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网格员星级评定实施细则
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工作方案
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业服务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服务产业,其服务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小区业主的生活质量,也直接影响到物业企业的经济效益。
因此,对物业服务的管理、调查和评价已被越来越多的业主和物业企业所关注。
本文的目的是为根据宝安区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宝安区商住小区进行物业服务星级评价,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方便业主选择优质物业公司,为推动宝安区小区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物业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2.1 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评价指标体系为评估小区物业公司的综合服务水平和服务评价,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宝安区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本次星级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以下三个部分:1.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量化消毒、洗涤和垃圾清理的频率、质量和效果等。
2.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新情况评估小区管道、电气设备、绿化、灯光、电梯、门禁、停车场等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情况。
3.物业服务水平评估物业公司的业务操作流程、业务人员素质、投诉处理方式、业主服务情况等方面的服务水平。
2.2 权重系数分配针对指标体系的三个部分,本方案将他们的重要程度做如下权重系数的分配:1.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 - 45%2.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新情况 - 35%3.物业服务水平 - 20%三、物业评审流程与规则3.1 指标收集和数据整理为了保证本次星级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种指标收集方法:•物业公司自行申报的指标信息;•物业客户/业主的投诉信息;•物业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每年星级评价指标仅记录基于前一年度信息。
小区物业公司需要在规定日期完成申报,否则将直接被取消评定资格。
3.2 评价标准在为各指标确定权重系数后,提供一个考察、评估和得分的标准档案是非常必要的。
为此,在本篇方案中,我们将使用以下标准进行评价:1.非常优秀 - 95-100分此标准表示该物业公司服务全部合理得体,且物业服务质量已经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020年网格员考核实施办法
2020年网格员考核实施办法2020年网格员考核实施办法为落实网格规范达标率建设要求,切实加强村(居)网格员管理考核,规范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夯实网格员管理基础,按照《关于印发<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发〔2018〕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规范达标率建设的通知》(政法〔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目标(一)进一步规范网格员职责任务,明确网格员身份及定位。
结合网格员职责清单,明确网格员在网格内发现、收集和报告问题隐患,采集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信息,排查劝调矛盾纠纷,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任务,熟记并承担网格员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强化网格员培训。
拓宽培训形式,根据县网格工作要求不定期召开网格会议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交流经验、解决困难等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一是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至少每半月召开一次网格员工作例会。
二是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不定期到各村居指导组织网格员开展网格相关工作。
二、考核主体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各村居。
三、考核对象全体专(兼)职网格员。
四、考核原则以网格终端登录率及事件处理实际评价为主、以网格员信息采集质量为主,兼顾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难度和德才表现等方面,全面、科学、公正、公平对网格员进行考核。
五、考核类别(一)日常考核一是镇网格化管理中心对村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网格员手机终端登录、巡查轨迹、信息采集、事件上报办理等情况实行全程动态考核。
二是按照制度标准对被考核网格员,进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汇总。
(二)年终考核以镇考核基数为主,村居考核为辅,严格执行绩效考评制度。
一是考核以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日常统计数据为主要依据,结合村居区领导及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测评,月统计结果将作为网格员年度考核加分、表彰、减分、惩处重要依据。
二是考核时限范围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网格员考核办法
