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管理规定0
气瓶储存、保管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储存、保管安全管理规定篇1:气瓶储存、保管安全管理规定气瓶储存、保管安全管理规定1、气瓶存放场所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2、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
4、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
6、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内不设电器装置,必须选用防爆型电灯,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7、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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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9、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0、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1、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12、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篇2:选煤厂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二塘选煤厂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乙炔气瓶装卸、运输、储存、保管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安监站不定期进行检查。
一、装卸、运输安全管理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防震胶圈是否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气瓶是一种供储存、输送高压气体的容器,因其存放的是高压气体,因此如果管理不善,存在瞬间漏气、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的风险。
为了保障气瓶的安全运输、存储、使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
二、国家安全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定》、《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如下:1. 气瓶的使用、生产和检验许可气瓶使用、生产和检验均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许可证:•工业或民用气瓶的使用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储罐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工业用气瓶的生产、检验、使用均需取得《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氧气瓶的使用、生产和检验均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消防用气瓶的生产、使用和检验须取得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发放的产品合格证2.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1.气瓶应在符合安全规范的场所内使用。
2.严禁将气瓶作为升降机的平衡重。
3.气瓶应放置在平坦、无辐射热源和火焰的地方,不得与有毒易燃物质存放在一起。
4.高压气瓶在使用中应有专人监管,禁止私自拆卸和改动管路和减压器。
5.安装氧气瓶时应有氧气警报器,并安装检测仪器,定期进行检测。
6.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出现渗漏、变形、裂纹等情况,应立即停用并进行检修或报废。
3. 气瓶的储存管理1.气瓶的储存应以通风良好、干燥、无火源及防盗安全的场所为原则。
2.不同种类的气瓶应分开储存。
3.气瓶储存场所应设置“易燃易爆”警示标志,设有监管人员。
4.储存期限应符合相关规定。
4. 气瓶检验管理1.气瓶检验应由有国家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2.气瓶漏检、误检及超期使用,一旦发生事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3.对于储存或使用过久的气瓶,应在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保障气瓶的安全,企业内部也需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1. 设立管理部门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气瓶管理部门,全职负责监管气瓶的库存、领用、使用和退库等事务。
气瓶安全管理条例
气瓶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气瓶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气瓶的充装、检验、销售、储存、运输、使用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规范的气瓶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第三条气瓶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气瓶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气瓶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气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瓶安全管理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第二章气瓶充装第五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气瓶充装活动。
第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气瓶充装管理制度,包括充装前检查、充装记录、充装合格证明等,并按照规定对充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定期对充装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和试验,保证充装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对其充装的气体质量进行检测,确保气体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瓶装气体的销售、储存和运输第九条瓶装气体销售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瓶装气体销售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瓶装气体销售活动。
第十条瓶装气体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瓶装气体销售管理制度,包括销售记录、质量保证等,并按照规定对销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瓶装气体储存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储存条件,取得瓶装气体储存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瓶装气体储存活动。
