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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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供应室监测制度

医院供应室监测制度

医院供应室监测制度
1.目的
通过正确有效的监测保证无菌物品的安全性,保证病人的治疗护理安全,维护医院的利益。

2.依据
《护理常规》(上海市卫生局,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2009 第 10 号第 3 部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3.使用范围
供应室
4.职责
各灭菌器负责人员通过各类有效监测手段,监测各类物品灭菌的有效性,从而保证物品的安全供应。

5.内容
5.1 压力容器灭菌器监测:高压灭菌必须在每日工作前做好空锅BD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开始灭菌工作。

高压灭菌每包有化学监测,每锅有工艺监测,每周有生物监测,压力容器表每半年强制检查1次,有标识。

5.2 环氧乙烷灭菌器监测:环氧乙烷灭菌必须每包有化学监测,每锅有工艺监测及生物监测。

5.3 低温等离子体灭菌监测: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必须每包有化学
监测,每锅有工艺监测,每天有生物监测。

5.4 紫外线监测:根据感染控制办公室要求>90μW每半年监测1次,>70μW每三个月监测1次,<70μW 及时更换。

5.5 物体表面、空气、工作人员手监测:每月必须进行无菌区和清洁区的空气、物体表面和3名工作人员手监测。

物体表面无菌区菌落数应当≤5 cfu/m3,清洁区菌落数应当≤10 cfu/m3。

空气无菌区菌落数应当≤200cfu/m3,清洁区菌落数应当≤500cfu/m3。

工作人员手不得检出致病菌,无菌区菌落数应当≤5 cfu/m3,清洁区菌落数应当≤10 cfu/m3。

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科室设专人进行质量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应认真遵守各项监测技术操作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待工作。

二、每月对清洗剂、消毒剂、洗涤用水、包装材料及监测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行业标准监测规范的要求。

三、器械、物品清洗质量监测:(一)日常监测:每日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或借助带光源的放大镜检查。

清洗后器械、器具表面应洁净、无血渍、无污渍、水垢和锈斑。

(二)定期监测:每月随机抽查3—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清洗消毒器质量监测:1、日常监测: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及运行情况,监测并记录每次消毒的温度和时间。

2、定期监测:每年监测清洗消毒器的主要性能参数。

3、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及改变装载方法等时,应进行清洗效果质量监测,待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4、每半年采用清洗效果模拟测试物监测清洗消毒器的清洗效果,当清洗物品或清洗程序发生改变时,应当采用清洗效果测试物进行清洗效果的监测。

四、每周对纯化水进行PH值监测,并记录。

五、每次对使用中的消毒液有效浓度、消毒时间等进行监测并记录,采用热力消毒方法时应每次监测A0值。

六、每季度对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进行抽检,监测结果符合行业标准监测规范的规定。

七、灭菌器质量监测:(一)采用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法。

(二)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应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监测(连续3次),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3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三)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周进行生物监测1次,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每天进行生物监测1次。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

(四)根据灭菌物品种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批量监测。

八、清洗、消毒监测结果及记录保留期限应大于或等于6个月,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保留期限应大于或等于4年。

医院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认真遵守各项监测技术,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待工作。

二、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三、定期对清洁剂、消毒剂、洗涤用水、润滑剂、包装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四、定期进行监测材料的质量检查,包括安全评价报告及有效期等,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五、每季度对超声波清洗器进行能量的检测。

六、每半年对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压力表进行检测校验,每年对安全阀、高压灭菌器、干燥柜及煮沸槽进行检测校验。

七、应对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抽查,并记录监测结果。

八、对使用的消毒剂应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每季一次,化学监测每次配制时监测。

九、对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及结果符合要求。

十、定期对手、物表、空气进行环境卫生学的检测。

十一、每月对无菌包抽样检测。

十二、每月用电导率笔对纯水进行检测。

十三、认真观察记录清洗、消毒、干燥的过程,质量符合要求。

十四、压力蒸汽灭菌器检测1.工艺监测: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锅号、批次、压力、温度、时间、灭菌物品、灭菌日期、灭菌操作者签名等项。

2.化学监测:灭菌包外有化学指示物;包内应放置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能看到包内化学指示物的不需要有包外指示物。

3.生物监测:生物监测每锅进行,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必须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监测。

物理、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才能使用。

预真空(脉动)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三次,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及方法、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消毒供应中心2017年7月6日修订。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

On February 12, 2022, investing in oneself is the best way.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二、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
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灭菌质量的监测
通用要求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化学监测法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法
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A;
B-D试验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气灭菌器应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B-D测试,B-D测试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B-D测试失败,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进,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2023年消毒供应室制度_1

