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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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革和完善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用耗材交易是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通过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医用耗材挂牌、成交、采购、配送和结算等交易活动,实现“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第三条全省范围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适用本办法,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四条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打包收费的医用耗材实行议价交易,其他医用耗材实行竞价交易。

第五条医用耗材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报名及审核第六条实行生产企业直接报名。

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第七条生产企业报名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

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医用耗材全国总代理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

归属药品管理的检验试剂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证书》,同生产企业同一品种已参加广东省药品交易的,不得参加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

归属消毒产品管理的消毒剂及消毒器械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二)企业或其生产的品种未被列入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非诚信交易名单。

第八条凡符合规定的品种均可随时报名。

进口品种由执行国外生产企业授权的总代理企业参与报名。

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

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

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 号)文件要求,现就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公告如下:一、参与主体(一)采购主体包括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

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

(二)供应主体包括在省内销售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境外注册(备案)人在境内的全权代理人等。

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二、挂网产品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归属医用耗材管理的医疗器械、归属药品管理的诊断试剂,均可参加省平台挂网采购,报名程序及要求详见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办事指南/资料下载。

三、采购方式省平台医用耗材采购方式分为直接挂网采购、议价挂网采购和自主采购三种方式。

(一)直接挂网采购1.品种范围:(1)国家和广东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医用耗材。

(2)国家和省要求直接挂网的其他医用耗材。

2.挂网价格:国家和广东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医用耗材的挂网价格按照相关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和省要求直接挂网的其他医用耗材挂网价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议价挂网采购1.品种范围:直接挂网采购范围外的医用耗材,纳入议价挂网采购范围:(1)国家、省级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明确可挂网的非中选的医用耗材;(2)其他医用耗材。

2.挂网价格:(1)国家、省级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明确可挂网的非中选医用耗材的挂网价格按照相关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021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暂行办法》_办法

2021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暂行办法》_办法

2021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暂行办法》_办法为规范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行为,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暂行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行为,保证药品的正常供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药品,包括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挂牌交易品种。

第三条全省范围内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和报名参加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配送报名第四条凡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省交易平台上报名。

企业报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及《营业执照》;(二)未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

第五条配送企业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基本情况表》;(三)《承诺函》。

以上报名材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机构公章。

报名材料由省药品交易机构受理,具体程序和要求由省药品交易机构另行公告。

第三章配送关系确定第六条供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企业按县(市、区)确定配送范围,同一配送企业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县(市、区)报名;供应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按地级以上市确定配送范围,同一配送企业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地市报名。

第七条按就近配送、保证供应的原则,由生产企业在省交易平台上自行委托配送企业。

第八条被委托的配送企业须对被委托事宜进行确认,并承诺按交易价格及相关生产企业的配送要求,为有用药需求的医疗机构提供配送服务。

配送企业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的,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省交易平台上明确提出,生产企业可选择委托其他配送企业。

第四章采购第九条医疗机构须通过省交易平台采购所有临床用药。

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议价采购文件【模板】

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议价采购文件【模板】

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议价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采购文件编号:GZ-YH2020-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1一、采购品种 1二、采购周期 1三、采购方式 2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2五、采购协议 2六、报名时间 2七、报名要求 2八、报名流程 5九、采购执行说明 6十、免责声明7十一、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7第二部分企业须知8一、信息动态调整8二、采购交易10三、救济渠道12第三部分附件15一、三方合同15二、廉洁协议书23三、承诺函(生产企业)25四、承诺函(配送企业)27五、无价格承诺函29第一部分采购邀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号)要求及《**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医保发〔2020〕23号)等文件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推进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议价采购顺利实施,现制定采购文件,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

一、采购品种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将分类分批推进医用耗材议价采购。

第一批采购品种范围包括以下几类:(一);(二);(三);(四);(五);(六)。

其他批次及类别的实施,以在广州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采购周期采购周期为不定期限,新的采购周期以新的采购文件公布为起点。

