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纳税评估操作说明
新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修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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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修改说明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促进税收遵从,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税收法律的规定,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利用获取的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下同)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价,并作出相应处理的税收管理活动。
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是处置税收风险、促进纳税遵从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纳税评估工作遵循风险控制、分类分级实施、专业管理、人机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税务机关对所有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作纳税评估;对同一纳税人各税种统筹安排、综合实施纳税评估;对多个税款所属期的纳税申报情况可以一次进行纳税评估。
第六条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一般应在纳税申报期满之日起三年内进行;涉及少缴税款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可以延长至五年内进行。
纳税人未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税务机关也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实施纳税评估。
第七条税务机关可运用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职权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发挥信息技术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支撑作用,不断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风险识别第八条风险识别是税务机关采取计算机和人工相结合的方法,分析识别纳税人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风险点,按户归集,依纳税人风险高低排序,确定其风险等级,明确相应应对措施的过程。
第九条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资源配置情况,统筹安排,将税收风险级别高的纳税人确定为案头审核对象。
第十条对税收风险级别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等方式督促其及时改正。
第十一条经分析识别未发现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对其实施的纳税评估终止。
第三章案头审核第十二条案头审核是指纳税评估人员在其办公场所,针对纳税人的风险点,选择运用相应的纳税评估方法,分析推测纳税人的具体涉税疑点,对需要核实的疑点明确有关核实内容和方式的过程。
第十三条纳税评估人员应根据案头审核对象的不同类型,选择运用针对性强的纳税评估方法进行审核分析,并对疑点核实方式提出建议。
纳税评估流程
![纳税评估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5e87356927d3240c8447effa.png)
一、纳税评估的对象及范围纳税评估的对象为各地主管税收征收机关管辖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扣缴义务人。
纳税评估的范围涵盖纳税人每一纳税期内申报缴纳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所有税种(关税除外)以及扣缴义务人按税法规定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收。
二、纳税评估的时限要求纳税评估应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后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按月申报纳税的,纳税评估应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结束后20日内完成。
如因纳税人较多,按月完成纳税评估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将两个月或三个月的申报纳税情况合并为一次进行审核。
按季或按年申报纳税的,纳税评估应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结束后30日内完成。
批准延期申报的,纳税评估应在纳税人申报后5日内完成。
临时申报纳税的,纳税评估应在纳税人申报后5日内完成。
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评估应在扣缴义务人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后5日内完成。
三、纳税评估依据的资料税务机关实施纳税评估时,依据的资料主要包括:(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及相关的备查资料。
(二)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代收代缴消费税明细表和代购已税消费品明细表。
(三)纳税人基本情况资料以及相关的财务信息资料、税务审计和税务行政处罚等情况资料。
(四)企业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年度所得税汇算申报表及有关附表。
(五)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
(六)企业财务报表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年度审计报告。
(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附属资料。
(八)税务机关掌握的其他征管资料以及要求企业报送的其他资料。
四、纳税评估的内容纳税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纳税申报资料、扣缴义务人报送的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资料审核和指标分析审核两大内容。
(一)纳税申报资料审核:1、逻辑关系审核、申报表及附表表间关系审核;2、税种登记内容审核(主要核查应纳税种、适用税率、预算科目、预算级次、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等);3、延期申报、延期交纳税款和邮寄申报等批准内容审核(主要核查批准延期、寄出邮戳的时间);4、税款抵扣情况审核(主要核查前期多缴抵扣税款、异地〈境外〉已税抵扣、所得税亏损抵补、增值税期初库存抵扣和上期留抵税款等);5、《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情况审核(主要核查取得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抵扣的冲减情况);6、预缴税款审核;7、核定应纳税款审核(主要核查应纳税款核定书);8、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内容审核(主要核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催缴税款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9、增值税零申报、负申报、购销异常、税负率异常审核;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审核;11、减免税情况审核(主要核查减免税批准项目、减免税种、品目、减免期限、减免幅度等);12、其他内容审核。
纳税评估操作规程1
![纳税评估操作规程1](https://img.taocdn.com/s3/m/0d3164da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64.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增强对纳税人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申报纳税过程中的错误和异常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酒泉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纳税、税款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用量核定与调整等情况,进行审核分析、综合评定及分类处理的管理工作.第三条纳税评估分为税源监控评估、审核评估和专项评估三个阶段。
