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1. 概述项目工程结算支付是指在项目工程竣工和验收合格之后,依据建设合同的约定和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工程结算和款项支付的过程。
结算支付工作是项目工程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项目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建设单位、工程承包方、监理单位等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编制《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明确结算支付的具体流程和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工程承包方、监理单位等各方责任,规范结算支付程序,提高结算支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项目工程实施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结算支付程序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程序包括:施工单位提出结算报告、监理单位初审、建设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复审、支付单位付款等环节。
下面,针对以上环节逐一进行解析。
2.1 施工单位提出结算报告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后,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结算报告。
结算报告应当包括施工单位对工程量的计量,以及其它工程量、费用、税金、利润等方面的计算,列明各项费用的结算标准和计算方式,并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附上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2 监理单位初审建设单位接受施工单位提出的结算报告后,将结算报告提交监理单位进行初审。
监理单位的主要任务是比对结算报告中的项目工程量与实际施工情况,审核施工单位的结算依据和结算标准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及相关费用是否合理、合法等。
2.3 建设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完成初审后,将结算报告和初审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核,核对各项工程量和费用等,对结算标准、计算方式、金额等进行核对确认,并对不合理、不合法等情况进行抽查和调查,保证结算报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4 监理单位复审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结算报告和审核意见提交监理单位进行复审。
复审主要是针对建设单位审核中未能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核,以及对建设单位审核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保证结算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法性。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解读工程款支付与质保金的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解读工程款支付与质保金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的收支进行核算和结算的过程。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结算行为,保障工程款支付和质保金的安全使用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一、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根据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工程款支付操作应符合以下规定:1. 工程款支付时间:根据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在验收合格后的一定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给施工单位。
2.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支付可以采取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
支付方式应经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款项安全到账。
同时,支付方应及时提供支付凭证给施工单位,便于双方核对和记录。
3. 工程款支付比例:根据建设工程的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应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期支付。
通常情况下,工程款支付可分为开工前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竣工验收款等阶段性支付。
4. 工程款支付条件:施工单位应满足相关条件后方可获得工程款支付。
这些条件包括: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没有违约行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支付方应认真审核,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确保工程款支付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质保金的相关规定质保金是指施工单位在完工验收后,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给业主的一笔资金。
它作为一种担保,用于保证工程质量问题在一定期限内得到解决和修复。
根据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质保金的相关规定如下:1. 质保金缴纳比例:根据合同约定,质保金的缴纳比例通常为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如5%、10%等。
质保金的缴纳是施工单位的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可控和可靠。
2. 质保金的缴纳方式:质保金通常在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缴纳给业主。
业主应开具质保金收据,并在质保金期限内妥善保管。
质保金不得用于非相关的用途,一旦发现违规使用,业主有权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3. 质保金的期限:根据合同约定,质保金应缴纳并保持一定期限。
工程结算款支付管理办法
暂行工程建设项目费用控制程序文件(二)工程结算款支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准确进行工程结算,保证工程顺利移交,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范围第二条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工程结算款的支付管理。
采购合同结算款支付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章结算款支付办法第三条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工程结算申请表,并附工程结算书。
第四条预决算工程师根据以下资料会同工程部/采购部审查工程结算:1 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结算书2 施工承包合同3 预算定额、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4 最终工程计量表5 工程预付款6 每月支付的工程进度款7 已经支付的合同变更价款8 发生的索赔金额9 合同罚款10 其他发生的费用11 工程保修证书第五条预决算工程师将审查结果填入工程结算申请表,附各种结算材料(如需要时,包括审计部门审计报告),由控制部主管核对。
第六条工程部/采购部确认合同工作已按合同规定完成,工作量计算准确。
第七条 HSE部门确认合同工作没有遗留HSE问题。
第八条控制部主管确认费用计算准确,符合合同规定。
第九条接收使用部门确认合同工作已竣工并验收合格。
第十条财务部确认合同预付款、中间已付款项和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正确性及合同执行没有遗留财务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部/采购部确认合同执行没有遗留争议事项。