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的采购方式为议价采购。

医疗机构根据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结合采购数量、回款周期等要素,与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合理议定采购价格,通过广州平台采购交易。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所有公告、信息通过广州平台网址(******/html/jyywypcg/)发布,企业可通过该网址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五、采购协议参加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应与广州平台签订《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协议书》(以下简称“采购协议”,广州平台另行公布),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及违约条款,生产经营企业(含视同生产企业)出现违反采购协议约定情况的,广州平台按采购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广东省医用耗材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医用耗材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V1.0—企业操作手册目录目录 (1)1.1约定 (2)1.2遇到更多问题 (2)二、系统根本操作 (2)2.1登陆 (2)2.2退出 (4)三、公告 (4)3.1公告通知 (4)四、根本信息 (5)4.1企业根本信息维护 (5)4.2用户根本信息 (5)4.3密码修改 (6)五、器械管理 (7)5.1维护生产企业 (7)5.2管理企业资质 (12)5.3注册证管理 (14)5.4产品管理 (19)5.5产品资质管理 (23)一、如何使用手册1.1约定本系统所有列表信息均可进行条件查询、翻页、设置每页显示数量等操作。

点击本系统所有列表的可链接表头,均可按其相应信息重新排列顺序。

本系统主窗口状态栏,列出当前工程信息。

1.2遇到更多问题在您使用本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我们建议您首先查阅本手册,本手册可以帮助您解决遇到的大局部问题。

如果通过查询本手册,您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您可以通过在线客服或者联系我们的专业技术支持人员。

二、系统根本操作图2.1.1企业端登陆页2.1登陆路径: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V1.0或者网络地址。

功能说明:登录到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V1.0。

操作步骤:1.翻开浏览器〔建议搜狗、ie9以上、谷歌浏览器〕,输入系统网络地址。

在〔图2.1.1〕所示的页面中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如果用户名、密码通过验证,那么进入系统。

如果用户名、密码错误,那么在登陆输入框之前显示出〔图2.1.2〕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后可重新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图2.1.2 登录错误提示信息如果用户账号被禁用了,那么在登陆输入框之前显示出〔图2.1.3〕提示信息,请联系客服人员。

图2.1.3 登录账号被禁用提示信息登录成功,进入系统操作界面,登陆网站可看到根本信息、器械管理菜单〔图2.1.4〕。

企业用户可选择相应菜单点击按钮,进入具体工作页面。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

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提高医疗机构对于医用耗材采购的管理水平,预防腐败行为发生,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4号)、《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总局令第18号)、《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的办法(试行)》(粤卫〔2016〕53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国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计生部门发证,归属医用耗材管理的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管理的产品或药品管理的诊断试剂。

第三条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是指医疗机构确定产品、供应商(含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及采购价格的过程,应当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确保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部在医用耗材的遴选、准入、采购、入库、预算、结算、监管等各环节所开展的管理工作,包括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信息化手段,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符合“过程公开、程序规范、责任清晰、权力制衡、易于溯源”的要求。

第五条医疗机构要依据本工作指引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按属地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属、部属医疗机构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立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委员会,承担本单位医用耗材的管理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相关委员会,提高管理水平,预防腐败发生。

医疗机构要指定具体内设部门对医用耗材采购进行全面管理,并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医用耗材日常管理、品种和供应商遴选、组织招标或询价采购、采购价格调整、采购数据统计分析等。

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原则上要设立相对独立的医用耗材管理部门(或议事协调机制,下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依托本单位现有的相应管理部门开展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工作。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二年十一月前言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我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和改革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模式,从分散招标到集中招标,从小范围到大规模,从探索到逐步规范,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医用耗材流通市场,遏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现有模式已暴露出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低值医用耗材品规混乱、质量难以保证;行政成本、社会管理成本、企业投标成本较高;同一医用耗材产品在各地医疗机构价格不同;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仍然存在。

