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工作量规定
教育部教师工作量标准国家心理咨询师周工作量标准
教育部教师工作量标准国家心理咨询师周
工作量标准
1. 工作时间
每周国家心理咨询师的工作时间应为40小时,包括咨询师与客户之间的直接会议时间,以及咨询前后的准备及总结时间。
2. 咨询服务时间
每周国家心理咨询师的咨询服务时间应为30小时。
咨询服务时间为咨询师与客户之间直接交流的时间,包括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等形式。
3. 咨询前后的准备及总结时间
每周国家心理咨询师的咨询前后的准备及总结时间应为10小时。
咨询前的准备时间包括阅读病历、了解客户情况等准备工作;咨询后的总结时间包括编写咨询记录、制定咨询计划等工作。
4. 其他工作时间
除了咨询服务及咨询前后的准备及总结时间外,国家心理咨询师每周还需要有10小时的其他工作时间。
其他工作时间包括参加培训、研究、备课等与心理咨询相关的工作。
5. 每周工作量总结
每周国家心理咨询师的工作量总结如下:
- 工作时间:40小时
- 咨询服务时间:30小时
- 咨询前后的准备及总结时间:10小时
- 其他工作时间:10小时
以上为教育部教师工作量标准国家心理咨询师周工作量标准的内容。
本标准旨在规定国家心理咨询师的工作时间分配,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规定
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规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形式: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指导意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形式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团体心理辅导、校园心理剧、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等形式)、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个别心理辅导服务等。
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量:以心理健康教育科目申请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量由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量和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可以不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组成,总量一学期应不少于200课时。
3、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工作量计算: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1节课计1课时工作量;(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学期一般不少于100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提供教案及课程安排计划、课程表等)。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1次(时长不少于1.5小时)计2课时工作量;(提供活动方案、活动现场有关资料)。
心理健康教育讲座1次(时长不少于1.5小时)计2课时工作量;(提供讲课提纲或讲稿、活动现场有关资料)。
个别心理辅导服务1次(时长不少30分钟)计1课时工作量。
(提供个案分析)。
4、教育教学成绩、教育科研成绩等标准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少先队辅导员5、少先队辅导员工作量计算:少先队辅导员工作量由少先队活动工作量和兼课课时工作量(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可以不兼课)组成,总量每学期不少于200课时。
根据《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辅导员职责,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所从事少先队工作,经学校认定的,可以计算为少先队活动工作量。
一般工作时长1小时计1课时工作量。
少先队辅导员兼课的,每周兼课一般不超过6节,1节课计1课时工作量。
6、符合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业特点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与中小学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7、教育教学成绩、教育科研成绩等标准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心理教师工作制度
心理教师工作制度
1. 职责
心理教师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如下: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包括常识、技能和态度三个方面的培养;
•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开展心理测试,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心理特点和问题;
•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及时处理学生各种心理问题;
•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策划和贯彻执行。
2. 工作时间
为了保证心理教师能够充分开展工作,学校需要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
如下:•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
•心理教师需要在每个星期三的下午开展义务心理辅导,时间为一小时;•心理教师需要在每个学期末开展心理评估工作,时间为一周。
3. 工作流程
为了提高心理教师的工作效率,学校需要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
如下:
•按照学生年级,制定心理教育课程计划。
学生心理教育课程一般需要开展在每周一次,每次课程时间为40分钟左右,课时数为每周1-2课时不等。
•对于需要咨询和辅导的学生,安排预约时间。
学校可以采用在线预约系统,让学生自主选择咨询时段。
•进行心理测试,对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根据测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类指导。
•对于心理危机的处理,需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危机处理方案,并安排值班心理教师,以便及时处置危机事件。
4. 总结
心理教师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需要制定合理的工作制度和流程,以使心理教师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
在工作中,心理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完善自身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服务。
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粤教思[2007]42号各地级以上教育局、编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中小学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心理辅导室,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的要求,确保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现就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配备专兼职教师(一)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的基本要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必须由具备较强专业能力的专职教师承担。
在中小学校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配备专职教师是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
中小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人数,学生规模1000人的中学、1200人的小学,原则上配备1名。
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心理教师。
设分校区的学校,每个独立校区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心理教师。
学生人数少的学校可按学区配备专职教师。
有条件的地区,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心理教师。
在目前没有专门编制的情况下,从学校总编制中调剂解决。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正常工作量计算和工作待遇不低于班主任。
暂无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要指定专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主要职责和任务1、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担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教学工作,小学每周8-10课时,中学每周6-8课时,以教学班为单位采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等形式进行。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课时在班会课、团队活动课和地方课时中安排,每两周至少安排一节,列入课程表。