第十二条工程部/采购部会同控制部报主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核。
第十三条主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总经理批准后,控制部通知财务部进行结算,各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进行合同关闭工作。
第十五条财务部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与承包商办理工程结算手续,领取工程结算款,同时承包商在工程结算申请表上签署结算记录。
第十六条服务类合同工程结算款支付依照以上办法按附件四实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章附件附件一:最终工程量确认表附件二:工程结算价款计算表(清单计价)工程结算价款计算表(定额计价)工程结算价款计算表(总承包合同、设计、采购)附件三:工程结算价款申请表附件四:工程结算价款支付报审表。
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保证审批流程和付款与结算条件的相关凭据的完整性,加强工程资金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原则上分工程审批和财务审批两个流程,工程审批通过后,再报送财务审批。
当月工程款申报计划审批,次月财务审批付款。
第三条工程项目付款分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原则按合同及公司的财务制度进行支付。
除工程预付款按工程合同约定按照财务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支付外,其余款项由承包(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工程款申请(附相关附件),经审核、审批后办理付款。
第四条付款审批流程:工程部资金管理员编制《资金支付申请表》→工程部部长审核→财务部会计审核→财务部分管领导审核→公司主管副总审核→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财务审批通过后,工程部资金管理员将《资金支付申请表》及工程审批资料交财务部办理付款。
第五条主要职责(一)项目部(项目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各阶段付款的条件严格把关,并严格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相关条款执行,对具备付款条件的及时审核。
(二)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资金计划的申报,负责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并对付款与结算审核过程负责。
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相关事宜由工程管理员(项目责任人)负责办理,对工程审批和财务审批两个流程进行跟踪,督促承包(施工)单位开具发票,同时做好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台帐,并于每月初与财务部进行对账。
(三)财务部负责审批后的工程款及时办理支付,对审核意见不清、审批流程不全及付款条件不具备的,不予办理付款手续;负责根据资金情况于实际工程资金支付时对资金计划进行修订,并按修订后的计划进行支付。
于每月初与工程部进行对账。
(四)审监法务部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审计工作,对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进度款支付第六条工程进度款审批及时间要求。
承包(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开具支付金额的等额含税专用发票,办理财务入账手续。
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款项支付管理。
第三条支付对象:项目款支付对象为供应商、承包商、劳务方等合同约定的支付对象,需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第四条支付依据:支付依据应符合合同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支付条件:支付应满足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相关条件,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六条款项支付方式:款项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支票支付等形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第七条财务审批:各级财务审批人员应遵循财务审批流程,重点审查支付申请的依据、金额、付款方等关键信息。
第八条风险防范: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支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二章款项支付流程第九条付款申请: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付款申请表,明细列出支付对象、支付金额、支付原因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财务审批:财务审批人员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批,核实付款依据、金额、付款对象等关键信息。
第十一条资金调度:财务人员核实申请金额,并进行资金调度,确保支付资金来源正确合法。
第十二条支付执行:财务部门执行支付动作,根据款项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操作。
第十三条收款确认:支付对象收到款项后,应签收确认,并将收款信息反馈给公司财务部门。
第十四条归档管理:支付相关文件归档管理,要求完整、一致,便于查阅和审计。
第三章监督与审计第十五条内部审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款项支付流程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外部审计:公司定期邀请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支付流程进行审计,提供合规性和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监督机制:公司设立独立监督机构,监督支付流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汇报给公司高层管理。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资金管理:公司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支付资金来源合法、使用透明。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款项支付流程,防范风险。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对于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和操作规范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方和业主的权益,规范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内容。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一、制定此制度的目的1.规范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内容,防止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出现问题,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
2.保障业主和施工方的双方权益,避免工程款拖欠等问题的出现。
3.规范工程类款项的支付操作,提升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和合规性。
二、工程款支付的流程工程款支付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分项工程结算编制: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时期,需结算该阶段的分项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要共同确认分项工程的清单和金额。
2.质量验收:业主进行质量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明确结算金额。
3.分项工程结算审批:工程款结算的审核程序是每项工程由施工单位提交给业主计划及实际进度、工程量、价值等内容,由业主进行审核。
