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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

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因此,了解税收的本质与特征是非常必要的。

税收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制性。

主要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

二是无偿性。

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三是固定性。

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

因此,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法律关系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形式上表现为利益分配的关系,但经过法律明确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后,这种关系实质上已上升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

了解税收法律关系,对于正确理解国家税法的本质,严格依法纳税、依法征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但在三方面的内涵上,税收法律关系则具有特殊性。

1.权利主体。

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

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只是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所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因此,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是不一样的,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第一章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
n (三)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 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 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第一章税法概论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税率 形式
含义,规定相同 的征收比例。
形式及应用举例
①单一比例税 率(如增值 税)②差别比 例税率(如城 市维护建设 税)③幅度比 例税率(如营 业税娱乐业税 率) 第一章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
n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的说 法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 和个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B.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标的物,是国 家征税的依据 C.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 计算税额的尺度 D.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征税项目
流转税税法
发挥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
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 费税、关税等
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
所得税的税法
财产、行为税税 法
资源税税法
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收入, 发挥其公平税负、调整 分配关系的作用
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课 税
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国家自然 资源而课征
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 得税等税法
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 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如资源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车 船税等 第一章税法概论
(四)纳税期限。
n 1.含义: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 定。
n 2.相关的三个概念: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 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 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 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 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一、学习要点: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1、税法的定义及特征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尺度的总称。

税收主要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收与税法密不成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示形式,税收那么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二、税收法律关系〔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发生、变动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发生、变动和终止必需按照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发生、变动或终止的客不雅情况,也就是税收法律事实。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庇护税收法律关系的庇护,本色上是庇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务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法律关系的庇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对权利享有者的庇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五、税法的作用税法在包管国家财务收入、国家宏不雅调控经济、维护经济秩序、有效庇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权益等方面,都阐扬着重大作用。

第二节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税法的地位税法是我国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元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底子法律尺度。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第三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那么我国税收立法应遵循以下原那么:1、从实际出发的原那么2、公平原那么3、民主决策原那么4、原那么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那么5、法律的不变性、持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那么第四节我国税法的制定和实施一、税法的制定〔一〕税收立法机关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税收法律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4、处所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处所性法规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分制定的税收部分规章6、处所当局制定的税收处所规章〔二〕税收立法程序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罗三个阶段:提议阶段、审议阶段、通过和发布阶段。

二、税法的实施它包罗税收执法和税收守法两个方面。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般按以下原那么处置: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辅导教材的基本结构•第一局部:税法概论〔第1章〕•第二局部:税收实体法〔第2--16章,共15个税种〕流转税法〔第2--4章〕其他税法〔第5--13章〕所得税法〔第14--16章〕•第三局部:税收顺序法和税务行政法制〔第17--18章〕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章税法概论•本章主要内容有:•1、税法概念:定义、法律关系、要素、分类•2、税法位置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主要与宪法、民法、刑法关系•3、税法制定及法律级次: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

•4、现行税法体系:七类,24个税种•5、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的划分本章变化内容:1、有权制定税收部门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由原来的〝财政部和国度税务总局〞改为〝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

P122、第五节在原来的基础上添加了我国税制沿革的内容。

P13—193、对教材没有详细解说的小税种做了说明。

P15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1、税法的定义 P1•税法是国度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度与征税人之间在征征税方面的权益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方式,表达国度与征税人之间在征征税方面的权益义务关系;•税收那么是税法所确定的详细内容,反映国度与征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

3、税收的特征〔三个方面〕•〔1〕强迫性•〔2〕无偿性•〔3〕固定性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P1-2•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1、权益主体•2、权益客体•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方面构成,但在三方面的外延上,税收法律关系那么具有特殊性。

1、权益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益和承当义务的当事人。

P2•〔1〕代表国度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度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2〕实行征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本国企业、外籍人、无国籍人。

