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生资助政策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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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学生资助政策评析
[摘要]通过对美国大学生资助政策四大特色:多元化的资助理念,多层次“混合资助模式”,操作规范、发放公平的“资助包”制度,以及设计周密合理的资助申请与审定程序进行了深入描述与评析,以资为完善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提供借鉴。
[关键词]美国大学生资助政策评析启示
大学生资助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中世纪大学,资助方式为各大学的学院为贫困大学生提供学习和寄宿场所。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展了以学生贷款项目为主要内容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到目前为止,全球大约有60多个国家开展了对大学贫困生的资助工作[1]。
美国联邦政府实施的多种理念并存、多渠道资金并用、多种资助方案并施的混合资助政策,对于正处于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阶段的我国来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一、多元化资助理念
美国高等教育史上,先后出现了6种基础性的大学生资助理念:(一)来自民间的慈善与宗教的理念;(二)“为了国家利益,资助贫寒学生,培养精英人才”;(三)“人力资本投资”;(四)“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五)“扩大选择自由”;(六)“成本分担”的理念。
[2]而“教育成本分担”和“教育机会均等”是当前美国高等教育资助的基本理念。
“教育机会均等”源自美国宪法的平等精神,其核心思想是帮助家庭处境不利的学生获得均等的教育机会。
在该理念的影响下,美国联邦《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凡是达到入学条件的、愿意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人,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负有资助入学者的义务。
“教育成本分担”由美国教育经济学家布鲁斯·约翰斯通1984年首次提出,其基本的内涵是“谁受益,谁付钱”原则,由于纳税人(社会公众)、大学、企业、家庭和学生本人是高等教育的受益者,那么“高等教育的成本通常要由家长、学生、纳税人和学校四个方面来分担”。
“教育成本分担”和“教育机会均等”是相辅相成的,前者促成了高学费制度,高学费是美国大学生存的基础,后者促成了各种高等教育资助的发展,保障低收入学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
同时,其它的资助理念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而是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美国的资助政策。
因此,众多理念并存、多元混合是美国大学生资助理念的一大特点,多元混合的资助理念使美国大学生资助事业出现资助结构多层次、资金来源多元化、资助性质多样化和资助项目层出不穷的局面[3]。
二、多层次“混合资助模式”
美国大学生资助资金来源大致由联邦、州、高等院校和慈善机构四级组成。
据统计,美国有一半以上的大学生都曾接受过不同类型的学生资助,每年用于学生资助的经费高达数百亿美元,其中联邦政府提供的资助资金超过60%,在整个资助事业中居主导地位[4]。
美国大学生资助可分为“以经济需要为基础(financialneed-based)”的资助和“不以经济需要为基础(non-need based aid)”的资助。
在资助方式上,竞争大但比例很小的“不以经济需要为基础”的资助是以学习成绩为基础的资助,通常奖励给有特殊技能、天赋和学术能力的学生。
联邦层次有三大奖学金计划:“罗伯特·伯德荣誉奖学金”、“全国科学基金会奖学金”和“保尔·道格拉斯师范教育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优秀学生或师范生。
“以经济需要为基础”的资助政策,以其内容完备、参与机构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资助性质多样化、资助目标多元化,构成了当今世界中典型的“混合资助模式”。
来自不同渠道、有着不同资助途径的资金,在美国是通过附带着不同资助对象、条件和标准的资助方案分发到学生手中的。
本文主要探讨的联邦资助主体是八个“以经济需要为基础”的项目。
(一)助学金:“佩尔助学金”(Pell Grant)是美国最早也是最大的一笔助学金,其资助目标是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资助对象为最低收入家庭学生,即只有最贫困的学生才能获得。
“补助教育机会助学金(Supplemental Educational Opportunity Grant,简称SEOG)”的资助目标是“特别困难的学生”。
接受“补助教育机会助学金”的学生通常同时还接受“佩尔助学金”。
(二)贷学金:“帕金斯贷款”(Perkins Loan)资助目标是为了国家利益,资助贫困生,造就国家所需专业人才。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状况最低下的学生”,由政府出资,学校操作,上学期间利息由政府支付,还款期间利息率为5%,学生从毕业后的第十个月开始还款,期限为十年。
“斯坦福贷款”(Stafford Loan)是美国最大的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有经济需要的学生”,由商业银行提供有贴息贷学金和无贴息贷学金。
“学生家长贷款”(Parent Loan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简称PLUS)是政府担保的资助项目,面向有子女在
大学学习,并有良好银行信贷纪录的家长,可到有此项目的商业银行申请借贷,利率规定不超过9%。
