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选课学分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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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选课学分要求

通选课学分要求

通选课学分要求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通选课已成为大学教育中一项重要的教学改革。

通选课是指学生在修满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可以自由选择一定数量的课程,以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培养综合素质。

通选课学分要求是指学生在大学期间需要修满一定数量的通选课程,以达到学分要求。

第一,通选课的学分要求。

通选课学分要求是指学生需要修满一定的通选课程才能满足学分要求。

通常,学校会规定学生需要修满一定数量的通选学分,如30个学分或40个学分。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相应的课程,以满足学分要求。

第二,通选课的分类。

通选课按照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多个类别,如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艺术与设计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选择相应的类别进行修读。

不同的类别可以提供给学生不同的知识和技能,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通选课的具体内容。

通选课的具体内容丰富多样,涵盖了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与设计等多个领域。

学生可以选择修读跨学科的课程,如跨文化交流、跨学科研究等;也可以选择修读专业以外的课程,如音乐、绘画、舞蹈等。

通选课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学校的设置和学生的需求进行选择。

第四,通选课的培养目标。

通选课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跨学科能力。

通过修读通选课,学生可以获得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跨学科能力。

通选课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五,通选课的选修方法。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通选课程。

在选修通选课时,学生可以参考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介绍,了解课程的内容和要求。

同时,学生也可以向老师和同学咨询,了解课程的特点和难度。

学生还可以参加课程的开放课程试听,以便更好地了解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方式。

第六,通选课的评估方式。

通选课的评估方式通常包括考试、论文、项目等形式。

学生需要按照课程要求完成相应的考核任务,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通选课学分要求说明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通选课学分要求说明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通选课学分要求说明一、2005级、2006级、2007级通选课学分要求1.北校区各学院学生通选课学分要求按《关于修订2005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通知》(华南工教〔2005〕031号)执行,即:(1)理工科专业学生至少修读10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2)经济管理类学生至少修读6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不应包含其中的经济管理类课程)和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3)文、法、体、艺类专业学生至少修读6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外语类学生不能选修语言文化类课程)和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4)各专业学生应修够6个学分的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系列课程。

2.南校区各学院学生通选课学分要求按《2005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二)》执行。

二、2008级、2009级通选课学分要求南、北校区各学院学生通选课学分要求按《关于修订2008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通知》(华南工教〔2008〕026号)执行,即:(1)理工科专业学生至少修读10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2)经济管理类学生至少修读6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不应包含其中的经济管理类课程)和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3)文、法、体、艺类专业学生至少修读4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不应包括本学院开设的通选课程)和6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4)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必须修读2.5个学分、其他专业必须修读6个学分的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系列课程。

三、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包括人文、艺术、经管、语言等四类;各年级学生不能修读本学院开设的通选课。

四、2009~2010学年度第2学期开始2008级工科学生将以学院为单位安排上《知识产权概论》(2学分)通选课,2010~2011学年度第1学期试点安排的学院为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电力学院、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学生版)2013至201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生选课要求

(学生版)2013至201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生选课要求

北京联合大学2013至201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要求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选课即将开始,为使同学们顺利选课,现提出以下选课要求: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2011级-2013级本科生在校期间须修8学分通选课,其中人文和艺术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沟通交流类各2学分;2011级-2013级专接本和高职学生在校期间须分别修2学分和4学分的通选课,课程类别不限。

2010级毕业生没有修够学分的同学建议选择超星尔雅通识教育课程,该类课程于2014年6月初进行期末考试,原则上不影响毕业资审工作。

二、选课规则、时间及结果查询选课分为三轮:第一轮为抽签制,即选课不限制容量,选课结束后随机抽签决定是否中选,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查询抽签结果。

选课时间:2013年12月24日(周二)上午8:00至12月29日(周日)晚上24:00。

选课结果查询时间:2013年12月30日(周一)上午12:00后。

特别提示:没有中选的同学务必参加第二轮选课。

第二轮为抢选制,即选即中,选课后马上可以查询结果。

选课时间:2014年1月1日(周三)上午12:00至2014年1月6日(周一)上午8:00。

第三轮为试听制:开学第一周学生可以试听,对于不满意的课程可以退选后再进行选课(在退课之前一定要查看其它课程课余量,以免退课后无课可选)。

退改选时间:2014年2月28日(周五)上午9:00—3月2日(周日)下午18:00。

教务系统开放,同学自主在网上进行退改选。

同学们一定珍惜选课机会,选课一律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形式人工选课、退选,贻误选课者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课机会。

