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教育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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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女教师课堂上猛踢男生下体

初中女教师课堂上猛踢男生下体

县教委成立的调查组已对教师范某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1、向县教委递交书面检查,并在梁山初中全校教职工会上公开检讨;
2、向邓某及其家长赔礼道歉,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及相关费用(含车程费、护理费、家长误工费等);
3、取消范某2013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
“政在回应”栏目记者搜索到最初在网络上流传的视频,该视频显示:在一间摆放着课桌且类似教室的屋子里,一男一女两人发生抓扯。其间女子不停用手击打男子头部,用脚踢踹男子腿部档部。两人相互大声呵斥。爆料网友表示,该视频所拍内容“事发五一前夕,重庆梁平县梁山初级中学八年级九班英语课堂上,老师怀疑一名男生没有专心听讲,将其揪到教室后门猛扇耳光,甚至用脚踹男生下体,导致学生身体受伤住院。整个殴打过程被课堂上的学生用手机偷拍了下来”。
对范某在全县教委在全县范围内下发文件,要求各学校针对此次事件“举一反三”,今后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莫队长最后表示,县教委及学校不会对学生邓某做出处理,只会对其进行教育。邓某家长表示,今后邓某将继续就读梁山初中。
莫队长表示,事件发生后教师通知该生家长到校并向其转述了事件情况。当时家长教育了该生。但随后家长看到了网络视频,表示气愤,事发当天下午向公安局报案。派出所进行询问笔录后,向县教委反映了报案情况。梁平县教委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立即成立了调查组会同相关部门展开调查。莫队长本人参与了事件的调查。
章小祥校长表示,校方在事发后立即将学生邓某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5月2日,在校方、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陪同下,又送邓某到其家长选定的重庆西南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检查结果为“无外力伤害病灶”。目前,学生邓某已出院回家。
随后,“政在回应”栏目记者先后致电重庆梁平县梁山初级中学校长章小祥及梁平县教育委员会教育执法队莫队长,询问事件真实情况及进展。二人表示,网络上流传的一分钟多钟视频所拍内容事发4月23日,只拍下了整个事件的后半段过程。事件起因是梁山初中英语教师范某在讲课时发现学生邓某睡觉,叫其站起来听课,邓某不从,产生揪扯对骂。学生邓某首先殴打教师范某一耳光,将范某眼镜打掉,随即范某情绪开始激动并还手。混乱中学生邓某又打了教师范某一耳光,随后就发生了网络视频中的一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6.02•【字号】渝教民发〔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81号)实施以来,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配套政策法规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跨年度收费、挪用抽逃资金、恶意终止办学等突出违规办学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培训机构依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培训市场总体和谐稳定。

但是,我市培训市场仍然存在擅自组织“小升初”考试、违规聘用公办学校教师、欺诈和虚假宣传招生、变相跨学期收费等人民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影响到教育公平,影响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伟大工程。

为坚决纠正培训教育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工作,促进培训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参加培训学习教育的宣传引导。

必要的课外学习培训,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但是,由于望子成龙心切和受从众心理影响,部分学生家长安排小孩参加多科目、长时间、高频率的课外培训,占用了学生大量的休息时间,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不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家长正确看待小孩成长、成才,理性选择、合理安排促进小孩全面发展的教育方式、模式。

本学期放假前,要再次向所有学生发放《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提醒家长谨慎选择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不跨学期缴纳培训费用,防止上当受骗。

二、严禁培训机构组织“小升初”考试。

少数培训机构,以超出中小学教育范围的奥数等科目为主要培训内容,通过组织“小升初”考试、测试,向一些关联学校推荐生源,引起不少家长对奥数等培训科目过分看重,致使这些机构异常火爆、一学难求,扰乱了中小学招生秩序,妨碍了教育公平,影响了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4.17•【字号】渝教基发〔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要求,持续健全义务教育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依法办学,现就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原则(一)依法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备案,教育部门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免试入学原则。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干部履历表》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内容的重要文件材料。

上次完整填写多数在1999年(2010年填写的履历表不是中组部统一印制的,既不完整也不规范),基本信息发生了较大变化,新进校同志填写的也存在不规范、不完整的现象。

根据中组部[1999]12号和渝组发[2013]1号文件要求,全县教职工都重新填写《干部履历表》。

填表前请先阅读此说明。

一、注意事项:1、表内所列项目,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不得打印。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必须写“无”。

