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矿井防治水工作检查表2
矿井防治水工作检查表
三、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项目 规定要求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当矿区或者矿井现有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生产建设的 需要时,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水文地质补充调 查是否存在资料不足情况及水文 查。矿区或者矿井未进行过水文地质调查或者水文地质 地质补充调查报告和审批情况 工作程度较低的,应当进行补充水文地质调查。
在采掘过程中,应当坚持日常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在未 掌握地下水的动态规律前,应当每7-10日观测1次;待掌握 查长观孔观测台帐及观测记录 地下水的动态规律后,应当每月观测1-3次;当雨季或者遇 有异常情况时,应当适当增加观测次数。 1、对新开凿的井筒、主要穿层石门及开拓巷道,应当及时 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和编录,并绘制井筒、石门、巷道的实 测水文地质剖面图或展开图。 2、遇突水点时,应当详细观测记录突水的时间、地点、确 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 等,并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和含砂量等。同时,应当 观测附近的出水点和观测孔涌水量和水位的变化,并分析 突水原因。 3、各主 查看相关记录、图纸 要突水点可以作为动态观测点进行系统观测,并应当编制 卡片,附平面图和素描图。 4、对于大中型煤矿发生300 m3/h以上的突水、小型煤矿发 生60 m3/h以上的突水,或者因突水造成采掘区域和矿井被 淹的,应当将突水情况及时上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补充调查 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炭 与勘探 行业管理部门。 矿井应当分井、分水平设观测站进行涌水量的观测,每月 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 查涌水量观测台帐及观测记录
1、矿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 作: (一)矿井主要勘探目的层未开展过水文地质勘探工作 的; (二)矿井原勘探工程量不足,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 的; (三)矿井经采掘揭露煤岩层后,水文地质条件比原勘探 报告复杂的; (四)矿井经长期开采,水文地质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 查阅是否存在相关情况及水文地 原勘探报告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 质补充勘探报告、审批情况 (五)矿井开拓延深、开采新煤系(组)或者扩大井田范 围设计需要的; (六)矿井巷道顶板处于特殊地质条件部位或者深部煤层 下伏强充水含水层,煤层底板带压,专门防治水工程提出 特殊要求的; (七)各种井巷工程穿越强富水性含水层时,施工需要的 。 2、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提交成果报告或者 资料,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验收。
煤矿矿井防治水安全检查表
水文地质复杂的矿井,当开拓到设计水平,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防水闸门必须采用定型设计,安装施工及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竣工后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耐压试验
煤矿矿井防治水安全检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地面防治
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
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硐时,井口顶、侧必须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
清楚了解矿区附近水文地抟情况,建立完备的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井口必须高于当地最高洪水水位
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于工作水泵的70%;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的25%
必须有工作和备用水管,排水能力与水泵相匹配
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匹配。应能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矿井必须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巷道排水沟保持通畅,无淤泥
3
井下排水
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并应设能防水、火的密封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能正常使用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表
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m、煤巷30-40m、快速掘进不少于50-100m)发送到矿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生产技术、安全、调度、通风等单位。
4.5
(1)巷道开工单应提前发送,时间少于3天或无标定工作设计图,每发现一次扣0.2分;(2)未进行起算数据检测者,每发现一处扣0.2分;(3)中腰线标定不及时或有错差,造成掘进方向偏差,每发现一处扣1.0分;(4)3000m以上贯通测量或两井间贯通,未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或未经审批、没有工作总结,每缺一项扣0.5分;(5)贯通后重要方向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每发现一处扣1.5分;(6)贯通通知单不按规定距离和时间下达发送,每发现一处扣0.2分;(7)巷道掘进到特殊地段时,漏发安全隐患通知单,每发现一处扣0.5分
三、矿山测量基础工作
29.0
1.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精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井下上测量控制按规定及时延长
2.0
(1)地面控制网不齐全、控制点破坏,控制精度达不到规程要求,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每发现一处扣0.5分;(2)井下控制导线延长不及时,每发现一处扣0.2分
(3)井下未按规定敷设相应等级导线或导线精度达不到要求,一处扣0.5分
4.0
检查所有的地质报告
(1)地质报告从上一次修编批准后(或基建移交的报告)至检查之日,超过10年未修编者,扣3分;修编工作未结束,以未修编论处;未经省工业局审批者扣1
(1)地质报告从上一次修编批准后(或基建移交的报告)至检查之日,超过10年未修编者,扣3分;修编工作未结束,以未修编论处;未经省工业局审批者扣1
(3)图件要有电子版,且图种齐全,打印出的图面清洁,内容齐全,符号、注记要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的要求。
防、排水专项检查表
三违现象
地面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管理人员有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无
3
其它不符合规程的情况
无
检查结论
我矿山主要采用平硐开采,天然排水效果较好,但是目前正处于汛期,因此雨季要加强检查和做好防排水工作,特殊情况下要先撤人。部分水沟存在堵塞,造成井下文明生产较差,需要进一步整改,改善井下的生产作业环境。
无
如果出现上述现象,是否撤出பைடு நூலகம்有可能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无
