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卫生室结核病管理职责
结核病领导小组及职责
结核病领导小组及职责
结核病领导小组是由领导部门、卫生机构、专家学者、社区代表
等组成的多部门协作机构,负责协调和指导结核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其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完善结核病预防和控制的、方案和措施,推进结核病
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
2. 负责结核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工作,及时核实病例、采取
及时有效的隔离、治疗和排查措施。
3. 加强结核病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知和防范
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结核病防治的氛围。
4. 组织开展结核病疫苗的接种和筛查工作,加强对高危人群的
关注和管理,开展精准的防控措施。
5. 开展结核病相关研究和技术应用,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科技
进步和创新。
6. 定期召开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落实防治计划和措施,并及
时总结各项工作成效,做好防控工作的动态管理。
结核病领导小组及职责
结核病领导小组及职责结核病是一种常见的传染病,严重危害着人民的健康。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治疗结核病,我国建立了结核病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措施,加强对结核病的监测和管理等。
一、结核病领导小组的组成结核病领导小组是由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公安、司法、社区、妇联、工会、企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组成的。
二、结核病领导小组的职责1.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措施。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方案、工作计划、标准和规程,确保全民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
2.加强对结核病的监测和管理。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建立结核病监测和管理系统,对结核病的发病率、死亡率、治愈率、复发率等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3.组织和开展宣传教育。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结核病的预防、治疗知识,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防病意识。
4.加强结核病的诊治和管理。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结核病的诊治和管理,制定和完善结核病诊治和管理标准,提高结核病的诊治和管理水平。
5.加强结核病疫苗接种工作。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结核病疫苗接种工作,建立和完善结核病疫苗接种制度,提高结核病疫苗接种的覆盖率。
6.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研和技术支持。
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研和技术支持,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三、结核病领导小组的作用结核病领导小组的建立和工作,对于有效控制和治疗结核病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它可以加强结核病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结核病领导小组是我国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和作用不可忽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领导小组的建设和工作,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和早康复的目标。
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主要职责
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主要职责(1)协助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或结核病防治所对治疗效果进行判断。
(2)宣传、教育与随访: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结核病相关知识的宣传,包括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
(3)疫情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确诊的肺结核(包含诊断病例、临床确诊病例)和疑为肺结核患者均为病例报告对象,可于24h内展开网络报告;未推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可于24h内向所属地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一)负责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督导管理;(二)负责管理诊疗、跟踪肺结核或者疑为肺结核患者及有蹊跷症状的密切接触者;(三)对辖区内居民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一、我国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结核病预防工作自2001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三个《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简称《规划》),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委联合下发了《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22-2022年)》,要求加强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规划》,原卫生部、中国疾控中心先后联合制定下发了《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2年版)、《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022年版)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22年版),这些规范和指南在指导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县(区)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职责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结核病预防控制(所、科)或保留独立的结核病预防控制(院、所)。
1.根据省级、地(市)级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建议,融合当地实际情况,帮助制订本县(区)结核病防治规划或工作方案,并非政府实行。
2.开展县(区)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技术指导、质量监控等工作。
3.创建与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讨论会工作制度,按月度积极开展工作协同和沟通交流。
4.负责所辖县(区)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和安全管理;开展辖区肺结核疫情的监测、报告和通报;开展学校聚集性疫情等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
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
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一、背景介绍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全球范围内仍然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每年约有100万人患结核病,占全球总数的10%左右。
乡镇是农村地区的基本组织单位,也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场所。
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职责和任务重大,直接影响全国结核病防控工作的成效。
