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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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组织。

第三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和相关程序开展工作,并坚持诚信、尽职、勤勉的执业精神,完成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赋予的任务,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并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决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名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一般由总经理担任组长。

第六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本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应根据第四至五条的规定予以补选。

第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企划部和市场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需是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上述事项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它在企业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了确保战略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制定并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委员会成员的选择1.1. 组成多元化的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来自不同部门和职能,以确保多元化的意见和观点。

1.2. 指定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成员应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战略决策的能力。

1.3. 确定专业领域代表:委员会应包括在特定领域有专业知识的代表,以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2. 委员会职责和权力2.1. 制定和评估战略目标:委员会应制定和评估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战略的实施过程,确保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2.3. 提供战略建议:委员会应提供战略建议和指导,帮助企业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挑战。

3. 决策流程和程序3.1. 确定决策流程:委员会应确定决策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决策的时间表、参与者和决策的标准。

3.2. 收集和分析信息:委员会应收集和分析与战略决策相关的信息,以便做出准确和明智的决策。

3.3. 综合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应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合理性。

4. 沟通和协调4.1. 内部沟通:委员会应与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和职能进行沟通,确保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

4.2. 外部沟通:委员会应与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包括股东、客户和合作伙伴,以确保他们对战略决策的理解和支持。

4.3. 协调工作:委员会应协调各个部门和职能之间的工作,确保战略决策的协同实施。

5. 监督和评估5.1.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定期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5.2. 评估战略效果:委员会应评估战略的效果和成果,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5.3. 持续改进:委员会应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战略决策的过程和细则,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一、前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其战略规划的准确性和执行力的强大。

为了提高决策的水平和效率,许多企业都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本文将探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旨在为企业提供一套有效的指导原则。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企业战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制定企业的长期和中期战略。

委员会应该对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内部资源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性的战略方案。

2. 监督战略执行:战略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委员会还应该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

委员会应该定期审查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并对偏离目标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以便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该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委员会应该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确保企业在面对风险时能够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

4. 人才发展:委员会应该对企业的人才发展战略进行审查和指导。

委员会应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人才储备,并制定培养和激励人才的计划。

5. 资本分配:委员会应该对企业的资本分配进行审查和决策。

委员会应该确保企业的资金分配符合战略目标,并能够最大化股东的价值。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1. 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该由董事会选派,包括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规划能力。

2. 会议频率:委员会应该定期召开会议,以确保战略规划和执行的连续性。

会议频率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但至少应每季度召开一次。

3. 决策程序:委员会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委员会成员应提前收集和准备相关资料,并在会议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信息披露: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

委员会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挑战和解决方案1. 战略与执行的衔接:战略的制定和执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由高级管理层组成的重要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组织制定和执行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为了确保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流程。

二、委员会组成1. 主席: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担任,负责委员会的召集、主持和决策的执行。

2. 委员:由高级管理层成员组成,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和关键决策者。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战略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委员会职责1.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计划。

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审查和制定公司的长期和短期战略目标,并批准相应的战略计划。

2. 监督战略执行和绩效评估。

委员会应定期审查战略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有效实施,并对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3. 提供战略指导和决策支持。

委员会应为高级管理层提供战略指导和决策支持,包括评估战略风险、制定应对策略等。

4. 监督战略管理流程。

委员会应确保战略管理流程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包括战略规划、目标设定、执行和评估等环节。

四、委员会工作流程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频率可根据需要确定。

会议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并提供议程和相关材料。

2. 会议议程:主席应制定会议议程,确保会议讨论的内容与战略决策相关。

委员可提前提交议题和材料,供讨论和决策参考。

3. 决策程序:委员会应通过投票或共识形成的方式做出决策。

主席应确保决策过程公正、透明,并记录下决策结果和理由。

4. 决策执行:委员会的决策应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委员会的决策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措施。

5.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

纪要应及时分发给委员,并归档保存。

五、绩效评估和调整1. 绩效评估:委员会应定期对自身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效率、决策质量和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贡献等方面。