网格员考核办法第一篇:网格员考核办法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小区网格管理员考核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办小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网格管理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平安和谐六角,增强服务居民的能力,结和本办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所有小区网格管理员二、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分值之和为年度总考核得分,其中半年考核占年度考核分值的40%,年终考核占年度考核分值的60%。
考核由办事处综治委组织,分办事处部门考核、社区考核、服务对象评价三部分组成。
其中办事处部门考核560分,社区考核30分,服务对象测评10分。
三、考核内容1、是否按国家政策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2、是否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3、是否熟悉掌握社情民意。
3、是否信息采集真实、准确、全面,达到全覆盖。
4、是否保持信息动态管理,每月一更新并及时并录入电脑,是否做到一格一册,一格一档,台帐清楚、整洁、规范。
5、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是否适应服务对象的要求。
6、是否全面完成党建、综治、安全、计生、民政、社保、城建、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各项中心工作。
四、考核加分1、有上报新闻稿件或信息发表的,办事处和市级稿件1篇加1分,州级以上一篇加2分。
2、网格管理员工作有特色亮点获市级以上肯定并推广的加2分。
3、受办事处党委、办事处表彰的加1分,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
五、考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分优秀(95分以上)、合格(80-94分)、基本合格(70-7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六、考核兑现年终按得分多少兑现工作奖金。
考核为优秀的,办事处给予表彰;不合格的按考评办法和有关协议予以辞退或解聘。
第二篇:居委会网格员考核办法居委会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居委会网格员管理考核,规范居委会网格化管理工作,夯实居委会管理基础,特制定本办法:一、明确居委会网格员职责和要求(一)主要职责任务居委会网格员在居委会党组织、居委会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接受居委会民警双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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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由办事处综治委组织,分办事处部门考核、社区考核、服务对象评价三部分组成。
其中办事处部门考核560分,社区考核30分,服务对象测评10分。
三、考核内容1、是否按国家政策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2、是否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3、是否熟悉掌握社情民意。
3、是否信息采集真实、准确、全面,达到全覆盖。
4、是否保持信息动态管理,每月一更新并及时并录入电脑,是否做到一格一册,一格一档,台帐清楚、整洁、规范。
5、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是否适应服务对象的要求。
6、是否全面完成党建、综治、安全、计生、民政、社保、城建、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各项中心工作。
四、考核加分1、有上报新闻稿件或信息发表的,办事处和市级稿件1篇加1分,州级以上一篇加2分。
2、网格管理员工作有特色亮点获市级以上肯定并推广的加2分。
3、受办事处党委、办事处表彰的加1分,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
五、考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分优秀(95分以上)、合格(80-94分)、基本合格(70-7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六、考核兑现年终按得分多少兑现工作奖金。
考核为优秀的,办事处给予表彰;不合格的按考评办法和有关协议予以辞退或解聘。
宝安区网格员星级评定实施细则
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网格员星级管理,规范网格员星级评定,根据《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评审委员会”)是星级网格员考核、评定、监督的主管机构。
区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区网格办主任兼任,区网格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各科(队)室负责人为评审委员会成员。
区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星级网格员的管理、考评工作,区网格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队伍建设科科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包括区网格办各科室指定工作人员。
第三条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统筹全区网格员星级管理;(二)负责全区三、四、五星级网格员的考核、评定工作,并对一、二星级网格员的评定进行审核备案;(三)根据需要设立理论考试小组,负责组织网格员星级评定理论考试等相关工作;(四)根据需要设立现场考核和线上考核小组,负责网格员星级评定现场考核和线上考核的组织、监督、指导、检查;(五)负责对网格员星级级别工资具体参考标准进行测算、核定,每年定期提交区评审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发布;(六)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全区星级网格员管理联席会议,收集、讨论、解决网格员星级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七)负责对《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办法》和《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解释、修订、完善;(八)对区评审委员会负责,定期向区评审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并将评定结果提请区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
