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办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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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改善财务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财务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财务制度一、背景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现实和激烈的竞争压力,一些学校食堂的营养状况并不理想,甚至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食材质量不过关、食品安全隐患较大、菜品搭配不合理等。

因此,如何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建立健康的饮食文化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问题分析1. 食材采购不规范。

一些学校的食堂食材采购不规范,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食材质量无法保障。

2. 菜品搭配不合理。

一些学校食堂的菜品搭配不合理,缺乏均衡的营养搭配,导致学生摄入营养不均衡。

3. 食品安全隐患较大。

食品卫生安全一直是学生食堂亟待解决的问题,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等事件。

4. 资金不足。

一些学校餐饮部门面临经费不足的困境,影响到了菜品质量和多样性。

三、解决办法1. 加强食材采购管理。

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食材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食材来源,严格把关食材质量,确保食材安全。

2. 科学合理搭配菜品。

学校食堂应该根据学生的营养需求,科学合理搭配菜品,保证每餐的营养均衡。

3.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

学校应该加强食堂的卫生管理,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

4. 加强经费管理。

学校餐饮部门应该加强经费管理,合理利用经费,提高菜品质量和多样性。

四、具体措施1. 建立食材采购管理台账。

学校建立食材采购管理台账,记录食材来源、数量、价格等信息,加强管理。

2. 制定菜品营养搭配标准。

学校制定菜品营养搭配标准,保证每餐的营养均衡,科学合理。

3. 定期检查食堂卫生。

学校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健康。

4. 加强资金监管。

学校餐饮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实现食堂经费的合理利用。

五、效果预期1. 学生的营养状况明显改善。

通过上述措施,学校食堂菜品质量得到提升,学生摄入的营养更加均衡,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2. 食堂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有效防止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必须用于中小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二)公开透明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规范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措施。

(二)审核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三)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二)按照规定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四)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算和汇总,并向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与审批程序第八条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食品原料采购:优先采购新鲜、安全、健康的食品原料。

(二)设备购置:购置必要的厨房设备、餐具等。

(三)人员培训: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营养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四)食品安全检测:定期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五)改善食堂环境: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提高食堂服务水平。

第九条专项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一)学校食堂提出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

(二)管理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批。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健康和营养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增加。

尤其是学生群体,他们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营养摄入对于他们的身体健康和智力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势在必行。

而财务制度作为计划的重要支撑之一,更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本文将围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制度展开阐述。

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必要性1.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其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发展。

因此,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学生的营养需求,对于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智力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当前社会,很多学生存在营养不良的现象,导致身体发育不良、免疫力下降等问题。

因此,有必要通过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3.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效率,更好地完成学业,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成及内容1.食品营养供给:提供丰富多样的食品,包括肉类、蔬菜、水果等,确保学生摄入足够的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成分。

2.学生饮食指导:针对学生的饮食习惯和口味,制定科学合理的饮食指导方案,引导学生合理搭配食物,保持均衡饮食。

3.学校餐饮管理:加强学校餐饮管理,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配餐等环节,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制度1.财务预算:根据学生数量和营养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营养改善计划的财务预算,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部门,对资金的流入流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保证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经费来源:营养改善计划的经费可以来自政府拨款、学校资助、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要确保经费来源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4.费用支出:根据财务预算,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并确保每一笔费用的使用都符合营养改善计划的要求,杜绝浪费和滥用。

5.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和评估,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

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营养改善计划的财务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合理、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领导为主,分级负责。

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实行校领导统一领导,财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原则。

2. 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公开、透明。

3. 专款专用,确保效益。

专项资金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4. 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三、财务管理职责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2)编制营养改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后执行;(3)负责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4)定期对营养改善计划财务进行审核、分析和报告;(5)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营养改善计划财务情况。

2.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业务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负责食品采购、供应、加工等工作;(2)负责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3)负责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

四、财务管理内容1. 预算管理(1)学校财务部门根据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2)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2. 专项资金管理(1)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2)专项资金使用前,需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批准;(3)专项资金使用后,及时做好会计核算和报销工作。

3. 食品采购管理(1)学校财务部门根据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2)食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供应商;(3)食品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食品质量和价格合理。

中心学校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收支、监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行为,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1. 资金来源:营养餐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拨款,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专款专用。

2. 资金使用:(1)用于购买学生营养餐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费等。

(2)用于学校食堂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及改造。

(3)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培训。

(4)用于食堂安全、卫生、环保等费用。

三、资金管理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税务等法律法规。

2. 设立营养餐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3. 资金收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末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

