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许可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行政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10.25)
社会组织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10.25)
社会组织
同上
6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10.25)
社会组织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10.25)
社会组织
同上
20
行政处罚
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行政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10.25)
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10.25)
社会组织
同上
10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26•【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已经2020年4月13日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代理市长龚正2020年4月26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20年4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原则)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组织领导)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是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相关工作规范。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六条(工作机构)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行政职权清单
行政职权清单【实用版】目录1.行政职权清单的定义和意义2.我国行政职权清单的发展历程3.行政职权清单的分类和特点4.行政职权清单的作用和实施效果5.行政职权清单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发展方向正文行政职权清单是指政府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职权及其实施依据、程序和时限等方面的详细清单。
行政职权清单制度是一种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制度安排。
我国行政职权清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 80 年代。
当时,为了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我国开始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行政职权清单制度。
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职权清单制度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和完善。
行政职权清单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许可清单,主要涉及对市场主体和个人的行政审批事项;另一类是行政权力清单,主要涉及政府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和协调。
行政职权清单具有明确职权范围、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便于监督等优点。
行政职权清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政府部门的职权范围,避免职权交叉和推诿扯皮;二是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四是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尽管行政职权清单制度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如清单不完善、更新不及时、实施不到位等。
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职权清单的作用,未来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建立健全行政职权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及时更新;二是加强对行政职权清单实施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清单得到有效执行;三是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总之,行政职权清单制度作为一种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二十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认定。
”4.《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第三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5.《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十八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防雷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信息公开。
5.事后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做出资质延续、降低等级或者注销决定。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定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五)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电力、通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的资质证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电力或者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共同颁发。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7项“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委托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除电力、通行政处罚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出具虚假论证报告的;(四)涂改、伪造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面评审意见的”;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项目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权利清单
小谢,明天上午找下权利清单的相关内容,如推行权利清单的背景,一些解读等。
对行政审批公开的背景、解读、评价等。
对税务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的解读、评价等。
涉及到的领导讲话等。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说明、制定背景、立法目的、评价等。
下午找下诉讼法、复议法、处罚法、赔偿法、强制法这五部法律的立法说明、制定背景、立法目的、评价。
这五部法律呢,不急,星期天上午给我也行。
尽量能找多少就找多少,有些找不到就算了。
权力清单:概念:权力清单,是指对政府及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能、权限,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行使权力,应当按照依法律、法规确立的清单进行,不属于清单列举范围内的职能和权限,行政机关不得为之。
基本释义:依法制权是权力清单制度的根本理念。
从本质上讲,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政权力是人民让渡给行政机关代为行使的那部分权力。
因此,一切行政权力必须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
法律法规没有授权、现实中却在行使的行政权力,概属违法。
明确权力清单,就是明确非授权即禁止的原则,最大限度防止政府的越位、缺位与错位。
而对于市场来说,则要明确负面清单,也就是明确非禁止即准入的原则,最大限度破除市场壁垒,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明确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是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一环。
阳光行政是权力清单制度的最大特点。
既然一切权力都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为什么还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呢?这个制度安排的关键就在“清单”二字,就在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是第一步,还要把它放到阳光下,臵于群众的视线里。