第四条各街道成立街道网格员星级评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评定领导小组”),各街道书记或街道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为领导小组组长,街道组织人事部门、网格巡查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街道网格巡查大队,网格巡查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本街道所有星级网格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日常管理和对一、二星级网格员进行考核、评定。
第五条街道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本街道所有星级网格员晋(降)的动议、材料的实质审核,按要求定期将星级网格员晋(降)级材料录入系统并报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二)具体负责对本街道一、二星级网格员晋(降)级进行考核、评定,并报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三)负责本街道网格员日常表现评定和违纪违规情况整理,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及时更新;(四)负责本街道所有网格员星级评定的线上、线下考核组织、实施,并接受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监督、检查;(五)按照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最终评定结果,对评定结果进行运用,包括星级标识、星级工资、竞聘上岗等。
宝安区网格员星级评定实施细则
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网格员星级管理,规范网格员星级评定,根据《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评审委员会”)是星级网格员考核、评定、监督的主管机构。
区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区网格办主任兼任,区网格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各科(队)室负责人为评审委员会成员。
区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星级网格员的管理、考评工作,区网格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队伍建设科科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包括区网格办各科室指定工作人员。
第三条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统筹全区网格员星级管理;(二)负责全区三、四、五星级网格员的考核、评定工作,并对一、二星级网格员的评定进行审核备案;(三)根据需要设立理论考试小组,负责组织网格员星级评定理论考试等相关工作;(四)根据需要设立现场考核和线上考核小组,负责网格员星级评定现场考核和线上考核的组织、监督、指导、检查;(五)负责对网格员星级级别工资具体参考标准进行测算、核定,每年定期提交区评审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发布;(六)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全区星级网格员管理联席会议,收集、讨论、解决网格员星级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七)负责对《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办法》和《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解释、修订、完善;(八)对区评审委员会负责,定期向区评审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并将评定结果提请区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
第四条各街道成立街道网格员星级评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评定领导小组”),各街道书记或街道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为领导小组组长,街道组织人事部门、网格巡查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街道网格巡查大队,网格巡查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本街道所有星级网格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日常管理和对一、二星级网格员进行考核、评定。
第五条街道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本街道所有星级网格员晋(降)的动议、材料的实质审核,按要求定期将星级网格员晋(降)级材料录入系统并报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二)具体负责对本街道一、二星级网格员晋(降)级进行考核、评定,并报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三)负责本街道网格员日常表现评定和违纪违规情况整理,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及时更新;(四)负责本街道所有网格员星级评定的线上、线下考核组织、实施,并接受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监督、检查;(五)按照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最终评定结果,对评定结果进行运用,包括星级标识、星级工资、竞聘上岗等。
网格化业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息开信公
网格员在工作时,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发放联系卡,各网格按要求在醒目处设置网格公示牌。市级督查员每月进行抽查,每发现一次未落实信息公开的,扣1分。
0
数据合规
网格员要通过终端如实上报数据,如果出现重复上报、虚假走访、信息雷同、捏造数据等不合规情况被无锡网格化工作通报点名的,每通报一个网格扣2分。
5
双随机督查
由市指挥中心对各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平台显示“结荥’的入格事件随机抽取2件,同时抽取2名市级督查员分别对该事件进行复核并上传现场图片,当2名督查员的复核结果均为“属实”时,该事件认定为“属实”,否则认定为“不属实”。当月双随机督查“属实”的事件,得2.5分/件;当月双随机督查“不属实”的事件不得分。
