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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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

7.《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目次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术语和定义﹍﹍﹍﹍﹍﹍﹍﹍﹍﹍﹍﹍﹍﹍﹍﹍﹍﹍﹍﹍﹍﹍﹍﹍﹍34 职业等级划分与要求﹍﹍﹍﹍﹍﹍﹍﹍﹍﹍﹍﹍﹍﹍﹍﹍﹍﹍﹍﹍﹍35 基本要求﹍﹍﹍﹍﹍﹍﹍﹍﹍﹍﹍﹍﹍﹍﹍﹍﹍﹍﹍﹍﹍﹍﹍﹍﹍﹍56 职业能力要求﹍﹍﹍﹍﹍﹍﹍﹍﹍﹍﹍﹍﹍﹍﹍﹍﹍﹍﹍﹍﹍﹍﹍﹍5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的等级、工作要求及职业技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的培训、考核与评价,母婴护理从业人员的聘用、教育和职业培训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11月)2、《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4修订版)3、《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修订版)4、《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GB/T31771-20153 术语和定义3.1母婴护理为孕、产妇及0-1岁婴儿提供生活照料、专业护理的服务活动。

3.2生活照料为孕、产妇及0-1岁婴儿提供饮食起居照料、卫生清洁等服务活动。

3.3专业护理为孕、产妇及新生儿、婴儿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症状及疾病的家庭护理。

4 职业等级划分与要求4.1等级划分依据岗位职责及技能要求,将母婴护理职业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一般应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要求。

4.2主要职责初级:主要职责是能为孕、产妇及0-1岁婴儿提供基础性生活照料、专业护理等服务活动。

中级:主要职责是能为产妇及0-1岁婴儿提供针对性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对婴儿进行早期教育,掌握智能家居等新知识、新技能。

高级:主要职责是能够掌握婴儿发展的特点与培养方法,能对家长、低级别母婴护理员进行培训、指导。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目次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术语和定义﹍﹍﹍﹍﹍﹍﹍﹍﹍﹍﹍﹍﹍﹍﹍﹍﹍﹍﹍﹍﹍﹍﹍﹍﹍34 职业等级划分与要求﹍﹍﹍﹍﹍﹍﹍﹍﹍﹍﹍﹍﹍﹍﹍﹍﹍﹍﹍﹍﹍35 基本要求﹍﹍﹍﹍﹍﹍﹍﹍﹍﹍﹍﹍﹍﹍﹍﹍﹍﹍﹍﹍﹍﹍﹍﹍﹍﹍56 职业能力要求﹍﹍﹍﹍﹍﹍﹍﹍﹍﹍﹍﹍﹍﹍﹍﹍﹍﹍﹍﹍﹍﹍﹍﹍5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的等级、工作要求及职业技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的培训、考核与评价,母婴护理从业人员的聘用、教育和职业培训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11月)2、《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4修订版)3、《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修订版)4、《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GB/T31771-20153 术语和定义3.1母婴护理为孕、产妇及0-1岁婴儿提供生活照料、专业护理的服务活动。

3.2生活照料为孕、产妇及0-1岁婴儿提供饮食起居照料、卫生清洁等服务活动。

3.3专业护理为孕、产妇及新生儿、婴儿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症状及疾病的家庭护理。

4 职业等级划分与要求4.1等级划分依据岗位职责及技能要求,将母婴护理职业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一般应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要求。

4.2主要职责初级:主要职责是能为孕、产妇及0-1岁婴儿提供基础性生活照料、专业护理等服务活动。

中级:主要职责是能为产妇及0-1岁婴儿提供针对性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对婴儿进行早期教育,掌握智能家居等新知识、新技能。

高级:主要职责是能够掌握婴儿发展的特点与培养方法,能对家长、低级别母婴护理员进行培训、指导。

母婴护理(月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母婴护理(月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母婴护理(月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母婴护理(月嫂)是在产妇分娩、新生儿出生后的一段时间内为产妇和婴儿提供生活护理、喂养、膳食营养、卫生保健、心理咨询、疾病预防等服务的专职人员。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四、考核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新生儿及产妇护理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考核方法与考核时间
1、初级母婴护理员只考技能操作不考理论,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口试、笔试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笔试时间90分钟,技能操作与口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2、中、高级母婴护理师考技能操作与理论,根据申报等级的不同,技能操作与理论内容不同、深度和难度不同。

笔试时间90分钟,技能操作考试时间120分钟。

3、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与技能操作成绩各100分,达60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考核场地设备要求
考场面积50平米以上,考场整洁安静,采光良好,空气保持流通。

设施包括床、浴盆、桌子、椅,设备包括新生儿模型及新生儿沐浴与生活用品、厨房设施等。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标(2023版)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标(2023版)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标(2023版)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标(2023版)1. 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对母婴健康关注度的提高,母婴护理职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规范母婴护理职业的培训和职业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技能等级指标势在必行。

2. 目的和意义本指标的制定旨在:- 规范母婴护理职业的技能培训和评价;- 为母婴护理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提升母婴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 技能等级分类根据母婴护理职业的不同要求和复杂程度,我们将技能等级划分为以下几个级别:3.1 初级技能等级初级技能等级适用于母婴护理职业的初学者,要求掌握以下基本技能:- 婴儿基本护理技能,包括喂养、洗澡、更换尿布等;- 母乳喂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婴儿安全和卫生知识;- 基本的沟通和与家长的合作能力。

