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杨村第十二小学
教学质量检测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质量检测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1、考试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进入考场检查考场情况,核对考生人数、姓名和座位。
2、开考前5分钟开启试卷,发卷,保证学生准时答卷。
3、要求学生正确填写学校、班级、姓名和考号,并逐一核对检查。
4、监考教师不读题(一年级除外),不得对试题作任何解释,更不能做提示行动。
有问题及时与巡考人员报告,由巡考人员和相关人员联系解决。
5、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包括看书、看报、玩手机等,监考教师有权拒绝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6、考生一律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铃响后,立即要求学生停止答卷,监考教师按顺序收卷,清点试卷份数,正确无误,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并把整理好的试卷交考务办公室验收装订。
7、监考教师要为人师表,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模范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环境卫生。
杨村第十二小学
2014年1月6日。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1.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
2.考前30分钟打开所考年级试卷,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清收学生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学具,清理考场内与考试有关的张贴画、知识栏,并将学生之间的桌子行距调整均匀。
学校统一提供A4纸作为草稿纸,考试结束草稿纸一并收交。
3.各监考教师督促学生正确、规范的书写好校名、班级、姓名、考号、以及答题卡(填涂务必准确)(一年级写不起的由监考教师代写),3-5年级使用条形码,由监考教师规范张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提示学生在答卷中不能出现真实校名、人名,更不得作其它任何标记,只允许学生在规定区域作答,不得再其它任何地方涂画(否则会导致答题卡扫描识别不到),杜绝学生抄袭他人答案、传递纸条和夹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监考教师要监督学生一边答题一边遮盖。
学生在答题过程中有抄袭他人答案行为的,监考教师作三次警告提醒后继续抄袭的可作舞弊或没收答卷处理,并告之留校人员,填入考务记录表。
4.考试过程中不得恐吓、大声喧嚷扰乱学生答题思维,更不能加重学生心理负担;教师不得随意在教室行间里走动。
5.不得随意出入考场或在考场内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监考教师监考时一律关闭手机。
6.考试结束,认真清理1-2年级试卷数量、3-5年级答题卡数量,查对校名、班级、姓名、考号(从低号到高号依序存放)、特别注意不倒装试卷(答题卡)。
1-2年级使用试卷,不需要答题卡,要确认试卷(答题卡)数量无误后方能上交带队人员,如有考场事故发生必须认真填写考务记录表。
7.要认真清理该班实考人数,有学生缺考必须把缺考学生姓名、原因如实填入考务记录表。
8.监考教师要随时观察学生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及时通知督考人员。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模版(三篇)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模版学校教师监考是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的重要环节之一。
教师监考工作的目的是确保考试过程的规范性和考试结果的准确性,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学校的声誉。
教师监考职责模板如下:一、服从考务安排1. 接受学校考务安排,按时到达考试现场,并准备好相关考务材料;2. 遵守考试纪律,保守考试秘密,不得泄露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信息;3. 在考试开始前,对考试场地进行检查,确保考场环境整洁、安全;4. 配合考务人员做好考场安排工作,确保考生有足够的座位和考试用具;5. 带好自己的监考工具,如钟表、计时器等,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进行监考。
二、维护考试秩序1. 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手机、通讯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2. 监考教师应按指定座位就坐,保持机动性,确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受干扰;3. 监考教师应对考场进行监控,防止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4. 在考试进行过程中,注意维持考试环境的安静,禁止交头接耳,传递纸条等不正当交流行为;5. 对于考生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并确保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
三、执法考场纪律1. 在考试开始前,告知考生考试规则和注意事项;2. 对违纪考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记录相关证据;3. 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如试卷遗失、考生身体不适等,应及时向考务人员报告,并按照学校规定处理;4. 对考试时间的管理,要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安排,对迟到的考生、早退的考生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四、认真填写监考记录1. 监考教师需要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包括考试时间、考生人数、迟到早退情况等;2. 在考试结束后及时上交监考记录,确保考试过程的真实可靠性。
五、参加考务培训与交流1. 参加学校组织的考务培训,了解相关考务政策和规定;2. 每次考试结束后,与其他监考教师进行交流,分享监考经验和心得;3. 与考务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提高监考工作质量。
六、熟悉考试科目和内容1. 监考教师要熟悉所监考科目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内容,确保对考题的正确解读;2. 对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有关考题的疑问,及时与考务人员进行沟通,以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性。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1、监考教师要提前二十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2、负责组织清理考场,保证考试考场卫生清洁,桌椅整齐(非考试用活动桌椅要清理到考场的后面)。
3、负责核查考生准考证,检查学生是否按号入座。
4、正是开考前,须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及有关要求。
5、负责分发试卷,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填写班级、姓名及准考证号等项内容。
发卷前要清点考生人数,保证发出的试卷和收回的试卷份数一致;宣布考卷页数。