2、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周在心理咨询室值班不少于5小时,接听心理咨询电话,对前来咨询的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除心理困惑或障碍。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教思政厅[2011]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现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试行,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类型高校可参照执行。
各地各校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请及时报送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育部办公厅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为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标准。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建设1.高校应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
应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主管校领导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学生工作部门、宣传部门、教务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后勤保障服务部门、校医院以及各院(系)、研究生院和相关学科教学研究单位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工作量规定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工作量规定背景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我们需要规定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的工作量。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
工作内容1. 心理辅导:专职讲师应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包括个体辅导和群体辅导,以满足学生的心理需求。
2. 心理评估:专职讲师应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并制定相应的辅导方案。
3.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职讲师应设计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
4. 紧急事件处理:专职讲师应及时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提供紧急援助和支持。
工作量计算1. 个体辅导:每日不超过3个学生,每次辅导时长不超过1小时。
2. 群体辅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群体心理辅导活动,时长不少于1小时。
3. 心理评估:视学校人数而定,每周进行适量的心理评估工作。
4.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课时不少于1小时。
5. 紧急事件处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工作量计算。
工作要求1. 专业知识:专职讲师应具备心理学相关专业知识,并持有相关资质。
2. 沟通能力:专职讲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学生和家长有效沟通。
3. 保密性:专职讲师应保护学生的隐私,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4. 继续研究:专职讲师应不断研究更新的心理学理论和实践,提高专业素养。
考核与评价1. 学校领导应对专职讲师进行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价。
2. 学生和家长可以提供对专职讲师工作质量的评价和意见。
生效日期本工作量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以上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工作量规定,供参考使用。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导师工作量规定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导师工作量规定1. 背景和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定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导师的工作量,以确保他们能够高效地履行职责,并为学生提供充分的心理健康支持和教育。
2. 工作时间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导师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包括正式的工作日和必要的加班。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学校或教育机构负责制定,并向导师提前通知。
3. 心理咨询和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导师应提供心理咨询和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咨询、小组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导师应根据学生的个别需求,合理安排咨询和指导的时间和内容。
4. 心理健康宣传和推广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导师应参与和组织心理健康宣传和推广活动,旨在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这些活动可能包括讲座、座谈会、宣传栏制作等等。
5. 工作统计和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导师应按照学校或教育机构的要求,及时统计和报告他们的工作情况。
这包括每月提交工作报告,记录咨询和指导的次数、宣传和推广的活动等。
6. 持续专业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导师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会议,保持对心理健康领域的更新和了解。
学校或教育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7. 工作协调与合作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导师应与教师、家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协调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并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8. 审批和修改本文档经学校或教育机构批准后生效。
如有需要,学校或教育机构有权对本文档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及时通知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导师。
9. 生效日期本文档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导师。
以上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导师工作量规定,请遵守并履行相关规定,以确保心理支持服务的有效运行和质量保障。
心理室教师工作制度
心理室教师工作制度一、总则心理室教师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心理室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根据我国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心理室教师(以下简称心理教师)的工作行为和管理。
二、工作态度与职业素养1. 心理教师应具备热爱心理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隐私,严谨治学的职业态度。
2. 心理教师应积极参与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以胜任本职工作。
3. 心理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伦理,维护学生权益。
三、工作内容与职责1. 心理教师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
2. 心理教师应定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了解学生心理需求,为教育教学提供参考。
3. 心理教师要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的心理问题。
4. 心理教师需对心理咨询过程中涉及的隐私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学生以外的个人或机构。
5. 心理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组织与策划,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6. 心理教师要定期参加业务交流与研讨,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养。
四、工作时间为1. 心理教师每周需完成不少于16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2. 心理教师每周需至少接待4次心理咨询,每次咨询时间不少于45分钟。