第1章 税法概论

第1章 税法概论
第一章 税法概论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能对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一些基础
理论,有一定的了解,从而了解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应 理解税法的基本概念和税收的形式特征,重点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和 税法的几种主要分类,了解我国税法的制定情况,掌握我国现行税法体 系的内容和税务机构设置及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通过本章一些基础 理论知识的学习,为学习本课程中后面的具体的税法规定打下基础.
4.税收的(形式)特征(税收的“三性”):
(1)强制性:
①强制性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 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②税收具有强制性,而“公债”(国库券)这种财 政收入(财政收入的有偿形式),则没有强制性。
公债是自愿的(国库券的自愿认购),具有非强 制性!同时,也是有偿的,不但还本,还要付息。
本章教学重点内容: 第一节的”三,税法的构成要素”和”四,税法的分类”,第六节
的”四,(二)税收征收管理权限划分”
本章教学难点内容: 无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 1.税法的概念: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 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是征纳双方依法征税(纳税)的行为准则。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主体方的权利与纳税主体 方的义务是不对等的,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 征。
2.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 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课税对象)。或者说:是国 家利用税收杠杆调整和控制的目标。
3.内容:是指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 务。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1)国家税务机关的权利有:
(1)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法律效力 次之的一些”暂行规定(条例)”(表现形式);

税法第1章税法概论_OK

税法第1章税法概论_OK
(一)自然人与法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三)负税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又是分离的, 两者是否一致,取决于税负能否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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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对象
1.含义: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依据, 解决对什么征税。
2.作用:是区分税种的主要标志,体现征税的范围
3.与征税对象有关的3个要素:
体原则
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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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 【多选题】根据税法的适用原则,下列说法存在错误的有 ( )。 A.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纳税人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 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 原则上新税法不具有约束力 B.根据法律优位原则,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 的效力,但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C.程序法优于实体法是指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 税收实体法适用 D.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 的,原有的居于普通法地位的税法便废止 E.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 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1)计税依据(税基):是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
据或标准。
征税对象与计税依 据关系
征税对象
举例
一致
价值形态
所得税
不一致
实物形态
房产税、耕地占用 税、车船税
(2)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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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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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率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 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因而它是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
2、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指将同一课税对象按其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数 额越大的部分等级越高,不同等级适用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 (1)全额累进税率:全部数额按其适用的最高一级征税比例计税 (2)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对象数额依次按其所属数额级次适用的 征税比例计税 (3)超率累进税率 (4)超倍累进税率

01第 一 章税法概论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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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概论◆考情分析本章作为《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是学习《税法》课程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重点章节。

学习本章时重在理解,以便为今后各章学习奠定基础。

本章在2009年《考试大纲》中均为能力等级1级,考试中题型均为选择题,预计分值在2分以内。

◆本章内容:5节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本章基本内容框架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与税收关系概念含义特征税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无偿性2.强制性3.固定性税法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义务性法规2.综合性法规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三方面内容1.权利主体(1)双主体: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内容【例题·单选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是指()。

A.征税方B.纳税方C.征纳双方D.国家税务总局【答案】C(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有:(一)纳税人: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二章增值税第三章消费税第四章营业税第五章企业所得税第六章个人所得税第七章其他税种第八章税收征管法第一章税法概论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税法基本理论第二节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与税收管理体制第三节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本章主要内容1.税收的特征2.税收法律关系3.税法的法律级次4.我国现行税法体系5.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6.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第一节税法基本理论一、税法的含义税法的法律级次税法的分类税法的原则二、税法与税收三、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法的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税法:税收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

广义税法: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税法体系的总称。

税法的法律级次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法规全国性税种的立法,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是指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制定的条例或暂行条例,在条件成熟时可以上升为法律。

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国务院作为行政立法机关制定的在法律地位上低于税收法律,但高于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税收法规,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税收地方性法规经全国人大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有制定地方性税收法规的权力,全国性税种以外的地方税种的立法权(包括基金和费用)。

目前,只有海南省和民族自治区可以制定税收法律规范。

国务院所属的税务主管部门(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税收部门规章,如:财政部颁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施行办法》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税法的分类按照税法的内容分类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和税务行政法按照税负能否转嫁直接税和间接税按照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和价外税相关链接:税制结构税制结构税制结构的种类: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发达国家、个税)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发展中国家)双主体税制结构(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以及部分发达国家,包括中国)税法的原则1.税法的基本原则法定性原则(依法征纳税、刚性)税收公平原则(相对公平)公众信任原则(双方信赖、合作)实质课税原则(能力决定税负)税法的原则2.税法的适用原则法律优先原则。

