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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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

关于2015-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

关于2015-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职称聘任文件精神,现将我公司2015—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聘任依据《永通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聘任管理办法》)。

二、聘任程序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采用个人申报、单位考核推荐和专业组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聘任范围和条件申报个人的聘任职务,并将资格证原件、继续再教育证书原件及论文、成果等其它证实性材料一并上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考核推荐:根据申报人所从事工作、总结工作业绩和技术水平情况,各单位对其近三年来实际工作表现、个人技术水平等填写本单位的考核推荐意见(注:个人申报与单位考核推荐工作2015年2月9日截止,单位负责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推荐名单(分类)上交各专业考核组,将各类证实性材料交综合办李瑞)。

(三)评议推荐:各专业考核组根据申报人个人材料、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及公司有关聘任规定,推荐拟聘人员名单(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比例为85%),并于2015年2月17日前上报公司,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公示聘任名单,并将聘任结果报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备案。

三、聘任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严格按照《聘任管理办法》执行,凡不满足《聘任管理办法》中的岗位设置、聘任条件者,均不聘任。

2、各考核组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聘任管理办法》中的聘任原则及程序考核。

3、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公司聘任要求及程序提供个人真实、有效材料(必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近5年聘任资格(注:如不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原件者,安钢集团公司将取消其聘任资格)。

4、符合本届次聘任条件且通过考核组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综合办公室将各专业组拟聘结果汇总后,上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最终聘任结果,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聘期、待遇1、本次聘期自2015年1月起至2017年12月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9•【文号】•【施行日期】2017.09.19•【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2017年9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规范公务员聘任工作,保障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第三条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机关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第四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位设置与招聘第五条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

聘任为领导职务的,应当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是指具有低替代性,要求具备经过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职位。

辅助性职位,是指具有较强事务性,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的职位。

第六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七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制定职位设置与招聘工作方案。

职位设置与招聘工作方案包括聘任事由、编制使用情况、拟聘职位及名额、资格条件、待遇、聘期、招聘方式、程序等内容。

高校学院青年研究员聘任办法

高校学院青年研究员聘任办法

高校学院青年研究员聘任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储备高层次人才,根据《大学青年研究员聘任办法》(校人字〔2017〕107号),结合实际需求,制订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青年研究员按照正高四级岗位设置,实行聘任制,不纳入我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范围。

二、聘任条件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2.取得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知名研究机构的博士学位。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或有连续一年及以上海外留学或合作研究经历者优先。

3.符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学科发展需要,有能力在金融政策研究、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金融产品创新研究、金融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研究等领域发表高质量研究成果者。

4.能够全职在大学金融研究院工作。

5.在经济学科、金融学科、管理学科、资源环境学科等金融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在某一学科方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潜力。

受聘者须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第一条:以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应与第一作者为师生关系)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A&HCI来源刊物上发表论文不低于2篇。

第二条:在国内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不低于4篇,其中至少1篇为国内顶级期刊。

第三条: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至少1项。

第四条:达到上述第一、第二条每一条工作量一半。

三、聘期待遇1.青年研究员实行年薪制,标准为每年25万-30万元(税前)人民币,具体标准在招聘公告和聘任合同中确定。

2.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支持,人文社科类40万元。

3.可以申请聘任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具体聘任程序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执行。

4.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购买医疗等社会保险,提供人才周转公寓。

5.学校支持其申报国家各项人才工程项目。

6.提供每年税前4万元租房补助和周转公寓。

2017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017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017岗位竞聘实施方案2017岗位竞聘实施方案【2017岗位竞聘实施方案1】根据《x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意见》和《x教育系统岗位竞聘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岗位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制定首次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为目标,以完善学校岗位设置为重点,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进一步完善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推进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岗位竞聘原则岗位聘用人员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岗位竞聘,要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

岗位竞聘,以我校岗位设置为依据,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三、岗位竞聘范围全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四、岗位设置与实有人员组成(见附件)五、岗位竞聘条件教师系列:(一)竞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七级岗位人员条件:具有相应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竞聘中级教师职务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人员条件:x.基本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x.竞聘中级教师职务八级岗位人员,需聘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x年。

x.竞聘中级教师职务九级岗位,需聘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x年。

(三)竞聘初级教师职务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人员条件:x.基本条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不足五年按实际年限)。

x.竞聘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需聘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x年。