6、负责向考生回答试卷印刷不清等不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但不允许向考生解释或提示试题内容。
7、监考过程中,不得读书看报、玩手机等,不能擅离考场,不能互相聊天,监考教师应分别在考场前、后位置监考。
8、考场发生严重违纪、作弊现象时,应保留证据,与巡考共同作出处理并及时上报主考办公室。
9、监考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宣布考试结束,并立即收取试卷(含作废及空白试卷)并清点份数。
10、负责填写考场记录。
要求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过程清楚。
11、负责将试卷(含严重违纪、作弊考生试卷)交回考务办公室,对发生严重违纪、作弊的现象,要及时填写《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并将物证及记录单报主考、副主考。
学生违纪、作弊的认定一、学生在考试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违反考试纪律:1、未按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2、闭卷考试,至发试卷时,仍将书包、复习资料、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计算器(不允许时)等带入座位。
3、自带答题纸或草纸(空白纸)。
4、未经允许使用或借用他人计算器。
5、考试中东张西望,交头接耳说话,互打暗号或手势,企图偷看他人试卷。
6、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的书、笔记、资料、电子记事本等物品。
7、交卷后仍在考场里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8、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9、将试卷、答卷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10、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二、学生在考试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1、上述2、3、4、5、6之任意一种行为无视警告而重犯。
监考教师岗位职责
监考教师岗位职责1、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地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任课教师不负责监考自己所教的课程,但在考试期间无论是否有监考工作,都必须在学校。
3、考试中一旦发现问题,主监考老师要及时报送教务处、巡考老师及授课老师予以解决。
4、主监考老师应提前25分钟到教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签字,核对考试科目和试卷份数及答题纸,并于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查验学生学生证,没有携带以上有效证件的学生不得进入考场。
监考老师须随机安排考生在指定座位就座,如果发现考生擅自互换座位,立即按考试违纪处理。
5、监考老师要求学生把书包、书、笔记、电子词典、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东西放在教室指定位置。
(特别提醒:如学生将手机等电子用具带入考场,监考老师需提醒学生必须关机并放到指定地点,在考试期间学生一旦接触手机或者听到手机铃响,则一律视为违纪。
)6、监考人员在考前必须向全体学生宣读考场守则的重点事项,尤其强调严禁作弊。
7、副监考人员服从主监考人员的安排,主监考人员服从巡考人员的安排。
8、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提醒学生检查试卷是否遗漏或印刷不清晰,完整填写学生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
在黑板上按要求书写板书内容,并准时宣布考试开始。
考试结束前15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
9、监考老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10、监考老师必须认真负责,监考时间内不看书报、杂志,不闲谈,不批改试卷,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不能将手机等带入考场。
主、副监在考场必须一前一后监考,监考时不得离开考场(因紧急事务必须离开考场,应先告诉同在监考的老师后方可离开,离开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
11、迟到30分钟的学生不得进入考场,学生不得提前交卷,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12、妥善处理学生作弊事件,发现学生有作弊动机或迹象应及时制止,可先提出口头警告,认定作弊证据要确凿,在《考场记录表》中写明情况并由两名以上监考老师签字,并当场要求学生在《考试违纪作弊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后马上离开考场。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
学校教师在监考时有以下职责:
1. 维护考试秩序:教师需要确保考场内的秩序良好,学生按规定就座,禁止交谈、作弊或其他违规行为。
2. 分发和收集试卷:教师需要按照规定将试卷发给学生,确保每个学生都收到正确的试卷,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收回试卷。
3. 监督考试过程:教师需要在考试期间巡视考场,确保学生遵守考试规则,不作弊或违规行为,并及时处理和记录任何违规行为。
4. 解答学生疑问:教师在监考期间,学生可能会有关于考题或考试规则的疑问,教师需要耐心解答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5. 统计考试成绩:监考结束后,教师需要根据规定的评分标准对试卷进行评分,并记录和统计学生的考试成绩。
6. 向学校报告考试情况:教师需要将监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违规行为或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总体来说,教师在监考时的职责是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进行,同时维护考场的秩序和安全,以促进学生的学术发展和考试成绩的准确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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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一、监考教师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执行监考任务,不得擅自不到
岗或调换。
二、提前20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卷,核对份数和考场,填写《》,
做好试卷交接工作。
三、考试前3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核验考生姓名、身份
证、准考证信息,以防冒名代考。
在正式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向考生宣讲考试注意事项。
四、启封、核对、清点、分发试卷;使用备用试卷的,应如实登
记《》,说明使用原因和使用数量。
五、督促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好姓名、考号等,核对考生
姓名、考号;
六、维护考场秩序,劝阻和制止考生作弊抄袭等行为;发现有违
纪作弊行为应及时指出,并在《》上做好记录,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考试结束后上报考务组。
七、同时有高级工、技师的考场监考老师应提醒考生注意选择作
答题目。
八、监考教师应在考试终了前30分钟,提醒考生掌握时间。
考
试结束应将答卷收齐并清点,不得遗漏考卷,并及时到考务组整理、装订、密封试卷。
九、监考教师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在考试过程中,若不能继续