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细则(试行)

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细则(试行)

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细则(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企业董事会和董事选举工作条例》,规范和加强国务院所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制定本细则。

二、职责范围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提供战略规划、市场调研、经济预测、投资方案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具体包括:(一)对国有企业的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分析和指导,并提出可行性意见,明确战略目标和重点领域。

(二)为国有企业制定市场调研和经济预测,分析行业和市场趋势,提供商业和战略前瞻性洞察。

(三)优化和完善国有企业的投资管理和投资规划,支持各类重点投资项目的调研、评估、论证和决策,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创新思路和方向,推进科技创新和创新能力提升,提供优质战略合作伙伴。

(五)与国有企业董事会密切配合,参与制定国有企业的决策和管理,并且协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企业治理机制。

(六)开展各类专题研究和交流,促进国有企业之间的经验和信息共享,促进行业和品牌形象提升。

三、工作要求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应当坚持服务国家和企业、服务战略和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企业价值和社会效益,履行好提供咨询、研究、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等职责。

1、部门具体要求(一)坚持开放、合作、创新、协同的原则,进行跨领域和创新性思维的研究和交流,提高研究水平和思路创新。

(二)加强项目管理和信息披露,提高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2、员工具体要求(一)认真组织并参与专题研究和讨论,撰写研究报告和提供建议。

(二)认真负责好委员会的工作,及时推进各项工作并化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注重个人形象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维护公司形象。

四、工作机制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设委员和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人员配置,确保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合理搭配。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精选3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精选3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精选3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七至九名成员组成。

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也可以聘请公司外部有关专业人士担任委员。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

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另设副组长1—2名。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二)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事项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应作好董事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必要依据:(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将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三)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对外进行协议、、章程(草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由公司高层领导和关键决策者组成的重要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为了确保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的要求和工作流程。

二、委员会成员的要求1. 高层领导: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公司的高层领导,如CEO、CFO等。

他们应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战略方向和指导。

2. 关键决策者:委员会成员还应包括公司的关键决策者,如业务部门负责人、市场营销经理等。

他们应具备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和市场的能力,能够为战略决策提供实际的建议和意见。

三、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和发展目标,明确公司的使命和愿景,并制定相应的战略计划和行动计划。

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他们应定期审查战略执行的发展,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措施。

3. 提供决策支持:委员会应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建议。

他们应对公司面临的战略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4.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对公司面临的战略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公司的战略决策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并实现预期的回报。

四、委员会的工作流程1. 会议安排: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

会议可以采用线下或者线上的方式进行,以方便委员的参预。

2. 会议议程:会议前,委员会秘书应准备好会议议程,并发送给所有委员。

议程应包括战略执行情况的汇报、重要决策的讨论和其他相关事项。

3. 决策程序:委员会应遵循一定的决策程序进行讨论和决策。

在讨论阶段,委员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对不同方案进行评估和比较。

最终的决策应通过多数委员的赞同才干通过。

4. 会议记要:会议结束后,委员会秘书应及时整理会议记要,并发送给所有委员。

记要应包括会议讨论的要点、决策结果和后续行动计划。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福州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人员组成 (1)第三章职责和权限 (2)第四章决策程序 (3)第五章议事规则 (3)第六章附则 (5)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和工作效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

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公司重大投资行为,是指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和其他投资项目,以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提出需要战略委员会审定的投资项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战略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委员均由董事担任。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委员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七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公司重大投资的评审工作,并向战略委员会履行报告职责。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九条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开展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和投资项目,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进行风险评估,向董事会提供审核意见和建议;(四)对公司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五)对公司拟投资项目的立项工作进行审核;(六)代表董事会对公司已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实施、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组织投资项目实施后的评估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调整和整改的意见。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本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审议本公司经营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业务及机构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其他影响本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战略决策委员会主席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主持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2.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领导战略决策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4.确保战略决策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5.确定每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的议程;6.确保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该次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7.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则同时不再担任委员,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次委员会其他委员的任期结束。