税源监控评估是通过计算机数据处理(CTAIS)监控税源变化。
审核评估是根据计算机和人工评析成果开展评析、核实、认定、处理。
专项评估由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根据征管工作需要确定。
第二章纳税评估对象第四条纳税评估对象为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的所有纳税人。
第五条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认定后,列入专项管理的企业,不作为当期纳税评估对象。
第三章纳税评估工作职责第六条酒泉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政策管理科和征收管理科分别负责对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制定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并对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的纳税评估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政策管理科和征收管理科负责对本单位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
第七条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应按规定在管理分局、税务所设置纳税评估岗位(调查分析岗、评估检查岗、评定处理岗,人员少的可将职责合并)。
一、调查分析岗职责(一)根据计算机数据和人工分析结果,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申报纳税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分析,找出存在的疑点问题。
(二)向金税工程认证管理岗位索取纳入评估企业的《认证结果通知书》和向金税工程报税管理岗位索取纳入评估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
(三)查询打印CTAIS中纳入评估企业的税款缴纳状况资料。
最新纳税评估实施方案
![最新纳税评估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fb2584ca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20.png)
最新纳税评估实施方案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纳税评估成为了企业和个人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纳税合规意识,税务部门制定了最新的纳税评估实施方案。
本文将对该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首先,最新纳税评估实施方案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包括了纳税申报的时间要求、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要求、纳税资料的备案要求等。
通过这些规定,纳税人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应该如何进行纳税评估,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产生误解或疏漏。
其次,实施方案对纳税评估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
包括了纳税资料的准备、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纳税申报的途径等。
这些操作流程的明确规定,有助于纳税人在进行纳税评估时,按部就班地完成相关工作,减少因为流程不清晰而产生的错误和漏洞。
另外,最新纳税评估实施方案还对纳税评估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疑点进行了解答和说明。
比如针对特定行业的纳税评估问题、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等。
这些解答和说明,为纳税人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时提供了参考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
最后,实施方案还对纳税评估的监督和检查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税务部门将对纳税评估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
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合规意识,促使他们按规定进行纳税评估,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最新纳税评估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纳税合规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纳税人应当认真学习和理解该方案的内容,按照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做到合法合规,共同促进税收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希望本文的解读能够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最新的纳税评估实施方案。
纳税评估操作规程
![纳税评估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be6b64c6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1f.png)
纳税评估操作规程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综合评定和监督,并据此进行税务管理的一种制度。
纳税评估操作规程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时所遵循的操作流程和规范。
以下是纳税评估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一、评估对象确定1. 纳税人申报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将其作为评估对象确定。
纳税人的申报包括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相关材料。
2. 纳税信用记录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将其作为评估对象确定。
纳税信用记录包括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报税准确性、及时缴纳税款等方面的情况。
3. 基准评估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基准评估情况,将其作为评估对象确定。
基准评估主要考虑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产能利用率、盈利能力等因素。
二、评估指标测算1. 评估指标制定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评估对象确定,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纳税申报合规性、纳税信用等级、税负水平等方面。
2. 数据采集税务机关应通过纳税人申报、财务报表、银行记录等途径,收集纳税人的有关数据。
数据采集应遵循数据来源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则。
3. 数据分析税务机关应通过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评估。
数据分析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三、评估结果处理1. 综合评估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的评估数据进行综合评估,并计算其评估得分。
综合评估应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各项评估指标,进行加权处理。
2. 结果审核税务机关应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评估过程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审核过程应遵循审核程序规定,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结果反馈税务机关应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纳税人,并告知其评估得分、评估等级等相关信息。