斜井开采或平硐下山开采是否有符合要求的排水设备(同类型3台)。
不涉及
排水设备的排水能力是否能满足规程要求(工作水泵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其它水泵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
不涉及
排水管路及水沟是否畅通。
水沟部分有堵塞
不合格
检查人员签字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是否合格
1
防、排水系统
矿井是否存在水患威胁,是否进行了水患专项安全评价;
进行了专项安全评价
合格
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可能与水体有联系的地段,是否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编制探水设计。
平时加强了观察和检查
合格
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是否出现 “出汗"、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产生雾气、挂红、水叫、底板涌水或其他异常现象。
地测防治水检查表细则
7
8
2
3
4
5
地测防治水检查表
序 检查 号 项目 检查内容 (1)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地测防治水专项例会,安排当月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人(2)每月对井上、下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记录在案,制 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3)每年要对全员进行地测防治水防治水培训,培训要有计划、方案、记录(4)制定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6 生产矿井必须具备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基建矿井必须具备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地质报告内如未说明采空区及井田废弃老窑积水、积气情况,应具备相应的物 基础 探报告(整个井田)或积水、积气报告(整合井田或未做物探井田); 管理 必须具备地质“三书” 探放水作业(1)探放水钻孔现场布置与设计相符,“四单”“五板”内容与设计相符且日期、数据前后一致(2)探放水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执行,实行“每孔 必验”制,严格执行通知单制度,现场探放水各项牌板要按规定悬挂、填写(3)探放水工作必须先编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 实施(4)应配备包括200米钻进能力以上、不同钻距的探放水钻机(至少3台),未与晋煤集团物探公司签订物探技术服务合同的矿井,必须有物探设备, 各项技术资料、卡片齐全 (13)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雨季前进行了水害应急演练,演练有计划、记录、总结。 (14)建立矿井水害隐患常规预警监测体系,预警体系中明确水文信息员,每班有水文信息员向调度台汇报 (1)有完善的排水系统(2)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满足需求(3) 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并有报告(4)工业广场防洪排涝设施完善(5)每年雨季前编 现场 制水害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演练要有记录、有总结 管理 (4)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和“探掘分离”管理规定 (5)根据矿井采掘衔接计划安排探放水计划 (9)对受奥灰(太灰)水威胁的矿井,要通过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对底板承压水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带压开采范围,制定带压开采方案和安全保障措 施,并报公司备案 (1)施工方设立有防治水机构,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 施工 方资 (2)施工方有施工范围内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施工期间的井巷工程实测地质素描图、井巷工程的实测导线、水准成果资料;各类工程的施工测量成果资料 料 。 (3)施工方和建立放在施工日志中有探放水记录。
防治水安全检查表
20、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 汇水情况 21查明本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的 位置、标高、积水量、洪水流量、洪水位标高 22矿井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 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⑴严禁开采和破坏煤层露头防水煤(岩)柱 ⑵严禁擅自提高煤层开采上限 ⑶容易积水的地面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 ⑷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时,必须采取修筑堤 坝、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等措施 ⑸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度渗入 井下 ⑹对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 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 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23、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止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 灾难的机制和制度 ⑴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 作计划,明确雨季“三防”任务和职责。加强雨季期 间调度和值班工作 ⑵主动与气象、防汛和水利等部门联系沟通,建立灾 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 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 ⑶建立雨季巡视制度 (4)制定停产撤人应急处置措施 (5)雨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6)在雨季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对排水系统中的排水 设备、供电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并组织一 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雨季时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 并发挥作用 (7)煤矿企业应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作为 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 防处理计划》;储备足够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 救灾能够到位并发挥作用 24、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 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 25、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预报资料应及时报送矿总工 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26、发现水患险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向有 关部门和采掘区队发出水害通知单 27、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放 水,探水前必须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 上 ⑴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老窑或相邻煤 矿时 ⑵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⑶打开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 ⑷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 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⑸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⑹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⑺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 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