二、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1. 制定和实施结核病防治计划:乡镇结核病防治站负责制定乡镇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包括预防、控制和治疗方面的具体措施。
计划应根据当地疫情和防治需要制定,并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送。
2. 收集和报告结核病病例:乡镇结核病防治站负责收集本地区结核病病例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
同时要做好病例的登记工作,完善病人档案和信息管理。
3. 开展结核病的传染源筛查:乡镇结核病防治站负责开展结核病的传染源筛查工作。
主要对象包括结核病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通过对其进行病例登记和随访,掌握其病情变化和治疗情况。
4. 推进结核病的防疫工作:乡镇结核病防治站应积极推进结核病的防疫工作,包括传染源的隔离治疗、病例的及时发现和治疗、结核病疫情的报告和控制等。
同时要加强对结核病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防控意识。
5. 培训和指导基层医务人员:乡镇结核病防治站负责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结核病防治水平和技能。
同时要做好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6. 进行结核病疫情监测和评估:乡镇结核病防治站负责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了解疫情动态和趋势,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支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 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工作:乡镇结核病防治站负责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宣传资料、建立宣传教育网络等。
宣传教育要突出结核病的预防和早期诊断,提倡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法。
8. 加强结核病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乡镇结核病防治站应积极与国内外组织和机构进行合作与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共同推进结核病的防治工作。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5篇)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1. 目的和意义:建立和完善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旨在加强结核病的防控工作,提高结核病的防治效果,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2. 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
3. 职责和责任:- 政府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并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结核病的诊断、治疗和监测工作,并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 学校和教育机构:负责结核病的预防和监测工作,并加强学生健康教育;- 社区和居民:积极参与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并及时报告疑似病例。
4. 预防措施:- 宣传教育: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 病例管理:建立结核病病例的登记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疫苗接种:积极推广结核病的疫苗接种,提高公众的免疫力;- 环境改善: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清洁;- 个人防护:教育公众正确使用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
5. 监测和评估:建立结核病的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评估结核病的防治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防控措施。
6. 紧急响应:建立结核病的紧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突发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7. 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治规定和未履行防治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和警告。
8. 培训和培养:组织结核病防治的相关培训和培养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9. 数据管理:建立结核病防治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结核病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10. 监督和评估: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以上就是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的一个简要概述,详细的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2)一、背景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对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结核病管理工作内容岗位职责
结核病管理
岗位名称:结核病管理
岗位描述:
(一)工作内容:负责结核病报告、管理、宣教等工作
(二)职责:
1.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到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
2.开展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管理;
4。
督促患者按时复查、取药,按期留送合格的痰标本;
5.及时向县(区)级结防机构报告外出及失访肺结核患者的信息;6。
负责本单位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结核病报告的督促与检查;
7.向患者和公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结核病管理人员职责
结核病管理人员职责(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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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 三 )组 织落实肺结 核患者 治疗期 问的规范 管理 ; ( 四)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 及密切接触
者 的追踪工作 ;
( 五)组织开展结核病高 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防治工作; ( 六 )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检测 ,对辖 区内的结 核病 实验 室进 行质 量控 制 ; ( 七 )组织开展结 核病防治培训 , 提供 防治技术指 导;
规范和标准 ; 统筹医疗卫生资源 , 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 防 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 第六 条 县级 上地方 卫生行政部 门负责拟订 本辖区
第三章
第十一条
预
防
各级各 类 医疗卫生 机构应 当开展 结核病 防
内结 核 病 防 治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组 织 协 调 辖 区 内 结 核 病 防
承担耐多药肺 结核防治任 务的结核病 定点医疗机 构应
治的宣传教育 ,对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 宣传结核病 防治政 策和知 识。
基 层 医疗 卫 生 机 构 定 期对 辖 区 内居 民进 行 健 康 教 育 和
宣传 。
治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指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 规划辖 区 内结 核病防治资 源 , 对 结核病 防治服务体 系给 予
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在结 核病防治工作 中履行
( 一 )负责肺结 核患者居 家治疗 期间 的督 导管理 ;
第 二章
第五条
机 构与职 责
