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剖析
《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总述本课程大纲是以2006年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编制的。
二、教学时数分配三、单元教学目的、教学重难点和内容设置逻辑学作为一门帮助人们提高思维的自觉性、科学性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学科,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不可缺少的一门学科。
本大纲规定了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力求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发挥一定的作用。
重点与观点:正确把握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及其相互关系,掌握判断及其推理形式,是本课程的重点,同时也是本课程的难点。
教学内容安排:引论教学目的与要求:1、了解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2、明确学习逻辑学的意义。
一、逻辑与思维二、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三、学习普通逻辑的方法第一章概念教学目的和要求:1、明确什么是概念及其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2、掌握概念和语词的关系;3、明确掌握概念的种类和概念之间的关系4、掌握定义和划分的方法并能依据定义或划分的规则分析定义和划分是否正确;5、掌握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方法。
第一节概念的概述一、什么是概念二、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三、概念和语词四、概念的作用第二节概念的种类一、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三、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四、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第三节概念间的关系一、全同关系二、真包含于关系三、真包含关系四、交叉关系五、全异关系第四节概念的概括和限制一、属种概念之间内涵和外延的反比关系二、概念的限制三、概念的概括第五节定义与划分一、什么是定义、划分二、定义的方法、划分的方法三、定义、划分的规则第二章判断与演绎推理(一)教学目的与要求:1、明确什么是判断及判断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2、掌握什么是性质判断,了解性质判断的种类;3、掌握性质判断直接推理及各种推理形式。
4、明确关系判断及其推理;5、明确什么是三段论,了解其结构;6、理解三段论公理;7、熟练掌握三段论的规则,并运用规则检验三段论是否正确;8、掌握三段论的格及其格的规则;概述教学重点:判断的特征教学难点:推理的逻辑性什么是判断及其种类1、什么是判断;2、判断和语句;3、判断的种类推理及其种类1、什么是推理;2、推理的逻辑性;3、推理的种类性质判断与直接推理教学重点:词项的周延性教学难点:对当关系性质判断及其种类1、什么是性质判断2、性质判断的种类:A、E、I、O判断3、性质判断词项的周延性4、性质判断之间的真假关系:反对关系、下反对关系、矛盾关系、差等关系性质判断直接推理1、什么是性质判断直接推理2、对当关系推理:反对关系推理、下反对关系推理、矛盾关系推理、差等关系推理3、变形推理(1)换质法;(2)换位法;(3)换质换位法关系判断及其推理教学重点:关系的逻辑性质教学难点:关系的逻辑性质一、什么是关系判断二、关系与关系判断的种类1、关系的对称性;2、关系的传递性。
20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041432704课程英文名称:legal logic课程总学时:32 讲课:32 辅导答疑:0 上机:0适用专业:法学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06一、大纲使用说明(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法律逻辑学课程为必修课,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
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学生准确地、严密地表述和论证思想;为学生思考问题提供必要的逻辑工具;它对于学生反驳谬误、揭露诡辩,也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学习本门课程也对于学生学习其他课程有帮助。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应用逻辑,主要介绍基本的逻辑知识,结合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它是以法律推理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它以法律推理为核心,结合案件事实的侦查与证实、法律的解释与实用、法庭的辩论与法院的裁决等,研究其推理的方法、推理的规则、推理的形式及其规律。
(三)实施说明本课程涉及内容较多,对基础理论重点讲授,结合案例强化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一定程度上针对疑难案例剖析论证,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学习本课对其他课程的教学有一定辅助作业。
本课的讲授中,可结合学生已经学过的部门法展开教学。
本课的先修课为《法理学》。
(五)对习题课、实践环节的要求结合理论讲授部分的内容,适当布置查阅文献资料的作业,并结合学生的完成情况让学生在课堂进行讲述及讨论。
根据课程进度,安排相应的课堂讨论和“案例教学”,培养学生的思辨、论辩等实务能力。
(六)课程考核方式1.考核方式:考查2.考核目标:在考核学生对形式逻辑基础知识掌握的基础上,注重应用已学知识在侦查案例实践、法律分析、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的演练。
3.成绩构成:本课程的总成绩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包括作业情况、出勤情况等)占60%,期末考核成绩占40%。
