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区干部网络培训管理方案办法
江西网络干部学院
江西网络干部学院江西网络干部学院,简称“江西学院”,是一所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主管,江西省委网信办、江西省委国策智库、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共同建设的网络培训机构。
成立于2017年,是全国首批设立的网络干部学院之一,旨在加强网络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网络干部素质和能力,推动江西省网络治理现代化。
江西网络干部学院的宗旨是“服务网络强省战略,培养网络干部人才,推动网络国家治理现代化”。
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各类网络干部培训、研修、考核和实践活动,培育网络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和道德品质,提高网络干部参政议政和网络治理能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网络干部培养体系。
江西网络干部学院立足江西实际,结合江西互联网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江西特色的网络干部培训活动。
比如,组织开展了以“新时代、新征程、新作为”为主题的网络干部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江西省情、江西特色,以及江西网络治理的创新做法和成果。
此外,还开展了以“数字江西·网络大讲堂”为品牌的网络干部培训项目,涵盖了网络安全、网络经济、网络舆情、网络法治、网络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为网络干部提供了全面系统的知识储备。
除了开展培训活动,江西网络干部学院还积极探索和创新网络干部评价和考核机制。
目前,江西学院已经建立了网络干部考核和评价体系,将网络干部的纪律遵守、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贡献成果等方面纳入考核内容,倡导网络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水平,为江西网络治理和互联网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江西网络干部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推动了江西省网络治理和互联网发展。
通过提高网络干部素质和能力,打造网络强省的品牌,为全省的互联网经济、数字化社会建设和互联网文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同时,江西学院的经验和成果也受到了全国同行的肯定和借鉴。
未来,江西网络干部学院将继续发扬自身优势,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网络治理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作出贡献。
干部网络培训计划网络培训
干部网络培训计划网络培训一、培训目标本次干部网络培训计划旨在提升干部的网络素养和技能,增强其在现代网络环境下的领导能力和有效沟通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应对信息化时代的工作要求。
二、培训对象本次网络培训计划的对象为各级各类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管理干部。
三、培训内容1. 网络安全知识培训- 网络安全意识培养- 网络钓鱼、网络诈骗等常见网络安全威胁及防范措施- 信息安全管理及保护2. 网络应用技能培训- 办公软件的运用- 企业微信、钉钉等办公通讯工具的使用技巧- 云端文档管理及协同办公3. 网络宣传推广与舆情处理- 网络宣传推广策略- 舆情监测与处理技巧- 危机公关及网络声誉修复4. 领导力与沟通能力- 网络下的团队建设- 在网络环境下的领导沟通技巧- 网络危机处理与应对5. 信息化战略与规划- 信息化战略规划与执行- 信息技术应用及创新- 信息化管理与监控四、培训形式1. 线上课程通过网络直播、视频教学等方式,邀请专业讲师进行针对性讲解,提供在线学习资源及教学辅导。
2. 线下实践安排干部前往一线互联网企业、信息化领先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与学习,以便更好地了解最新的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和案例。
3. 个性化学习根据每位干部的实际需求和学习水平,安排一对一的辅导和指导,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计划,确保培训效果。
五、培训时间本次网络培训计划设置为一个月,每周安排2-3次网络课程学习,以及至少一次线下实践活动。
六、培训评估在培训结束后,将对每位干部进行学习成绩和学习效果的评估,以及知识技能的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同时,也将对培训计划进行总结和评估,为今后的网络培训提供经验和借鉴。
七、培训费用及保障本次网络培训计划的费用由各级单位财政拨款,保障培训的正常进行。
培训期间,对参加培训的干部进行工作调配,确保其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时间和精力。
八、培训效果经过本次网络培训计划的学习和实践,预计将提升干部们的网络素养和技能,增强其在信息化时代的工作领导能力,推动单位信息化工作的发展,以应对未来工作的挑战。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构建专业技术人员终身学习体系,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认定和管理(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逐级审核的工作机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学时认定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行信息化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及继续教育机构应通过〃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认定、核定等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继续教育机构,是指符合《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第七条按照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以按每45分钟1个学时、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照实际学时进行计算。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以下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由用人单位按以下标准核定学时:(一)参加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以面授、远程教育等方式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考核合格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学时。
(二)参加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的各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考核合格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学时。
江西互联网培训计划
江西互联网培训计划
一、背景
江西省政府近年来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推动数字化转型。
为提升人才素质,特推出江西互联网培训计划,旨在培养更多优秀的互联网人才,推动江西互联网产业发展。
二、培训内容
1. 课程设置
•互联网基础知识
•前端开发技术
•后端开发技术
•数据分析与挖掘
•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
•互联网营销策略
•互联网创业与投资
2. 培训方式
•线下授课
•在线课程
•实践项目
3. 培训周期
•总计200学时
•分为基础阶段、实践阶段和项目实践阶段
三、培训对象
•在校大学生
•企业员工
•有志于互联网行业的各界人士
四、培训目标
1. 掌握扎实的互联网知识
通过课程学习,学员能够全面理解互联网技术和发展趋势,掌握各类互联网工具的使用和应用。
2. 具备实战技能
通过项目实践和案例分析,学员能够独立完成互联网相关项目,具备落地实际应用的能力。
3. 增强创新创业意识
培养学员的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为他们未来的发展铺平道路。
五、培训效果评估
1. 考核方式
•知识测试
•项目报告
•实践能力评估
2. 评估标准
•学习成绩
•项目实践成果
•学员口碑
六、总结
江西互联网培训计划将为江西互联网行业输送更多、更优秀的人才,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希望通过这样的培训计划,激发更多人的创新激情,推动江西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