辅助系列:(一)竞聘中级岗位条件:x.基本条件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以下类同)。

x.竞聘中级八级岗位人员,需聘满x年。

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蔚州镇三街完小
二○一七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局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二○一七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如下:
一、聘任对象:所有现在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岗位设置
完小现有专业技术人员44人,其中高级教师0人,中级职称26人,初级职称18人。

依据中心校、完小聘任方案我完小不存在2015年及以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任职资格但未予聘任的情况。

三、聘任原则
公平、公正、民主、公开
四、聘任基本条件
1、所有现在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2、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3、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坚守岗位,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聘任办法、要求及程序
1、完小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伦刚副组长:高利峰
成员:段竞哲、赵鸿雁、武秀林、段玉海、赵树文、袁志超
2、制定方案,明确细则;民主讨论后,进行表决,多数通过,进入量化考核、将量化结果及时公示。

3、将方案、量化结果按时上报,并做到准确无误。

六、量化考核指导性原则
只要遵守师德、工作积极,无违反政策法规行为的,全部推荐聘任。

七、聘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现正在接受处分的。

2、不遵守师德、发生三乱行为、经常旷职旷工、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的。

2017年5月17日
1。

西南政法大学校内工作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校内工作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2:西南政法大学校内工作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公平合理、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全面推行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运行模式,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渝教策发〔2017〕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8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优化人事管理促进高校教育发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207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高校绩效考核及分配的指导意见》(渝教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1。

第二条学校坚持按需设岗、淡化身份、以责定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考核、以岗定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岗位聘任制,并实行校院(办、处、部、馆、中心)两级管理模式。

学校通过与教职工签订岗位聘任合同,明确岗位职责,核准绩效工资,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绩效工资,特指《西南政法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中的“绩效工资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属各教学、科研、教辅和党政管理等单位和部门2。

第二章聘任机构与职责1原文件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1〕18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属高等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人〔2012〕1号)2删除后勤集团总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学校设立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组织全校岗位聘任工作,审定校聘岗位人员及岗位等级。

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全体校领导、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2017文家教办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7文家教办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7文家街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和寿人社字[2017]50号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潍坊市教育局、寿光市教育局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职称竞聘推荐工作,结合我街道教育实际,特制定文家街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注重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的原则,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科学评价,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街道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范围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过渡,符合《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规定的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竞聘条件参加竞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2.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3.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严格执行师德考核前置的有关规定。

对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自查实之日起一年内取消一切评先树优(含职称评聘)资格,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要在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优先。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建立育人为本基本制度的通知》(潍教字[2011]30号)要求,对于本学年上学期未被评为师德考核优秀等次的教师,一律不得推荐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doc

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doc

榆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和强化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政府相关部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长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榆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榆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1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榆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预案体系榆树市政府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纳入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本预案为榆树市政府专项预案,各乡(镇)街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衔接,对本预案相关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共同构成榆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与《长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有衔接、联动的关系。

1.5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2017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017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017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推荐文章我爱祖国活动方案热度:庆七一演讲比赛活动策划方案范本热度:校园七一党建活动策划方案范文热度:大学校园主题演讲大赛活动策划方案模板内容热度:纪念建党94周年七一系列活动策划方案热度:事业单位主要为社会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社会公益性服务,承担着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生活基本需要等重要保障职能。

下面是有2017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2017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1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XX〕2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竞聘上岗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竞聘上岗的岗位范围和条件(一)范围: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2、局属各事业单位聘用期已满或出现空缺、新设的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岗位等级设置及首次聘用实施方案

岗位等级设置及首次聘用实施方案

岗位等级设置及首次聘用实施方案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市政府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三、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根据人社局和教育局核准的我校岗位设置方案,我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具体设置岗位如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 。

(1)正高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

(2)副高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

2.中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

3.初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7%。

(二)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总数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53%。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工勤技能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16%。

四、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根据人社局、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基本条件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应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中级教师八级岗位必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琼海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模板】

琼海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模板】

XX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共招聘28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小学教师149名,幼儿园教师19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名;卫生系统24名。