(七)参考书目《法律逻辑》, (德)克卢格著,法律出版社,2016《法律逻辑学》,王洪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法律逻辑学教程》,张大松,蒋新苗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二、中文摘要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类课程之一,虽为选修课,但其重要性在于,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是法律适用的基础,而法律逻辑学的学习可谓以上技能的专门培养。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学时:54一、课程性质与任务《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重要学科,它对于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和水平具有其它学科不可替代的非常重要作用。
法律逻辑学对于法律院校的学生来讲,其意义更加重要,它对于学生今后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工作具有很强指导作用。
法律逻辑学是我院各系普高各专业开设的一门必修的基础课。
本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绪论、概念、判断、推理、论证和思维基本规律等内容。
由引论、概念、判断、推理、侦查假设、基本规律和论证等十三章内容组成。
通过学习,使学生们了解和掌握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原理,掌握各种思维形式、思维方法和思维基本规律基本要求和规则。
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在法律工作中熟练运用法律逻辑学的知识,解决法学研究、侦查、检察、审判,以及监狱和劳动教养工作中的逻辑问题。
二、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以上内容的概念、特征、类型、规律,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律逻辑解决具体法律问题。
通过对法律领域中特有逻辑现象与逻辑问题的研究与学习,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逻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教学方法与手段本课程重视师生互动,注重启发式教学和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提高,目的是培养实用型人才。
为达到此目的,采用了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除了常用的讲授法之外,还采用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演示法、习题讲评法、读书指导法、模拟教学法等。
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教学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
特别是影视作品和多媒体教学更是现代教学的一大特点。
由于法律逻辑学本身这种工具性的边缘学科,就注定这门学科的高度抽象性。
通过声像教育,或多媒体教学教育,可以使学生利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轻松的理解掌握那些难度大,内容抽象的知识。
同时多媒体教学也弥补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脱节这种缺陷,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也学会了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
因此,在法律逻辑学的教学过程中,普任课教师遍使用多媒体、互联网、幻灯片等现代教学技术和工具,使得教学形式更加多样化。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学时:54一、课程性质与任务《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重要学科,它对于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和水平具有其它学科不可替代的非常重要作用。
法律逻辑学对于法律院校的学生来讲,其意义更加重要,它对于学生今后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工作具有很强指导作用。
法律逻辑学是我院各系普高各专业开设的一门必修的基础课。
本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绪论、概念、判断、推理、论证和思维基本规律等内容。
由引论、概念、判断、推理、侦查假设、基本规律和论证等十三章内容组成。
通过学习,使学生们了解和掌握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原理,掌握各种思维形式、思维方法和思维基本规律基本要求和规则。
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在法律工作中熟练运用法律逻辑学的知识,解决法学研究、侦查、检察、审判,以及监狱和劳动教养工作中的逻辑问题。
二、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以上内容的概念、特征、类型、规律,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律逻辑解决具体法律问题。
通过对法律领域中特有逻辑现象与逻辑问题的研究与学习,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逻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教学方法与手段本课程重视师生互动,注重启发式教学和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提高,目的是培养实用型人才。
为达到此目的,采用了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除了常用的讲授法之外,还采用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演示法、习题讲评法、读书指导法、模拟教学法等。
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教学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
特别是影视作品和多媒体教学更是现代教学的一大特点。
由于法律逻辑学本身这种工具性的边缘学科,就注定这门学科的高度抽象性。
通过声像教育,或多媒体教学教育,可以使学生利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轻松的理解掌握那些难度大,内容抽象的知识。