4.财务审核:业主审核通过后,应当由财务部门进行核准,通过财务审核后,款项将支付给施工单位。
5.款项支付:经过业主及相关部门的审核,按合同约定,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三、注意事项1.工程款支付时要保证项目验收合格,各项工程程序和技术符合要求。
2.结算工程款时,要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流程进行操作。
不得因各种原因改变支付标准和方式,以确保工程款支付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在工程款支付中,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通报业主、相关部门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责任。
4.工程款支付的凭证应由业主妥善保管,确保财务记账及凭证管理的合规性。
以上是关于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该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项目中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规定,同时也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必备流程管理制度。
工程款结算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结算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款型支付管理工作,规范工程款结算支付流程,保证工程进度,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资金使用计划性,结合公司工程项目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维修、安装、检测等工程项目的结算支付。
1.3本制度所指的“工程款结算支付”,是指按合同规定对监理费用、设计费用及施工单位等单位的合同约定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质保金等款项的支付活动。
第二章管理职责1.1工程项目款项是公司的一项重要财务支出项目,实施款项审核、请款、审批三大模块控制的管理方式,严格把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
2.2现场工作组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基层部门,对公司工程项目熟识度最深,参与工程质量、进度的验收,并做好质量检验记录;对与施工单位提供的结算情况进行检查,并向项目部汇报,供项目部参考。
3.2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的主要管理单位,(1)当施工单位提出款项支付时,组织项目部及相关部门人员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验收;(2)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结算资料时,对工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工程款型,并在结算资料上签字确认;(3)收到合作单位的合同款支付申请时,按照合同进行审查;(4)款型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进行情况。
4.3中介机构是公司聘请的工程项目的服务机构,参与工程质量及进度的验收,并审核工程承包单位的款项5.4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单及附件资料,对于无依旧的付款申请不予受理,并按照付款申请安排付款计划;付款申请经批准后,按周付款申请金额支付。
6.5项目领导小组对工程项目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签批,超权限的付款申请应提交总裁审批。
第三章工程款结算支付程序3.1工程项目每月结束时,施工单位按照本月进度计划,当计划完成超过95%时,或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项目部提出付款申请(见附件);提出付款申请时应提交项目部的进度完成资料及质量自检情况。
3.2项目部收到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后,组织项目部、现场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或竣工验收,包括进度验收、质量验收等。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其中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成为必修课。
工程结算支付是指在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结算单据等资料,由业主按照资料核定工程施工的费用,然后由业主向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费用的过程。
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对于工程项目的资金得到有效的控制,保障了各方权益,同时也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因此,制定一定的合理的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成为了建筑行业的需求。
二、重要性支付工程结算是建筑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在工程结算阶段,业主通过严格核算工程量清单和价值的方式,将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工程费用结算清楚,达到管理项目资金的目的。
如果支付工程结算不到位,将影响后续施工工作的质量和工期,甚至会造成纠纷,影响建筑工程的成败。
同时,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也需要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和结算标准要求进行结算,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因此,建立并执行一套合理的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对于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防止纠纷的发生及维护各方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工程结算及支付管理办法的原则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需要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要求,以及各方利益需求,制定出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以保证构建能在有效实施中完美运行的结算支付管理系统。
1.公正原则所有的结算方式、计价体系和工程量清单等必须公正透明,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护各方利益。
2.公平原则在工程结算和支付中,对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业主应公平对待,合理安排结算和支付时间,内部结算远间、对下合同结算合同内法定做法。
3.及时原则结算单据应及时列出并送到业主处审核,审批完成后授权支付,以便及时结清工程款项,减少各方经济损失。
4.严谨原则工程结算支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工程量清单和结算标准需严谨、规范。
严禁用人为方式制造不合理的工程量和价值,严格控制工程付款额度,避免过度支付。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118360]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118360]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的管理办法
1 建立支付风险评估机制
1.针对公司造价结算任务的积压量,为了对应每年重大传统节日期间,乙方单位申请支付的高峰,缓解双方结算支付方面矛盾,造价管理部应对”已报未审”项目的结算进行全面整理,对结算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分析。
2.对各类结算进度状态下的结算任务进行分类管理,并与财务部门进行对接,提供节日支付额度建议并对支付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科学评估其结算款超支付风险,建立结算款支付风险预警机制。
序号分类定义内涵超付风险
1二审完成项目甲乙双方往来帐目已明确,财务可直接支付O级
2一审完成项目一审与二审的误差应在可控范围,超支付风险小B级
