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莆田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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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

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

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由中国各级政府在每年召开的“两会”上向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布,下面店铺给大家分享几篇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一起看一下吧!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篇1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一五”开局良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推进2006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认真落实胡锦涛视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紧紧抓住中央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有力推动新一轮发展。

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全面实现。

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7501.63亿元,增长13.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5.08亿元,增长38%;外贸进出口总额626.63亿美元,增长15.2%,其中,出口412.65亿美元,增长18.4%;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85亿美元,增长15.3%;财政总收入1011.86亿元,增长28.4%,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541.03亿元,增长2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4%;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8.3%;城镇登记失业率3.93%;人口自然增长率6.25‰。

过去的一年,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继写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后,再次载入六中全会《决定》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成为中央决策和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主席等中央领导视察我省,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寄予厚望,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福建发展的极大关心,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三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三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三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20•【字号】•【施行日期】2017.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三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十三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0日莆田市“十三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前言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确保我市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指导,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对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及《福建省“十三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精神,结合莆田实际,以《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全面总结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把握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扶贫攻坚的关键环节和重点,精准发力,明确“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突出贫困户、贫困村两个层面,围绕九项主要任务,实施六个重点工程,强化六项保障,确保贫困村、贫困人口与全市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本规划是指导莆田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依据。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十二五”期间完成减贫6.5万人,省、市扶贫开发重点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连续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老少边岛地区共解决28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全市所有乡镇公交覆盖率达96%,通村公路和硬化率均达到100%。

2017年福建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福建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福建政府工作报告(2)推荐文章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范文3篇精选热度:乡镇党代会的工作报告热度:党代会的工作报告范文热度:新疆政府工作报告热度:吉林政府工作报告热度:2017年福建政府工作报告篇2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的主要工作过去的一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意见》,坚决实施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按照省委的总体部署,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11950亿元,增长12%;财政总收入1694亿元,增长11.7%,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932亿元,增长1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362亿元,增长20%;外贸进出口总额797亿美元,下降6.1%,其中,出口533亿美元,下降6.4%;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1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7元,实际增长10.9%;农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实际增长10.1%;城镇登记失业率3.9%;人口自然增长率6.2%。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0.2%的节能减排目标预计可以完成。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一)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入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高度重视。

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温家宝、贾庆林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来闽视察,对加快海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服务全国发展大局、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站在新的起点上。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2017年行政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2017年行政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2017年行政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8•【字号】莆政办〔2017〕106号•【施行日期】2017.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2017年行政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莆政办〔2017〕106号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莆田市人民政府2017年行政规章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8日莆田市人民政府2017年行政规章立法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2017年工作任务和当前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市政府行政规章立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质量的原则,深入分析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政府规章立法需要,科学编制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努力使立法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为加快推进建设美丽莆田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具体项目(一)2017年拟立项目(共2项)1.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起草部门:市执法局);2.莆田市耕地破坏鉴定办法(起草部门:市国土局)。

(二)预备项目(共3项)1.莆田市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二手房交易资金)(责任部门:市住建局);2.莆田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3.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责任部门:市文广局)。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立法工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有立法任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本部门立法任务的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

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

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3)推荐文章街道妇联换届工作报告热度:妇联主席工作报告热度:关于妇联工作报告热度:个人工作总结【1200】字热度:人社局人才优秀工作总结热度: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篇3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开局良好2004年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第一年。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按照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求真务实,统筹发展,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奋斗,实现了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

预计全年生产总值6053亿元,增长12.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99.10亿元,增长25.9%。

外贸进出口总额475.50亿美元,增长34.6%,其中出口293.97亿美元,增长39.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按可比口径53.18亿美元,增长7.6%。

财政总收入622.76亿元,可比增长18.5%,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333.36亿元,可比增长20.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4.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5%。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5.96‰。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一)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

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决策,是全省干部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共同实践的成果,统一大业的责任,再创辉煌的追求,在全省上下形成广泛共识,海内外反响热烈,产生了积极效应。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1-11月份全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1-11月份全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1-11月份全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0•【字号】莆政办〔2017〕192号•【施行日期】2017.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1-11月份全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莆政办〔2017〕19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7年度1-10月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度的通报》(闽国土资综〔2017〕399号)精神,目前我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偏慢,在全省排序较后,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如期完成今年的年度目标,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顺利通过省政府补充耕地政府责任制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经市领导同意,11月29日至12月5日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效能办、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对各县(区、管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再督促、再部署。

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年度任务目标年初,市政府下达全市2017年补充耕地任务6580.8亩,其中仙游县1121亩、荔城区1342.3亩、城厢区1630.6亩、涵江区1423.3亩、秀屿区645.3亩、北岸418.3亩;下达全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7700亩,其中仙游县24250亩、荔城区6100亩、城厢区5120亩、涵江区9720亩、秀屿区11610亩、北岸900亩。