同时多媒体教学也弥补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脱节这种缺陷,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也学会了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
因此,在法律逻辑学的教学过程中,普任课教师遍使用多媒体、互联网、幻灯片等现代教学技术和工具,使得教学形式更加多样化。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Legal Logics课程编号: 123990060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课程性质:必修学分: 3学时:48(其中:讲课学时:48)适用专业:法学开课部门:法学院一、课程教学目的和课程性质本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素质必修课。
本课程教学目的在于结合侦查、检察、审判等法律工作实践,系统阐述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训练学生法律逻辑思维,为其以后的法律工作实践提供必要的逻辑思维能力储备。
二、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前修课程:法理学继修课程:诉讼法学。
三、课程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第一章概论(2学时)[知识点]逻辑的含义;逻辑学的类型;逻辑学的产生与发展;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
[重点]逻辑学的类型。
[基本要求]1、识记:逻辑的含义;逻辑学的产生与发展;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
2、领会:逻辑学的类型。
第二章概念论(4学时)[知识点]概念的定义;概念和语词的关系;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反变关系;概念的种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概念的限制与概括;划分的规则;定义种类及其规则。
[重点]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反变关系;概念的种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概念的限制与概括;划分的规则;定义种类及其规则。
[难点]概念的种类: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
[基本要求]1、识记:概念的定义;概念的种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2、领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反变关系;概念的种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概念的限制与概括;划分的规则;定义种类及其规则。
《法律逻辑学》剖析
性质判断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 主项是表示在性质判断中所断定的对象的概念。通常 用"S"表示。 谓项是表示在性质判断中断定的对象所具有或不具有 的性质的概念。通常用"P"表示。 联项是表示性质判断中主项和谓项之间的联系的概念。 分肯定联项(是)与否定联项(不是)两种。性质判断的联项又 叫性质判断的质。 量项是表示性质判断中主项数量的概念。分全称量项、 特称量项、单称量项三种。性质判断的量项又叫性质判断 的量。
1.
2.
3. 4.
划分
关于划分要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1. 划分的内涵 2. 划分的结构幻灯片 5 3. 划分与分解的区别 4. 划分的规则(要学会运用划分分 析划分的正确与否)
限制
关于限制要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1. 什么是限制 2. 限制的规则幻灯片 5 3. 限制的运用
注意:限制与概括都是以概念的 内涵与外延间所具有的反变关 系进行的
例3、凡滞销商品都不是受消费者欢迎的商品,因为, 没有一件质量差的商品不是滞销商品,而受消费 者欢迎的商品都不是质量差的商品。” 这个推理 属于何种推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解析:首先,根据关联词“因为”的位置,可知: “凡滞销商品都不是受消费者欢迎的商品”是推 理的结论;“没有一件质量差的商品不是滞销商 品 , 而受 消费 者 欢迎 的商 品 都不 是质 量 差的 商 品。”是推理的前提。 其次,“没有一件质量差的商品不是滞销商品”是一 个特殊句式,应该改为规范句式“所有质量差的 商品是滞销商品”即全称肯定判断。 然后,分析这个推理包括了三个简单判断,且两个前 提包含了一个共同的词项,即“质量差的商品” 可以断定:这是一个三段论推理。且能得出一个 形式化的三段论结构:大前提PEM,小前提MAS, 结论SEP。 分析这个三段论,小项“滞销商品”在结论中周延, 在前提中不周延。 答案:这是一个三段论推理,推理不正确。违反了 “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的规 则,犯了“小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2024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2024)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课程性质:基础必修课开课时间:第三学期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学时 /学分:48学时/2.5学分二、课程目标《法律逻辑学》课程是一门结合了法律学与逻辑学的交叉学科,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达成以下目标:课程目标1:透过法律逻辑培育学生的法治信仰,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和尊重,培养学生对通过推理实现法律正义的兴趣和信心,并进而形成对法律职业的深层次认同和高度专业精神。
课程目标2:掌握法律逻辑知识体系,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如概念分析、归纳推理、简单命题及其推理、复合命题及其推理、思维基本规律等;了解法律论证的逻辑形式,包括证明和反驳。
课程目标3:运用法律逻辑方法解决法律问题,掌握法律分析方法:学习如何运用逻辑工具分析法律问题,包括案例分析、法律条文解释等;训练学生批判性地分析法律问题,识别逻辑谬误和不合理的论证;通过案例练习,提高学生运用法律逻辑进行有效推理的能力;教授学生如何构建有说服力的法律论证,包括论点的提出、证据的组织和反驳的技巧。