结果反馈应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确保纳税人对评估结果的了解和认可。
四、结果应用和监督1. 税务管理税务机关应根据评估结果,对纳税人进行相应的税务管理措施。
税务管理包括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纳税监管等方面。
纳税评估的基本流程
![纳税评估的基本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f3381959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379bf10.png)
1 确定评估对象
2 疑点问题分析
3
约谈举证
4
实地调查
5
评估处理
1
2
第一节 确定评估对象
涉税资料对比分析, 模型测算结果
信息系统评估 指示预警结果
结合纳税人已接受评估检查 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确定评估对象
3
一、确定纳税评估对象的含义
确定纳税评估对象,是指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掌握的 各类内外部信息,包括税务登记、税源管理、申报征收、 发票管理、财务核算以及从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采 集的各类信息,运用预先设定的条件和参数,筛选、确定 评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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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约谈举证的意义
①有助于加强税源管理,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营
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②有助于帮助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减少税收违规 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从而降低经营 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又 好又快的发展。
③有助于突出人性化管理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消除双
方分歧,融洽双方关系,缓解社会矛盾,使纳税 人认识到,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并非零和博 弈,而是可以实现双方共赢,从而促进和谐社会
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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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约谈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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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约谈的程序
(一)约谈通知
评估人员应事先向纳税人填发《税务事项通知书》, 告诉纳税人税务约谈的事由、依据、时间、地点等内容。
(二 ) 约谈实施
约谈时,要有2名以上税务管理人员在场,并对约 谈内容记录,结束后形成《约谈笔录》,并要被约谈人 在《约谈笔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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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的情形包括:
⑴涉嫌构成偷税、逃避追缴欠款的、骗取出
口退税、抗税的;
⑵涉嫌虚开、非法代开、伪造、倒卖、私自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b04d53dcc17552706220836.png)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纳税评估工作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前款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基层税务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税务所或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
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对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第四条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第五条纳税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
第二章纳税评估指标第六条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使用时可结合评估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和完善。
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操作手册
![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操作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0431b1f9ba0d4a7302763ae8.png)
3 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3.1概述通过对评估对象模型计算分析,基本上能够达到找出疑点目的,实现了评析指标测算和疑点析出“微机化”,保障了纳税评估工作的有序运作,为加强纳税评估管理,切实提高征管和稽查质量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增值税纳税评估主要有存货分析法、投入产出法、能耗测算法、工时(工资)耗用法、设备生产能力法、税负率与产品(商品)成本销售利润率配比分析法、毛利率法、以进控销法、费用倒挤法(保本法)等。
3.2具体评估方法3.2.1存货分析法1、功能描述用企业存货变动情况测算当期应纳销售额,并以此来分析,核实其申报收入是否真实。
2、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业、商业企业3、分析指标期初库存产成品金额、本期完工产成品金额、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库存商品金额(只适用商业企业)、本期购进商品金额(只适用商业企业)、期末库存商品金额(只适用商业企业)、企业申报收入4、计算公式(1)工业企业:测算收入=(期初库存产成品金额+本期完工产成品金额-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1+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成本)。
(2)商业企业:进价核算方式测算收入=(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1-毛利率);售价核算方式本期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毛利率公式企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问题值=测算收入-申报收入;差异率=问题值/申报收入×100%。
5、数据来源企业申报收入取值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1栏次,主营业务利润取值于当期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第4行次本年累计数,主营业务成本取值于当期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第2行次本年累计数,期初库存商品取值于基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第10行次期末数,期末库存商品取值于当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第10行次期末数;期初库存产成品、本期完工产成品、期末库存产成品、本期购进商品等数据需要手工采集。
纳税评估工作操作办法
![纳税评估工作操作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df204ebbb4cf7ec4afed0f4.png)