二、任务完成情况(一)补充耕地方面截止11月23日,全市共完成补充耕地5562亩、完成率84.5%。

其中,荔城区、涵江区、仙游县、城厢区完成较快,分别占全年任务数的100%、99.7%、90.6%、90%;北岸、秀屿区推进缓慢,分别仅完成53%和14%;湄洲岛无任务。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截止11月23日,全市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3454.58亩、完成率41%。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设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二产)专项行动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设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二产)专项行动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设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二产)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3•【字号】莆政办〔2017〕103号•【施行日期】2017.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设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二产)专项行动的通知莆政办〔2017〕10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建设美丽莆田行动纲要》、《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美丽莆田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莆委办〔2017〕9号)和《莆田市加快推进建设美丽莆田行动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二产)2017年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莆美办〔2017〕2号)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建设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二产)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就强化工作推进机制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领导进一步强化建设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二产)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市政府副市长陈志强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桂泉和市经信委主任张志宏任副指挥长,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财政局、商务局、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科技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二轻联社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委主任张志宏兼任,副主任由市经信委副主任陈育担任,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一批人员专门负责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并指定一名具体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沟通协调。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组建相应指挥部。

二、明确职责(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1.负责推进本辖区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二产)专项行动和打造工艺美术国际品牌的各项重点工作以及重大攻坚项目;2.负责制定本辖区攻坚项目、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和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2017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3)

2017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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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和“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回顾2010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13800亿元,增长13.8%;财政总收入2056亿元,增长21.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151亿元,增长2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273亿元,增长30%;外贸进出口总额1088亿美元,增长36.6%,其中,出口715亿美元,增长34.1%;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3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81元,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7427元,实际增长7.5%;城镇登记失业率3.77%;人口自然增长率6.5%。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0.1%、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0.2%的节能减排目标预计可以完成。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一)乘势而上突破重点,“五大战役”成效明显围绕推动跨越发展,认真落实全省拉练式工作检查成果,学习借鉴天津、广东、江西等省市先进经验,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形成比学赶超的热潮。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莆政综〔2017〕100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莆政综〔2017〕100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莆政综〔2017〕10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规范商品房销售和中介行为,建立健全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遏制部分区域房价不合理上涨、过快上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一、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受委托销售代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按照报备价格对外销售,不得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另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非委托销售代理机构不得发布、代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期房。

引导供求矛盾突出的楼盘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选房后不得更名转让。

新出让地块商品住宅首次开盘报备预售(销售)均价,土地出让时有“限房价”的按所限价位确定;土地出让时未限房价的,要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区分毛坯与精装,精装价位及标准须在预售方案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同类型(区分多层住宅与高层住宅)的项目的合同网签均价确定。

同一项目分期申办预售许可的,后一期商品住宅报备均价不得超过前一期的均价;车位车库要按报备的一车位(库)一价格对外销售,不得加价销售。

对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予办理预售许可、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及备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福建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闽政〔2017〕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福建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闽政〔2017〕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福建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福建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闽政〔2017〕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见附件),其中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

为确保目标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闽政办〔2016〕要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1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5号),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挂图作战,真抓实干,强化责任,协同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附件:福建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福建省人民政府2017年2月9日附件福建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指标名称计算单位2016年2017年绝对值增长(%)预期绝对值预期增长(%)全省生产总值亿元28519.158.4311008.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亿元22927.999.326367力争1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11674.5411.110.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101.71.7103左右3左右外贸出口总额亿元6838.9-2.2占全国份额稳中有升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亿美元81.96.7541(亿元人民币)规模稳中有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2654.784.3(同口径7)27885(同口径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8.23889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49998.7162748.5城镇登记失业率%3.86—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10.1—14.3—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煤—-5以上实现年度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预计可以完成年度目标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氨氮排放量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人0.042-50.90.037-10.2注: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精神,对列入考核范围的节能减排指标,须经国家统计局和环保部核定后才能公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三产)工作机制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三产)工作机制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三产)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9•【字号】莆政办〔2017〕76号•【施行日期】2017.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三产)工作机制的通知莆政办〔2017〕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建设美丽莆田行动纲要》的总体要求,为力促《建设美丽莆田绿色产业(三产)2017年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预期的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成立莆田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工作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挂靠单位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行动计划》各责任单位和涉及第三产业主要经济指标的市直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挂靠单位主要领导兼任,专职副主任由挂靠单位分管副职担任;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具体经办人员,加强三产日常工作沟通协调。

二、职责分工(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抓好第三产业工作,特别是第三产业增加值、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净增限上企业数、规上服务业企业净增数、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商贸服务业固投等有关指标,其他行业相关指标按市直牵头部门下达的任务完成。