医用耗材采购工作面临着艰巨的改革任务。

为进一步营造规范的医用耗材流通市场,促进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今年开始,我省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模式,并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有关专家,经过多次论证和反复修改,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

方案针对当前医用耗材产品价格普遍虚高、质量标准不一和流通领域混乱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我省实际与国家政策相结合,在总结近几年全省各地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市医用耗材采购模式的有益举措,按照“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的要求,充分应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统一、规范、简捷、高效”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科学合理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的同时充分保障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合理利润,通过监管医用耗材交易价格和票据流向,减少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净化流通环境,从根本上降低医疗费用,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力求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社会问题。

广东省医用耗材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医用耗材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V1.0—企业操作手册目录目录 (1)1.1约定 (2)1.2遇到更多问题 (2)二、系统基本操作 (2)2.1登陆 (2)2.2退出 (4)三、公告 (4)3.1公告通知 (4)四、基本信息 (5)4.1企业基本信息维护 (5)4.2用户基本信息 (6)4.3密码修改 (6)五、器械管理 (7)5.1维护生产企业 (7)5.2管理企业资质 (12)5.3注册证管理 (14)5.4产品管理 (19)5.5产品资质管理 (22)一、如何使用手册1.1约定本系统所有列表信息均可进行条件查询、翻页、设置每页显示数量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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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系统基本操作图2.1.1企业端登陆页2.1登陆路径: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V1.0或者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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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户名、密码错误,则在登陆输入框之前显示出(图2.1.2)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后可重新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图2.1.2 登录错误提示信息如果用户账号被禁用了,则在登陆输入框之前显示出(图2.1.3)提示信息,请联系客服人员。

图2.1.3 登录账号被禁用提示信息登录成功,进入系统操作界面,登陆网站可看到基本信息、器械管理菜单(图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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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耗材采购入库及验收制度

医院医疗耗材采购入库及验收制度

医院医疗耗材采购入库及验收制度医院为规范和加强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采购渠道管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患者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采购管理医院采购全院医疗、临床科室所用的医用耗材、消毒产品统一由相关负责人审核证件、组织采购,本院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采购医用耗材,不得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不得违反中标价格采购。

不合法采购财务部门不得付款,由此产生的包括法律责任在内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一)申请及审批1、常规使用的医用耗材,由采购人员对各科室提出的采购要求、使用情况、库存情况、有关资质审核后,按计划采购。

2、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增或替换品种,由科室申请后,相关人员审核相关资质,上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可采购。

(二)采购在采购耗材时,因未开通采购平台现采购由采购人员统一电话采购所需耗材保证进货渠道规范、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综合比价,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

严禁购置无经营(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产品注册证(表)、无卫生许可证的产品,进口产品除审核上述证件外,无进口注册证(表)的一律不得购进。

二、入库及验收管理(一)医用耗材由专人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无质量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用耗材不得入库。

不得私自验收未经准入的材料。

(二)验收人员须熟练掌握各种医用耗材验收标准,在规定的验收区内按验收程序进行操作。

验收时,三查八对。

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潮湿、变形、污染;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查产品各项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厂家、产地、供货商、注册证是否与原库存产品和采购计划相符。

(三)验收合格的医用耗材应当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四)购进医用耗材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用耗材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记录事项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原产地等。

广东省医用耗材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医用耗材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目录目录 (1)约定 (2)遇到更多问题 (2)二、系统基本操作 (2)登陆 (2)退出 (4)三、公告 (4)公告通知 (4)四、基本信息 (5)企业基本信息维护 (5)用户基本信息 (5)密码修改 (6)五、器械管理 (7)维护生产企业 (7)管理企业资质 (12)注册证管理 (14)产品管理 (19)产品资质管理 (23)一、如何使用手册约定本系统所有列表信息均可进行条件查询、翻页、设置每页显示数量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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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更多问题在您使用本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我们建议您首先查阅本手册,本手册可以帮助您解决遇到的大部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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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系统基本操作图企业端登陆页登陆路径: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或者网络地址。

