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噪声计算表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第2部分:化学物;——第3部分:高温;——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
1 范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 noise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2 稳态噪声steady noise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
3.3 非稳态噪声non-steady noise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
3.4 脉冲噪声impulsive noise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问>1s,A声级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的噪声。
3.5 噪声作业work(job)exposed to noise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 的作业。
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1.10.1 噪声职业接触限值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和相关标准,接触限值见表1.10.1-1和1.10.1-2。
表1.10.1-1 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接 触 时 间 接触限值[dB(A)]备 注 5d/w ,=8h/d 85 非稳态噪声计算8h 等效声级 5d/w ,≠8h/d 85 计算8h 等效声级 ≠5d/w85计算40h 等效声级表1.10.1-2 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地点名称 噪声声级[dB(A)] 工效限值[dB(A)]噪声车间办公室 ≤75 ≤55 非噪声车间办公室、会议室 ≤60 主控室、精密加工室≤701.10.2 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高温(WBGT指数)职业接触限值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见表1.10.2-1。
表1.10.2-1 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体力劳动强度接触时间率I II III IV100% 30 28 26 2575%31 29 28 2650%32 30 29 2825%33 32 31 30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见表1.10.2-2。
表1.10.2-2 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职业描述I(轻劳动)坐姿:手工作业或腿的轻度活动(正常情况下,如打字、缝纫、脚踏开关等);立姿:操作仪器,控制、查看设备,上臂用力为主的装配工作II(中等劳动)手和臂持续动作(如锯木头等);臂和腿的工作(如卡车、拖拉机或建筑设备等运输操作);臂和躯干的工作(如锻造、风动工具操作、粉刷、间断搬运中等重物、除草、锄田、摘水果和蔬菜等)III(重劳动)臂和躯干负荷工作(如搬重物、铲、锤锻、锯刨或凿硬木、割草、挖掘等)IV(极重劳动)大强度的挖掘、搬运,快到极限节律的极强活动1.10.3 工作场所振动职业接触限值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工作场所手传振动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职业接触限值见表1.10.3-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评价记录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性资料
பைடு நூலகம்评价结论
☑我公司相关活动符合规定
评价人:朱荣辉
☐我公司以下活动尚不符合规定,需采取相应改进措施:
评价日期:
2013年11月15日
年度再评价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符合
附录A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ZJNMT-JL-0179-A01
名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适用部门
人事行政部、设备部
颁布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
状态
☑现行有效☐修改☐作废
实施日期
2012/12/1
适用条款号
条款摘要
公司现状
符合性
全文
5.1对于8h/d或40h/周噪声暴露等效声级≥80dB但<85dB的作业人员,在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不变的情况下,应进行健康监护,一旦作业方式或控制效果发生变化,应重新分级。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评价人/日期:
评价人/日期:
评价人/日期:
职业危害分级标准噪声
噪声职业危害分级及防护措施噪声是一种常见的职业危害,长期暴露在噪声环境中会对人体的听力、心血管、神经系统和心理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噪声职业危害的定义为在连续噪声工作环境下,可能导致听力、心血管、神经系统和心理等方面的健康损害。
为了对噪声职业危害进行分级,通常采用噪声声压级作为评估指标。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将噪声职业危害分为以下四级:1. 高噪声职业危害:噪声声压级超过85分贝(A)的工作环境,可能导致听力损失、心血管系统疾病和心理压力等健康问题。
2. 中等噪声职业危害:噪声声压级在70-80分贝(A)的工作环境,可能导致听力损失、神经系统疾病和心理压力等健康问题。