3、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年月”填写到月,格式“XXXX.YY”;“日期”填写到日,格式“XXXX.YY.ZZ”。

5、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6、《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二、填表说明:(一)封面单位:必须全称(与单位印章一致)。

职务:按照现任职务(职称)填写。

姓名:现用名(二)第3页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不经组织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曾用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或填写“无”。

2、“民族”填写全称,如:“汉族”、“维吾尔族”、“哈尼族”等。

档案中没有民族更改结论的,本人不得随意更改。

3、“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冲印彩色证件照片(红底或蓝底),不允许用风景照。

4、“出生日期”填写到日。

凡因个人原因,如笼统说过去记错了,推算错了或本人以过去升学、入伍、参加工作、结婚等改大或改小年龄为理由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得更改,仍要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填写。

“文革”期间及“文革”后参加工作的要以招工、入伍、升学、入团、参加工作等本人较早填写并经组织审查的材料作为依据填写。

5、“籍贯”应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省(市)、县(市、区)。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30•【字号】梁平府办发〔2020〕96号•【施行日期】2020.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30日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为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向更加公平、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方向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42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1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0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市关于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要求,特制定《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政府保障、提高教育质量,高质量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二)创建目标。

在2023年1月通过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市级督导评估,在2023年下半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梁平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梁平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梁平县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送审稿)目录第一章总纲第一节基本形势和任务第二节指导思想和战略第三节发展理念和目标第二章统筹格局第一节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第二节优化城乡学校布局结构第三章发展任务第一节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第二节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第三节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第四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第五节努力发展高等教育第六节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第四章体制改革第一节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第二节改革考试招生评价制度第三节改革办学管理体制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一节保障经费投入第二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第三节加快教育信息化第四节推进依法治教第五节实施教育重大工程第六节加强组织领导附件(一)梁平县2011—2020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一览表(二)梁平县2011—2020年人力资源开发目标一览表教育是兴梁之基,强县之本。

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探索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新路子,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打造“重庆市农村教育强县”,不断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发展规划纲要。

第一章总纲第一节基本形势和任务(一)梁平教育成就较大。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梁”和“人才强县”战略,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教育进入了均衡、优质发展的新阶段。

实现了“三大跨越”:学前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3~6岁幼儿入园率由“十五”期间的80.5﹪上升到85 .7﹪;“两基”工作实现新跨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实现免费教育;高中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恢复了袁驿中学、福禄中学高中招生,高中教育实现初步普及。

取得了“三大突破”:教育投入取得新突破,“十一五”教育经费总投入16.46亿元,累计偿还义务教育债务432万元;校安工程取得新突破,完成了抗震救灾项目39所学校51幢房屋的建设任务,D级危房得到基本消除;职业教育发展取得新突破,将米兰、成龙、京华、深港民办职校合并建成梁平职业技术学校,形成“一公一民”的职教新格局。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0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0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0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01•【字号】渝教工委办[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0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渝教工委办〔2011〕15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2010年,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各直属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城乡教育综合改革、教育民生、“五个校园”建设等中心工作,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提供了大量有决策参考价值的信息。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06〕35号)精神和各单位信息工作2010年度得分在本类别单位的排名情况,决定对永川区教委、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市教育考试院、市教委办公室等54个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见附件1)和杨朦曦、赵兴伟、熊辉俊、罗胜奇、吴玉洪等54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见附件2)。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2011年度信息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各单位和全体信息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

