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涪陵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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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涪陵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

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

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安全发展意识的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认识仍然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流于形式,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16〕15号)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针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隐患日常排查的周期、内容和排查的层级管理等予以具体化、制度化,建立隐患班组日排查、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经理(厂长、矿长)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整体提升全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为全区事故防控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清单

1.班组日排查清单。班组排查主要由班组长或班组委托专人实施。主要包括常态排查和临时性工作排查两个部分。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工作。班组排查要根据实际分别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

常态排查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员工操作规范,即操作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和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等;

(2)设备、设施运行及工具完好情况;

(3)材料、半成品、成品状态;

(4)工作环境安全状况;

(5)管理落实情况,包括班前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员工按清单开展隐患自查等情况;

(6)其他应排查的内容。

临时性工作排查,指对不属于班组常态工作,但与班组作业相关的其他作业活动(含特种作业)隐患的排查。

2.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清单。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由部门(车间、工段)负责人或委托专门人员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3)班组其他管理,含班前会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资质、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等情况。

3.经理(厂长、矿长)月排查清单。经理(厂长、矿长)月排查由企业领导班子各成员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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