三、获得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的途径与流程(一)校开通识教育选修课1. 传统教学方式的通识教育选修课(1)登陆校教务处网站(),点击“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2)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建议在“信息维护”中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

(3)点击“网上选课”—→“全校性选修课”进行选课。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是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开拓学生视野、发展学生综合能力、培育学生健全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通选课(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通识教育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管理,构建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三条通选课设置原则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文学涵养和艺术素养,有利于培育学生的健全人格和健康身心。

2.有利于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培养和拓展学生的问题意识与国际视野。

应当强化学科交叉、专业融合以及课程的综合性,实现课程模块化,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3.有利于学生在最基本的学科领域掌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不同思路、视角与方法。

强调课程内容的价值导向性和思想引领性,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课程始终。

第四条通选课模块设置1.通选课总体设置为三大模块六类课程。

(1)通选(艺术)模块:对应“艺术天地”类别,开设公共艺术教育课程。

(2)通选(心理)模块:对应“心理健康”类别,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3)通选模块:包括“人文社会、科技世界、xx文化、创新创业”四个类别的课程。

以上三大模块六类课程组成了涵盖公共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理论、xx特色文化、科学技术世界、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安全教育等人文社会和科学素养类内容的通选课体系。

2.学校在线下课程建设的基础上,通过遴选引进通识教育类优秀在线课程(包括外校和本校教师建设的课程),丰富通选课资源。

第五条通选课学分设置及要求L原则上所有通选课每门课程为1学分,对应16个学时。

3.四年制本科学生至少修读8学分,原则上在线课程(慕课)不得超过5学分。

选修课学分说明

选修课学分说明

关于印发公共选修课学分管理规定的通知
校教字[2007]239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建设,推进学分制教学改革,加大学生素质化教育实施力度,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修订情况,学校决定对本科专业学生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进行统一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学生必须修满16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五年及以上学制学生必须修满18学分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才能毕业
二、学分结构要求
文、法、经济类学生至少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2学分和生命科学类课程4学分,其他专业的学生至少选修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8学分。

所有学生选修体育类课程学分不能超过4学分。

三、实施要求
1、本学分要求和学分结构要求从2005级本科学生开始实施执行,04级(含04级)以前学生按照旧的计划执行(10学分)。

2、本规定出台后,原对公共选修课学分有关规定自动废除。

(联系人:夏欧东48605)
南方医科大学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设置本科生素质教育通选课的通知

关于设置本科生素质教育通选课的通知

关于设置本科生素质教育通选课的通知校发[2000]123号为了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从2000年9月开始在全校开设本科生素质教育通选课(以下简称通选课)。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通选课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拓宽知识面,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和方法,进一步打通专业,拓宽基础,强化素质,为适应21世纪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打下基础。

通选课的特点是只对学生提出在若干最基本的学科领域的学分要求,至于选什么课,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以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独立钻研,全面发展。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1.遴选标准:(1)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2)有利于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创新能力和基础知识。

(3)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4)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

(5)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6)有利于从综合角度掌握经典著作的基本精神,启迪思路。

(7)有利于学生选修著名学者的特色课。

(8)有利于学生对现有的一级学科有基本了解。

2.通选课划分为五个基本领域:A、数学与自然科学B、社会科学C、哲学与心理学D、历史学E、语言学、文学与艺术3.通选课是对现行课程体系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学校将根据通选课的教学工作量计算编制。

通选课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骨干承担。

课程内容重在启发思想、传授方法,而非讲授知识细节。

应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一门课一般为每周2学时,在一学期内完成。

通选课采取逐步建设和不断更新的方法。

目前一是从原有的全校公共选修课中精选符合要求的课程,二是各院系按照通选课要求申报的新课。

学校在各院系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筛选。

学校将对部分课程采取招标的办法进行建设。

计划课程规模为150至200门,并每年更新其中的10-15%。

各院系的专业基础课原则上都应对其它院系开放。

当前,在通选课资源还不十分丰富的情况下,学生跨院系选修这类课程可以视为通选课,计入通选课学分。

通识选修课学分要求

通识选修课学分要求

通识选修课学分要求
通识选修课是指大学本科教育中为了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拓宽知识视野而设置的一类课程。