以上为江西互联网培训计划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关心此计划的同学和业界人士有所帮助。
江西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办法
江西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为推进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促进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干部网络培训是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网络学院)是全省各级干部参加网络培训的主要载体。
第二条网络学院由省委组织部主办,省委党校承办,具体负责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网络学院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自主选学的原则,以干部需求为导向,以网络平台为载体,以学分制管理为手段,为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目标提供基础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培训对象第四条参加网络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群团组织及民主党派机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的在职在岗干部。
同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其他人员参加学习。
三、管理体制第五条网络学院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第六条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委托省委党校负责网络学院的规划建设、功能完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以及指导和督促网络培训工作的落实等,网络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设区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党校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网络培训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估等各项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干部网络培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建立覆盖全省的四级管理员队伍,即由省委组织部、网络学院有关人员组成的一级管理员队伍,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党校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组成的二级管理员队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党校人员组成的三级管理员队伍,由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同志组成的四级管理员队伍。
江西省自然资源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江西省自然资源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及工作人员上网行为,确保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网络信息安全,根据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自然资源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仅适用于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大楼内的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建设和管理的网络信息系统。
第二条 网络信息安全是指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硬件、软件及系统中存储、传输的信息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信息服务不中断。
第三条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四条 严禁利用网络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禁止危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信息系统,经本单位保密委员会批准后,市、县级网络信息系统须报设区市保密部门审批后才能运行,省自然资源厅网络信息系统须报省保密部门审批后才能运行。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第六条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网信办)指导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网信办或信息办负责指导本单位和下属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都应成立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机构(可挂靠在信息中心或相关信息化建设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计算机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管理。
第八条 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具体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2.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3.负责向本单位用户宣传和培训网络信息安全知识,通报网络信息安全状况,提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服务;4.负责报告、处理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协助公安等机关处理网络信息违法案件。
江西省司法厅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5.11.03•【字号】•【施行日期】2015.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司法厅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已于9月1日正式开通,为切实做好各级干部的网络培训工作,省委组织部近期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5〕85号),对全省各级干部开展网络培训的方式方法、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赣组字〔2015〕85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干部网络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性,要把网络在线学习作为加强厅直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部素质的重要渠道来抓,督促干部本人按要求参加培训学习,切实把干部网络培训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及时建立帐户参加干部网络培训对象主要是厅直系统在职在岗干部。
厅直各单位政工部门要分别指定一名专人作为管理员,负责录入本单位学员信息的校核和更新工作。
管理员信息登记表和保密协议(含纸质稿和电子稿)于11月15日前报厅宣传培训处。
管理员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干部的信息输录工作。
三、认真开展学习各级干部要认清形势发展的要求,端正态度,自觉把参加网络培训作为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自2015年9月1日起按规定认真开展学习。
今年12月20日之前,厅、处级干部必须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学习任务,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0学时。
四、强化考核检查干部网络培训的考核将与单位和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将完成培训学分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厅宣传培训处将对厅直系统干部参加网络学习的情况进行通报,对优秀学员优先选派参加本系统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班的学习。
江西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办法