功能说明:登录到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

操作步骤:1.打开浏览器(建议搜狗、ie9以上、谷歌浏览器),输入系统网络地址。

在(图)所示的页面中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如果用户名、密码通过验证,则进入系统。

如果用户名、密码错误,则在登陆输入框之前显示出(图)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后可重新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图登录错误提示信息如果用户账号被禁用了,则在登陆输入框之前显示出(图)提示信息,请联系客服人员。

图登录账号被禁用提示信息登录成功,进入系统操作界面,登陆网站可看到基本信息、器械管理菜单(图)。

企业用户可选择相应菜单点击按钮,进入具体工作页面。

图平台操作界面退出路径: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页面的导航条的右上方(图)。

功能说明:退出系统重新登录。

操作步骤:点击【注销登录】链接,返回登录初始页面。

图退出系统三、公告公告通知路径:登录网站后的首页中【公告通知】。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XX市XX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院医用耗材采购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卫生领域行风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购用。

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规范采购管理(一)医用耗材管理的采购、仓管、记账等不相容岗位确保岗位分离,敏感岗位建立轮岗机制实行人员定期轮换。

(一)新增医用耗材准入要符合医院准入流程。

按要求提出申请,经医院各职能管理部门审核,各分管领导审批。

按时按要求完成议价、评审专家会等会议,并将专家的评审结果报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审议。

(三)院内各临床科室根据实际需求向设备科提交采购申请,仓管员汇总各科室需求并根据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

在保证临床的使用需求前提下,做到耗材的适量、合理库存。

经设备科、内审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员在平台进行采购。

(四)耗材原则上必须通过省平台进行采购、配送交易活动,实行“在线交易、在线监管”。

备案采购按省、市医保局的相关要求标准执行,年度备案采购金额符合限额标准。

如医保局有最新规定,从其规定。

二、监督检查(一)由医务科、党务办公室及内审科对采购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的反映与投诉。

(二)对耗材谈判议价会、准入评审专家会、遴选会等会议实行现场监督,保证会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采购科室按规定公示年度及季度的采购总金额及前50名的耗材相关信息,不定期抽查采购科室医用耗材采购遴选信息公示情况。

(四)严禁无审批手续擅自采购或指定采购某一供应商的产品、严禁使用证照不全的产品。

(五)严禁将医用耗材购销、使用情况作为个人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依据。

(六)严格统计权限,加强信息系统中医用耗材相关统计功能管理。

严禁开展商业目的的医用耗材相关信息统计,或为医用耗材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如发现有未按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要求执行的行为,以及因管理不善导致耗材浪费、过期、毁损的,督导有关人员以及管理部门限期整改。

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协议书【模板】

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协议书【模板】

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协议书甲方(集中采购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乙方(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号)要求及《广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医保发〔2020〕23号)等文件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推进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顺利实施,甲乙双方经自愿、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第二条甲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乙方应为依法设立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第三条乙方承诺按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协议约定、承诺事项、《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三方合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购销合同廉洁协议书》(以下简称“廉洁协议书”)等要求在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开展医用耗材采购交易活动。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二)通过广州平台及时公布医用耗材采购交易相关信息。

(三)根据工作要求,向乙方提供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关协议范本、采购文件、操作指引等资料,组织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和操作方面的培训。

(四)指导乙方做好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所必要的信息系统对接及系统操作等工作。

(五)做好广州平台系统建设和维护,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解决乙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制定相关业务规则。

(六)日常运行中通过监测、函询、约谈、受理举报等方式,掌握乙方定价、投标、履约等方面的失信行为信息并予以记录,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

(七)按照按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管理乙方的医用耗材采购交易行为,按规定处理相关申诉投诉。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一)按甲方要求进行注册,自主报名,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

