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
消费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消费税怎么做账务处理我们都知道在⽇常活动中,我们有时会涉及到消费税,到底买⽅和卖⽅怎么计算消费税呢?消费税在计算的时候要考虑⼀些什么因素呢?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是怎么样的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1.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及附加”等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退税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2.以⽣产的产品⽤于在建⼯程、⾮⽣产机构等,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程”、“营业外⽀出”等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出”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物资,由受托⽅代收代交税款(除受托加⼯或翻新改制⾦银⾸饰按规定由受托⽅交纳消费税外)。
受托⽅按应交税款⾦额,借记“应收账款”、“银⾏存款”等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委托加⼯物资收回后,直接⽤于销售的或⽤于连续⽣产⾮消费税应税商品时,将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委托加⼯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物资”等科⽬,贷记“应付账款”、“银⾏存款”等科⽬;委托加⼯物资收回后⽤于连续⽣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按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存款”等科⽬。
4.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物资,其缴纳的消费税应计⼊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科⽬,贷记“银⾏存款”等科⽬。
5.免征消费税的出⼝物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处理:⽣产性企业直接出⼝或通过外贸企业出⼝的物资,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物资的⽣产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收到退回的税⾦,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
发⽣退关、退货⽽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一、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将生产加工任务交由另一方的生产加工工厂进行,由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规格、数量、工艺等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并获得一定的加工费用的商业行为。
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应税消费品指的是将原材料和加工成品交由加工工厂进行加工处理后,加工成的消费品。
应税消费品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之一,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交纳增值税。
二、收回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方法1、收回后直接销售如果委托方收回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直接将其用于销售,那么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计算委托加工的成本:根据委托加工合同中的约定,计算加工成本。
加工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
(2)计算应纳税额:按照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等于加工成本乘以增值税税率。
(3)核算销售收入:将实际销售收入计入应交增值税账户,同时将销售收入记入销售收入账户。
(4)核算增值税:将应纳税额转入预付账款,待缴纳增值税时再将其转入应交增值税账户。
2、收回后处理储备(1)核算应交增值税账户:应将该笔货物的应交增值税核算到应交增值税账户中。
(2)核算储备账户:将该笔应税消费品及其成本核算到储备账户中。
(3)核算应付账款:如果受托方已经开具了应收账款发票,那么应该将应收账款核算到应付账款中。
(5)储备处理:如果委托方决定将该笔货物进行销售,那么应将其转入销售账户,同时核算销售成本。
三、结语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的会计处理需要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如果委托方决定直接销售,那么应该按照加工成本计算应纳税额和增值税,同时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账户;如果委托方将该笔货物储备不销售,那么应该核算应交增值税、储备账户、应付账款和存货账户等。
有关人员需要根据具体业务情况来开展会计处理工作,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消费税会计处理
(4)收回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或自制半成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26000+3000) 29000 29000
(5)当月领用以委托加工的烟丝一半连续生产卷烟,当月销售卷烟按规定 计算应交消费税为9000元。
例22.光明公司以产品150000元(含税售价)分配利润,
该产品成本为9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问该公司
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例22解: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128205.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794.87
(三)包装物销售、没收押金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05.98 同时再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128.21 5128.21
例17.某企业上月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包装物
不单独计价,在销售价款之外,另加收包装
物押金1500元;本月确认包装物逾期未收回。 请作出会计分录。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
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 交纳消费税。
2、对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和包装物已作价随同应税 消费品销售,又另外加收的押金,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
收的部分,也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交纳消费税。
3、对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
借:库存商品——烟丝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产品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
41428.57
41428.57
2.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已纳 消费税款准予抵扣。因此,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 费税:
会计实务: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按照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如果委托加工的物资属于应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交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所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在会计处理上,也要区分上述不同情况:委托方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
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后,应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贷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
例: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一批甲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成本为100000元,支付加工费为26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汽车轮胎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尚未支付。
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A企业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0贷:原材料——甲材料100000(2)支付加工费用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00000+26000)÷(1-10%)=140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40000×10%=14000(元)应纳增值税=26000×17%=4420(元)根据计算结果A企业编制会计分录如下:①若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借:委托加工物资26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20——应交消费税14000贷:应付账款——B企业44420②若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借:委托加工物资40000(26000+14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20贷:应付账款——B企业44420(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原材料甲①若A企业收回加工的材料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借:原材料——甲材料126000贷:委托加工物资126000②若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借:原材料——甲材料140000贷:委托加工物资14000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整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再交纳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按规定准予抵扣。