通识选修课程学分要求根据不同学校、不同专业而有所不同,但一般要求学生修满一定的学分才能毕业。

以下是通识选修课程学分要求的几个方面:
1. 学分数量:通常要求学生修满一定数量的学分才能毕业。

不同学校和专业要求的学分数也有所不同,一般在10-30学分之间。

2. 科目类别:通识选修课程一般分为人文、社会、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四个类别。

不同学校和专业的科目分类也有所不同。

3. 选修要求:学生一般需要在规定的科目范围内选择一定数量的课程进行修读。

有些学校要求学生必须选修某些科目,也有些学校允许学生自由选择。

4. 学分认定:学生修读通识选修课程后,必须通过考试或者完成作业等方式获得相应的学分认定。

因此,学生在选择通识选修课的时候,应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未来职业发展方向来选择适合自己的科目,并且要按照学校和专业要求,认真修读并获得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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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选课说明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选课说明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选课说明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识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试行)》(杭电本[2017]59号)文件,学校对通识选修课程体系进行优化。

自2017-2018-2学期起,现有的人文社科、经济管理、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艺术类四大类通识选修课调整为人文经典与人文修养、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科技发展与科学精神、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五大模块。

一、各年级通识选修课修读要求
1. 2017、2018、2019级学生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每个模块要求修读2学分,共10学分,建议修读通识选修核心课程2学分和通识选修一般课程8学分。

2. 2016级学生仍按本年级专业培养方案的通识课修读要求执行,若专业培养方案中已设置通识课分类修读学分要求,建议按新课程性质修读后再进行课程替代,“人文经典与人文修养”可替代“人文任选”,“科技发展与科学精神”可替代“科技任选”,“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模块中的经管类课程)”可替代“经管任选”。

学生任选课学分认定管理规定

学生任选课学分认定管理规定

学生任选课学分认定管理规定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及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校大学生毕业任选课学分基本要求为:本科10学分,三年制专科6学分,二年制专科4学分。

任选课学分的获得,原则上以全院性任选课为主,亦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认定:1、发表论文(采用真实姓名署名为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经科研处审核认可每篇可认定2学分。

2、承担科研工作且取得相应科研成果,经科研处审核认可每项可认定1学分。

3、获专利证书,经科研处审核认可每项可认定2学分。

4、由学院组织参加国家、省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奖可认定学分,国家级每项2学分,省级1学分。

5、参加教务处组织考核的三证之外的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资格(或等级)证书,每项可认定2学分。

6、获教务处组织考核之外的国家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经教务处审核认可每项认定2学分。

7、每学期院级职业技能排行榜前10名,每项每人认定0.5学分。

8、在教务处组织的教师评学活动中,获优良学风班称号,每学期每生认定1学分。

9、对终止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经辅修专业所在系审定已修读合格课程可按课程学分的三分之一进行认定。

10、参军入伍,复员后返校学习,经学工处审核认可,可认定2学分。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于2008年9月起生效实施。

教师评学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试行)教师评学是有效收集教学信息的重要途径,是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重要手段,通过教师评价教学过程中的学习秩序、学习过程,促进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

评选“优良学风班”旨在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学院良好学风的整体形成,为此,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班级是指由教务处统一编定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集体(行政班级)。

二、本办法所指“优良学风班”由教务处考核。

三、本办法的主要考核指标包括3项: (1)该班级任课教师的评学分数评定办法:任课教师在学期末根据班级的表现,按照教学班级对该班的整体学风情况做出评估并填写《教师评学卡》,不是按班级整体教学的教师填写《教学对象学风反馈表》(体育、任选课);根据任课教师评学分数在年级内排队,按照排名计算“评学排名积分”。

通识选修课选课要求

通识选修课选课要求

通识选修课选课要求
10、11级普本:通识选修课分为人文社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就业技能4大类,学生最低修满10学分。

在就业与技能类至少修满2学分,在自然科学类至少修满2学分。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课学分。

12级普本英语:通识选修课分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类、医学保健与体育类、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就业类共六大类,第2-6学期间修读,每个学生最低应修满10学分,其中在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就业类至少修满2分,在自然科学与技术类至少修满2学分。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学分。

