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培训制度
中医人员培训制度范本
中医人员培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医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人员培训规划》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医人员培训制度适用于各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诊所等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中药师、护理人员等。
第三条中医人员培训制度的目标是:通过系统的培训,使中医人员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疗技能、中药知识、护理技能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
二、培训内容第四条中医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一)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等;(二)中医诊疗技能:望、闻、问、切四诊技能,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穴位注射等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三)中药知识:中药学、方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等;(四)护理技能:中医护理理论、中医护理技术、中医护理规范、中医护理管理等;(五)其他:医学伦理学、医学法律法规、医学心理学、医学信息技术等。
三、培训方式第五条中医人员培训方式包括:(一)脱产培训:组织集中授课、研讨、实地考察等;(二)半脱产培训:安排业余时间进行授课、研讨等;(三)在职培训:结合临床工作,进行业务学习、技术研讨等;(四)学历教育:鼓励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五)实践培训:安排到上级医院、知名中医机构实习或进修;(六)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论坛、研讨会等。
四、培训时间第六条中医人员培训时间按照不同岗位和职级要求制定:(一)新入职中医人员:不低于1年的规范化培训;(二)在职中医人员:每年不低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每三年完成不低于30学时的专项培训;(四)中药师、护理人员等:根据相关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
五、培训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中医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中医人员培训工作。
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制度
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制度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中医住院医师、中药师业务素质,培养合格的中医药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制定本制度,望全院相关科室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1、高等医学院校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
2、医学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及新调入住院医师,按其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
一、培训目标1、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要达到卫生部《卫生部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水平。
2、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二、培训方法(一) 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为两年。
第一阶段(第一年至第三年)第一阶段为二级学科基础培训,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掌握二级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方法以二级学科的各专业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科室。
医学理论:巩固大学理论知识,阅读本学科经典著作,学习培训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重危病人抢救、接待病人、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等技能。
专业外语:每小时能笔译2500个印刷符号以上。
文献综述:阅读指定的参考书刊及专题文献,完成一篇综述或论文。
完成第一阶段培训项目和内容,通过各项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第二阶段(第四年至第五年)第二阶段根据各学科特点进行二级或三级学科培训。
进一步加强本专业的“三基”训练,主要从事专业临床工作,安排一定的门、急诊和实验室工作。
打好本专业的临床工作基础,担任总住院医师或相当的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半年以上,并安排适当时间参加基层预防保健工作。
医学理论:巩固本学科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的相关理论,学习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临床技能:通过专科培训,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能完成专科病房高年住院医师工作,如承担专科院内会诊,带教实习医师晚查房等。
中药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
中药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一、前言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承载着上千年的历史积淀,具有深厚的哲学内涵和独特的临床应用价值。
随着中医药国际化的进程加快,对中医药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提高中医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通过培训来不断完善中医药的人才队伍,本文针对中医药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进行探讨,旨在建立一个完善的中药培训制度,使得中医药事业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
二、中药培训制度的意义和目的中药培训制度是指为了提高中医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中医药人才的培训提供规范、有序的制度规定和培训计划。
中药培训制度的意义和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提高中医药人才的综合素质。
通过规范的培训制度,能够使中医药人才在医德、医术、医风等方面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能力,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
2. 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将中医药的传统理论和临床经验进行系统化整理和培训,使得中医药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3. 促进中医药人才的全面发展。
通过中药培训制度,能够有针对性地促进中医药人才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人才在临床实践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能力。
4. 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有了完善的中药培训制度,能够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中医药人才支持,从而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以上是中药培训制度的意义和目的,下面我们将着重介绍中药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培训计划。
三、中药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中药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中药培训的基本规定、培训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师资的选拔和培训等方面。
1. 中药培训的基本规定中药培训制度要明确中医药人才的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标准和培训评价等基本规定,为中医药人才的培训提供制度保障。
2. 培训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培训机构是中药培训的主体,要建立起完善的机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培训机构的任务分工和责任制,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最新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中医药服务第三章中药保护与发展第四章中医药人才培养第五章中医药科学研究第六章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第三条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