附件:1.2010年度重庆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按类别以年度得分排名,共54个)2.2010年度重庆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按类别以年度得分排名,共54名)二○一一年四月一日附件1:2010年度重庆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按类别以年度得分排名,共54个)永川区教委巴南区教委沙坪坝区教委垫江县教委涪陵区教委开县教委渝北区教委丰都县教委江津区教委九龙坡区教委南岸区教委黔江区教委渝中区教委忠县教委万州区教委大渡口区教委梁平县教委武隆县教委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綦江县教委巫山县教委云阳县教委万盛区教委合川区教委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奉节县教委重庆邮电大学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重庆交通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三峡学院西南政法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考试院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市教育评估院市育才中学市教委办公室市教委基教处市教委安稳办市教委科学技术和学位研究生处市教委宣教处附件2:2010年度重庆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按类别以年度得分排名,共54名)永川区教委杨朦曦巴南区教委邓安静沙坪坝区教委李维萌垫江县教委汪世礼涪陵区教委许顶银开县教委曾维松渝北区教委龚凤英丰都县教委蒋新江津区教委邹胜伟九龙坡区教委许明学南岸区教委鞠乾勇黔江区教委冉景高渝中区教委孟亚梅忠县教委李林峡万州区教委冯春兵大渡口区教委汤智梁平县教委李万祥武隆县教委王华东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刘永忠綦江县教委杨波巫山县教委方德伦云阳县教委贺江鹏万盛区教委吴明芳合川区教委蒋峻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张敬民奉节县教委陈永红重庆邮电大学赵兴伟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张琨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李利重庆交通大学保科重庆文理学院赵立兵长江师范学院禹华锋重庆三峡学院张祥友西南政法大学闫恩晓重庆科技学院杨霄重庆理工大学刘洪英重庆工商大学张志全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熊辉俊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叶小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梁入月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汪洋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邓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唐玉林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黄莉市教育考试院罗胜奇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徐珮杰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文祯武市教育评估院程艳霞市育才中学蒋晓瑜市教委办公室吴玉洪市教委基教处贾毅市教委安稳办张孝举市教委科学技术和学位研究生处干勤市教委宣教处吴岚。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

梁平县教育委员会文件梁平教人〔2012〕12号梁平县教育委员会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现将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梁平人社发〔2012〕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主题词:医疗保险基金办法通知梁平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2月8日印发(共印10份)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梁平县财政局梁平人社发〔2012〕17号关于《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医疗保险各定点服务机构:现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宣传并遵照执行。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县财政局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此页无正文)主题词:医疗保险基金办法通知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1月18日印发(共印150份)渝人社发〔2011〕34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险局、财政局:现将〘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93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1.06
•【字号】渝教发〔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
通知
渝教发〔2020〕1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2019年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已经市教委2019年第1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2019年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教育资源优化布局规划及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教育资源优化布局规划及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教育资源优化布局规划及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15•【字号】梁平府办发〔2014〕83号•【施行日期】2014.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教育资源优化布局规划及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4〕8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梁平县教育资源优化布局规划及实施方案(2014-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15日梁平县教育资源优化布局规划及实施方案(2014-2020年)根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重庆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137”总体部署,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采取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科学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结构,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教育期盼。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规划原则。

按照学校建设与城乡发展、人民需求相适应的要求,同时与新农村建设、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全面做好全县教育资源配置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二)坚持标准建设原则。

按照《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要求,对全县中小学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配置设备设施,逐步解决大班额和教育资源不足问题。

(三)坚持资源整合原则。

坚持高中教育向县城和部分市级中心镇集中,义务教育坚持就近入学并适当向场镇集中。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梁平府办发〔2020〕111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1日梁平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关于征求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时间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教督发〔2020〕3号)要求,结合梁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监管弱的问题,努力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提高办园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创建原则(一)紧扣标准,明确任务。

围绕《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督导评估程序和工作要求,拟定创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创建工作方向明任务清。

(二)细化措施,扎实推进。

暑假政治学习文件

暑假政治学习文件

中共梁平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梁平教工委…2011‟57号中共梁平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梁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暑期教职工集中学习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委直属单位、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素质、师德水准和业务能力,经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研究决定,暑期进行教职工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的:通过学习,进一步引导教师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进一步强化教师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本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学习内容:1.中国共产党的历史;2.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3. 国家和重庆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4.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5. 全国和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6.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7.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梁平县教委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8.校本业务培训,由各学校根据本单位教师业务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确定内容,尤其是2011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在参加市县统一组织的远程培训的基础上,各相关学校要认真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好校本培训。

在校本培训中,要充分发挥好特级教师、研究员、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尤其是参加“国培计划”市级培训“种子”教师的引领和辅导作用。

三、学习方式:按照上述学习内容,分专题确定专人进行学习报告、辅导,并组织本单位职工,结合学习、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讨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学习时间:总的学习时间为10天,全县统一为7月5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

各单位要根据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作好学习计划,列出日程安排,提出学习要求,建立考勤制度,并将暑期学习纳入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五、学习人员: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委直属单位,以校(单位)为单位组织全体在职教职工参加学习。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3•【字号】梁平府办发〔2017〕91号•【施行日期】2017.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7〕9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已经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日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办法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化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75号),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补助范围和对象1.我区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2.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到补助范围学校连续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交流教师、支教人员,“双特计划”教师,以及补助范围学校因公外出学习培训(1年内)的在编教职工属于补助对象;3.梁山街道城东小学及城东小学辖区村小(教学点)。

