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在企业的运营管理中,内部审计工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则是确保内部审计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关键。
为了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我们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
一、检查的目的与范围本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1、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程度,确保其符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治理要求。
2、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其原因,为完善制度和优化流程提供依据。
3、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检查范围涵盖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审计程序的遵循、审计证据的收集与评价、审计报告的编制与发布、审计整改的跟踪与落实等。
二、检查的方法与步骤为了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客观性,我们采用了多种检查方法,包括:1、文档审查:对内部审计相关的制度文件、工作流程、审计计划、审计报告等文档进行仔细查阅,检查其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2、访谈调查:与内部审计人员、被审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
3、现场观察:深入审计工作现场,观察审计人员的实际操作过程,检查其是否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进行审计。
4、数据分析: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如审计项目完成时间、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量和类型、审计整改的效果等,评估制度执行的成效。
检查步骤如下:1、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目的、范围、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成立检查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
2、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对照制度要求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和整改。
3、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小组按照检查方案进行现场检查,收集相关证据,记录检查情况。
4、汇总分析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5、撰写检查报告:根据检查情况撰写检查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1 总则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3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4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5内部审计人员6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7附则附件:审计文书格式1 总则1.1为适应新奥集团经营治理的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机制,保证集团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审计署公布的《中国审计规范》,结合集团的具体情形,制定本工作治理制度。
1.2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公司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照,客观、公平地反映、分析、鉴证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评判经营治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1.3内部审计工作旨在监督集团经营政策、经营方针以及财务治理制度、财经纪律在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爱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集团的经营治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1.4审计室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权,集团董事会对审计的处理和处罚具有最终裁定权。
2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2.1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2.2 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依照本制度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直截了当同意总督察的审计指令,对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3 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图:3 审计机构的职权3.1 内部审计机构的要紧职责:3.1.1检查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内部操纵制度(包括内部治理操纵制度和内部会计操纵制度)的执行情形,并对其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判。
3.1.2对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防错纠弊,为公司优化治理出谋划策。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2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公正、独立、保密、专业的原则。
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与公司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六条内部审计工作应注重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第七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由审计总监领导,并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岗位。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由公司董事会任命,并在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中享有独立地位。
第九条内部审计岗位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应遵守公司制定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接受公司提供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核公司财务、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评估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三)发现并防范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和存在的风险。
(四)对公司的商业合作伙伴进行审计,评估本次合作的风险。
(五)接受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制定审计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审计工作。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并进行符合审计要求的分析。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内部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就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配合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六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一)确定审计范围和目标,并制定审计计划。
(二)收集、整理、分析审计证据。
(三)编制审计报告,记录审计结论和意见。
(四)报送审计报告。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计划中明确审计范围和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备。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标准,收集、整理和分析审计证据。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是指针对国有企业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和规范化的操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审计调查、审计报告和审计跟踪等环节,以确保国有企业的合法经营和财务管理。
以下就该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
一、审计部门的组建和职责国有企业应当在组织机构中设置审计部门,并聘任专业人员,由该部门对企业内部的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开展审计。
其中,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实施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调查;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制定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服务。
二、审计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审计部门需针对企业的经营特点、风险分布情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状况,确定实施年度、中期和临时审计计划,并报企业领导或公司董事会审批。
审计计划的执行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和定期审计,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或公司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
三、审计调查的开展和管理审计调查是内部审计的核心环节之一,主要是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企业内部的经营数据和行为,评估其合法性、规范性和经济效益。
审计调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时效。
同时,还需注意保护企业信息安全,防止泄露。
四、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反馈审计部门需按照规定格式和标准要求,编制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目的、内容和结果等,还需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审计报告应及时反馈给企业领导或公司董事会,并在企业内部进行通报和交流,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采纳审计结果和建议。
五、审计跟踪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证企业的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
为此,审计部门需对企业内部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其及时、有效地落实。
除此之外,还需定期评估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运行情况和效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发展和完善。
总之,内部审计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优化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和保障企业形象。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华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依法经营、合规核算,保证集团及各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完善并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使内部审计监督服从、服务于集团总任务、总目标,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
3、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机构领导集团审计部负责对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在集团总裁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集团总裁负责并汇报工作。
审计部受上一级审计机关业务指导。
三、审计职能1、对各单位执行国家及集团财经法规、政策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对各单位财务经营状况、财务收支、财务报表、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3、根据总裁指令对各单位资产出租、出售、拍卖、转让等资产变更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4、对各单位经济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监督和审计评价;5、根据总裁的指令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四、工作权限1、在集团领导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能;2、参与或了解集团及各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制度、规定的制定;3、有权查阅被审计单位财务决算、账册、凭证、合同、协议、计划及有关文件、记录等经济、财务资料。