( 二 )负责转诊 、追踪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 可疑 症状 的密切接触 者; ( 三)对辖 区内居 民开展 结核病 防治 知识宣传 。
卫 生部组 织制定全 国结核病 防治规划 、技术
乡镇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乡镇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篇一:20XX年介廷乡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20XX年介廷乡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为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加强我乡传染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的流行,让人民群众更好的认识结核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根据我乡历年来结核病发病趋势及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一、结核病防治工作总体目标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认清我乡结核病发病趋势,加强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防治结核病意识;做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督导及管理工作。
二、结核病防治业务措施1、疑似结核病人的转诊及病人发现发现和治愈涂阳结核病人是控制结核病疫情的重要措施。
抓好疑似结核病人的发现及转诊工作,对病人开展追踪工作,督促病人及时到上级医院就诊,明确病情,提高病人的发现率及治愈率。
2、结核病的管理(1)加强结核病防治项目督导工作,对涂阳病人管理情况,疑似病人及结核病人的转诊情况,各项资料的收集完整情况进行督导。
并督导村医生对病人实施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情况,资料完整情况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情况。
督促病人服药,按时到上级医院复查,了解病人服药情况,有无副作用,如有应该及时处理并上报,向病人及家属宣传结核病防治相关知识。
(2)加强对结核病人访视工作,全疗程至少进行4次家庭访视,访视内容:病人服药情况及药品毒副反应情况,病人按时复查及取药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及治疗情况等。
三、结核病防治工作资料的管理结核病管理专职医务人员及各村医生要加强对结核病人及疑似结核病人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工作,做到结核病人及疑似结核病人的资料完整率和真实率100%。
四、结核病防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对全乡结核病防治工作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及积极性。
本年度对全院职工及村医生举行1次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培训内容:贯彻我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文件精神,结核病的归口管理,结核病流行趋势及结核病防治工作相关知识等。
结核病管理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结核病管理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一、门(急)诊1、发现和诊断结核病人后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院感染管理科。
2、及时将肺结核病人转至本院主诊医师诊治,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日期。
3、肺结核主诊医师,接诊病人后按临床常规处置,对诊断的肺结核病人,按如下要求处置:(1)及时将病人登记在门诊结核病人登记簿中,内容要包括病人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及电话。
(2)对病人进行痰抗酸杆菌以及X线等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3)对发现和诊断为肺结核的病人,在报告的同时,对非住院病人填写三联转诊单,并向病人进行必要的宣教工作,说明转诊的目的和意义,将病人转诊至县疾控中心归口管理。
对病情需住院的病人应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住院治疗。
(4)三联转诊单中,第一联交病人带至县疾控中心,第二联及时交院感染管理科,第三联存根。
二、医技科室(X线、CT、检验、B超等)1、确定1名科室兼职报告责任人,具体负责报告及登记工作。
2、对诊断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及时转给本院主诊医师(殷卫东主任)诊治,同时上报院感染管理科。
3、将病人诊断登记在放射科(CT、检验、B超)结核病人登记薄上,并注明疫情已报。
4、开展痰抗酸杆菌检查。
检验科要按照《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设置及实验室操作规程》要求规范检查,并做到:(1)将检验病人登记在痰涂片检验登记薄中;(2)对痰涂片检查阳性者,要及时填卡报告院感染管理科;(3)保存所有的阳性和阴性痰涂片三个月以上备查。
三、病区1、对在住院时确诊或门诊未报告结核病人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院感染管理科。
2、及时将病人转入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指肺结核患者)。
精品四、院感染管理科1、检查、督导全院各科结核病报告及转诊工作。
2、及时收集各科报告的结核病报告卡,并核实其填写项目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
3、合并各科报告的相同病人报告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及时报告。
4、将已报告病例登记在院结核病总登记薄上,并保存结核病报告卡,作为对各科报告情况考核依据。
肺结核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肺结核健康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升肺结核防治能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肺结核健康管理是指对肺结核病人的早发现、早治疗、全程管理及对肺结核可疑者进行筛查、转诊、随访管理。
二、管理组织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公共卫生科、结核病专科、检验科、影像科等业务科室组成,在业务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工作职责1.在业务院长领导下,公共卫生科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结核病专科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及管理;对肺结核可疑者进行筛查及推介转诊;参与结核病防治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3.检验科负责结核病的细菌学检验工作,对肺结核患者的痰液进行结核分枝杆菌检查,并保证检验质量。
4.影像科负责肺结核病的影像学诊断工作,为临床诊断提供可靠依据。
5.其他相关科室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结核病防治工作。
四、诊断与治疗1.诊断:按照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对肺结核患者进行分类诊断,包括疑似患者、临床诊断患者和确诊患者。
疑似患者根据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单推荐至结核病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接受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排除其他肺部疾病后,返回我单位继续管理或者追踪痰检结果。
临床诊断患者和确诊患者须在结核病定点医院接受规范治疗和管理。
2.治疗:按照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对肺结核患者实施规范治疗和管理。
治疗方法主要包括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
药物治疗由结核病定点医院根据国家统一方案进行治疗,我单位负责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并做好登记。
手术治疗由结核病定点医院根据患者病情和医院技术条件进行评估,符合手术指征的患者方可接受手术治疗。
3.康复:对于治疗结束后的肺结核患者,我单位要定期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康复情况,督促患者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状态。
对于康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患者提供指导和帮助。
结核病防治机构及职责
