四)拓展融资渠道,创新投入机制...................................... - 24 -(五)开展科技攻关,提高技术含量...................................... - 24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意识...................................... - 25 -附图山东省人工鱼礁建设规划(2014-2020年)布局图 . (26)为优化人工鱼礁建设布局,提高人工鱼礁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保障人工鱼礁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山东省人工鱼礁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山东省俚岛东部海域鸿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函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山东省俚岛东部海域鸿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变更建设内
容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1.12.22
•【字号】鲁农函字〔2021〕391号
•【施行日期】2021.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山东省俚岛东部海域鸿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函
鲁农函字〔2021〕391号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你局《关于山东省俚岛东部海域鸿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变更管护船和看护平台的请示》(威海发字〔2021〕160号)收悉。
经审查,你局上报的《山东省俚岛东部海域鸿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符合《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农办渔〔2018〕66号)有关要求,项目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合理,同意建设内容变更(详见附件)。
请你局严格按照《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农办渔〔2018〕66号)的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督促检查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上报项目执行进度,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山东省俚岛东部海域鸿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变更方案批复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2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3.12.13•【文号】自然资办发〔2023〕55号•【施行日期】2023.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5号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养殖用海是传统的海域开发利用活动,对保障广大渔民生产生活、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海水养殖业的发展,养殖用海规模不断扩大,沿海地区不同程度存在养殖用海布局不合理、海域使用管理和养殖生产管理衔接不畅、非法养殖用海整治不到位、近岸养殖清退工作不规范、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缺乏保障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向江河湖海要食物的重要讲话精神,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海域资源,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促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海水养殖产品供给,维护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现就我国内水、领海内优化养殖用海管理通知如下。
一、科学确定养殖用海规模与布局沿海各地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在编制海岸带等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时,应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结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增养殖区,科学确定养殖用海规模,稳定海水健康养殖面积,拓展深水远岸宜渔海域,优化养殖用海布局,为加大海水养殖产品供给提供空间保障。
增养殖区不得划定在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港口、航道、锚地、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占用的海域。
适度控制重要海湾和河口、滨海城市近岸海域的养殖用海规模。
各地区应根据海域资源状况、养殖用海现状和渔民数量,划定一定范围的渔民传统养殖海域,保障传统渔民生计。
渔民传统养殖海域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施行前,已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经营管理的养殖用海。
山东省人工鱼礁建设发展概况
2005~2015 年,山东省级以上财政扶持项目投礁用海面积的逐年变化详见图 3,据图分析可得,用海面积总量和增量变化趋势与投礁的总量和增量变化趋势 完全吻合,财政扶持投礁用海面积逐年增加,同样是 2008~2013 年间增长最快, 2010 年是年均投礁用海面积增量最大的一年,其次是 2012 年;2014 年后,投礁 用海面积的增长放缓,年均投礁用海面积增长量较之前明显减小;到 2015 年底, 省级以上财政扶持项目投礁用海面积已达 6645 公顷。
山东省人工鱼礁建设发展概况
人工鱼礁是为修复和优化海洋生物生态环境,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有目的 地在海中设置的构造物。山东三面环海,是渔业大省,先后引领全国五次渔业发 展浪潮,为我国渔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经年累月的过度捕捞、陆源污染等, 使半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海底荒漠化现象严重,常规的渔汛不见了踪 迹,渔业生物资源低质化现象严重,渔业资源日渐衰退,甚至到了无渔可捕的境 地。为扭转日益严峻的渔业资源枯竭现象,2005 年山东在全国率先启动“渔业资 源修复行动计划”,投入财政资金扶持人工鱼礁示范项目建设,引领行业发展, 沿海地区人工鱼礁建设蓬勃发展。
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投礁海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渔业资源量日渐增多, 同时带动了当地休闲旅游、渔家乐、餐饮等行业的发展,改变了传统渔民的生活 生产方式。目前,山东已经成为全国人工鱼礁建设规 年山东省级以上财政扶持项目投礁量地市分布图