二、应聘条件(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7、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具体的日期界定以报名时间确定;8、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办法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招考职位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1:3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笔试结束后,由XX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需求情况,按职位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管理制度【2017】

招聘管理制度【2017】

招聘管理制度(2017。

06试行版)1 总则1。

1 目的为了满足华械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

1。

2 原则公司以“人才是企业之本"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使华械集团有限公司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1。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械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所有岗位人员的招聘管理。

2 招聘政策2。

1 招聘工作原则2。

1.1 公开平等竞争,杜绝任何以权谋私和任人唯亲的现象.2.1.2 择优录取,试用合格者才能聘用。

2.2 规范化人员招聘要按照招聘程序进行,对于聘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现有员工在薪酬、考评、培训等方面同等对待。

2.3 招聘方式员工招聘有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

内部招聘:内部优先征聘,使员工获得与个人职业发展一致的工作岗位。

外部招聘:可通过广告、参加招聘会、网站公布、职业介绍所和同业推荐、员工引荐等形式.2。

4 外部招聘员工的条件:符合相应岗位工作说明书的任职要求。

3 招聘组织3。

1 招聘组织管理集团总部和子公司的招聘工作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用人部门配合进行专业面试。

3。

2 招聘流程招聘流程分为:部门提出招聘需求—---审批-—--发布招聘公告————人员筛选录用————招聘工作评估。

3。

3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3.3。

1 全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每年 1 月底前,各子公司总经理/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计划,在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后,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组织机构调整、现有人力资源情况、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员工流动等因素, 制定出全年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华械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

3。

2 临时性人力资源需求子公司各部门因人员调动、员工离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在确认内部调配难以满足的情况下,可以由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必要时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子公司负责实施外部招聘.4 招聘形式招聘形式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按照我部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现将《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17年4月1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中心、局)、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考务工作制度,规范考试管理,保障考试的正常实施,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经教育部批准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考(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

全国统考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安全、科学、规范。

第三条全国统考(含分省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的密级、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按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评卷过程中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下同)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第四条全国统考考务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教育部和各省(区、市)设立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考试中突发事件的处置。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和管理本地区的考试工作。

第五条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全国统考工作。

第二章考试工作人员第六条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配备与所承担的全国统考考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

第七条考试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第八条考试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7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编制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xx 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x 政文〔2006〕x 号)、《关于印发xx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x 人社〔2015〕x 号)和《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 办[2013]x 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 名,其中:26 个名额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用于乡镇(街道)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剩余46 名为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附件1。

教职工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职工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职工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教职工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遵府办发〔2017〕94号)精神,遵义市人事劳动局下发的《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遵市人通〔2017〕55号),《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2017〕165号),《遵义市教育系统中小学(职高)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遵市人社通〔2017〕153号)和仁怀市教科局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岗位管理实施方案,制定高大坪小学岗位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一、教职工岗位聘用领导小组组长:陈钊副组长:程天刚吕燚成员:高德才陈泽民周后华李健李渊陈升培张德智李正远程光桥杨万刚杨毅罗志宇李宣德穆标任飞姜甫陈祖碧穆昌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高大坪小学,由吕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常规工作,各学校校长负责本校常规工作。

二、岗位聘用监督小组:组长:程天刚成员:陈兴龙王恩刚赵明刚代江权(高大坪小学教育工会第四届经审委)(高大坪小学教育工会第四届女工委)1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高大坪小学工会办公室,由程天刚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岗位分配原则坚持对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当年学校编制及比例,核算各学校指标数。

四、岗位聘任办法1、有岗位学校应聘人数大于等于岗位数时,应聘人员达到基本要求的,由有岗位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在校内开展竞聘工作。

2、有岗位学校应聘人数小于岗位数时,有岗位学校应聘人员达到基本要求的,由有岗位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考核直接聘用。

3、有岗位学校开展第四条第1、2款聘用工作后仍有岗位的和有岗位学校无应聘人员的,乡内具有应聘资格的人员可自愿参与高大坪小学组织的竞聘。

(1)应聘人员申请应聘,填写《高大坪小学岗位应聘申请表》,并上交应聘材料(在有岗位学校竞聘落聘的,可参加高大坪小学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考核竞聘);(2)高大坪小学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进行量化考核;(3)公示量化考核结果;(4)按照量化考核结果,从高分往低分排列名次确定拟聘人员。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2017最新)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2017最新)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保障用人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含公安和监狱劳教机关,下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和行政执法专项编制)限额内,根据本办法,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聘任制公务员依法享有相应的公务员权利,并履行公务员义务。