第十二条瓶装气体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瓶装气体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储存设施检查、储存安全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对储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瓶装气体运输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运输条件,取得瓶装气体运输许可证。
气瓶管理安全规定
气瓶管理安全规定
气瓶管理的安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气瓶存放要求:气瓶应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存放,通风良好的室内或者安全的露天场所。
不得将气瓶存放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也不得将气瓶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
2. 气瓶搬运要求:搬运气瓶时,要使用专用的搬运工具,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气瓶,禁止磕碰气瓶。
搬运时要注意保持气瓶保持竖直放置,不得横放或倒放。
3. 气瓶使用要求:使用气瓶时,需要按照规定使用相关安全设施,如使用气瓶的工作场所需要保持通风良好,配备气体泄漏报警器等设备。
在使用气瓶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气瓶压力,避免超压造成危险。
4. 气瓶检验和维修要求:使用过的气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气瓶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对于有损坏或者泄漏的气瓶,要及时送修或淘汰,不能继续使用。
5. 气瓶储存和运输要求:对于大量储存或长途运输的气瓶,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采用防火防爆设施,避免加热和撞击。
6. 气瓶操作人员要求:需要有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进行气瓶的操作和管理,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以上是气瓶管理的一些基本安全规定,实际管理中还应根据具体的气瓶类型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规定和操作指导,以确保气瓶使用的安全性。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障企业内气瓶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种类的气瓶,包括压缩气体气瓶、储存气体气瓶、液化气气瓶等。
2.本规定适用于涉及气瓶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所有相关人员。
第二章气瓶管理标准第三条气瓶存放及储存1.气瓶应存放在专门的储存区域内,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气瓶应定期检查,确保气瓶的密封性和阀门的完好。
3.储存区域内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进行明火作业。
第四条气瓶运输和搬运1.气瓶运输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运输过程中应当防止气瓶受到外界冲击、摔落等损坏情况,必要时应采取固定措施。
3.气瓶搬运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正确的搬运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气瓶使用1.气瓶的使用必须符合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并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操作。
2.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
第三章气瓶管理考核标准第六条考核内容1.储存及存放管理情况:包括储存区域的环境状态、气瓶的检查及记录等。
2.运输和搬运管理情况:包括车辆的合规性、气瓶的包装及固定情况等。
3.使用管理情况:包括操作人员的资质、气瓶的使用记录等。
第七条考核方式1.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以查验气瓶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
2.不定期组织外部审核,邀请专业机构对气瓶管理进行评估。
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第八条考核结果及处理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进行相应评级和奖惩措施。
2.对考核不合格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3.对考核合格和优秀的单位,加强表彰和奖励,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积极性。
公司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对气瓶的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1. 气瓶采购:公司应从合法渠道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确保气瓶的质量和安全性。
2. 气瓶储存:气瓶储存区域应设置在通风良好、不易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地方,远离明火、高温区域和易燃易爆物品。
储存区域应贴有相应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 气瓶保养维护: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并排除气瓶的漏气、损伤或劣化情况,确保气瓶的正常使用。
4. 气瓶使用:公司应提供员工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气瓶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员工在使用气瓶时应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5. 气瓶运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公司应按照规定的运输标准和要求进行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和损坏。
6. 气瓶废弃处理:气瓶到期或不再使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废弃处理,禁止私自拆解、销毁或随意丢弃。