工作,需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
十、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
不抄题、做题;不影响考生作答;不擅离职守;不提前或延长、缩短考试时间;不私自带走试题或答卷;不包庇、纵容或伙同学生违反考试纪律。
监考教师职责
2008年白果镇小学毕业班教学质量检测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1、考试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进入考场检查考场情况,核对考生人数、姓名和座位。
2、开考前5分钟开启试卷,发卷,保证学生准时答卷。
3、要求学生正确填写学校、班级、姓名和考号,并逐一核对检查。
4、监考教师不读题,不得对试题作任何解释,更不能做提示行动。
有问题与巡考人员报告,由主考或考务人员与有关人员联系。
5、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准擅自离开考场、不准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准吸烟、不准谈笑,监考员甲在教室前面、监考员乙在教室后面,不要随意来回走动,不准检查学生答题情况,不准站在考生旁边看考生答题,以免影响学生的发挥。
6、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在监考期
间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包括看书、看报等。
7、考生答卷1小时后才能交卷,考试结束铃响后,立即要求学生停止答卷,监考教师按顺序收卷,清点试卷份数,正确无误,并把试卷交考务办公室验收装订。
8、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模范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环境卫生。
白果镇小学毕业班教学质量检测领导小组
2008年7月12日。
监考老师职责
监考教师工作职责一、监考教师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监考工作,应严格按照《考场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监考教师不得随意缺勤、中途离场或提前离场,不得私自串场,不得私自调换监考。
二、监考教师应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清理考场及安排考生坐定后,监考教师应当重申考试纪律;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当众亮示试卷密封,并当众拆封试卷袋,分发试卷;在黑板上写清楚,本场考试科目,试卷页数,题数。
考试在规定时间准时开始。
(广播均有提示)三、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开始清点人数。
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场,强行离场或带试卷离场的均按作弊处理。
四、发卷后监考教师必须提醒考生在试卷(答题纸)上填写班级、学号、姓名。
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要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已将其班级、学号、姓名写在指定位置,检查答题卡上的考生信息是否填写正确,并在试卷指定位置贴考生条码。
开考15分钟后,监考老师在缺考考生的试卷上填涂考生信息,在总分栏,写上“缺考”字样,空白试卷在总分栏写上“空白”字样(英语考试时,监考老师需检查考生答题卡的填涂是否正确)。
五、考试期间,监考教师检查考生试卷的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报告教务处进行处理。
六、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得私自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勘误、提示。
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教师应当众回答,不得暗示题意或与考生私下交谈。
七、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该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聊天、玩手机、看报等,教师不得在考场内批改试卷、不得在场内抽烟。
八、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对考生的作弊行为置之不理,甚至放任自流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监考中不负责任的教师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九、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或答题纸翻放桌上,不得自行决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十、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清点试卷认真核对考生人数和交卷份数,并及时将试卷送往考务办公室。
学校考试监考教师职责
学校考试监考教师职责
一、主持本试场的考试,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维护考试秩序,如实记录试场情况。
二、按要求参加考试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规定,熟悉考试业务,熟练掌握考试操作规程。
三、对本试场学生进行纪律教育。
四、指导、督促学生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粘贴条形码,填写姓名、考号、学校,并进行核对,发现填写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五、监督学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作弊行为。
六、如实记录考试有关情况,按规定填写考试记录并粘贴于答题卡袋的正面。
七、制止非本试场学生和除巡视员外的任何人进入试场(包括无关人员不得在试场外走廊滞留),茶水自带。
八、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期间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学生答题,关注考试的时间把控,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九、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试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试场。
、验收试场布置是否符合统一要求,考试前检查清理试场。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监考教师职责(精选18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岗位职责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定岗位职责能够有效的地防止因为职位分配不合理而导致部门之间或是员工之间出现工作推脱、责任推卸等现象发生。
那么制定岗位职责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店铺整理的监考教师职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考教师职责篇1一、监考教师职责1、按规定时间领取试卷、启封试卷、核对试卷,不能迟到、早退、间缺,更不能无故不监考。
2、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掌握考试各环节的时间,以信号为准,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到规定交卷时间,一定不能允许学生提前交卷。
3、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谈笑,不抄题、作题,要认真监督学生考试。