第四条聘任制公务员按照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分类管理。

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系列和职务序列。

第五条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区行政机关按管理权限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招聘第六条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聘任制公务员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

对于专业通用性较低、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难以聘任到合适人选的专业技术类职位及其他性质特殊的职位,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选聘方式招聘。

第八条应聘聘任制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18周岁,公开招聘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机关不得设置与招聘职位无关的资格条件。

第九条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聘任制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5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务员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四)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招聘)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017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

2017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

技师学院岗位聘任管理办法为加强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学院整体发展的需要,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公司人事制度文件精神为指导,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才环境,切实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改善人员结构,建立“因事设岗,因岗定编,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合理流动”的良好用人机制,从而调动职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促进学院持续稳步地发展。

二、岗位聘任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专业对口,岗职相符”的原则。

三、岗位聘任适用范围院级以下干部和职工岗位。

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四、聘任条件参加岗位聘任的人员,应具备学院规定的相应上岗条件:1.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履行本岗职责的知识、能力和聘用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与岗位相同的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参聘教师岗位的一般管理人员聘任期间须在教学一线任课每周不少于4课时,并能够完成常规的教学教研任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聘教师岗位的须有在教学一线工作的经历和背景,相关专业的教龄不少于3年,每周听课不少于2课时(有听课记录备查)。

6.工勤技能人员应具备与岗位相同的职业技能资格,参聘岗位应与所定工种一致。

7.承包人员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采取低聘的办法。

8.公司或单位政策另有规定的五、岗位聘任程序和方法实施岗位聘任,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布岗位、岗位数、岗位职责、岗位待遇及上岗条件。

2.个人申报岗位,填写应聘申请表,在部门初审后交到学院人事部门。

3.所有聘任岗位,由学院组织考核、测评和公示后,报院领导办公会审核。

4.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任手续。

六、待遇凡被聘任的人员,履行新岗位的岗位职责,享受相应岗位的各项待遇薪酬,易岗易薪。

东北大学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要点提示

东北大学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要点提示

东北大学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要点提示为保证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与提示:一、本次聘任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专任教师1. 若教学科研基层学术组织的某级职务岗位数量不足,原则上可占用该教学科研基层学术组织高级别空岗,但不可占用低级别空岗。

2. 各单位实际聘任的副教授、讲师、助教职务各级岗位比例,应符合《东北大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岗位比例要求。

3. 国家计划内博士后在规定期限内若满足“东北大学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操作程序与教师相同。

其中,师资博士后的指标与在岗专任教师合并计算。

(二)德育教师1. 德育教师申报竞聘同级职务高级别岗位须符合“东北大学申报竞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同级职务高级别岗位必须具备的条件”(详见附件)的要求。

2. 德育教师的聘任程序参照专任教师的相关要求执行,推荐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3. 对于无实际教学课时的德育教师,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1. 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竞聘同级职务高级别岗位须符合“东北大学申报竞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同级职务高级别岗位必须具备的条件”(详见附件)的要求。

2. 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正、副高职,采取基层部门推荐,再经校集中推荐并履行相关评议程序后予以聘任的办法。

3. 非教师专业技术各系列晋升高级职务的推荐数量由学校根据各部门、各系列的具体情况,统一确定。

4. 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要继续强调与日常考核工作紧密结合。

5. 任五级及以上职员且满足“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

其中,对于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四年为优秀的人员,业务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材料以任现职以来的为准,且以近五年的为主;申报竞聘同级职务高级别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材料以聘任至现岗位以来的为准(其中,申报竞聘教授二、三级岗位教师的材料以聘任至教授职务以来的为准)。

关于2017年中层干部竞聘的实施方案【模板】

关于2017年中层干部竞聘的实施方案【模板】

***昌第二高级中学关于2017年中层干部竞聘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在编在岗的全体教工公开招聘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

