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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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流程
xx总发〔xx〕413号附件2,xx年12月26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证监会有关规定、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在本流程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二)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三)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四)基金管理公司:本流程特指委托我行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
(五)注册登记机构:本流程特指办理我行代销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公司与其指定的其他代办机构。
(六)资金账户:投资人在我行开立的用于基金交易的资金结算账户,包括个人结算账户、机构投资者的单位结算账户,也即基金交易账户。
(七)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由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我行代销基金的基金账户由我行代办。
(八)开放日: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第三条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网络由总、分、支行营业网点共同组成。总行个金部负责代理销售业务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各营业网点负责证券投资基金的代理销售。
第二章销售适用性检查、签约、开户
第四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前,须先向我行各基金销售网点提出书面申请,仔细阅读《xx银行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并接受本行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测试,方可办理基金业务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
销售适用性检查流程及步骤:
(一)告知客户基金投资风险并请客户填写《xx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二)销售人员根据客户填写的《xx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的相关内容逐一录入系统。
(三)系统对录入的内容自动进行打分并对客户进行风险评级。
(四)根据客户风险评级结果和拟销售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适用性匹配,避免出现错误销售的情况。
第五条我行各基金销售网点根据《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有关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为基金投资人办理开户。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开立资金账户。按本行结算账户开户规定程序,个人投资者办妥兰花卡,机构投资者办妥单位结算账户存款账号。若之前投资者已开立了我行结算账户可以选择原先开立的结算账户作为资金账户。
(二)交易账户签约。个人投资者要求投资人本人持兰花卡及身份证到我行任意开办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办理签约。机构投资者要求被授权人持企业法人代码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机构法人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原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我行原开户网点办理签约。具体步骤为:
1、申请人填写一式三联《xx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经办人员。
2、经办人员仔细核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和《xx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无误后,在系统中选择“个人账户签约”(或“机构账户签约”)交易。根据交易界面提示个人签约先划卡并要求投资者输入交易密码,机构签约则录入银行账号。系统自动返回姓名(或机构名称)、证件号码等资金账户开户时已录入的基本信息,然后录入其他相关信息,确认后提交。
3、交易成功后,打印一式二联《基金业务受理单》,提交客户签章确认。个人投资者签名,机构投资者加盖机构公章并要求被授权人签名确认。若不成功,根据屏幕提示向投资者(或被授权人)说明原因。
4、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在签章确认后的《基金业务受理单》上逐联加盖业务章和经办人员名章。将第二联及相关材料交客户,第一联银行留存。
5、签约交易完成之后,投资者即可通过“客户签约账户信息查询”交易查询签约情况。
6、录入客户申请时认真检查录入内容与客户申请表的内容是否一致,并将流水号抄录于申请表上,以便于撤单和查询。
(三)开立基金账户。个人投资者要求本人持兰花卡及身份证到我行任意开办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办理。机构投资者要求被授权人持企业法人代码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机构法人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原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我行原开户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人填写一式三联《xx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经办人员。
2、经办人员仔细核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和《xx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无误后,选择“个人基金账户开户”(或“机构基金账户开户”)交易,根据交易界面提示个人开户先划卡并要求投资者输入交易密码,机构开户则录入银行账号。录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TA代码、客户经理编号,确认后提交。
3、交易成功后,打印一式二联《基金业务受理单》,提交客户签章确认。个人投资者签名,机构投资者加盖机构公章并要求被授权人签名确认。若不成功,根据屏幕提示向投资者说明原因。
4、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在签章确认后的《基金业务受理单》上逐联加盖业务章和经办人员名章。将第二联及相关材料交客户,第一联银行留存。
5、基金账户开户交易完成后,投资者可于2个工作日之后通过“客户基金账户信息查询”交易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结果。
6、录入客户申请时认真检查录入内容与客户申请表的内容是否一致,并将流水号抄录于申请表上,以便于撤单和查询。
第六条《xx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由我行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的要求统一制作。
第七条对于已在其他基金销售商处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则不能在本系统开立基金账户,但可以通过基金账户登记交易将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登记到本行的基金销售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