4、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必须自觉关机,严禁在监考期间接听手机。
5、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1)交头接耳,随便说话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没收试卷。
(2)夹带小抄或与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作业本的,直接没收试卷。
(3)互换答卷,或有意让别人抄袭的,直接没收试卷。
(4)其他违纪行为相应处理。
凡没收试卷后,应马上让学生离开考场,监考老师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资料,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处理。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一定要收齐所有试卷,并按顺序排好,一定不能出现漏收试卷的现象。
二、失职的处理1、凡监考期间迟到、早退、间缺、无故不监考的,按学校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不到规定时间允许学生提前交卷,在监考期间接听手机,出现漏收试卷现象的,给予通报批评。
3、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抄题、作题,不认真监考的,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导致整个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由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并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4、对于学生违纪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或发现的,经巡视领导发现后,给予通报批评。
监考教师职责篇2第一条、监考教师应认真阅读并执行《浙江树人大学考试规则》。
第二条、每个试场须配备2名监考人员,各教学单位按规定将监考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
1.按时集合;提前十分钟进入教室,提前五分钟当众拆封试卷,将试卷发放给学生,提醒学生将学校、姓名、学号写在规定处,巡视检查核对,力求准确无误。
2.监考教师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认真履行职责,维持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
不准边监考边看书报,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允许本班任课教师进入教室。
3.学生在答卷过程中,监考老师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在不影响学生考试的前提下,适当巡视;监考老师不读题,不作任何解释。
如试卷上确实出现问题,及时与教导主任联系,打电话到相关学校咨询。
4.严格监考,发现问题一定要按规定处理,对违犯考试规则的考生要提出警告,对严重舞弊而待处理的考生,在其试卷明显处,用红笔注明“违纪”字样,考试完毕后及时向教导处或校长室上报。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必须提醒学生;考试结束打铃后按时收试卷。
6.考试结束后,将试卷按学号有序排列,如有学生病假,必须有校长签名的病假单,装订时做到不漏装、不混装、不倒装。
7.监考、装订整个过程由教导处全面负责,由教导主任、学科组长巡视考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因玩忽职守而贻误工作,或监考纪律不严造成秩序混乱,或整理试卷有错漏之处的监考教师要追究责任,酌情处理。
2023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
2023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2023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的职责如下:
监考教师职责:
1. 执行考试规章制度,确保考场秩序。
监督考生遵守考场纪律和监考规定。
2. 分发考试试卷,确认考生身份并进行签到。
3. 监督、巡视考场,确保考场环境安全,防止作弊行为。
4. 解答考生有关考试规则和程序的疑问。
5. 在考试过程中,严禁与考生交谈,防止有关考试内容和答案的泄露。
6. 收回考试试卷,核对考生缺考、弃考情况。
7. 处理考生考试作弊行为的纪律处分,填写相关报告。
巡考教师职责:
1. 在考试开始前,检查考场是否具备考试条件,如座位、黑板、挂钟等。
2. 协助监考教师向考生分发试卷并确认身份签到。
3. 向监考教师报告考场内的情况,如迟到、缺考、作弊等。
4. 在考试过程中,巡视各个考场,确保考场秩序,避免作弊行为。
5. 在考试结束后,协助监考教师收回试卷,并进行核对。
6. 处理考生考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如突发疾病、撞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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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教师职责考生守则
监考教师职责考生守则第一篇:监考教师职责考生守则一、监考教师职责1、对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督促考生按规定要求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须监督其改正。
2、监督考生按规定要求答卷,制止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对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事实如实进行记录,同时做好对违纪违规考生进行处罚的相关取证工作。
3、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年级主任。
4、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5、遵守监考纪律,规范监考行为。
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监考人员既要对考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关爱考生,为考生创造温馨、和谐、公平竞争的良好考试氛围。
6、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题、答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不准庇护、纵容或伙同考生违反考试纪律。
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7、考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收齐考生的试卷,不准遗漏。
按要求整理、装订、密封,并经验收合格方可。
8、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考场,确保考场干净整洁考试安全。
二、考生守则1、考生须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中途考生不准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3、所有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出考场。
4、考生只准携带0.5mm黑色中性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橡皮、削笔刀,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并须将文具盒打开放在考桌上。
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文具等考试用品。
5、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6、考生须按座位号对号入座。