一方面,告诉群众政府拥有权力的数量、规模和边界。
另一方面,告诉群众政府行使每一项权力的依据、流程和时限。
这样就杜绝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权力异化空间,便于群众监督行政权力运行。
权责一致是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原则。
权力意味着责任,行政权力应当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
公布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也就同时公布了其责任清单。
上海市行政权力清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市行政权力清单篇一: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不含行政审批事项) 附件2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送审稿)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6——7——8——9——10—篇二:权力清单这些关于权力清单概念的表述普遍较为简单、浅显和笼统。
透过权力清单基本定义的表象,进一步围绕其特点及制定主体、制定原则、制定依据、目标任务等基本问题,作出更加全面详实且系统深度地解构。
狭义上的政府权力清单。
依法就权力清单作出的一系列规范称之为权力清单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梳理现有行政权力、清权确权、编制权力清单、优化运行流程、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
该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对政府权力的限制,激发和释放市场与社会的内在活力,最终以市场、社会的生机与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经济社会转型中的瓶颈问题。
所以,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依法为政府行政权力匡定合理边界,使之回归到理性范围并不断调整优化其中内容,乃是“权力清单制度”一、权力清单的法律依据有学者认为,权力清单来源于对现行有效法律的清理,还涉及对相关法律的修改、废止和解释,同时,由于奉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理念,权力清单在一定程度上驱逐了法律,以权力清单作为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权力清单获得了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属性。
因此,应该定义为一种立法或者准立法活动。
取消、冻结、下放等处置方式是对行政权力的重新配置,必然涉及原来法律的变更问题。
如果真如以上学者所言,会引起权力清单与法律法规之间的效力冲突问题,人为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例如,某项行政权力原来是通过规范性文件确定的,但在进行权力清单清理过程中,行政机关认为这样的规定不符合现实的需要,进行了清理。
如果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的理解,那么遵守了权力清单,就意味着违反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形成不执行规定的尴尬局面。
权力清单制度规范了行政权力实施的过程和要求,是对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的一次细化,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依法公开运行流程——上海市农委系统2016年上半
其他 类行 政权 力共承 办 3 9 2件 , 办结 3 7 8件 。 其
中: 行 政 审 批 承 办 3件 , 办 结 3件 ; 行政给付承办 2 件, 办结 2件 ; 行 政 复议承 办 1 件, 办结 1 件; 行 政检 查 承 办 9件 , 办 结 9件 ; 行 政 规 划 承 办 5件 , 办结 l 件; 行 政 指 导承 办 1 8 8件 , 办结 1 8 8件 , 主 要 为农 经
件。 其 中, 种 植业类 8 2 4件 , 畜牧兽 医类 1 0 3 0件 , 水 产
类2 3 3 1 件, 农 机类 4 1 4 0 件, 农产 品质 量监 管类 4件 ,
30
上海农村经济 2 0 1 7年第 4期
其他类 3件 , 均 为农业科 技类 。另有 2 5 件 未办 结 。
主要 集 中在 畜 牧兽 医和水 产两 大领 域 。 其中, 畜牧兽
医类 4件 , 水产类 6 3 件。 水 产行 政处 罚案 件 中, 渔业 类1 5件 , 渔 船 船员类 4 0件 , 中华鲟 保护 区类 8件 。
行政 检 查共 承办 4 0 7 0件 , 办结 4 0 7 0件 。其 中 , 农产 品质 量 安全 监管 类 1 2 4 0件 , 农 机类 1 9 3 3 件, 种 植 业类 1 6 7件 , 畜 牧 兽 医类 4 8 7件 , 水产类 2 3 4件 ,
2 0 1 6年 上半 年 ( 1月 1日至 6月 3 0日) , 市农 委
系 统 各类 行 政权 力共 承 办 2 1 5 1 5 4件 ,办 结 2 1 5 1 1 0
件, 办 结率近 1 0 0 % 。
行政审批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样式
行政审批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样式一、行政审批共3项(一)项目名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1、子项:(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2、实施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实施机关: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
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总规划平面图;(三)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应当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意见书》。
权力清单规范及法律定位
法治保障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权力清单 的实施提供法治保障,维护清单
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权力清单应向公众公开,确保 公众对清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权责一致原则
权力清单应明确各项权力的主 体、责任和义务,确保权责一
致。
便民高效原则
权力清单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公 众需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
办事效率。
清单内容及格式
行政职权基本信息
包括职权名称、职权类型、实 施主体、实施依据等。
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公众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权力清单 的审查和更新过程,充 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
信息公开
及时更新和公布权力清 单,确保公众获取最新
、最准确的信息。
03
法律定位及依据
法律性质与地位
01
02
03
行政法规
权力清单属于行政法规的 范畴,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开透明
权力清单应当公开透明, 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成功案例分享
某市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成功推 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提高 了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强了人民 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某省通过实施权力清单制度,规范了 行政权力运行,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 和环节,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激 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05
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深化改革方向
规范权力运行
权力清单旨在规范行政权 力的运行,防止滥用和腐 败。
法律依据及条款
宪法依据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为权力清 单的制定提供了宪法基础。
《权力清单内容解读》课件
加强权力清单的宣传与教育
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积极开展关于权力清单的宣传活动 ,提高公众对权力清单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01
培训教育
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关于权力 清单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对权力清单的 理解和执行能力。
02
03
制作宣传资料
制作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 ,包括手册、海报等,方便公众了解 和掌握权力清单的相关内容。
