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龙虾”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教学文案
商标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商标使用行为。
第三条商标使用人应当依法使用商标,不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得利用商标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标使用监督管理。
第二章商标注册及使用条件第五条商标注册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提供真实、准确的商标注册申请材料;(三)申请注册的商标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四)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属于禁止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
第六条商标注册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以下材料:(一)商标注册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三)商标图样;(四)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清单;(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公告,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第八条商标注册人取得商标注册后,可以依照规定使用该商标。
第九条商标使用人应当使用注册商标,并在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标记。
第十条商标使用人使用注册商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商标注册人合法持有商标注册证书;(二)商标使用人具有合法的商标使用权;(三)商标使用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商标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商品或者服务一致;(四)商标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图形、文字、颜色等要素。
第三章商标使用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商标使用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转让商标注册;(二)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商标;(三)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四)不得利用商标进行虚假宣传;(五)不得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六)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益。
第十二条商标使用人应当使用注册商标,并在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标记。
11.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二2(精选五篇)
11.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二2(精选五篇)第一篇:11.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二 2随州市泡泡青技术研究中心“随州泡泡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随州泡泡青的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和提高“随州泡泡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随州泡泡青”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随州特色泡泡青该产品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
第三条随州市泡泡青技术研究中心是“随州泡泡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申请使用“随州泡泡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随州市泡泡青技术研究中心审核批准。
第二章“随州泡泡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第五条使用“随州泡泡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随州市曾都区的东城、西城、南郊、北郊、万店、淅河及随县的安居、厉山、新街、环潭、均川、万和、尚市、唐镇、柳林。
第六条使用“随州泡泡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的特定品质:泡泡青成熟后叶色深绿色、叶片肥厚凸起,检验为无公害绿色食品。
第七条使用“随州泡泡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在种殖过程中的特殊要求:必须施用有机肥料、农家肥,不可施用化学肥料。
第八条同时符合上述使用条件的产品经营者,可申请使用“随州泡泡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第三章“随州泡泡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第九条申请使用“随州泡泡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应向随州市泡泡青技术研究中心递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十条随州市泡泡青技术研究中心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7天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1、随州市泡泡青技术研究中心派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产品及产地进行实地考察。
2、综合审查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的判定——对“盱眙龙虾”侵权64份裁判文书的梳理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的判定———对“盱眙龙虾”侵权64份裁判文书的梳理胡枚玲, 卞辰冉(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淮安223001) 摘 要:由于目前我国对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标准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各地法院裁判之间存在着差异,这不利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和发展。
通过对“盱眙龙虾”侵权案件64份裁判文书的梳理,发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认定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造成消费者误判的标准以及合理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认定标准不一致等方面。