3.2 中级技能等级中级技能等级适用于具有一定母婴护理经验的从业人员,要求掌握以下技能:- 丰富的婴儿护理经验,并能妥善处理常见的护理问题;- 母乳喂养的进阶知识和技能;- 了解常见的婴幼儿疾病和急救措施;- 知晓婴儿行为和发育的基本规律。

3.3 高级技能等级高级技能等级适用于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母婴护理人员,要求掌握以下技能:- 解决各类复杂的婴幼儿护理问题;- 掌握高级的急救技能和疾病处理能力;- 具备辅助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的专业技能;- 能够提供全面的婴幼儿行为和发育指导。

4. 考核方式和标准为了评估母婴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我们将进行以下考核方式和标准:- 理论考试:涵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级别的考试内容难度逐级增加;- 实操考核:模拟真实的母婴护理场景,评估应对问题和技能操作的能力;- 实期评估:对母婴护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包括技能应用、沟通协调和责任担当等方面。

5. 重要提示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标是为了提供参考和指导,并不具有硬性要求和法律约束力。

具体的培训和职业发展路径可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进行选择。

《母婴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

《母婴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

母婴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家政服务员①1.2职业编码4-10-01-061.3职业定义从事料理家务、照护家庭成员、管理家庭事务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家务服务员,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母婴护理员,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家庭照护员,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不分工种。

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动手能力、计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身心健康,视觉、听觉正常。

1.7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 职业培训期限五级/初级工不少于 80 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 12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15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

①本职业包含家务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家庭照护员等工种。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9.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①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③或相关专业④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浙江省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

浙江省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

浙江省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1 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母婴护理员。

1.2职业定义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家庭母婴护理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为:母婴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母婴护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助,表达能力、色觉能力及形体知觉能力较强,有较强的观察、理解、学习和计算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指定培训机构,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升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1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培训母婴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母婴护理师和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勤务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培训场地应具备满足教学要求的标准教学理论培训,实践操作场所应具有必要的相关操作用具及设备(会阴护理模型、乳房护理模型、婴儿模型、婴儿童床、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器具、常见的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及洗浴操作间等)。

培训场所地卫生,光线和通风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各项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母婴的主理员(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母婴护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护理无差错,无客户有效投诉。

(3)取得初级家政服务员或初级教育婴师资格证书,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护理无差错,无客户有效投诉。

——母婴护理师(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评估(2023版)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评估(2023版)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评估(2023版)简介本文档旨在为母婴护理职业人员提供2023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估指南。

评估结果可用于衡量个人技能水平,指导个人发展规划,以及为相关机构提供参考依据。

评估标准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评估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定:1. 技术能力:包括掌握母婴护理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相关操作技巧和工具的正确使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技术能力:包括掌握母婴护理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相关操作技巧和工具的正确使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沟通与协作:包括与孕妇、父母及其他相关人员有效沟通交流的能力,以及与团队成员协作合作的能力。

沟通与协作:包括与孕妇、父母及其他相关人员有效沟通交流的能力,以及与团队成员协作合作的能力。

3. 风险识别与管理:包括对母婴护理中的潜在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能力,以及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管理的能力。

风险识别与管理:包括对母婴护理中的潜在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能力,以及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管理的能力。

4. 安全与卫生:包括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母婴护理场所的安全与卫生,并能妥善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安全与卫生:包括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母婴护理场所的安全与卫生,并能妥善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5. 职业道德:包括具备职业道德操守,尊重职业伦理和行业规范,保护个人隐私,并与他人保持适当的职业关系。

职业道德:包括具备职业道德操守,尊重职业伦理和行业规范,保护个人隐私,并与他人保持适当的职业关系。

6. 持续研究:包括持续研究和更新母婴护理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与行业发展保持同步的能力。

持续学习:包括持续学习和更新母婴护理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与行业发展保持同步的能力。

技能等级划分根据评估结果,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将分为以下五个等级:1. 初级:掌握基本的母婴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执行基本任务。

初级:掌握基本的母婴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执行基本任务。

2. 中级:具备较全面的母婴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处理较复杂的情况并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一、育婴员职业定义和主要工作任务育婴员是指专门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护理、教育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包括:1. 科学喂养婴儿,保证婴儿的饮食、睡眠及安全;2. 观察婴儿的生长发育情况,预防常见疾病和意外伤害;3. 指导婴儿的早期教育,进行认知、语言、运动等方面的训练;4. 协助家长做好婴儿卫生保健和教育工作。

二、育婴员职业资格等级和申报条件育婴员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申报条件如下:1. 初级育婴员: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母婴护理工作满1年;2. 中级育婴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母婴护理工作满3年;3. 高级育婴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母婴护理工作满5年。

三、育婴员职业技能要求1. 掌握婴儿的生长发育特点,能够根据婴儿的不同年龄段进行合理的喂养、生活照料和疾病预防;2. 掌握婴儿早期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根据婴儿的个体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训练;3. 掌握婴儿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方法,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4. 掌握婴儿常见疾病的识别和预防方法,能够进行初步的诊断和处理。

四、育婴员培训要求1.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婴儿生长发育特点、喂养及生活照料技巧、疾病预防及应急处理、早期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2. 培训方式: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实践操作技能的训练;3. 培训周期:初级育婴员不少于1个月,中级育婴员不少于2个月,高级育婴员不少于3个月。

