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用电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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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是需要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人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

5、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6、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7、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8.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方有关部门,严禁自行处置。

10、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11、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学校特制定用电管理制度,现将有关细则通告如下:

1、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节约用电教育,让大家牢固树立“从我做起,从节

约没一度电做起”做到节约用电合理用电。

2、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坚决杜绝长明灯现象。

3、正常天气,学校要求上午8:30分关灯,下午4:00开灯。阴雨天气,冬季酌情掌握开、关灯时间.

4、禁止学生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禁止私自开启楼层控制开关,注意用电安全,违者通报批评和罚款。

5、各教室、办公室和电器设施属公共财产,不允许乱放和修改,如因使

用不当造成损坏,由责任人按学校规定赔偿。

6、学校电工经常检查用电情况,保证做到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7、为了鼓励师生员工进一步节约用电,反对浪费,学期末学校将奖励节约用电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班级。

合肥市第五分校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规模大,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处统一办理。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任何人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负责单位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总务处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

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综合楼、教学楼、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校长批准。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会同有关部门,每学期组织1~2次检查,各处室、办公室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处室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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