第七条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第八条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
3. 培训考核
考核内容
• 日常考核
• 主要考核日常培训情况,包括出勤情况、医德医风、工作数量与质量、完成病证病种数、医疗文书书写、培训及学习态度等内容。应在出科考核前完成。
• 出科考核
• 分为理论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考核以各专业培训标准为依据,主要考核中医思维与临床诊疗能力,中医内容比例不得低于70%;技能考核以本专业常见操作技 能为重点。应在出科前3天内完成。
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最低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个月,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最低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12个月;学术学位研究生参加中医规培者,培训年限不减免。对一 些具有中医临床特色的经典桥梁学科如伤寒、金匮、温病、中医诊断、方剂 学等,培养目标为临床专业学位型者,可参照中医专硕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
• 模块考核
• 包括中医经典理论、中药方剂知识、接诊能力、中医特色技能、西医基本技能(含急救)等模块。中医经典理论模块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核,其他模块由培训基地组织 实施。应在第二阶段培训前完成。
• 师承考核
• 包括跟师考勤情况和跟师笔记、典型医案总结、师承带教老师临床经验总结完成情况。应在结业考核前完成。
• 结业考核
• 过程考核、师承考核合格并获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可参加结业考核。结业考核合格标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均合格。
• 门诊培训
• 依据培训计划在临床科室门诊参加培训,重点提升培训对象中医思维、门诊接诊和临证能力。
培训方式
• 未能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培训对象,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加门诊活动。 • 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培训对象,经培训基地认证合格后,可独立接诊患者。 • 培训基地应按照每50名培训对象设置1间教学门诊的标准,开设一定数量的教学门诊,规范组织培训。未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培训对象参加教学门诊
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六篇
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六篇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篇1 为加快我院医学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青年医学人才,促使各学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我院医学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从全院各学科中择优选拔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经过计划培养,使他们成为具有扎实理论基础、丰富临床实践经验、领先技术水平的优秀青年人才,为医院创建新一代青年医学学者队伍,形成各专业优秀学科带头人梯队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医院青年人才培养工程方案的实施是在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科教科、人事科具体负责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选拔范围、条件及要求(一)选拔范围:全院临床、医技、药学及护理学科卫生技术人员。
(二)申报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医德高尚、治学严谨,身体健康,具有团结、奉献、求实、创新精神;2.年龄:40周岁以下(申报当年);3.学历学位:本科学士及以上;4.外语:大学英语六级(或取得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合格、硕士学位全国英语考试合格、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等);5.计算机:取得江苏省信息化素质培训合格;6.职称: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7.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8.科研:承担区级以上科研课题(前三名),或有完整的科研设计书,处于预试阶段拟准备申报的科研课题;9.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及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为科室业务骨干,具有发展潜能;10.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或获院级以上表彰。
具备上述条件,择优选拔。
(三)要求:青年人才培养对象所在科室必须能切实保证按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并且能保证提供优秀导师(一般为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在临床及科研一线固定带教。
四、选拔程序(一)申请1.由个人申请并填写青年人才工程培养申请书。
2.科室(部门)初审后推荐至科教科。
基层中医人才培训计划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医药发展的战略部署,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基层中医人才队伍,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培训计划方案。
二、培训对象1. 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技术骨干;2. 现任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及乡村医生;3. 对中医药有兴趣、有志于从事中医药工作的基层医务人员。
三、培训内容1.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经典论著等;2. 中医临床技能: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等常见病的诊断与治疗;3. 中医适宜技术: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4. 中医药法规与政策;5. 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培训方式1. 集中授课:邀请知名中医专家、教授进行授课,结合实际案例,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和临床技能;2. 实践操作: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操作观摩、跟师实践,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3. 网络教学: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学习,方便学员随时随地学习;4. 交流研讨:组织学员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学员之间的相互学习与提高。
五、培训时间与周期1. 培训时间:每年举办一期,为期2个月;2. 培训周期:每期培训结束后,进行为期1个月的跟师实践;3. 学员结业: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六、保障措施1. 保障师资力量:邀请知名中医专家、教授担任培训讲师,确保培训质量;2. 保障经费投入:加大对基层中医人才培训的经费投入,确保培训顺利进行;3. 保障实践基地: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为学员提供实践操作基地;4. 保障学员待遇:对学员在学习期间给予生活补贴,确保学员安心学习。
七、预期效果通过本培训计划的实施,力争在3年内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技能的基层中医人才,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推动中医药事业在基层的传承与发展。
医务人员培训制度范本(2篇)
医务人员培训制度范本一、绪论医务人员是医疗服务的核心力量,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本医疗机构制定了本培训制度。
培训制度的目的是培养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并增强医疗机构的整体竞争力。
二、培训内容1. 专业知识培训医务人员需要持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
医疗机构将根据不同科室的需要,定期组织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临床诊疗规范、最新医疗技术、疾病诊治进展等方面的内容。
2. 专业技能培训医务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临床技术和操作技能。