五、育婴员鉴定要求1.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2. 鉴定内容:主要包括婴儿生长发育特点、喂养及生活照料技巧、疾病预防及应急处理、早期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3. 鉴定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对不同等级的育婴员有不同的鉴定要求;4. 鉴定结果:鉴定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享受相应的职业待遇。

母婴护理岗位工作标准

母婴护理岗位工作标准

母婴护理岗位工作标准
1 任职条件
1.1 母婴护理员应为女性,年龄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

1.2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3 经过培训,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和家政服务机构的上岗证。

1.4 上岗登记时应具有身份证明,健康证以及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

1.5 富有爱心,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

2 工作内容及要求
2.1 婴儿生活护理。

2.1.1 基本护理
会用正确姿势抱孩子,帮助产妇喂养婴儿,换洗尿布、洗衣物、拆洗被褥。

2.1.2 专业护理
协助产妇为婴儿洗澡、指导产妇为婴儿抚触、测体温、观察大小便变化等。

2.2 产妇生活护理
2.2.1 基本护理
负责产妇的饮食起居及调配产妇营养结构,为产妇清洗衣物。

2.2.2 专业护理
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及婴儿喂哺常识,做好产妇的健康护理及产期常见病的预防,可指导产妇做产后体型恢复操。

2.2.3 母婴护理服务参照Q/SXJQ 034-2020规范规定执行。

2.3 服务记录
2.3.1 初次上门服务对应填写《月嫂工作记录》第一页基本情况。

2.3.2 每天工作完成后,按日期填写每日工作完成情况,下户时客户签字确认。

2.4 服务确认
服务合同到期终止服务时,应填写《家政员下户确认单》,并让客户签字确认。

3 监督考核
按照《家政服务员考核管理规定》由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育婴员》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母婴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

母婴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

母婴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母婴护理员是从事照顾家庭成员、管理家庭事务的人员。

该职业有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该职业环境条件为室内常温,需要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动手能力、计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身心健康,视觉、听觉正常,普通受教育程度为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职业培训期限为五级/初级工不少于8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申报条件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要申请二级/技师职业资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累计从事工作4年(含)以上。

相关专业包括中职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幼儿艺术教育、护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老年保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助产、临床医学、中医康复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普通高校护理学、基础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等。