因此,应细化造成消费者误判的考量因素,明确将产地作为侵权判定的因素,并确定地理标志商标的合理使用标准和方式,明确商标的使用仅是为了标明产地,应当避免直接使用“产地+商品通用名称”的形式导致文字相同所引起的公众混淆,并避免商标的突出使用。
关键词:盱眙龙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判定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 8444(2020)05 0460 04 收稿日期:2020 06 20 作者简介:胡枚玲,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案例时有发生,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例侵权的认定则存在一定的争议,这引起了理论以及实务界较大的关注。
2004年,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申请注册了特定图文的“盱眙龙虾”地理标志商标,此商标证明龙虾来源于江苏省盱眙区域且具备特定品质。
在“盱眙龙虾”商标获批全国第一例动物类原产地证明商标后,其品牌价值得到快速提升。
2009年,“盱眙龙虾”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正是缘于品牌所带来的可观的商业价值,因而在实践中,许多没有经过授权的商家也开始以“盱眙龙虾”商标或相似图形、有关文字进行宣传、销售,引发了不少“盱眙龙虾”地理标志商标的侵权纠纷。
理论与实务上的争议主要是:(1)能否将产地作为侵权判定的标准;(2)销售者造成公众对销售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的标准或者对销售商品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是否具有特定联系以及联系程度的标准;(3)产地以及质量相符但未向权利人申请注册的产品能否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使用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商标使用管理制度一、前言商标作为企业的紧要资产之一,具有标识企业形象、保护企业权益的紧要作用。
为了规范商标的使用,保证商标的合法、正常运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员工、合作伙伴以及与我公司有商标相关合作的各方。
三、商标的定义商标是企业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以区别本身和他人的标识,包含文字、图形、颜色、字体等。
四、商标的权属商标的权属属于我公司,未经我公司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我公司商标。
五、商标的使用范围1.商标仅限于我公司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禁止用于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商品或服务。
2.商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道德、社会伦理以及相关财产规范。
3.商标的使用应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不得误导消费者或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六、商标的申请和注册1.商标的申请和注册工作由我公司的法务部门负责。
2.申请商标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法律咨询,确保商标的独立性和可注册性。
3.商标的注册费用由我公司承当,若申请未成功,费用不予返还。
4.商标注册成功后,应及时办理商标的维权登记手续。
七、商标的保护1.对于商标的保护,我公司将采取必需的法律手段,维护商标的权益。
2.发现他人侵权我公司商标的行为,应及时向法务部门报告,并供应充分的证据。
3.维权费用由我公司承当,但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律师费等,应由申请维权的人员承当。
八、商标的使用授权1.商标的使用授权由我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或法务部门进行管理,并签署书面的授权协议。
2.商标的使用授权可以是独占性的,也可以是非独占性的,依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3.商标的使用授权期限依据协议商定,若期限届满,可进行续签。
九、商标的使用监督1.我公司的管理层有权对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商标的合法、规范使用。
2.监督的内容包含商标使用范围、授权情况、质量保证等。
3.如发现商标的违规使用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十、商标的更改或撤销1.商标的更改或撤销必需经过法务部门审批,并履行相关手续。
××××××协会(机构)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模板】
××××××协会(机构)“”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参考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本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维护和提高“”证明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证明商标,用于证明(本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
第三条(注册人)是“”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申请使用“”证明商标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注册人)审核批准。
第二章“”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第五条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的特有品质(包括感观和量化指标)___________。
第六条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在种、养殖及加工制造过程中的特殊要求(产品无需加工制造的,不需此条)__________。
第七条同时符合上述使用条件的商品经营者,可申请使用“”证明商标。
第三章“”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第八条申请使用“”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应向(注册人)递交《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九条(注册人)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天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1、(注册人)派人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对产品进行检测。
2、检测和综合审查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应办理如下事项:1、双方签定《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2、申请领取《证明商标准用证》;3、申请领取证明商标标识;4、申请人交纳管理费。