医疗机构将根据各个科室的需求,组织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手术技巧、急救技能、护理操作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将采取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培训效果。
3. 服务技巧培训医务人员是面对患者的第一线服务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关系技巧。
医疗机构将组织相关的服务技巧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沟通技巧、病情解释技巧、团队协作技巧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将重点强调医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医德。
4. 专业素养培养医务人员需要具备高尚的医德和职业道德,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
医疗机构将组织相关的专业素养培养,包括但不限于医德医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将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等方式进行,以促进医务人员的自我反思和成长。
三、培训方法1. 理论教学医疗机构将邀请相关专家或学者进行理论教学,通过讲座、演讲、讨论等方式进行知识传授。
医务人员需要积极参与,提出问题和意见,并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2. 实践操作医疗机构将提供适当的模拟环境,让医务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训练。
实践操作将在专业指导下进行,以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医务人员需要注意操作规范,及时反馈操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 案例分析医疗机构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让医务人员学习和掌握临床决策和问题解决的方法。
案例分析将通过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形式进行,以加强医务人员的思考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中医药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度
中医药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 度
汇报人:
目录
CONTENTS
01 添加目录标题
02 岗位培训的目的和 意义
03 岗位培训的内容和 形式
04的保障措 施
06 岗位培训的未来发 展
添加章节标题
岗位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提升中医药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感谢您的耐心观看
汇报人:
单击此处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请言简意赅的阐述您的观点。单击此处添加正文, 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请言简意赅的阐述您的观点。
增强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岗位培 训,中医药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单击此处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请言简意赅的阐述您的观点。单击此处添加正文, 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请言简意赅的阐述您的观点。
岗位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中医药基础理论、临床实践、中药炮制、针灸推拿等
中医药基础理论:培 训中医药的基本理论、 中药学、针灸推拿等 方面的知识
临床实践:通过模拟 病例、临床见习等方 式,提高中医药工作 人员的临床技能和实 践能力
中药炮制:培训中药 炮制的基本原理、方 法和注意事项,确保 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培训时间:合理安排培训 周期和时间节点,确保培 训效果和质量
培训师资:邀请具有丰富 经验和专业背景的中医药 专家进行授课
培训评估:对参训人员进 行考核和评估,确保培训 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和流程
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
建立培训考核机制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
添加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9.22•【文号】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4]159号•【施行日期】2014.09.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4〕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培养高层次中医护理骨干人才,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4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4〕76号)要求,我局统一组织开展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制定了《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方案是组织开展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的指南和依据,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培训对象遴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进行遴选,不得超额申报。
三、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将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信息采集表(附件4),于2014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我局人事教育司,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n。
四、本项目为2014年中央转移地方(中西部地区)支付项目,中央财政按每人3万元的标准补助中西部地区的培养对象。
专项经费随《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4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4〕76号)下达,各相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培养对象名单确定公布后,及时做好专项经费的分配和落实工作。
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6篇
中医药人才培育计划和实施方案6篇方案人才培育指对人才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
被选拔的人才一般都需经过培育训练,才能成为各种职业和岗位要求的专门人才。
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中医药人才培育计划和实施方案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中医药人才培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医院“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和培育实施方法为加强我院人才的培育,建设医院临床教育、科研和管理队伍的后备人才库,促进队伍的建设,现设立医院“人才培育计划”,以促进医院的进展。
“人才培育计划”的选拔、培育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重点加强各重点专科、领先专科、新兴专科等的建设,由本人申报或科室推举申报,医务科组织专家评议和审定。
“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批选拔名额为20名,并就其中优秀者(5名)推举参加医院“优秀青年医生”的评审。
一、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工作责任感,能乐观承担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讨论生学历毕业满1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学历毕业工作满4年,具有中专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5年的在职临床工作人员。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
4、擅长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选拔程序1、本人申请、科室推举,填写《医院人才培育计划推举表》。
2、“人才培育计划”的选拔采纳申报者自荐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及主管科室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评议,然后由“人才培育计划”评议小组审定批准,报院务、党委会通过。
3、入选“人才培育计划”者在院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医务科公布“人才培育计划”正式名单。