母婴护理员专业技能与相关知识要求

母婴护理员专业技能与相关知识要求

母婴护理员专业技能与相关知识要求表B.1五级(初级工)母婴护理员专业技能与相关知识要求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照护孕妇1.1饮食照护1.1.1能为孕妇制作稻谷类主食1.1.2能为孕妇制作家常面食1.1.3能运用蒸、炒、煮、炖的技术方法为孕妇制作家常菜肴1.1.4能为孕妇制作家常水果拼盘、蔬果沙拉1.1.5能使用料理机为孕妇榨制果蔬汁、豆浆1.1.1家常米饭、粥的制作方法1.1.2家常面食的制作方法1.1.3孕期食材选用与制作方法1.1.4孕妇宜食果蔬常识,家常水果拼盘、蔬果沙拉制作方法1.1.5果蔬汁、豆浆制作方法1.2生活照护1.2.1能照护孕妇日常盥洗1.2.2能照护孕妇沐浴1.2.3能照护孕妇更换、洗涤衣物1.2.4能为孕妇做出行、孕检准备1.2.5能陪同孕妇出行、孕检1.2.6能指导孕妇做产前物品准备1.2.1孕妇生活起居常识与安全注意事项1.2.2孕妇日常盥洗、沐浴方法1.2.3孕妇衣物更换与洗涤方法1.2.4孕妇出行准备与安全注意事项1.2.5孕检准备常识与孕检服务内容1.2.6待产包物品准备内容2.照护产妇2.1饮食照护2.1.1能运用蒸、煮的方法为产妇制作家常主食2.1.2能运用蒸、炒、煮、炖等炸技术方法为产妇制作家常菜肴2.1.3能为产妇制作流质、半流质膳食2.1.4能照护卧床产妇进餐2.1.1家常主食的制作方法2.1.2产妇家常膳食制作方法2.1.3流质、半流质膳食配餐的制作方法2.1.4卧床产妇进餐方法和注意事项2.2生活照护2.2.1能测量、记录产妇体温、血压2.2.2能清洁消毒产妇侧切伤口2.2.3能观察、辨识产妇恶露2.2.4能观察和促进产妇排泄2.2.5能填写产妇护理日志2.2.1体温、血压测量和记录方法2.2.2产妇侧切伤口护理方法2.2.3恶露观察常识2.2.4尿潴留、便秘的预防与护理方法2.2.5产妇照护工作日志填写要求3.照护新生儿3.1喂养照护3.1.1能为新生儿冲调奶粉3.1.2能给新生儿人工喂奶和喂水3.1.3能给新生儿拍嗝3.1.4能为新生儿选用奶具3.1.5会使用分奶器分装奶粉3.1.6能清洁、消毒、取用奶具3.1.1配方奶粉冲调方法和要点3.1.2人工喂养方法及注意事项3.1.3拍嗝的操作方法3.1.4奶具的种类和使用方法3.1.5分奶器的使用方法3.1.6清洁、消毒、取用奶具方法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3.2生活照护3.2.1能为新生儿更换尿布、尿不湿3.2.2能照护新生儿便溺3.2.3能清洗、消毒新生儿尿布、衣服3.2.4能给新生儿穿脱衣服3.2.5能包裹新生儿3.2.6能托抱新生儿3.2.7能给新生儿进行日常盥洗3.2.8能给新生儿洗澡3.2.9能照护新生儿睡眠3.2.1新生儿安全照护常识3.2.2新生儿尿布、尿不湿更换方法3.2.3新生儿便溺照护方法与注意事项3.2.4新生儿衣物清洗、消毒方法3.2.5新生儿衣服穿脱方法和注意事项3.2.6包裹新生儿方法和注意事项3.2.7托抱新生儿方法与注意事项3.2.8新生儿日常盥洗、洗澡方法与注意事项3.2.9新生儿睡眠照护方法3.3技术护理3.3.1能给新生儿做抚触3.3.2能观察新生儿黄疸3.3.3能照护新生儿生理性黄疸3.3.4能给新生儿做日常清洁护理3.3.5能为新生儿做脐部护理3.3.6能填写新生儿护理日志3.3.1新生儿抚触方法与注意事项3.3.2新生儿黄疸常识3.3.3新生儿生理性黄疸照护方法3.3.4新生儿日常清洁护理方法3.3.5新生儿脐部护理方法3.3.6新生儿护理日志填写方法4.照护婴幼儿4.1喂养照护4.1.1能给婴幼儿冲调奶粉4.1.2能给婴幼儿调换奶粉4.1.3能根据婴幼儿月龄添加辅食4.1.4能根据婴幼儿月龄制作辅食4.1.5能给婴幼儿喂食、喂水4.1.1婴幼儿乳食计量要求4.1.2调换奶粉的方法和注意事项4.1.3婴幼儿辅食添加原则等常识4.1.4婴幼儿辅食制作方法4.1.5婴幼儿喂食、喂水方法与注意事项4.2生活照护4.2.1.能照护婴幼儿日常盥洗4.2.2能给婴幼儿洗澡4.2.3能照护婴幼儿便溺4.2.4能照护婴幼儿睡眠4.2.5能抱、领婴幼儿4.2.6能给婴幼儿穿脱衣服4.2.1婴幼儿安全照护常识4.2.2日常盥洗方法及注意事项4.2.3洗澡方法与注意事项4.2.4便溺照护方法4.2.5睡眠照护方法4.2.6抱、领婴幼儿方法和注意事项表B.2四级(中级工)母婴护理员专业技能与相关知识要求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照护孕妇 