第十一条申请人未获准使用“”证明商标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通知天内,向注册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注册人)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定意见。
第十二条“”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天内向(注册人)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范文
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范文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一、前言商标是企业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竞争力和资产。
为了加强商标的管理和运营,提高商标的价值,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
二、商标的定义1. 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图案等。
2. 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指经过国家商标局审核并注册的商标,享有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但已经被公众认识、使用并具有一定区别力的商标,也可享有法律保护。
三、商标的使用原则1. 商标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企业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国家有关商标的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2. 商标的使用必须符合商标的注册要求。
对于注册商标,必须按照商标注册证上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注册范围;对于未注册商标,必须符合商业习惯,具备一定的区别力,不得与他人的商标混淆。
3. 商标的使用应与商品和服务相对应。
商标的使用必须与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务相关联,不能以商标的名义表示与商品和服务无关的内容。
4. 商标的使用应注意商业道德。
商标的使用应遵守商业道德,不得诋毁他人商标,不得利用他人商标构成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四、商标的管理1. 商标的登录管理。
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系统,做好商标的登记工作,对已注册的商标进行管理和更新,确保商标的合法权益。
2. 商标的监测管理。
企业要定期对市场上的商标进行监测,发现有侵犯自己商标权益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制止。
3. 商标的使用授权管理。
企业可以通过商标授权的方式,将商标许可给经销商或合作伙伴使用,但必须明确授权范围、使用期限和授权费用等事项,确保商标的合法使用。
4. 商标的保护管理。
企业要积极主动地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及时申请、维权和维持商标,对发现的商标侵权行为要采取合法手段进行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商标的使用指南1. 商标的正确使用。
商标管理办法之商标使用规范指南(范本文)
商标管理办法之商标使用规范指南1. 引言2. 商标的定义和作用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具有独立性、可辨识性和可见性。
商标的主要作用包括:•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帮助消费者识别和选择产品;•代表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价值观;•建立企业的市场声誉和信任度;•保护企业的商标权益,防止他人对商标的恶意使用。
3. 商标使用的基本原则3.1 明确商标使用范围企业应明确商标使用的范围,并在范围内进行合法合规的使用。
商标使用范围应包括产品标识、广告宣传、包装设计等方面。
3.2 保持商标的稳定性商标是企业的重要标识,应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不变。
任何无充分理由的商标变更都可能导致公众对于企业的混淆和误解,对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3.3 避免滥用商标企业在使用商标时应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滥用商标。
不得利用商标误导消费者,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益,不得扩大商标权益范围。
3.4 防止商标污损或模糊化商标的清晰、准确和可辨识是商标使用的基本要求。
企业应确保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到损坏、变形或模糊化,以保持商标的良好品质和形象。
4. 商标使用的具体要求4.1 商标在产品上的使用•商标应清晰、准确地标识在产品上,并与产品的质量和外观相符合。
•商标使用的位置应易于被消费者注意和识别,不得掩盖、遮挡或混淆商标。
4.2 商标在广告宣传中的使用•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商标时,应符合广告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宣传产品的特点和优势。
•商标的使用不应夸大产品的功能和效果,不得误导消费者或与竞争对手相混淆。
4.3 商标在包装设计中的使用•商标在包装设计中的使用应符合商标法和包装设计的要求,不得与他人商标造成混淆。
•商标在包装上的标识应清晰、准确,易于被消费者识别和辨认。
5. 商标使用的衡量标准5.1 商标的辨识度商标的辨识度是指商标在使用过程中能否清晰、准确地被消费者识别和辨认。
辨识度高的商标有助于建立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5.2 商标的识别度商标的识别度是指商标在市场上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区分度。
商标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商标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标管理,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商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商标管理工作的目标为:确保商标的合法使用,保护商标权益,提升品牌价值。
第四条商标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
第五条商标管理工作应与公司的经营策略和市场营销策略相一致,并不断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六条商标管理工作应与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事务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维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商标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商标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事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商标注册管理第九条商标注册是保护商标权益的基础,公司应积极推动商标注册工作。