竞聘工作按照干部“四化”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推到学校中层领导岗位上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科室及岗位设置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普通高中的管理特点及许昌二高的实际情况,学校核设置科室12个,其中行政科室5个,即办公室、教务科、政教科、总务科、安全科;内设业务科室4个,即教科研室、信息中心、教师发展中心、艺体中心;内设食宿服务科室2个,即餐饮科、寝管科;内设1个督导室。

中层领导正职职数12名,此外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教务科设副主任2名,政教科设副主任2名,总务科设副主任2名(具体岗位设置请参看许昌二高科室设置及工作人员安排表)。

二.竞聘条件(一)竞聘中层领导的基本素质要求1.具备较高的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2.廉洁自律、勤政高效,务实创新、不谋私利,乐于吃苦、勇于奉献。

3.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大局观念强、不搞小圈子。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敬业精神强、服务意识强。

5. 服从领导、勇挑重担,能当好校长和主管校长的参谋和助手,解释政策不发挥、不走调。

(二)竞聘中层领导需具备以下条件: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的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竞聘程序1.报名:有意参加竞聘的同志,到杨殿平校长处报名,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6月25日下午4时前。

希望同志们积极报名,把招聘过程作为展示自己聪明才智和能力水平的绝好机会。

2.竞聘演讲:参加竞聘的同志进行竞聘演讲。

中层竞聘演讲内容主要包括对中层岗位的认识、中层干部的职责、中层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工作思路、工作目标、方法措施,竞聘时可不固定某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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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学院岗位聘任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学院整体发展的需要,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人事制度文件精神为指导,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才环境,切实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改善人员结构,建立“因事设岗,因岗定编,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合理流动”的良好用人机制,从而调动职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促进学院持续稳步地发展。

二、岗位聘任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专业对口,岗职相符”的原则。

三、岗位聘任适用范围
院级以下干部和职工岗位。

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四、聘任条件
参加岗位聘任的人员,应具备学院规定的相应上岗条件:
1.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履行本岗职责的知识、能力和聘用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与岗位相同的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参聘教师岗位的一般管理人员聘任期间须在教学一线任课每周不少于4课时,并能够完成常规的教学教研任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聘教师岗位的须有在教学一线工作的经历和背景,相关专业的教龄不少于3年,每周听课不少于2课时(有听课记录备查)。

6.工勤技能人员应具备与岗位相同的职业技能资格,参聘岗位应与所定工种一致。

7.承包人员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采取低聘的办法。

8.公司或单位政策另有规定的
五、岗位聘任程序和方法
实施岗位聘任,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岗位数、岗位职责、岗位待遇及上岗条件。

2.个人申报岗位,填写应聘申请表,在部门初审后交到学院人事部门。

3.所有聘任岗位,由学院组织考核、测评和公示后,报院领导办公会审核。

4.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任手续。

六、待遇
凡被聘任的人员,履行新岗位的岗位职责,享受相应岗位的各项待遇薪酬,易岗易薪。

七、考核
学院将根据制定的各类人员的考核办法,每个聘期组织考核一次,聘期按公司文件一般为1-2年。

八、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随时解聘:
1.确无能力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一年累计病假满6个月或事假满1个月。

3.月累计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满5天。

4.不服从管理经教育无效者。

5.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及学院规章制度。

6.违反安全规定或操作规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7.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8.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个别岗位需要调整的。

9.公司或单位政策另有规定的。

九、待聘人员的管理
1.凡未被聘任的原在编职工属待聘人员,学院综合办公室本着“热情接待,疏通渠道,促进交流”的原则,做好待聘人员的管理,待聘人员原所在部门应积极配合,
做好待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协调待聘人员联系新的工作岗位。

推荐的新岗位一般采用低聘、缓聘的办法。

2.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3.待聘人员应努力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积极应聘学院所推荐的岗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拒绝推荐安排岗位的人员,学院则不再负责其工作安置。

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待聘人员在待聘期内,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参加调资,不晋升职务,不参加评先。

十、纪律和监督
严明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岗位聘任顺利进行。

十一、组织领导
1.岗位聘任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劳人科具体组织落实。

学院将根据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类人员聘任工作小组等机构。

2.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部门第一负责人是责任者,对岗位聘任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技师学院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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