“联邦直接学生贷款”(Federal Direct Student Loan)实施目的是降低管理成本和拖欠率,借贷人是联邦教育部,条例规定部分大学每年从教育部获得拨款,学生从大学得到贷学金,毕业后直接将还款交还给联邦教育部。
(三)“工读计划(work-study program)”,为政府出资,学校管理。
联邦政府鼓励在读大学生和业已毕业的大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外劳动或社会服务获得联邦资助或偿付大学学费的政策。
学生可获得“工读计划”提供的工资,工资不得低于联邦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克林顿政府推出“社会服务计划”(National Service Trust)旨在降低贷学金拖欠率,鼓励学生通过参加社会服务获得报酬,以克服经济困难,或替代贷学金偿还。
三、“资助包”制度
在美国,性质各异、数目繁多的资助项目大大提高了学生受助机会,但同时又给大学带来了公平发放资助的困难。
为此联邦政府采取了“资助包”(Financial Aid Package)或称“一揽子资助办法”制度。
按照美国联邦教育部的解释,所谓“资助包”是“包容了学生收到的所有资助,即把所有联邦政府的、非联邦政府的资助,如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校园工读混合在一个包中,以满足学生的资助需要”。
用能够使用的资源向每一个大学生提供最佳组合的资助包是资助管理者的一项主要职责[5]。
其核心是大学通过规范合理的配置,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与其困难程度相称的经济资助。
为了计算每个学生应该获得多少资助,这个资助包中各种性质的资助比例和金额、搭配的公式和标准都由国会参与研究并公布。
“一揽子资助办法”的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核心步骤:
第一步,计算“上学成本”(cost of attendance)。
“上学成本”主要由学校公布的五项指标组成,计算公式为:上学成本=学杂费+书费+食宿费+交通费+其它生活费用。
具体的上学成本由美国大学委员会每年按全国六大地区和四类院校分别测算并公布平均参考标准。
第二步,计算“家庭应做贡献”(expected family contribution)。
“家庭应做贡献”即家长应为子女上大学承担的经济责任,计算公式是:家庭应做贡献=(家庭收入+财产)(平均生活开支×人口)。
由于计算“家庭应做贡献”比较复杂,大学委员会也核算出美国各地的参考标准,高等院校和学生家庭都可
以根据这个标准来估算。
家庭应做贡献用来决定学生是否能获得联邦大学生资助及其数额,如果学生的家庭应做贡献低于这一数字,学生将获得联邦佩尔助学金[6]。
第三步,计算学生“经济资助需要”(financial need),即应得资助金额。
计算公式是:经济资助需要=上学成本-预期家庭贡献。
一般由高等院校来计算。
第四步,按学校公布的“一揽子资助”的基本配比标准,结合学生的报告的经济状况向学生提供混合资助。
第五步,报告其它资助,及时做出调整。
学生如果获得其他资助,就必须主动报告。
学校也根据学生及资助单位的报告,及时调整以“经济需要为基础”的资助金额。
多方的参与和监督使得美国混合多元的大学生资助政策比较规范和容易操作。
各高校公布其上学成本及资助信息,学生可依据国会的标准和比例,参考高校的上学成本与家庭境况进行自我估算;家长、社会和政府也可根据标准和比例来监督和评判资助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设计周密合理的资助申请与审查程序
为了合理有效地申请资助,美国通过联邦立法和规章规定,建立了一套申请与查证程序,其设计的复杂性和周密性几乎可以与联邦所得税制度相媲美[7]。
(一)资格认定系统完备。
首先认定院校资格,要想获得联邦经费成为发放学生资助的单位,院校必须开设经过鉴定的课程,学生毕业率比较高,而且需要有良好的还贷历史;其次是学生资格的认定,学生必须高中毕业和攻读学位才有可能获得资助。
(二)计算准确,发放公平。
联邦政府运用“国会办法”,依据学生家庭收入、资产、大学就读人数等因素来计算学生家庭的支付能力,再与上学费用比较,就可以比较准确地得出每个学生所需资助的数目,由于公式统一,所以能一视同仁。
(三)申请便利。
联邦教育部每年印有一套《联邦学生资助自由申请表》(FAFSA),有经济资助需要的学生填写,表格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收入、意欲申请的学校等多方面的个人信息。
最近美国教育部又研制出电子申请系统,学生只需在学校的电脑终端输人信息,即可进入中央信息处理系统进行分析,处理后的结果很快就可以通知给学生报考的各所院校或学生己经就读的院校,十分方便准确。
(四)报告确认。
联邦教育中心处理部门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寄给学生一个《学生资助报告》(SAR),它将罗列学生在《联邦大学生资助自由申请表》上所填的信息。
如果学生的信息是完整、完全的话,在《学生资助报告》上将告之学生其“家庭应做贡献”,同时该部门也将把一份同样的报告送交学生意欲申请的学校。
如果学生认为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的,如非正常的医疗花费、来年工资的重大调整等,可向所申请的学校大学生资助负责人联系。
(五)审计严格,处理及时。
联邦教育部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定期审查各院校的学生资助情况,以确保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准确合理。
一旦发现不具备资格或弄虚作假的现象,立刻取消该院校实施学生资助的资格。
大学委员会会特别提醒资助申请者:“联邦政府的有关法律规定,禁止联邦政府资助获得者所获得的资金超过他们的实际需要”,“资助申请者必须如实报告其在校外获得的奖学金和其它资助,一经发现报告不准确,该学生将可能被取消全部资助资金”[8]。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学生获得的各类资助的款额总和不得超过包括学费、生活费等所有花费在内的“教育费用”。
五、美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启示
管窥美国“混合资助模式”发现,美国通过构建大规模多层次的资助体系,维护了低收入家庭学生高等教育学习机会,推动了高等教育普及化进程。