12级普本日语:通识选修课分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类、医学保健与体育类、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就业类共六大类,第2-6学期间修读,每个学生最低应修满10学分,其中在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就业类至少修满2分,在自然科学与技术类至少修满2学分。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学分。

读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未完成,其成绩合格课程可以充抵同时选修课选修不足的学分。

学生应根据自身兴趣和爱好,在规定时间内上网选择相关课程。

每人每学期最多选修2门,选课时需充分考虑其他课程上课时间与实习时间,避免冲突。

每门课程选修人数不做60人(体育、艺术等特殊课程不足30人)
时不予开课,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补选。

学生在其集中实习时间超过2周以上的学期及毕业学期不允许选课。

特别说明:科技学院学生选课严格按照科技学院通识选修课选课通知要求。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
2013年2月28日。

大学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大学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大学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选课行为,维护教学秩序,根据学分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生通过选课修读各类课程。

第三条实行缴费注册选课制度,足额缴费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选课资格。

第二章选课要求第四条选课属于教学管理活动的一部分,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并对选课行为负责。

各学院为学生配备专业的学业导师,加强对学生的选课指导,帮助其建立合理的知识架构。

第五条参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专业学习进度安排,听取学业导师意见,确定修读的课程。

每学期选课建议在20-25学分之间,最高不超过40学分。

第六条选课首先保证所在专业班级课表中的必修课程,再选择选修课。

在教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修读课程的上课时间及任课教师,也可以跨专业、跨年级选课。

第七条选课时,注意课程的修读顺序。

有先后修读顺序的课程,若先修课程未修读,不得选修后续课程。

第八条课程名称相同,学分或学时不同的课程,若不选本专业的课程,只能选高于本专业学分、学时的课程。

第九条所有要修读的课程必须选课。

没有选课的,不能参加上课和考核。

第三章选课准备第十条选课前,学院应根据学生所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阅修读计划,依据学生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课指导。

学生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适合个人发展的修读方案,根据每学期的《选课手册》、《班级课表》上网选课。

《选课手册》中所有开设课程都有课程号和课序号,课程号表示每门课程的编号,课序号(01, 02, 03,…20,…) 表示同一门课程的课堂分班情况,选课时请查询相应的课程号、课序号。

第十一条学生凭校园一卡通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选课系统进行选课。

新生参加选课时,须更改密码,确保更改后的密码安全。

因个人原因,导致密码保存不当,被他人改动选课结果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密码查询请到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咨询。

第十二条选课在每学期末开始,由教务处统一部署, 各学院自行组织。

学分制选课说明

学分制选课说明

学分制选课说明一、特别注意1.选课前必做3件事:(1)仔细研读培养方案,(2)咨询学业导师,(3)制定学业规划。

2.选课批次设置。

选课共有2个批次,其中【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开放,不需要使用积分;【挂牌选课】为学分制选课,使用积分投注,面向2016、2017、2018级同学开放。