4、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对相关情况做出合理的解释;5、对被审计单位解释不清的问题经集团领导批准,有权向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6、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经集团领导批准,有权作出立即制止决定,下达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决定,并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由此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 应向集团领导提出追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建议;7、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集团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职能作用,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效率与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检查评价公司及所属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有效性及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办法,以充分发挥各级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有效整合系统内部审计资源,建立全面覆盖、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
第五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要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业务,提高执业水平,创新工作方法,为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合理建议,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管理第七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原则,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内控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公司总裁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内控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管理、综合协调、考核评价,检查、监督工作质量,培训审计人员。
第八条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可暂时设立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与其承担的审计任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思想品质和业务能力,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条分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业务上接受本单位和公司内控审计部的双重领导;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公司内控审计部的业务指导。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审计工作的范围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包括如下范围:1.财务管理审计: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结算制度、外汇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
2.内部控制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经营管理审计:对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运作流程合规性、管理效率等方面进行审计。
三、审计工作的程序1.审计计划的编制:每年审计计划需提前编制并报批。
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审计对象、范围、时间和人员等方面的内容。
2.审计准备工作:包括对审计对象的资料和情况进行收集和了解,分类整理相关材料等工作。
3.实施审计:审计工作应根据审计计划和程序进行实施,重点关注审计对象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信息,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4.编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详尽明确,报告内容应阐述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审计跟踪: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并向公司领导发出问责函。
四、审计工作的重点1.财务管理审计:对企业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和税收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
2.内部控制审计: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进行审计,发现和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和隐患。
3.经营管理审计:对企业管理制度、运作流程和管理效率等方面进行审计,为企业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文件保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涉及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管理等敏感性问题,每一审计人员应当认真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制度和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六、违规惩处审计人员发现内控缺陷或财务状况异常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监管部门汇报。
如果违反有关审计规定和保密规定,将受到公司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如有需要修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各部门对本管理制度应该进行认真学习、执行和检查,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
第三条公司设内部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主任:总经理副主任:公司高管委员:部门负责人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设在风险控制部,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主要职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立公司内部审计体系,指导、监督和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内部审计委员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并按年度、季度分解实施。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主要开展以下各类审计工作:财务管理审计;工程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其他类型审计。
第六条财务管理审计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收支业务、资产及负债管理与核算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评估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确认的真实、完整;成本费用是否配比,会计政策是否具有一惯性;应收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有无呆账、坏账;应付往来款是否及时清偿、合理结转等其他财务管理事项。
第七条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均纳入工程审计范围。
按其管理职能分为初审、复审。
初审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负责对报送预结算的全面审核,包括工程项目计划控制、完成工作量的认证、主材单价确认。
复审由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承担。
第八条工程审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工程预算的编制等是否经过有效审批及是否规范、合理、准确;开工是否经过开工批准程序、有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计量与验收是否及时、真实、完整和合规等;项目竣工结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价格是否合理、合规、计价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是否准确、合规等。
第九条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适应性原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对组织层面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有效地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活动第三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七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规范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内部审计组织国有企业应当设置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委托专业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或者专业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协调整改问题和监督整改情况等。
四、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委托专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每年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应当包括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审计人员、审计方式等。
五、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委托专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并征得审计对象同意后实施审计。
审计方案应当包括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审计时间、审计人员、审计报告范围等内容。
内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审计方案进行审计,记录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并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
六、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委托专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目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结果、建议意见、法律风险提示等内容。
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准确,有效提出审计结论、问题及建议。
七、整改问题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定期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八、保密原则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委托专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守审计机密,保护审计对象的商业机密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向非审计人员透露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
九、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对于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委托专业内部审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各级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处理。
十、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原有工作计划和正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应当在实施过程中逐步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各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2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规范。
该制度包括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流程管理、控制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一、组织架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包括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等。
二、职责分工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包括对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业务活动的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
三、流程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流程管理,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核程序的设计、工作底稿的保存等。
同时,还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报告编制、审核、审批和发布的流程。
四、控制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控制措施,包括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要求、保密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素质要求等。
五、评估与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评估和改进的方法和程序,包括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评估、管理效率评估、持续改进和创新等。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是一套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规范,旨在保障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客观性和独立性,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内部审计信息。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水平,加强对机构内部运作的监督和控制,确保机构的有效运营和风险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包括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委托的审计工作。