2005~2015 年,山东省级以上财政扶持项目投礁量的逐年变化详见图 2,据 图分析可得,财政扶持投礁总量逐年增加,特别是 2008~2013 年间增长最快,2010 年是年均投礁增量最大的一年,其次是 2012 年;2014 年开始,投礁量的增长放 缓,年均投礁增长量较之前明显减小,因人工鱼礁正处在由经济型向生态型转变 阶段,重在取得良好的试点效果,后展开生态型人工鱼礁的建设投放;到 2015 年底,省级以上财政扶持项目投礁量已达 1121 万空方。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3.23•【字号】鲁农渔字〔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鲁农渔字〔2023〕7号各市渔业主管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省厅制定了《2023年山东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3月23日2023年山东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2023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对标对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海洋强省建设和“十四五”目标任务,持续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贡献力量。
一、夯实发展基础,持续抓好水产品稳产保供(一)持续稳固水产养殖面积。
落实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指导各地依法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动养殖证核发全覆盖。
优化近海养殖布局,组织开展海上养殖容量评估试点,科学评价水域滩涂承载能力。
(二)多元化拓展渔业发展空间。
稳步推进深远海养殖试点,研究促进深远海养殖发展指导意见。
科学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培树“一水一策”典型案例。
积极拓展盐碱地渔业养殖空间,因地制宜推广渔农综合利用模式。
科学利用稻田水资源,支持沿黄地区开展稻渔综合种养。
(三)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
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
持续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
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病害测报,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
完成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目标,落实白名单制度,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山东省荣成市桑沟湾海域(东侧)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海洋环评报告表
建设单位:荣成楮岛水产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青岛博研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目录
表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1 表 2 工程概况与分析表................................................................................................... 2 表 3 污染与非污染损害要素分析表............................................................................. 18 表 4 区域环境概况分析表............................................................................................. 27 表 5 环境敏感区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表..................................................................... 78 表 6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表......................................................................................... 82 表 7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表....................................................... 125 表 8 预审和审查意见表............................................................................................... 143 表 9 审批意见表........................................................................................................... 144 附图:
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申报及编制要求
附件1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申报及编制要求一、项目实施方案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项目建设单位一般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养护型海洋牧场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2.申报材料项目实施方案文本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说明书、工程投资估算和设计图纸三项内容。
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1.编制单位资质项目编制单位应选择熟悉海洋牧场建设相关工作,具有海洋牧场相关研究工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工程投资估算部分应由专业财务人员完成。
2.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定(1)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人工鱼礁建设相关规范、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编制依据的基础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2)工程建设方案应进行多方案比选,并从技术、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等多方面进行论证,有明确的结论和意见。
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和相关设计图纸的内容及深度应达到基本建设可研阶段的要求。