(二)行业牵头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主要指标公路运输总周转量、水上运输总周转量;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邮政业,主要指标邮政及快递业务总量;市经信委牵头(市通信办配合)负责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指标电信业务总量;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商贸业和营利性服务业,主要指标限上商品销售额(营业额)、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房地产业,主要指标商品房销售面积;人行莆田中心支行牵头负责金融业,主要指标金融业存贷款余额;市财政局牵头负责非营利性服务业,主要指标财政一般公用等八项支出;市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业,主要指标旅游接待人次。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重点产业投入与产出控制指标的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重点产业投入与产出控制指标的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重点产业投入与产出控制指标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09•【字号】莆政综〔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重点产业投入与产出控制指标的意见莆政综〔201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重点产业投入与产出控制指标执行标准,意见如下:一、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未投产的新增工业用地项目二、准入原则(一)鼓励发展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二)扶持壮大传统优势产业(三)限制淘汰高污染及高耗能产业三、准入指标投入产出控制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投资强度、产值强度和税收强度,即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产值和税收,同时明确新建工业项目开发建设期限及环保、能耗等产业准入条件。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部门要加强产业项目准入前的评审,有效提升投入产出率。

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等。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用地面积由统计部门统计并提供(项目供地应一次规划分批供地,分批供地的按当期供地面积计算)。

投资强度测算及核实由市发改委负责;产值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企业产值。

计算公式:产值强度=企业产值÷项目总用地面积,工业企业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由企业通过网上直报系统逐月上报,并由统计部门提供。

产值强度测算及核实由市经信委负责;税收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企业税收总额。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服务119【发文字号】莆政综[2017]59号【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6.01【实施日期】2017.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通知(莆政综〔2017〕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7〕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完善权责清单管理,促进两单融合统一。

对照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纵向清单,依法依规对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确保事项设置更加科学规范。

完善权责清单的内容和形式,在完成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的基础上,推进市、县、乡三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融合统一。

加强权责清单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

发挥清单的管理效应,对于没有法定依据的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最大限度压减权力的“弹性空间”。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法制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10月底前完成(二)精简优化审批事项,协同推进减权放权。

贯彻行政审批改革阶段性“回头看”提出的意见和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推动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做好关联、相近类别的审批事项的“全链条”取消、下放或委托。

突出基层导向和需求导向,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减权放权。

全面清理调整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研究建立“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制度。

继续清理、取消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精简证照年检和证明办理事项,不断为企业减负松绑。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三)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22•【字号】闽政办函〔2017〕54号•【施行日期】2017.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闽政办函〔2017〕5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抽查的通知》(闽政办函〔2016〕59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

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季度抽查范围为我省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抽查294个,抽查比例为44.41%,发现不合格网站4个,合格率98.64%,较上一季度显著提升。

其中,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宁德、平潭合格率达100%。

从抽查情况看,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能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有关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

(一)集约整合成效明显。

各设区市政府办公厅(室)通过关、停、并、转加快推进辖区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建设。

第三季度,全省共整合关停542个网站,目前全省正常运行网站从第二季度1204个减为662个,整合比例超过45%,绝大部分县级政府部门网站和乡镇(街道)网站已整合到上级政府统一技术平台。

(二)常态监管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各部门深化政府网站建设运维、检查整改、评优问责等体制机制建设,监管到位,措施有力。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1年)》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1年)》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7•【字号】莆政办〔2017〕200号•【施行日期】2017.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1年)》的通知莆政办〔2017〕20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1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7日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1年)2017-2021年,既是加快莆田建设“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生态福建的创业港城、妈祖故里的幸福城乡”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推进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的精神,根据《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依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我市体育产业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根据国家和福建省“十三五”体育产业发展确定的目标和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体育产业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健全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体育产业空间布局,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提升体育消费能级,促进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的协调发展,推进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协同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宜业、宜商、宜居的新莆田奠定基础。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莆政土〔2018〕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莆政土〔2018〕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莆政土〔2018〕5号市国土资源局:莆田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7〕758号)批准,现通知如下:一、为实施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4.5315公顷(其中耕地3.5046公顷)、未利用地0.16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核定征收荔城区拱辰街道莘郊村水田0.379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06公顷,黄石镇七境村水田0.001公顷、林地0.269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987公顷,瑶台村水田0.5977公顷、旱地1.1272公顷、其他农用地0.321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939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163公顷、未利用土地0.1694公顷,新度镇青垞村水田0.050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683公顷,秀屿区笏石镇岭美村水田1.2091公顷、旱地0.1392公顷、其他农用地0.435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30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1.6543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核减01号地块面积0.6558公顷。

二、你局要积极配合荔城区、秀屿区人民政府以及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征缴。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

2017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是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总体展现,下面店铺给大家分享几篇2017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2017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篇1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届满之年。

