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员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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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所包括的商业秘密内容是在全体员工履行甲方正常工作职责或履行甲方指派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是在甲方资金、信誉、行业职能、资质、人才资源配置等前提条件基础之上积累的无形资产,甲方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相关人员已通过工资及其他分配方式获得了应得的奖励,不享有对甲方商业秘密工作或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乙方负有竞业禁止及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一) 本协议所指保密内容是指:

1. 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学生证、军官证)号码、护照等信息;

2. 客户的联系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微信、微博、QQ、支付宝等信息;

3. 客户的职业和教育资料,包括职业信息、担任工种、工作单位、学历、毕业学校等信息;

4. 客户的信用交易信息,包括借记卡或贷记卡等履行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有关的交易记录;

(二) 保密范围

员工在劳动、劳务合同期间所持的有公司客户的各类资料和相关秘密。

(三) 权利和义务

1. 公司提供正常的客户信息使用环境,为员工工作、服务等提供良好的条件;

2.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员工不得将公司客户的材料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3.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员工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公司所拥有(使用)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客户的个人信息;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1年内,员工不得在本公司所在地从事代驾业务,更不得同行公司就职;

5. 员工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5.1未经过公司允许所有客户资料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个人和单位;

5.2未经允许,不得查阅、复印公司资料(除正常的印刷需要外);

5.3不将公司任何客户的信息、资料等带出办公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手机通讯录、微信、QQ等不得私自保存客户信息;

5.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将秘密文件、资料乱丢乱放;

5.5不在公共场所或亲、朋友中谈论公司客户的信息;

5.6发现公司客户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5.7同事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记录客户数据,亦不得向中心内部任何工作上无关系者透露,亦严禁向中心以外的任何人透露客户数据,包括文字、录音、录像或口述等。

5.8除工作需要回访或联系客户,或授主管指示的情况下,方可跟客户以中心电话联系,严禁未经批准私自与客户以任何方式的联系,包括通话、会面、邮件等。

5.9不得以中心电话作私人用途。

5.10如有其它中心或媒体来电或亲临本中心作采访,除经中心总经理批准授权处理的同事外,其它同事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回答,,应礼貌地响应请其向中心接待处查询。

5.11不得于公开媒体,例如微博、网上讨论区、留言板作公开讨论、公布、透露、响应及提问有关公司或公司内部的行政事项。

5.12 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5.13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叁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14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

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 保密期限

1. 劳动、劳务合同期内;

2.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五) 、违约与赔偿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 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

元;

2. 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

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业务量减少的金额,以及

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 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

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4. 在合同期内,员工违反此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予以员工解除合同,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等值计算;

5. 双方解除劳动/劳务合同后24月内,员工违反规定,将客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经查实,公司有权按损失的情况,向员工提出经济赔偿,情节严重者,公司将向员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柘城县人民法院。

(七)、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八)、其他

本公告一式两份,一份归档,一份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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