3.不要盲目选课。

培养方案每学期的建议修读课程,适合绝大多数同学,已经预置在个人课表中,若无特殊要求,可以不参加挂牌选课。

有个性化发展需求的学生,要根据个人学业规划选课,切忌盲目选课、退课。

4.合理使用积分。

每人的初始积分均为100分,可用于一门或多门课程。

对一门课投的积分越多,选中的可能性就越大。

同时想选多门课程时,要合理使用积分。

二、学分制选课流程1.进入选课界面。

首先登录教务系统,点击【学生选课】,点击【02学生选课】,出现选课阶段(图1),点击右侧【进入选课】即可。

图12.查看课程简介。

在选课界面的左侧,有所有可选课程的列表(图2),点击课程名称,即可显示该课程的简要介绍,请仔细阅读。

图23.自主选择课程。

点击课程序号前的选择框(图3),将显示确认选课的对话框,提示“确定选课吗?”点击【确定】即可。

若存在课程冲突,将出现选课失败的提示(图4)图3图44.课程积分投注。

已选课程将出现在选课界面右侧的【已选课程】列表中,点击【积分投注】(图5),输入要投的积分,点击【投注】即可。

为增加区分度,建议投入个位数不为0的积分。

投注完成后,列表中将有积分显示(图6)图5图65.积分投注调整。

同时想选多门课程时,请依据修读意愿分别投注积分。

如要调整某门课程的积分,可点击【积分投注】进行修改,按红字提示操作即可(图7)。

图7三、其他说明1.《学分制,你应该了解的45个问题》对相关问题有详细解读,选课前请仔细阅读。

2.选课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教学办公室或教务处相关科室。

关于公共选修课相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公共选修课相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公共选修课相关问题的说明各系(部):因近期多数学生咨询关于公共选修课的相关问题,现对有关问题进行汇总,并说明如下:一、学分设置:公共选修课学分一般为4学分或2学分,除《C语言程序设计》和《access 数据库》两门课程为4学分外,其他课程均为2学分。

二、开课科目修订时间:每学期期中为下一学期所开公选课科目修订时间。

三、选修学分规定:1、公选课的学分必须修满6学分,方可准予毕业;公选课的选修时间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前三个学期,每学期每生只能选择一门公共选修课且所选课程不得重复。

2、若由于考核未通过,前三个学期公选课学分未达到6学分者,则需在第四学期重修考核未通过的课程。

四、选课类型:五、适用对象:高职三年制在校学生(除计算机新视觉特色班除外)六、开课时间及授课周数:每学年第一学期开课时间为第3周,第二学期开课时间为第1周。

每学期公选课的授课周数为16周。

七、网上选课时间:1、每学年第一学期,大一新生选课时间为第2周(军训期间)。

2、每学年第二学期,选课时间为本学期第13周。

3、学生补选和退选公选课的时间为每学期的第3周,由教务处统一受理。

八、选课地点:大一新生选课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大二学生选课地点原则上不再统一安排,若不具备上网环境,可跟随大一新生一同选课。

九、注意事项:1、学生必须参加每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网上评教),未评教的学生无法进行选课(大一新生第一学期选课除外)。

对未按时评教的学生,如需选课,必须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未评教原因,经本班辅导员和系党总支书记签字,以班级为单位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方可选课。

2、对选课时出现重复选一门或多选的学生,待新学期开学后第3周,由个人书面说明原因,经本班辅导员和系党总支书记签字,以班级为单位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集中办理。

3、选修课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参加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组织的选修课补考。

十、选课操作步骤:1、(1)学生进入学院首页/homepage/index.html,单击右下角栏内的教务管理系统。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通选课学分要求说明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通选课学分要求说明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通选课学分要求说明一、2005级、2006级、2007级通选课学分要求1.北校区各学院学生通选课学分要求按《关于修订2005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通知》(华南工教〔2005〕031号)执行,即:(1)理工科专业学生至少修读10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2)经济管理类学生至少修读6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不应包含其中的经济管理类课程)和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3)文、法、体、艺类专业学生至少修读6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外语类学生不能选修语言文化类课程)和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4)各专业学生应修够6个学分的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系列课程。

2.南校区各学院学生通选课学分要求按《2005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二)》执行。

二、2008级、2009级、2010级通选课学分要求南、北校区各学院学生通选课学分要求按《关于修订2008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通知》(华南工教〔2008〕026号)执行,即:(1)理工科专业学生至少修读10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2)经济管理类学生至少修读6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不应包含其中的经济管理类课程)和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3)文、法、体、艺类专业学生至少修读4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不应包括本学院开设的通选课程)和6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4)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必须修读2.5个学分、其他专业必须修读6个学分的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系列课程。

三、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包括人文、艺术、经管、语言等四类;各年级学生不能修读本学院开设的通选课。

四、2010~2011学年度第2学期开始2009级工科学生将以学院为单位安排上《知识产权概论》(2学分)通选课,2010~2011学年度第2学期安排的学院为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以及设计学院工业设计专业。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规定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规定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规定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是深化教学改革,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规范我校的通选课管理,提高通选课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设置的目标和原则开设通选课的目的是向学生展示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及在这些领域内探索的形式,引导学生获得多种不同的分析方法,了解这些方法是如何运用,以及他们的价值所在,强调的是能力、方法和性情的培养。

学校鼓励教师开设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通选课,在最基本的知识领域为学生提供多学科交叉综合的精品课程。