江西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为推进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促进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干部网络培训是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网络学院)是全省各级干部参加网络培训的主要载体。
第二条网络学院由省委组织部主办,省委党校承办,具体负责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网络学院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自主选学的原则,以干部需求为导向,以网络平台为载体,以学分制管理为手段,为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目标提供基础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培训对象第四条参加网络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群团组织及民主党派机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的在职在岗干部。
同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其他人员参加学习。
三、管理体制第五条网络学院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工作.第六条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委托省委党校负责网络学院的规划建设、功能完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以及指导和督促网络培训工作的落实等,网络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设区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党校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网络培训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估等各项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干部网络培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建立覆盖全省的四级管理员队伍,即由省委组织部、网络学院有关人员组成的一级管理员队伍,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党校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组成的二级管理员队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党校人员组成的三级管理员队伍,由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同志组成的四级管理员队伍。
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用户使用手册
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用户使用手册1、首页首页分为用户登录、信息展示、课程展示、数据排行、帮助中心五个区域。
2、用户登录用户在登录区输入自己的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888888)和验证码进行登录。
初次登录请修改密码,并把邮箱和手机号码信息补充完整。
登录成功后系统自动进入学习中心,默认进入“我的课程”菜单中的“必修课”页面(初次进入此页面可单击未学必修课进行选课学习)。
3、学习中心3.1、选课中心用户通过选择“课程分类”—“课程专题”方式查看相应的课程。
同时,系统提供各专题中按照课程出版年份进行查询的功能。
在课程列表中通过课程图标下方的“我要选课”直接选择该课程,选择该课程后系统在选课页面提供“我要学习”按钮,用户可以直接进入课程进行学习。
3.2、课程搜索为方便用户有针对性的选课,系统提供专门的课程搜索功能,用户可以通过课程名称、主讲人、上传时间等搜索条件进行课程搜索(支持模糊搜索功能)。
3.3、我的课程我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已完成课程。
必修课程:由管理员指定的、要求用户必须学习的课程。
选修课程:用户自己选课学习的课程。
已完成课程:用户已经学习完毕并参加考试通过(如有要求参加考试),获得相应学时/学分的所有课程。
课程学习:在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或已完成课程列表中点击“播放”按钮直接进入课程开始学习。
课程导入页面:课程导入页面有“进入课程”和“继续学习”两个学习按钮,选择“进入课程”即从头开始学习该课程;选择“继续学习”即从上次关闭该课程的时间点开始继续学习。
学习小助手:课件播放页面右侧提供可伸缩的“学习小助手”功能模块,学习小助手包括:课程名称、学习进度、课程五星评级(点击五星即为课程评分)、课程评论、学习笔记、课程资源。
此外,“已完成课程”中提供“历年完成课程”功能,通过“历年完成课程”可查看历年已完成的课程信息。
3.4、我的学习班用户进入“我的学习班”直接学习“我的学习班”内课程并参加课程考试(如有考试要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网络培训学员管理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网络培训学员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网络培训参训学员的管理,增强学员自主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保证网络培训学习效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员,是指参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以下简称总局行政学院)网络培训学习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员应当明确培训学习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端正学习态度,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培养自主学习的自觉性,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第四条学员应当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用培训学习成果推动理论研究、工作创新和职能到位,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五条学员参加网络培训学习应当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与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鼓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网络培训学习。
第六条学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级网络培训管理员的培训组织安排和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和接受网络培训管理员组织的学习情况检查、抽查、复查等工作。
第二章学习管理第七条学员应当按照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和培训要求,以个人用户名及时登录总局行政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注册。
第八条学员首次登录总局行政学院网络教学平台时,应当如实完整填写并提交学员信息表。
学员本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有关界面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第九条为保证信息安全,学员首次登录总局行政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后,应当立即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并妥善保管个人用户名和密码,不得随意泄露、外传。
密码长度应当设置在至位之间。
设置密码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字母或者其组合。
使用字母设置密码时,字母区分大小写。
学员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参加学习时,不得使用系统记忆密码等功能。
第十条学员必须本人上网学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课程(含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任务。
学员不得找人代替上网学习。
第十一条为不断改进网络培训教学和管理,学员可以通过网络教学平台,积极参加教学质量评估和培训需求调查等活动。
第十二条学员发现本人用户名被他人擅自使用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修改密码,并将有关情况向省局管理员或者其授权的管理员报告。