3. 低噪声职业危害:噪声声压级在55-65分贝(A)的工作环境,可能导致听力损失、心血管系统疾病和心理压力等健康问题。
4. 轻微噪声职业危害:噪声声压级低于55分贝(A)的工作环境,可能导致听力损失和心理压力等健康问题。
对于不同级别的噪声职业危害,需要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高噪声和中等噪声职业危害需要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佩戴耳塞、使用隔音设备等。
对于低噪声和轻微噪声职业危害,可以采取简单的降噪措施,如减少接触时间、避免长时间高音量听音乐等。
另外,对于噪声职业危害的预防和管理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制定合理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安装消音设备、改善工艺流程等,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噪声强度。
2.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听力损失等健康问题。
3. 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噪声危害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长时间接触噪声环境,减轻心理压力。
5. 完善应急预案,处理突发性的噪声暴露情况,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总之,噪声职业危害的分级标准是针对不同级别的噪声声压级进行划分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职业病噪声聋赔偿明细表
职业病噪声聋赔偿明细表
一、诊断费用
诊断费用是指在确定职业病噪声聋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诊断检查费:包括医生的检查、测试等费用。
2. 医疗设备使用费:使用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所产生的费用。
3. 药品费用:在诊断过程中所使用的药品费用。
二、治疗费用
治疗费用是指在治疗职业病噪声聋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治疗费:包括医生的诊断、治疗、手术等费用。
2. 药品费:在治疗过程中所使用的药品费用。
3. 护理费:如果需要护理,所产生的护理费用。
4. 住院费:如果需要住院治疗,所产生的住院费用。
三、伤残补助金
伤残补助金是指因职业病噪声聋导致伤残后,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支付的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1. 一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90%。
2. 二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85%。
3. 三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80%。
4. 四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75%。
四、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因职业病噪声聋导致工伤后,由工伤保险机构支付的各项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 工伤伤残待遇: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3. 工伤工亡待遇:在工伤期间发生工亡,享受相应的工亡补助金、抚恤金等。
职业卫生低频噪声标准
职业卫生低频噪声标准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规范》(GBZ 2.2-2007),对于低频噪声
的职业卫生标准如下:
1. 在工作场所,低频噪声的时间加权声级(LAeq)应该符合
以下标准:
- 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LAeq不应超过85分贝(A计权);
- 在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内,LAeq不应超过80分贝(A
计权)。
2. 对于连续性的低频噪声,其频率范围应该在20-200 Hz之间。
3. 当低频噪声的频率范围超出上述范围时,还应考虑对震动的暴露限制,并按照《职业卫生技术规范》(GBZ 2.1-2007)中
的相关标准进行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低频噪声对人体的影响较高,可能引发多种健康问题(如听力损害、危害内脏器官等),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尽量减少低频噪声的产生,并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来降低员工对低频噪声的暴露。
职业卫生评价:噪声检测与评价教材
声压,声压级 听阈 痛阈 听域
噪声频谱
倍频程和1/3倍频程
等响曲线
6
声压和声压级(一)
大气压力每天只有细微的变化,在任何一个位置上,一 定时间内,大气压力是比较稳定的。当一个声波发出后, 沿着声波传播的途径上就呈珊一疏一密的疏密波。在密 处与大气压相比,其压力上升;在疏处与大气压相比, 其压力下降。由于声波的存在,导致大气压产生迅速的 起伏,这个起伏部分便称为声压 。 人们把正常人耳刚刚能听到的声音的声压称为听阈。声 压越大,人耳感觉的声音也越强。声压到了一定程度, 可以使人耳产生疼痛感觉,人们把人耳刚刚开始感到疼 痛时的声压称为痛阈。从听阈到痛阈之间的声压范围称 为听域。
式中:LEX,W—指每周平均接触值; L EX,8h—8h的等效声级; n—指每周实际工作天数。
21
噪声职业卫生标准
接触限值: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 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
表 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接触时间