第十条商标注册工作应由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事务部门统一组织和管理。
第十一条商标注册工作包括商标申请、商标查询、商标审查、商标异议和商标转让等环节。
第十二条商标申请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事务部门的审查和确认。
第十三条商标查询工作是确认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的重要环节,应采用专业的商标查询工具进行查询。
第十四条商标审查工作应认真审核商标申请文件,确保商标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注册要求。
第十五条商标异议工作是解决商标之间的争议和纠纷的重要环节,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解和裁决。
第十六条商标转让工作应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商标的合法转让和使用。
第三章商标使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商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八条商标使用工作应由公司市场营销部门和品牌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商标的使用应与公司的产品、服务和实际经营活动相一致,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二十条公司商标的使用应经过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事务部门的审核和确认。
第二十一条公司商标的使用应经过市场营销部门和品牌管理部门的监督和调整,确保商标的使用效果和品牌形象。
商标的使用规范说明
商标的使用规范说明一、商标的正确标识首先,确保商标的标识准确无误是非常重要的。
商标应与注册证上的商标完全一致,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字体等元素。
任何对商标的擅自更改都可能导致商标失去法律效力。
例如,如果您的商标是彩色的,就不能以黑白形式使用;如果商标是特定的字体,也不能随意更换为其他字体。
在使用商标时,还需要注意商标的大小写和标点符号,必须与注册时的保持一致。
二、商标的使用范围商标的使用应当在其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范围内。
如果在未注册的类别上使用商标,不仅不能获得商标法的保护,还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比如,您注册的商标是用于服装类商品的,但您却将其用于食品类商品上,这就超出了商标的使用范围。
此外,即使在注册的类别内,也应确保商标的使用与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具体项目相符合。
三、商标的使用方式商标可以以多种方式使用,如在商品本身、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商业文书、网站等上使用。
但无论在何处使用,都应当突出商标的显著性,使其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在商品上使用商标时,可以将商标直接印制在商品上,或者以标签、吊牌等形式附着在商品上。
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商标,应当使其位置醒目、清晰可辨。
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商标,要保证商标的形象完整、清晰,并且与宣传的内容相关联。
四、商标的使用质量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应保持一定的质量标准。
如果商标所附着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低劣,可能会损害商标的声誉,甚至导致商标被撤销。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始终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消费者的期望。
只有保持良好的质量,商标才能在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忠诚度。
五、商标的使用许可如果您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应当签订书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向商标局备案。
在许可合同中,应当明确许可的范围、期限、许可使用费等重要条款。
被许可人在使用商标时,也必须遵守商标的使用规范。
作为许可人,您有义务监督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确保其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和许可合同的约定。
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商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商标的正确、合法使用,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市场信誉,防止商标权的侵害和滥用。
二、商标使用原则
1. 公司商标的使用应遵循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商标使用的规定。
2. 商标的使用应保证其完整性、一致性,不得擅自更改商标的设计、颜色、字体等。
3. 商标使用应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不得用于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声誉的活动。
三、商标使用范围
1. 公司内部:所有办公用品、文件、宣传资料等。
2. 公司外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展览会、销售点等公共场合。
3. 授权使用:合作伙伴、加盟店、分销商等经公司正式授权的第三方。
四、商标使用审批
1. 任何部门或个人在使用公司商标前,必须提交商标使用申请,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 商标使用申请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范围、期限等信息。
3. 对于特殊或非常规的商标使用需求,需经过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
五、商标监督管理
1.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商标使用情况,确保符合本制度规定。
2. 对于违反商标使用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定期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六、商标保护与维权
1. 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商标权利,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
2.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商标保护,对发现的潜在侵权行为及时报告。