7. 安全意识培养:公司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他们对于气瓶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8.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气瓶安全检查,包括气瓶的外观、压力、阀门等方面,确保气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公司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还需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2024年气瓶储存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气瓶储存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瓶储存和使用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气瓶的储存和使用消防安全管理。
气瓶包括压缩气体瓶、液化气体瓶、气体储存集装箱等。
第三条气瓶储存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地区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气瓶的储存和使用应当按照分类管理,包括常规气瓶、危险化学品气瓶、特殊气瓶等。
第二章气瓶储存管理第五条气瓶储存应当设有专门的储存场所,场所内应设置防火墙和防爆照明设施,场所周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况。
第六条气瓶储存场所应当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气瓶储存场所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第八条气瓶储存场所应当设置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九条气瓶储存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出口标识,并配备逃生通道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十条气瓶储存场所应当设置专人管理,负责安全监督和日常巡查。
第十一条气瓶储存应按规定分类进行堆放,不同类型的气瓶应分开堆放,并保持通风良好。
第十二条气瓶储存场所不得放置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进行焊接和火种作业。
第十三条气瓶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灭火演练,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气瓶储存场所不得存放超过规定寿命的气瓶和损坏的气瓶。
第三章气瓶使用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气瓶的使用应符合气瓶产品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气瓶使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气体泄漏,使用过程中禁止用火和明火操作。
第十七条气瓶使用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标明禁止吸烟、明火等。
第十八条气瓶使用场所应设置合适的通风设施,并保持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十九条气瓶使用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气瓶使用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5篇)
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气瓶要严格按规定送检,严禁使用超期气瓶。
二、易燃气体瓶与助燃气瓶不能混合放置。
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规范的安全柜内,各种压力气瓶竖直放置时,应采取用架子和套环固定,并做好区域或标牌标识。
三、各种压力气瓶应避免曝晒和靠近热源,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____米;严禁敲打和撞击气瓶;开气时应先开钢瓶阀门后慢慢开启减压器阀门,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后关闭减压阀门;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用气使用。
四、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五、经常检查易燃易爆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禁止使用明火器具。
六、开启钢瓶阀门时注意安全,应先检查减压阀门是否松开(关闭减压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七、搬运、装卸气瓶时,不得使用抛装,流放或流动的装卸,搬运方法。
八、做到满瓶进,空瓶出,严禁在室内存放气瓶。
九、保持气瓶间清洁规范放置。
十、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后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十一、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气瓶的瓶阀应佩戴钢帽,每个气瓶配套两个防震圈。
十二、气瓶的漆色也应保持完好,如有脱漆应及时补漆,漆色不得任意涂改或增添其它图案。
一样标识,钢印处应期刷清楚,以防锈蚀。
十三、常用钢瓶外部颜色及标志。
氧气瓶(天蓝色黑字)、氢气瓶(深绿色红字)氮气瓶(黑色黄色)、压缩空气瓶(黑色白字)乙炔瓶(白色红字)、二氧化碳气(铝白黑字)氩气瓶(灰色绿字)、氦气瓶(棕色)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气瓶是一种常用的储存和运输压缩气体的设备,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 气瓶储存与运输: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干燥地方,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在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门的气瓶车辆,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进行装卸和固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消灭安全隐患,杜绝气瓶在使用、储存、运输中的习惯性违章,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 使用1.1 使用气瓶时严禁敲击和碰撞。
1.2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温水解冻。
1.3 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不许靠近热源。
1.4 盛装易燃、可燃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5米,氧气瓶或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
1.5 不准使用电磁起重机械吊运、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气瓶。
1.6 各种成品气瓶,严禁曝晒。
1.7 各种气瓶的阀门应关严,使用终了应留有一定的余压。
1.8 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线的场所内。
1.9 有毒气瓶,瓶阀必须严密,并配带固定式瓶帽,在使用时管路一定要严密,开启阀门或使用时,应配戴防毒面具。
1.10 不准在人口稠密区或马路附近任意堆放或使用气瓶。
1.11 盛装二氧化碳、液氨、液氯等液化气体的气瓶严禁超装。
2 运输2.1 运输前进行安全检查,运输过程中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