在编不在岗、离退休等人员不属于补助对象。

二、补助类别全区乡镇学校按照边远距离和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划分为十类(见附件)。

今后新增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划分类别由区教委、区财政局联合行文执行。

三、补助标准第一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人每月200元;第二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人每月250元;第三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人每月300元;第四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人每月350元;第五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人每月400元;第六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人每月450元;第七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人每月500元;第八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人每月550元;第九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人每月700元;第十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人每月900元。

梁平县人文校园建设实施方案

梁平县人文校园建设实施方案

梁平县人文校园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五个校园”的意见》(渝委办发〔2009〕50号)要求,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文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宣[2009]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以培育人文精神,提升人文素养,建设高格调、高水平、高质量校园文化为目标,以文化校园示范学校和文明单位建设为基础,积极创建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特色化、和谐化、多样化的精神家园、学习乐园、生活公园。

二、建设目标总体目标是:力争用5年时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达标建设成为人文校园,师生人文精神和人文素养全面提升。

具体目标是:到2012年,全县80%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达标建设成为人文校园;到2015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达标建设成为人文校园,各学校具体创建目标见《梁平县“人文校园”创建规划表》。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校园人文教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师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着力建设充满人文气息的“人文课堂”,寓人文教育于学科教学中。

开设系列人文选修课,拓展人文教育领域。

结合传统节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专题教育活动,将人文教育渗透、融合于典礼文化的养成教育中。

(二)加强以“唱读讲传”四位一体活动为主要载体的校园文化建设按照“唱读讲传”四位一体,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着眼于建设高品味、高质量的校园文化,深入推进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

每年举行县、学校“唱读讲传”比赛,在此基础上,推荐学校参加全市每年举行的大中小学“唱读讲传”展示活动,实现“唱读讲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精品化,使之成为弘扬主旋律、提振精气神的有效载体,成为学校塑魂工程和素质教育创新工程。

梁平区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梁平区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梁平区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宣传提纲)一、报名及考试.报名条件: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未满周岁(即年月日以后出生)的往届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

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本校报考,初中往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对口的初中学校报考。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名参加毕业及升学考试。

.报名时间:月日~月日,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本校报考,初中往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对口的初中学校报考。

月日,学校汇总报名。

.报名手续:《志愿填报单》学校统一打印后由学生及家长签字,一经填写,手写改动无效。

具备普通高中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报考时向学校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加分录取条件须在班级和学校醒目位置分别公示天以上,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每名考生须交近期正面免冠标准照共张,用于办理毕业证的。

.报名考务费:报名考务费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号)文件执行。

报考重点中学元人,报考一般中学(含职高)元人。

.考试时间:月日~日。

考试地点由区教委统一安排。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七科,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

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思想品德与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当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

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语文、数学、外语各分(外语听力分),物理分、化学分,思想品德、历史各分,文化考试总分分。

中招体育考试以分计入升学总分。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总分为分。

学生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各科成绩达到试卷分值的及以上为及格,及以上为良好,及以上为优秀。

.体育考试:项目为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掷实心球。

考试在月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年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文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文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文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23•【字号】梁平府办发〔2015〕49号•【施行日期】2015.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文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5〕4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梁平县文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3日梁平县文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梁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4〕 71号)和《中共梁平县委、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梁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梁平委发〔2014〕135号),设立梁平县文化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划入原县体育局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促进体育文化消费带动体育文化产业发展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各类文化体育发展。

(四)拟订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引导现代文化体育市场体系建设和公共文化体育产品创作生产;指导重点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五)整合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资源,规划引导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重点和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

中共梁平县委关于毛大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梁平县委关于毛大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梁平县委关于毛大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20•【字号】梁平委人〔2011〕55号•【施行日期】201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中共梁平县委关于毛大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梁平委人〔2011〕55号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因换届,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毛大春同志任中共梁平县交通局委员会委员、书记;陈命安同志任中共梁平县交通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赵洪越同志任中共梁平县水务局委员会委员、书记;戴晓稳同志任中共梁平县水务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杨代述同志任中共梁平县委农工委委员、副书记;秦海峰同志任中共梁平县卫生局委员会委员、书记;李泓波同志任中共梁平县卫生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唐诗雷同志任中共梁平县委教育工委委员、书记;黄运勇同志任中共梁平县林业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常金芳同志任中共梁平县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书记;张涌同志任中共梁平县委研究室主任;陶斯俊同志任中共梁平县委、梁平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中共梁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彭莱同志任中共梁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陆元国同志任中共梁平县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兼);盛如春同志任中共梁平县水务局委员会委员(保留副处级)。

