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境本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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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放射性调查
(一)放射性水平调查
1.福建省天然放射性水平
为全面掌握福建省天然放射性水平及其分布,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环境天然辐射基准线,1984~1989年,福建省环保局组织力量对全省的陆地伽玛辐射、土壤、水体、大气氡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
1984年,福建省环保局受国家环保局和省科委委托,在全省开展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研究工作,其中伽玛辐射剂量水平调查是其主要组成部分,着重研究原野、道路、建筑物建筑室内的伽玛辐射水平。全省伽玛辐射就地测量的时间从1984年7月至1986年12月。在各地(市)环保监测站、省地质321队和防化兵大力配合下共测量1029个测点,行程达3万多公里,取得12862个有效数据,圆满完成了外场监测任务。监测点设置的原则是根据国家环保局《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规定》的要求,采取按全省陆地面积均匀布设测点的方法,同时结合福建省人口密集情况和铀矿点等地质状况适当增设设点。
《福建省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水平调查与研究》也是《福建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研究》的组成部分。福建省环保局根据国家环保局1984年《环境放射性水平调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福建省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水平调查与研究》实施方案。1986年7月,按照《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规定》,又作了补充和修改。从1984年6月到1987年6月,历时3年,完成了全省土壤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工作,到1988年7月,完成了整个调查研究的数据处理和总结工作,首次对福建省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水平进行了全面调查与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后,放射性同位素在福建省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这些都伴有一定的放射性废物排放,而水是转移这些废物的主要介质,因此,福建省各类水体受放射性物质污染可能性日益增大。为了掌握福建省各类水体放射性水平现状,反映省内沿海、沿江重要城市及工矿企业对水体放射性水平的影响,1984年福建省环保局接受了国家环保局下达的任务,开展了福建省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水平调查与研究的工作。历时4年多,采集江河、水库、井、泉、近海海域、自来水等各类水体样品128个,分析测定了其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U、Th、Ra-226、K-40的浓度,取得近2000个数据,为评价福建省放射性环境质量,进行放射性常规监测和环境管理提供了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福州市区大气中氡及其子体水平和剂量评价》是国家环保局下达的《福建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研究》总课题
中的一个分课题。从1986年至1988年,福建省环保局首次组织了对福州市区大气环境中氡及其子体水平进行系统调查研究,掌握了福州市区大气中氡及其子体水平及变化规律,分析了市区大气中氡的来源及影响因素,估算了市区居民由此接受的年有效剂量当量,也为以后开展全省范围的大规模研究积累了经验。
整个调查研究工作从人员培训到实验条件建立质量控制考核,外场监测土壤样、水样、气样分析以及报告编写,历时4年多,参加调查研究人员达69人,行程3.5万千米,获得17868个有效数据,基本摸清了福建省天然辐射水平的分布和天然辐射源对人体的辐射剂量状况。
①福建省原野陆地伽玛辐射剂量平均值达到9.26×10-8 戈瑞/小时,是国内已报道的最高省份之一,这个平均值是处于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UNSCEAR)1982年报告估算的世界正常地区室外伽玛辐射剂量率范围(3.7×10-8 ~9.4×10-8 戈瑞/小时)的高端;全省按人口加权剂量率值为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UNSCEAR)1982年报告平均值的1.7倍。主要原因是与成土母岩中火成岩占福建省面积2/3有关。全省建筑物室内伽玛辐射剂量率与室外原野伽玛辐射剂量率之比为1.76,其中花岗岩建筑物比值为2.21,为文献的世界典型建筑物室内、外比值的1.8倍,在全省各类建筑物中,煤渣砖建筑物伽玛辐射水平低于福建省砖混建筑物室内的伽玛辐射水平。
福建省公众受环境贯穿辐射的照射所致人均年有效剂量当量达84.06×10-2 毫希沃,为世界正常地区人均年有效剂量当量的2.4倍。
②福建省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的平均含量比较高,按网格平均U-238、Th-232、Ra-226、K-40分别达到55.5贝可/公斤、97.1贝可/公斤、62贝可/公斤和609贝可/公斤,高于相邻的浙江省相应核素的水平,其中U-238、Th-232分别为文献提供的世界正常值的2.2倍和3.9倍。土壤中的4种核素含量大致依照其成土母岩(即花岗岩)、火山岩、变质岩、沉积岩的顺序递减。
③福建省江河、水库、海水、自来水及其井水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属正常水平,未发现人为的放射性污染现象,但个别温泉中的Ra-226浓度达到3.14贝可/升。
④福州市区室外大气氡浓度的年平均水平为42.3贝可/立方米,其子体α潜能的年平均水平为3.48×10-6 焦/米3 ,是目前国内已报道的Ra-222浓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市区氡浓度的季节变化特点为冬季最高,夏季最低;日变化趋势为夜间升高白天降低最高值出现在凌晨,上午8~10点接近日平均水平。市区温泉的大量氡的逸出,是引起局部地段氡浓度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⑤福建省铀矿区,由于尚未大规模开采,故未造成明显的天然放射性污染。调查中发现位于明溪县鬼头山的异常地区,
其原野陆地伽玛辐射剂量率达到40.94×10-8 戈瑞/小时。为全省均值的4倍,高于广东省阳江高本底地区的室外伽玛辐射剂量率水平。土壤中的U-238、Th-232、Ra-226、K-40的含量分别为全省平均值的6.5倍、8.9倍、5.3倍和2.0倍。异常区边界河水中的总U、总Th、Ra-226、K-40浓度分别有全省江河水中相应核素的平均浓度的4.6倍、16倍、3.1倍、0.5倍。因此,鬼头山的异常地区的天然放射性状况必须引起重视,并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
2.各地(市)区环境辐射水平
1995年,在全省放射性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对福州、厦门、泉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莆田9个地市进行城市环境辐射水平的监测,采用500米×500米的网格布点,每个点位测量出道路、原野和建筑物室内的辐射剂量率。共测量道路1296个点、原野635点、室内1076点。全省9个地市城区的道路、原野、室内伽玛辐射剂量率测量结果见表3-10、表3-11、表3-12。
单位:n戈瑞/小时表3-101995年福建省各地(市)市区道路伽玛辐射剂量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