2.2 装车时要横放,头向一个方向,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严禁串动。
装车高度不准超过三层,带防栏的不准超过五层。
2.3 装运气瓶的车辆要严禁烟火。
装运有毒、易燃、可燃气体的气瓶时,必须有防毒面具和相应的灭火器材。
2.4 运输盛装氧气或强氧化剂气瓶时,不准带有易燃、可燃物质。
2.5 运输气瓶的车辆严禁同时装运性质相反的物资,各种油桶化学用品不得与气瓶混装。
2.6 运输气瓶的车辆时速不准超过40公里,禁止急转弯,禁止超越同种车辆和紧急制动,防止车辆急剧颠波。
2.7 运输气瓶的车辆,必须选派二年以上或安全行车三万公里以上驾驶经历、技术熟练的驾驶员驾驶。
3 气瓶的储存3.1 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3.2 入库的气瓶、瓶帽、防震圈必须齐全,放置要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卧放的气瓶头向一个方向,堆放高度不超过五层。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气瓶的充装、按期查验、运输、储藏、经销、使用和改装等都一定严格执行《特种设施安全督查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督查规程》、《气瓶安全督查规定》等法律法例规章等要求。
第二条气瓶充装公司一定具备《气瓶安全督查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要求的条件,向市质量技术督查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查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获得其颁发的《气瓶充装允许证》,并按规定实时改换。
第三条气瓶充装单位只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和托管气瓶。
第四条永远气体气瓶充装严格执行《永远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 B14194)。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严格执行《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 B14193)。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执行《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督查规程》和《溶解乙炔充装规定》(GB13591)。
第五条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无制造允许证单位的气瓶和未经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查机构同意认同的入口气瓶一律禁止充装。
第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执行以下义务:1、向气体花费者供给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
2、负责气瓶的保护、养护和颜色标记的涂敷工作。
3、依据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
4、负责对充装作业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相关气体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潜伏危险和应急办理举措等内容的培训。
5、负责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告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切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告标签和充装标签。
6、负责气瓶的送检工作,将不切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查验机构报废销毁。
7、配合气瓶安全事故检查工作。
第七条凡属以下状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行办理,不然禁止充装: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切合规定及没法判断瓶内气体性质的。
2、附件破坏不全或不切合规定的。
3、瓶内无节余压力的。
4、超出查验限期的。
5、经外观检查存在显然损害,需要进一步查验的。
气瓶安全管理条例
气瓶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气瓶使用的安全和正常,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订立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使用氧气瓶、液氧瓶、氮气瓶、乙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瓶等各种气瓶,以及钢瓶、铝瓶、复合材料瓶、玻璃钢瓶等各种材质气瓶。
第三条:使用气瓶必需遵守本条例规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和运输安全。
第四条:气瓶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二章气瓶安全管理第五条:气瓶储存的地方必需是坚固、耐腐蚀、干燥、通风、火源阔别,四周无腐蚀性物质等等安全要求。
第六条:气瓶必需由专人管理,做到盘点、标记、作业记录等材料及适时完整、精准。
第七条:气瓶必需依照规定审验、充装,充装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持有充装作业证明,资格证书。
第八条:气瓶装卸、搬运和运输作业必需依照规定操作,实在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或持有相关操作证书。
第九条:气瓶使用时必需依照规定检查,使用前必需检查底部阀门、气瓶漏气等情况,如有异常必需适时更换阀门,气泵等,以免带来安全问题。
第十条:气瓶使用的现场必需单独设置,防止火源靠近,以及其他个人进入,防止产生不必要的不安全。
第三章不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第十一条:为防范气瓶使用过程中显现安全事故,必需建立应急预案,依照应急预案进行事故报告、救援措施的调度和落实。
第十二条:如发觉气瓶显现泄露、分裂、起火等异常情况,必需保持冷静并适时关闭气瓶底部阀门,摆放到安全的区域,搭配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在气瓶使用过程中显现重点事故时,必需快速报警、通知相关部门,并依照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防止危害扩大。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气瓶使用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与气瓶生产或使用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对不符合此条例规定的气瓶或者不合格的气瓶进行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将依法被追究相关责任。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气瓶属于移动式特种设备,储存介质通常有高压、低温、腐蚀、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性而成为显著的危险源,需要对其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本规程适用于设计压力为1-30MPa(表压),容积不大于1立方米,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质气瓶。