2023年消毒供应室制度_1

2023年消毒供应室制度2023年消毒供应室制度1(一)灭菌效果的监测制度1.各种灭菌器每次灭菌过程均应进行工艺监测,并有关键参数记录。

2.每个灭菌包进行化学监测。

3.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第一锅次进行b—d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灭菌。

4.每月对灭菌器进行生物监测。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等改变时,均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经环氧乙烷灭菌的.物品,条件许可应每次进行生物监测,并待结果合格后方可发放。

5.凡监测不合格,应立即停用灭菌器,查找原因,监测合格后重新启用灭菌器。

6.定期对所使用的消毒剂、灭菌剂的性能进行化学监测。

7.对所使用的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8.对所使用的灭菌剂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9.对医疗器械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二)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每月对无菌区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工作人员的手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l5982—1995。

见表7—1。

表7—1与消毒供应中心(室)相关的卫生监测标准环境类别范围空气(cfu/m3)物体表面(cfu/m2)医务人员手(cfu/m2)ii类无菌区≤200≤5≤5iii类清洁区≤500≤10≤10工作人员自身防护制度1.加强工作人员自身防护教育,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2.在回收、清洗区处理物品时,应穿隔离衣,戴橡胶手套、口罩、帽子如有污染应及时更换,必要时戴防护镜。

脱掉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3.皮肤表面一旦染有血液、其他体液、各种消毒液及酶,应当立即彻底清洗。

4.不慎被利器刺伤,应按锐器伤处理原则处理。

5.使用压力蒸汽、干热灭菌器时,应具有防止爆炸、燃烧的措施,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预防烫伤事故发生。

6.使用低温灭菌器时,应保持空气流通,防止环氧乙烷中毒、燃烧、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

7.必要时检测环氧乙烷灭菌区环境中气体的浓度,防止产生职业伤害。

环氧乙烷灭菌器安全管理制度1.消毒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生物监测方法——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指示菌:嗜热脂肪杆菌芽胞菌片 自含式生物指示剂
标准生物测试包 a) 由1 6条41cm×66cm 的全棉手术巾制成 b) 大小:23cm×23cm×15cm (一次性标准生物测试包) 生物PCD 放置:灭菌器排气口的上方、灭菌柜上、中层
中央
对照组:阳性、阴性对照 如果一天内进行多次生物监测 生物指示剂为同一批号 只设一次阳性对照
4.
(重复三次),
5.
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生物监测方法——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指示菌: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菌片 标准生物测试包
将枯草杆菌芽抱菌片装入无菌试管内 (1片/管 ) 放置:灭菌器及每层门把手对角线内、 外角处放置2个含菌片的试管
对照组:阳性、阴性对照 经一个灭菌周期取出指示菌片 培养基:普通营养肉汤 培养温度: 36℃±1℃培养48h 培养时间:48h观察初步结果,无菌生长
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
生物监测
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的监测: a) 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 b) 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
空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c)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生物监测应满载连续
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取一个20ml无菌注射器,去掉针头, 拔出针栓,将生物指示剂放入针筒内, 再将注射器的针栓插回针筒, 之后用一条全棉小毛巾两层包裹, 置于纸塑包装袋中,封装
放置: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 (整个装载灭菌包的中心部位)
对照组:阳性、阴性对照 经一个灭菌周期取出指示菌片 培养基:普通营养肉汤 培养温度: 36℃±1℃
应定期进行监测材料的质量检查 a) 抽查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有效期 b) 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供应室)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室)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目的:1.1 实行严格的监控与管理,保证灭菌安全。

二、范围:2.1 适用于供应室。

三、职责:3.1 供应室:严格执行供应室灭菌监测制度。

四、依据:4.1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制定。

4.2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

4.3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制定。

4.4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与操作常规》制定。

五、对第三方提供的灭菌资料必须核实和保留以下内容5.1 每次灭菌过程均应进行工艺监测,并有关键参数记录。

5.2配合院感科对医疗器械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5.3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5.4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符合要求。

5.5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进行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5.6 生物监测不合格物品已用于病人时,临床科室应建立个案资料,详细记录病人的情况,密切观察相关的临床表现,必要时进行检查和治疗措施。

5.7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生物监测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5.8每个灭菌包应进行包外化学指示胶带、包内化学指示卡监测。

每周进行一次生物培养。

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存期应大于3年。

医院供应室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供应室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供应室消毒灭菌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供应室消毒灭菌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供应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消毒灭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供应室是医院重要的后勤保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为临床科室提供合格的消毒灭菌物品,预防医院感染。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护理部主任、感染管理科科长、供应室主任等组成,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供应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护士长1人,工作人员若干。