0
矛盾调解
平均每个网格每年报送矛盾纠纷不少于6条,镇(街道)实际矛盾纠纷事件报送数与应完成矛盾纠纷事件报送数的比值未达到100%的,每低I个百分点,在年终考核得分基础上再逐层扣().1分。
0
通报批评
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或网格化工作人员,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在年终考核得分基础上再扣5分。
0
对市级职能部门考核
0
新措创举
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具体创新举措,当年得到市级肯定(有市领导批示意见或普发公文,下同)并在全市推广的,在年终考核得分基础上再加2分;得到无锡市及以上肯定的,加5分。
0
类别
项目
评分细则
基础分
年度考核
加分项
部门考核
由市入格部门对各镇(街道)全年的网格化工作进行评分,市指挥中心计算各入格部门评分的均值,作为各镇(街道)的加分值,加分上限不超过5分。
5
典型案件
各镇(街道)根据所属网格化工作人员当月上报至网格化管理平台的巡查事件,择优推荐优秀案例提交至市指挥中心,若推荐案例被市指挥中心录用,则按以下条件得分。某一案例被转载录用时,以最高得分项为主,不重复加分。
网格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网格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试行)网格工作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标准,共由五个部份组成:基础工作,占20分;日常工作,占40分;系统内评价,占20分;外评价,占10分;综合评价占10分。
一、基础工作(20分)(一)制度机制建设(3分)。
(查阅档案、实地检查)是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社区工作站协调会制度、社情民意碰头会制度、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制度。
以上制度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
(二)队伍管理(11分)。
(查阅工作台账和记录)1.基本力量(3分):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管理员、网格助理员、网格民警、网格督导员、网格司法力量、网格消防员等七种力量配置到位。
七种基本力量缺1种扣1分,扣完为止。
2.特色力量(2分):网格律师、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等。
特色力量按网格需要配置,考核人员视情况酌情扣分,没有配置不得分。
3.群众队伍(3分):楼门院长队伍、治安志愿者队伍、党员志愿者队伍、其他社会组织等。
参与力量队伍不少于3支,少一种扣1分,扣完为止。
4.人员培训(3分):社区每月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缺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三)数据管理(6分)。
(查阅相关记录)1.数据的采集与更新(3分)。
每月对网格台帐的基础数据信息采集、更新不及时,无信息采集、更新记录,缺1次扣0.2分。
6个月以上数据不更新此项不得分。
2.数据存储、安全(3分)。
数据未分类存储、专用计算机未设置口令、无专人负责的每项扣0.5分。
重要数据丢失、泄密不得分。
二、日常工作(40分)(一)人员履职情况(11分)。
(查阅工作记录)1.党支部书记(1分):每月组织党员开展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治安巡逻、助老助残服务等工作不少于1次,缺1次扣0.1分。
2.网格管理员(2分):因履职不到位出现重大群体事件、治安和刑事案件、安全生产事故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本项不得分。
不履职、不按时召开例会、不填写上报工作日志,被街道分中心办公室认定的,每次扣0.5分。
网格协管员网格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实施方案
网格协管员网格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为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基层体制改革,完善全镇网格化管理,为充分调动网格员在网格化工作中的积极性,提升网格员网格工作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考核机构XXX二、考核对象全镇X位网格员三、工作职责1、工作日在线时长不小于1小时;2、工作日网格巡查不小于1小时;3、每月重点人员走访服务达比率100%;4、每月重点场所走访服务比率100%;5、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内事件办结率100%。
6、每月例会或因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或培训必须到位。
因故缺席的,每次会议在当月奖励工资中扣发30元。
7、信息报送要求;按要求每月90篇信息(其中B账号30条,手机账号60条),信息要有具体的工作内容,不许编造和敷衍。
经镇审核没有完成的,在当月奖励工资中每篇扣发20元。
8、、工作手册要求;应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记录各类表格和巡查记录。
镇综治办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发现不完整不达标的经审核扣发50元。
9、信息奖励;各村专职网格员通过平安通APP等上报的时间处理信息,经核实确认后情况属实的有效信息,进行“以奖代补”,提供重大信息或有突出贡献的,按相关文件奖励三考核方式和内容:(一)考核方式考核小组成员严格按照社区党政工作部、社会事务部、群众工作部、城市管理部工作内容,从“查、访、问、看听”等方面对网格管理员日常工作及配合镇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主要考核网格信息员上门入户、信息采集是否到位;社情民意是否记录、上报反馈群众对网格员是否知晓、是否满意是否配合社区、村委会完成其他方面的工作;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项。
原则按每月分别考核,年终评定“星级网格管理员”,兑现奖惩。
(二)考核内容1、日常巡查(15分)网格员在工作日至少要到本网格内走访巡查1次,及时捕捉和掌握网格内的信息(如环境卫生情况、不稳定因素信息、计划生育信息、社情民意等),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委员上报发现的问题,并做好工记录(发现的问题、上报的时间、上报对象、配合处理的结果),对苗头性的问题就地开展简单的处理化解,等待分管委员或村负责人到现场处理。
专职网格员晋升方案