煤矿监察表:表11-防治水检查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令第16号)第十条、 十四条、十五条。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
百九十七条。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采掘工程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
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和煤柱 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
留设相关文件资料、批准文件。 百九十九条。
留设 当查明其确切位置,并采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防治水措施。
16
煤柱 变更
煤柱变更设计应当由煤矿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机构 完成,并由煤矿企业组织论证、审批。
17
水淹区 下开采 设计
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 煤层的,必须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 煤开采规范》中有关水体下开采的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由煤 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煤矿闭坑前,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闭坑报告,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
21
煤矿闭 坑报告
门批准。 矿井闭坑报告必须有完善的各种地质资料,在相应图件上标注采空 区、煤柱、井筒、巷道、火区、地面沉陷区等,情况不清的应当予
以说明。
料及安全管理检查表
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
检查依据
探放水设备台账,抢险救灾设备 和物资台账。现场检查。
现场核查。
《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第
五十二条、五十三条。
井上下对照图,矿井综合水文地 质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防隔水 煤(岩)柱设计及批准文件。现场 核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 百九十七条。
《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第
防治水-煤矿安全检查手册表1-19
100
区队缺钻探队注浆站制浆工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1
矿井缺钻探验收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2
地测防治水专业岗位责任制中缺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单 位、考核时段、考核结果应用...
103
矿井未建立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104
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中缺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规定
105
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中缺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59
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未经总工程师审批
160
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未上报煤矿企业备案
161
矿井未编制地测防治水年度计划
162
矿井地测防治水年度工作计划中缺少测量部分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存在问题
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
序号 大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163
28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总工程师未参加
29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以检查代替隐患排查
30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未参加
31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地测防治水负责人未参 加
32
安全职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地测防治水技术员未参 责履行 加
41
地测防治水()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相关的()钻探注浆队 负责人未参加
42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无会议记录
43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未排查出地测防治 水方面的任何安全问题或隐患
44
地测防治水专业()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议未把其前一月排查 出来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防治水安全检查表(参考)
序号 1 1.1 1.2 1.3 1.4 1.5 1.6 2 2.1 2.2 2.3 2.4 2.5 3 3.1
检查内容