5d/w, =8h/d 5d/w, ≠ 8h/d ≠ 5d/w
11
等响曲线
声压级是声音的客观量度,可以用仪器进行测量。而人耳对声音的主观 感觉和客观量度不一样。对于不同频率的声音用仪器测出的声压级分贝 数虽然一样,但听起来感觉却大不一样。会觉得频率高的声音比频率低 的声音响。 根据人耳这个特性,为了使不同频率的声音产生的音响(人耳感受到的) 能互相比较,人们仿照声压级的概念,引出一个与频率有关的响度级的 概念。经过对大量听觉正常的人对各种不同频率和强度的纯音听觉能力 进行研究和分析,人们提出了等响曲线,见图2。等响曲线就是以1000 赫兹的纯音为基准音,某个频率的声音听起来与该基准音一样响时,这 个声音的响度级就等于这个纯音的声压级。它是把声压级和频率统一起 来的一种主观评价方法。 该曲线簇中每一条曲线相当于频率和声压级不同,但响度相同的声音, 亦即相当于一定响度级的声音。最下面的曲线是听阈曲线,最上面的曲 线是痛阈曲线,在听阈和痛阈之间,是正常人耳可以听到的全部声音。 从等响曲线中可以看出,人耳对高频声、特别是2000—6000赫兹的声音 特别敏感,对低频声敏感性较差。从等响曲线中还可以看出,随着声压 级的升高,人耳对高、低频声感觉的差异性在逐步缩小。
GBZ229.4 分级 第四部分:噪声
拼音GBZ/T 229.4-2012 gōng zuò chǎng suǒ zhí yè bìng wēi hài zuò yè fēn jí dì 4bù fēn :zào shēng英文参考GBZ/T 229.4-2012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4: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noiseICS 13.100C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4: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noise)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6月5日发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GBZ/T 229.4-201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第2部分:化学物;——第3部分:高温;——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
1 范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
职业噪声音法律法规
职业噪声音法律法规目录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2007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日不是5d,需计算40h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见表9;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噪声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禁忌证:a)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b)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双耳平均听阈≥40dB;c)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a)症状询问:1)有无中、外耳疾患史,如有无流脓、流水、耳鸣、耳聋、眩晕等症状;2)可能影响听力的外伤史、爆震史;3)药物史,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妥布霉素、万古霉素、多粘菌素、氮芥、卡伯、顺铂、利尿酸、水杨酸类、含砷剂、抗疟剂等;4)中毒史,如一氧化碳等中毒;5)感染史,如流脑、腮腺炎、耳带状疱疹、伤寒、猩红热、麻疹、风疹、梅毒等疾病史;6)遗传史,如家庭直系亲属中有无耳聋等病史;7)有无噪声接触史及个人防护情况;b)体格检查:1)内科常规检查;2)耳科常规检查;c)实验室和其他检查:1)必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纯音听阈测试;2)选检项目:声导抗、耳声发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a)职业病:职业性噪声聋见GBZ49;b)职业禁忌证:1)除噪声外各种原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2)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3)噪声敏感者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纯音听力检查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但噪声作业1年之内,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中任一耳,任一频率听阈≥65dB;a)症状询问:同7.;b)体格检查:同;c)实验室和其他检查:1)必检项目:纯音气导听阈测试、心电图;2)选检项目:纯音骨导听阈测试、声导抗、耳声发射、听觉诱发电反应测听;注:听力测试应在受试者脱离噪声环境48h后进行;a)初测纯音听力结果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dB者;b)听力损失以高频为主,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25dB者,听力损失可能与噪声接触有关时;c)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40dB者,怀疑听力损失中耳疾患所致;d)d听力损失曲线为水平样或近似直线者;a)作业场所噪声8h等效声级≥85dB,1年1次;b)作业场所噪声8h等效声级≥80dB,<85dB,2年1次;a)症状询问:如听力障碍、耳鸣、耳痛等;b)体格检查:1)耳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外耳有无外伤;鼓膜有无破裂及出血,听骨链有无断裂等;2)合并眼、面部复合性损伤时,应针对性的进行相关医科常规检查;c)实验室和其他检查:1)必检项目:纯音气骨导听阈测试;2)选检项目:声导抗膜无破裂者、耳声发射、听觉诱发电反应测听、40Hz电反应测听;d)必要时进行作业场所现场调查;e)医学观察:1)无鼓膜破裂或听骨脱位、听骨链断裂者应在接触爆震后开始动态观察听力1~3个月;2)鼓膜修补、鼓室成形以及听骨链重建术者动态观察听力可延长至6个月;3 