3已报未审项目、正在一审项目A级
3-1总价包干造价的不确定少,超支付风险小,但应注意工程类结算项目A1级
3-2清单计价工程类结算工程量审核量大,有一定超支付风险A2级
3-3定额计价造价的不确定性大,误差可控性差,应重点盘点评估A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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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工作,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工程结算人员组成及结算工作范E第二条结算小组成员由公司相关的工程负责人、工程造价人员或技术人员、公司聘请的造价咨询公司人员组成。
参与审计的施工单位结算人员须在承诺书内认可,或者是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本人。
第三条结算工作范围:已经全部施工结束的单项独立工程,并且已经整理好由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资料,并进行了汇总和初审的所有工程。
工程可以为总包工程,也可以是总包工程里面的有分包合同的单项工程。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由下次结算审计时在进行复核。
)第三节结算工作时间安排第四条工程负责人要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照附表一(结算资料上报统计表)中的内容开展工作,通知施工队上报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按统计表内要求进行对照上报资料是否齐全,组织预算人员对结算资料进行预审,并对资料进行汇总,做好与造价咨询公司人员的资料交接。
第五条已完成资料汇总、内部审计的工程结算项目,及时上报电子版结算资料,每个工程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包括工程签证单扫描件、软件版结算书、电子版竣工图(如果有)等结算内容(详见本办法第三条主要竣工结算资料内容,尽可能齐全)签证单必须依次进行编号并与结算书中编号相对应。
第六条公司安排审计小组,对收到的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复核,计划时间为2天,在复核期间甲方及监理方应积极配合,配合造价咨询公司人员复核交接工作,同时要对移交资料进行登记记录。
第七条造价咨询公司应委托相应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进行审计,每项工程结算时间约为20工作日,并组织施工方进行核对。
第八条造价咨询公司对审计结束的工程结果,先报公司进行复核,没有异议后形成最终完整的结算审核报告,计划时间3天。
第四节主要竣工结算资料内容第八条主要竣工结算资料内容包括:1.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如果通过招标程序的需提供)3.图纸会审纪要(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4.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5.竣工验收记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6.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如果通过招标程序需提供)7.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版(如果通过招标程序需提供)8.投标文件技术标(如果通过招标程序需提供)9.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版(盖承包人公章和造价编制人员资格章,并由建设单位签字同意送审,共叁套文字版,一套电子版。
工程款的支付管理的制度
工程款的支付管理的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程款支付过程的合规、规范和安全,维护企业和政府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开展工程项目并涉及到工程款支付的企业单位。
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1. 工程款支付流程包括:工程款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实施、支付核销等环节。
2. 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负责人在工程款支付前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书,注明支付事由、金额、收款单位等必要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3. 支付审批:工程款支付申请书由财务主管审核,并报财务总监审批,获得批准后可以执行支付程序。
4. 支付实施:经过审批的工程款支付申请书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按程序进行实施,支付给收款单位。
5. 支付核销:支付完毕后,财务部门进行核销操作,核销金额必须与实际支付金额一致,凭证齐全、清晰。
6. 工程款支付一般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不得擅自使用现金支付。
三、工程款支付的控制1. 工程款支付必须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政策,遵循“谁使用、谁审批、谁备案”的原则,确保支付环节的合规和规范。
2. 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履行财务管理程序,收支明细齐备,凭证真实有效,核销记录清晰明了。
3. 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必须进行严格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内部的资金权限分配及账务核实程序,不得违规擅自支付或冒领工程款项。
5.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支付工程款,必须符合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并由企业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
6. 工程款支付记录必须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按照相关规定保存时间,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工程款支付的风险控制1. 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财务人员操作不当、内部人员舞弊、外部款项泄露等。
2. 为了降低风险,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可控。
3.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不得私自使用工程款进行其他用途,保护好企业和政府的财产安全。
工程结算款付制度
工程结算款付制度一、结算原则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所有结算款项必须基于真实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避免因款项问题导致工程延误或质量下降。
二、结算周期结算周期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确定。
通常情况下,可以采取月结、阶段结或者分项结的方式进行。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保证结算的及时性,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三、结算流程1. 工程进度确认:承包方应按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发包方需对报告进行核实。
2. 质量验收: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已完成的工程部分进行验收。
3. 结算申请:承包方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时,根据确认的工程量和质量标准,提交结算申请。
4. 审核与支付:发包方应在收到结算申请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按照审核结果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四、款项支付1. 预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发包方需在工程开始前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2. 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进度,按比例支付进度款。