防治水技术管理(100分) 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生产矿井必须定期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将井田位置、开采范 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标绘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并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需变动时, 必须重新编制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井下存在各种积水区时,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积水范围,外缘标高和积水量, 同时标出探水线位置 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必须编制设计,按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进 行;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按管理权限报批 地面防治水(100分) 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 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水位时,必须有防、疏、排水措施 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煤矿安全 规程》相关规定 严禁将矸石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必须按规定对钻孔封盖或封堵 井下防治水(100分) 井田内有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 时,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井巷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 须制定针对性措施,探水前进 矿井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出现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发出警报,撤 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是否符合 要求
各种防治水管理制度齐全,内容完善。
1、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制度的,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
案有针对性,及时进行水害演练的。
管理 2、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和“探掘分离、审核确认”的探放
制度 水工作机制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3、建立水害监测预警机制,进行地质、水害、贯通预测预报的。
建立有水文钻孔管理台账
按规定开展地表巡查,开展地面防治水工作
地面 防治
水
1、工业广场采取防洪排涝措施 2、井口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或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时采取防治措 施 3、河流渗漏段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4、矿井范围地表裂缝、及塌陷调查及治理情况
小煤
废弃 井筒
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封堵完好,并定期调查
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落实情况
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隐患 每月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定期组织逐头逐面水害隐患排查,并 排查 有记录
带压 开采
带压开采工作面制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
通过物探、钻探、化探、巷探等综合探测手段,探查清楚采掘工作 面前方300m立体范围内水害情况的。
“有掘必探”和探放水设计符合规定要求。 超前 1、探放水钻孔有单孔设计 探测 2、施工记录、现场牌板管理及监督管理
基础
2、图纸每半年进行修正完善一次。
3、按时更新山西焦煤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内容。
各种台账齐全,内容完善。
台账
1、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 管理,长期保存。
2、每半年修正1次。
年报、月报、临时预报包含预计涌水量、突水危险性评价和水害处 理意见等,预报内容齐全,下达及时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专项检查表7--防治水专项检查表(试行)
13
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及实 施
员熟悉预案内容、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每年雨季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水害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
束后,应当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水
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等。现场核查。 应急预案演练相关资料。现场核查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一 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 四条
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演练计划、方案、记录和总结 。
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文件,单 位劳动定员标准,单位人员名册及 考勤记录,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 八十三条、《煤矿防治水 细则》第五条。
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
2
安全生产 责任制
防治水责任制 建立及落实
煤炭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 人)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9
井下水防 治
井下探放水
加强充水条件分析,认真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及隐患排查工作 。
矿井充水性图等相关图纸、资料, 调度记录。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 技术措,及审批相关资料。现场检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 十七条。
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三专”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探 放水设计,采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 工。严禁使用非专用钻机探放水。
XX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专项检查表7--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序号 一级纲目 二级纲目
三级纲目(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
检查依据
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 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劳动定员标
防治水综合资料及雨季三防检查表
备注:5月份未参加公司技术部组织的储量管理知识培训,且未经批准的, 副总扣1分,副科长以上扣0.5分/人,专业技术人员扣0.2分/人。
12
查资 料
每缺一种图纸扣3分;未按期更新的,每种每次扣1分;未按规定内容绘制的, 每缺一项扣1分;未按图例要求绘制的,每处扣0.2分。
矿井应当建立以下防治水基础台账并有电子版: (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2)气象资料台账(煤系地层覆盖隔水层较 厚,矿井充水条件不受大气降雨和地表水体影响的矿井可不做此台账); (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4)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 台账;(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6)矿井突水点台账;(7)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8)井上下水文地 五、防治 质钻孔成果台账;(9)水质分析成果台账;(10)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 水基础台 台账;(11)水源井(孔)资料台账;(12)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13)矿井 账 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14)防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15)矿井、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台账 (水仓容积、水泵能力、管路规格);(16)井下超前探测(钻探、物探等)基 础台账;(17)小煤窑调查台账;(18)地表裂缝调查台账:(19)其它 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长 期保存,并定期修正。