1.1孕前保健指导1.1.1能指导备孕夫妇做孕前体检1.1.2能指导备孕夫妇做孕前保健及营养准备1.1.3能指导备孕女性辨识受孕1.1.4能指导孕妇开展自我保健1.1.5能为孕妇计算预产期1.1.1备孕体检常识1.1.2孕前保健、营养与优生知识1.1.3受孕常识与注意事项1.1.4孕期自我保健常识1.1.5预产期计算方法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2饮食料理1.2.1能为孕妇配制营养膳食1.2.2能依据医嘱为孕妇补充微量元素1.2.3能为孕期不适孕妇制作调理膳食1.2.4能为孕妇制作产前高能膳食1.2.1孕期膳食营养与饮食禁忌1.2.2孕期微量元素补充常识1.2.3孕期不适调理配餐及制作方法1.2.4产前高能膳食配制及制作方法1.3生活起居照护1.3.1能为孕妇布置适宜的起居环境1.3.2能指导孕妇防护孕前各种危害1.3.3能指导购买孕妇衣物及着装1.3.4能为孕妇提供产前事务准备1.3.1孕期生活起居常识1.3.2孕期安全防护常识1.3.3孕期衣物用品及着装要求1.3.4孕妇产前事务准备常识1.4技术护理1.4.1能指导孕妇缓解孕吐1.4.2能指导孕妇做乳房保健护理1.4.3能指导孕妇纠正乳头凹陷1.4.4能指导孕妇监测胎心音、胎动1.4.5能指导孕妇测量宫高和宫围1.4.6能指导孕妇遵医嘱谨慎用药1.4.7能疏解孕妇不良情绪1.4.1妊娠反应的处置方法1.4.2孕期乳房保健护理方法1.4.3乳头凹陷处置方法及注意事项1.4.4胎心音、胎动的监测方法1.4.5宫高、宫围的测量方法1.4.6孕期用药注意事项1.4.7孕期常见不良情绪与疏解方法2.照护产妇2.1膳食料理2.1.1能给产妇配制营养膳食2.1.2能配制产后阶段性进补营养膳食2.1.3能配制促进乳汁分泌的营养膳食2.1.4能为剖宫产产妇配制营养膳食2.1.5能针对产后不适配制调理膳食2.1.1产妇营养膳食特点与饮食禁忌2.1.2阶段性进补原则及膳食制作方法2.1.3泌乳营养配餐及制作方法2.1.4剖宫产产妇膳食要求及制作方法2.1.5产后不适调理配餐及制作方法2.2技术护理2.2.1能照护剖宫产产妇起居2.2.2能对剖宫产伤口进行护理2.2.3能对乳头皲裂伤口进行护理2.2.4能促进产妇及时排便2.2.5能照护产褥热产妇2.2.6能照护产后晚期出血产妇2.2.7能收取、封存异常恶露并送检2.2.8能照护产后便秘、痔疮复发2.2.1剖宫产产妇照护方法2.2.2剖宫产伤口的护理方法2.2.3乳头皲裂伤口的护理方法2.2.4尿潴留预防措施2.2.5产褥热的病因与护理方法2.2.6产后晚期出血的病因与照护方法2.2.7异常恶露收取、封存、送检常识2.2.8产后便秘、痔疮照护方法2.3母乳喂养指导2.3.1能指导产妇母乳喂养2.3.2能指导产妇正确喂哺姿势2.3.3能指导产妇混合喂养新生儿2.3.4能指导产妇收集、喂养初乳2.3.5能为产妇做乳房的清洁护理2.3.1母乳喂养的意义2.3.2母乳喂养姿势常识2.3.3合喂养方法与注意事项2.3.4初乳的收集与喂养技巧2.3.5乳房清洁护理方法和注意事项3.照护新生儿3.1新生儿喂养3.1.1能人工或指导母乳喂养早产儿3.1.2能人工或指导母乳喂养巨大儿3.1.3能纠正新生儿乳头混淆3.1.4能识别新生儿饥饿、饱腹信息3.1.5能识别、纠正喂养不足或过度喂养3.1.1新生儿口腔特点与吸吮特性3.1.2早产儿的喂养方法和注意事项3.1.3巨大儿的喂养方法和注意事项3.1.4乳头混淆纠正方法和注意事项3.1.5新生儿消化系统特性和喂养知识3.1.6喂养不足或喂养过度表征与纠正方法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3.2技术护理3.2.1能护理臀红、尿布疹新生儿3.2.2能照护母乳性黄疸新生儿3.2.3能辨识新生儿大小便异常情况3.2.4能遵医嘱给新生儿喂口服药3.2.5能给新生儿补充鱼肝油3.2.6能遵医嘱为患有眼疾、耳疾的新生儿给药及护理3.2.7能辨识新生儿呕吐与溢奶并护理3.2.8能识别“马牙”与鹅口疮并护理3.2.9能识别痱子与湿疹并护理3.2.1新生儿臀红、尿布疹的护理方法3.2.2母乳性黄疸新生儿的照护方法3.2.3新生儿异常大小便特征及原因3.2.4给新生儿喂药方法及注意事项3.2.5补充鱼肝油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3.2.6新生儿眼部、耳部给药护理知识3.2.7呕吐与溢奶的区别及护理方法3.2.8马牙与鹅口疮的区别及护理方法3.2.9痱子和湿疹的区别及护理方法3.3感知觉训练3.3.1能给新生儿做生理反射发展训练3.3.2能进行新生儿视觉训练3.3.3能进行新生儿听觉训练3.3.4能进行新生儿触觉训练3.3.1新生儿生理反射训练方法3.3.2新生儿视觉训练方法及注意事项3.3.3新生儿听觉训练方法及注意事项3.3.4新生儿触觉训练方法及注意事项4.