拌合站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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拌和站环境控制措施
为加强制梁场作业管理,使拌和站生产时在环境保护方面切实能够做到“源头控制,动态管理,持续改进,保护环境”及拌和站的环境指标能够落实完成;对生产现场扬尘进行控制,以降低生产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满足相关法律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梁场根据环境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结合本标段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并以此依据制定本实施计划,各生产队及生活办公区负责人必须根据本计划,切实落实,以加强环境控制。
一、环境目标:
(1)生产及生活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规定标准;
(2)烟尘、粉尘排放控制在国家及地方法规规定标准以内;
(3)生产场界噪声控制在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标准以内;
(4)固体废弃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要求;
(5)资源、能源消耗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控制在额定指标以内;
(6)杜绝重大环境投诉事件、事故的发生;
二、环境控制计划
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成立以梁场场长为领导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数量的环保设施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
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何云猋
副组长:杨武涛
成员:罗凯、赵抓刚、王波、刘国峰
根据不同生产期、季节的环境特征,拌和站不定期召开职工大会,对之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合规性评价,并对今后的环境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三、环境实施计划
(一)扬尘
1、目标
降低扬尘对大气的污染,杜绝周围群众投诉。
2、控制措施
(1)易产生粉尘的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石灰、矿渣等细颗粒散体材料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帆布遮盖或封闭,以避免在运输过程中泄漏扬尘。
(2)易产生粉尘的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每次用量,杜绝野蛮装卸和无计量生产。
(3)搅拌机械在上料过程中,先上砂、石料,后上水泥、粉煤灰等粉料,以减少扬尘,操作人员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在6级或以上风力环境中,不得从事上述材料的生产。
(5)生产现场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器具及专人负责,采取洒水降尘。
3、实施步骤
扬尘控制重点在工程开工后至工程竣工其间的混凝土以及材料运输的全过程,时间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
4、检查落实
扬尘控制措施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由安质室对兼职环保员进行交底实施,主要负责对生产现场的各种扬尘源进行控制,水泥、等易飞扬材料的库存由材料室负责管理,拌和站环保检查人员根据环境检测计划对生产现场扬尘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噪声
1、目标
保持噪声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并进一步降低噪声,杜绝周围社区居民投诉。
2、控制措施
与环保部门联系,委托施用噪声测量设备,设备底座设置防震基础。作业中辐射强噪音和强振动的生产机械在夜间应停止生产作业。
本工程主要为桥涵工程,生产主要采用机械化生产,工地距离村庄较近,应对工程机械噪音进行严格控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防止噪音对居民的影响。指定专人对生产噪声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对检查中噪音不符合要求的生产机械,坚决责令整修。为在高噪音环境下的生产人员配备耳塞。
3、实施步骤及经费预算
在拌和站生产中使用机械及钻孔桩生产过程中,生产中主要对生产现场及靠近村民居住的生产便道处进行噪声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反馈到生产
现场,以便对不符合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4、检查落实
噪声控制措施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由项目部安置环保部部长侯龙江组织负责根据环境检测计划对生产现场噪声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并将监测结果反馈到项目部生产负责人孙建立,对不合格机械进行处理。
(三)生产废弃物生活废弃物
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不随意倾倒,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生产现场无废弃土石、砂浆和混凝土,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料及时清理,砂浆、砼运输时采取防落措施。
完工后及时清理生产场地,做到“工完料净”,不给周围环境遗留工程垃圾。对于偿还用地,待工程完工后,覆盖熟土,恢复耕作条件。
1、目标
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减少污染。
2、控制措施
(1)可回收废弃物
①废砂石
生产中所剩余砂石,应集中存放,并做好防扬尘措施,在上报项目部后,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再利用或就地掩埋。
②办公用纸、报刊、包装袋
对各种可回收办公废弃物,各部门应分类存放在项目部修建的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池。
(2)、有毒有害废弃物
①水泥编制袋
浇筑混凝土所剩水泥编制袋应集中存放,待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统一上交项目部,项目部将集中密封保存待生产中利用。
②电池、塑料袋
办公用各种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项目部修建的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池,以便项目部统一回收利用。
③机械燃料泼洒或排入
机械生产中所用废弃燃料,严禁随地泼洒或排入污水池,应集中存放,统一回收并处理。
2、不可回收废弃物
①碎石块、废砂浆块、过期水泥、废砼块
所有生产现场中碎石块、废砂浆块、过期水泥、废砼块,应回填基础,并在其上加盖浮土。
②食堂泔水、生活垃圾
食堂泔水应倒入项目部指定的泔水缸,生活垃圾倒入项目部指定废弃物池,以便项目部集中统一清运。
3、生产中生产的可回收废弃物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按《物资管理细则》进行回收处置。
4、实施步骤
(1)物资人员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根据生产现场对生产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处理。
(2)根据生活实际情况对产生的生活废弃物,与当地村民签定清运协议,并及时清运处理。
5、检查落实
生产废弃物控制措施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由物资部负责实施对生产现场废弃物进行分类并运输至项目部指定地点以及现场处理,并填写《废弃物处理台帐》。
对各种生活废弃物由肖军营负责清运处理。
(五)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
1、目标
生活污水不超标,生产污水重点控制。
2、措施
(1)生产污水
①拌和站生产现场作业产生的污水,禁止随地排放,作业时严格控制污水流向,并在合理位置设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可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排水设施。
②装贮过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和容器,清洗造成的污水应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排放。
③禁止将清洗装贮过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和容器的污水向河流或地面直接排放,机械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清洗后废水排入沉淀池,经二次沉淀后方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④冲洗骨料的水或生产废水,经过过滤,沉淀或其他方法处理后才允许排入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