主任、副主任、护士长负责供应室日常管理工作,对消毒灭菌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供应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消毒灭菌知识和专业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工作流程第七条采购与验收(一)供应室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采购消毒灭菌物品,确保物品质量。

(二)采购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合格证明文件。

(三)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品包装、标识、有效期等,确保物品合格。

第八条清洗与分类(一)供应室接收物品后,应进行彻底清洗,去除污渍、血迹等。

(二)清洗后的物品按照材质、用途进行分类,分别存放。

(三)特殊污染物品应单独处理,防止交叉污染。

第九条包装与标识(一)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二)包装时应确保物品完整、清洁、干燥。

(三)包装后应在显著位置标识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

第十条灭菌与监测(一)供应室应采用合法、有效的灭菌方法,确保物品达到灭菌要求。

(二)灭菌过程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灭菌效果。

(三)灭菌后应对物品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第十一条发放与回收(一)供应室应根据临床需求,及时发放消毒灭菌物品。

(二)发放时应认真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确保无误。

(三)临床科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回收物品,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处理。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移植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其他低温灭菌方式可参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灵寿县医院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供应室负责全院灭菌物品的供应任务,灭菌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灭菌质量和灭菌器的灭菌效果与操作情况密切相关;湿包是蒸汽灭菌中常出现的问题,因为,潮湿使包裹内外形成一个连续的液体通道,使包裹的无菌性受到破坏,所以视为灭菌失败;必须重新包装灭菌方可下送至临床科室使用;如此反复的消毒灭菌既浪费时间又消耗材料,也影响临床正常工作,因此,供心室工作中应注意对湿包的识别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1湿包判断根据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规定,消毒包含水量一般不超过3%,超过6%为湿包;有以下情况之一致使包装材料受潮造成生物破坏,均视为湿包;1.1消毒包外有水滴,触摸包布有潮湿感;1.2固定的化学指示胶带有水痕迹;1.3消毒包内有水滴;1.4消毒包内有被吸收的水分;被吸收的水分是指盆具和器械盘垫的吸水巾吸收的细小水分,通常只在打开消毒包后,检查触摸吸水巾时才发现;这部分水分可通过蒸发和再冷凝穿过包裹布;2引起湿包的因素2.1锅炉房供给蒸汽不稳定,蒸汽压力不足0.3MPa;2.2蒸汽中水分含量过高;2.3干燥时间不足;2.4待消毒包过大,布包包装过紧,器械包包内器械件数多,没有用吸水巾分隔,产生冷凝水不易汽化;2.5灭菌前后消毒包摆放不当致使潮气不能脱离包裹;2.6金属物品置上层冷凝水滴湿下层布类物品;2.7消毒车架上灭菌物品紧贴锅壁或锅底被冷凝水打湿;2.8蒸汽排出管道未及时清除纤维屑及沉积物致堵塞不畅;2.9灭菌器性能的维护及保养不当;3湿包控制3.1加强与锅炉房的沟通,取得适合灭菌所需的安全稳定蒸汽,避免正在灭菌中锅炉加水;灭菌前排尽管道内冷凝水,预热时间不少于15分钟;3.2强制干燥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灭菌结束后,灭菌器内温度降至60℃以下,待自然冷却10分钟以上再打开灭菌器,取出灭菌物品;物品取出后应放在铺有织物的台面上冷却一段时间使之降到室温,再下送到各临床科室或放入无菌物品储存柜内,这期间应远离冷气或冷气出口的地方以防再次形成冷凝水;3.3消毒包正确包装;物品包装大小松紧适宜,体积不大于30cm×30cm×50cm,敷料包不超过5kg,器械包不超过7kg,盘、盆、碗等皿类物品尽量单个包装;必须多个包装在一起时所用器皿的开口应朝向一个方向,器皿之间用吸水巾隔开;3.4消毒包正确装载物品装载时,使用专用灭菌架或篮筐,灭菌包不直接接触灭菌器的内壁及门;各灭菌包之间相隔≥2.5 cm,消毒物品离锅底6cm以上,最上层灭菌包距灭菌器顶部需相隔7.5cm;器械包及储槽类容器应平放;盘、盆、碗类就稍向前倾斜、侧立或倒立,纺织类包竖立;玻璃瓶与管腔类包应开口一致并开口向下或侧放;不同类物品同锅灭菌时金属类器械包放下层,纺织类与管道类物品包放上层,大包放上层,小包放下层;靠门处物品盖防湿布,并用不锈钢弯盘对着安全阀排汽口装冷凝水,开门后及时倒掉,避免湿包形成;3.5灭菌后物品的处理灭菌物品应放于离地高25cm,离天花板50cm,离墙远于5cm的载物架上,并加盖防尘罩;灭菌物品储存在密闭柜并行清洁与消毒措施,专人负责,限制无关人员出入;3.6请设备科人员定时维护保养灭菌器及时清除过滤器渣屑沉积物,操作人员随时注意设备运作情况;运转异常及时报告维修,并认真做好脉动真空蒸汽压力灭菌器的B-D测试、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二、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检查。