开设通选课应力求达到以下原则:(一)基本性:课程的内容应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文明中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二)综合性:课程应对不同学科领域的内容进行融合贯通,提供学生分析问题的多种视角,能够启发学生的心智。

(三)深刻性:课程不仅要让学生获取广泛的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知识的学习,发展完备理性,培养优美情感,陶冶健康人格,从而达成人的和谐而自由的发展。

(四)时代性:课程应具有时代特征,尽可能地反映学科新成果、新信息、新趋势。

(五)普适性:课程所探讨的问题应适合全体学生学习,以不须预先修习系统性专业知识为前提。

二、课程领域规划与建设(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设置人文与社会、自然科学与技术、艺术与美育、自我与人生等模块,面向全校学生选课。

(二)通选课每门课程一般为1或2学分(16或32学时)32学时,实行春秋季滚动开课。

(三)学校采取逐步建设和不断更新的方法,通过精选已开设课程并加强建设,结合学生知识结构要求和本校特色,设计新的课程并面向全校招标等途径,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通识课程;从校外直接引进优质课程;聘请校外教师或行业专家开设。

逐步建成符合我校实际的优质、品牌通识教育选修课。

三、任课资格及开课要求(一) 任课教师资格专任教师开设通选课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特殊课程除外)、有过独立讲授至少一门课程的经历,授课内容应与本人的专业或教研领域相符,所开课程的教学文件齐备。

关于通选课、体育课、大学物理实验课的说明(有补充)

关于通选课、体育课、大学物理实验课的说明(有补充)

关于通选课、体育课、大学物理实验课的说明通选课和体育课均属于选修课,但是必须修够相应学分,通选课须修12个学分,体育课须修满6学分(即4个学期)。

大学物理实验课是与大学物理课对应的,总共上两个学期(大一下学期和大二上学期)。

严格地讲,只是选“在什么时间做哪个老师额的什么实验”,而不是像通选课那样。

以下提供的关于部分老师和部分通选课、体育课的评价大多是问同学问出来的,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也不一定准。

一、通选课和体育课体育课和通选课不再是一个班都在一起上了,所以一定要留心自己的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如果自己忘去上课,老师又要点名……可木有班长团支书在群里提醒哦~~(一)概况1. 通选课通选课分为自然科学类通选课、工程技术类通选课、社会科学类通选课、经济管理类通选课和人文艺术类通选课,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选择(当然,由于课程时间冲突,我们常常是看能选什么而不是想选什么O_o)。

跨专业且专业性比较强的通选课,如果自己没有专业基础,一般不建议选(比如工程经济学概论、网络技术这样的课程)。

每一门通选课的学分为1、1.5或2.5,1.5个学分的课程比较多见;2.5学分的课程(就是《陶艺》)异常抢手,选上的概率比较小,慎选,个人建议大一下学期及以后再考虑。

通选课的学分有很多获得渠道,比如汉语普通话等级考试,拿下三级甲等(80分以上)就能有3.5学分;转专业后,原专业有而新专业没有的课程的学分会被算入通选课学分;修双学位坚持不下去了,已经修完的课程的学分将算入通选课学分,当然,辅修的学位证就拿不到了。

2. 体育课有很多项目和课程可供选择,比如乒乓球初级班/提高班、篮球初级班/提高班、羽毛球初级班/提高班、足球初级班/提高班、武术、野外生存(要交money的,貌似还挺火)、健美操、瑜伽、跆拳道、交谊舞等。

(通选课也有健美操和瑜伽)球类运动一般都分了初级班和提高班,除非水平比较高,最好选初级班;提高班要求高,考试相对难。

春季学期的体育课不论选什么,都包含三节游泳课,游泳课地点在东区的快递服务点东侧,需要交(貌似是)20元办理游泳证,详情下学期的体育课上老师会讲。

大学通选课管理办法(修订)

大学通选课管理办法(修订)

大学通选课管理办法(修订)为规范我校通选课的管理,提高通选课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通选课是我校实施通识教育的重要形式,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教学目的是为全校学生提供多学科、多视野的基础知识和信息,帮助学生了解各专业各学科的研究内容及其在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培养和加强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通选课的管理由教务处直接负责。

课程选择依据是为非专业学生提供拓展专业知识、培养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的基础性、综合性、交叉性课程。