(3)对于自然条件比较复杂的人工鱼礁项目,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论证,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涉及水生生物保护区的人工鱼礁项目,应对工程建设对保护区及保护物种的影响进行专题论证。
(4)项目建设海域本底调查数据应是近三年内最新资料。
(5)建设方案需明确拟建海洋牧场类型,以及增殖或养护的主要生物对象(精确到具体种类,如黑鲍、点带石斑鱼、海参等)。
(6)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均应将水下实时监测系统建设纳入项目建设内容,以提高海洋牧场建设现代化水平。
(7)人工鱼礁建设项目一般应将海藻场(海草床)移植栽培纳入建设内容。
未开展海藻场(海草床)建设的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应提供不适宜开展海藻场(海草床)建设的专家论证意见。
(8)工程投资估算编制须符合计划财务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各单项费用预算需控制在合理的比例范围内。
3.项目实施方案文本组成项目实施方案文本由项目实施方案说明书、工程概算和设计图纸三个部分组成。
项目实施方案说明书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项目建设方案设计、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说明和项目实施与建设管理及相关附件等内容。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11.08•【字号】鲁农函字〔2021〕326号•【施行日期】2021.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度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结果的通报沿海市渔业主管局:根据《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于2020年部署开展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年度评价,并对第一批示范区开展复查工作,经组织评价、复查和公示,日前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将年度评价和复查结果等有关情况(见附件)进行了通报。
从通报结果来看,我省15处前三批示范区(不含青岛)年度评价结果5处好、8处较好、1处一般、1处差,我省4处第一批示范区(不含青岛)复查结果3处好、1处较好,整体仍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定问题,请你局继续加强对本辖区内示范区的监督管理,督促已认定的前五批示范区管理维护单位,按照《办法》要求,开始着手准备今年的年度评价工作,督促第一批、第二批示范区做好复查准备工作,督促示范区管理维护单位认真开展年度监测和效果评价,做好年度报告撰写工作(具体要求按部局正式部署落实),不断提高示范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区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我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健康发展。
附件:1.2020年度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结果2.2020年度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复查结果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通知沿海市渔业主管局:为切实发挥省级海洋牧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省厅确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方向及数量2021年省厅将继续围绕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相关内容,充分考虑海域自然属性、资源分XXX产业基础,在全省选择有典型代表性的海域,创建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通过人工鱼礁建设、藻场建设、底播增殖、综合渔业生产等方式,保护与修复海洋生态,养护和增殖渔业资源,推进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
实现变废为宝,共建海上牧场——关于青岛崂山湾人工鱼礁的调查
三、国家海洋政策
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 国人 民代表大会报告 中,党提 出我们 国家要大力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 : “ 提高海洋资源开发 能力 ,发展海洋经济 ,保 护海 洋生态环境 ,坚决维护 国家海
洋权 益 。 ”
计制作打下基础。第七 , 在实验室中进行人工鱼礁 的 设计与制 作 ,并进行测验改进 ,将制作成功的作 品制作成图片以及3 D
模型,发给有关部 门及一些渔业公司。第八 ,以传单方式在青
岛市 区进行人工鱼礁的宣传 ,主要是 向社会大众宣传人工鱼礁 的建 设睛况 ,普及人工鱼礁建设为经济 、环境 以及整个社会带 来的好处 ,让普通市民了解认识人工鱼礁的建设过程和巨大作 用。第九 ,与 当地有关部 门联系,就已了解的情况 和调研结果
・
人 文社 会
・
青年时 代
Y O U T H T I M E S
2 0 1 5 年第1 7 期
实现 变废为宝 ,共建海上牧场
关 于青 岛崂 山湾人工鱼礁的调查
陈晓倩 ,吉忠浩
中国海洋大学信息科学 与工程学 院 山东 青岛 2 6 6 0 0 0
摘 要 :本文对青岛的 内部 和外部环境分析 ,通过调研形式总结了几点认识和发展建议 ,以期促进我 国海洋牧场的发展。 关键词 :青 岛;近海 ;海洋牧 场 青 岛 自然资 源
二 、青 岛近 海渔 业堪 忧
青 岛沿海渔业资源面临着迫在眉睫的危险,通过走访沙子 口南姜码头 、南山水产品市场 、鞍 山二路市场、大连路农贸市 场发现 ,除了去年库存的鱼解冻销售外 ,还有小鱼小虾被摆上 了货摊 ,随之而来 的是海洋资源的不断匮乏 ,甚至很多鱼虾 已 面临着 “ 断子绝孙 ”的困境 。调查发现 ,近海渔业资源பைடு நூலகம்幅度 减少 ,捕捞的鱼虾不仅数量不多 ,质量还有所下降。
09人工鱼礁扩建
从近几年来,在礁区周围捕捞的渔获物分析,鱼类品种虾蟹贝类明显增多,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水域环境指标变化
改善了海域生态环境;鱼礁体可保护幼鱼生长,实现资源增殖;同时限制了拖网、围网和刺网作业,真正实现禁捕,有效地修复渔业资源,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②社会效益分析
渔民增收
可安排转产转业人员120人,他们从事礁区的资源增殖,科学管理、合理开发与保护工作可从礁区合理性开发产量60吨,收入250万元
③经济发展
根据计划人工礁区峻工后,每年可为市场提供鱼类达400吨,收入370万元。海参每年获产量37.5吨,每年收入250万元。
条件分析
①环境条件
前三岛位于南黄海中部,整个岛群由平岛、达山岛、车牛山岛等12个岛礁组成,岛陆面积0.34平方公里,处于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上,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温度适宜,年平均气温在12.6℃,年均风速4.7m/s,年时数为2530小时,海水平均表层水温14.7℃,PH值31‰,海域潮汐为正规半日潮,平均潮差为300㎝,近岸海水值8.15-8.35,海水洁净,无污染,海水透明度平均5.3m,水流平缓畅通,水体交换充分,是多种鱼、虾、贝的天然产卵场和索饵场,增殖渔业资源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