五年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实施“三规划两方案”,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定增长、结构优化、民生改善、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

初步统计,2012年全省生产总值19701.78亿元,增长11.4%;公共财政总收入3008.91亿元,增长15.9%,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776.21亿元,增长18.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709.66亿元,增长25.5%;外贸进出口总额1559.27亿美元,增长8.6%,其中,出口978.36亿美元,增长5.4%;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3.38亿美元,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5元,增长12.6%;农民人均纯收入9967元,增长13.5%;城镇登记失业率3.63%;人口自然增长率7.01‰;节能减排年度目标可以实现。

2012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着本届政府实现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特别是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和国家部委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福建在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全省上下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五年来,我们直面危机、多措并举,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稳增长举措有力有效。

全面落实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先后出台扩大内需的十个方面举措,推出促进工业增长、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稳定外贸出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实现经济稳定增长。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130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130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130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09•【字号】•【施行日期】2017.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130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省发改委:《关于支持筹建莆田新区的建议》(省政协提案第2017130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一、编制产业发展规划。

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三湾”连片发展,加快发展海洋经济,2016年10月,莆田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福建省南方科技研究院,编制《莆田海洋新区产业发展规划》,规划范围包括荔城区的北高镇,秀屿区的东峤镇、埭头镇、平海镇、南日镇。

目前已完成初稿,初步提出发展定位方向及重点任务, 建设东南沿海最大海洋牧场、海洋生物科技工业园区、海洋生态休闲旅游区、临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集聚区、我省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海丝对外开放拓展区。

二、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一是以南日岛及平海湾海域为载体,重点发展海洋养殖,依托风电产业,探索海上风电场与海洋牧场建设相结合的开发模式,建设全省规模最大的海洋牧场生态养殖基地。

目前由市属国企南日集团具体负责推进。

二是依托丰富的海洋资源,延伸发展海洋食品加工业,培育海洋生物科技产业、海洋健康产业和滨海旅游业。

目前,鲍鱼加工出口已初具规模。

三是重点发展高端鞋服面料、黄金珠宝加工、高端装备制造业等临港产业。

目前华峰集团高端纺织面料系列项目、金银谷项目(含北高黄金珠宝小镇、东峤上塘银饰小镇)等落地建设或投产。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莆炎高速、平海湾疏港公路、石城疏港公路建成投入使用,一批陆岛交通码头和一批一级、二级、三级渔港码头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莆田海洋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做好荔城区和秀屿区项目策划和产业招商,引进行业龙头项目,推动莆田海洋新区发展,并与兴化湾南岸形成连片发展,成为推动我市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的新增长区域。

2017莆田各区(县)GDP排行榜:涵江总量最大北岸增速最快

2017莆田各区(县)GDP排行榜:涵江总量最大北岸增速最快

2017莆田各区(县)GDP排行榜:涵江总量最大北岸增速最

中商情报网讯:2017年,莆田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千亿,达2045.19亿元,比上年增长8.4%,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自下半年以来稳居全省前列。

三次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第一产业增加值130.30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1146.50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768.39亿元,增长10.8%。

从各区来看,涵江区、秀屿区(含湄洲岛、北岸)、荔城区GDP 总量超400亿元,其中涵江区GDP总量最高,为484.13亿元,仙游县、城厢区、秀屿区位居300亿阵营,北岸和湄洲岛GDP总量不足100亿,分别为73.49亿元和16.28亿元。

从增速来看,泉州各行政单位GDP增速均超8%,其中北岸、荔城区GDP总量超泉州平均水平,分别为9.3%和8.8%。

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增速最低,均为8.1%。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23•【字号】莆政办〔2017〕86号•【施行日期】201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7〕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更好地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推动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现对2016年全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6年度全市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度,全市补充耕地任务6600亩,实际完成3119.8亩(不含异地购买指标),其中:仙游县完成2165.36亩,完成率108%;荔城区完成112.85亩,完成率14.10%;涵江区完成841.59亩,完成率56.1%;城厢区、秀屿区、北岸管委会完成率0%。

2016年度,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73万亩,完成竣工验收规模3.86万亩,其中:仙游县完成2.2527万亩,完成率113.02%;涵江区完成0.7887万亩,完成率95.48%;秀屿区完成0.55万亩,完成率60.31%;荔城区、城厢区、北岸管委会完成率0%。

二、加快推进2017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抓紧项目立项,逐一落实建设地块,于6月10日前完成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任务的选址立项和规划设计,7月10日前通过规划设计评审,7月30日前全部完成招投标,8月20日前进入施工,12月中旬前完成验收备案工作。

三、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项目问题。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认真梳理历年以来的项目建设情况,对往年建设的项目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推动整改和验收。

对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不良记录或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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