《权力清单内容解读 》ppt课件
目录
• 权力清单概述 • 权力清单的具体内容 • 权力清单的实施与监督 • 权力清单对政府治理的影响 • 未来展望与建议
权力清单概述
01
权力清单的定义
权力清单是指对政府及政府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权责 ,并按照权力类别逐一登记,列明相应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等事项。
立法权力
制定法律法规权
制定和修改国家法律法规。
立法监督权
对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
立法调查权
对特定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
其他立法权力
如参与国际条约谈判等。
其他重要权力
监督权
对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
其他重要权力
如国家主席的外交权等。
人事任免权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免。
重大事项决定权
权力清单旨在明确政府权力的边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乱作为。
权力清单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权力清单的来源与背景
权力清单制度源于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 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 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 力运行流程”的改革部署。
权力运行制度清单模板
权力运行制度清单模板一、前言为加强权力运行管理,规范权力行使,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清单。
二、权力清单1. 行政许可类权力清单(1)名称:XXX行政许可(2)设定依据:XXX法律法规(3)实施主体:XXX部门(4)实施对象:符合XXX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5)办理流程:XXX(6)办理时限:XXX2. 行政处罚类权力清单(1)名称:XXX行政处罚(2)设定依据:XXX法律法规(3)实施主体:XXX部门(4)实施对象:违反XXX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5)处罚标准:XXX(6)处罚程序:XXX3. 行政强制类权力清单(1)名称:XXX行政强制(2)设定依据:XXX法律法规(3)实施主体:XXX部门(4)实施对象:拒不履行XXX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5)强制措施:XXX(6)强制程序:XXX4. 行政给付类权力清单(1)名称:XXX行政给付(2)设定依据:XXX法律法规(3)实施主体:XXX部门(4)实施对象:符合XXX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5)给付标准:XXX(6)给付程序:XXX5. 行政奖励类权力清单(1)名称:XXX行政奖励(2)设定依据:XXX法律法规(3)实施主体:XXX部门(4)实施对象:符合XXX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5)奖励标准:XXX(6)奖励程序:XXX6. 行政确认类权力清单(1)名称:XXX行政确认(2)设定依据:XXX法律法规(3)实施主体:XXX部门(4)实施对象:涉及XXX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5)确认标准:XXX(6)确认程序:XXX三、权力运行流程1. 对外公开(1)公开内容:权力清单、法律法规、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2)公开渠道: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告栏等2. 受理申请(1)接收渠道:现场受理、网上受理、邮寄受理等(2)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3. 审核审批(1)审核内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等(2)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并说明理由4. 告知结果(1)批准决定的,告知申请人获得批准的有关事项;不予批准决定的,告知申请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5. 监督评价(1)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对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全程监督(2)定期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责任追究1. 依法行使权力,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2. 依法接受监督,不得拒绝、阻碍、逃避监督3. 违反本清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五、附则1. 本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2. 本清单的解释权归XXX部门所有3. 本清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现状及改进空间
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现状及改进空间作者:夏德峰来源:《中州学刊》2016年第07期摘要:权力清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从局部尝试、试点探索到上升为国家意志,再到全国自上而下全面推行铺开阶段,是一个制度创新与扩散的演变过程。
地方政府创造性地实现了权力清单制度的横向拓展与纵向延伸,同时也展现了权力清单制度运行平台与细分标准的差异性。
从目前来看,地方权力清单制度实施的主要问题有:制度规范性不足,法律法规改革滞后,制度体系间“信息孤岛”现象突出,关键事权下放不充分,放管脱节,部门协同难,执行力度逐级递减等。
改进权力清单制度,要进一步提升权力清单构建的法治思维,创新权力清单编制理念、公开形式及载体,做好权力清单的衔接配套,完善权力清单制度的标准,扩大权力清单制度的开放性,增强改革的系统性与协同性,强化权力清单制度的执行力。
关键词:权力清单制度;政府治理;政府职责体系;权力制约与监督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7-0016-05现代政府需要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权责体系,权力清单制度契合这一行政改革的趋势。
权力清单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推动行政改革从政策推动向法治引领转变。
在功能性维度上,权力清单将行政权力行使的主体、对象和行政能力进行划分,有助于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在结构性维度上,权力清单规范和明示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和责任,有助于明晰政府职责;在价值性维度上,权力清单坚持公开便民原则,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对现有政府职权进行清理,有助于提升公众的改革获得感;在技术性维度上,权力清单以减权限权为抓手,通过权力“瘦身”和责任“强身”,使监督制约行政权力有了制度保障,有助于廉洁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实现。
一、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特点权力清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制度创新与扩散的演变过程。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
行政处罚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环节责任: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
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环节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治安
处罚决定书2日内送达当事பைடு நூலகம்。
7、执行环节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7
行政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2
行政处罚
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聚众扰乱单位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05年8月28日)第二十四条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环节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治安
XX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模板】
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处罚
属地行使
47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规定的处罚
属地行使
48
行政处罚
对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处罚
属地行使
11
行政处罚