廊坊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操作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高纳税遵从度,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评估工作操作办法》、《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廊坊市纳税评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条本操作办法所称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及其他征管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进行审核、比对、分析、核查,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估的工作。
第三条本操作办法所称纳税评估分为日常评估、专项评估和特定评估。
日常评估是以所辖所有纳税人的各种涉税信息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确定的疑点对象为稽查选案提供依据;专项评估是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各阶段的征管工作重点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特定评估是对有特定目的或上级明确的评估对象的评估。
第四条本操作办法适用于本市地税机关管辖范围内各税收的纳税评估。
第五条纳税评估工作应遵循案头分析原则、信息依托原则、合理合法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第六条纳税评估一般应按照制定评估计划、案头分析、税务约谈、实地核查、评估总结五个工作流程予以实施。
第七条评估各部门应加强与计统(计会)部门、稽查部门、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合理运用计统(计会)部门的税收分析成果。
第八条纳税评估工作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实施,并实行纳税评估工作回避制度。
纳税评估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并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纳税评估组织架构第九条设有评估分局的县(市、区)局称为试点单位,未设有评估分局的县(市、区)局称为非试点单位。
第十条市局设立纳税评估办公室(办公设在市局征管科)。
负责指导、规划、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和考核全市纳税评估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构建全市纳税评估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的制度、措施和办法;(二)负责组织全市纳税评估工作,统筹规划各阶段评估开展,对各县(市、区)局的评估分局和专职评估岗的工作进行指导;(三)实施省、市局纳税评估工作,并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直接开展评估工作;(四)评估业务流程和评估规则的规范以及评估方法的总结归纳、完善;(五)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对评估结果的考核验收;(六)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反馈,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总结评估案例和评估模型,形成征管建议,为管理单位和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纳税评估操作手册
![纳税评估操作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7e0b64d7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0c.png)
纳税评估操作手册一、纳税评估的概念与意义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纳税评估的意义在于:一是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对纳税人申报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税收风险和问题,加强税收征管;二是有利于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辅导和政策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三是能够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对于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的涉嫌偷逃税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二、纳税评估的工作流程(一)确定评估对象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第三方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运用一定的筛选方法和指标,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常见的确定评估对象的方法包括:税收风险指标筛选、行业税负对比、税收遵从度评估等。
(二)数据采集与分析对评估对象的纳税申报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发票数据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和整理。
运用数据分析方法,如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等,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纳税疑点。
(三)税务约谈对于存在纳税疑点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约请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
在约谈过程中,税务人员向纳税人询问有关纳税疑点的情况,要求纳税人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纳税人应当如实回答税务人员的问题,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实地核查如果税务约谈无法消除纳税疑点,或者纳税人无法提供有效的解释和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进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时,税务人员应当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财务核算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核实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是否真实准确。
(五)评估处理根据数据分析、税务约谈和实地核查的结果,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作出评估结论。
如果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属实,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结束评估程序;如果纳税人存在少缴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责令纳税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及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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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及使用方法
1.纳税总额。
纳税总额是评估纳税人纳税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可
以反映出纳税人的经济实力和偿税能力。
2.税收合规率。
税收合规率是评估纳税人合规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它可以反映出纳税人是否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并遵守相关税收法规和
规定。
3.税负水平。
税负水平是评估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可
以反映出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承受能力和公平程度。