按上述规定,财政部规范了“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现结合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就此问题作一简介:一、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委托方在委托加工时因发出的货物不同,其核算的科目是不同的:如发出的是材料,应通过“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如发出的是自制半成品,应在“自制半成品”科目下增设“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明细科目核算;如发出的是在产品,则应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增设“委托加工产品”明细科目核算。
因此而交纳的消费税也分别不同情况记入上述相应的科目。
委托方在向受托方提货时,按应支付的加工费和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材料”(或“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生产成本——委托加工产品”)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受托方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帐,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
按其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和应扣消费税额借记“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例:某A企业委托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4000元,加工费800元(不含税价),B企业同类、同量烟丝的销售收入为8000元。
A企业将烟丝提回后直接销售,已售7900元,烟丝的加工费及B企业代交的消费税均未结算。
根据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8种税费账务处理及详解
18种税费账务处理及详解1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需就其全球收入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交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上交时借: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2消费税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迸行处理: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企业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长期投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
例如,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主营业务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科目。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5)企业进口产品需要缴纳消费税时,应把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目消费品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交纳当月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等(7)企业收到返还消费税,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税金及附加”科目借:银行存款等贷:税金及附加3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小企业会计准则》业务知识综合测试3
《小企业会计准则》业务知识综合测试三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共30分)1.小企业取得的用于补偿已发生费用的政府补贴,反映在利润表的()项目。
[1分]A. 营业收入B. 营业成本C. 营业外收入D. 营业外支出正确答案:C教师详解:小企业取得的用于补偿已发生的费用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核算。
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可以先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方法是()[1分]A. 年限平均法B. 工作量法C. 双倍余额递减法D. 年数总和法正确答案:C教师详解: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要注意在最后两年计提折旧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3.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经批准转销后,应计入()科目。
[1分]A. 其他业务收入B. 营业外支出C. 资本公积D. 营业外收入正确答案:D教师详解: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待处理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余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某小企业银行存款美元账户上期初余额为80000美元,即期汇率为1美元=7.8元人民币,该企业本月10日将其中30000美元在银行兑换为人民币,银行当日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7.5元人民币,美元卖出价为1美元=7.6元人民币。
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7.55元人民币。
假设本期没有其他涉及美元账户的业务,期末即期汇率为1美元=7.5元人民币。
则该企业本期应计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失为()元。
[1分]A. 22500B. 24000C. 3300D. 21000正确答案:B教师详解:该企业在将美元兑换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30000×(7.55-7.5)=1500(元人民币);期末调整外币账户时产生的汇兑损失=(80000×7.8-30000×7.55)-50000×7.5=22500(元人民币),则该企业本期应计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失=1500+22500=24000(元人民币)。
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是什么
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是什么
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委托加工的存货收回后成本的确定
委托加工的存货收回后成本的确定我公司本月发出材料一批给某加工厂代为加工,材料价款15000元,支付加工费3000元,所发材料为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税税率10%。
请问:(1)收回后直接出售或者用于加工非消费税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2)收回后用于加工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1)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贷:原材料15000组价=(15000+3000)/(1-10%)=20000(元)消费税=20000×10%=2000(元)增值税=3000×17%=510(元)借:委托加工物资5000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510贷:银行存款5510借:原材料20000贷:委托加工物资20000(2)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贷:原材料15000组价=(15000+3000)/(1-10%)=20000(元)消费税=20000×10%=2000(元)增值税=3000×17%=510(元)借:委托加工物资3000应交税费——消费税2000——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贷:银行存款5510借:原材料18000贷:委托加工物资18000【分析】上例中涉及到两方面的问题:(1)加工过程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核算问题。
①增值税的计算:通常情况下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要根据支付的加工费来计算;②消费税的计算(重要的考点):通常应该根据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材料的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该缴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收回后是直接出售还是继续用与生产应税消费品。
①收回后如果是用于应税消费品的连续生产,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应该计入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以后环节抵扣。
②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就应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
中国现行18个税种的账务处理大全
18个税种的账务处理大全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8个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保税。
1、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需就其全球收入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交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上交时借: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2、消费税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迸行处理: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企业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长期投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