专职网格员晋升方案第一条总体目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前提,星级管理为手段,以岗定责、以绩定星、权责统一的网格员规范化考评机制,结合网格员日常工作情况,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及时采集、整合、上报信息,全面掌握网格基础信息、重点信息,有效处理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第二条考评适用对象街道通过试用期的专职网格员。
第三条报送信息范围凡涉及本辖区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反映民生诉求的矛盾纠纷类、治安、安全隐患类、党群事务类、民生服务类、其它中心工作等五大类五十小类的网格信息,均可采集、整合、上报(详见《全科网格工作信息采办清单》)。
第四条信息采集方式全科网格专职网格员通过“平安通”或“平安浙江APP”采集、整合信息,并通过“四个平台”上报,重大紧急信息需同时通过电话、微信、传真等方式上报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以下简称指挥室)。
第五条计分标准考评指标主要包括基础信息录入率、动态信息采集率、网格巡查走访率、派单事件处置办结率、应知应会知晓率、网格评价满意率及加分项等七项内容,根据街道实际,制定以下考评细则:(一)基础信息录入率(10分)全面走访网格居民,及时采集更新网格内人口、家庭、房屋、单位、企业等基础信息,并录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每发现1处基础信息录入不全、没及时更新或误录,扣1分,扣完为止。
(二)动态信息采集率(25分)及时、准确采集并录入网格内矛盾纠纷、治安隐患、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1、网格事件信息采集报送质量不高(如低质量、重复、无效等事件)、滥竽充数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2、每周有效事件信息不少于2条,每少于一条扣1分。
3、被省、市、区平安暗访组督查到的问题,未通过平台进行上报的,每处扣4、3、2分。
4、网格员自报自结未按流程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
(三)网格巡查走访率(30分)1、严格按照《22类重点对象及走访频率》中走访巡查清单重点对象和频次进行,不按规定执行的,每发现1次,扣1分。
网格员考核奖惩制度
网格员考核奖惩制度一、考核分值基础分为100分二、考核内容1、考勤情况(10分)社区网格管理员的工作时间按照社区干部的作息时间执行,实行8小时工作制,上午、下午必须到社区签到登记,缺一次扣0.5分。
2、巡查情况(20分)社区网格管理员每个工作日必须佩带工作牌到自己所在的网格巡查一次,要有巡查记录,在《网格管理员工作日志》中有据可查,并将网格内变化的信息及时录入社管信息平台,街道每月将抽查一次,记录不准确、不真实,发现一条扣0.5分,没有记录,本项不得分。
3、工作情况(20分)社区网格管理员每周要将巡查网格时所收集的信息和解决的问题(事项)进行汇总并向社区报告一次,缺一次扣0.5分:每月对网格内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家庭走访一次,缺一次扣分:每季度对网格内的两新组织和普通居民家庭走访一轮,缺一次扣分。
以上工作没开展,本项不得分。
4、会议情况(10分)社区网格管理员要准时参加街道每月召开的和社区每周召开的网格管理员会议,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缺勤一次扣1分。
5、守法情况(10分)社区网格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泄露网格内采集的各类信息或工作秘密,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发现一次违法情况扣1分,没有违法情况得10分。
6、信息上报情况(10分)动态掌握网格情况,及时收集社情民意。
凡涉及矛盾纠纷,刑事案件.安全隐患.涉及重点人员.重大社会活动等方面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街道(社区),上报一次不及时扣1分,因为上报不及时,发生重大事故的扣5分。
7、纠纷处置情况(20)分,构建“15分钟网格服务圈”,专职网格管理员在接到“群众求助.矛盾纠纷调解.突发事件处理”事项指令后,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提供帮助服务;发生纠纷未及时赶到现场,发生一次扣1分,置之不理的本项不得分。
宝安区积分规则
宝安区积分规则
宝安区积分规则旨在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活动、提升社区和谐度。
本文将对宝安区积分规则的来源、计算方法、应用场景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解读。
一、积分来源
1.参与社区活动:居民参加宝安区举办的各类活动,均可获得相应积分。
2.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在区内开展志愿服务,根据服务时长获得积分。
3.社区教育:参加宝安区社区教育课程,按照课程类型及成绩获得积分。
二、积分计算方法
1.活动积分:参加宝安区举办的各类活动,按照活动规模及参与者表现,给予不同积分。
2.志愿服务积分:根据志愿服务时长,每满1小时可获得1积分。
3.社区教育积分:按照课程类型及成绩,给予不同积分。
课程类型包括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等,成绩优秀者可获得额外积分。
三、积分应用场景
1.兑换礼品:居民可使用积分兑换区内商家的优惠券、礼品等。
2.社区活动报名:积分越高,优先报名参加宝安区举办的各类活动。
3.社区表彰:年度积分排名靠前的居民,将获得宝安区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品。
四、注意事项
1.积分有效期:积分有效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过期作废。
2.积分转让:积分可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转让,但不能转让给其他居民。
3.积分查询:居民可通过宝安区社区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4.违规处理:如发现居民存在积分作弊行为,将取消相应积分,并纳入诚信体系。
通过了解宝安区积分规则,居民可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提升自身及家庭成员的社区融入度。
宝安区积分规则
宝安区积分规则
宝安区积分规则是一个计分制度,旨在激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
根
据这个规则,居民通过参与社区活动、志愿者服务、参与公益事业等方式可以获得积分。
首先,居民可以通过参与社区活动获得积分。
社区定期举办各类活动,例如文
化展览、庆祝活动、体育竞赛等等。
居民积极参与这些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这有助于增强社区凝聚力,提升居民参与度。