⑤支持环节
1、山东省财政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大力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
2、国家、省厅对渔业资源修复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
3、日照市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渔业资源保护区的建设工作,责成区渔业局成立专门机构以配合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
4、技术支持。黄海养殖公司多年进行人工造礁,并与2005年承担过人工鱼礁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因此,本项目是可行的,建议给予扶持。
项目单位责任
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初验报告格式【模板】
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初验报告格式附件2人工鱼礁建设项目验收文件汇编材料目录一、验收申请和工作总结1.项目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项目建设单位提供);2.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提供)。
二、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1.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评审意见(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出具);2.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批复文件(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出具);3.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复)。
三、招标文件及合同1.项目采购(招标)文件;2.项目中标通知书;3.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4.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
四、工程实施相关证明1.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2.礁体制作、投放验收单(施工监理等委托机构出具);3.礁体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量签证单;4.工程竣工图纸;5.项目有关会议纪要和决议。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报告1.人工鱼礁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由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出具);2.人工鱼礁建设声学水下勘测技术报告(相关科研或勘测单位出具,包括项目海区建设前后的三维勘测对比图);3.水下在线监测系统、海藻场(海草床)等建设子项目专项检测技术报告(相关科研院校或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或专项专家验收意见;4.由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具的人工鱼礁工程初步验收报告(四方验收报告)。
六、财务审计相关材料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说明书;2.中介审计机构或当地审计机关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意见。
附件3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原始档案清单一、立项审批档案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2.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及评审意见;3.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初步设计);4.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二、项目前置审批档案1.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批准文件、相关海域使用证明;2.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核准意见;3.项目本底(包括生物、地质、水文、环境、气象等)调查报告;4.其他开工审批手续(规划、环保、海事、劳动等部门审核文件)。
浅海海域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区地质调查方法综述
2020年第4期 /45目前,人工鱼礁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逐渐成为海洋牧场科学研究及生产工作中的重点研究内容。
本研究根据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的发展现状,在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技术基础上,根据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区的技术需求,总结并探讨了海洋牧场人工鱼礁调查方法,提出一套适用于浅海海域人工鱼礁的地质调查方法,并对下一步研究提出方向。
浅海海域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区地质调查方法综述文/刘崇焕1 程前2人工鱼礁区地质调查目前主要应用于人工鱼礁的选型、投放位置的选取及投放布局设计。
人工鱼礁建设是海洋牧场建设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人工鱼礁建设技术规范》等重要规范标准技术文件中明确提出,人工鱼礁建设应科学合理进行规划设计,结合地质等因素进行科学选址。
人工鱼礁投放位置的选取,将直接影响到人工鱼礁的使用寿命、淤积程度和功能的有效发挥。
根据海域地质条件,合理选择人工鱼礁投放位置,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人工鱼礁的生态功能和延长人工鱼礁使用寿命。
由于人工鱼礁投放区选址略欠科学性,导致部分人工鱼礁淤积和下陷程度较大,生态功能的发挥也因此受到影响。
近海海域地质条件与底质类型较为复杂,对人工鱼礁建设的影响多样,因此,通过对浅海海域海洋牧场地质条件与底质类型的调查方法进行梳理和建议,能够科学有效地指导人工鱼礁选型、投放选址及设计布局,保证人工鱼礁的功能有效发挥。
一、野外调查技术人工鱼礁建设由地质结构、地形地貌、沉积物粒度组成及物理特性等因素共同影响,因此,海洋牧场地质调查技术可以分为浅地层结构测量、地形地貌测量、沉积物原位测试及柱状样品采集四个方面。
(一)浅地层结构测量浅地层结构测量指利用单道地震、多道地震及浅地层剖面仪等仪器设备发生的声波等穿过不同的地层时存在界面反射特性来反映沉积物地质属性,能够清晰有效地了解海底浅地层结构、沉积环境和潜在地质灾害等。