并发急慢性中耳炎患者听力观察至临床治愈;4 合并继发性中耳胆脂瘤的患者听力观察至手术治疗后;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防噪声工业企业噪声控制应按GBJ87设计,对生产工艺、操作维修、降噪效果进行综合分析,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对于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使噪声作业劳动者接触噪声声级符合的要求;采用工程控制技术措施仍达不到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劳动作息时间,并采取适宜的个人防护措施;产生噪声的车间与非噪声作业车间、高噪声车间与低噪声车间应分开布置;工业企业设计中的设备选择,宜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为减少噪声的传播,宜设置隔声室;隔声室的天棚、墙体、门窗均应符合隔声、吸声的要求;产生噪声的车间,应在控制噪声发生源的基础上,对厂房的建筑设计采取减轻噪声影响的措施,注意增加隔声、吸声措施;非噪声工作地点的噪声声级的设计要求应符合表5的规定设计要求:第四章听力测试与评定第十六条首次在LAeq,8≥85dB场所中从事工作的职工,应当在3个月内接受听力测试,得出的听力图称为基础听力图;本规范发布之前已在LAeq,8≥85dB场所中工作而又未做过基础听力检查的职工,应当在本规范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补做基础听力测定;第十七条暴露于85dB≤LAeq,8<100dB噪声作业场所的职工,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跟踪听力测定;暴露于LAeq,8≥100dB的,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跟踪听力测定;跟踪听力图与基础听力图进行对比,排除其他影响因素,并按声学—耳科正常人的气导阈与年龄和性别的关系GB7582的规定进行修正以后,作为评定职工是否发生因职业性噪声危害引起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依据;第十八条对于已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应当在14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测试结果通知本人,并采取相应听力保护措施;第十九条听力测试所使用的听力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听力计第一部分:纯音听力计GB/T7341.1的要求;听力计的校准和测听室环境噪声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声学—耳科正常人的气导听阈测定—听力保护GB7583的规定;听力测试人员应当受过有关专业培训;第二十条进行听力测试之前14小时内,被测职工不得暴露于噪声作业场所和其他非职业噪声环境;第二十一条听力测试应当采用纯音气导法;测试频率至少应当包括500、1000、2000、3000、4000和6000Hz;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4分级分级原则与基本要求分级基础噪声分级以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接触限值及测量方法为基础进行分级;应通过现场巡查,识别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来源、分布范围、工人接触噪声情况及采取的控制措施,收集既往的听力损伤资料,确定需要进行分级的作业;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监测的要求对工作场所噪声定期监测,监测接触噪声强度有变化,提示可能与原分级结果不一致的,或因生产工艺、原材料、设备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分级,并提出新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建议;分级依据根据劳动者接触噪声水平和接触时间对噪声作业进行分级;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参见附录A;分级方法稳态和非稳态连续噪声按照GBZ/T 的要求进行噪声作业测量,依据噪声暴露情况计算LEX,8h或LEX,w后,根据表1确定噪声作业级别,共分四级,分级示例见附录B;确定脉冲噪声作业级别,共分四级;对于8h/d或40h/周噪声暴露等效声级≥80dB但<85dB的作业人员,在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不变的情况下,应进行健康监护,一旦作业方式或控制效果发生变化,应重新分级;轻度危害Ⅰ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噪声危害及防护标识,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作业场所监测等措施;中度危害Ⅱ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针对企业特点,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重度危害Ⅲ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除了上述措施外,应尽可能采取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相应的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极重危害Ⅳ级:目前作业条件下,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除了上述措施外,及时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对控制及防护效果进行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GB12348-2008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表1 