其次,居民可以通过志愿者服务来积累积分。
宝安区重视志愿者服务,鼓励居
民以自愿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为社区居民提供志愿者服务。
居民可以参与社区组织的志愿者活动,例如环境保护、老年人陪伴、扶贫帮困等,在这些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居民将获得额外的积分奖励。
此外,居民还可以通过参与公益事业来获得积分。
宝安区积极推动公益事业的
发展,居民可以参与各类社区公益项目,例如捐款捐物、志愿者培训、社区救助等。
这些参与者将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以鼓励更多人投入到公益事业中。
总之,宝安区积分规则是一种激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的制度。
通过
参与社区活动、志愿者服务、参与公益事业等方式,居民可以获得积分奖励。
这一制度有助于加强社区凝聚力,提升居民参与度,推动社区的发展和进步。
网格五级管理制度
网格五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管理,提高城市治理效率和质量,适应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不断改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任务和职责(一)网格员是基层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执法力量,其主要任务包括:1. 负责网格内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管理条例,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2. 负责网格内的公共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安全因素,疏导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3. 负责网格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4. 负责网格内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基层服务,及时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5. 负责网格内的社区宣传工作,宣传国家政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网格员的职责包括: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职责;2. 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值班;3. 做好网格内的巡逻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问题,确保社区安全稳定;4. 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难题,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应处理工作;5. 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6.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
(三)网格员的管理权限:1. 依法行使执法权力,处理网格内的一般管理事务;2. 依法行使宣传教育权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和宣传国家政策;3. 依法行使巡逻权力,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4. 依法行使服务管理权力,提供居民服务和帮助。
三、组织机构网格五级管理制度的组织机构包括:(一)网格员队伍网格员队伍是网格五级管理制度的基础,网格员队伍的数量和结构应根据城市人口密度和社区发展情况进行合理配置,确保覆盖到每一个社区,保障基层管理的有效实施。
(二)网格办公室网格办公室是网格五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和督导工作,确保网格员队伍的正常运转和高效工作。
宝安区社区网格改革方案
宝安区社区网格改革方案
党到网中去,事在格中办。
新时期宝安区网格办积极将“党建”工作通过把党支部设在楼栋里实现多方参与构建
松岗网格打造的“流动党支部”以及新桥网格建设的“楼栋长服务点”,由楼栋长党员下沉到网格,带头倾听并解决基层矛盾的自治管理模式,成功打造出宝安基层治理的“枫桥经验”,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落到实处。
先锋特巡小分队走街串巷连民心
这支小分队由党员楼栋长带头,对辖区出租屋及周边巷道开展大巡逻,针对楼栋长自己管理的楼栋,发现问题的要自查自纠;
对涉嫌非法传销、现场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将第一时间向辖区网格管理员报告并联系辖区派出所。
“他们每周至少巡查两次,别人下班,他们上岗。
”在XX街道楼栋长联合会支部委员会书记XXX看来,楼栋长自治管理模式让楼栋长党员找到了家,还有效守护了家园平安。
建楼栋长服务点租客入住先学习
每一位新租客要入住,必须先学习,了解安全知识。
”凌晓芳说到,大家安全才是真的安全,租客安全,楼栋长也安心。
“在这里,大家就像一家人,一门心思保障社区安全。
”XX街道XX网格站副站长XXX是本地人,他说到,目前黄埔网格站有6名党员楼栋长,建有4个楼栋长服务点。
每一位网格员都有自己管理的“楼栋长”微信群,而每一位楼栋长都有自己管理的“业主群”,平日里,不论大事小事大家都会发在群里,楼栋长能解决的就立即解决,解决不了就上报网格员想办法解决,大家彼此信任、依赖,真正实现了“事在格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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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网格员星级管理,规范网格员星级评定,根据《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评审委员会”)是星级网格员考核、评定、监督的主管机构。
区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区网格办主任兼任,区网格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各科(队)室负责人为评审委员会成员。
区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星级网格员的管理、考评工作,区网格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队伍建设科科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包括区网格办各科室指定工作人员。