以上同志原任党内职务一律免除。

同时免去:陈命安同志中共梁平县交通局委员会书记职务;李泓波同志中共梁平县卫生局委员会书记职务;胡建中同志中共梁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曾清琼同志中共梁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尹德平同志中共梁平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委员,中共梁平县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委委员职务;徐健同志中共梁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高亚玲同志中共梁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王延政同志中共梁平县水务局党组成员职务;徐龙波同志中共梁平县委农工委委员职务;刘仕权同志中共梁平县文广新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黄如玉同志中共梁平县卫生局委员会委员、中共梁平县卫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汤福萍同志中共梁平县人口和计生委党组成员职务;孔令同志中共梁平县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李广琼同志中共梁平县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委委员职务;黄涛同志中共蟠龙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周汉权同志中共仁贤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吴朝杰同志中共礼让镇委员会委员职务;汪玉祥的中共回龙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熊绍君的中共梁平县委农工委委员、中共梁平县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委委员职务。

梁平县教委规范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梁平县教委规范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梁平县教委规范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贺代俊
【期刊名称】《中国农村教育》
【年(卷),期】2002(000)005
【摘要】近日.粱平县教委首先组织人员对全县范国内39所民办幼儿园(班),从组织机构、办圆条件、教师资褚、保教水平等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进行了清理整顿和严格审查.对13所基本具备办园(班)条件的.颁发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幼儿教育办园许可证》;对25所不具备办园(班)条件的.进行了公开取缔,
【总页数】1页(P54)
【作者】贺代俊
【作者单位】重庆市梁平县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526.22
【相关文献】
1.百年大计写春秋教育为本暖寒窗——访重庆市梁平县教委主任周刚 [J], 熊超群;向燕妮(图);
2.山西省教委副主任李东福就《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颁布实施指出抓好宣传落实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J], ;
3.梁平县教委四轮驱动加快教师队伍建设 [J], 周刚;
4.改革与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为振兴我省经济服务——省教委副主任王文良同志在省社会力量办学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摘要 [J], 王文良
5.朝阳区教委举办社会力量办学财务管理培训班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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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教育委员会文件
梁平教电“2008”4号
梁平县教育委员会梁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于公布第六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第二阶段县级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梁平县教育委员会梁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学师生参加第六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和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梁教基[2008]19号文件要求,大赛组委会共收到第六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第二阶段评选项目作品264件,组织了245名学生参加第二阶段的网络竞赛,21只代表队共40名学生参加的第二阶段智能机器人竞赛。

评委按照标准、客观公正,在评选项目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54件,二等奖67件,三等奖114件;在网络竞赛项目中,27人获一等奖,64人获二等奖,76人获三等奖;在智能机器人项目竞赛中,13人获一等奖,5人获二等奖,3人获三等奖;同时评出指导教师一等奖55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37名。

组委会根据各校组织参加第二阶段活动项目人数、上交作品数量、作品获市县级等级奖数量,评出创新实践活动组织奖11个,现予
公布。

评比结果见‚第六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县级评选结果名单‛。

附件:第六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县级评选结果名单
梁平县教育委员会梁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公布创新与实践评选结果通知
抄送:重庆市电化教育馆、镇乡教育管理中心
梁平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5月28日印发附件:
第六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第二阶段县级评选结果名单
A、评比项目
一、教师作品类
1、发明创新
2、教学实践评优
3、课件制作
二、学生作品类
1、DV短片创作
2、程序设计
3、电脑绘画
c
4、漫画创作a
b
c
5、电子报刊
a、小学组
b
6、动画制作a
b
c
7、发明创作a
8、网络创意
a、小学组
b
c
9、网页
a、小学组
10、主题网站
a、小学组
11、电脑艺术设计
B、竞赛项目
一、网络竞赛
应用数学
a、
b、
c
网络英语a、
b、
c、
网络中文a
b
c
C、指导教师奖
D、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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