机构及职责(一)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1.按照肺结核临床路径和门诊诊疗规范为全县结核病患者提供门诊和住院诊断与治疗服务。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建立院内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及转诊工作程序;将结防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内容。
3.设立结核病药品专柜,并按抗结核药品管理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抗结核药品管理。
4.负责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及密切接触者的筛查。
5.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机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更新。
6.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7.定期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沟通,及时将需追踪患者或中断治疗的患者信息等传递给辖区疾控中心。
8.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培训及督导。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协助卫生局制定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认真开展季度督导和年终考核.2.积极协调定点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掌握我县肺结核患者发现、诊断、治疗和管理等工作进展,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负责全县结核病疫情监测,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年度工作总结,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全县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
5.负责制定年度药品需求计划,确保国家结核病项目免费药品的及时供应。
6.负责将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患者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7.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培训。
8.组织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9.对实验室痰检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10.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11.负责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工作督导以及肺结核患者随访。
肺结核患者报告、管理及结核分类诊断
出入院登记本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 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 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 (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
检验部门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科室或医 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 日期。
有咳嗽、咳痰、咯血吗? 咳嗽、咳痰有多长时间了?
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其他传染病责任报 告单位应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 组织和制度,建立传染病诊断、报告和 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 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建立传染病 诊断和报告登记。
报告对象:
肺结核患者(包括结核性胸膜 炎)、疑似肺结核患者;
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艾滋病、乙肝、丙 肝、肺结核、梅毒、血吸虫病等慢性传 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患者本次病程曾 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可不再进行 报告;如对该患者的报告情况不清楚, 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性报告,再次就 诊时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则不再进行报 告;跨年度的既往病例,如诊断变更或 因该病死亡时应再次报告。
影像部门(包括放射科、B超室等)检 查登记应包括开单科室或医生、检查日 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
转诊
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网络 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例转诊单》 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感 染性疾病科(防保)备案,一份由感染 性疾病科送达结核病防治机构,将病人 转至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做好转诊登记, 感染性疾病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病例分类:
临床诊断、实验室诊断、疑似病 例;
报告分类:
利福平耐药、涂阳、仅培阳、菌 阴、未痰检。
报告程序、方式及时限
2024年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2篇)
2024年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严重威胁着全球人类的健康。
为了加强对结核病的防治工作,我国在2024年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一、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1. 结核病病例报告和登记制度:所有诊断出的结核病病例都必须进行报告和登记,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的蔓延。
2. 结核病人医疗和救治制度:针对结核病人,要完善相应的医疗救治制度,确保每位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 结核病广泛接触者筛查制度:对与结核病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群,进行广泛的筛查,以防止感染的扩散。
4. 结核病疫苗接种制度:加强对结核病疫苗接种的宣传和推广,确保儿童和青少年都能接种到结核病疫苗,提高人群的免疫力。
5. 结核病流行监测和分析制度:建立完善的结核病流行监测和分析制度,及时发布结核病疫情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 结核病病例追踪和管理制度:对已经报告和登记的结核病病例进行追踪监测和管理,同时做好相关的宣教工作,防止病情的进一步扩散。
7. 结核病耐药监测和防治制度:建立结核病耐药监测网络,及时掌握耐药情况,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结核病的耐药问题。
8. 结核病卫生教育制度:加强对公众的结核病健康教育,提高人们对结核病防治的认识和意识,培养正确的卫生习惯。
二、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1.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范,组织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指导、检查和评估各级卫生机构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2.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结核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提供结核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教育服务。
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开展结核病疫苗接种工作,开展结核病广泛接触者的筛查和管理工作。
4. 教育部门:负责推广结核病防控知识,组织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正确的卫生习惯。
