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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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
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
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
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2.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
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
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
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
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
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利,
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
权的组成部分。
3.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
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
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
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
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
行使其行政职权而发生
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4.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
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
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
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
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
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
调整的各种关系。
5.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
行政权的存在及其行使
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
法律的规定,并且不得
与法律相抵触。
6.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
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
适度、合乎理性。
7.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
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
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
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
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8.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
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
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
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9.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
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
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
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
先条件,即行政权与其
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
的权利在同一领域或者
同一范围内相遇时,行
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
现的效力。
10.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
主体享受国家所提供的
各种物质优益条件。
11.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
体在行使国家所赋予的
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
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
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2.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根
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
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
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
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
国家各项行政事务以及
相应的社会公共事务进
行组织、管理、监督和
指挥的国家机关。
13.行政机构:是指构成国
家行政机关的内部各单
位,它是为行政机关行
使行政权服务的,对外
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发布
决定和命令。
14.行政授权:是指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
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
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
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
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
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
定方式,将某项或者某
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
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
组织的法律行为。
15.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
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
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
法律行为。
16.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
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
利的工作人员。
17.身份保障权:亦成职业
保障权,即实行职业常
任制,起基本含义是指
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
重大过失,不受免职或
开除等处分。
18.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
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
的一方当事人,即在行
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
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
政法律关系的另一方当
事人。
19.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
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
政职责过程中所作出的
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20.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
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
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
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
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
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21.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指
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
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
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
销和不可争辩的效力。
22.抽象行政行为:指以不
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
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
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3.具体行政行为:指在行
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
定的人或事采取具体措
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
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
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24.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
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
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
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25.其他规范性文件:指各
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
为实施法律,执行政策,
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
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
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
定,命令及行政措施等。
26.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
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
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
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或政策等规定,赋予
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
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
行政行为。
27.行政许可:指在法律一
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
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
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
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
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
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
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
政行为。
28.行政奖励:指行政主体
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
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
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
具体行政行为。
29.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
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
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
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
定、认可、和证明,并
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
为。
30.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
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
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
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
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
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
体行政行为。
31.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
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
收入及宏观调节经济活
动的需要,根据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依法向
负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
对人强制的、无偿的征
集一定数额金钱或事物
的具体行政行为。
32.公用征收:是行政主体
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
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
序并在给予相应补偿的
情况下以强制方式取得
相对人财产权益的一种
行政行为。
33.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
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
相对人财产或劳务的具
体行政行为。
34.行政命令:是指行政主
体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
为或部位一定行为的意
思表示,是行政行为中
一种极为普遍的行为形
式。
35.行政监督检查:又称行
政调查,是指行政主体
以法定职权,对相对人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
情况进行检查、了解、
监督的行政行为。
36.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
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
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
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
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
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37.行政强制措施:指遇有
严重影响国家、集体或
公民利益的人或物,行
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秩
序的稳定,依照法定职
权,对违法行为人的财
产或人身自由采取紧急
措施予以限制的行政行
为,这是法律赋予某些
特定行政机关的一种紧
急处置权。
38.代履行:是指行政主体
雇人代替不履行行政法
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
而强制义务人缴付劳务
费用的行政强制方式。
39.执行罚:指行政主体对
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
向对方科处一定数额的
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
其履行义务的行政强制
方法。
40.行政规划:是指行政主
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和其
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
地提出有关行政目标,
事先制定规划蓝图,以
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
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
综合目标所必须的各项
政策性大纲的活动。
41.行政合同:行政契约:
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
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
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
过相互协商,相互意思
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42.行政合同的变更: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