4.税收透明度。
税收透明度是评估纳税人纳税行为公开透明程度的一
个重要指标,它可以反映出纳税人是否愿意主动披露纳税信息,并积极参
与税收合规活动。
使用纳税评估通用指标进行评估时,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数据分析法。
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比对,得
出纳税人的纳税水平、合规程度、税负水平和税收透明度等指标。
2.实地调查法。
通过对纳税人的实地调查,了解其纳税情况、纳税行
为和相关税收信息,得出纳税人的纳税评估指标。
3.问卷调查法。
通过向纳税人发放问卷调查,了解其对税收政策、纳
税义务和税收合规的理解和态度,从而得出纳税人的纳税评估指标。
4.综合评估法。
综合采用以上几种方法,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和评估指标,对纳税人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判断。
总之,纳税评估通用指标是一个用于评估纳税人纳税表现的指标体系,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总额、税收合规率、税负水平和税收透明度等指标进
行评估,可以客观地判断纳税人在税务方面的表现,并为相关税务部门提供参考,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政策。
纳税评估流程(通用)
![纳税评估流程(通用)](https://img.taocdn.com/s3/m/e204530c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9f.png)
1.1评估流程评估流程按照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操作规程》要求,本着简化、实用的原则,分为确定评估对象(任务)、审核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实、评定处理五个环节.确定评估对象(任务)有日常预警评估、专项专案评估、提醒转评估、自定义评估四种方式,审核分析、约谈举证和实地核实统称“评估实施".如图3—1所示:图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
11.1.1确定评估对象(任务)确定评估对象包括任务发起、任务审批、任务分配等三个具体环节.(一)任务发起(评估对象来源)纳税评估对象的形成主要有四种来源,即日常预警评估、专项专案评估、提醒转评估、自定义评估。
如图3—2所示:图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
21、日常预警评估任务市局和区县局对系统定期发布的预警评估信息进行综合筛选评价,对筛选结果发起日常预警评估任务,并在机关内部各部门或下级税务机关进行分配。
发起的任务既可以由市局或区县局直接评估,也可以逐级下发给基层分局评估。
2、专项专案评估省局、市局、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均可以发起,既可以从已发布的预警评估信息中筛选评估对象,也可以从全部纳税人中筛选评估对象,还支持导入评估对象清单。
评估对象确定后的任务发起流程与日常预警评估任务流程基本一致。
确定待发起的专项专案评估任务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筛选预警信息确定待发起专项专案评估任务,另一种是通过筛选所有纳税人确定待发起专项专案评估任务。
两种途径确定的待发起专项专案评估任务信息,均统一提交省局发起专项专案评估任务。
3、提醒转评估对于已经发起风险提醒任务的预警评估指标,在任务反馈后,区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再次确定为评估对象,发起纳税评估任务。
4、自定义评估由区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发起,取消省局、市局和分局发起权限.发起任务时,如果存在同税种、同属期的预警评估指标信息,则不允许发起自定义评估。
在自定义添加任务时,可以通过“添加”、“用电户信息添加"按钮,添加不同类型评估任务。
纳税评估流程、方法及经典案例分析
![纳税评估流程、方法及经典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d6aed8a7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26.png)
纳税评估流程、方法及经典案例分析纳税评估流程、方法及经典案例分析主要内容纳税评估有关问题探讨(是什么,为什么)纳税评估流程及纳税评估方法(如何做)如何实现有效的纳税评估(怎么做好)前言当代税收征管新内涵: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管理的主要任务:大力开展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的由来纳税评估是一项国际通行的税收管理制度,起源于西方的税务审计。
目前大部分西方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纳税评估体系和纳税评估模型。
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有很多,比如美国、德国、新加坡。
我国的纳税评估的概念是从国外转移借鉴而来的。
由于法制环境、税制和征管制度差异,(如大多数国家纳税评估是在申报后纳税前进行)加之各国纳税评估核心体系处于保密状态,国外纳税评估可咨借鉴处不多。
也可以这么说我们舶来的是理念、名词和形式,内容、方法和程序需要根据我国国情进行创新纳税评估概念修改探析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性,比如:“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的概括是否必要,一则有失准确和全面,二则后面的税务约谈、实地调查等核实方法是否也要写入定义,“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的提法是否恰当,可否借鉴企业会计与中介审计间划分双方责任的办法,将纳税评估进行分析判断的对象定位于合法性与合理性,以分清征纳双方的责任,且更具可行性。
在表述纳税评估概念的内涵上还欠清晰,没有体现纳税评估为纳税人提供自我纠错机会和深层次纳税服务以及作为税源管理的基本措施这几个重要特征,难以与其他税收征管手段进行本质上的区别。
征管法修订中纳税评估概念的表述建议.#ffff66'>doc对定义修改的探讨: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与判断,据此评价和估算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为纳税人提供自我纠错的机会,并采取进一步管理和服务措施,以提高税法遵从程度的管理行为。
纳税评估操作流程
![纳税评估操作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bc567c68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be.png)
纳税评估操作流程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税务管理、提供纳税服务的方式之一。
通过实施纳税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保障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以下将详细介绍纳税评估的操作流程。
一、确定评估对象税务机关通常会运用多种方法来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首先是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筛选,例如对申报数据的逻辑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对长期零申报、税负异常等情况进行重点关注。
其次,会参考上级税务机关下达的评估任务,以及根据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对特定行业、特定类型的纳税人进行评估。
此外,还可能通过外部信息交换获取的线索,如来自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举报信息等,来确定评估对象。
二、案头分析一旦确定了评估对象,税务人员会对其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深入的案头分析。
这包括对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发票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比对和分析。
(一)财务报表分析审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关注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变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异常。
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而销售收入却没有相应增长,可能存在销售未及时入账的问题。
(二)纳税申报表分析比较不同税种、不同期间的申报数据,查看申报的销售额、税额、税率等是否准确。