通选课课程目录由教务处负责制定并规定课程的学时、学分。

三、通选课学分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计入学生修业总学分,在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内选修的通选课不收费,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通选课总学分后再选修的课程暂不额外收费,待学费收取办法改变为按照学分收费后另行制定收费细则。

四、2003 级以后入学的本、专科学生必须按照《大学学分制实施意见》中对各类通选课提出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通选课,该项学分数未达到上述要求者不能获得毕业资格。

专升本学生通选课最低学分要求另行规定。

五、通选课实行目录管理,未列入通选课目录的课程不得作为通选课安排教学。

通选课目录每年修订一次,我校符合通选课任课资质的教师均可申请在通选课目录中增列通选课。

新增通选课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 12月,凡列入通选课目录中的课程均面向全校符合资质的教师开放。

连续 2年未有教师申请讲授的通选课将被自动从目录中删除。

六、通选课任课教师的遴选采用个人申请、学院批准、教务处聘任的方式。

每学期放假前四周受理教师承担下学期通选课的申请,首次承担本课程的主讲教师应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书。

每学期开学后由学生通过网络选课,凡选修人数达不到最低设课人数的课程不予开设。

选课结束后由教务处向主讲教师下达任课通知。

七、为保证通选课教学质量,每位主讲教师每学期最多只能主讲二门通选课,每门课程可上一次重复课,如学生选课人数过多,经教务处批准后可增加一次重复课。

通用技术学科学分认定办法

通用技术学科学分认定办法

通用技术学科学分认定办法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通用技术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实行学分管理,每个课程模块2学分,学习的时间约为36学时。

学生要达到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学习的毕业要求,必须完成必修模块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的学习之后,即完成4个必修学分的学习后,根据自己的兴趣、发展潜能以及今后的职业需求再从选修模块系列中选学若干个通用技术选修课程模块。

1.学分认定条件与赋分比例建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必要条件方可认定模块学分。

各项目之间的赋分比例及具体要求如下,供实施过程中参考。

1.修满规定的学时(占20%)。

该项目主要体现学生学习的参与程度。

通过考勤登记和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听课记录的检查,按模块学习时数,全程参加学习者记满分,未满分者按相应的比例折合。

学生学习时间至少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学习课时的4/5以上,达不到的,该项赋分为零,且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2.学习过程表现达到合格以上等级要求(占40%)。

该项主要指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完成作业的次数和质量、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单元阶段性知识与能力的测试。

单元阶段性测试的形式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实验操作、完成作品等其他形式。

分数的确定,可以是所有单元阶段测试的平均,也可以是按计划,名次占不同比例,最后相加而得。

该项目最终的评价办法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方可执行。

学习过程性评价要坚持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将学生的自评、同伴之间的互评、教师的评价三者结合起来。

3.模块终结性测验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学分线(占40%)。

学生未达到模块终结性测验总分60%的分数,该模块评价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学生每一模块学习的最终评价建议分为4级:总分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

总评C级以上者为合格,获得该模块相应的学分;总评为D级的,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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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通选课学分要求说明
一、2006级、2007级通选课学分要求
1.北校区各学院学生通选课学分要求按《关于修订2005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通知》(华南工教〔2005〕031号)执行,即:
(1)理工科专业学生至少修读10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
(2)经济管理类学生至少修读6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不应包含其中的经济管理类课程)和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
(3)文、法、体、艺类专业学生至少修读6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外语类学生不能选修语言文化类课程)和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
(4)各专业学生应修够6个学分的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系列课程。

2.南校区各学院学生通选课学分要求按《2005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二)》执行。

二、2008级、2009级、2010级、2011级通选课学分要求
南、北校区各学院学生通选课学分要求按《关于修订2008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通知》(华南工教〔2008〕026号)执行,即:
(1)理工科专业学生至少修读10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
(2)经济管理类学生至少修读6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不应包含其中的经济管理类课程)和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
(3)文、法、体、艺类专业学生至少修读4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不应包括本学院开设的通选课程)和6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
(4)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必须修读2.5个学分、其他专业必须修读6个学分的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系列课程。

三、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包括人文、艺术、经管、语言等四类;各年级学生不能修读本学院开设的通选课。

四、2011~2012学年度第2学期2010级工科学生将以学院为单位安排上《知识产权概论》(2学分、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通选课。

教务处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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