3. 定期对市场进行商标监测,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损害公司利益。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照公司相关程序进行修订。
商标使用法律规范范本
商标使用法律规范范本商标使用是商业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合法、规范的商标使用不仅能够保护商标权益,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本文将介绍商标使用的法律规范,并提供相应的范本,以帮助商标持有人合理、合法地运用商标。
一、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要求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相对性原则:商标应当与已存在的商标有显著差异,以免引起混淆、误导。
2. 区分性原则:商标应当具有足够的独创性和辨识度,能够与其他商标区分开来。
3. 合法性原则:商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商标持有人在使用商标时,应当遵循以下规范:1. 真实性原则:商标使用应当真实反映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和质量。
2. 不得误导性原则:商标使用不得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等做虚假宣传。
3. 不得侵权原则:商标使用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二、商标使用规范范本1. 商标使用合同商标使用合同是商标持有人与使用商标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约定商标使用的具体条件和权责。
以下是商标使用合同的示范条款:商标使用合同甲方:(商标持有人全称)乙方:(商标使用方全称)签订日期:年月日一、商标授权1. 甲方将其拥有的商标(商标注册号)授权给乙方使用,用于乙方的商品/服务(具体描述)。
2. 授权期限为(具体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商标使用义务1. 乙方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应当确保商品/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保持商品/服务的信誉和声誉。
2. 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商标的外观、色彩等元素,不得与其他商标混淆使用,不得通过商标使用行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商标使用费1. 乙方在商标使用期间,应向甲方支付商标使用费。
2. 商标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方式),支付周期为(具体周期)。
四、商标保护和争议解决1. 甲方享有对乙方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商标权益。
盱眙巧打龙虾牌
目前 , 盱眙参与 龙虾 养殖 、 捕捞 、 运 、 虾也 已成 为时 尚。 贩 而在北京 ,0 2 2 0 年挂牌 龙 烧 制的约 有 1 万人 ,年销 售额 超过 75f 虾店仅 有3 , 0 '. Z 家 如今 已达上百 家。 全国 , 在 除
元。 盱眙人不仅靠开龙虾 店发 了财 ,连 养 台湾地区外 , 均可觅到盱眙龙虾这个特色 美 龙虾 的 、 龙 虾的 、 龙虾 的 、 逮 运 加工 龙虾调 食。 多长三角客商从不知盱眙如何读到如 众
大力宣传绿色无公害果品的好处 ,把套袋 、
不乏其人。 0 1 从2 0 年起 , 助于 中国龙虾节 名声 、 借 引了 客商 、 了模 样 。 了解 ,0 2 变 据 20 的威 力 , 乎是在一夜 之间 。 几 盱眙成 为长江 年第二 届 龙虾节 期 问 , 盱眙人 共赢得 了4 8 三角洲无人不晓、妇孺 皆知的江苏名县。 据 个 当地 落 户 的签 约 项 目 ,合 同 引资额 为 省社 科院的调查 。南 京 目前有4 % 以上 的 32 亿 元 。 中工 业项 目4 个 , 同 引资 0 、9 其 0 合 餐饮店 经营 盱眙龙 虾 ,且普遍 红 红火火 。 额达 到27 亿 元 。 0 4 ,盱眙 工业 招商 .2 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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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商标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商标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标的使用管理,保护商标的独立权利,维护商标的声誉和形象,加强对商标的保护,树立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标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注册的所有商标。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目的是为了确保商标按照规定的宗旨和要求正常使用,加强对商标使用的监管,维护商标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商标使用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负责商标使用管理工作的组织,负责组织商标的注册、监管、维护、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任何使用商标的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第六条商标使用管理制度必须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以适应公司发展和相关法规的变化。
第二章商标注册与管理第七条商标注册是指在商标局进行合法注册程序,获得商标权的法律程序。
本公司所有商标必须经过注册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商标注册申请必须符合商标局的要求,包括商标的图形样式、文字内容等,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材料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九条经商标注册审查合格后,商标使用管理委员会会进行公告程序,公示商标信息,并对商标进行监管、维护、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商标的图形样式、文字内容等;如需对商标内容进行修改,必须经过商标使用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重新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三章商标使用的管理第十一条商标使用必须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商标,并保证商标的市场形象和声誉。
第十二条商标使用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商标。
第十三条商标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商标的使用规范进行,包括商标在产品上的比例、位置、颜色等要求。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或个人在使用商标时,必须保证商标的清晰可见,不得有模糊、破损、删减等情况出现。
第十五条商标使用必须遵守商标的使用期限,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商标使用期限过后继续使用商标。