同时,关注减免税、扣除项目等申报是否符合规定。
(三)发票使用情况分析检查发票的领购、开具、作废、红字冲销等情况,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等问题。
通过案头分析,税务人员可以初步判断纳税人可能存在的疑点和问题,为后续的评估工作提供方向。
三、税务约谈如果案头分析发现了疑点,税务机关会通知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
约谈的目的是让纳税人对疑点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在约谈前,税务人员会准备好详细的约谈提纲,明确需要纳税人解释的问题。
约谈过程中,税务人员要认真听取纳税人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纳税人应当如实回答税务人员的问题,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40238615770bf78a652954f3.png)
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基础管理,促进纳税人自觉、如实、全面申报纳税,提高税收遵从度,加强国税机关对纳税申报的监控力度,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纳税评估是指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及其他征管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进行审核、比对、分析、核查,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估的工作。
包括行业评估和个案评估。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税机关管辖范围内各税种的纳税评估。
第四条市、县级国家税务局应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负责本地区纳税评估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考核等工作,相关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
第五条纳税评估属于税务机关日常性税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纳税评估中,要将案头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实地核查结合起来,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评估人员可进行实地核查。
第六条纳税评估分为对象确定、评估分析、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评估处理和评估复核等六个步骤。
纳税评估的结果应并入“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
第七条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应建立与稽查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和与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部门配合,减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第八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考核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要加强对评估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责任意识的教育,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二章对象确定第九条纳税评估对象确定是指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的方法,对纳税人进行筛选并确定纳税评估对象的过程。
纳税评估对象确定的方法分为利用资料稽核的结果确定和根据其他信息来源直接确定两种。
第十条资料稽核是市、县级国税机关按设置的参数利用计算机进行分析、筛选,并产生结果的过程。
利用资料稽核结果确定对象是指国税机关利用资料稽核结果按异常程度从高到低确定或按特定要求确定评估对象。
资料稽核参数的设置由省、市、县国税机关根据规定的权限确定和修改。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6f538f40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b3.png)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指南。
第一章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备第一条根据指导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承接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应当具备条件,鉴证人承接业务时应注意下列问题:(一)胜任能力评估应考虑对客户及其所在行业的熟悉程度,类似业务的鉴证经验,具备执行业务所必需的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执行该业务所必需的时间,能够按期完成业务。
评价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业务助理等执行鉴证业务的人员总量,是否能满足所承担鉴证业务的需求;评价事务所执行鉴证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是否能够与鉴证业务的质量标准相适应。
(二)应按照质量控制执行规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有效运行,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内部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为执业质量提供制度保证。
对事务所与鉴证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规定,进行自我评价。
在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时,应考虑提出放弃的建议。
(三)被鉴证人无法提供鉴证材料或其他原因限制鉴证人取得所需的鉴证材料,应考虑是否承接该项业务;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执业身份对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避免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发表不实的鉴证结论,造成鉴证风险。
应关注调查的独立性保持情况是否受到不应有的干扰,鉴证人员是否有能力评价证据的资格,鉴证人员是否有能力评价证据对鉴证事项的证明力。
(四)鉴证时应充分估计鉴证中存在的风险,是否超出事务所的承担能力。
对超出事务所承担能力的风险,应考虑终止鉴证业务。
应根据不同期间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判断是否承接。
第二条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的规定,承接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前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应与被鉴证人达成以下业务意向:鉴证项目名称、鉴证项目年度、鉴证项目要求、鉴证项目完成、鉴证收费金额、双方法律责任、生效条件。
最新-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精品
![最新-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精品](https://img.taocdn.com/s3/m/b5c3f3cc551810a6f52486f1.png)
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基础管理,促进纳税人自觉、如实、全面申报纳税,提高税收遵从度,加强国税机关对纳税申报的监控力度,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纳税评估是指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及其他征管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进行审核、比对、分析、核查,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估的工作。
包括行业评估和个案评估。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税机关管辖范围内各税种的纳税评估。