第三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机构的管理层提供有关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还要根据机构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
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与机构的外部审计工作相互配合,形成内外部审计的双向监督机制。
第二章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第六条机构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机构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效率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职责、工作程序、人员管理及监督检查等方面。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第三条本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内部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其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章内部审计人员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3. 具有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3. 公正、客观、独立地开展审计工作;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内部审计职责第七条内部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 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2. 审计公司财务报告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3. 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合规性;4. 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提出改进建议;5. 审计公司对外投资、融资、采购、销售等重大经济活动;6.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审核;7. 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建议;8.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制定审计计划;2. 确定审计对象和范围;3. 实施审计;4. 编制审计报告;5. 提出整改建议;6. 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九条董事会负责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第十条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七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双鹤药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工作秩序,促进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3.相关文件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内部审计准则和《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制定。
4.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应依法审计,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和方法程序和方法、程序规定、第二章规定1.规定1.1审计机构1.1.1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代表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管理职能。
审计部负责公司总部和所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1.1.2各子公司应设立审计部门,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包括北京工业园、研究院),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1.1.3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行集团化管理。
公司审计部和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形成双鹤集团内部审计体系,履行审计职责。
1.2审计人员1.2.1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要建设以审计、会计专业为主要比例,熟悉生产、营销、基建和工程概(预)算、法律等专业人才占一定数量的复合型审计队伍,以满足各方面对审计工作的需要。
1.2.2内部审计人员上岗,应具备内部审计工作岗位资格,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和聘任,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1.2.3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公司或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审计人员的权力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打击报复。
内部审计制度(试行)

XXXX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审计责任,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内部审机构和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股份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参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提高运作效率,帮助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股份公司设立监审部,监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五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方可当选。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提出不再担任该职务,或该委员的实际情况已经不适于担任该职务,经董事会同意,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监审部应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其监督和业务指导.第八条公司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委托监审部对公司进行财务检查.第九条监审部设经理,具体负责公司总体审计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监审部经理应具备审计审计或会计中级以上职称,监察审计机构配备若干内审人员,内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及各居(村)委:第一条为了加强我街道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政令畅通,保障街道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区镇、街道内部审计暂行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街道内部审计机构依照本暂行规定,可对街道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实行审计监督。
街道内部审计机构对上述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经营成果的效益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其他按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街道内部审计机构为内部审计办公室。
街道内部审计办公室在街道主任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同时接受区审计局的业务及工作的指导、培训、检查、考核和监督。
第四条街道内部审计办按照规定的职权、程序,行使审计监督职能。
第五条街道内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六条街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2-3名。
第七条街道内部审计办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审计职业道德。
第八条街道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本暂行规定履行审计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九条街道内部审计人员对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对所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街道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人的任免报区审计局备案。
第十一条街道内部审计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对本街道所辖管理(职能)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村级管理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二)对本街道所辖管理(职能)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含招商引资政策兑现),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三)对本街道所辖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四)对本街道及下级集体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的经济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五)对本街道及下级单位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3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通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专门组织开展的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公司的核心利益、排除投资风险、优化经营管理、防止经营损失、改善经营效益。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法定授权、独立自主、客观公正、保密严密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技术设备,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执行职能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维护职业操守和公司利益。
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九条公司按照审计结果提出的整改措施,要及时执行并报告内部审计部门。
第十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经常进行自检和互检,不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内部审计管理体制第十一条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决定成员和任期。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部门代表。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审计项目,监督审计工作的开展和整改落实。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整改跟踪。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领导,包括审计人员、数据分析师等专业人员。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聘任,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统筹和管理。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合格的审计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与公司其他部门沟通和配合,共同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规范和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内容、程序和责任,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准则,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一、内部审计工作目标1. 评估和提升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和问题,保障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提出改进建议,优化企业运营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 监督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促进企业合规运营。
二、内部审计工作内容1. 审计计划制定: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和风险特征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对象。
2. 审计风险评估:对审计对象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和资源分配。
3. 审计实施:根据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审计活动,包括文件审阅、数据采集、内部控制测试等。
4. 审计结果汇报: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详细描述问题和潜在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
5. 审计跟踪:对审计问题和改进建议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落实。
三、内部审计工作程序1. 确定审计范围和目标:根据企业情况,确定本次审计的范围和目标。
2. 制定审计计划:组织编制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时间安排和资源分配。
3. 审计准备:组织收集和整理与审计相关的文件和数据,为审计工作准备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4. 审计实施:按照审计计划和程序,开展审计活动,包括文件审阅、数据采集、内部控制测试、风险评估等。
5. 审计报告编制: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包括问题描述、风险评估、改进建议等内容。