干部教育培训的网络教学模式设计及其技术实现
表 2 区域网相对定向精度统计
相对定向
模型连接
最大中误差 最小中误差 最大中误差 最小中误差
(滋)
(滋)
(滋)
(滋)
6.81
0.14
8.69
0.88
6.07
0.65
7.19
1.67
3.2 图面审查 图形检查包括的方面比较多袁但总的来说分为院面状要素的检查尧
线状要素的检查尧点状要素的检查尧图形一致性检查遥 猿援圆援员 图形完整检查与错漏检查
圆 干部教育教学分析
. All 目R前i袁g干h部t教s育教Re学s存e在r一v些e弊d端.袁如讲授理论知识多袁注重能力 培养少曰大班共性化教学多袁小班个性化教学少曰单向灌输式教学多袁 双向互动教学少曰课程理论教学多袁现场实践教学少遥 而干部学习者会 将经验作为是否接受教育活动或判断教育活动是否有价值的重要依 据遥 因此袁在教学内容上袁要强调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袁以满足其适 应社会职责的需要曰在教学方法上袁要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袁以强化学 员理论联系实际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曰 在教学形式上袁要 灵活多样袁以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遥 同时袁应为学员搭建网上学 习平台袁丰富网上教学资源渊教师教案尧背景资料尧音像资料等冤袁建立 网上论坛和网上答疑等系统袁促进学员的自主学习尧互动式学习尧个性 化学习袁扩展学员学习的空间遥
行剪切修改袁对于注记压盖地物的情况袁尽量移动注记位置使其 不压盖地物袁对于少数确实无法移动注记的情况则不作移动遥 此项检 查经过图面视检袁认为通过遥 猿援圆援源 图层正确性
由于内业地物绘制时严格按照软件的地理要素绘制步骤袁各类地 理要素所在图层由软件自动控制袁只有个别作业员使用辅助线没有及 时删除出现图层错误袁删除后经过软件自带的检查工具进行图层正确 性检查时全部地理要素均能通过袁 不存在某些要素图层不正确的现 象遥
2023年江西省干部网上普法考试题库单选题
第1题下列不实行首长负责制的机关是()。
A 全国人大常委会B 中央军事委员会C 国务院A B C答案 A第2题我国()宪法取消了关于公民有罢工自由的规定。
A 1954年B 1978年C 1982年A B C答案 C第3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文化活动的自由。
A 科学研究B 出版C 文学艺术创作A B C答案 B第4题宪法规定,()有权撤消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消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等。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A B C答案 B第5题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的职务。
A 国家行政机关B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C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A B C答案 C第6题李某某、陈某某系XX中学初中毕业生。
陈某某中考落榜,李某某则被XX商业学校录取。
但录取告知书被陈某某领走,并以李某某的名义到该商业学校报到就读直至毕业。
若干年后,李某某得知真实情况,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规定陈某某承担责任。
陈某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某的()。
A 姓名权B 受教育权C 姓名权及受教育权A B C答案 C第7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指出,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A 感化B 教化C 归化A B C答案 B第8题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的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查的理念,保证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查,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作用。
B 决定性C 排它性A B C答案 B第9题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公正司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绝不允许运用职权()司法。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30•【字号】•【施行日期】2018.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30日《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第三章考核考察第四章表彰奖励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党政领导干部)。
县级以上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各类功能区(含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以铁的制度、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江西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办法
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为推进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促进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干部网络培训是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干部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网络学院)是全省各级干部参加网络培训的主要载体。
第二条网络学院由省委组织部主办,省委党校承办,具体负责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网络学院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自主选学的原则,以干部需求为导向,以网络平台为载体,以学分制管理为手段,为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目标提供基础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培训对象第四条参加网络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群团组织及党派机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的在职在岗干部。
同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其他人员参加学习。
三、管理体制第五条网络学院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第六条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委托省委党校负责网络学院的规划建设、功能完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以及指导和督促网络培训工作的落实等,网络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设区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党校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网络培训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估等各项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干部网络培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建立覆盖全省的四级管理员队伍,即由省委组织部、网络学院有关人员组成的一级管理员队伍,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党校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组成的二级管理员队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党校人员组成的三级管理员队伍,由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同志组成的四级管理员队伍。
江西数字人才培训计划
江西数字人才培训计划为贯彻落实《江西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江西龙华区数字经济三年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把培养数字化人才作为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提升数字化干部队伍整体素养,培育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骨干人才,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4月8日至17日举办龙华区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培训。