3. 竣工款:在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的竣工款项。
4. 质保金:根据合同约定,从最后一笔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再予以支付。
五、违约责任若发包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承包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任何关于工程结算款支付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对结算款支付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总结:。
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内部劳务结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各项目内部劳务结算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三章及第四章内容的细化,并与《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配套使用。
第三条劳务合同的内容和签订要求3.1 劳务合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数量清单和价款,双方权利和责任、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必须明确质量、进度等违约处罚、清退等条款,明确劳务方全面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2)列清工程项目、地点、工期、工程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及质量要求、进度要求、材料供应、计量结算方式、变更索赔处理等方面的责、权、利,并明确管理费、检测费、质保金、税金、预付款等需明确的相关条款。
3)劳务单位应交纳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接受其他经济约束。
各项目经理部应统一为进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4)合同应附劳务方的人员、设备、检验测量仪器等进场计划和承诺、所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工艺、方案、进度计划等附件。
5)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我方对与劳务方有关联的第三方不负任何经济连带责任及义务。
3.2 劳务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劳务负责人、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其他人员名册。
3.3 在劳务合同或补充协议/责任书中明确劳务施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指标及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
3.4 劳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劳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1)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2)公司发出的劳务中标书;3)劳务单位的报价书;4)标准规范、图纸、列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
第四条计量支付和结算4.1 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验收办法和劳务合同,经现场管理人员签字验收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2在劳务合同中须明确约定,收到业主的计量款后,进行相应的支付。
4.3结算项目部须按照本办法所附的结算单样表的统一格式办理内部结算,并建立支付台账。
并定期与财务、工程、材料、机械、人事等相关部门及劳务方核对,并与劳务方以备忘录的形式签字确认对账结果,存档备查。
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工程项目的日益增多和复杂化,项目的付款与结算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管理办法。
二、管理原则1.合规性原则:所有的付款与结算流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参与方在付款与结算过程中应当平等、公正对待,不得存在任何歧视或偏向。
4.高效性原则:付款与结算流程应当简化、规范,以提高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三、管理流程1.合同签订阶段:工程项目开始前,应当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工程范围、质量、工期和价格等关键信息,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控性。
2.付款申请阶段:工程项目的参与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向经营主体提交付款申请,包括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相关支出的凭证和报销单据。
3.审核与审批阶段:经营主体收到付款申请后,应当进行凭证和单据的审核,确保其合法有效。
如果符合要求,则进行审批,并制定付款计划和支付方式。
4.付款执行阶段:经营主体按照付款计划和支付方式进行付款,确保资金的及时、准确到位。
5.结算阶段:工程项目完成后,需要进行结算,包括对工程项目产生的费用和支出进行清算,并制定结算表和结算报告。
结算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确认,确保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6.结算支付阶段:经营主体按照结算表和结算报告进行支付,在支付过程中要确保支付金额和结算金额一致。
7.结算验收阶段:工程项目的参与方可以对结算金额进行验收,如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经营主体应当及时回复。
四、管理措施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参与方的权责和流程,确保各环节的衔接和协调。
2.加强内部审计,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和发现资金的滥用和挪用。
3.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系统,实现资金流向的全面监控和追溯。
4.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化付款和结算流程,提高效率和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
5.定期进行管理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f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的管理,规范公司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工程部为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合同依据原则:所有工程款项须依据合同条款约定进行支付,不得未签订合同、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一般行政性缴款需经子公司总经理书面(专题签报)同意后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条分级审批原则:工程款需由合同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第三方审计单位(如有)现场管理人员签审意见后办理支付手续,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支付。
第五条会签支付原则:合同内容如与子公司其他部门管理业务相关,在支付工程款时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支付工程款质保金或直接支付完的,需相关部门会签。
第六条工程结算原则: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委托并组织专业第三方审计单位依据具体合同,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争议事项完成工程结算。
第七条真实发生原则:所有工程款必须以图纸工程量为基础,对照现场复验情况,结合合同约定公平合理确定结算费用。
