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贯通管理(完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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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巷道贯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巷道贯通是指在地下或地面开挖巷道、构筑物或设施时,为保障公共利益和建设安全,进行各项管理、监督和控制的活动。

第四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巷道贯通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

第六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第八条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第二章巷道贯通手续办理第九条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要求负责管理的部门申请贯通手续。

第十条申请贯通手续时,应当提交巷道贯通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预警预案。

第十一条巷道贯通方案应当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方法、施工期限、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方案应当包括施工人员组织、安全管理、设备使用等内容。

第十三条安全预警预案应当包括预警设备、预警信号、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交的贯通手续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和个人审批结果。

第十六条获得贯通手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未取得贯通手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巷道贯通工作。

第三章巷道贯通管理第十八条巷道贯通施工时,应当按照贯通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巷道贯通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识,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防护措施。

第二十条巷道贯通施工时,应当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地下和地面设施的完整。

第二十一条巷道贯通施工涉及的用电、用水、用气等设施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第二十二条巷道贯通施工应当严禁违反规定进行开挖、爆破等行为。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书面通知掘进队、通维队及生产、通风、安监、机电、调度室等相关连队与部门,通知应包括贯通地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底板稳固性、贯通距离及水文地质情况。

2.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保持正常通风,按规定检查工作面瓦斯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通知停止贯通,并立即处理。

3.通风瓦斯科、生产科接到贯通通知书后,指导施工单位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及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维队按方案提前构筑通风设施,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准备工作。

4.施工单位接到贯通通知书后,被贯通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保持正常通风,并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巷口设置栅栏,揭示明显警标,阻止人员进入,磺头要设置瓦斯传感器。

5,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人在工作面入口处站岗。

施工单位要精确掌握施工进度,每班汇报掘进进度。

6.煤层巷道在贯通相距50米前,由地测科放线,抽采防突队负责施工一个钻孔,钻孔必须与被贯通巷道打通。

7,贯通相距20米前,由安监处负责牵头对贯通巷道的支护、通风、瓦斯检查执行情况、贯通巷道的设施设备保护情况、通风系统调整准备情况、测量放线情况按措施规定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只有经现场确认措施到位并符合要求,方可继续掘进。

7,贯通相距5米前,施工单位应在调度早会上汇报,调度室应在会上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准备和防范工作。

9.采用爆破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班组长和瓦斯检查人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在掘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在两个工作面及通向贯通地区所有通道上警戒;对方工作面警戒点必须设在栅栏外的全风压通风地点。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穿管理制度在社会发展不绝提速的今日,制度的使用频率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实在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这次帅气的我为您整理了3篇《巷道贯穿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肯定的启迪作用。

巷道贯穿管理制度篇一一、巷道贯穿管理制度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在贯穿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需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贯穿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需向通风部门下达透窝通知单。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需分别订立巷道贯穿安全拖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全部门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4、靠近透窝时,相向或垂直贯穿的巷道相距20m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另一头停工撤人,保持通风。

5、靠近透窝时,每次放炮,都必需对透窝点两侧巷道气体进行检查,只有在沼气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放炮。

放炮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需撤人,并在入口处设专人警戒。

6、贯穿老塘老巷时,在距贯穿点5米净煤柱时,打超前钻孔探明老塘内的瓦斯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瓦斯浓度超出1%时禁止放炮。

7、在地质构造多而杂区域进行贯穿工作时,还应按处理碎裂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8、贯穿前系统内全部设施必需提前到位。

确保贯穿后能立刻投入使用。

9、贯穿后,必需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

通风部门要立刻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只有在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10、贯穿时,必需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需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常常检查风筒的完好情形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需有专人设警戒。

11、通风部门要做好贯穿措施的实施记录备查。

二、盲巷管理制度1、盲巷范围的划分,部下列情况之一均为盲巷。

⑴、井下长度超出6米,而又不通风或通风不良的独头巷道。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第一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技术矿长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技术矿长批准,并现场指挥。

第二条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队长现场组织指挥贯通,安监、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

第三条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掘进相距20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安监站、调度室、生产队组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