规定的排放限值;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工业企业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照GB 3096 和GB/T 15190 的规定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并执行相应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表1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当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表2和表3规定的限值;八、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噪声1、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噪声聋2、行业举例1 煤炭采选业凿岩、爆破、装载、喷浆砌碹、掘进、打眼、水力采煤、机械采煤、运输2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钻井、采油、转油、气体净化3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穿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破碎、筛选、研磨、浮选、干燥、脱水、重选、磁选4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破碎、筛选、研磨、浮选、干燥、脱水、重选、磁选、电选5 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破碎、筛选、研磨、脱水、重选6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取水7 食品制造业砻谷、碾米、擦米、分级提碎、筛麦、打麦、精选、皮磨、清粉、心磨、震动卸料、撞击杀虫、打包、油料筛分、轧坯、乳品浓缩、盐浆分离、磨浆8 饮料制造业粉碎、米精白、制麦、麦芽糖化、加工果汁、酒类灌装、原料粉碎9 饲料加工业粉碎、配料、混合、制粒10 纺织业粗纱、细纱、织造、精织、筒子、整经、经编、梳毛、制条球、并条、精梳、纺纱11 缝纫业缝纫12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砂帮脚13 木材加工业制材加工、去皮、切片、开料、压刨、定型、热压、纤维粉碎、纤维筛选14 家具制造业备料、机加工15 造纸及纸制品业纸浆备料、打浆、原纸压光16 印刷业凸版制型、印刷17 文教体育制品制造业铜管打孔、琴弦加工18 工艺美术品制造业地毯修整、簇绒、针剌、石料切割、雕石19 电力、蒸气、热水生产和供应业磨煤、司炉、汽机发电、发电运作、水坝养护、水电施工20 石油加工业萃取、汽提、页岩预处理21 炼焦、煤气及煤制品业原煤输送、备煤、洗煤、配煤、选煤、运焦、煤块破碎、煤制品制取22 无机酸制造业氯化氢合成23 碱产品制造业矿石加工、重灰挤压、碳酸氢钠精制24 化学肥料制造业煤焦气化、尿素合成、尿素加工、磷矿粉制备、多效肥制取25 有机化工原料制造业酯类合成26 涂料及颜料制造业油漆轧浆、镉红成品、钛铁矿粉碎、钛液冷却、钛百粉制备、搪瓷色素煅烧27 化学试剂制造业有机试剂提纯、无机试剂合成、无机试剂提纯28 催化剂及各种化学助剂制造业催化剂制备29 其他有机化学产品制造业磁浆制备30 塑料制造业赛璐珞合成31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业原胶破碎、栲胶预处理、木材热解、炭粉干燥、炭粉精制、活化备料、活性炭粉碎、松明采集、松明加工、松根干馏32 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业照明炬制取、雷管击穿试验33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皂基处理、肥皂成型、粉剂制备、铝管压制34 医药工业合成药干燥、药物配料、软管冲压、中药材粉碎35 化学纤维工业浆粕打浆、水浆造粕、聚酯融体纺丝、锦纶纺丝、腈纶纺丝、合成纤维后处理36 橡胶制品业冲边清洗、编织缠绕、橡胶压延37 塑料制品业塑料筛分研磨、聚氨酯发泡、塑料切割、塑料编织38 水泥制造业生料破碎、生料研磨、熟料冷却、熟料磨粉、水泥煤粉制备、水泥输送39 水泥制品和石棉水泥制品业混合搅拌、紧实成型40 砖瓦、石灰和轻质建材制造业轻质材料粉碎、轻质材料球磨、轻质材料锯边、石灰砖瓦破碎、荒料锯切、板材研磨、板材切割41 玻璃及玻璃制品业玻璃备料、切栽、钢化、研磨、镜架备料42 陶瓷制品业粉碎、筛分、配料、搅拌、成型、装出窑、喷铝、泥浆脱水、炼泥、釉料选择、釉料粉碎43 耐火材料制品业耐材粉碎、筛分、配料、混合、成型、耐火纤维吹制、耐火纤维磨制44 石墨及碳素制品业碳素粉碎、碳素成型、沥青破碎、石墨机加工45 石棉制品业编织46 云母制品业制粉47 矿物纤维及其制品业玻纤备料、拉丝、退并、准整、织造、玻璃钢修整48 炼铁业球团矿配料、精矿造球、球团矿焙烧、炼铁备料、烧结矿配料、混合、烧结布料、炼铁烧结、冷却筛分、矿石整粒、高炉配管、高炉吹炼、高炉出铁、煤粉操作49 炼钢业转炉炼钢、平炉炼钢、炉外精炼、钢水铸锭、炼钢整模、坯钢连铸、炼钢熔铁、炼钢备料、钢铁整修、炼钢砌炉50 钢压延加工业钢锭轧制、钢锭开坯、钢材精整、管坯穿孔、无缝管轧制、管材均整、带钢卷取、高频焊管、钢材镀锌51 铁合金冶炼业筛分、备料52 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锌熔炼、锌铸型、粗铅铸板、锌矿焙烧、铜矿压团、铜吹炼、铜破碎、矿石破碎、镍矿球磨、镍浮选、粗镍铸板、锌镉熔炼、镉铸型、硫化钴干燥、钴锻烧、粗钴铸板53 轻有色金属冶炼业铝铸锭54 稀有色金属冶炼业钨矿酸解洗涤、稀土过滤、稀土筛分、钽铌矿分解、氧化钇制取、碳化钽制取55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锯切、铣面、热轧、冷轧、挤压、穿孔、矫直、焊管、卷取、剪切56 