7、考生接到试题后,必须首先检查试题有无错发、漏印、重印、脏页、空白页、破损、页码不全、字迹不清等问题。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人员职责(一)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佩戴监考牌。
(二)监考人员必须按考试安排表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1A108)领取试卷,确认试卷袋封面上印制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与本人该场次监考信息无误后,在试卷领还表上签字.(三)监考人员必须按考试安排提前20分钟到场,根据考生学号顺序安排考生座位,并将座位分配表写在黑板上,不允许学生自由就座。
(四)开考前,监考人员应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向学生强调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不准带进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使用,一律按作弊处理。
并令学生将书包、书籍和纸张等物品集中放在教室前地面。
(五)监考人员于开考前10分钟之内,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并当场拆封试卷,检查试卷是否缺损(如有缺损,应立即联系巡考换领、补领试卷),并将考试科目、试卷页数、本场考试起止时间写在黑板上。
(六)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证件,在确认考生学生证和身份证齐全后,督查学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并提醒学生在试卷指定位置正确填写姓名、学号、专业、班级。
(七)正式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并按缺考处理.正式开考60分钟后,方可允许考生交卷.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向学生宣布“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强调试卷、草稿纸一律不许带出考场,否则取消该次考试成绩,并按违纪处理.(八)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学生因试题印刷不清而举手询问时,应当众答复.如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企图时,应立即给予口头警告;如发现学生严重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要当场认定并没收物证,令其退出考场,在试卷上注明“严重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字样,并将其学号、姓名、违纪情况如实记录在试卷袋上。
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审批表》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九)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在考场吸烟、阅读书报、闲聊谈笑、玩手机和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除处理与考试相关问题外,不得随意离开监考考场。
2024年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3篇)
2024年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三自考试监考教师职责一、提前十五分钟至教务工作室领取试卷。
二、根据广播提示分发试卷。
三、考试五分钟内不得离开教室(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
四、考试开始五分钟后可以离开教室;平均半个小时巡视一次。
五、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进教室,做好考试结束工作。
六、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收交试卷。
七、及时将试卷连同填写好的考试情况记录表一起送交教务工作室,待工作人员清点试卷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
三自考试巡考教师职责一、学科巡考老师(负责整个年级的巡视)1、解决试卷上出现的问题;2、检查楼层巡考老师情况;3、填写巡考记录。
二、楼层巡考老师(负责一到两个楼层的巡视)1、巡考老师原则上由本场考试的学科任课老师担任,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2、巡考老师由某一班级的监考老师兼任,不再另设专职巡考老师。
三、职责1、一位巡考老师负责一个楼层(四号楼例外,一位巡考老师负责两个楼层的四个班级)。
2、巡考老师在考试五分钟后可以离开自己监考班级进行本楼层巡视,一直持续到本场考试结束。
3、巡考老师主要工作内容:(1)检查各班学生考试情况,及时制止作弊苗头,对所发现的作弊违纪情况予以如实记载并及时反映给教务处。
(2)及时解决考试中学生反映的问题(如试卷缺失、文字印刷不清、试卷勘误等),对科学性问题则不予解答。
(3)及时反映试卷上出现的科学性错误。
4、考前十五分钟巡考老师回到自己监考班级做好本班考试结束工作。
2024年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2)2024考试监考教师和巡考教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分别有不同的职责和责任。
以下是他们的职责描述:考试监考教师:1. 组织考试:监考教师负责按照考试计划和规定,准备考场、确保考场秩序井然有序,为考生提供一个公正、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
2. 监督考试过程:监考教师在考试期间负责监督考生的行为,确保考生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抄袭或使用禁止的物品。
3. 分发试卷:监考教师在考试开始前分发试卷,并确保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开始考试。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一、监考教师纪律要求1、在考点主任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
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熟悉考试业务,认真接受培训,做到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如监考教师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综合考试,应向领导声明,不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
3、监考时,监考教师应思想集中,精神饱满,忠于职守,关注考场内外的动态,关心考生的情绪等。
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念题,不准谈笑聊天,不准将试卷、答题卡传出考场,不准检查和暗示考生答题,不准打瞌睡,不准将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任何情况下不能出现考场内只有一名监考教师的现象。
4、监考教师应严肃认真地制止和处理考试中的违规行为。
如发现考生违规,要将违规情况如实填写《高考综合考试违规情况处理单》(详见附件三)。
如发现有大面积的违规情况,应及时报告考点主任。
5、监考教师在监考时必须使用考试规范化用语。
监考教师对试题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提出的询问,应予以当众答复。
6、监考教师在进行监考工作时,必须佩带监考标志,两名监考教师应“一前一后”、“一坐一站”、“一动一静”进行监考。
7、每个考点都应与监考教师签订责任状,并建立监考教师的档案。