三、资助经费1、入选“人才培育计划”者培育期为两年,最高资助额为1万元人民币,并以第一年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经费资助的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4•【字号】晋政办发[2009]143号•【施行日期】2009.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4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九月四日山西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山西省卫生厅(以下简称省卫生厅),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划入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
(四)划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职责。
(五)增加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职责。
(六)增加贯彻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七)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
(八)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九)加强重点传染病控制及地方病防治。
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主要职责(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拟定全省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依法拟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深州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培训制度
深州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培训制度为了积极响应《“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制度改革规划即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中医药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科技人员队伍建设,促进中医人才在医疗卫生事业中充分发挥作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
一、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建设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知识教育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2、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适宜技术教育,将基层医疗机构中具有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进一步系统培训。
a、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b、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中医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各类中药技术人员培养与培训。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
到2014年,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定数量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人员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生,遴选我院部分老中医专家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人才和中医药预防保健人才。
三、人次培养重要意义。
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诸因素中,人才始终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做好这一系统工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是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理论和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
四、人才培训要求。
1、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积极参加专科、本科的在职培养。
2、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够资历医生积极来我院进修培训。
3、充分利用我院中医资源,以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技术骨干为对象,培养后备中医药人才力量。
我院中医专家定期下乡开展中医药知识讲座和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及它专业初级人员的中医4、药理论及适宜技术知识培训,使他们能够胜任一般技术工作。
5、通过中管局建立的中医药网络视频学习平台,你脸上云淡风轻,谁也不知道你牙咬得多紧。
中医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已经2003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三年四月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第三条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第四条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第六条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第七条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和在边远地区从事中医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第二章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第八条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第九条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第十条依法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第十一条中医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第十二条中医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应的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应当具备中医药基本知识以及运用中医诊疗知识技术处理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第十三条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发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其内容应当与审查批准发布的内容一致第三章中医药教育与科研第十四条国家采取措施发展中医药教育事业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重视中医药基础理论与中医药临床实践相结合推进素质教育第十五条设立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并建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第十七条承担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技术专长和良好的职业品德二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30年以上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第十八条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继承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良好的职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育科研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并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第十九条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以及继承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本地区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中医药人员培训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中医药人员培训规划的要求对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医疗机构应当为中医药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将其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强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重视