5. 公安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结核病病例的追踪和管理工作,控制结核病感染的流动性。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文_办法_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以及时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防治策略。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构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第四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拟订本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辖区内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资源,对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二)收集、分析信息,监测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三)组织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四)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五)组织开展结核病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防治工作;(六)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对辖区内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七)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培训,提供防治技术指导;(八)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九)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
村卫生室结核病管理职责
村卫生室结核病管理职责
1、对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进行督导管理,观察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
2、督促患者按时复查、取药,按期留送合格的痰标本。
3、每月自查本辖区内门诊日志,发现咳嗽咳痰2周以上的可疑肺结核患者上报镇卫生院公卫科,并同时写好转诊单到区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协助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
4、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5、向患者和公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6、对门诊14-65岁就诊患者或家属进行村医一对一结核病核心知识宣传。
7、协助宣讲团及志愿者入户宣传活动。
8、积极参加并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督导考核。
9、协助学校结核病管理工作。
10、对辖区管理的结核病患者按规定进行面对面随访工作。
结核病管理目标责任书
结核病管理目标责任书为了加强结核病的防治工作,促进结核病控制的顺利实施,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制定本责任书。
1. 及时发现和转诊结核病人及可疑者。
2. 认真做好辖区内结核病人登记和治疗管理。
3. 按时进行督导访视其4次以上(开始服药3天内.2月内。
5月内.6月内)。
4. 在访视督导同时做好病人家属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5. 通过各种形式(发标语,传单,宣传画,播送电台,会议等)做好群众宣传工作。
6. 认真填写转诊.管理 .访视.结核病管理人员,培训宣传等各种记录。
7. 年终将上年资料装订保存。
奖惩:对村级工作每季度督导1次,转诊记录不合格者,扣发报病费,对访视记录不全者扣发督导管理费。
甲方:城关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乙方:村(社区)卫生所村医签名:年月日政府结核病目标责任书(1)xx-06-04 15:57三道河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责任书为了提高乡政府与有关单位及行政村对结核病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结核病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进程,如期完成结核病防治任务,确保我乡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的实现,特制定三道河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责任书,镇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1、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将结核病及其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列如主要领导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考核。
2、成立结核病工作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卫生院},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将结核病及其双重感染防治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方案年底进行总结。
3、建立建全各项工作,与有关单位和人员签订责任书,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4、建立联络员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
乡有关单位及每个行政村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办公室日常联系工作,每半年及时将工作开展的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反响。
5、以村组为重点,宣传普及结核病及其双重感染防治知识,宣传国家对肺结核及其双重感染病人检查、治疗管理的.优惠政策。
以“3.24世界结核病日”宣传为主,每年两次组织辖区内的学校领导、村组主任、妇女主任、宗教人员、计生专干、村医等有关人员,通过开展讲座、板报、横幅、宣传单、播送、墙体固定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广阔农牧民进行结核病及其双重感染防治知识宣传活动,防治知识知晓率到达70%,乡政府在人口居住流动较多的地方,刷写两条民汉语言的墙体固定标语,每个村组刷写两条民汉语言的墙体固定标语。
2024年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我省结核病专病专防策略,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高镇村两级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XX省基本公共卫生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及考核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指标肺结核可疑者/疑似患者推介指标完成率达到100%,肺结核患者责任医师团队签约及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追踪到位率达95%以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90%以上。
二、工作职责(一)项目实施单位1、依法开展本单位结核病疫情报告;2、推介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到县定点医院结核门诊就诊;3、负责肺结核患者责任医师团队签约服务,按规范要求落实患者访视、健康管理;4、开展大疫情报告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追踪及信息反馈;5、多种形式开展公众面对面健康教育;6、及时报告跨区域流动患者,对中断治疗患者进行追踪及信息反馈;7、负责对村卫生室人员开展培训;8、对村卫生室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9、结核病防治工作档案管理。
(二)村卫生室1、推介肺结核可疑者到定点医院结核门诊就诊;2、负责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督促患者按时复查和取药;3、开展大疫情报告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4、采取多种形式,对村民(居民)及患者开展面对面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5、对实施督导化疗的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6、及时报告跨区域流动患者,追踪中断治疗患者及信息反馈;7、结核病防治工作档案管理。