例如,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委托加工材料/主营业务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5)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6)企业进口产品需要缴纳消费税时,应把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目消费品的成本,借:材料采购贷:银行存款(7)交纳当月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等(8)企业收到返还消费税借:银行存款贷:税金及附加3、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题库附答案(基础题)单选题(共30题)1、(2016年真题)2021 年 5 月将自产加湿器作为福利发放员工,成本20000 元,市场不含税价 50000 元,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6500货: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B.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65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C.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2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D.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6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答案】 B2、企业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是()。
A.将自产的办公桌用于财务部门办公使用B.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用于赠送客户D.将自有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捐赠【答案】 C3、下列关于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A.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B.一般纳税人,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C.转让金融商品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D.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答案】 D4、委托方将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被代收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是()。
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
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一、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需就其全球收入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交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上交时借: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二、消费税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企业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长期投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委托加工材料/主营业务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5)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6)企业进口产品需要缴纳消费税时,应把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目消费品的成本借:材料采购贷:银行存款7)交纳当月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等8)企业收到返还消费税借:银行存款贷:税金及附加三、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①原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在这种方法下,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
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案例分析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案例分析销售应税消费品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例】某工业企业销售所生产的化妆品价款1 000 000元,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
该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0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00 000其中,应交消费税额=1 000 000×30%=300 000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例】某工业企业在建工程领用自产货物30000元,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纳消费税3600元。
该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38700贷:库存商品3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5100——应交消费税3600本例中,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3600元应记入“在建工程”科目。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企业如有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按照应交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某工业企业委托乙企业代为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
该企业的材料成本为800 000元,加工费为150 000元,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80000元。
材料已经加工完成,并由该企业收回验收入库,加工费尚未支付。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及税法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及税法处理某一般纳税人的烟草企业将成本为10万元的烟叶(从烟农手中购入)委托A 企业(一般纳税人)加工成烟丝,加工费用为4万元;收回烟丝后,20%的烟丝以10万元的价格直接出售,80%的烟丝继续加工为20标准箱卷烟,加工成本为8万元。
卷烟全部销售,售价为40万元。
外购烟叶时:借:原材料-烟叶1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0×13%=1.3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10×(1+13%)=11.3委托加工发送烟叶时:借:委托加工物资10贷:原材料-烟叶10支付加工费、增值税、消费税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用)/(1-消费税税率)=(10+4)/(1-30%)=20(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30%=6借:委托加工物资4+6×20%=5.2应-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0.68应-应交消费税6×80%=4.8贷:银行存款10.68收回烟丝入库时:借:原材料-烟丝14×80%=11.2库存商品-烟丝14×20%+6×20%=4贷:委托加工物质15.2销售烟丝时:借:银行存款11.7贷:其他业务收入1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借:其他业务成本20*20%= 4贷:库存商品-烟丝4加工卷烟时:借:生产成本19.2贷:原材料-烟丝11.2应付职工薪酬8加工好的卷烟入库时:借:库存商品-卷烟19.2贷:生产成本19.2销售卷烟时:借:银行存款46.8贷:主营业务收入4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6.8借:主营业务成本19.2贷:库存商品-卷烟19.2借:营业税金及附加40×56%+0.015×20=22.7贷:应-应交消费税22.7交纳消费税时:借:应-应交消费税22.7-4.8=17.9贷:银行存款17.9【总结】1、委托加工的界定(1)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按照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如果委托加工的物资属于应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交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所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在会计处理上,也要区分上述不同情况:委托方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
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后,应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贷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
例: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一批甲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成本为100 000元,支付加工费为26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汽车轮胎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尚未支付。