4. 定期对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四、资金监督1. 学校成立营养餐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养餐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2.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营养餐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 邀请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参与营养餐资金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 对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资金公示1. 学校设立营养餐资金公示栏,将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食堂菜品价格、原材料采购等信息予以公示。

2. 公示内容应包括:营养餐资金总额、收入、支出、结余情况;食堂菜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等。

3. 公示时间为每月末至下月末日。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中心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3. 中心学校营养餐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隆安县教育局隆安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和资金安全,特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一、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的统筹衔接工作。

按照各自的资金管理要求,分户运行,独立核算,严禁产生挤出效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县财政部门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及时下达预算,并区分中央专项资金的支出类型,通过特设专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三、国家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有条件地方可实行餐卡(券)制,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个人就餐卡或发放餐券。

四、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节余留用。

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五、实施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充实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对学校食堂实行成本核算。

学校要按照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单独建立食堂帐目,实行成本核算,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五、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资金或其它食堂经费服务方面支出。

六、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

实施学校食堂应实行财务公开,应定期公布经费帐目标、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监督。

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农村义务教育中学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农村义务教育中学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农村义务教育中学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申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的通知》(教营养办函[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

第二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为加工学生营养餐所购入的原辅材料等直接材料支出和相关加工、加热等相关成本支出,不包括有关的人工费用和校舍、设备折旧以及相关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学校食堂供餐的,且不能准确核算食堂伙食支出和学生营养餐之间用水、电等加工、加热等费用的,可按不高于10%的比例计算计入。

第三条学校要进一步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管理。

同时,要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与“一补”专项资金的统筹衔接工作,并按照各自的资金管理要求,分户运行,独立核算,严禁产生挤出效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细化食堂支出项目、范围与标准,强化学校食堂成本核算,逐步推行实物消耗定额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第五条学校财务部门收到营养餐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需求,在每月5日前,申报次月资金用款计划,经财政局、教育局审批后,将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学校学生食堂结算户;食堂按照学校各方面规定和加工流程实施营养餐工作。

第七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第八条学校根据学生营养餐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格管理支出。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审批收支,把好账务关和实物管理关。

二、学校食堂总务具体负责食堂账务管理和实物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单独设置保管员,负责实物管理工作。

三、营养餐资金实行以楚雄市财政局、教育局联发楚财教【2012】15号文,《关于下达2012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资金下达情况表中的补助人数分完小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

四、各完小坚持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不得赢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只能将补助资金用于学生提供保值优质食品。

五、学校收到营养餐食品时,由专人负责签收并分类登记入账(资金帐、实物帐),并记好支出帐(资金帐、实物帐),便于报销、核查。

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必须用于支付在校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专款专用,禁止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否则,一旦查出按违纪行为论处。

八、各完小应按营养餐标准和数量足额配餐,严禁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或食物用于补助教职工伙食、支付食堂从业人员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九、有违规、违纪行为,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学生营养餐财务实行一月一清算,一学期一公开一公布。

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对违规违法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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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_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_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_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条例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_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条例为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明确营养餐资金的用途,应制定规范的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篇11、“营养餐”实行定额员补助,收支平衡的结算办法。

2、“营养餐”转账专设,专人专管,主管、会计、出纳三分离。

3、财务支出范围包括:各种招标营养食品和定点供应营养食品的费用。

4、“营养餐”台账分设,收支平衡。

5、“营养餐”结算统一按上级的要求进行。

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篇2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学生营养餐结算专户,由学校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账进行成本核算,保持收支平衡。

实行一日一结算,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报账以及定期审计制度。

并且每学期由膳管会进行一次清账,清理结果在学校公示。

2、学生营养餐就是要以较少的消耗,达到食品营养卫生、丰富可口、方便实惠、物美价廉,以满足学生的需要。

在工作中,必须贯彻经济性、民主性、公益性的原则,严格财务纪律、严格成本核算,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发生账务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3、建立物资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学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人交易前应当索取、查验其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等材料。

所索取的票据和资料必须加盖供方单位印章或供方亲笔签名的原件,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保障机制。

4、学生营养餐的管理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专管员)、出纳、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

建立学生营养餐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预算单位做到会计有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出纳按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记录并核对库存现金。

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登记。

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

月末,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签字或盖章。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玉奇喀特乡霍加吐鲁斯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一、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的统筹衔接工作。

按照各自的资金管理要求,分户运行,独立核算,严禁产生挤出效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及时预算,并区分中央专项资金的支出类型,通过专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三、国家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四、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将专项资金纳财政户体系,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节余留用。