第七条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按时出席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二)提出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本公司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及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四)充分了解本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本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五)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六)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1.1总则1.1.1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1.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2人员组成1.2.1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1.2.2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2.3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1.2.4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2.5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

必要时,战略委员会可委托专业机构承担投资评审小组职责。

1.3职责权限1.3.1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4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1.3决策程序1.2.6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资料:(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向战略委员会备案;(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公司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组织内部的重要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和执行组织的战略决策。

本文将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包括其组成、职责、运作方式、决策流程和决策评估等方面。

一、组成1.1 成员构成: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应包括高级管理层和各业务部门的代表,以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多元性。

1.2 主席和秘书:委员会应指定一位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并设立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

1.3 专家顾问:委员会可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参与会议,为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和支持。

二、职责2.1 制定战略目标:委员会应明确组织的长期战略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使命和愿景相一致。

2.2 审核和制定战略计划:委员会应审查和制定组织的战略计划,确保其与战略目标相符合,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2.3 监督和评估执行情况:委员会应定期监督和评估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决策,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运作方式3.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以讨论和决策重大战略事项,并确保会议的议程和决策内容得到充分准备和讨论。

3.2 信息共享:委员会成员应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包括市场动态、竞争对手情况和内部资源状况等,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3.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确保组织在战略决策中能够应对不确定性和挑战。

四、决策流程4.1 问题定义:委员会应明确决策的问题和目标,确保决策的方向明确和可行性。

4.2 信息收集和分析:委员会成员应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包括市场调研、竞争分析和内部资源评估等,为决策提供依据。

4.3 决策制定和评估:委员会应在充分讨论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决策方案,并评估其可行性和风险。

五、决策评估5.1 目标达成度评估:委员会应定期评估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决策,确保组织的战略目标实现。

5.2 决策效果评估:委员会应评估决策的实施效果,包括资源利用效率、市场竞争力和组织绩效等方面。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机构,旨在为组织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包括成员组成、职责和权责以及决策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二、成员组成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应由具有丰富战略规划和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委员会成员的数量应根据组织的规模和需求进行合理确定,普通建议不超过10人。

委员会成员应代表不同部门和职能,以确保多元化的意见和观点。

三、职责和权责1. 制定和审议组织的战略目标和方向,确保其与组织的使命和愿景相一致。

2. 分析和评估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内部资源的情况,提供战略决策所需的信息和数据支持。

3. 审查和批准重大战略计划和项目,确保其与组织的整体战略一致,并符合组织的资源和能力。

4. 监督战略计划和项目的执行情况,确保其按照预定目标和时间表进行,并采取必要的调整措施。

5. 提供战略指导和建议,协助解决战略层面上的问题和挑战。

6. 评估和改进战略决策的过程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四、决策流程1. 信息采集和分析阶段:a. 委员会成员应采集和分析与战略决策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包括市场趋势、竞争情况、内部资源等。

b. 委员会成员应就采集到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以明确组织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 战略制定阶段:a. 委员会成员应根据信息和数据分析的结果,制定组织的战略目标和方向。

b. 委员会成员应讨论和评估不同战略选项的优缺点,并选择最合适的战略方案。

3. 决策审议阶段:a. 委员会成员应就制定的战略目标和方案进行审议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b. 委员会成员应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正式的决策文件。

4. 决策执行阶段:a. 委员会成员应监督战略计划和项目的执行情况,确保其按照决策文件的要求进行。

b. 委员会成员应定期评估战略执行的效果,并采取必要的调整和改进措施。

五、会议和记录1. 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普通建议每季度或者半年召开一次。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决策的高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的要求以及决策流程。

二、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审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计划,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2. 分析和评估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3. 监督战略的实施发展,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4. 提供决策支持,解决重大战略性问题。

5. 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事务。

6. 提供战略指导,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委员会成员的要求1. 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确保决策的高效和公正。

2. 委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顾问组成,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思维能力。

3. 秘书:由公司秘书处提供支持,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管理。

四、决策流程1. 会议召集:主席根据需要定期召集会议,并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