防治水综合资料、隐患排查及雨季“三防”专项检查
矿井名称:
项 目 内容
检查人员:
标准 分 检查 方法
矿井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人:
评分方法
得分:
存在问题
检查日期
扣分 得分
应建立、完善并执行如下制度:(1)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 (2)生产安全 联系制度 (3)矿井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 理制度,高、突矿井还应制定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4)地测防治水资料 、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5)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7)地测防治水设备 一、防治 、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 (8)探放水管理制度包括: ①防 水管理制 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②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③探放水作业质量 度 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 ④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⑤探放水作业现 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9)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10)防 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11)防治水工作绩 效考核制度以市局“一矿一表”中规定的十五项制度为基础,补充完善上 述各制度,制度内容不重复,不矛盾。
防治水专项检查表格
10分, 一项不 合格扣2 分
充 调 查 与 勘 考核 探
项目
合格扣2 分
编号
规定
检查内容
标准分
扣分及扣分原因
得分
19
20 21
当井下对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时,在涌水量、水压 稳定前,应当每小时观测1-2次钻孔涌水量和水压;待 查疏水降压观测记录 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照正常观测的要求进行 。疏放老空水的,应当每日进行观测。 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应当高于当地 查历年最高洪水位记录,井筒坐标 历年最高洪水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 查有关记录 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有专业人员分工观 测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 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 查有关记录、档案 溶塌陷等现象,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报 告,并将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 井下时,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详见《煤矿防治 井上下对照图、充水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 水规定》) 矿井应当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进行联系,建立 询问并查制度、措施 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矿井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 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 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 柱。 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留设防 隔水煤(岩)柱:(1)煤层露头风化带;(2)在地 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3)与 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 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 和采空区;(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 地下暗河;(6)分区隔离开采边界;(7)受保护的 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矿井地测机构组织编制 专门设计,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 实施。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 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查制度 查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
防治水专项检查最新表格
附表一:地测防治水处检查表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二:机电运输处检查表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三:矿井主排水、水平、采区排水系统核查表
煤矿单位:m3/h
备注:工作水泵排水能力即为水泵正常排水能力,工作和备用水泵排水能力为水泵最大排水能力。
工作水管排水能力即为水管正常排水能力,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排水能力为水管最大排水能力。
通过水泵和水管相对应的正常与最大排水能力数据对比,选取最低(正常、最大)的排水能力作为水管配合水泵后综合正常、最大排水能力。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四:安全监察处检查表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五:调度室检查表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六:生产技术处检查表
附表七:矿井疏排水线路基础表
煤矿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防治水及汛期检查表
防治水设计。存在水害的矿山企业,建设钱应进行专门的勘察和防治水设计。勘察和设计应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防治水设计应为矿山总体设计的一部分,与矿山总体设计同时进行。
检查资料及实施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3
防治水管理。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矿山应成立相应防治水机构,配置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防治水及抢险救灾设备,建立探放水队伍。