监考工作认真负责的监考教师应予以表扬;工作不负责任的监考教师应予以调换,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监考教师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考教师的工作程序1、每科开考前30分钟,监考教师须到考点的考务办公室报到,考点主任应进一步强调考试的有关要求。
2、考前25分钟,监考教师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进入考场。
3、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
一名女监考教师在考场门口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是否将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另一名监考教师负责维持考场秩序(详见附件二)。
还要监督并提醒考生不得将书籍等物品带入考场。
待考生坐定后,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职责一、监考教师必须明确监考职责,了解监考须知、考场指令、考生考试规则及有关考场注意事项的内容以及自己所监考的考场。
二、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纪律教育,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在考试前20分钟,两名监考教师一齐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直接进入考场,当众拆封试题,检查份数是否相符,如有短缺,立即到考点办公室补领。
发卷时注意两张考卷的发放,不要发错。
四、第一次铃声发放试卷(考试前5分钟),第二次铃声正式开始考试,不得提前或推后。
五、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漏页、空白提出询间时,可当众回答;对试题印刷不清楚的,核对后可写在黑板上。
六、考生采用任何不正当、不公正和不诚实的考试手段,均为作弊行为。
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行为时,教师应立即当场确认,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试卷上写上“作弊”二字,在《考场纪录单》上写明作弊原因,并让作弊考生签字认同。
考试结束后,将《考场纪录单》、作弊试卷及作弊证据一并上报学区处理。
任何教师不许袒护作弊和违纪考生。
七、发现考生有病,应由一名监考教师通知室外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
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八、监考教师在考场内要认真履行监考规则,维护好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公正、顺利地完成。
要模范遵守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准吸烟、阅读报纸和谈笑、接听手机,不准抄题、做题等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要带头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否则,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开考后15分钟后,填写缺考人数及姓名,对迟到15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十、离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一结束,立即宣布停止答卷,并按考试课程收齐试题。
收完后立即检查试卷是否缺少,如有缺少,应立即追查,务必追回。
十一、监考员要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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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监考教师职责
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
为进一步做好考试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中原工监考教师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监考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考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业务,既爱护学生又敢于维护考试纪律。
2、监考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如因故不能监考,必须提前一天向院(部)请假,由院(部)另作安排。
待考生入座后,宣读《考场纪律》,说明考试时间和考试中应注意的问题。
3、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理考场,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4、监考教师应根据选课名单仔细核对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及考试人数,证件不全者或不在选课名单上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5、监考教师应检查学生隔位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
为防止学生事先在座位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可临时调整学生座位。
对拒绝指定就座的学生,以违反考场纪律处理,不准参加考试。
6、监考教师应根据考试时间正常发卷。
考试开始10分钟后,拒绝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才能允许考生交卷退出考场。
7、考试正式开始后,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8、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在交卷前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有一名监考教师或巡视员跟随。
9、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严格要求。
对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若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的苗头,应立即果断地予以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
如已发现违纪和作弊的事实,应立即没收试卷及违纪或作弊的物证材料,终止其考试,将违纪或作弊的主要情节记录在《监考记录》上,经学生签字后令其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将材料报校考务办公室。
10、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
考试结束时应要求考生立即停笔,对考试结束时仍在答卷的考生,监考教师应立即令其停止答卷。
如考生不听劝阻继续答卷,应没收其试卷并按考试违纪处理。
试卷收完后应立即清点试卷,实收试卷份数与实际考试人数必须相符,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
11、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谈话、看手机、看书、看报或处理其它事务,不得擅离考场,每个考场中应自始至终要保持二人监考。
12、监考教师必须严守职责,如发现有违反监考职责者,或对考场上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者,或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者,或被巡视员发现因监考教师失职而导致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按《中原工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