第四章商标使用的监督和监管第十六条商标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和监管。
“盱眙龙虾”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盱眙龙虾”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盱眙龙虾”的生产、加工、经营,提高质量,维护和提高“盱眙龙虾”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证明商标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盱眙龙虾”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用于证明“盱眙龙虾”商品的特定品质。
第三条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需要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协会审核批准。
第二章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商品的特定品质第五条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商品应具备以下品质特征:一、龙虾出产地域:盱眙县境内盱城、淮河、明祖陵、管镇、兴隆、铁佛、鲍集、官滩、河桥、观音寺、穆店、维桥、马坝、王店14个乡镇,上述区域水质清新无污染,水体中生长有苦草、轮叶黑藻、菹草等一百多种水草,这些水草为盱眙龙虾提供了天然饵料。
二、龙虾特征:盱眙龙虾和其他龙虾相比,具有鳃丝洁白、无异味,腹部清洁透明,壳色红润有光泽,体态饱满、匀称、爬行有力等特征。
三、使用“盱眙龙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特殊要求:1、挑选挑选时,选择鲜活体健爬行有力的,个大、肉实、壳亮、肚白,鳃丝清爽的龙虾。
2、洗刷采购回来的龙虾要做好四步工作,第一步整理,剪掉虾须和大钳后的小爪;第二步吐污物,将剪好的龙虾放在有流动的活水盆里使其吐污,时间半小时左右;第三步刷,将吐好的龙虾用刷子里外刷一遍,特别要刷的是龙虾的腹部;第四步清洗,将刷好的龙虾放在清水里进行清洗,捞出淋干待用。
3、调料准备①每2公斤左右的龙虾准备50克左右的盱眙龙虾调料。
②准备少许切好的生姜片,剥净的大蒜瓣,切成碎块的青辣椒,葱段。
③准备胡椒粉、花椒粉、川椒备用。
肇实证明商标使用规则
肇实证明商标使用规则
1. 肇实证明商标可不是随便能用的呀!就好比你不能随便穿别人的衣服一样,这得按规矩来。
比如,只有特定地域生产的肇实才能用这个商标,不是那个地方产的可不行,这不是很合理吗?
2. 要使用肇实证明商标得保证质量啊!你想想,要是质量差,那不就像伪劣产品招人嫌嘛。
所以啊,达标的才能用,这样大家才能放心购买呀,对不对?
3. 咱不能乱改肇实证明商标的样子呀!就像你不能乱动别人照片一样。
要是随便改,那不乱套啦?得保持它的原样,多重要啊!
4. 使用肇实证明商标可不能忽悠人!这就像交朋友得真诚,不能弄虚作假。
只有诚信使用,才能让大家信赖嘛,难道不是吗?
5. 没经过允许可不能用肇实证明商标哦!这就好比没钥匙不能随便进别人家门。
必须得按程序来,这样才不会乱套呀,是不是这个道理?
6. 大家都得遵守肇实证明商标使用规则呀!不然就像不遵守交通规则会乱套一样。
只有这样,整个市场才能有序,多好呀!
7. 用肇实证明商标可不能马虎!好比考试不能随便应付。
得认真对待,这样才能发挥出它的作用,对吧?
8. 可不能滥用肇实证明商标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啊!这不就像偷东西一样不道德嘛。
只有正当使用,才是正道啊!
9. 总之,肇实证明商标使用规则很重要,一定要严格遵守,这样才能让肇实这个招牌越来越响亮,让大家都能享受到优质的肇实呀!。
水产标识管理制度
水产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水产产品标识管理,保障水产产品质量,促进水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水产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适用于水产产品的各种标识标志。
三、标识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
水产产品标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不得虚假夸大,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真实可靠原则。
水产产品标识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虚假或误导性宣传,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标识标志。
3.公开透明原则。
水产产品标识应公开、透明,不得隐瞒重要信息,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标识标志。
4.相关制度原则。
水产产品标识应符合相关制度,不得违反行业标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标识管理责任1.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水产产品标识的监管,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水产产品标识的认证、注册、监测等管理。
2.水产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水产产品标识的使用,保障标识的真实、可靠性。
3.消费者、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水产产品标识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标识使用管理1.水产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应制定水产产品标识的管理制度,明确标识标志的使用范围及使用条件。
2.对于需要进行认证注册的标识标志,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不得私自擅自使用。
3.水产产品标识制作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标识的质量及内容真实可靠。
4.标识标志的使用应明确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来源。
5.对于无法确定产品来源或标识标志内容不实的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理。
六、标识监督检查1.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产产品标识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抽查及实地检查,确保标识的真实可靠。
2.对于发现伪造虚假标识的行为,应严厉打击并公布,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消费者、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水产产品标识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举报,配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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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
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
(一)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