照护婴幼儿4.1喂养照护4.1.1能给婴幼儿制订膳食计划和食谱4.1.2能在医生指导下喂养患病婴幼儿4.1.3能指导短期母子分离的母乳喂养4.1.4能给婴幼儿配制果蔬汁4.1.1婴幼儿膳食计划和食谱制订方法4.1.2婴幼儿常见病饮食照护方法4.1.3母乳的储存、解冻、喂哺方法4.1.4婴幼儿果蔬汁配制方法4.2生活照护4.2.1能为婴幼儿选购玩具、衣物4.2.2能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睡眠环境4.2.3能给婴幼儿剪指、趾甲4.2.4能辨识婴幼儿啼哭并给予照护4.2.5能为婴幼儿做出行准备并照料安全出行4.2.6能给婴幼儿进行三浴锻炼4.2.7能给婴幼儿开展主动操、被动操、模仿操锻炼4.2.1婴幼儿玩具、衣物选购常识4.2.2婴幼儿睡眠环境布置要素4.2.3婴幼儿指、趾甲修剪的方法4.2.4婴幼儿啼哭不同表现与照护方法4.2.5婴幼儿出行准备要求与出行安全常识4.2.6空气浴、日光浴、水浴锻炼方法4.3.7主动操、被动操、模仿操锻炼方法和注意事项4.3技术护理4.3.1能监测婴幼儿生长发育状况4.3.2能观察和护理婴幼儿囟门4.3.3能照护婴幼儿接种疫苗4.3.4能发现婴幼儿异常并及时报告父母协同处置4.3.5能照护消化道疾病婴幼儿4.3.6能照护呼吸道疾病婴幼儿4.3.1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与检测常识4.3.2应有囟门护理方法与注意事项4.3.3婴幼儿预防接种疫苗常识与护理方法4.3.4婴幼儿常见异常与处置方法4.3.5消化道疾病婴幼儿照护方法4.3.6呼吸道疾病婴幼儿照护方法4.4五项能力训练4.4.1能训练婴幼儿大动作能力4.4.2能训练婴幼儿精细动作能力4.4.3能训练婴幼儿认知能力4.4.4能训练婴幼儿语言能力4.4.5能训练婴幼儿情绪和社交能力4.4.1大动作能力发展训练方法4.4.2精细动作能力发展训练方法4.4.3认知能力发展训练的方法4.4.4语言能力发展训练的方法4.4.5情绪和社交能力发展训练表B.3三级(高级工)母婴护理员专业技能与相关知识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照护孕妇1.1饮食照护1.1.1能为孕妇配制均衡营养膳食1.1.2能为孕妇制订体质调理膳食计划1.1.3能遵医嘱为常见病孕妇配制营养膳食1.1.1均衡营养膳食配制常识1.1.2不同体质孕妇膳食调理常识1.1.3孕期常见病营养配餐常识1.2妊娠保健1.2.1能指导孕妇养护口腔、眼睛、头发、皮肤1.2.2能指导孕妇防护孕期常见疾病1.2.3能疏导孕妇产前焦虑、紧张情绪1.2.4能指导孕妇进行孕期运动锻炼1.2.5能协助孕妇进行瑜伽运动1.2.6能指导孕妇开展助产运动1.2.1孕期自我保健方法与注意事项1.2.2孕期常见疾病预防和照护方法1.2.3产前焦虑、紧张情绪疏导方法1.2.4孕期运动锻炼的方法及注意事项1.2.5孕期瑜伽运动锻炼方法与注意事项1.2.6助产运动方法与注意事项1.3胎教指导1.3.1能指导孕妇开展语言胎教1.3.2能指导孕妇开展抚摸胎教1.3.3能指导孕妇开展音乐胎教1.3.4能指导孕妇开展光照胎教1.3.5能指导孕妇开展运动胎教1.3.6能指导孕妇开展情绪胎教1.3.1语言胎教方法和注意事项1.3.2抚摸胎教方法和注意事项1.3.3音乐胎教方法和注意事项1.3.4胎儿视觉训练方法和注意事项1.3.5运动胎教方法与注意事项1.3.6情绪胎教方法与注意事项1.4分娩指导1.4.1能指导孕妇选择适宜的分娩方式1.4.2能识别分娩前征兆1.4.3能协助孕妇消除分娩肌肉紧张、克服阵痛1.4.4能照护羊水早破孕妇和临产孕妇1.4.5能配合医护人员指导孕妇分娩1.4.1不同分娩方式的优点与缺点1.4.2分娩前兆特征1.4.3分娩肌肉紧张、阵痛消除方法1.4.4羊水早破、临产孕妇照护要点1.4.5分娩常识与注意事项2.照护产妇2.1膳食料理2.1.1能依据产妇体质制订调理膳食计划2.1.2能为素食产妇制订营养配餐计划2.1.3能为少奶、无奶产妇制订营养配餐计划及膳食制作2.1.4能为准备离乳乳母配制膳食2.1.5能合并病症产妇配制营养膳食2.1.1不同体质产妇营养膳食调理方法2.1.2素食产妇营养配餐常识2.1.3少奶、无奶产妇营养膳食配制方法2.1.4离乳乳母膳食配制方法2.1.5合并病症产妇营养配餐及膳食制作方法2.2母乳喂养指导2.2.1能指导乳头凹陷、平头乳产妇哺乳2.2.2能指导乳头皲裂产妇哺乳2.2.3能指导产妇使用乳盾2.2.4能进行乳旁开奶操作2.2.5能纠正因饮食不当导致的产妇回乳,新生儿腹泻、过敏2.2.6能指导产妇纠正大小乳2.2.7能指导产妇喂养低血糖新生儿2.2.1乳头凹陷、平头乳哺乳方法2.2.2乳头皲裂的护理方法与哺乳技巧2.2.3乳盾的作用和使用方法2.2.4乳旁开奶操作方法2.2.5调整产妇饮食方法2.2.6大小乳的纠正方法2.2.7新生儿低血糖的特点、喂养方法2.2.8预防乳汁淤积、乳腺炎知识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2.2.8能指导产妇预防乳汁淤积、乳腺炎2.2.9能指导离乳2.2.9离乳的方法和注意事项2.3乳房护理2.3.1能为初产妇做“开奶”手法按摩2.3.2能为少乳产妇做手法按摩促进乳汁分泌2.3.3能为乳汁淤积、乳房胀痛产妇做手法通乳2.3.4能手法疏通产