不包括:盛装溶解乙炔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体气瓶和机器设备的附属瓶式容器。
第二条气瓶出厂应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有专人保管(自产气气瓶合格证由气体车间保存,外购气的自备气瓶由供应科保存)。
合格证的内容包括:制造厂名、气瓶编号、制造年月、设计压力、筒体设计最小壁厚、材料牌号,设计材料选用值、实际重量和实际容积。
第三条气体车间在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气体: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漆色或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2、安全附件不齐、损坏或不符合规定;3、未判明装进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5、超过检验期;6、瓶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7、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的瓶体或瓶嘴沾有油脂。
第四条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第五条气瓶应尽量专用,若需将气瓶改装其他气体时,必须取得充气单位的同意。
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改装后的气体规定使用气瓶的设计压力。
同时,充气单位对这种气瓶在充气以前,必须进行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第六条各种气瓶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一般气体气瓶,每三年检查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查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查一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外购气的气瓶检验要求按充气单位规定进行。
定期检验项目包括:1、内、外表检查;2、水压试验。
容积大于12升的高压气瓶同时做容积残余变形测定;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测定气瓶壁厚:a、高压气瓶的容积残余变形大于6%;b、大于12升的高压气瓶,重量损失超过5%;c、气瓶有严重腐蚀或有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消灭安全隐患,杜绝气瓶在使用、储存、运输中的习惯性违章,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如下1 使用1.1 使用气瓶时严禁敲击和碰撞。
1.2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温水解冻。
1.3 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不许靠近热源。
1.4 盛装易燃、可燃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5米,氧气瓶或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
1.5 不准使用电磁起重机械吊运、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气瓶。
1.6 各种成品气瓶,严禁曝晒。
1.7 各种气瓶的阀门应关严,使用终了应留有一定的余压。
1.8 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线的场所内。
1.9 有毒气瓶,瓶阀必须严密,并配带固定式瓶帽,在使用时管路一定要严密,开启阀门或使用时,应配戴防毒面具。
1.10 不准在人口稠密区或马路附近任意堆放或使用气瓶。
1.11 盛装二氧化碳、液氨、液氯等液化气体的气瓶严禁超装。
2 运输2.1 运输前进行安全检查,运输过程中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
2.2 装车时要横放,头向一个方向,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严禁串动。
装车高度不准超过三层,带防栏的不准超过五层。
2.3 装运气瓶的车辆要严禁烟火。
装运有毒、易燃、可燃气体的气瓶时,必须有防毒面具和相应的灭火器材。
2.4 运输盛装氧气或强氧化剂气瓶时,不准带有易燃、可燃物质。
2.5 运输气瓶的车辆严禁同时装运性质相反的物资,各种油桶化学用品不得与气瓶混装。
2.6 运输气瓶的车辆时速不准超过40公里,禁止急转弯,禁止超越同种车辆和紧急制动,防止车辆急剧颠波。
2.7 运输气瓶的车辆,必须选派二年以上或安全行车三万公里以上驾驶经历、技术熟练的驾驶员驾驶。
3 气瓶的储存3.1 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3.2 入库的气瓶、瓶帽、防震圈必须齐全,放置要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卧放的气瓶头向一个方向,堆放高度不超过五层。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一、气瓶存储: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2、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备有灭火器.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5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贮存量.二、气瓶安全使用:(一)通用规则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1、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3、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杂质,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防止减压器燃烧和爆炸.5、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6、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7、夏季在露天使用气瓶时,应有防晒措施,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发在火炉和距离热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8、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结冻现象,只能用不超过40℃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瓶阀断裂.9、氧气瓶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以上压力,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者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10、气瓶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米以上,与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11、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果邻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到火场高热烘烤而引起爆炸.