(二)该商标证明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品质和特点;
(三)使用该商标的条件;
(四)使用该商标的手续;
(五)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证明商标管理规则
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
1.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社团组织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等。
2.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目的)。
3.商标(标志)含义。
4.该商标证明的内容简介(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和特点)。
5.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手续、程序。
6.委托或指定检测机构名单。
商标的正确使用及证据收集讲课稿
商标的正确使用及证据收集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商标的使用无法避免。
商标的正确使用及证据的收集关系到企业注册、维持和保护商标的成败。
了解和实施商标正确的使用方式和商标使用证据的收集可以帮助企业注册、维持和保护商标,为其品牌战略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一、商标使用的意义商标的使用对于商标权人来说非常重要。
商标的使用能够保持商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最基本的功能,有助于品牌的成长,使商标作为商业标志的价值与作用得以充分体现。
在商标工作中,商标的使用自始至终伴随着商标的出现和发展,相对应的,在商标行政和司法程序中,无论是在商标的注册、异议、驳回复审程序中、商标侵权案件中或是驰名商标认定程序中,商标的使用情况是相关案件的裁判人员审查的重要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结果。
而商标的使用情况能否为商标权人的论点提供支持,取决于商标是否在法律意义上被商标权人正确的使用。
具体而言,商标使用在法律层面上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商标使用可以使商标获得显著特征。
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各国商标法律均承认通过长期使用可以使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获得显著性,从而获准注册。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就规定,仅仅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等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典型的例子就是两面针商标。
两面针作为一种中草药的名称原本是不具备商标法意义的显著性,但经过长期使用被消费者认可,产生了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获得了商标法所要求的显著性,因此可以注册成为商标。
其次,商标的使用是商标受到保护的前提。
例如:依据《商标法》第十五条、三十二条规定,未注册商标获得保护的前提之一就是在先使用,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即使是已经注册的商标,也会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
再次,商标使用是商标驰名的基础。
养殖水产品标签制度
养殖水产品标签制度
1、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在制定水产品标签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具体规定。
2、水产养殖单位销售水产品应当附具水产品标签,注明单位名称、地址,产品种类、规格,出池日期、产品质量、保质期等。
3、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证书规定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4、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认证机构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应当在认证的品种、数量等范围内使用。
5、严禁伪造、变更、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水产品标签,并自觉接受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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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龙虾”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盱眙龙虾”的生产、加工、经营,提高质量,维护和提高“盱眙龙虾”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证明商标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盱眙龙虾”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用于证明“盱眙龙虾”商品的特定品质。
第三条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需要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协会审核批准。
第二章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商品的特定品质
第五条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商品应具备以下品质特征:
一、龙虾出产地域:盱眙县境内盱城、淮河、明祖陵、管镇、兴隆、铁佛、鲍集、官滩、河桥、观音寺、穆店、维桥、马坝、王店14个乡镇,上述区域水质清新无污染,水体中生长有苦草、轮叶黑藻、菹草等一百多种水草,这些水草为盱眙龙虾提供了天然饵料。
二、龙虾特征:盱眙龙虾和其他龙虾相比,具有鳃丝洁白、无异味,腹部清洁透明,壳色红润有光泽,体态饱满、匀称、爬行有力等特征。
三、使用“盱眙龙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特殊要求:
1、挑选
挑选时,选择鲜活体健爬行有力的,个大、肉实、壳亮、肚白,鳃丝清爽的龙虾。
2、洗刷
采购回来的龙虾要做好四步工作,第一步整理,剪掉虾须和大钳后的小爪;第二步吐污物,将剪好的龙虾放在有流动的活水盆里使其吐污,时间半小时左右;第三步刷,将吐好的龙虾用刷子里外刷一遍,特别要刷的是龙虾的腹部;第四步清洗,将刷好的龙虾放在清水里进行清洗,捞出淋干待用。
3、调料准备
①每2公斤左右的龙虾准备50克左右的盱眙龙虾调料。
②准备少许切好的生姜片,剥净的大蒜瓣,切成碎块的青辣椒,葱段。
③准备胡椒粉、花椒粉、川椒备用。
④啤酒。
4、加工过程
①取锅烧热,放入烹调油(一般菜籽油),油热时放入花椒,炸出香味后捞出花椒,再放入葱段,炸出香味,倒入龙虾。
②用铲、勺炒龙虾炒到发黄时,放入料酒,继续炒,待有香味发出即可。
③在炒出有香味的虾中,加入啤酒、盐、糖、辣椒粉,
大火烧开。
④放入龙虾调料,要辣,多放一些红油;要麻,多放一些花椒;小火炖10分钟。
⑤待汤汁快要烧干入味时,放入青椒块、葱、蒜,烧5分钟,浇上麻油制作成盱眙龙虾直接食用,也可经杀菌处理后真空包装贮存。