培训班计划系统性培训数字化转型专业人员百余人,涵盖从事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相关的政府工作人员、企业CIO等各级管理人员及项目参与者、咨询服务商及专业服务人员。
据悉,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培训采用线上学习形式,为期10天共27学时。
课程围绕国家产业导向和政策解读、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建设、企业数字化转型路径、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等维度,涵盖数字经济政策与趋势、数字化转型理论、热点技术、行业实践、数字化转型管理,在拓宽学员知识面同时,突出“高端引领、学用结合”导向,注重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协同发展,走深向实,赋能龙华区数字经济人才梯队。
本次培训班与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深度合作,导师团队涵盖工业互联网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数字化转型领域权威专家学者、国家级智库机构领军研究人员等。
同时,本次培训将在保障培训纪律、效果,调动学员积极性的基础上,促进政府、企业、服务商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为协同推进数字化转型,做好预热与铺垫。
如今,数字经济成为世界各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快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选择。
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要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
左手要产业,右手要数字经济,龙华区作为深圳最年轻的中心区,构建了数字化发展为核心的战略蓝图。
数字化人才工作又是把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方面。
因此,龙华区积极培育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骨干人才,提升管理人员的数字化转型能力,搭建政府与企业数字化转型“零距离”对话平台,使企业充分参与到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技术研发和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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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为推进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促进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干部网络培训是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网络学院)是全省各级干部参加网络培训的主要载体。
第二条网络学院由省委组织部主办,省委党校承办,具体负责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网络学院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自主选学的原则,以干部需求为导向,以网络平台为载体,以学分制管理为手段,为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目标提供基础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培训对象第四条参加网络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群团组织及民主党派机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的在职在岗干部。
同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其他人员参加学习。
三、管理体制第五条网络学院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第六条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委托省委党校负责网络学院的规划建设、功能完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以及指导和督促网络培训工作的落实等,网络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设区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党校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网络培训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估等各项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干部网络培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建立覆盖全省的四级管理员队伍,即由省委组织部、网络学院有关人员组成的一级管理员队伍,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党校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组成的二级管理员队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党校人员组成的三级管理员队伍,由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同志组成的四级管理员队伍。
第九条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员职责为:熟悉并掌握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平台的各项功能、操作方法,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做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基本信息录入(更新)和学员注册工作;做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网络培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与省委组织部和网络学院的联系工作,落实有关培训任务,指导帮助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解决在线学习的相关问题;做好干部参加网络培训督促、提醒工作,动态掌握干部网络培训情况,及时督促、指导,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完成年度学习任务;做好干部网络培训学分登记工作。
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员兼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学分制考核信息管理员,按照《江西省干部网络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负责干部相关网络培训学分登记工作。
四、培训内容第十条网络培训以政治理论为重点,结合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个性化学习需求,开设时政解读、党性修养、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素质能力、江西省情及其他方面的专题课程,努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网络特点、需求特色的课程体系。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形势任务、培训需求和年度计划,设定网络培训必修课,每年定期发布,并及时更新。
必修课主要为基本理论,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经济、法律等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及新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等内容;选修课主要为各类专业性课程以及拓宽干部视野、提高干部素养等内容。
五、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实行用户注册登录制。
为每位学员注册一个账户,学员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入平台学习。
学员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用户名和密码,一旦发生丢失或遗忘,须及时向网络学院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实行分类选课制。