(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使用乙炔瓶时除了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要求:1、乙炔瓶不应受到剧烈震动和撞击,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2、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4、开启乙炔瓶阀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只需开启3/4圈.5、5、乙炔瓶体表面温度不应超过30~40摄氏度,防止高温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6、乙炔瓶内的乙炔不能完全用完,低压表读数最后必须留有以上压力,并将瓶阀关紧,防止漏气.7、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摄氏度以下的热水解冻.8、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传入瓶内.2015年11月30日。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存放:气瓶应存放在专门的气瓶库房或箱柜中,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库房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并有适当的灭火设备。
2. 定期检验:气瓶应定期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压力测试和泄漏测试等。
对于老化、破损或过期的气瓶,应立即报废并换新。
3. 标识标志:气瓶应有明显的标识标志,标示容量、工作压力、使用范围等信息。
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标识完好清晰。
4. 操作规程:使用气瓶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培训和操作证书。
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规程进行,禁止乱丢、乱摔、乱扔气瓶。
5. 防护措施:使用气瓶时,应配备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气体泄漏和火灾。
6. 紧急应对:在气瓶泄漏、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迅速疏散人员、关闭气源和通风设备、使用灭火器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气瓶用途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使用气瓶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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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气瓶,包括但不限于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二氧化碳瓶、氩气瓶等。
第三条气瓶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个人责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气瓶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气瓶生产、销售和使用第五条气瓶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技术力量,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气瓶。
第六条气瓶销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条件,取得特种设备经营许可证,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气瓶。
第七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使用条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
第八条气瓶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气瓶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气瓶追溯制度,确保气瓶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第十条气瓶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运输、储存、使用等操作规程,确保气瓶安全。
第三章气瓶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第十一条气瓶检验、检测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条件和技术力量,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许可证。
第十二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气瓶进行检验、检测,确保气瓶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检验、检测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四条气瓶检验、检测单位应当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检验、检测结果,对气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气瓶安全使用。
第四章气瓶运输和储存第十六条气瓶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条件,取得特种设备运输许可证。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是为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1. 气瓶的贮存:气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远离火源和易燃物品。
2. 气瓶的运输:气瓶在运输过程中应固定牢固,避免碰撞和摔落。
运输车辆应配备专用的气瓶固定设备。
3. 气瓶的标识:每个气瓶上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气瓶的类型、容积、压力等信息。
气瓶应定期检验,过期的气瓶应予以淘汰。
4. 气瓶的阀门:使用气瓶时,应确保气瓶的阀门关闭严密,防止泄漏。
操作气瓶阀门时要小心谨慎,避免突然开启或关闭阀门。
5. 气瓶的检查:使用气瓶之前,应定期检查气瓶的外观是否有损坏、腐蚀或涂层剥落等情况。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
6. 气瓶使用的环境:使用气瓶的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气体积聚造成爆炸的危险。
在密闭空间中使用气瓶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 气瓶的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气瓶时避免暴力操作,防止气瓶受到撞击或摔落。
禁止对气瓶进行改装、拆卸或修理。
8. 紧急处理措施:在气瓶发生泄漏、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远离现场,并及时报警求助。
不擅自使用水灭火,应采取适当的灭火方法。
9. 相关人员的培训:相关从业人员应接受气瓶安全使用的培训,了解相关规定和操作方法,提高安全意识。