2. 议程确定:主席与秘书商议确定会议议程,并提前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3. 材料准备:相关部门根据议程准备相关资料,并提前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4. 会议进行:主席主持会议,挨次进行讨论、决策和审议事项。

5. 决策记录:秘书记录会议决策,并及时整理成会议记要,提交给委员会成员审阅。

6. 决策执行:相关部门根据决策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发展。

7. 决策评估:委员会定期评估决策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五、其他事项1. 保密性:委员会成员需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确保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外泄。

2. 委员会的权威性:委员会的决策具有约束力,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

3. 委员会的改进: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自身的运作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决策流程。

六、结论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成员要求和决策流程,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通过有效的委员会运作,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决策的高效和准确性。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委员组成,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其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1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1名委员代为行使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二)最近3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作细则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作细则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制定了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作细则,下⾯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作细则 第⼀章总则 第⼀条为适应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要求,加强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公司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条投资与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投资决策进⾏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担任委员会主任(召集⼈),其他委员由董事长、⼆分之⼀以上的.独⽴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

第四条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委员⼈数。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为投资与战略委员会的⽇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对拟提交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进⾏初审,并跟踪相关事项的实施(执⾏)进展。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六条投资与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的投融资⽅案进⾏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运作(如公司发⾏股票、公司债券)、资产经营项⽬进⾏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进⾏审议; (四)对公司合并、分⽴、清算,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事项进⾏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在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批准实施后,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执⾏)情况进⾏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明确公司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公司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的组织、运作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3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CEO、CFO、以及其他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第4条委员会设立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或CEO担任,负责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5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记录。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6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监督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

评估并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和发展方向。

第7条委员会的权力包括:对公司战略规划的最终审批权。

对战略执行过程中的重大调整拥有决策权。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8条战略规划的制定流程:市场调研与分析。

初步战略草案的编制。

委员会讨论与修订。

最终审批与发布。

第9条战略规划的监督流程:定期检查战略实施情况。

评估战略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必要时进行战略调整。

第五章决策机制第10条委员会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集体讨论,民主集中。

重大决策需经过委员会成员多数同意。

第11条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内外部因素,包括市场趋势、公司资源、风险评估等。

第六章会议制度第12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

第13条会议由主席召集和主持,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筹备和记录。

第14条会议内容应包括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七章文档管理第15条秘书处负责委员会所有文档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研究报告等。

第16条所有文档应进行分类、编号,并妥善存档。

第八章保密与纪律第17条委员会成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公司战略信息。

第18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章附则第19条本细则由委员会主席负责解释,秘书处负责修订。

第20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战略的委员会。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需要建立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等方面,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1.1 确定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包括董事会主席、CEO、CFO、COO等高管,以及具有战略规划经验和能力的外部专家。

1.2 委员会主席选举:委员会主席应由董事会主席或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和协调工作。

1.3 委员会秘书安排:委员会应设立秘书处,负责协调会议安排、文件归档、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2.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负责制定公司长期和短期战略规划,确保公司发展方向与董事会的整体愿景一致。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部门按照战略规划开展工作,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2.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评估和管理公司的战略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公司战略的可持续性。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运作方式3.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战略执行中的问题。

3.2 决策程序:委员会应建立明确的决策程序,确保战略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3 信息披露: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公司全体员工披露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保持透明度和沟通畅通。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4.1 全票通过:委员会的重要决策应当经过全票通过,确保各成员对战略决策的支持和认可。

4.2 多数通过:对于一些日常性的决策,委员会可以采取多数通过的方式,提高决策效率。

4.3 投票程序:委员会的投票程序应当规范,确保每位委员的表决权利和程序公正。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监督机制5.1 监督委员会工作:董事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XXX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XXX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党委委员、董事、企业高管、外部行业专家等组成,成员总数为单数,最低人数不能少于3名。

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相应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九条公司董秘办负责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公司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秘办,做好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资料:(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提供拟签署的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资料;(三)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在对相关项目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公司有关部门提供有关补充资料,有关部门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国有企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模版