所有经办、审批人对各自工作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审批流程第/1条结合公司财务制度,严格制定内部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流程须有申请、审核、复核、审批、执行等环节,不可未完成审批手续,而直接执行。
第九条因特殊原因工程发生重大变更、超合同约定支付或本指引说明以外的特别事项,公司应以签报形式报省公司审批。
第四章相关要求第十条所有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资料依据必须详实、充分,且需为书面原件,非书面文件一律不得计入。
第H^一条所有计入工程结算的变更签证必须要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需相互配合,依据合同约定,合法合规、高效处理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工作,避免因此出现违约情况。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1.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确保结算的及时、公平、准确,规范工程款支付方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和结算方式。
2.1 所有工程施工(含工程劳务,下同)类工程合同的结算及工程款支付,包括建安工程、装饰工程、环境配套工程、土地平整工程、零星工程等的合同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2.2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单项工程已完工项目总工程未完工,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
3. 职责3.1 工程部负责汇总并确认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办理工程款支付相关手续。
3.2 设计部(预算人员,下同)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确定结算价款,并对结算数据及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负责。
3.3 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结算支付,对支付结算办理流程及支付情况以及涉及财务方面的事宜进行复核。
4. 具体要求4.1 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合同履行完毕2个月内应办结结算工作,工程量大、结算难度大的可以申请延期1个月。
4.2 工程部将以下相关资料汇总后,填报《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单》:4.2.2 竣工图(如有);4.2.3 现场签证单、工程技术变更单;4.2.4 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报告;4.2.5 水、电费使用情况;4.2.6 业主索赔资料的整理统计;4.2.7 相关的技术资料;4.2.8 合同或委托书。
4.3 工程部将核查完毕的结算资料及核查结果提交设计部。
4.4 工程部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设计部发现资料不全,审批手续不完整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将资料退回给工程部,工程部负责按期补齐资料重新提交。
4.5 同时采购部和材料管理人员须提交有合同乙方单位领用签字或盖章的甲供材一览表给设计部,采购部和材料管理人员对甲供材领用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4.6 设计部审核、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4.6.1 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承诺书等;4.6.2 工程竣工全套图纸(土建、安装等);4.6.3 工程技术变更和现场签证统计汇总表、审批表、结算表及变更签证的详细资料、图纸会审交底纪要;4.6.4 工程预(结)算书(加盖编制单位公章、负责预算人员签章);4.6.5 甲供材、甲控材清单;4.6.7 其他。
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内部劳务结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各项目内部劳务结算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三章及第四章内容的细化,并与《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配套使用。
第三条劳务合同的内容和签订要求3.1 劳务合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数量清单和价款,双方权利和责任、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必须明确质量、进度等违约处罚、清退等条款,明确劳务方全面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2)列清工程项目、地点、工期、工程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及质量要求、进度要求、材料供应、计量结算方式、变更索赔处理等方面的责、权、利,并明确管理费、检测费、质保金、税金、预付款等需明确的相关条款。
3)劳务单位应交纳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接受其他经济约束。
各项目经理部应统一为进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4)合同应附劳务方的人员、设备、检验测量仪器等进场计划和承诺、所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工艺、方案、进度计划等附件。
5)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我方对与劳务方有关联的第三方不负任何经济连带责任及义务。
3.2 劳务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劳务负责人、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其他人员名册。
3.3 在劳务合同或补充协议/责任书中明确劳务施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指标及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
3.4 劳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劳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1)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2)公司发出的劳务中标书;3)劳务单位的报价书;4)标准规范、图纸、列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
第四条计量支付和结算4.1 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验收办法和劳务合同,经现场管理人员签字验收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2在劳务合同中须明确约定,收到业主的计量款后,进行相应的支付。
4.3结算项目部须按照本办法所附的结算单样表的统一格式办理内部结算,并建立支付台账。
并定期与财务、工程、材料、机械、人事等相关部门及劳务方核对,并与劳务方以备忘录的形式签字确认对账结果,存档备查。
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结算支付管理,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维护双方权益,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的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包括工程款支付、材料清单审核及结算等。
三、工程款支付管理1. 付款条件1.1 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支付工程款。
1.2 工程款支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支付条件。
2. 支付方式2.1 工程款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汇款、电子支付等,支付方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2.2 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应执行合同规定,不得擅自改变。
3. 结算程序3.1 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执行,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结算审核。