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五、实施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充实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对学校食堂实行成本核算。

学校要按照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单独建立食堂帐目,实行成本核算,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五、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资金或其它食堂经费服务方面支出。

六、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

实施学校食堂应实行财务公开,应定期公布经费帐目标、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监督。

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镇中心学校备案。

七、严禁学校食堂发生下列行为:(一)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

(二)弄虚作假,虚列支出。

中小学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中小学营养餐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营养餐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的中小学。

三、管理原则1. 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原则,确保营养餐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分配原则,确保营养餐资金使用的高效性。

3. 坚持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原则,确保营养餐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预算管理(1)学校根据营养餐改善计划,结合学生人数、营养餐标准等因素,制定年度营养餐资金预算。

(2)学校将营养餐资金预算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执行。

2. 资金拨付管理(1)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报送的营养餐资金预算,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将营养餐资金拨付至学校。

(2)学校接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资金拨付通知后,应及时做好资金接收和登记工作。

3. 资金使用管理(1)学校设立营养餐资金专户,用于营养餐资金的收付和管理。

(2)学校严格按照营养餐改善计划的要求,合理使用营养餐资金,确保资金用于购买营养餐食材、设备和人员培训等。

(3)学校定期对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资金结算管理(1)学校定期与营养餐供应商进行结算,确保营养餐资金使用的真实性。

(2)学校应保存好营养餐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以便核查。

5. 资金监督与审计(1)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学校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2)学校应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责任追究1. 学校校长是营养餐资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营养餐资金使用负总责。

2. 学校财务人员负责营养餐资金的核算、管理和监督,对营养餐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营养餐资金损失或浪费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

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

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经费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
为落实国家营养发送计划专项资金,发辉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运营成本及风险,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根据《关于家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专项资金财力报销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必须按照财务管理规设立独立的营养改善计划专账,专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工程资金账目核算工作做好会计账,并配合出纳,做好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备审查.
2、学校资金管理使用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负责资金及支付。

3、采购时必须两人以上才能采购(炊事员不得兼管理员,管理员不得兼采买人),资金支付时应索取正规票据(如确实无法索取正规票据的,以采购项目清单为准)。

采购人员必须在发票及清单上签字.验收人员在发票及清单上签字并出据验收报告并签字,所有票据在经分管领导及校长签字后方可报账。

财务人员及时将已签字后的票据加以审核,及时做账。

4、学校设立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将每日菜谱、营养改善计划品种及数量价格,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公示。

要建
立财务公开制度,资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中心校将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返夫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报账情况每月中旬到中心校审核上半月资金使用情况(半月审核一次)。

报账附物品采购索票或清单,每日食谱、营养改善计划品种及数量价格。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我国政府积极推行的一项重要教育政策,旨在改善农村地区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和身体素质。

为了确保该计划的顺利实施,财务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职责财务管理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环节,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经费的有效管理。

在财务管理方面,涉及以下职责:1.资金预算:根据计划需要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编制年度资金预算,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2.资金拨付:根据预算安排和计划进程,及时拨付资金给各执行单位,并进行核实和记录。

3.财务审计:定期对计划所涉及的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流程,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4.报销管理:对执行单位的报销申请进行审核,核实费用支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支付相应的款项。

5.财务监督: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理。

三、资金管理为了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稳定运行,资金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些资金管理的具体细化措施:1. 预算编制年度预算编制是资金管理的基础,包括以下步骤: - 收集各执行单位的需求和计划,确定资金使用的范围和重点。

- 制定详细的资金预算方案,包括各项支出内容和金额。

- 经过审核和评审后,最终确定年度预算,并上报相关部门批准。

2. 资金申请与拨付执行单位根据计划需要,提出资金申请,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

拨付资金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严格按照预算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按计划进度及时拨付。

- 对预算外的特殊支出,需要执行单位提出合理的申请,并经过特批程序才能拨付。

3. 财务监督和审计为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经济性,财务监督和审计是必要的措施: - 建立健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玉奇喀特乡霍加吐鲁斯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一、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的统筹衔接工作。

按照各自的资金管理要求,分户运行,独立核算,严禁产生挤出效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及时预算,并区分中央专项资金的支出类型,通过专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三、国家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四、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将专
项资金纳财政户体系,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节余留用。

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五、实施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充实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对学校食堂实行成本核算。

学校要按照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单独建立食堂帐目,实行成本核算,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五、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发放学校。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岳池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健全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结合《岳池县教育局财务内控制度》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二条人员配备1.教育局设立教育系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核算中心为全县各中小学校设立分管会计,负责学校的食堂收支账目,业务上接受各级管理机构的会计的指导和监督。