三、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四、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对应关系五、课程目标与考核内容方式的对应关系六、课程成绩评定与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1.成绩评定方式(百分制)课程总成绩=期末考核总成绩(百分制)×50% +所有过程性考核总成绩(百分制)×50%2.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七、考核标准八、课程学习资源1.选用教材《法律逻辑学》,王洪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推荐参考书《法律逻辑学教程》,张大松、蒋新苗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逻辑学》,雍琦著,金承光增订:法律出版社2022年第二版。
《法律应用逻辑》,齐姆宾斯基著,刘圣恩等译,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法律的逻辑——法官写给法律人的逻辑指引》,亚狄瑟著,唐欣伟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法律逻辑学第二版教学大纲
法律逻辑学第二版教学大纲课程背景:本课程重点介绍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
旨在使学生掌握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理论,提高法律思维与逻辑推理能力,增强对法律问题的把握、分析、解决和评价能力。
课程目标:学生应具备以下能力:1.理解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2.理解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掌握逻辑思维方法,具备正确的思考方式和逻辑推理能力;3.掌握法律逻辑分析的方法和技巧,能够使用法律逻辑分析工具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4.能够分析和评价法律诉讼中的证据和证明方法,具备判断证据证明能力;5.能够在实践中运用法律逻辑学的方法独立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
教学内容:第一章:法律逻辑学基本概念1.法律逻辑学的定义;2.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特征;3.法律逻辑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第二章:逻辑学基础1.逻辑学的定义和分类;2.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3.命题逻辑的语法、语义和推理;4.谓词逻辑的语法、语义和推理。
第三章:法律逻辑学基本原则1.法律逻辑学的基本原则;2.法律逻辑学方法、规则和步骤;3.法律逻辑学中的范畴和基本概念。
第四章:法律逻辑分析方法1.法律逻辑分析的基本概念和意义;2.法律逻辑分析的方法和技巧;3.法律逻辑分析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第五章:法律证据和证明1.证据的含义和分类;2.证明的含义和分类;3.证据和证明的意义和作用;4.法庭证据的认定与评价标准。
考核方式:1.平时成绩: 40% ;2.期中考试: 30% ;3.期末考试: 30%。
参考书目:1.葛兆光. 法律逻辑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2.魏昌华. 法律逻辑[M].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3.顾明远,曹成标主编. 法律逻辑学[M].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
总结:本课程是一门涉及法律和逻辑学的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和应用法律逻辑,提高其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和应对能力。
本课程教学重点围绕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逻辑学基础、法律逻辑分析方法、法律证据和证明等方面进行讲解和分析,并结合司法实践给学生提供真实的案例分析,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一、基本信息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课程编号SCLA3115英文名称Legal logics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总学时36 理论学时36 实验学时实践学时学分 2 预修课程法理学适用对象法学本科专业课程简介法律逻辑学是逻辑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
本课程在介绍普通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的基础上,系统讲授词项逻辑、命题逻辑、推理逻辑以及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律论辩逻辑等具体内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的法律分析与批判、法律推理与论证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素质,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学习其他法律专业课程及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二、教学目标及任务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科学,是从事司法工作必备的智力乎段,也是大学生必备的人文素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普通逻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并能结合法学及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养成运用法律逻辑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水平。
本课程体现了抽象的逻辑学原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特点,在法学界越来越强调法律推理的今天,本课程有着重要的实用意义。