妇乳腺管堵塞、乳房肿块2.3.5能对轻度乳头凹陷进行手法矫正2.3.6能判断急性乳腺炎病势并做相应处理2.3.7能处置乳头湿疹并指导哺乳2.3.8能疏通副乳缓解疼痛2.3.1“开奶”的时间和手法按摩知识2.3.2促进乳汁分泌按摩方法与注意事项2.3.3乳汁淤积、乳房胀痛的通乳按摩操作手法2.3.4乳腺管堵塞、乳房肿块的通乳按摩手法和注意事项2.3.5乳头凹陷矫正手法按摩方法2.3.6急性乳腺炎病势特点与处置方法2.3.7乳头湿疹处置方法与婴儿喂养方法2.3.8副乳疏通操作手法和注意事项2.4身心健康保健2.4.1能为产妇营造适宜的生活环境2.4.2能协助产妇开展运动锻炼2.4.3能指导产妇掌握育儿技能2.4.4能观察产妇心理并疏导不良情绪2.4.5能辨识、疏导和缓解产后抑郁2.4.1产妇生活环境和卫生要求2.4.2产后运动锻炼方法与注意事项2.4.3育儿方法与注意事项2.4.4产妇常见心理特点2.4.5产妇不良情绪疏导方法2.4.6产后抑郁疏导方法与注意事项2.5产后康复2.5.1能给产妇缠、换洗、晾晒腹带2.5.2能给产妇进行腹部、乳房等部位塑身保健按摩2.5.3能指导产妇做产后恢复操2.5.4能指导产妇开展瑜伽健身运动2.5.1腹带缠绑、拆卸、清洗、晾晒方法2.5.2产后塑身保健按摩手法及注意事项2.5.3产后恢复操运动方法和注意事项2.5.4产妇瑜伽运动方法和注意事项3.照护新生儿3.1生活照护3.1.1能喂养、照护多胎新生儿3.1.2能喂养、照护唇腭裂新生儿3.1.3能喂养、照护舌系带短的新生儿3.1.4能照护足内、外翻新生儿3.1.1多胎新生儿喂养方法和注意事项3.1.2唇腭裂新生儿喂养技巧和注意事项3.1.3舌系带短新生儿喂养技巧3.1.4足内、外翻新生儿照护方法3.2技术护理3.2.1能观察护理发热、肺炎新生儿3.2.2能护理脐炎、脐芽、脐疝新生儿3.2.3能护理肠胀气、肠绞痛新生儿3.2.4能观察护理呼吸道疾病新生儿3.2.5能观察护理消化道疾病新生儿3.2.1发热新生儿护理常识3.2.2脐炎、脐芽、脐疝新生儿护理方法3.2.3肠胀气、肠绞痛新生儿护理知识3.2.4呼吸道感染新生儿护理知识3.2.5消化道感染新生儿护理知识4.照护婴幼儿4.1喂养照护4.1.1能根据生长周期特点喂养婴幼儿4.1.2能引导拒食配方奶婴儿进食配方奶4.1.3能矫正婴幼儿拒食、厌食、偏食4.1.4能使用酸奶机为婴幼儿制作酸奶4.1.5能为婴幼儿制作小饼干、小甜点4.1.1不同生长阶段婴幼儿喂养方法4.1.2拒食配方奶婴儿喂养方法4.1.3拒食、厌食、偏食的矫正方法与注意事项4.1.4酸奶的制作方法与注意事项4.1.5花式小饼干、小甜点的制作方法4.2生活能力培4.2.1能培养婴幼儿规律生活起居 4.2.1生活秩序培养方法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养 4.2.2能合理安排婴幼儿一日活动4.2.3能培养婴儿良好的睡眠习惯4.2.4能培养婴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4.2.5能培养婴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4.2.6能培养适龄婴幼儿自己穿脱衣物4.2.7能培养婴幼儿良好的排便习惯4.2.2作息计划制订常识4.2.3良好睡眠习惯培养方法4.2.4良好饮食习惯培养方法4.2.5良好卫生习惯培养方法4.2.6婴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培养方法4.2.7良好排便习惯的培养方法4.3感统训练4.3.1能识别婴幼儿感统失调4.3.2能进行前庭觉失调训练4.3.3能进行触觉失调训练4.3.4能进行听知觉统合能力训练4.3.5能进行视知觉统合能力训练4.3.6能进行本体感失调训练4.3.1婴幼儿心理发育特征4.3.2婴幼儿感统失调表现特征4.3.3前庭觉失调训练方法4.3.4婴幼儿神经系统发育特点4.3.5触觉不良训练方法4.3.6听知觉统合能力训练方法4.3.7视知觉统合能力训练方法4.3.8婴幼儿运动系统发育特点4.3.9本体感失调训练方法5.技术培训与指导5.1技术培训5.1.1能制订初级、中级母婴护理员培训计划大纲5.1.2能制作教学PPT课件5.1.3能开展培训组织与实施5.1.4能采用问题导向、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培训方法开展教学5.1.1母婴护理员技能培训计划大纲编制方法5.1.2培训PPT课件的制作方法5.1.3培训组织与实施的方法及注意事项5.1.4问题导向、案例分析、情景模拟教学方法的应用常识5.2操作指导5.2.1能对初、中级母婴护理员的操作行为进行指导5.2.2能指导母婴护理员与客户建立和谐的聘用关系5.2.3能指导母婴护理员树立诚信服务意识5.2.1初、中级母婴护理员工作行为的指导方法5.2.2和谐聘用关系形成要素5.2.3树立诚信服务意识的重要意义。