3.2 结算支付程序应履行相关手续,确保结算支付合理、安全。
四、材料清单审核及结算1. 审核原则1.1 审核材料清单应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1.2 审核材料清单应合理、公正,不得弄虚作假。
2. 审核程序2.1 材料清单审核程序包括材料验收、清单比对、质量检查等。
2.2 审核程序要求逐项核对,确保材料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结算管理3.1 结算管理应遵循质量和量规定,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对材料清单进行结算。
3.2 结算应及时、准确,确保工程款的合理支付。
五、监督管理1. 监督对象1.1 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应由项目部门负责,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1.2 合同签订后,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2. 监督内容2.1 监督内容包括支付程序、支付方式、材料清单审核等方面的监督。
2.2 监督应做到全面、及时,避免出现漏项、错项。
六、违约处理1. 违约行为1.1 工程结算支付管理中有以下行为被视为违约行为:擅自改变支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清单、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等。
1.2 违约行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处罚措施2.1 违约行为可以采取合同解除、赔偿损失、工程款暂停支付等处罚措施。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一般条款1、本细则是《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的细则。
2、本细则所称工程款支付是指针对工程项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工程结算款、违约金、支付定金等。
3、本细则所称工程项目是指与工程项目签订的相关合同项目,包括设计、施工、政府采购、建设性租赁、公用事业建设等。
二、资金支付1、在工程实施期间,当事人应根据工程合同或签定的额外约定,依法缴付工程工程结算款。
2、工程结算款的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应严格遵循工程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合同双方的约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
3、当事人若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将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收取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
4、当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应根据双方协商或裁判所作出的书面确定,确定工程结算款的支付余额,当事人应按此确定余额支付工程结算款及应付款项。
5、对于公用事业工程,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向相关负责部门申请资金,资金发放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支付工程结算款。
三、政府采购1、政府采购项目的支付余额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确定,不得超过政府预算的批准额度。
2、政府采购项目的最终支付余额,应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填报并根据财政部门审核为准,财政部门有权拒绝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支出等信息。
3、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方有权要求承接方按照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期限,缴付预付款、定金及按照施工进度等要求支付定期付款。
四、税务筹划1、购置工程工程施工承包及技术顾问等机构、个人应按照当地有关税务政策及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2、工程款支付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应按照有关税务规定开具发票,由当事人完成税费筹划。
3、当地财政主管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库单位、运输单位等投入工程的单位及人员,依据客观情况合理确定认证免税的余额及税收减免办法。
五、账务处理1、当事人应依据《办法》规定,建立全面健全的工程款支付报账制度,对账户内的收付款及其他财务科目进行记录、统计、审计和及时报告,保障财务事务的合理有效性。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解读工程款支付与质保金的要求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解读工程款支付与质保金的要求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结算管理,确保工程款的支付与质保金的要求得到合理的执行。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中关于工程款支付与质保金的要求进行解读。
1. 工程款支付的要求1.1 工程款支付方式根据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分为预付款、进度款、中期款、竣工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付款。
预付款用于项目启动和初期投入,进度款按工程进度的实际完成情况支付,中期款用于工程的中期资金需求,竣工款按照工程的实际完工情况支付。
1.2 工程款支付条件工程款的支付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工程进度符合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等。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1.3 工程款支付程序工程款的支付程序包括申请支付、审核支付申请、资金拨付等环节。
支付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申请后,进行审核并确认申请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通过后,资金拨付单位将根据合同约定将相应的款项拨付至施工单位账户。
2. 质保金的要求2.1 质保金的定义质保金是指由施工单位按一定比例或金额提供的,用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履行合同义务的一定金额。
其作用是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担保,以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
2.2 质保金的支付方式根据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质保金的支付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以现金形式支付,即施工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或金额将质保金存入指定账户中。
第二种是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保函形式支付,即施工单位向发包单位提供银行承兑汇票或保函作为质保金的担保方式。
2.3 质保金的解除质保金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包括工程验收合格、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保修期满等。
在满足这些条件后,发包单位应及时解除质保金,并将其退还给施工单位。
3. 结算管理的要求3.1 结算资料的准备建设工程结算需要准备相应的结算资料,包括工程量清单、计量单、质量验收记录、合同变更、支付证明等。
这些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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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支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结算和工程款付款支付工作,确保结算、付款工作的准确性与规范性,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阿联酋公司所有工程项U分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支付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结算支付原则