三、工作任务(一)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筛查及推介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老年人健康体检和糖尿病患者肺结核可疑症状及高危因素筛查,或肺结核患者随访家属密切接触者筛查,如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疑似患者或已知未在本辖区登记管理患者,按《工作手册》要求填写推介单及时推介到定点医院结核门诊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做好推介转诊登记。
1 周内跟进其就诊情况,督促其及时就诊。
村卫生室肺结核管理制度内容
村卫生室肺结核管理制度内容村卫生室肺结核管理制度是为了控制和预防村庄居民肺结核疾病的传播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指导性文件。
这一制度旨在通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和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村卫生室对肺结核患者的识别、治疗和随访能力,以及对患者病情管理的能力。
在村庄,由于基础医疗设施的限制,卫生资源短缺等因素,很多患有肺结核的村民可能无法及时得到有效的诊治。
为此,建立村卫生室肺结核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提供村民更便捷的诊治服务,还能通过提前识别并隔离感染源,有效遏制肺结核疾病的传播。
在村卫生室肺结核管理制度中,要明确各项管理职责。
村卫生室应该配备专门负责肺结核管理的医务人员,并由相关部门明确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这些医务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够及时发现、诊断和治疗肺结核疾病。
在村卫生室肺结核管理制度中,应该明确肺结核疾病的诊断流程。
卫生室医务人员应该熟悉、掌握肺结核的临床表现和诊断要点,能够通过对症状、体征以及实验室检查的判断,尽早诊断肺结核病例。
要建立健全的病例登记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以便上级卫生部门统计和分析疫情数据,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在村卫生室肺结核管理制度中,还应该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组织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村民对肺结核的认知水平,加强卫生习惯养成,提高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疾病的意识。
在村卫生室肺结核管理制度中,应该注重对病例的随访和管理工作。
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要建立健全的随访管理制度,确保患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查,并在治疗过程中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和困惑。
还应该做好疑似病例的随访工作,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和监测,有效控制肺结核的传播范围。
总结回顾:通过建立村卫生室肺结核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对肺结核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加强对疫情的监测和控制,降低村庄居民患病风险,提高整个社区的健康水平。
在实施村卫生室肺结核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加强卫生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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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卫生室结核病管理职责
乡镇(社区)级
1、对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管理。
2、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
3、收集有关信息,负责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
4、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开展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
5、设立查痰点的单位开展痰涂片检查工作。
6、负责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的培训。
7、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促进活动。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1、对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进行督导管理,观察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
2、督促患者按时复查、取药,按期留送合格的痰标本。
3、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到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协助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
4、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5、向患者和公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医疗机构
1、对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及转诊。
2、负责对危重肺结核或严重合并症患者的救治,对出院患者及时转诊。
3、负责在医院内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4、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督导和指导。
4. 抗结核治疗方案
4.1 初治活动性肺结核化疗方案
初治涂阳和初治涂阴(含未查痰)肺结核病人均采用此方案治疗。
(1)2H3R3Z3E3/4H3R3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隔日1次,共2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隔日1次,共4个月。
(2)2HRZS(E)/4HR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链霉素(或乙胺丁醇)每日1次,共2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每日1次,共4个月。
4.2 复治涂阳肺结核化疗方案
(1)2H3R3Z3E3S3/6H3R3E3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隔日1次,共2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隔日1次,共6个月。
(2)2HRZES/6HRE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每日1次,共2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每日1次,共6个月。
6.不良反应处理原则及预防
6.1 处理原则
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类型及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应在病历上做好记录,督促患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对轻微不良反应(无实质性脏器损伤),可在医护人员的密切观察下继续抗结核治疗,同时采取对症处理并报告上级医生;对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嘱患者立即到医疗机构救治。
6.2 不良反应的预防
抗结核治疗前,要了解患者的药物过敏史、肝肾疾病史,必要时做肝肾功能检查,对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要根据肝肾功能情况选择抗结核药物种类及剂量;用药前向患者详细说明服用抗结核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其处理方法。
耐多药结核(MDR-TB)治疗与管理
7.1依据既往用药史和/或药物敏感试验采用标准治疗方案或个体化治疗方案。
7.2 坚持联合用药的原则,方案中包括3种以上敏感或未曾使用过的抗结核药物。
7.3痰菌阴转后继续治疗至少18个月,总疗程约为24-36个月。
7.4实施全程督导管理,有条件地方的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在强化期应该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