3. 心理教师需在每周五下午进行工作总结,对下周工作进行计划。
五、工作环境与设施1. 心理室应保持整洁、舒适、安静的环境,有利于学生放松心情。
2. 心理室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如心理咨询桌、椅、心理测评工具、书籍等。
3. 心理教师需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六、工作记录与档案管理1. 心理教师需认真记录每次心理咨询的过程,保存相关资料,以便进行跟踪评估。
2. 心理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心理咨询室档案的管理工作。
3. 心理教师需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撰写工作总结报告。
七、应急处理与报告1. 心理教师在发现学生有严重心理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联系家长、通知班主任等。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工作负担规定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工作负担规定本文旨在规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工作负担,以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工作时间1.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按照学校的工作日历和时间安排进行工作。
2. 在特殊情况下,如学校举办活动或重要会议,讲师可能需要适当调整工作时间。
但应提前通知讲师,并确保其工作时间总量不超过规定的40小时。
工作内容1.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辅导和咨询工作。
2. 讲师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制定并实施合适的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和解决心理问题。
3. 讲师还应定期组织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学生辅导1.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应提供个体和集体学生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提高研究和生活质量。
2. 讲师应保护学生的隐私,确保辅导内容的保密性,并根据需要与学生、学生家长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和协作。
个人发展1. 为了提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专业能力,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研究机会。
2. 讲师应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研究活动,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工作负荷评估1. 学校将定期评估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工作负荷,确保其工作量合理。
2. 如有需要,学校可能会调整讲师的工作负荷,并与讲师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结束语本文规定了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工作负担,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学生辅导、个人发展和工作负荷评估等方面。
学校将确保讲师能够有序、有效地履行职责,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评估规定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评估规定
背景
心理健康教育在教育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质量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制定一套科学、全面的工作评估规定是必要的。
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是制定一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评估规定,以评估教师的教育能力、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以及与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沟通能力等各个方面的表现。
评估指标
以下是用来评估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的主要指标:
1. 教育能力:包括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设计以及对学生研究
成果的评估能力。
2. 专业知识:包括教师对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理论和实践的了解
程度。
3. 教学经验:包括教师的教学经验和专业发展情况。
4. 履职情况:包括教师工作纪律、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的执行
情况,以及对学生问题的及时处理能力。
5. 与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沟通能力:包括教师与学生、家长和
同事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能力。
评估程序
为了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评估程序应该包括以下步骤:
1. 教师自我评估:教师应该以评估指标为基础,自行评估自己
的工作表现。
2. 评估者评估:由专业的评估者对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
者可以是学校的督导人员或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3. 评估记录和总结:将评估结果进行记录和总结,以便后续评
估和参考。
结论
制定一份科学、全面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评估规定,可以有效提升教师的工作质量,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
评估程序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于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师工作量规定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师工作量规定目标本文档旨在规定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师的工作量,以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履行相关职责,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工作量指南1.工作时间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师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要求。
工作时间应根据学校教务安排进行合理调整,并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协商。
2.个案咨询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师应为学生提供个案咨询服务,每周至少提供15个小时的个案咨询时间。
个案咨询时间应合理分配,确保学生可以按需获得咨询支持。
3.咨询记录和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师应及时记录每次咨询的内容和进展情况,并在咨询结束后撰写咨询报告。
咨询记录和报告应保密存档,并提供给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追踪。
4.群体辅导和培训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师应开展群体辅导和培训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群体辅导和培训活动,每次活动应持续2小时以上。
5.心理教育资源开发和更新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师应参与心理教育资源的开发和更新工作。
每学期至少开发或更新1份心理教育资源,以满足学生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心理教育需求。
6.心理健康宣传和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师应组织心理健康宣传和活动,向全校师生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
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心理健康宣传和活动,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都能参与其中。
总结本规定旨在确保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师能够合理分配工作时间,提供个案咨询服务,开展群体辅导和培训活动,参与心理教育资源的开发和更新工作,以及组织心理健康宣传和活动。
这样可以更好地支持和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培训师工作量规定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培训师工作量规定目标
本文档旨在规定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培训师的工作量标准,以确