国有企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模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董事会决策的有关战略事项进行咨询、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委员会组成及工作机构第四条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委员会委员在有足够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可以兼任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第八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九条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十条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细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一条在董事会办公室的协调下,公司战略规划部门作为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其工作职责:(一)负责会议计划拟定,制发委员会会议通知,提供会议服务工作;(二)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三)负责拟定和收集准备拟提交委员会审议的有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组织机构调整、重大业务重组、重大投资方案等相关议案;(四)负责会议记录、制作会议纪要;(五)负责会议纪要相关决议事项的督办。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为了推动组织战略发展而设立的重要机构。

本文旨在制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其职责、成员构成、工作流程以及决策方式,以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

二、委员会职责1.制定组织的战略方向和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2.评估和分析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趋势,提供战略决策所需的信息和建议。

3.审议和决策重大战略问题,包括市场开拓、产品发展、投资决策等。

4.监督战略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的有效实施。

5.定期评估和调整战略,以适应环境变化和组织发展需要。

三、委员会成员构成1.主席:由组织最高领导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关系,确保委员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2.委员:由组织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各部门负责人、高级顾问等,具备丰富的战略决策经验和专业知识。

3.秘书:由专职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纪要撰写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1.定期会议: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决策重大战略问题。

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由主席提前通知,并由秘书协助安排。

2.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委员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和解决紧急的战略问题。

临时会议的召开由主席决定,并通知各委员。

3.决策程序:委员会根据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多数决策或一致决策的方式进行决策。

在决策过程中,委员有权提出异议和建议,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

4.决策执行:委员会决策的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委员会成员要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如有需要,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决策的跟踪和调整。

五、决策方式1.分析决策:根据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制定战略决策方案,并评估其风险和收益。

2.协商决策:通过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和讨论,达成共识并制定决策方案。

3.投票决策: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取投票方式进行决策,按多数票通过或否决决策方案。

六、其他事项1.保密原则:委员会成员在执行委员会职责时,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与委员会工作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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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05年4月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战略委员会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为公司董事会进行发展战略和长期重大投资提供决策咨询的专门机构,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制定本细则是为了规范战略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保证战略委员会顺利履行其职责。

第二章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由3名以上(含三名)委员组成,外聘法律、经济和技术专家根据项目临时聘请。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外聘专家由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从战略委员会委员中产生,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表决通过后聘任。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1)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2)安排与协调日常工作。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下
届董事会成立之日止,可以连选连任。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委员的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条如因委员的辞职导致战略委员会委员低于5人时,提名委员会应该尽快提出新的委员人选,由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对战略委员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收集战略信息,拟订公司长期战略方案;(2)检查和评估战略实施情况;(3)进行对外投资项目调研及可行性报告的编制;(4)拟订公司购买、兼并、分立、解散等重大决策的初步方案;(5)负责拟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和股票、一年以上长期股权投资等资本运营初步方案;(6)负责记录并保管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保管期限为3年。

第三章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资格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条件:(1)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能够维护公司利益;(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四章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三条制订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第十四条监督、核实公司重大投资决策。

第十五条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能。

第五章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与委员会成员协商后,拟定委
员会工作议程。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为下列事项提供咨询方案:(1)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2)公司对外投资项目;(3)公司收购、兼并、分立、解散等重大决策方案;(4)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和股票、一年以上长期股权投资等资本运营方案。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通过召开委员会会议行使其职权。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

主任委员缺席时,可由其指定的其他委员主持。

第二十条战略委员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即视会议有效,但讨论公司发展战略时,公司内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会议才有效。

第二十一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由办事机构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地点和期限,议事主题。

第二十二条会议议题由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拟定,会议材料由战略委员会下设机构准备并在会议前5天送达全体委员。

第二十三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各委员的出席情况;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等。

第二十四条会议经过讨论后,形成咨询意见,经参加会议委员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委员会对所议事项的最后咨询意见作成会议纪
要。

第二十五条战略委员会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如有需要,可以聘请外部专家、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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