检查资料、及图件,抽查现场施工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AQ2061-2018第6.1.1.4条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10
矿区地表井口和工业场地标高。矿区各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工业场地的地面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达不到要求的,应以历史最高洪水位为防护标准修筑防洪堤,井口应筑人工岛,使井口高于最高洪水位1m以上。
检查资料、制度及图件,抽查现场施工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AQ2061-2018第6.1.1.1条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9
雨季前地表防治水检查。矿山必须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防治水工程要有专门设计和施工方案,竣工后矿山应组织验收。
检查设计资料、图件及记录,抽查现场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AQ2061-2018第6.1.2.1条规定。
14
地表塌陷与沉降观测记录。矿山应建立矿区塌陷发生、发展趋势台帐,包括塌陷个数、塌陷面积、裂缝位置、规模、时间、降雨量、矿坑排水量。
检查记录,现场抽查实际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AQ2061-2018第6.1.2.3条规定。
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检查表
地
质
资
料
(15分)
1、原始地质资料收集
检查所有的原始地质记录本。缺失一条主要巷道原始地质记录资料的扣2分。
观测点没有测量坐标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每缺失一处地质构造记录资料的扣2分;地质构造记录不准确,缺失数据的扣3分。
岩层厚度划分不准确,造成煤岩层记录缺失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任意抽检当月施工的主要巷道地质剖面图,没有及时填绘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数据整理不完善,甚至缺失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编造数据每发现一次扣5分,并按照阳煤集团颁发的年度地质测量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15
2、每月底对下月计划施工巷道做出水情水害预测预报,详细描述围岩水文地质情况,并给出施工建议。
3、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4、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地测大队下发的水害通知单要及时传达到施工队组。
5、预报结果应保证井巷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的现象。
五、
水
情
水
害
预
报
(15分)
1、生产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对受水害威胁的工作面要定期探测。
(1)未按要求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或未定期进行观测,扣2分;观测系统(包括工作面探测)不齐全,每缺一处扣0.5分。(2)检查当年全部水情水害预报。①缺报或未按要求发放水害通知单的扣1分;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每分生一次扣10分。②内容简单,表达不确切,水害种类不能定性、定量措施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生产,每发现一次扣0.5分③图表不符,水害符号及描述不准确,每发现一处扣0.5分。
(4)工业广场必须采取防洪排涝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54、255、256条规定。
防治水检查表
21
查看培训考核记录
22
查现场
23
按照探放水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查现场
检查组组长: 检查人员: 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
防治水检查表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
检查方法
查调度记录,措施、原 因分析资料。
检查依据
《煤矿防治水规定》 第8条第2款。
现状描述
存在问题
8
9
查报告、设计及批复文 件。 查1.矿井充水性图;2. 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 因素历时曲线图;3.矿 井综合水文地质图;4.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 图;5.矿井水文地质剖 面图。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当开拓到设 计水平,只有在建成永久防、排水系统后,方 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查阅设计及现场检查
表7-5
序号 检查内容
地表水害防治: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 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渗漏情况、疏水 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 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查明本矿井及其附近地 表河、湖、塘、水库(坝)的位置、标高、积 水量、洪水流量、洪水位标高等,定期分析上 述水体与矿井采掘工程之间的关系,以及能否 通过采矿导水裂缝带、地表裂缝、老空、或相 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 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 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 常排水。 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 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 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 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 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在受水威 胁区域作业。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现状描述
存在问题
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四、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
23.煤矿企业、矿井是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防治水工作,是否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有
24.有无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岩)柱以及超层越界、超深越界开采行为
没有
25.矿井排水系统是否达标和完好,是否进行联合排水试验,是否进行水沟、水仓清理
有
2.是否成立了防治水机构
有
3.是否按水害类型配备了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有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矿是否配备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
水位地址简单未配地质副总
二、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情况
5.是否编制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结果
没有编制
6.矿井地质勘探报告是否完整
7.是否有矿井设计方案和建井地质总结报告
地质总结报告没有