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灭菌质量的监测1、通用要求(1)对灭菌质量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3)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

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5)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2、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1)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温度波动范围在+3℃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2)化学监测法①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②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3)生物监测法①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A。

②紧急情况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PCD中加入5类化学指示物。

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消毒供应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监测制度
1、认真遵守各项监测技术操作流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待工作。

2、灭菌器灭菌效果监测:压力蒸汽灭菌器每日灭菌前进行空载B-D试验;每次灭菌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每周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环氧乙烷灭菌器每次灭菌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生物监测。

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每次灭菌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以确保灭菌效果。

3、定期对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进行空气微生物学检测。

4、定期对使用中的医用消毒液、清洗剂、润滑剂、包装材料等按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5、定期对监测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抽查国家卫计委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有效期等,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自制标准测试包应符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6、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抽查,并有记录,监测结果符合WS310.3的要求。

7、应对清洗消毒器及其质量进行日常监测,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和运转情况,并记录存档。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进货时,厂家应按生产和灭菌批号提供相应的物理检测、热源检测及细菌检测的结果报告。

9、对各科室出现的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的质量问题,应配合科室查找原因并向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做好记录。

10、每日监测去离子水电导率。

对使用的各种洗涤用水每月应进行相应规
定项目的监测。

11、各种监测结果,认真登记,妥善保管。

发现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措施立即改进,以保证质量。

供应室集中清洗工作制度

供应室集中清洗工作制度

供应室集中清洗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诊疗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降低医院感染风险,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院感染管理规范》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供应室集中清洗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1. 供应室负责人:负责供应室集中清洗工作的全面管理,确保清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2. 清洗工作人员:负责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物品的清洗、消毒、干燥等工作。

3. 质控人员:负责对清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清洗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四、工作流程1. 接收物品:供应室接收各科室送来的需清洗的物品,进行分类、登记。

2. 预处理:对物品进行初步处理,如去除血渍、油渍等,为清洗做好准备。

3. 清洗:采用适当的清洗剂和清洗设备进行物品的清洗,确保清洗彻底。

4. 消毒:对清洗后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杀死细菌、病毒等病原体。

5. 干燥:对清洗、消毒后的物品进行干燥处理,确保物品干燥、无菌。

6. 包装:将干燥、无菌的物品进行合理包装,注明物品名称、数量、灭菌日期等信息。

7. 发放:将包装好的物品及时发放给各科室,满足临床需求。

五、操作规程与要求1. 清洗剂的选择:根据物品的材质、污染程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清洗剂。

2. 清洗设备:使用专业的清洗设备,如超声波清洗机、高压水枪等,提高清洗效果。

3. 清洗时间:根据物品的污染程度、材质等因素确定清洗时间,确保清洗彻底。

4. 消毒方法:采用化学消毒剂、高温蒸汽等方法进行消毒,杀死病原体。

5. 干燥处理:采用自然干燥、烘干等方式进行物品的干燥,确保物品干燥、无菌。

6. 包装要求:合理包装物品,避免交叉污染,注明物品相关信息。

7. 发放管理:建立发放管理制度,确保物品按时、按需发放。

六、质量控制与监督1. 定期对清洗质量进行监测,如检测细菌含量、病毒灭活效果等。

2. 设立质控小组,对清洗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加强对清洗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清洗技能和质量意识。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移植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其他低温灭菌方式可参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一、消毒供应室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查。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二、临床科室对使用中消毒液进行化学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查。

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含氯消毒剂应每日监测浓度,戊二醛每周浓度监测不少于一次。

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三、消毒供应室必须对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1、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器械、布类包必须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指示卡监测。

2、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照度监测。

日常照度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积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和新灯管照射强度监测。

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低于7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 uW/cm2。

紫外线照射强度每季度监测一次。

五、各种消毒后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细菌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六、各种灭菌后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七、手术室、产房、供应室无菌存放间、胃镜室、急诊科等重点部门应每月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监测方法依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卫生标准应符合该标准中的规定。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标准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中作用60分钟再按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2 应根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规定。