第四条市、县级国家税务局应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负责本地区纳税评估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考核等工作,相关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
第五条纳税评估属于税务机关日常性税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纳税评估中,要将案头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实地核查结合起来,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评估人员可进行实地核查。
第六条纳税评估分为对象确定、评估分析、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评估处理和评估复核等六个步骤。
纳税评估的结果应并入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
第七条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应建立与稽查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和与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部门配合,减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第八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考核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要加强对评估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责任意识的教育,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二章对象确定第九条纳税评估对象确定是指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的方法,对纳税人进行筛选并确定纳税评估对象的过程。
纳税评估对象确定的方法分为利用资料稽核的结果确定和根据其他信息来源直接确定两种。
第十条资料稽核是市、县级国税机关按设置的参数利用计算机进行分析、筛选,并产生结果的过程。
利用资料稽核结果确定对象是指国税机关利用资料稽核结果按异常程度从高到低确定或按特定要求确定评估对象。
资料稽核参数的设置由省、市、县国税机关根据规定的权限确定和修改。
新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修改说明
![新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修改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52c809ee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94ac06f.png)
新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修改说明一、总则1. 为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确保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的行为。
二、纳税评估的基本原则1. 公平性原则:纳税评估应保证所有纳税人在同等条件下受到公平对待。
2. 合法性原则:纳税评估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3. 客观性原则:纳税评估应基于客观事实和数据进行。
4. 高效性原则:纳税评估应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三、纳税评估的范围与内容1. 纳税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纳税人的申报信息、财务报表、交易记录等。
2. 内容包括对纳税人的税款申报、税款缴纳、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四、纳税评估的程序1. 准备阶段:税务机关应收集和整理纳税人相关资料,制定评估计划。
2. 实施阶段:根据评估计划,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3. 结果反馈:将评估结果及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告知纳税人,并听取其意见。
4. 后续管理:根据评估结果,税务机关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加强监管、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等。
五、纳税评估的方法1. 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 运用数据分析软件和专业评估工具,提高评估的准确性。
六、纳税评估的监督管理1.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对于违反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2. 本办法与此前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修改说明:1. 对于总则中新增了“确保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的内容,以强调法律执行的重要性。
2. 在纳税评估的基本原则中,新增了“高效性原则”,以提高税务机关工作效率。
3. 在纳税评估的程序中,明确了“结果反馈”阶段,增加了与纳税人的沟通,以提高评估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流程
![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80fe9d6e011ca300a6c390d6.png)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流程(通用流程)一、接收及分配任务 (3)(一)接收评估任务 (3)(二)确定任务分配方案 (4)二、案头审核 (4)(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企业 (4)(二)信息的收集与补正 (5)(三)案头审核 (6)(四)制作评估预案 (6)(五)预案评审,确定主辅评人选 (6)(六)合成小组评估方案 (6)(七)案头审核结果处理 (7)三、调查核实 (8)(一)实地核查 (8)(二)约谈 (9)四、评定处理 (9)(一)形成评估报告 (10)(二)评估结果处理 (10)(三)评估结果执行 (11)(四)评估结果反馈 (12)(五)评估结果存档 (12)整体描述:本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是指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按照“用模找点”的思路,通过竞争与合作的“主辅评”工作模式,运用数据分析、实地调查、约谈的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调查核实的标准化纳税评估流程。
说明:1.本流程的文字描述在角色设计上定位于省局,各市局可根据机构设置参照执行。
2.流程图中通用流程以橙色线条显示,蓝色线条部分为基于大企业工作流系统流程的部分环节。
主流程:接收及分配任务-案头审核-调查核实-评定处理一、接收及分配任务业务描述:评估实施部门接收省局征科处发布的评估对象名单,制作评估对象清册,研究确定任务分配方案,向评估人员下达评估任务,成立评估小组。
涉及岗位:评估案源管理岗、领导审批岗操作规范:(一)接收评估任务评估案源管理岗接收省局征科处发布的评估对象名单,制作纳税评估对象清册。
评估对象清册内容应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行业明细、主管国税机关、疑点信息、评估税种、评估所属期等信息。
(二)确定任务分配方案部门领导根据评估对象清册,研究确定评估任务分配方案,根据评估任务分配方案组织开展纳税评估,成立评估工作小组,评估小组人数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一般为2-4人。
二、案头审核业务描述:评估小组根据征科处下发的企业风险异常指标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企业,通知企业评估事项,要求企业对异常指标进行复核并限期回复复核结果,在收到企业对风险异常指标的复核说明后,对企业说明的合理性进行鉴定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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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评估建议中以选择“4纳税人自行改正”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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