第三章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手续第六条申请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应当向协会递交《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七条协会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应在30日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
一、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生产的商品进行检测。
二、检测和综合审查后,向申请人发出书面审核意见通知。
第八条符合“盱眙龙虾”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签订《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二、申请人交纳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费;
三、申请人领取《证明商标使用证》;
四、申请人领取证明商标标识。
第九条申请人未获准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通知后15日内,向协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协会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定意见。
第十条“盱眙龙虾”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有效期为壹年。
到期需要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协会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满后不能再使用该证明商标。
第四章“盱眙龙虾”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盱眙龙虾”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的权利:
一、生产、销售冠以“盱眙龙虾”名称的龙虾。
二、在龙虾商品的包装上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
三、在广告宣传、成员名片、交易文书等上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
四、优先参加协会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会、信息交流会等活动。
五、监督、举报非“盱眙龙虾”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非法生产、销售“盱眙龙虾”。
六、监督、举报其他被许可人违反规则的规定,生产、销售龙虾商品。
七、对证明商标管理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盱眙龙虾”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的义务:
一、将《证明商标使用证》悬挂于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二、遵守本规则第五条的规定,保证商品质量稳定,维护“盱眙龙虾”特有的品质、质量和市场声誉。
三、自觉接受协会对商品品质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支持质量检测、监督人员工作。
四、“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被许可人不得将本证明商标再许可他人使用。
五、配备专人负责本证明商标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依法使用商标标识。
六、对非法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侵权行为,以及违反本规则的规定生产、销售龙虾商品的行为,及时向协会或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
七、严格按照本协会颁发的“盱眙龙虾”证明商标标识式样正确使用本证明商标,不得擅自改变本证明商标的图形、文字、颜色或者其组合。
第十三条“盱眙龙虾”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违反本规则的,协会有权终止与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收回《证明商标使用证》和证明商标标识。
情节严重、对本证明商标的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协会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管理和保护第十四条协会是“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管理机构。
负责《“盱眙龙虾”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对使用本证明商标的商品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做好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并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第十五条协会负责与本证明商标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负责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交送盱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
第十六条协会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监督和检查,负责接受和处理消费者对“盱眙龙虾”证明商标商品的投诉。
对侵犯“盱眙龙虾”证明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举报人,协会将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十七条协会收取的“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管理费,应当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制作《“盱眙龙虾”证明商标使用证》、印制“盱眙龙虾”证明商标标识、组织对“盱眙龙虾”证明商标商品进行检测、受理商标侵权投诉、收集侵权案件证据和宣传证明商标等工作。
第十八条“盱眙龙虾”证明商标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本协会的许可,任何人均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盱眙龙虾”证明商标或近似的文字或图案。
对侵犯“盱眙龙虾”证明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协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协会依据本规则规定,对被许可人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进行检测,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使用“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管理费标准,由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本证明商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