浙江省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

浙江省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

浙江省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母婴护理员。

1.2职业定义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家庭母婴护理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为:母婴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母婴护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助,表达能力、色觉能力及形体知觉能力较强,有较强的观察、理解、学习和计算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指定培训机构,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升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1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培训母婴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母婴护理师和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勤务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培训场地应具备满足教学要求的标准教学理论培训,实践操作场所应具有必要的相关操作用具及设备(会阴护理模型、乳房护理模型、婴儿模型、婴儿童床、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器具、常见的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及洗浴操作间等)。

培训场所地卫生,光线和通风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各项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母婴的主理员(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母婴护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护理无差错,无客户有效投诉。

(3)取得初级家政服务员或初级教育婴师资格证书,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护理无差错,无客户有效投诉。

——母婴护理师(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南(2023版)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南(2023版)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南(2023版)介绍本《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指南(2023版)》旨在为母婴护理从业人员提供技能等级评估和发展指导,以促进该职业的专业化和提升服务质量。

技能等级定义技能等级按照母婴护理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经验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 初级:拥有基本的母婴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执行常见的护理任务,并且需要有监督和指导。

2. 中级:具备较为丰富的母婴护理经验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各类护理任务,并且能够解决常见的问题和困扰。

3. 高级:具备深入的母婴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各类复杂的护理需求,并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4. 专家:在母婴护理领域具有卓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解决各类复杂问题,并且具备领导和培训他人的能力。

技能等级评估标准为了评估母婴护理从业人员的技能等级,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评估标准:- 知识水平:从业人员对母婴护理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 技能应用:从业人员能够将母婴护理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的能力。

- 主动性和创新性:从业人员主动解决问题和创新的能力。

- 团队合作:从业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和沟通能力。

职业发展指导为了帮助母婴护理从业人员提升技能等级,下面是一些建议的职业发展路径:1. 持续研究:参加相关的培训和研究机会,不断更新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实践经验:通过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并解决各类实际问题。

3. 寻求导师:寻找有经验的母婴护理专业人士作为导师,获得指导和建议。

4. 参与社群:参与相关的社群和组织,与其他从业人员交流和分享经验。

结论本指南提供了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评估和发展指导,帮助从业人员了解自己的技能水平,提升技能等级并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从业人员应该通过持续研究和实践经验来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并积极参与职业发展机会。

该指南的目标是促进母婴护理的专业化和提升服务质量,帮助行业更好地满足母婴护理需求,保障母婴的健康和幸福。

母婴生活护理员基本要求

母婴生活护理员基本要求
会严密观察产妇体力恢复情况和心理变化情况,指导产妇做形体恢复操。能为贫血产妇提供营养食谱,制作营养月子餐。
专业护理:
对乳汁分泌不足者,会进行饮食指导、心情疏导,并指导
产妇正确的哺乳方法,促进乳汁分泌。
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毕业,具有一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工作经历并具有二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基本护理技能,且获得高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和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晋升四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
专业护理:
拍嗝、抚触,会放置婴儿正确睡姿,测体温、大小便观察、脐带护理,了解新生儿黄疸、脐炎、浓胞疮等疾病的症状。
产妇护理
基本护理:
观察母乳的分泌情况,指导正确喂奶方式。安排产妇的饮
食起居,根据母乳分泌的情况制作月子餐,为产妇洗衣物。
专业护理:
帮助指导产妇做产后保健操,观察恶露排泄状况。
2.二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
产妇护理
基本护理:
能对侧切和剖宫产产妇及时提醒和指导下地活动,以利产后恢复。提供营养食谱,制作营养月子餐。
专业护理:
会对乳腺管堵塞产妇进行乳房按摩处理;对产后抑郁症能进行心理疏导,积极引导产妇保持快乐心情舒畅。中等医学专业学校专业,并具有一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工作经历和二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基本护理技能,且获得中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和中级育婴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晋升三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
婴儿护理
基本护理:
能熟练地为婴儿洗澡,并根据婴儿喂养要求,按婴儿月份
进行母乳喂养及添加辅食指导。
专业护理:
较为熟练地为婴儿做抚触,对婴儿的臀部、脐部进行日常
护理的同时会观察异常情况。
产妇护理
基本护理:
能够了解婴儿哺乳时产妇的体温标准,观察产妇的体温、
身体状况,如发现异常,随时建议就医,并注意与婴儿隔离。根据产妇乳汁分泌的多少及身体的状况给予饮食指导。会制作月子汤、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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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
1 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
母婴护理员。

职业定义
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家庭母婴护理服务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为:母婴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母婴护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助,表达能力、色觉能力及形体知觉能力较强,有较强的观察、理解、学习和计算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指定培训机构,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升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1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教学经验;
培训母婴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母婴护理师和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勤务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场地应具备满足教学要求的标准教学理论培训,实践操作场所应具有必要的相关操作用具及设备(会阴护理模型、乳房护理模型、婴儿模型、婴儿童床、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器具、常见的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及洗浴操作间等)。

培训场所地卫生,光线和通风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各项设施安全。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母婴的主理员(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母婴护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护理无差错,无客户有效投诉。

(3)取得初级家政服务员或初级教育婴师资格证书,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护理无差错,无客户有效投诉。

——母婴护理师(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护理无差错,无客户有效投诉。

(3)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高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或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书,并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

——母婴护理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护理无差错,无客户有效投诉。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护理无差错,无客户有效投诉。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理财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师操作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考评员不少于5人。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45-6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有教学教具设备的实验室或实行场所进行。

2、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守则
以人为本,尊重产妇,关爱新生儿,服务家庭。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真诚服务,树立职业良好形象。

遵纪守法,尊重隐私。

勤奋好学,精益求精。

自尊自爱,自信自强,按劳取酬。

异常产妇的保健与护理知识。

新生儿护理基本知识
新生儿的生理特点。

新生儿的行为特点
新生儿的营养需求及喂养原则。

新生儿保健与护理知识。

预防接种与计划免疫知识。

新生儿常见异常的护理知识。

新生儿常见意外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新生儿早期教育知识。

护理员礼仪和礼貌用语知识
仪容礼仪知识。

服饰礼仪知识。

言谈礼仪知识。

体态礼仪知识。

工作礼仪知识。

安全及卫生知识。

家庭防火、防盗及意外事故相关知识。

个人安全及自我保护相关知识。

妇女权益保健法相关知识。

食品安全卫生知识。

个人卫生知识。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母婴保健法的相关知识。

妇女权益保健法相关知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食品卫生法的相关知识。

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集资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母婴护理员(初级)
母婴护理师(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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