金属制品业金属拉丝、纱网编织、制绳、切割、铆接、抛丸、喷砂、修整、落料、锻打、币章压花、坯并制作、铝制品热轧、铝制品冷轧、焊药制备、焊芯制备、焊条涂药、焊丝酸洗、金属门窗加工、铰链冲制、铰链甩光、金属滚压5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业镀件磨光、抛光、喷砂、刷滚光、抛丸除锈、除油除锈、机加工粗糙、镍拉毛粗糙、等离子喷涂、喷砂粗糙58 机械工业铸造模型、熔炼、造型、落砂、铸件清理、铸件初加工、压铸铸造、锻造、机械部件落料、机械部件清洗、机械调试、氩弧焊、车削、刨削、铣削59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柴油机试验、机车水阻试验、机车试运行、木机加工、机车部件组装、机车总装、船体冷加工、船体热加工、平台组装、船舶批碳、船舶管系安装、船舶钣金工、船舶电气安装、船舶锚链加工、船舶除锈、爆炸加工、弹簧加工、轴瓦加工、零部件加工、软轴加工、电缆嵌装、汽车线路整修、汽车总装、发动机装配、摩托车装配6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铝粉、电线电缆拉线、电线电缆绞制、电热管填粉、瓷绝缘体制备61 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滚磨去毛刺、钨钼材料烧制。
GBZT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GBZ/T 229.4-201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 4 部分:噪声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第 1 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 2 部分:化学物;——第 3 部分:高温;——第 4 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 的第 4 部分。
本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 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
1 范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 部分:噪声GBZ/T 229 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 部分:物理因素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 部分:噪声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 noise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2 稳态噪声steady noiseA 计权声级波动<3dB 的噪声。
3.3 非稳态噪声non-steady noiseA 计权声级波动≥3dB 的噪声。
3.4 脉冲噪声impulsive noise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问>1s,A 声级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 的噪声。
3.5 噪声作业work(job)exposed to noise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 或40h/周噪声暴露 A 等效声级≥80dB 的作业。
噪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噪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
准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规定,噪声作业为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分贝的作业。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接触8h/d等效声级≥80分贝的作业(即噪声作业)的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均需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检查周期根据作业人员接触等效声级而不同)。
此外,如果人类耳朵连续3年及以上接收8h/d等效声级>85分贝的噪声,会有导致噪声聋的风险,因此从事接触8h/d等效声级>85分贝噪声的作业者,需佩戴耳塞,以减低耳朵实际接收噪声的强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网站。
噪声 职业危害程度分级
4.3.2脉冲噪声 按照GBZ/T 189.8-2007的要求测量脉冲噪声声压级峰值(dB) 和工作日内脉冲次数n,根据表2确定脉冲噪声作业级别,共 分四级。
5.1 对于8h/d或40h/周噪声暴露等效声级≥80dB但<85dB 的作业人员,在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不变的情况下, 应进行健康监护,一旦作业方式或控制效果发生变化,应 重新分级。 5.2轻度危害(Ⅰ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 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 接触水平,设置噪声危害及防护标识,佩戴噪声防护用品,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作 业场所监测等措施。 5.3 中度危害(Ⅱ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对劳 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针对企业特点,在采取上述措 施的同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 平。
附录A(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A.1 噪声作业分级是对噪声暴露危害程度的评价,也是为控 制噪声危害及进行量化管理、风险评估提供重要依据。在进 行噪声作业分级时,应正确使用与本部分相关的国家职业卫 生接触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 A.2 当生产工艺、劳动过程及噪声控制措施发生改变时,应 重新进行分级。