对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延期验收的处罚
属地行使
12
行政处罚
对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处罚
属地行使
13
行政处罚
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XX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1
序号
部门
权力总数
市级权力
属地管理权力
17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8
9
219
18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42
2
140
20
市环境保护局
134
4
130
21
市规划局
17
14
3
22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6
10
36
23
市交通运输局
439
69
370
25
市水利局
204
属地行使
23
行政处罚
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其他污染物的处罚
属地行使
上海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 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 岗培训、免职或者建议免职,警告、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 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 岗培训、免职或者建议免职,警告、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 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 岗培训、免职或者建议免职
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在办理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 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履行职务 许可决定的
在办理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 的申请人审批同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在办理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时,明知申请单位或申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 请人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审核通过的 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审核通过的
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 岗培训、免职或者建议免职,警告、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 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 岗培训、免职或者建议免职,警告、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 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 岗培训、免职或者建议免职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 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 岗培训、免职或者建议免职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 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 岗培训、免职或者建议免职,警告、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 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 岗培训、免职或者建议免职,警告、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 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 岗培训、免职或者建议免职,警告、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 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 岗培训、免职或者建议免职
长宁区征兵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上海长宁
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 责令改正 培训、警告、记过、降级(降
聘)、撤职
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 责令改正 培训、警告、记过、降级(降
聘)、撤职 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 责令改正 培训、警告、记过、降级(降 聘)、撤职 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 责令改正 培训、警告、记过、降级(降 聘)、撤职 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 责令改正 培训、警告、记过、降级(降 聘)、撤职
处分 视情节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责令改正 处分 视情节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责令改正 处分
没有法定行政处罚依据而进行 处罚的 对被批准入 伍后逃避、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拒绝应征的 的 处罚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其他违反处罚规定的行为
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 责令改正 培训、警告、记过、降级(降
聘)、撤职
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
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 培训、警告、记过、降级(降 聘)、撤职 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 培训、警告、记过、降级(降 聘)、撤职 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 培训、警告、记过、降级(降 聘)、撤职 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 培训、警告、记过、降级(降 聘)、撤职
权力
序号
权力名称
类型
责任事项
行政机关
责任形式 工作人员
从事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
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责守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
行政 兵役执法检
二
贿赂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检查 查
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 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 责令改正 培训、警告、记过、降级(降
聘)、撤职
视情节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责令改正
行政级小微权力清单
行政级小微权力清单1. 背景介绍行政级小微权力清单是为了明确小微企业所拥有的行政级权力,以便提供便捷和透明的管理和监督。
该清单将列举小微企业在行政事务中可能涉及的权力,并规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以确保合法、公正和有效的行政处理。
2. 权力清单2.1 注册和许可证办理小微企业在创办、变更及终止的各个阶段需要通过行政程序进行注册和许可证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工商注册- 税务登记-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注册等。
企业在进行这些事项时,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相关办理资料。
2.2 日常行政审批- 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各类行政审批,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立项审批- 融资审批- 建设项目审批- 雇佣劳动力手续审批- 企业资质认证审批等这些审批事项需要小微企业按规定程序办理,提供相应的审核材料,并遵守审批机关的工作要求。
2.3 经济补贴和扶持政策申请- 小微企业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各类经济补贴和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创新资金补贴- 发展奖励资金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农村产业发展资金申请等企业需要按照政策要求,递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遵守审批机关的工作要求。