三、学时分配章节章节内容讲课实验实践合计第一章引论22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22第三章命题的一般特征22第四章性质命题44第五章复合命题44第六章模态命题与规范命题44第七章推理的概述22第八章演绎推理44第九章归纳推理44第十章类比推理44第十一章假说与侦查假设22第十二章论证22合计3636四、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引论第一节逻辑科学的类型及其产生和发展1.“逻辑”的含义2.逻辑科学的产生3.逻辑科学的发展与走向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及功能1.什么是逻辑学2.思维与语言的关系3.逻辑学的功能第三节法律工作与逻辑学1.司法工作者必须懂得逻辑2.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本章习题:1.简述什么是思维形式和思维形式的结构。
2.举例说明什么是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大纲系列)《法律逻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本科年级适用)四川大学法学院法理教研室编2004年11月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逻辑教学大纲课程概要介绍:早在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公元前684-622年)就创立了逻辑学这门学问。
随着时间的流逝,社会的发展,这门古老的学科而今已发展成门类众多的子学科,如元逻辑学、辩证逻辑学、科学逻辑学、规范逻辑学、法律逻辑学等。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新兴的应用性的形式逻辑分支学科,它是把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探求法律工作应用逻辑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
法律逻辑学对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都是不可缺少的思维工具。
列宁曾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
法学当然也不例外。
法学与逻辑学存在着特别密切的关系。
如法律的制定或执行、法律的研究和运用,无不广泛地涉及逻辑问题。
作为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应当具有丰富的逻辑知识、高度的逻辑修养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因此,学习法律逻辑对从事法学或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
本课程采用课堂重点、难点讲解与课外自学、课堂学习与课外练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力求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阐明形式逻辑基本原理;第二,尽量联系立法、司法实际;第三,力图从方法论角帮助学生掌握逻辑知识;第四,对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具有特异性的逻辑问题作些探索;第五,对于逻辑原理中,一些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作些比较式的说明。
通过对法律逻辑学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能运用有关知识去处理和解决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中的逻辑问题。
本课程体系由以下部分组成。
法律逻辑课程总课时40学时,每周2学时,2个学分。
其中课堂讲授36学时、4学时观看教学录像。
本课程教材使用陈康扬、潘利平主编的由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法律逻辑》,其它参考资料附后。
课程内容:第一章概论学习目的和重点:法学领域是应用逻辑知识的广阔天地。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剖析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课程编码:EN034120B学分:2学分总学时:32学时适用专业:法学先修课程:法理学、刑法学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法律逻辑学》是基础平台选修课。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应着重掌握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包括词项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及逻辑基本规律等。
同时,作为一门应用性课程,学生还应该了解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律论辩逻辑等特殊的法律逻辑问题。
本课程的意义,在于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律推论水平。
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较好应用因材施教等教学基本原则,充分贯彻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而且特别要求教师课后对学生的辅导,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基本要求通过学习,学生应全面了解逻辑学的基本知识,深入理解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并熟练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方法,包括词项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及逻辑基本规律等内容。
同时,学生还应该了解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律论辩逻辑等特殊的法律逻辑问题,并能举一反三,学以致用。