术语与定义
3.9 按额定周工作40h规格化的等效连续A声级 40h等效声级:非每周5d工作制的特殊工作所接触的噪声 声级等效为每周工作40h的等效声级。
4 分级----4.1 分级原则与基本要求
4.1.1 分级基础 以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接触限值及测量方法为基础进行分级。 4.1.2分级前的准备 应通过现场巡查,识别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来源、分布范 围、工人接触噪声情况及采取的控制措施,收集既往的听力 损伤资料,确定需要进行分级的作业。 4.1.3分级控制效果评估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监测的要求对工作场所噪声定期监 测,监测接触噪声强度有变化,提示可能与原分级结果不一 致的,或因生产工艺、原材料、设备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 进行分级,并提出新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建议。
职业病噪声聋赔偿明细表
职业病噪声聋赔偿明细表噪声聋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听力损失,是由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环境导致的职业病。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噪声污染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我国在职业病噪声聋的赔偿方面进行了规定和相应的赔偿标准。
本文将就职业病噪声聋赔偿明细表进行详述。
职业病噪声聋赔偿明细表是用于评定职业病噪声聋损失程度以确定赔偿金额的文件。
该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标准和劳动部制定的标准,结合劳动者受损程度、工作年限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
明细表中包含了以下几个重要的方面:1. 职业病史和暴露情况:明细表要求详细记录劳动者的职业病史和暴露情况。
包括工作单位、工种、工作年限以及曾经接触过的噪声源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评估该劳动者是否符合职业病噪声聋的诊断要求。
2. 听力损失程度评定:明细表中会根据劳动者的听力检测结果评定其听力损失程度。
根据国家标准进行分类,一般分为轻度、中度、高度和极高度四个等级。
根据劳动者的听力损失程度,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3. 工龄补偿:明细表还考虑了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对赔偿金额的影响。
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劳动者暴露于噪声环境的时间也相应增加,职业病噪声聋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因此,明细表中规定了工龄补偿的额度,根据工作年限的长短,相应地增加赔偿金额。
4. 赔偿标准调整: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赔偿标准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明细表中会注明赔偿标准的适用年限,以保证赔偿金额的公平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获得职业病噪声聋的赔偿,除了需要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据和相应的医疗文件外,还需要劳动者本人与相关工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等部门进行协商和审定。
因此,明细表只是参考文件,实际赔偿金额可能还会因其他因素而有所调整。
对于劳动者而言,了解职业病噪声聋赔偿明细表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
明细表准确反映了劳动者的听力损失程度及相关赔偿金额,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职业健康权益。
同时,雇主也应该重视职业危害防治,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噪声污染,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时间分为n个时段 第1时段时间(h) 第2时段时间(h) 第3时段时间(h) 第4时段时间(h) 第5时段时间(h) 第6时段时间(h) 第7时段时间(h) 第8时段时间(h) 第9时段时间(h) 第10时段时间(h)
8h等效声级(LEX,8h)
5 76.16091259
8 8 8 4 0 0 0 0 0 0
24小时等效声级 Ld Ln Ldn
2454708.916
70.7 187983609 67.4 439632699 74.17482978
81.2 81
80.9 81.03333333
627616307.9 26150679.49
80.711695
时段内的等效声级 81.7 81.5 80.9 54.2 0 0 0 0 0 0
红色部分为公式编辑处,请勿改动此处或在此处输入数据
工作场所脉冲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日接触脉冲次数(n,次) 声压级峰值[dB(A)]<n≤1000
130
1000<n≤1000
120
接触时间 5d/w,=8h/d 5d/w,≠8h/d
≠5d/w 稳态的计算 每天实际工作时间
8h等效声级(LEX,8h)
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接触限值[dB(A)]
备注
85
非稳态噪声计算8h等效声级
85
计算8h等效声级
85
计算40h等效声级
12 74.4 76.16091259
每周实际工作天数
40h等效声级(LE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