未标采掘图上
13.是否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有
三、探放水制度落实情况
14.矿井采掘工作面施工前是否开展水害隐患排查
有
15、井下作业地点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探放水制度
执行
16、井下探放水是否有正规设计
有
17、探放水眼深度、个数、角度等参数是否符合作业规程和探放水措施有关要求
有
35.是否装备有抢险救灾设备和材料
有
受检单位签字: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完好
26、井下作业地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是否有探放水措施
有
27、是否制定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的检修及维护计划
五、地面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
28.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矿井防洪设施是否构筑、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季度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犍为县塘坝煤矿防治水检查整改通知塘坝煤矿防治水小组二〇〇七年防治水检查整改通知检查单位: 塘坝煤矿防治水小组检查时间: 2007 年1月3 日检查人员:黄世权、窦洪根、窦瑞洪、。
防治水检查整改通知检查单位: 塘坝煤矿防治水小组检查时间:2007年2月18日检查人员:黄世权、窦洪根、窦瑞洪、李德庆。
防治水检查整改通知检查单位: 塘坝煤矿防治水小组检查时间:2007年3月13日检查人员:黄世权、窦洪根、窦瑞洪、李德庆、易金成。
防治水检查整改通知检查单位: 塘坝煤矿防治水小组检查时间:2007年4月15日检查人员:窦洪根、窦瑞洪、李德庆、易金成。
防治水检查整改通知检查单位: 塘坝煤矿防治水小组检查时间:2007年5月5日检查人员:窦洪根、窦瑞洪、李德庆、易金成。
防治水隐患排查整改通知检查单位: 塘坝煤矿防治水小组 检查时间:2007年6月5日检查人员:黄世权、窦洪根、窦瑞洪、李德庆、易金成。
防治水隐患排查整改通知检查单位: 塘坝煤矿防治水小组检查时间:2007年7月1日检查人员:黄世权、窦洪根、窦瑞洪、窦瑞兵、李德庆。
防治水隐患排查整改通知检查单位: 塘坝煤矿防治水小组检查时间:2007年8月1日检查人员:黄世权、窦洪根、窦瑞洪、李德庆。
防治水隐患排查整改通知检查单位: 塘坝煤矿防治水小组检查时间:2007年9月1日检查人员:黄世权、窦洪根、窦瑞洪、李德庆。
防治水隐患排查整改通知检查单位: 塘坝煤矿防治水小组检查时间:2007年10月1日检查人员:黄世权、窦洪根、窦瑞洪、李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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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值班工作,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是否建立与气象、防汛、供电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掌握雨季雨情汛情预警预报信息和供电情况。
9
是否建立健全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防治水工作优先制度、探掘分离管理制度和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以及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等各项防治水管理制度。
10
是否全面排查了接近老空区或邻近关闭矿井的采空区,并对周边关闭的矿井和附近老窑开采情况进行水文地质分析,是否彻底查清水患威胁。是否建全《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和矿井涌水量观测台账等各种台账及防治水基础资料。是否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应标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报废的煤窑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标高、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勇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煤矿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是否建立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的防治水基础台账,认真收集资料、整理台账,是否按照本矿的水害情况每季度修正1次。
2
是否根据本矿采掘作业计划和整体生产布局,有针对性地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及年度防治水计划。是否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每年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1次演练;
5
井下探放水是否认真作好探水记录,严格落实探放水钻孔验收“三单(停止掘进通知单、探水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
6
是否进一步的加强“雨季三防”组织领导工作,细化责任,是否落实汛期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及资金。
7
是否成立以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是否认真对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进行一次深入细致沉降、开裂、塌陷、矿区较大的溶洞或废弃的旧钻孔等形成的矿井进水通道,是否用黏土或水泥予以填堵,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14
在雨季来临前是否对本矿排水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排水能力满足要求,对井下挡水墙、防隔水煤柱等防水设施进行检查,并对矿内外的防洪渠道、排水沟渠、井口周围、职工宿舍、食堂、工业广场、矸石山、采空区上方、地面裂缝、井口接地、防雷电设施进行全面的排查,认真解决在“雨季三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对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公司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15
雨季期间是否实行24小时巡视,一旦发生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汛期前对本单位的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实验,并对水仓的淤泥进行清理。汛期落实值班制度并对地表裂隙和塌陷区域进行巡查,对井下涌水量变情化的况进行不间断的观测,准确掌握各涌水点变化情况,一旦发现异常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同时报告矿调度室。
11
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手段,实现“探掘分离”管理,探放水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12
在任何情况下,是否确保井口和地面设施不被洪水淹没,是否在井口和主要场所通道以及要害部位准备好充足沙袋等防洪材料,泄水沟和拦水堤坝是否确认完好。
3
是否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是否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4
井下采掘工作面,是否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探掘分离”的原则。探放水公示牌是否注明探水日期、探测具体位置、钻孔参数设置、钻孔布置图和允许掘进距离;井下超前物探和探水钻孔是否实行留痕式管理,做到物探有标示,钻探有痕迹,班班见痕,掘进、不见不掘,是否使掘进队与探水队能起到相互制约机制,确保探放水的可靠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