按照必修课、选修课进行课程分类。
必修课为必须完成学分的课程,选修课为学员可自主选择完成学分的课程。
两类课程的学分设定每年度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实行学分制。
干部参加网络培训采取学分制管理。
学完一门完整课程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系统自动记录。
学员每年须完成规定的学分,市厅级、县处级干部每人每年应完成不少于50学分,科级及以下干部每人每年应完成不少于80学分。
干部网络培训学分为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入干部培训个人档案。
如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脱产培训,累计学分已达到规定学分要求的,可不参加网络培训;累计学分不足规定学分要求的,可通过网络培训补足。
第十四条实行学年制。
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一学年,12月21日至31日为年度统计时间。
学员须按年度完成学习任务,不得跨年度进行。
第十五条实行情况发布制。
单位和学员网络培训情况实行网上实时发布和通报发布。
实时发布为在网络学院门户网站上实行实时排名发布。
通报发布按上半年和下半年由网络学院负责汇总,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由省委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第十六条实行定期答疑制。
管理员为网络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应主动答复解决学员网络培训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疑难问题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反馈网络学院。
网络学院须在收到问题起3日内答复解决,并及时对已解决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在网络学院网站页面“常见问题”栏目中列明,供学员查阅。
第十七条实行证书登记制。
学员按规定完成年度学习任务,自动获得网络学院颁发的“江西省干部网络培训合格证”,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管理第十八条实行年度考核制。
将干部年度完成网络培训学分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未完成学分任务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九条建立学员培训电子档案。
干部参加网络培训情况、测试或考核结果将由系统自动存入学员个人网络培训电子档案,以年度进行数据存档,实现主管部门和干部个人即时查询。
第二十条建立督学促学的激励机制。
在做好学员的督学、促学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对先进单位、优秀学员、优秀管理员进行通报表扬。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维护保障第二十一条网络学院门户网站维护与管理由网络学院负责,网络培训硬件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和技术保障按合同规定由江西移动公司负责;网络平台的维护、升级、优化、课程上传等工作按合同规定由平台开发商负责。
第二十二条省委组织部和网络学院负责网络培训的后台管理,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授予的权限,做好学员培训情况的审核及数据录入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根据培训要求,及时购置、更新、开发课程,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
八、经费管理第二十四条干部网络培训经费纳入省财政专项或从其他途径解决,不向干部个人收费。
第二十五条省委组织部负责干部网络培训经费的申请(或筹措)、使用和管理。
九、附则第二十六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2江西省干部网络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为推进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工作,根据《江西省贯彻〈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和《2013—2017年江西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及《江西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干部网络培训是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网络学院)是全省干部参加网络培训的主要载体。
第二条网络学院是一个集学习、交流、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网络培训平台,是对干部参加网络培训进行学分制管理的专用平台。
二、组织管理第三条网络培训学分制管理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学分制管理的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以及省管干部网络培训学分制管理等工作,网络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四条各设区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党校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网络培训的日常督学、促学和学分考核管理,并明确专人负责干部网络培训学分制管理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各级管理员按照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干部网络培训学分登记工作。
三、学分管理第六条学分管理对象为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群团组织及民主党派机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在职在岗干部。
第七条学分取得及管理。
根据干部在网络学院网站的学习培训情况累计计算学分。
学分原则上按学时设置分值,每个学时折算为1分。
不同课程设置不同学分,通过指定形式获得。
一门课程重复学习的,只计一次。
学分通过网络学院网站管理后台自动进行登记,建立干部网络电子学习档案,分年度进行数据存档,实现所在单位和个人即时查询。
学员不得以空挂或请他人代学等不正当方式获取学分。
第八条实行学分年度管理。
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一学年,12月21日至31日为年度统计时间。
学员须按年度完成学习任务,不得跨年度进行。
四、考核管理第九条实行年度学分目标管理。
市厅级、县处级干部每人每年应完成不少于50学分的网络培训任务,科级及以下干部每人每年应完成不少于80学分的网络培训任务。
当年新提拔的干部按每月5学分标准进行考核,其中上半年新提拔的干部,按提拔后的职务进行考核,下半年新提拔的干部,按提拔前的职务进行考核。
如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培训,累计学分达到规定学分要求的,可不参加网络培训;累计学分不足规定学分要求的,可通过网络培训补足。
第十条实行年度考核制。
将干部年度完成网络培训学分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未完成学分任务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一条实行情况发布制。
单位和学员网络培训情况实行网上实时发布和通报发布。
实时发布,即在网络学院门户网站上实行实时排名发布。
通报发布,即按上半年和下半年由网络学院负责汇总,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由省委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通报参加网络学习培训的考核人数、平均学时、平均学分、通过考核人数等相关数据。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公布学员个人取得的学分情况、是否通过考核等学习数据,督促干部完成学习任务。
对网络培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分别授予“年度网络学习先进个人”、“年度干部网络培训先进单位”。
对单位和个人在线学习任务完成率达不到80%的,及时予以通报。
严禁代学代考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所获学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十二条干部退休后可保留学习账户继续参加学习,不纳入排名和考核管理范围。
在当年度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网络培训的,须经本人申请,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免学,并报网络学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