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协议书

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协议书

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协议书一、协议背景为加强广州地区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并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我方与各医疗机构达成本协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双方的自愿原则,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二、协议内容2.1 目标和原则本协议的目标是通过集中采购和统一供应,实现医用耗材的高效采购和统一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协议的原则如下:公平竞争: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保证供应商的选择合理公平,实现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

优质供应:以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质的供应商为首选,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供应安全。

统一管理: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和流程,实现医用耗材的集中管理和数据共享,提高管理效能。

风险分担:供应商应承担部分供货风险并提供售后服务,医疗机构应按时支付货款。

2.2 协议的签署和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协议期满后,若无异议,双方可续签协议或重新招标。

2.3 业务范围医用敷料和消毒产品手术器械和器材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和试剂2.4 采购流程集中采购需求收集:由我方负责收集广州各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需求,并根据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招标和评审: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合同签订和履行:中标供应商与我方签订正式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供货义务。

采购费用支付:医疗机构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支付采购款项。

2.5 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为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供应安全,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供质量认证和合格证明。

对于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解决并提供售后服务。

三、协议的履行和管理3.1 履行监督本协议由我方负责执行与管理,负责协调供应商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同时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

3.2 信息管理为实现医用耗材的集中管理和数据共享,我方将建立医用耗材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库存管理等,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革和完善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用耗材交易是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通过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医用耗材挂牌、成交、采购、配送和结算等交易活动,实现“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第三条全省范围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适用本办法,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四条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打包收费的医用耗材实行议价交易,其他医用耗材实行竞价交易。

第五条医用耗材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报名及审核第六条实行生产企业直接报名。

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第七条生产企业报名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

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医用耗材全国总代理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

归属药品管理的检验试剂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证书》,同生产企业同一品种已参加广东省药品交易的,不得参加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

归属消毒产品管理的消毒剂及消毒器械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二)企业或其生产的品种未被列入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非诚信交易名单。

第八条凡符合规定的品种均可随时报名。

进口品种由执行国外生产企业授权的总代理企业参与报名。

正式版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协议书

正式版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协议书

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协议书1. 协议目的本协议是为了规范广州地区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医疗机构的运行安全和质量。

2. 协议参与方本协议由参与方共同签署:•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卫健委”)•广州市医疗机构(简称“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供应商(简称“供应商”)3. 协议内容3.1 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广州市内全部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消耗品、药品等。

3.2 供应商的资质要求3.2.1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经营医用耗材的相关许可证和证书,并在卫健委指定的平台上进行备案和认证。

3.2.2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能够按时、足量地供应医疗机构所需的医用耗材。

3.2.3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不得存在质量问题、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

3.3 采购流程3.3.1医疗机构通过卫健委指定的采购平台发布需求信息,并设定合理的采购数量和时间。

3.3.2供应商在采购平台上浏览并报价,医疗机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进行筛选和比较。

医疗机构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后,将采购结果通知卫健委,并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3.4 采购合同的内容3.4.1采购合同应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供应商的基本信息、采购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

3.4.2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供货期限、交付方式、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

3.4.3双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进行详细的商务谈判,确保双方达成一致。

3.5 付款方式3.5.1医疗机构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采购款项。

3.5.2 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并按时向医疗机构开具。

如发生付款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卫健委申请调解。

3.6 履约监督3.6.1卫健委将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医疗机构和供应商的合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6.2医疗机构应按时向卫健委报送相关的采购、使用、库存等信息,以便监督机构进行监测和数据分析。

医用耗材院内采购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院内采购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院内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医用耗材的供应和管理。

为了实现医用耗材的合理采购和有效管理,本文档制定了医用耗材院内采购管理办法。

2. 采购流程2.1 采购需求申报医疗机构各科室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医用耗材的采购需求清单,并向院内采购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采购需求清单应包括耗材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详细信息。

2.2 供应商选择院内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需求清单,制定招标文件,并发布供应商招标公告。

供应商应按照要求进行资格预审和报价,院内采购管理部门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价格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2.3 合同签订选定供应商后,院内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主要条款。