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取措施开发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成果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第二十二条中医药科学研究应当注重运用传统方法和现代方法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临床研究运用中医药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防治研究中医药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中医药科研的协作攻关和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培养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第二十三条捐献对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的中医诊疗方法和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的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四条国家支持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批准防止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中医药科研成果确需转让对外交流的应当符合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国家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投资等方式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第二十六条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包括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获得定点资格的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医药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有关单位和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重要中医药文献资料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第二十九条国家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扶持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人工代用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鼓励建立中药材种植培育基地促进短缺中药材的开发生产第三十条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或者鉴定活动应当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中医药科研课题的立项和成果鉴定应当成立专门的中医药评审鉴定组织或者由中医药专家参加评审鉴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第三十二条中医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员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不符合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二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未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第三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许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三十四条中医药教育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予以撤销一不符合规定的设置标准的二没有建立符合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的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和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泄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损毁或者破坏中医药文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损毁或者破坏属于国家保护文物的中医药文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篡改经批准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的由原审批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1年内不受理该中医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批申请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撤销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后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查处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条例所称中医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院门诊部和诊所民族医药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主题词卫生中医医药条例。
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深圳市宝安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人才培养计划”旨在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医务人员,通过重点资助扶持,促进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并为国家、省等各类人才计划储备力量。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精神为指导,以学科建设为平台,加速培养一批医德高尚、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杰出的学术能力、临床、教学和科研业绩显著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从而加快提升我科专科建设水平和医疗质量,增强医务人员队伍科研整体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坚持德才兼备的方针和人才选拔的高标准、重业绩的原则,既考虑过去对专科建设的贡献,又注重未来专科建设的发展需要。
坚持近期需要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选拔时既注重重点专科和优势专业,又兼顾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专业和基础相对薄弱专业的发展需要,与我科专科建设的发展规划相协调。
坚持突出重点和分层次培养原则,把培养未来科室学术骨干作为重点,同时注重技术骨干等其他层次人才的培养。
坚持择优选拔的原则,把竞争机制引入人才的遴选、培养、管理等环节。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人才选拔培养的公平竞争、科学考评、动态管理等运行机制。
注重人才潜能的发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培养目标(一)总体目标至2020年,培养一支10名左右由中青年学术骨干组成的、能够跟踪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在国家、省中医药卫生领域中起骨干作用的高层次拔尖人才。
其中1-2人成为广东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2人成为深圳市中医药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3-5人成为科室重点专业学术带头人。
(二)各层次人才培养目标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目标:使其成为我科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和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医德高尚、业务精湛、在本专科领域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术造诣、能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的学术攻坚人才,对专科团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我科今后的临床、教学、科研和专科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
乡村医生培训制度样本(五篇)
乡村医生培训制度样本心脑血管疾病的形成及预防方法:饮食习惯由于长时间饮食习惯问题,饮食中脂类过多,醇类过多。
同时又没有合理的运动促进脂类醇类的代谢,导致体内脂类醇类物质逐渐增多;加上随着年龄增长,人体分泌抗氧化物酶(例如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能力减低,导致体内自由基水平升高,使血脂中的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氧化后沉积在血管壁,久之使毛细血管堵塞,随着时间的推移,脂类醇类物质容易和体内游离的矿物质离子结合,形成血栓。