6. 审计结果评价:组织对审计报告进行讨论和评价,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7. 内部审计总结:根据审计情况,总结内部审计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四、内部审计工作责任1. 公司高层管理者:负责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提供资源和支持,对审计结果和建议给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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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1 总则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3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4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5内部审计人员6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7附则附件:审计文书格式1 总则1.1为适应新奥集团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机制,保证集团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审计署发布的《中国审计规范》,结合集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1.2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根据,客观、公正地反映、分析、鉴证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评价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1.3内部审计工作旨在监督集团经营政策、经营方针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在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保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集团的经营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1.4审计室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权,集团董事会对审计的处理和处罚具有最终裁定权。
2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依照本制度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直接接受总督察的审计指令,对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图:3 审计机构的职权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检查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其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价。
对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防错纠弊,为公司优化管理出谋划策。
对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拟定集团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在颁布后负责组织实施。
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人员。
建立审计档案制度。
向集团督察委员会、督委会主席和总督察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有权要求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有权检查、审核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会计帐目、凭证、帐薄、业务记录、报表和其它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检测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
有权参加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重大的经营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会议;有权参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和效益性调研过程。
就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及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召开调查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有权提出制止、纠正违反集团公司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等事项的意见。
对被审计单位严重损失浪费的现象,有权提出限期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提请集团有关领导批准后,有权采取查封有关帐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有权提出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财经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对审计中发现的、须查处的重大或紧急事项,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4 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经营目标、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决算编制的合理性、效益性及其执行情况,以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基建工程、产品开发、工艺调整等重大经济活动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
专项工程和大、中修理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
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对外采购、销售、承(发)包工程等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含报废)的合理性、合法性。
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成员企业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财经制度的情况。
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企业经理班子)的任期经济责任。
5 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人员要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要具有审计、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和知识。
集团公司根据发展的规模、审计的范围和审计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的要求及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业务骨干组成集团内部审计队伍。
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秘密。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中取得的财务收支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当遇有重大、复杂审计项目任务时,要求计划、财务、技术、人事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与审计人员共同参与,组成审计组。
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聘请外部人员或借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审计人员按本制度规定行使审计职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
对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处分。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在确定审计方案前提出声明并予以回避。
审计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审计人员工作成绩显着、对集团贡献突出的,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重失职渎职、泄露公司重要经济秘密的审计人员,视情节轻重和给公司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
6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根据集团的经营要求和具体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和分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集团督委会总督察批准后执行。
通知被审计单位审计项目实施方案被批准后,审计室提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自审计之日起,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审计检查工作,特殊情况审计时间可适当延长。
被审计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按有关要求作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并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组织实施审计项目依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可采取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抽查审计与全面审计、专项、专案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作好审计记录,收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重大、复杂的审计项目,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可要求被审计单位召集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与审计组的见面会,介绍有关情况,明确审计要求,以取得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理解与配合。
归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在审计查证工作结束后,要对审计记录、证明材料、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整理,编制、复核并提请被审计单位签认审计工作底稿,准备撰写审计报告所需的有关资料和附件。
撰写审计报告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果,依据审计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的被审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审计报告要做到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相关、充分、合法,评价客观,结论恰当,处理意见正确。
审计报告报送集团督委会总督察审定前,应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研究和确认。
如报告经确认确有不实之处,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经集团督委会总督察审批后,审计室据以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建议书,报经集团督委会主席批复后,正式下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需有关部门配合执行的,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并于收到之日起二十日内将执行结果反馈集团督委会审计室。
审计处理、处罚建议对被审计成员企业或部门违反国家、集团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室应当根据审计结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请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建议。
审计建议处理的方式有:责令限期上缴被查处的违纪收入、资金(包括隐瞒、截留的收入,私设的“小金库”等);责令限期退还非法所得;责令冲转或调整有关会计帐目;依法采取得其他纠正措施。
审计建议处罚的种类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指对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处以缴纳一定数量的款项);没收违法所得;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
被审计单位的申诉被审计单位在收到经集团督委会主席批复后的审计处理、处罚建议书后如有异议,可在十日内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申诉。
集团公司董事会应在接到申诉后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决定予以纠正。
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室应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对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后续检查。
资料归档项目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按照审计档案管理的规定,搞好审计资料的归档工作。
7 附则本制度由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原《新奥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制度编号XA/ZD0505A-2000)同时废止。
附审计文书标准表格:(一)审计业务专用发文稿纸(二)审计工作方案×审字[20××]第号审计组负责人:起草人:年月日(三)审计实施计划被审计单位:年月日审计室负责人:审计组长:编制人:(四)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年月日审计组长:填表人:(五)审计查账记录被审计单位:问题类别:单位:元审计组长:审计员:复核:审计日期:年月日(六)实物核查记录被审计单位:单位:元年月日实物负责人:清点:复核:审计组长:审计员:(七)审计工作底稿审计部门:×审字[20××]第号年月日(八)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表:我室对你单位的审计已基本结束。
现将审计报告意见稿送阅,请按照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和相关审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在收到审计报告七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及时送回,逾期则视为同意。
盖章年月日收件人签章:收件时间:年月日附:被审计单位意见:(可另附页)被审计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