以上是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规定和操作方法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规进行制定和执行。
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5篇)
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检测人员在使用充有气体的气瓶时:4.1必须首选检查气瓶上的标签或其它标识,确认盛装的气体性质,避免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的措施下使用高浓度、可燃气体或有毒有害气体。
4.2检查气瓶及瓶阀外观,确认无严重损坏的痕迹;阀门不松动,螺纹未损伤。
4.3根据不同气体种类选择减压表,并将其与气瓶紧密连接并用待检气体清洗阀体内部后于分析仪器连接。
与仪器的连接管路也应视被测气体种类来确定。
严禁使用被油渍沾污的减压表或管路。
4.4检测中用于校准分析仪器的标准物质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4.5检测过程中应确保气瓶的稳定,避免碰撞或倒伏。
气瓶放置应避开热源。
4.6应保证实验室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措施,检测中排出的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通过管路排出实验室(必要时应经过吸收或其它措施处理),不允许在室内直接排放。
4.7使用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必要时应佩戴防护用具。
4.8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关闭样品(或标准)的阀门,确认无泄漏后放回气瓶架或专用推车上。
4.9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如有施工需要进行电焊操作,必须提前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并停止使用各类易燃易爆气体和助燃气体。
施工屋内现场停止使用所有气体,并将气瓶移放至安全区域。
4.10及时检查载气、燃气及助燃气体的使用状况,保证各种气瓶不发生泄露,并保证足够的工作压力。
5气瓶存放管理规定____日常经常使用的气体标准物质应放置在库房或实验室气瓶架或专用推车上,随用随取,用后放回原处。
5.2实验室内使用的检测样品或配制后需比对的气瓶,应使用专用推车移动。
5.3抽检或客户送检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如当天不能完成检测的应移至楼外,放置在安全位置,不得在楼内存放过夜。
5.4用于科研的气体标准物质,在研期间应放置在专用气瓶架或专用车上,随用随取,用后放回原处。
在项目结束后除留下部分样品作为标准放置在楼内库房中外,其余气瓶全部放置楼外库房或放气处理后待用。
5.5库房内存放的标准气体气瓶应按照化学特性分区摆放,避免氧化性气体与还原性气体、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等相互之间可能发生反应的其中相邻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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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种气瓶在使用、贮存、搬运
等环节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氧气、二氧化碳气、液化气、氩气、氮气等气
瓶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操作规定:
1.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气瓶的管理,气瓶的储存、使用、搬运,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
2.各种气瓶的涂漆标示要清晰正确,不得涂改,【氧气瓶瓶体为天蓝色,并标黑色“氧气”字样;乙炔气瓶瓶体为白包,并标注红色“乙炔“字样;液化气瓶瓶体为银灰色,并标注兰色的“液化气”字样;氩气瓶瓶体为灰色,并标注绿气“氩气”字样;氮气瓶瓶体黑色,并标注黄色“氮气”字样】瓶阀、接管螺丝和减压阀等附件完好齐全,无漏气、滑丝、表针松动等危险情况;
3.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固定在专用手推车上,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4.气瓶应放置在通风、阴凉、无腐蚀的专用场所,防止雨淋和日光曝晒,不应接触有电流通过的导体;
5.气瓶严禁靠近火源、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同时使用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6.气瓶及瓶阀周围严禁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及油污的
手套、工具去接触氧气瓶;
7.气瓶瓶阀、管路不得漏气,试漏时可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漏;
8.气瓶在搬运中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装卸时禁止抛、掷、摔及其它容易引起撞击的方法;氧气瓶应装有防震胶圈;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吊运气瓶;
9.储存气瓶的仓库或临时仓库,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周围禁止动用明火,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资;
10. 使用后的空瓶,应移至空瓶存放区,并加上空瓶的标示;严禁空瓶与实瓶混存;
11. 不得将瓶内之残留的液体倒出,以防挥发引起爆炸;
12.气瓶须定期检验,不得超期使用.氧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的检验周期为3年,氩气瓶、氮气瓶的检验周期为5年;
13.氧气瓶特殊规定:①氧气瓶在安装减压阀前,先将阀门慢慢打开吹掉接口内外的灰尘和金属物质,开启阀门时,操作者应站在与气瓶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以免气流射伤人体;②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并用时,须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两个气瓶的减压阀不能成相对状态,以免气流射出时冲击另一支气瓶的压力表,造成爆炸事故;③夏季室外作业时,需要用隔热物质遮盖气瓶,以免阳光曝晒;④不准把氧气瓶代替压缩空气或把氧气作通风使用;
⑤氧气瓶泄压装置的防爆紫铜片不准私自调换;⑥氧气瓶卧放
时必须固定,瓶头朝向一边,排列整齐,高度不超过5层;
14.乙炔气瓶特殊规定:①乙炔气瓶的瓶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全部打开或全部关死,否则易漏气;②乙炔气瓶的减压阀和瓶阀的连接处必须可靠、严密;③乙炔气瓶必须安装专用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要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④严禁使用铜、银、汞等制品的工具与乙炔气瓶接触;
15.液化石油气瓶的特殊规定:①气瓶与炉灶和火枪应至少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胶管长度以1.5米为宜;②每次换气前,应检查减压阀上的胶圈有无脱落;一旦发现气瓶泄漏时,要严禁一切明火、金属摩擦和电气火花,应立即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