01第一章税法概论

01第一章税法概论
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案例1-1】下列关于税收概念理解不正确的是( )。 A.税收是我国目前取得财政收入的最重要工具 B.国家征税依据的财产权力 C.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D.国家征税要受到所提供公共产品规模和质量的制
约 答案:
上海财大2009CPA《税法》辅导 王 瑶 版权所有 不得外传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形式和方法是很多的,税法中关 于限期纳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刑法》对构成 偷税、抗税罪给予刑罚的规定,以及税法中对纳税人不服 税务机关征税处理决定,可以申请复议或提出诉讼的规定 等都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不能 只对一方保护,而对另一方不予保护,对权利享有者的保 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五)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
算税额的尺度,反映征税的深度。税率的规定解决了征
多少税的问题。税率也是影响 并决定政府税收和纳税人税负
比例税率
的最重要因素,是国家税收 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税收
超额累进税率
实体法的核心要素。 我国目前税率
上海财大2009CPA《税法》辅导 王 瑶 版权所有 不得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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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掌握“三要素”)
(二)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 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
和法人。纳税人的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纳 税的问题。
上海财大2009CPA《税法》辅导 王 瑶 版权所有 不得外传

税 法第1章 税法概论

税 法第1章 税法概论

2)调节经济 即税收作为一种分配杠杆,具有通过对利益的 分配影响各类纳税人经济活动能力和行为的功能。 税收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必然会引起各地区、各部 门以及各阶层、各类纳税人经济利益的变化,进而 也必然会对社会政治经济状况产生某些影响。国家 正是通过这种影响来实施一定的政策、达到一定的 政治经济目的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是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 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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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税收概述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 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 定的具体内容。因此,在开始学习税法知识之前, 了解税收的一般概念与特 征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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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 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性 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这一高度抽 象的概念,包含着丰富的内涵: 第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第二,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 第三,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第四,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其公共职能的需要; 第五,税收必须借助于法律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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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什么税、对什么征税 、向谁征、征多少、什么时间征等内容,都应预先 通过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只要单位和个人取得了应 税 收入或发生了应税行为,就必须依照税法的统一规 定及时足额纳税。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是相互联系 、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也是税收区别 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基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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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 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 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 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例如 ,国家对新兴产业要扶植和支持,可以采用优惠税 率、降低税率、免税等支持和保护措施。

第一章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度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度与征税人之间在征征税方面的权益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度及征税人依法征税、依法征税的行为准那么。

其目的是保证国度利益和征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次第,保证国度的财政支出。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方式,税收那么是税法所确定的详细内容。

因此,了解税收的实质与特征是十分必要的。

税收是国度为了行使其职能而取得财政支出的一种方式。

它的特征主要表如今三个方面:一是强迫性。

主要指国度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方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则,并依照法律强迫征税。

二是无偿性。

主要指国度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支出,不再出借征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三是固定性。

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方式预先规则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

因此,税法就是国度仰仗其权利,应用税收工具的强迫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支出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法律关系国度征税与征税人征税方式上表现为利益分配的关系,但经过法律明白其双方的权益与义务后,这种关系实质上已上升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

了解税收法律关系,关于正确了解国度税法的实质,严厉依法征税、依法征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益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但在三方面的外延上,税收法律关系那么具有特殊性。

1.权益主体。

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益和承当义务的当事人。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益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度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度税务机关,包括国度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实行征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本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无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本国企业或组织。

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益主体另一方确实定。

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那么。

(税务规划)第一章 税法概论

(税务规划)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壹章税法概论打印本页欢迎大家来参加中华会计网校2003年注册会计师的考前辅导,这门课程是税法强化班。

强化班侧重于课件的重点、难点,对壹些基础性知识、纯记忆内容不作介绍,需要大家自己见;另外对平时大家反映集中的问题、基础班强调不够的问题,将作重点讲解。

先向大家介绍这门课近三年的及格率:2000年及格率全国为11%,2001年全国的及格率为6.9%,2002年全国的平均及格率为11.65%。

我们这个班是强化班,大家均是有壹定税法基础的。

面对广大的新学员和老学员,我们先利用壹个比较短的时间把税法课程的结构、考情、课程体系以及今年变化情况,考试复习当中大家应注意的问题,作壹个简单的介绍。

介绍四个问题:壹、税法课程的题型题量(壹)固定题型--五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及综合题。