我国“奖、贷、助、补、减”多元资助体系与之相比,在资助力度、资金配比、资助操作上等方面都还存在诸多不足。
借鉴美国大学生资助体系,对完善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多元资助理念的整合。
美国“混合资助模式”成功的支撑点是政府能够包容多种资助理念长期并存,促使联邦政府、地方政府、高等院校、慈善团体、金融机构共同发展大学生资助事业。
而我国政府提出的“不让一名贫困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资助理念较单一,难以支撑大学生资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吸纳、包容、整合多种资助理念,构建多层次资助体系,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发展大学生资助事业对于我国有重要借鉴意义。
(二)资助体系目标明确、层次合理。
美国大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困难程度提供不同层次的资助内容。
如“佩尔助学金”和“补助教育机会助学金”资助目标是“特别困难的学生”;“帕金斯贷学金”只为“家庭经济状况最低下的学生”提供资助;“斯坦福贷学金”资助对象是所有经济资助需要的学生。
我国资助政策规定的资助对象统一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单一,不
能满足资助需求,且如何界定一般贫困生和特困生,将有限的资助资金公平合理地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是急需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三)“资助包”计算公式法律化、易操作。
联邦政府采用由法律确认的“资助包”制度,不仅使可资利用的各种资金和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所需的资金达到恰到好处的配比,而且使资助的公平性、合理性、教育性得到了实效体现。
我国的资助体系由于资助项目优化重组不够、贫困生界定不清、资助操作技术不够科学精细,经常出现学生盲目申请、重复接受资助现象,影响了资助的公平合理。
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技术措施,从而利于学生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与保障。
(四)申请程序及认定严格。
美国申请与审查资助标准与程序以全体学生的普查资料为编制标准、不受人为因素控制,具有公式稳定且有预测能力,体现公平效率,反映现实经济状况的特点。
我国现行的资助办法尚有诸多问题:如确定贫困生获得资助的类别,多是主观判定,缺乏科学规范的评判标准与工作流程;对重复资助与骗取资助现象无实效监督制裁机制。
只有规范申请审查程序,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才能使资助工作更为科学合理、严肃公平,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教育功能。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用高等教育规模衡量一个国家之综合国力的时代,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穷国办教育”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只有不断学习借鉴国外先进资助政策体系,合理规划,科学设计,兼顾公平,完善多元大学生资助体系,方能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实质发展,达成教育公平之理想。
正如高等教育哲学家布鲁贝克所提出的:“只要国家所采取的措施能确保高等教育机会公正,对这样有益的干预就不必担什么心。
慎重地使用政府资金去开发人力资源将会使未来更加富裕,而不是更加贫穷。
”[10]
参考文献
[1] Michael MuMPER. Removing College Price Barriers[Z],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Albany,1996.
[2]柳国辉,湛启标.国外学生资助政策及借鉴意义[J].江苏高教,1999,(4).
[3]张民选.美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1997,(6).
[4]张民选.理想与抉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国际比较[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
[5]刘忠学.美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目标分析[J].比较教育研究,2002,(10).
[6]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93) The Student Guide 1994-1995:
Financial Aid from the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Z], Washington DC: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7]庄丽君.美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4).
[8][美]劳拉丝,E·格拉蒂,张慧译.美国的大学生资助[J].理工高教研
究,2003,(6).
[9]徐建华.浙江省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研究[D].浙江师范大学,2005.
[10][美]布鲁贝克著,王承绪,郑继伟,张维平等译.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董晓玲(1979-),女,河南信阳人,云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洛阳理工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