4 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5 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CSSD不同区域人员应按要求防护着装6 设备、药械及耗材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其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流程;七个环节:回收---- 分类---- 清洗---- 检查与包装---- 灭菌---- 储存---- 发放(一)、回收:1、器械、物品使用后,科室及时用常水冲洗明显的污物,避免干燥,封闭暂存。

2、供应室工作人员定时、按照规定的路线、使用专用封闭式回收车(或箱)回收至科内。

3、回科后,与清洗人员交接物品数量,避免在科室清点、核对污染器械、物品,减少交叉感染。

4、每次回收后,清洁消毒回收车(或箱),干燥存放。

5、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和医疗废物不得回收到消毒供应中心(室)再转运处理。

(二)、分类:1、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与下收人员交接回收的物品数量。

2、根据器械的不同材质、性状、精密程度、污染状况进行分类。

3、损伤性废物投入到锐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投入医疗垃圾污物袋内。

清洗:1、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不同类型的器械、物品,采用不同的清洗方法(包括手工清洗和机械清洗)。

2、耐热、耐湿的器械、物品宜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3、精密、复杂的器械应先手工清洗、超声加酶洗,再用机械清洗方法或手工精洗。

4、清洗基本流程:预洗(自来水)—→ 清洗(手工或机械+酶)—→ 漂洗1(自来水)—→ 漂洗2(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消毒—→ 润滑(水溶性油)—→ 干燥(烘干或擦干)(1)预洗(3-5min):用流水去除明显的污物(若污物变干,可多浸泡几分钟)(2)酶洗(2-5 min):酶可快速分解有机物,抑菌防锈,自然降解,无残留,水温20~40℃,带关节的器械尽量打开。

消毒供应室监测工作制度

消毒供应室监测工作制度

消毒供应室监测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消毒供应室工作的质量,提高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健康,制定本监测工作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消毒供应室监测工作的任务、内容、方法和要求,以指导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规范开展监测工作。

二、监测任务1. 对消毒供应室的设备、设施、环境、操作流程和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规定。

2. 对消毒供应室使用的消毒剂、灭菌剂、包装材料等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其质量和效果。

3. 对消毒供应室的灭菌物品进行生物学监测,确保其达到灭菌效果。

4. 对消毒供应室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三、监测内容1. 设备设施监测:监测消毒供应室的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如压力蒸汽灭菌器、干燥箱、紫外线灯等,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2. 环境监测:监测消毒供应室的环境卫生状况,如空气质量、温度、湿度等,确保环境符合消毒工作的要求。

3. 操作流程监测:监测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如物品的接收、清洗、包装、灭菌、储存等,确保操作流程规范。

4. 消毒剂监测: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有效日期、使用方法等,确保消毒剂符合使用要求。

5. 包装材料监测:监测包装材料的质量、规格、有效期等,确保包装材料符合要求。

6. 灭菌物品监测:监测灭菌物品的灭菌效果、有效期等,确保灭菌物品达到灭菌效果。

四、监测方法1. 设备设施监测:采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的方法进行监测。

2. 环境监测:采用定期采样、检测的方法进行监测。

3. 操作流程监测:采用现场查看、随机抽查的方法进行监测。

4. 消毒剂监测:采用定期采样、检测的方法进行监测。

5. 包装材料监测:采用定期检查、抽检的方法进行监测。

6. 灭菌物品监测:采用生物学监测方法,如细菌培养、生物指示物等。

五、监测要求1. 监测工作应由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人员负责,确保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监测工作应按照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监测工作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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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二、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
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

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灭菌质量的监测
4.4.1 通用要求
4.4.1.1 对灭菌质量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4.1.2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4.1.3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

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4.1.4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4.4.1.5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4.1.6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4.4.2 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4.4.2.1 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温度波动范围在+3℃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4.4.2.2 化学监测法
4.4.2.2.1 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4.4.2.2.2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4.4.2.3 生物监测法
4.4.2.3.1 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A。

4.4.2.3.2 紧急情况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PCD中加入5类化学指示物。

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4.4.2.3.3 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

4.4.2.3.4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因一般无标准生物监测包,应选择灭菌器常用的、有代表性的灭菌制作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且灭菌
器应处于满载状态。

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应侧放,体积大时可平放。

4.4.2.3.5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支生物指示物,置于空载的灭菌器内,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规定条件下培养,观察结果。

4.4.2.3.6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遵循4.4.1.4的规定。

4.4.2.4B-D试验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气灭菌器应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B-D测试,B-D测试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B-D测试失败,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进,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4.4.2.5 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的监测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监测方法应符合GB 18278的有关要求。

对于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监测应满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三次,连续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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