保其工作任务合理分配,并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工作时间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培训师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按照正常
工作日进行安排,具体休息日参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工作任务
1.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发和设计:根据学生需求和教育要求,
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并进行相关教材的开发和设计。
2. 心理健康培训和讲座:组织并提供心理健康培训和讲座,包
括但不限于压力管理、情绪调节、人际关系等心理健康方面的主题。
3. 心理咨询和辅导:为学生提供个体或团体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4. 心理健康活动组织:策划和组织各类心理健康活动,如心理测评、座谈会、互动游戏等,以促进学生的心理成长和交流。
工作量评估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培训师的工作量评估基于以下指标:
1. 完成课程开发和设计的数量和质量。
2. 组织并提供的心理健康培训和讲座的数量和效果。
3. 提供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4. 策划和组织的心理健康活动的数量和效果。
绩效考核
根据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培训师的工作量评估结果,进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奖励和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结论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培训师的工作量规定旨在确保其工作任务合理分配,并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的工作细化和任务分配。
2024年一中心理健康教师职责与细则
2024年一中心理健康教师职责与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状态,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门负责人,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心理健康教师制度,并向全体师生宣传、推广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第四条学校应当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心理健康教师应当遵循专业伦理和标准,保护学生的隐私和权益,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秘密。
第六条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应当与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七条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健康意识和素质;(二)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测试,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帮助与咨询;(三)组织和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心理健康知识水平;(四)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咨询和疏导机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心理辅导和支持;(五)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抗压能力和适应能力;(六)参与学校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七)与班级和年级管理者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制定相应的教育措施。
第八条学校心理健康教师享有以下权利:(一)有权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提供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信息;(二)有权选择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手段,灵活运用各类心理教育资源;(三)有权参与和主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会议和研讨;(四)有权获得学校的必要支持和资源保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章工作方式与要求第九条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应当自觉维护学校、师生和社会的形象,做到言行得体、举止文明。
第十条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应当与教师和学生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和发展变化。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练工作量规定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练工作量规定
一、背景
心理健康教育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本工作量规定。
二、目的
本规定旨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练的工作量要求,以保证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工作量规定
1. 心理咨询与辅导:
- 每周提供指导和支持给心理咨询与辅导对象,不少于20个小时;
- 进行个别心理咨询,每周不少于10个小时;
- 进行团体心理辅导,每周不少于10个小时。
2. 心理健康宣传与普及:
- 定期组织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 编制心理健康宣传材料,每季度不少于5篇。
3. 心理教育培训:
- 设计并组织心理教育培训课程,每学期不少于2门。
4. 心理研究与评估:
- 参与心理研究项目,每学年不少于1个项目;
- 进行心理评估与测试,每学年不少于10次。
四、工作流程
1. 工作计划编制:
- 每月初编制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
- 提交计划给上级审核。
2. 工作记录与报告:
- 每周进行工作记录;
- 每月提交工作报告给上级。
五、绩效评估
1.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绩效评估;
2. 定期进行绩效面谈,提出改进建议。
六、附则
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练;
2. 心理教育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练工作量规定》相关内容,为确保规定的执行,请相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工作量规定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工作量规定新密一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工作量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XXX《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合理核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
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1、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一学年不少于320课时。
2、每学期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并提供书面材料。
3、每学期应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90-120课时(中学不少于100课时;小学不少于90课时),并提供教案。
4、每学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校园心理剧、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等形式)
2次以上,并提供活动方案。
其中,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不少于2次,并提供讲课提纲(或讲稿)。
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大课记2课时,小课记1课时。
5、每学期为学生提供个别心理辅导服务,每周平均不少于3小时,每一小时记1个课时,并提供个案分析(中学3个以上;小学2个以上)。
6、每年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含教研活动、观摩研讨活动、心理沙龙等)须达时以上(可计入连续教育课时)。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工作负担规定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工作负担规定背景随着社会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提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为了确保这些讲师能够充分发挥其职责和能力,制定一份工作负担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目标该工作负担规定的目标是确保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能够有序地履行其职责,同时避免过度负担和法律纠纷。