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A企业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000贷:原材料——甲材料 100 000(2)支付加工费用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00 000+26 000)÷(1-10%)=140 000(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40 000×10%=14 000(元)应纳增值税=26 000×17%=4 420(元)根据计算结果A企业编制会计分录如下:①若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借:委托加工物资 26 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420——应交消费税 14 000贷:应付账款——B企业 44 420②若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借:委托加工物资 40 000 (26 000+14 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420贷:应付账款——B企业 44 420(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原材料甲①若A企业收回加工的材料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借:原材料——甲材料 126 000贷:委托加工物资 126 000②若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借:原材料——甲材料 140 000贷:委托加工物资 140 000。
2020年初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模拟试题及答案十三含答案
2020年初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模拟试题及答案十三含答案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2018年10月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公司生产的500件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管理人员。
该批产品的单件成本为1.2万元,市场销售价格为每件2万元(不含增值税)。
不考虑其他税费,甲公司在2018年因该项业务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万元。
A.600B.770C.1000D.1160试听精讲课程2.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应当计入()。
A.生产成本B.应交税费C.主营业务成本D.委托加工物资试听精讲课程3.某企业将自产的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用于在建工程。
该批消费品成本为750万元,计税价格为125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0%。
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为()万元。
A.875B.962.5C.1087.5D.1587.5试听精讲课程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事项中,不需要视同销售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A.将自产产品用于自建厂房B.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投资C.将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用于对外捐赠D.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个人福利试听精讲课程5.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准备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委托方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A.在途物资B.委托加工物资C.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D.税金及附加试听精讲课程6.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某非金银首饰材料(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价款2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为8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500元,材料已加工完毕。
收回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元。
A.25000B.25500C.20850D.20500试听精讲课程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专栏的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43
B企业:
1、收到材料时:
作备查记录
2、交回烟丝计算应收的加工费时:
借:应收帐款—— A 企业 3336
贷:产品销售收入 800
委托方在向受托方提货时,按应支付的加工费和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材料”(或“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生产成本——委托加工产品”)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受托方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帐,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按其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和应扣消费税额借记“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再交纳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按规定准予抵扣。按上述规定,财政部规范了“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现结合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就此问题作一简介:
例:如上例中,A企业将烟丝提回后投入卷烟生产,生产出的卷烟全部售出,销售收入为15000元,该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40%。销售卷烟的消费税为6000元。B企业的会计处理同上例。A企业有关的会计分录为:
1、发出材料的处理同上例
2、计算应付的加工费及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材料 800
A及B企业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A企业:
1、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4000
贷:原材料 4000
2、提回烟丝计算应付的加工费时:
贷:委托加工材料 4800
4、生产卷烟销售时:
借:应收帐款等 17550
贷:产品销售收入 150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400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二、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根据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交纳的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因此,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而不是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中。企业在向受托方提货时,按应支付的加工费等,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等科目,按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按加工费与消费税之和,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加工成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最终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或“产品销售税金”)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中这两笔借贷方发生额的差额即为实际应交的消费税,于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银行存款 3600
但对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6000
5、交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600
例:某A企业委托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4000元,加工费800元(不含税价),B企业同类、同量烟丝的销售收入为8000元。A企业将烟丝提回后直接销售,已售7900元,烟丝的加工费及B企业代交的消费税均未结算。
根据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例中受托方同类、同量烟丝的销售收入为8000元,因此受托方应按8000元为依据计算应代扣代缴烟丝的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受托方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为2400元(8000×30%)
加工费=2400+800+800×17%=3336元
借:委托加工材料 3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
贷:应付帐款 3336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400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
贷:应付帐款——B企业 3336
3、烟丝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烟丝 4800
一、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
委托方在委托加工时因发出的货物不同,其核算的科目是不同的:如发出的是材料,应通过“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如发出的是自制半成品,应在“自制半成品”科目下增设“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明细科目核算;如发出的是在产品,则应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增设“委托加工产品”明细科目核算。因此而交纳的消费税也分别不同情况记入上述相应的科目。
借:产成品——烟丝 7200
贷:委托加工材料 7200
3、销售烟丝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借:应收帐款 9243
贷:产品销售收入 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