三、教学内容(一)绪论学时:21、逻辑科学的产生与发展学时:1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1)“逻辑”的含义(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3)逻辑的类型(4)思维、语言与逻辑3、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学时:1(1)逻辑学的性质(2)逻辑学的作用4、司法工作者必须懂得逻辑(二)词项逻辑(上)学时:41、词项概述学时:1(1)词项及其特征(2)语词、词项和概念(3)法律概念的特征2、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学时:1(1)概念的内涵(2)概念的外延3、准确运用概念的逻辑基础学时:1(1)概念的种类(2)概念外延间的关系(3)限制和概括4、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定义和划分学时:1 (1)什么是定义(2)定义的种类和方法(3)定义的规则(4)什么是划分(5)划分的种类和方注(6)划分的规则(7)分解与列举(三)词项逻辑(下)学时:41、判断及其表达式学时:1(1)命题的特征(2)命题与判断(3)命题与语句2、命题形式及其分类3、关系推理学时:1 (1)关系命题(2)关系的性质(3)关系三段论4、性质命题的概述(1)性质命题的特征(2)性质命题的种类5、性质命题的逻辑特征学时:1 (1)性质命题主、谓项的周延性(2)性质命题的对当关系6、性质命题的直接推理学时:1 (1)对当关系推理(2)变形推理(四)命题逻辑学时:41、复合命题的概述学时:1 (1)复合命题的特征、组成(2)复合命题真假的判定与真值表(3)法律条文中的复合命题2、复合命题的基本形式及其逻辑性质学时:2 (1)负命题(2)联言命题(3)选言命题(5)多重复合命题3、复合命题的等值式及其应用意义学时:1 (1)负命题及其等值式(2)不同类型复合命题形式的转换(五)规范命题学时:21、模态命题与真值模态命题学时:1(1)模态命题(2)模态对当推理(3)复合模态命题推理(4)模态命题及其推理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2、规范命题相互间的逻辑关系学时:1(1)规范命题(2)规范对当推理(3)复合规范命题推理(4)规范条件推理(5)规范强弱推理(6)规范命题及其推理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3、刑法规范命题的结构特点(六)关于推理的一般知识学时:21、推理的特点学时:1(1)什么是推理(2)推理是有预定目的的思维活动(3)推理的组成及其语言表达式2、推理的类型及其区别与联系学时:1(1)推理的分类(2)不同类型推理之比较3、推理的有效性与合理性(七)演绎推理学时:41、三段论学时:1(1)三段论的特征(2)三段论的格与式(3)三段论的基本规则(4)三段论的导出规则(5)省略三段论(6)审判三段论及其特征2、复合命题推理学时:1(1)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2)双重否定推理(3)联言推理(4)选言推理(6)等值推理3、复合命题推理的其他有效式学时:1 (1)必要条件假言推理(2)假言联锁推理(3)二难推理(4)反三段论(5)基于重言等值式的推理4、复合命题的综合推理(1)判定问题(2)推导问题5、刑事侦查中怎样正确运用演绎推理学时:16、关于法律推理(八)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学时:41、归纳推理概述学时:1 (1)归纳推理及其特征(2)归纳推理的种类(3)完全归纳推理与不完全归纳推理(4)归纳推理的应用2、回溯推理学时:1 (1)什么是回溯推理(2)回溯推理的应用(3)提高回溯推理结论可靠性的要求3、求因果联系五法学时:1 (1)概述(2)求同法(3)求异法(4)求同求异并用法(5)共变法(6)剩余法4、类比推理及其应用学时:1 (1)什么是类比推理(2)类比推理的应用(3)提高类比推理结论可靠性的要求(九)假说与侦查假说学时:2 1、假说及其建立程序学时:1 (1)什么是假说(2)假说的提出(3)假说的检验2、侦查假说及其应用学时:1 (十)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学时:21、逻辑思维基本规律概述学时:1(1)什么是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2)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客观性2、同一律(1)什么是同一律(2)违反同一律的逻辑错误(3)同一律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3、矛盾律学时:1(1)什么是矛盾律(2)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3)矛盾律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4、排中律(1)什么是排中律(2)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3)排中律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4)排中律与矛盾律的区别(十一)论证学时:21、论证的特征学时:12、论证的方法——证明和反驳(1)什么是证明(2)证明的方法学时:1(3)证明的规则(4)什么是反驳(5)反驳的方法3、谬误四、教学参考书教材:张大松、蒋新苗主编,《法律逻辑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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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
课程编码:EN034120B
学分:2学分
总学时:32学时
适用专业:法学
先修课程:法理学、刑法学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法律逻辑学》是基础平台选修课。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应着重掌握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包括词项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及逻辑基本规律等。
同时,作为一门应用性课程,学生还应该了解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律论辩逻辑等特殊的法律逻辑问题。
本课程的意义,在于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律推论水平。
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较好应用因材施教等教学基本原则,充分贯彻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而且特别要求教师课后对学生的辅导,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基本要求
通过学习,学生应全面了解逻辑学的基本知识,深入理解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并熟练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方法,包括词项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及逻辑基本规律等内容。