第三条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是完工工作量、合同协议书、施工设讣图或变更设计图及其他有关文件、指令。
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是根据双方确认结算的丄程进度,前期丄程款支付金额, 以及合同规定的付款条款等内容。
第四条丄程结算和工程款的支付必须满足以下基本原则:
(-)工程结算以及工程款支付必须遵守合同协议书的各项规定。
(二)工程施工达到涉及图纸要求并经检验合格且资料齐全,才能给予结算,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有质量缺陷或隐患的工程,均不能办理结算。
(三)实事求是,既不超计•,也不漏记,严格按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办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结算。
(四)对分包单位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范围和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五)满足结算条件的工程还必须按照业主、监理和项LI部的规定及时编制完成质检资料,并逐级签审完毕。
(六)整体分包工程款支付进度不能超过公司的实际收款进度,分项分包丄程款的支付不能超过该分项丄程的完工进度。
第五条通过结算并不改变分包商应尽的任何义务。
尽管要求结算的对象是合格品,但若事后发现已结算的工程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而有缺陷,仍不能免除分包单位无偿返工的责任,与此同时,公司有权扣回已结算支付的工程款项。
第三章结算支付具体规定
第六条分包单位在结算时,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工程结算必须及时办理,及时审查,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和各项具体要求进行。
(二)所有资料(包括原始资料)的计算与汇总,必须正确无误,价款明确,其中工程结算单必须有分包单位署名盖章。
(三)数据精度要求:土石方工程以in?结算,钢材以血结算,数值取整;混凝土、砌体工程以涙结算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他以卅和m为单位结算的工程量保留小数点后2位;单价保留两位小数,金额以迪拉姆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货币计量;对须填写白分比的,白分数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公司有权对以前签认过的结算支付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分包单位也有义务和责任提出更改或修正,经双方复核同意后,将增加或扣减的金额纳入下期结算。
(五)各项资料、证明文件必须齐全。
每项工程必须达到业主及监理认可的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证明资料与结算部位相符,计算方法符合设计与技术规范要求,工程量计算无误方可结算。
结算的数量不得超出设计与变更增减量的总和。
第七条土石方结算(请工程部补充)
第八条防水、防火等有特殊要求的结算(请工程部补充)
第九条工程部可根据需要补充
第四章报送程序与结算审查
第十条工程结算的提出
(-)正在施工的分包项LI及保修项U,由项口部组织分包商提出结算申请,并递交工程部进行审核;
(二)整体分包及已完工交付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后期结算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结算的资料的准备
(-)分项分包工程的结算山项口部组织准备结算相关资料,然后提交工程部进行审核确认当期各分包单位具体施工进度和工程结算款项。
(二)对于整体分包单位,由工程部收集项目施工进度资料,公司根据项
U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讣划先行垫付,待项H完工交付后统一结算支付。
第十二条工程结算审核职责
(-)项LI部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审查结算工程内容是否客观准确并检验合格,是否达到业主及监理认可的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工程结算数量是否准确。
(二)项目部经理审查工程结算申请表,复核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的审查结果,并在工程结算单指定位置签名确认。
(三)工程部负责审查分包结算内容是否按要求完成并合格、工程数量是否准确,质检资料是否已上报,是否完整和真实,并山工程部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名确认。
(四)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审核分包工程款支付是否超付、超支,分包累讣付款进度是否超过公司实际收款进度。
(五)总经理根据项U整体施工情况及未来施工讣划,审批或调整结算具体付款额。
第十三条有关工程结算支付的审查规定
(-)应逐级上报,不得越级报送。
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写出书面意见后退回申请单位修改并复查无误后方可上报。
(二)工程部应建立分包结算支付电子文档台帐,并及时与财务账面数字进行核对。
(三)所有文件资料的签名原则上均不能代签和用章代替,如有特殊情况,应附授权书面文件。
(四)工程结算付款申请书填写必须清晰明确,字迹公正,大小写准确,粘
贴整齐,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接收。
第五章工程结算和工程支付的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审批程序:
(-)工程结算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分包单位一项日部一工程部一财务部一总经理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审批签字。
(二)分包工程款支付申请按照以下流程审批:
分包单位一项目部-一工程部-一财务部-一总经理审批后进行支付。
(三)若工程结算和工程款的支付一并执行,可将以上审批程序合并执行。
第六章工程款的支付与扣回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的各种工程付款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方可支付:(-)所有的工程款的支付必须在工程结算申请表及相关原始资料审核合格后,结算经双方签字确认完成后进行申请。
(二)工程款支付申请需要后附分包单位支票、最近一期结算资料等资料,
明示支付申请时已结算的尚未支付分包款项的金额(扣除保留金等款项后)。
(三)分包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的填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四)分包单位有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时,公司有权暂缓工程款的支付。
第十六条各类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和扣回应符合以下规定: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与返还。
质量保证金和留限额一般为合同总价的5%,在先期结算支付中每期扣留当期结算额的10%,扣足限额为止。
在业主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竣工文件全部交齐并提交维修保函或者维修保证文件后可以返还已扣质量保证金总额的50%;剩余保留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在次期间因工程存在缺陷进行修复的费用,应从质量保留金中扣减,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垫付款项的扣回。
分包工程款支付时,公司有权无条件扣回前期垫支款项。
(三)违约金的扣除与返还。
分包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应依据合同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未涉及或未包含的有关结算支付问题将在以后的实施过程中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有阿联酋公司财务部及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