2.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食堂工作的中层干部分管食堂工作。

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3.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报账、采购、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4.学校食堂必须将报账人员和采购人员分开,原则上报账人员不能兼任采购工作,食堂出纳由学校报账员兼任。

5.报账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条岗位职责会计1.核算中心的会计必须依据《会计法》和《岳池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设置“总账”、“明细账”、“辅助账”。

2.学校每月5日前向教育局报送上月“学生营养餐登记表”,每学期期末上报“学生营养餐统计表”,由教育局上报财政局。

3.教育局核算中心的学校分管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学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监督。

4.核算中心妥善保管各学校食堂会计资料,并把原始凭证装订成册,会计档案资料由核算中心进行集中管理。

报账员1.报账员必须依据《岳池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营养餐实物消耗台账”,按时记账,做到账款、账证、账实、账账相符。

2.每笔现金的收取,报账员必须开具三联单并盖“现金收讫”章,如有错误要作废需三联齐全。

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篇)

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精神,保障学生营养健康,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效率优先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注重效率,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3. 安全保障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浪费和流失。

4. 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1.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2. 地方财政预算安排;3. 社会捐赠;4. 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三章资金分配第五条专项资金分配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2. 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3.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分配方案,将专项资金下达至下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六条专项资金分配应当根据以下因素:1. 学生人数:根据学生人数确定专项资金的基本分配比例;2. 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调整专项资金分配比例;3. 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根据学生营养健康状况,重点支持营养改善效果明显的地区和学校;4. 历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历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和学校给予倾斜。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1. 学生营养餐供应:为学生提供营养均衡、安全卫生的餐食;2. 营养知识宣传: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意识;3. 营养监测评估:对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评估,为改进营养改善计划提供依据;4. 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校食堂、宿舍等基础设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饮食环境;5. 其他与营养改善计划相关的支出。

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公开制度

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公开制度

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公开制度篇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公开制度富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公开制度为了加强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根据有关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制度。

一、成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出纳参加。

二、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校营养改善计划管理要走向公开化的轨道。

三、设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设在办公室前公示栏内)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营养改善计划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内容为:(一)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二)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三)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四)营养改善计划标准,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五)教职工、家长反映的营养改善计划的热点问题。

五、在每月的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一年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篇二:杨柳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公开制度杨柳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公开制度为了加强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根据有关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营养“计划”财务公开制度。

一、成立学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出纳参加。

二、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校财务管理要走向公开化的轨道。

三、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设在综合楼前公示栏内)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财务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公开内容为:(一)营养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二)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中心校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校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营养餐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营养餐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坚持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坚持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 坚持安全性原则,确保营养餐资金的安全。

4. 坚持效益性原则,提高营养餐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营养餐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养餐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2. 校长为营养餐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

3. 财务部门负责营养餐财务核算、报表编制、资金支付等工作。

4.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营养餐资金的使用、食堂财务管理等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营养餐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营养餐资金收入、支出实行分账管理,确保账目清晰。

3. 营养餐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支付。

4. 营养餐资金支付前,需经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5. 营养餐资金收支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6. 定期对营养餐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7. 建立健全营养餐资金档案,妥善保管各类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

五、食堂财务管理1.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食堂财务管理,确保食堂收支平衡。

2. 食堂管理人员定期对食堂财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得违规操作。

4. 食堂管理人员定期向分管副校长汇报食堂财务管理情况。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设立营养餐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营养餐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2. 对营养餐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相关人员绩效挂钩。

3. 对违反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07.24•【文号】财教[2012]231号•【施行日期】2012.07.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食品安全,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保障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12年7月24日附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和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而安排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经费。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结算、年度平衡”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第二章资金安排第五条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第六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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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办法(制度)
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审批收支,把好账务关和实物管理关。

二、学校食堂总务具体负责食堂账务管理和实物管理工作,负责实物管理工作。

三、营养餐资金实行以教育局下发的资金下达情况表中的补助人数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

四、坚持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不得赢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只能将补助资金用于学生提供保值优质食品。

五、学校由专人负责签收并分类登记入账(资金帐、实物帐),并记好支出帐(资金帐、实物帐),便于报销、核查。

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必须用于支付在校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专款专用,禁止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否则,一旦查出按违纪行为论处。

七、严禁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或食物用于补助教职工伙食、支付食堂从业人员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八、有违规、违纪行为,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学生营养餐财务实行一月一清算,一学期一公开一公布。

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对违规违法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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