同时,学生还应该了解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律论辩逻辑等特殊的法律逻辑问题,并能举一反三,学以致用。
三、教学内容
(一)绪论学时:2
1、逻辑科学的产生与发展学时:1
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1)“逻辑”的含义
(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3)逻辑的类型
(4)思维、语言与逻辑
3、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学时:1
(1)逻辑学的性质
(2)逻辑学的作用
4、司法工作者必须懂得逻辑
(二)词项逻辑(上)学时:4
1、词项概述学时:1
(1)词项及其特征
(2)语词、词项和概念
(3)法律概念的特征
2、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学时:1
(1)概念的内涵
(2)概念的外延
3、准确运用概念的逻辑基础学时:1
(1)概念的种类
(2)概念外延间的关系
(3)限制和概括
4、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定义和划分学时:1 (1)什么是定义
(2)定义的种类和方法
(3)定义的规则
(4)什么是划分
(5)划分的种类和方注
(6)划分的规则
(7)分解与列举
(三)词项逻辑(下)学时:4
1、判断及其表达式学时:1
(1)命题的特征
(2)命题与判断
(3)命题与语句
2、命题形式及其分类
3、关系推理学时:1 (1)关系命题
(2)关系的性质
(3)关系三段论
4、性质命题的概述
(1)性质命题的特征
(2)性质命题的种类
5、性质命题的逻辑特征学时:1 (1)性质命题主、谓项的周延性
(2)性质命题的对当关系
6、性质命题的直接推理学时:1 (1)对当关系推理
(2)变形推理
(四)命题逻辑学时:4
1、复合命题的概述学时:1 (1)复合命题的特征、组成
(2)复合命题真假的判定与真值表
(3)法律条文中的复合命题
2、复合命题的基本形式及其逻辑性质学时:2 (1)负命题
(2)联言命题
(3)选言命题
(5)多重复合命题
3、复合命题的等值式及其应用意义学时:1 (1)负命题及其等值式
(2)不同类型复合命题形式的转换
(五)规范命题学时:2
1、模态命题与真值模态命题学时:1
(1)模态命题
(2)模态对当推理
(3)复合模态命题推理
(4)模态命题及其推理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
2、规范命题相互间的逻辑关系学时:1
(1)规范命题
(2)规范对当推理
(3)复合规范命题推理
(4)规范条件推理
(5)规范强弱推理
(6)规范命题及其推理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
3、刑法规范命题的结构特点
(六)关于推理的一般知识学时:2
1、推理的特点学时:1
(1)什么是推理
(2)推理是有预定目的的思维活动
(3)推理的组成及其语言表达式
2、推理的类型及其区别与联系学时:1
(1)推理的分类
(2)不同类型推理之比较
3、推理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七)演绎推理学时:4
1、三段论学时:1
(1)三段论的特征
(2)三段论的格与式
(3)三段论的基本规则
(4)三段论的导出规则
(5)省略三段论
(6)审判三段论及其特征
2、复合命题推理学时:1
(1)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
(2)双重否定推理
(3)联言推理
(4)选言推理
(6)等值推理
3、复合命题推理的其他有效式学时:1 (1)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2)假言联锁推理
(3)二难推理
(4)反三段论
(5)基于重言等值式的推理
4、复合命题的综合推理
(1)判定问题
(2)推导问题
5、刑事侦查中怎样正确运用演绎推理学时:1
6、关于法律推理
(八)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学时:4
1、归纳推理概述学时:1 (1)归纳推理及其特征
(2)归纳推理的种类
(3)完全归纳推理与不完全归纳推理
(4)归纳推理的应用
2、回溯推理学时:1 (1)什么是回溯推理
(2)回溯推理的应用
(3)提高回溯推理结论可靠性的要求
3、求因果联系五法学时:1 (1)概述
(2)求同法
(3)求异法
(4)求同求异并用法
(5)共变法
(6)剩余法
4、类比推理及其应用学时:1 (1)什么是类比推理
(2)类比推理的应用
(3)提高类比推理结论可靠性的要求
(九)假说与侦查假说学时:2 1、假说及其建立程序学时:1 (1)什么是假说
(2)假说的提出
(3)假说的检验
2、侦查假说及其应用学时:1 (十)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学时:2
1、逻辑思维基本规律概述学时:1
(1)什么是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2)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客观性
2、同一律
(1)什么是同一律
(2)违反同一律的逻辑错误
(3)同一律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
3、矛盾律学时:1
(1)什么是矛盾律
(2)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
(3)矛盾律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
4、排中律
(1)什么是排中律
(2)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
(3)排中律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
(4)排中律与矛盾律的区别
(十一)论证学时:2
1、论证的特征学时:1
2、论证的方法——证明和反驳
(1)什么是证明
(2)证明的方法学时:1
(3)证明的规则
(4)什么是反驳
(5)反驳的方法
3、谬误
四、教学参考书
教材:张大松、蒋新苗主编,《法律逻辑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
参考书:
1、雍琦主编,《实用司法逻辑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10月出版;
2、王洪主编,《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出版;
3、何向东主编,《逻辑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8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