这五种题型当中前三种单选、多选和判断,我们壹般把它叫作客观题题型,当下是要求答于答题卡上;后俩种计算题和综合题,我们叫做主观题的题型,要求答于答题纸上面的。

(二)题量--近三年每壹年均是58道题。

从题量和题型的分布来见,其中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壹共50道题,50分,而计算题和综合题加起来壹共8道题,其中计算4道,综合4道,壹共也是50分。

于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分值上是各占百分之五十。

二、课件的结构以及今年的变化情况(壹)课件的结构--仍是18章,分为三个大的部分:第壹部分是税法概论(第壹章)。

这壹章不是考试重点章,它于考试当中占的分数相对比较少,壹般也就是二三分。

第二部分是税收实体法(第二~十六章)。

我国目前的实体法壹共是有二十四个税种,于课件里面总共介绍了十五个税种,我们把这十五个税种分成了三大类:第壹类是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这些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征的税,这壹类税于考试当中所占的分数比例30分左右;第二类是其他税:包括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于考试当中所占的分数壹般是于20分第三类所得税类:包括对内资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的所得税、个人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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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概论◆考情分析本章作为《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是学习《税法》课程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重点章节。

学习本章时重在理解,以便为今后各章学习奠定基础。

本章在2009年《考试大纲》中均为能力等级1级,考试中题型均为选择题,预计分值在2分以内。

◆本章内容:5节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本章基本内容框架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与税收关系概念含义特征税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无偿性2.强制性3.固定性税法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义务性法规2.综合性法规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三方面内容1.权利主体(1)双主体: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内容【例题·单选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是指()。

A.征税方B.纳税方C.征纳双方D.国家税务总局[答疑编号911010101]【答案】C(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有:(一)纳税人: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2.与相关范畴关系(1)纳税人与负税人(2)纳税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二)征税对象。

即纳税客体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三)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四)纳税期限。

1.含义: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

2.相关的三个概念:(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B.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标的物,是国家征税的依据C.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D.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征税项目[答疑编号911010102]【答案】BCD【解析】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但不一定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例题·单选题】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税种是()。

A.资源税B.土地增值税C.个人所得税D.企业所得税[答疑编号911010103]【答案】C【解析】选项A,资源税为定额税率;选项B,土地增值税为超率累进税率;选项D,企业所得税为比例税率。

四、税法分类(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四种:流转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五、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税法的地位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两者有本质区别。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

两者也有者密切的联系。

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情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

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

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六、税法的作用(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二、公平原则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四、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五、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一、税收立法机关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正式立法3部法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例题·多选题】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定的有()。

A.增值税B.企业所得税C.个人所得税D.契税[答疑编号911010201]【答案】BC【例题·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法律级次属于()。

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D.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答疑编号911010202]【答案】B二、税法实施原则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2.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一、税收实体法体系由19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

主体税流转税类(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直接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主体税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要点1】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要点2】间接税和直接税含义。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法的有()。

A.税收基本法B.企业所得税法C.进出口关税条例D.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答疑编号911010203]【答案】BC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一、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

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第一,可以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

第二,可以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

第三,可以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的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就是属于此种类型。

(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

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三、税收执法权的划分1.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基本权力。

2.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四、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征收机关征收税种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地方财政部门地方附加、耕地占用税海关系统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五、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筵席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税种,全部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有()。

A.消费税B.增值税C.车辆购置税D.资源税[答疑编号911010204]【答案】AC【例题·多选题】下列税种中,税收收入和税收管辖权限均属于中央的是()A.车辆购置税B.土地增值税C.消费税D.矿产品的资源税[答疑编号911010205]【答案】AC【解析】土地增值税、矿产品的资源税均为地方税收收入,只有海洋石油企业的资源税属于中央税收。

六、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应当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

◆本章小结: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2.税法构成基本要素3.税收法律级次: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4.现行税法体系5.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含义、执法权种类、征收管理划分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1、要接受自己行动所带来的责任而非自己成就所带来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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