第三条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统筹全区网格员星级管理;(二)负责全区三、四、五星级网格员的考核、评定工作,并对一、二星级网格员的评定进行审核备案;(三)根据需要设立理论考试小组,负责组织网格员星级评定理论考试等相关工作;(四)根据需要设立现场考核和线上考核小组,负责网格员星级评定现场考核和线上考核的组织、监督、指导、检查;(五)负责对网格员星级级别工资具体参考标准进行测算、核定,每年定期提交区评审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发布;(六)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全区星级网格员管理联席会议,收集、讨论、解决网格员星级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七)负责对《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办法》和《宝安区网格员星级管理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解释、修订、完善;(八)对区评审委员会负责,定期向区评审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并将评定结果提请区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
第四条各街道成立街道网格员星级评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评定领导小组”),各街道书记或街道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为领导小组组长,街道组织人事部门、网格巡查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街道网格巡查大队,网格巡查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本街道所有星级网格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日常管理和对一、二星级网格员进行考核、评定。
第五条街道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本街道所有星级网格员晋(降)的动议、材料的实质审核,按要求定期将星级网格员晋(降)级材料录入系统并报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二)具体负责对本街道一、二星级网格员晋(降)级进行考核、评定,并报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三)负责本街道网格员日常表现评定和违纪违规情况整理,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及时更新;(四)负责本街道所有网格员星级评定的线上、线下考核组织、实施,并接受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监督、检查;(五)按照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最终评定结果,对评定结果进行运用,包括星级标识、星级工资、竞聘上岗等。
第六条满足条件的网格员原则上每季度可申请一次星级网格员评定,街道评定领导小组原则上半年评定一次,区评审委员会原则每年评定一次,经区评审委员会审议,可根据实际情况启动评定程序。
第七条区评审委员会、街道评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须为单数,采取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参与星级评定的网格员须满足一定年限要求,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未在受处分期间内),经区网格办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九条网格员星级评定申请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区评审委员会指定的系统录入相关资料,进行星级评定申请。
同时,将相关材料报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第十条网格员星级评定采取积分制,通过线上线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线下考核所占比例、具体考核内容由区评审委员会根据每阶段工作重点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网格员星级评定按工作年限、工作能力、服务质量、特殊贡献、重大立功、岗位设置、评先评优、学历情况、获得证书、评定考核等方面进行评分。
第十二条网格员星级评定分为一般积分和评定考核积分两部分,其中一般积分部分占总评分的60%,评定考核积分部分占总评分的40%。
网格员星级评定合格线由区评审委员会根据每次实际评定情况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取消当次评星资格。
星级积分参考标准(具体标准根据每次考评情况由区评审委员会核定,合格线暂拟定60分)如下:一星级:60分-70分;二星级:71分-80分;三星级:81分-85分;四星级:86分-90分;五星级:91分以上。
第十三条高星级网格员采取员额制,三、四、五星级网格员原则上分别不超过街道工作人员总数的25%(含本数)、23%(含本数)、5%,(含本数),对于符合条件超过上述比例的按照网格员星级评定积分排名确定。
第二章星级网格员评定一般积分标准第十四条网格员星级评定工作年限积分标准:满一年的2分,以满一年为基准,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加2分,工作年限积分最高不超过30分。
第十五条星级网格员评定工作服务质量积分为5分,全年每发生一次有效投诉扣2分,扣完为止。
第十六条网格员申请评星除初次外,需任低星级网格员满3年才可申请再次评星,原则上各星级必须满足一定年限要求,除下列情形外,不得越级评星:(一)网格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可申请晋升二星级,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可晋升三星级。
(二)网格员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直接定为三星级,连续工作两年且考核均合格的可直接晋级四星级,连续工作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经晋级考试合格可晋级五星级。
(三)网格员在三类网格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一星级可晋升二星级,晋升三、四、五星级的须评定考核合格可晋升一级。
(四)网格员在内勤、文秘岗位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一星级可晋升二星级,晋升三、四、五星级的须评定考核合格可晋升一级。