2.4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如企业对政府行政决定存在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企业的权益。
-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企业需要咨询律师,准备相关证据和申请材料,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
3. 权益保障- 小微企业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有权享有以下保障:-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公平、公正、公开的行政程序- 获得及时的行政决策结果- 享受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 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4. 监督与责任- 为确保小微企业行政权力的合法、公正和有效行使,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行政权力的授权和限制- 行政决策的公开和透明- 行政行为的监督和追责机制- 及时处理企业的投诉和申诉以上为行政级小微权力清单,旨在提供对小微企业行政权力的明确和规范,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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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行政权力清单
篇一: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不含行政审批事项) 附件2
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送审稿)
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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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权力清单
这些关于权力清单概念的表述普遍较为简单、浅显和笼统。
透过权力清单基本定义的表象,进一步围绕其特点及制定主体、制定原则、制定依据、目标任务等基本问题,作出更加全面详实且系统深度地解构。
狭义上的政府权力清单。
依
法就权力清单作出的一系列规范称之为权力清单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梳理现有行政权力、清权确权、编制权力清单、优化运行流程、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
该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对政府权力的限制,激发和释放市场与社会的内在活力,最终以市场、社会的生机与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经济社会转型中的瓶
颈问题。
所以,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依法为政府行政权力匡定合理边界,使之回归到理性范围并不断调整优化其中内容,乃是“权力清单制度”
一、权力清单的法律依据
有学者认为,权力清单来源于对现行有效法律的清理,还涉及对相关法律的修改、废止和解释,同时,由于奉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理念,权力清单在一定程度上驱逐了法律,以权力清单作为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权力清单获得了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属性。
因此,应该定义为一种立法或者准立法活动。
取消、冻结、下放等处置方式是对行政权力的重新配置,必然涉及原来法律的变更问题。
如果真如以上学者所言,会引起权力清单与法律法规之间的效力冲突问题,人为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例如,某项行政权力原来是通过
规范性文件确定的,但在进行权力清单清理过程中,行
政机关认为这样的规定不符合现实的需要,进行了清理。
如果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的理解,那么遵守了权力清单,就意味着违反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形成不执行规定的尴尬局面。
权力清单制度规范了行政权力实施的过程和要求,是对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的一次细化,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从这个角度来说,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权力清单的本质在于将法律法规明确的行政权力行使依据和未明确的程序性内容结合,成为可监督可复制的运行方式。
程序性管理规范是行政机关内部进行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在程序方面的规范,便于行政机关内部和社会监督。
实践意义
1、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构建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
明晰权责清单的内容以及权力清单在公示方式上的创新,加强公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这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一种方式,可以扩大公民的参与权,简政放权,促使更快的打造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
2、方便公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
广大群众能够通过权责清单了解政府部门的运行规则,使得政府执法处于群众监督之下,有利于杜绝执法不公和“暗箱操作”。
群众监督是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基础,百姓要想有效监督公职人员行为,及时发现腐败线索,必须
了解应然(法律规定公职人员应如何行使权力)与实然(公职人员实际上如何行使权力)。
群众只有了解应然与实然,并发现两者的巨大反差,才能形成有效监督。
3、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增强行政能力
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有利于强化政府的内部监督,权力清单明确了各行政机关之间的职责和义务,使得行政机关各司其职,有利于防止“推诿扯皮”行为和“行政权力真空地带”现象,从而能够有效提高
行政效率。
4、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力,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
权责清单制度实质上是行政行为清单,这让行政机关的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强制打开权力封闭运行的“黑箱”,揭开权力的神秘面纱,将权力的行使过程公之于众。
目前在有些地区,群众代表可以列席党委和政府会议,实地观察其决策过程,这种权力的“去神秘化”不仅有利于维护群众的知情权,而且对于推动我国的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将会产生不容小觑的社会影响。
权力清单制度的广泛推行,让公民更好的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并且增强其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
权力清单制度的功能和价值
我国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是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实
施的政府内部的自觉行动,是一场基于中央政府内部动员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色彩强于法律色彩的政府行政部门的自
我改革,其功能和价值如下:一是推进政务公开,权力清单制度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晒权,将权力公之于众,有利于公共政策公开、行政执行公开、行政裁决行为和行政复议行为公开以及行政信息公开;二是优化行政服务,权力清单制度基于职权法定的原则,将政府行政权力“关进笼子里”,着
力规范权力运行轨迹,逐步提升行政权力为公众服务的能力;三是提升行政治理能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制度的现代化,权力清单制度是一项崭新的行政实践活动,是一项了不起的制度创新,行政清单制度必将有助于提升行政治理能力;四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行政效能不同于一般的工商管理强调的效能,它强调的是效率、效果和效益的综合,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权力清单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明确政府权力的边界,增强政府机关之间内部的协调和外部的遵从,使机关内外协调一致,进而提高行政效能。
通过对某些社会现实问题的分析研究,进一步认识权责清单制度存在
的必要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省、
市县级政府部门限期公布相关权利清单。
为此,各省市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