血栓容易在血管的拐角处,或者瓶颈处堆积,钙化。
同时血栓越来越多,使血管直径缩小。
心脏为了保持足够的供血量,就增加血压,造成高血压疾病。
如果血压过高,可能导致血管崩裂,于是产生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
如果由于堵塞供血不足,即为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
血管壁平滑肌细胞非正常代谢心脑血管疾病产生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血管壁平滑肌细胞非正常代谢造成的。
众所周知血管组织和人体的其他组织一样在一定周期内完成新陈代血管壁平滑肌细胞谢的过程,但是由于新的细胞组织不能正常的形成,使血管壁本身存在“缺陷”这样就容易产生炎症血管收缩不畅,就像是一条破烂不堪的旧管道,随时都有阻塞或破裂的可能。
血管是血液流通的重要通道,同时他也受神经系统的支配,因此神经系统不正常也能够导致供血的紊乱。
所以心脑血管疾病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千万不要单纯的考虑血液的变化对血管的影响,要全面的考虑,仔细的分析心脑血管疾病产生的原因,进行多元化的治疗才是最有效和最根本的。
编辑本段心脑血管疾病分类心脑血管疾病是心血管疾病和脑血管疾病的统称,泛指由于高脂血症、血液黏稠、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等所导致的心脏、大脑及全身组织发生缺血性或出血性疾病的通称。
心血管疾病,又称为循环系统疾病,是一系列涉及循环系统的疾病,循环系统指人体内运送血液的器官和组织,主要包括心脏、血管(动脉、静脉、微血管),可以细分为急性和慢性,一般都是与动脉硬化有关。
心血管病的病因分类根据致病因素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两大类:1.先天性心血管病(先心病)为心脏大血管在胎儿期中发育异常所致,病变可累及心脏各组织和大血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培训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方案
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诸因素中,人才始终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做好这一系统工程,有针对性地制订培养方案,是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基层中医药人才进行中医药知识、技能、适宜技术推广的培养,进一步优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环境,努力培养一支能够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二、工作要求
(一)制定承担中医药人才培训制度,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1、大力开展培养职业技能人才。
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技能培训、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培训。
2、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
如基地仪器、设备建设、基地师资培训等。
3、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积极参加专科、本科的在职培养。
4、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够资历医生积极参与市级、县级人才研修班和学术交流培训。
5、充分利用我院名老中医资源,以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技术骨干为对象,组织建设好师带徒传承工作,培养后备中医药人才力量。
6、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现任科室主任进行中医学科培训,使他们掌握先进中医专业技术和中医基础理论,向全县学科带头人方向发展,并充分发挥他们在科室业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7、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主治医师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他们掌握先进中医专业技术,向全院学科带头人方向发展,在科室业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
8、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转岗培训,开展乡村医生和社区服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9、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护士中医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各类中药技术人员培养与培训。
(二)部署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工作,确保陪训工作取得实效。
1、制定强化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注重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一支知名的中医药专家队伍。
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后实践教育,充分利用我院名老中医资源,以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技术骨干为对象,组织建设好师带徒传承工作,培养后备中医药人才力量。
每年为各乡镇卫生院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2—3名。
依托县区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中医龙头作用,加大基层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名医”工程,扩大名医培养覆盖面,力争到2013年培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术、技术带头人100名,充分发挥他们在科室业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2、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结合中医重点学科建设,
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培养。
每年开展1—2次中医药强化知识培训,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大力推广适宜技术,使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在农村和基层医疗市场得到充分发
3、每月组织和开展中医学术讲座活动1次,外聘中医专家来我院举办学术讲座或由本院副主任中医师以上人员主讲,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及其它专业初级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使他们能够胜任中医工作。
4、深入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卫生对口支援活动,每年选派医疗中医骨干到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并进行技术培训。
一是严格执行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规定。
二是制定城市卫生人员尤其是年轻医护人员定期到农村、社区巡回医疗制度。
三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引导高层次中医卫生人才到基层从事卫生人才短期培训和技术带教工作,鼓励城镇在职和离退休的卫中医技术人员到基层挂职、兼职,开展学术交流,为基层带教专业人才。
四是鼓励乡镇、村中医人员到我院进修。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工作的领导,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对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提高对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的认识。
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成立了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
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教科,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2、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落实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等专业临床实践科室,专门带教场所,临床带教制度健全,具备临床带教能力。
二是提高带教老师及对口支援派驻人员待遇,提高其培养人才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能力。
3、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县卫生局、医院培训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培训工作,对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的给予鼓励,对培训工作存在问题的予以指正,或给予一定惩罚,不断加大基层中医药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长效培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