浅地层剖面仪设备的剖面深度受到声波强度及海底底质类型的影响较大,其声波不易穿透砂、砾等较坚硬的海底,无法得到精确的地层剖面数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农办渔[2017]58号【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17.09.01【实施日期】2017.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农办渔[2017]58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为加强国内渔业油价补贴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持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监管,确保人工鱼礁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我部研究制定了《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存在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农业部办公厅2017年9月1日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国内渔业油价补贴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支持人工鱼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人工鱼礁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人工鱼礁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持方向)人工鱼礁项目原则上应在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内实施。
第三条(创建项目)项目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当年未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可申请使用油补调整资金支持创建1个项目(以下简称“创建项目”)。
创建项目应优先安排有一定建设基础、项目实施后可以建成符合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要求的海洋牧场建设单位,并且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具体保障措施。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9.03•【字号】鲁农渔字〔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渔业主管局:为有效发挥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对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按照《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9月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创建示范和考核验收程序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附则山东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以下称“示范区”)创建示范和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级示范区的创建示范主体,为符合《国家级示范区基本条件》(见附件1)的水产养殖生产经营单位或县级人民政府。
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主要采取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农业农村部公开征询意见、公布名单并授牌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我省国家级示范区的创建备案、考核验收、择优报送、日常监管等工作。
市县渔业主管局负责本辖区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的组织申报、实施和属地监管等工作。
第二章创建示范和考核验收程序第四条国家级示范区由符合《国家级示范区基本条件》的水产养殖生产经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自愿提出申请。
创建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经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参照农业农村部《管理办法》规定内容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9.08.08•【字号】鲁农许可字〔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厅属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厅发布了《山东省农业农村领域权责清单》,编制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明确了渔业捕捞许可工作的省、市、县权限和责任,对渔业捕捞许可事项作出了规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措施》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制造、更新改造国内小型海洋捕捞渔船”的审批权限至沿海县级渔业主管部门。
二、调整“国内海洋捕捞辅助船捕捞许可证”的审批权限至沿海县级渔业主管部门。
三、国内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捕捞许可证的年审委托沿海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
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业务需要通过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办理,每年度审验一次(发证及换证当年除外)。
四、授予沿海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海洋A类渔区捕捞许可核定权。
因传统作业习惯需要,经沿海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海洋大、中型渔船捕捞许可证的作业场所可核定在海洋A类渔区。
国内海洋小型渔船捕捞许可证的作业场所应当核定在海洋A类渔区。
底拖网禁渔区线距离陆地不足12海里的,该地区海洋小型渔船捕捞许可证的作业区域可扩展至12海里以内,具体由该地区县级渔业主管部门确定。
五、用作制造、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船指标来源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拆解监督工作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
具体监督办法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具体实施。
渔船所有人应对被拆解渔船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
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其拆解过程实施监督,并出具监督拆解报告或证明。
远洋渔船的拆解监督工作委托省远洋渔业协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