规定的内容应简明扼要,避免引起法律复杂性。
工作负担规定1. 工作时间:-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
- 工作时间应在合理范围内安排,避免长时间连续工作对讲师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 工作时间安排应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2. 工作内容:-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主要职责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指导工作。
- 讲师应根据学校或组织的需求,制定并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计划。
- 讲师应时刻关注学生或员工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提供咨询和支持。
3. 负荷控制:- 为了避免过度负担,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
- 讲师在一天内应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以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
4. 个人发展:- 组织或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 讲师应积极参与专业交流和学术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素养。
5. 管理支持:- 组织或学校应提供必要的管理支持,包括明确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以及必要的资源和设施。
- 学校或组织应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讲师工作中的困难和需求,并给予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总结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的工作负担规定旨在确保讲师能够有效履行其职责,同时避免过度负担和法律纠纷。
通过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明确的工作内容、适度的负荷控制、个人发展和管理支持,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将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或员工的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工作负荷界定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工作负荷界定
背景
心理健康教育在现代社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确保专职讲师能够有效地履行其工作职责,有必要对其工作负荷进行界定和规范。
目标
本文档旨在界定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的工作负荷,确保其能够以简洁的策略进行工作,避免法律纠纷和复杂情况。
工作负荷界定
1. 工作时间
-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按照正常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工作。
- 工作时间包括课堂授课、准备课程材料、学生咨询和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工作。
2. 课堂授课
-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课堂授课工作。
- 授课时间应根据需要合理调整,确保学生能够充分理解和参与课程内容。
3. 课程准备
-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需要提前准备课程材料,包括教案、课件和其他教学资源。
- 课程准备时间应在工作时间内安排,确保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
4. 学生咨询
-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应提供学生咨询服务,解答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
- 学生咨询时间应在工作时间内安排,确保学生能够及时获得专业的帮助和支持。
5. 其他工作
-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可能需要参与课程评估、学生考试和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工作。
- 其他工作时间应在工作时间内安排,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论
通过对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讲师工作负荷的界定,可以确保其工作职责的有效履行。
以上所述工作负荷界定仅供参考,具体的工作安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规范。
实小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
实小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
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职责和权限:明确心理辅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包括教师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2. 岗位要求:规定心理辅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要求,包括学历、专业背景和相关培训经历等。
3. 工作时间:确定心理辅导教师的工作时间安排,包括每天的上班时间、休息日和假期安排等。
4. 工作量:规定心理辅导教师的工作负荷,包括每周的工作小时数和教师需要承担的任务数量等。
5. 职业道德:要求心理辅导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职业操守,保护学生隐私和个人信息等。
6. 培训和发展:提供心理辅导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包括参加研讨会、培训课程和学术会议等。
7.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心理辅导教师进行评估和反馈,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8. 职业保障:保障心理辅导教师的合法权益,提供职业保险、福利待遇和工资报酬等。
9. 团队合作:鼓励心理辅导教师之间的团队合作,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提升心理辅导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10. 知识更新:要求心理辅导教师持续学习和知识更新,跟进最新的心理理论和研究成果,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参考内容,实际的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可根据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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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一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工作量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
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教育部《关
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
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
康教育工作,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发展,合理核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
经研究,特
制定本规定。
1、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一学年不少于320课时。
2、每学期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并提供书面材料。
3、每学期应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90-120课时(中
学不少于100课时;小学不少于90课时),并提供教案。
4、每学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校园心理剧、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等形式)2次以上,并提供活动方案。
其中,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每学期不少于2次,并提供讲课提纲(或讲稿)。
心理健
康教育讲座,大课记2课时,小课记1课时。
5、每学期为学生提供个别心理辅导服务,每周平均不少于3小时,每一小时记1个课时,并提供个案分析(中学3个以上;小学2个以上)。
6、每年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含教研活动、观摩研讨活动、心理沙龙等)须达16课时以上(可计入继续教育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