第十七条星级网格员评定学历积分最高不超过20分,具体标准如下:(一)高中2分;(二)大专5分;(三)本科10分,双学士学位12分;(四)研究生及以上20分。
第十八条星级网格员评定岗位设置积分标准:(一)一线网格员:一类网格10分、二类网格12分、三类网格15分,按评星时网格员所在网格计分;(二)网格督察员,10分;(三)文秘(至少在区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过一篇文稿)人员,15分;(四)普通内勤,10分;(五)专业技术人员,12分;(六)房屋租赁工作人员,10分;(七)区网格办认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参照上述人员评分。
第十九条星级网格员评定评先评优积分最高不超过20分,具体标准如下:(一)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分别积20、15、12分;(二)受到区委区政府、区直部门(不含区网格办)、街道办表彰奖励的,分别加8、6、4分;(三)获区网格办一般年度表彰奖励的,加7分;(四)获得街道网格巡查大队年度表彰奖励的,加3分;(五)获评年度“十佳”网格员的,加10分;(六)获评年度“十大”事件的,加10分;(七)获评月度“百优网格员”每次加1分,该项目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八)获评月度“十大事件”每次加1分,该项目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九)获评月度重大事件每次加0.5分,该项目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十)确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加5分;(十一)网格员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或巨大贡献的,经区评审委员会审议后,给予相应加分。
第二十条星级网格员评定获得证书积分最高10分,具体标准如下:(一)获得国家级有关证书的,如安全技能、专业技术、法律等,积10分;(二)获得省级有关证书的,如安全技能、专业技术等积8分。
第二十一条网格员评选评优表彰奖励积分,须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奖杯、奖牌等证明材料;所有证书(包括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相关验证证明,经街道、区两级评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得分。
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的取消当次评星资格,并视情况给予降星处罚。
自实施网格化智慧管理工程以来(2016年5月16日)网格员重大贡献、立功表现、评先评优的方可纳入加分项目。
第三章星级网格员评定考核积分标准第二十二条所有星级网格员评定考核由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街道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评定考核具体评分标准由各街道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报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第二十三条一线网格员(含网格组长)星级评定现场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一)基础信息采集考核,对每名网格员抽查以下项目:(1)实有人口信息、计生信息要求抽查人员不少于20人;(2)实有房屋考核,要求抽查楼栋不少于2栋,抽查房屋(含自购房)不少于20间(套);(3)随机抽查2栋建筑物房屋编码二维码张贴情况;(4)实有法人信息考核要求抽查实有法人不少于5家,不足5家查完为止。
基础信息考核达标标准: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率98%及以上、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率97%及以上、计生信息采集率97%、实有法人信息采集率97%及以上、房屋编码二维码张贴率达到98%,以上信息采集准确率97%及以上、漏注销率均为3%及以下。
网格员基础信息考核不达标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参与当次星级网格员评定。
考核周期内,辖区内发生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以及其他影响恶劣的事(案)件,经倒查,居住人员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实有事件采集、重大突发事件等信息采集通报不到位的,取消网格员当次评星资格。
(二)实有事件信息采集考核(1)每名网格员现场随机采集3宗事件或对一栋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采集上报事件;(2)现场查看网格员操作系统熟练程度、事件类型判断是否准确、事件描述是否准确清晰、上传图片是否符合要求。
(3)现场抽查是否存在漏采事件。
第二十四条一线网格员(含网格组长)星级评定线上考核:(一)实有事件采集质量每名网格员在系统上随机抽查10宗事件进行随机考核,对事件类型选择、事件描述、上传图片、事件地址等是否符合采集规范。
(二)定点巡查完成情况考核周期内,定点巡查是否全部完成。
(三)事件信息核查情况考核周期内,事件信息核查(包括宝安通事件信息核查和网格员现场核查)是否全部完成。
(四)线上学习情况考核周期内,是否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五)工作任务信息接收情况考核周期内,是否按时接收区办在微信企业号上发布的工作信息。
第二十五条网格巡查中队长、副中队长线上、线下考核内容:(一)在考核周期内,所在中队日常检查考核成绩是否达标,全部达标该项得满分,一次不达标扣除一定积分。
(二)该中队全体参评网格员基础信息、实有事件采集线上线下考核成绩达标该项得满分,一名网格员不达标的该项扣除一定积分;(三)考核周期内,该中队网格员因漏采实有事件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应扣除一定积分。
第二十六条在《宝安区网格化智慧管理平台》中有挂任网格的(包括正副中队长、内勤、文秘、督察队员、专业技术人员、房屋租赁工作人员),按一线网格员考核。
第二十七条内勤、文秘、督察员、房屋租赁工作人员、信息技术等人员星级评定考核参照一线网格员进行,具体考核内容由各街道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年终考核标准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报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区评审委员会可根据每阶段工作重点对考核内容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