2.4 采购执行根据合同约定,供应商按时交付采购物品,并将相关文件和清单提交给院内采购管理部门。

院内采购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供应商。

2.5 付款及归档经验收合格的采购物品,院内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给供应商。

采购管理部门将采购文件归档保存,以备日后审计和查询。

3. 供应商管理3.1 供应商评估院内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交货准时率等方面。

评估结果用于供应商的合同续签或终止。

3.2 供应商合作与供应商的合作应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应互相信任、诚信合作。

供应商应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3.3 供应商信息管理院内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资质证书、业绩等进行记录和管理,便于日后查询和评估。

4. 库存管理4.1 库存监控医疗机构应建立库存监控机制,及时掌握医用耗材的库存情况,避免库存过多或短缺的情况发生。

库存监控应包括定期库存盘点和及时预警。

4.2 库存管理原则医用耗材的库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合理采购:根据临床需求和使用频率合理采购,避免过多或过少采购;•先进先出: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管理库存,确保库存物品的有效使用;•分类存放:按照物品的性质和用途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取用;•严格记录:对入库、出库和报损等情况进行严格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医院医用耗材省电子交易平台采购细则

医院医用耗材省电子交易平台采购细则

医院医用耗材省电子交易平台采购细则
一、全院医用耗材应通过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简称省平台)进行采购、配送及结算等交易活动,实行“省耗材联盟区采购、议价采购、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监管”。

二、采购的医用耗材应是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的挂网产品,且经医院遴选入选供应目录的产品。

三、同组内的医用耗材候选产品最多有2个品种,优先采购省耗材联盟区交易品种,其次议价采购,议价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以往采购价格。

四、临床科室根据科室需要提交申购耗材计划交由仓管员在仓管系统查近期入库价格后交采购员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
台上查是否联盟采购价格后交设备科科长汇总审核后,交由内审科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员在省平台按审批量采购。

五、不在省目录内的品种,以不高于本院的现行采购价与生产企业议价交易,并在省平台上备案。

六、交易品种被取消交易资格的,在省平台省目录内选择同类品种替代。

七、如遇特殊情况,将实行线下采购管理,具体如下:
1、不在省平台省目录内的医用耗材,但临床科室确实需要使用,需与生产厂家或配送商议价后采购,并将采购情况在省平台备案;
2、在本院医用耗材目录内,在省平台省耗材联盟区或与厂家议价采购过程中,因各种原因生产厂家不回应的品种,但配送
商以不高于或低于现行采购价格或省平台中标价格配送的品种,在全年度耗材线下采购金额不超过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5%的情
况下,将实行线下采购管理,并将采购情况在省平台备案。

十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细则同时废止。

如省级主管部门公布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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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立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委员会,承担本单位医用耗材的管理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相关委员会,提高管理水平,预防腐败发生。

医疗机构要指定具体内设部门对医用耗材采购进行全面管理,并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医用耗材日常管理、品种和供应商遴选、组织招标或询价采购、采购价格调整、采购数据
第三章目录遴选
第十一条各级医疗机构要逐步建立以国家卫生计生部门制定医用耗材标准化分类编码(国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为基础的医用耗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系统。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条件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用耗材合法、安全、经济、有效,而采取的管理和技术措施。

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用耗材采购条件的论证、评估和管理方面的制度,确保采购的医用耗材符合临床需求和本单位实际。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不得采购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在技术上淘汰的医用耗材。

医用耗材新产品的临床试验或者试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各医疗机构要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奖惩细则,规范
医用耗材采购行为,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要充分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监管工作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通过对医用耗材全生命周期的记录管理,构建包括专家管理系统、交易系统、存储系统、结算系统、
监管系统等在内的安全、完善的综合信息网络系统,从而实现对医用耗材采购的全流程、全方位监
管。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耗材采购管理的工作要求,主动上报本院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情况,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第九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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