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

第四条贯通采用小孔洞贯通,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风设施,方可完全贯通。

第五条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第二篇:巷道贯通保安制度调度质量标准化资料之25巷道贯通保安制王坪煤电公司xx年1月巷道贯通保安制度一、掘进巷道同老空、老巷、回采工作面及其它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要在相距50米,炮掘巷道在相距20米时,必须向矿总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通风、安监等有关部门。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设施的管理,规范巷道贯通工作,维护市容市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巷道贯通是指对道路两侧的巷道进行贯通,使车辆和行人能够顺利通过的工作。

巷道贯通的具体任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巷道路面铺设、照明设施安装、绿化美化等工作。

第三条巷道贯通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第四条巷道贯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便民利民、公平公正、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巷道贯通管理流程第五条巷道贯通工作的管理流程包括工作规划、项目立项、审批程序、施工进度管理、验收和维护等环节。

第六条巷道贯通工作的工作规划应当考虑道路交通组织、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因素,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和市政设施规划,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

第七条巷道贯通项目的立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并提交给市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八条巷道贯通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进行,包括环评报告的编制、相关部门的意见征询等程序。

第九条巷道贯通工作的施工进度应当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巷道贯通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财务结算、工程质量验收等程序。

第十一条巷道贯通项目竣工后,应当进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

第三章巷道贯通工作的职责和责任第十二条市政管理部门是巷道贯通工作的主责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巷道贯通工作,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项目的立项和审批、施工进度的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城市规划部门负责对巷道贯通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四条城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巷道贯通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监督部门负责对巷道贯通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巷道贯通工作。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5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5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及与其它巷道贯通相距____米时,应将贯通巷道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及顶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向矿长或矿井技术负责人报告。

2、做好正常的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3、巷道贯通相距____米,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通风,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经常检查瓦斯。

4、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必须指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检查对方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____%,必须停止作业,处理瓦斯;只有两个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5、接近贯通时,要加固贯通附近支护,防止大面积冒顶事故发生。

6、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避免出现盲巷。

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8、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____小时内封闭完毕。

9、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2)巷道贯通是指将巷道之间互相连通,使整个巷道网络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盲巷是指巷道的一段封闭的部分,无法与其他巷道或道路相连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1. 巷道贯通规划:在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中,应考虑巷道贯通的需求,合理规划巷道的线路和连接方式,确保整个巷道网络的流畅性和通行效率。

2. 巷道贯通建设:建设巷道贯通需要拆除盲巷,重新布置道路和交叉口,增设标识和标线等设施,以确保贯通后的巷道安全、便利和适应交通流量需求。

3. 盲巷管理:对于已有的盲巷,需要进行管理和维护。

应制定相关规定,明确盲巷的用途和管理责任,加强巡查和维护,及时清理垃圾和堆放物,确保盲巷的使用安全和环境卫生。

4. 盲巷改造: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盲巷,可以考虑进行改造,将其与其他巷道或道路相连通。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四篇)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四篇)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是指对地下巷道进行通风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地下巷道通风是确保地下空间安全运行的重要要素,能够有效排除积聚在巷道内的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巷道通风设备的规范要求:巷道通风设备包括通风机、风道、排风系统等,在设计、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通风设备的性能符合要求。

2. 巷道通风监测措施:对巷道内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包括监测气体浓度、烟雾浓度、温度等参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巷道通风操作规程:制定巷道通风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定通风设备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通风操作规范和安全。

4. 通风防护措施:在巷道内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如防护网、防护栏杆等,防止工作人员意外坠落或被巷道内的物体打击。

5.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制定针对巷道通风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和紧急疏散措施等,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地下巷道的通风效果,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在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设计,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保障巷道通风畅通、防止积尘和有害气体聚积,确保巷道内环境安全,在巷道运行中,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巷道贯通通风设备的设置和维护:包括通风机、排风管道等设备的设置、布局和维护。

确保设备正常工作,保证巷道通风效果良好。

2.巷道贯通通风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巷道通风方案,包括通风风量、通风风速等参数的确定,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确保巷道内空气流通畅通。

3.巷道贯通通风巡检和维护:定期对巷道通风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故障隐患,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

4.巷道贯通通风监测:安装巷道通风监测仪器,监测巷道内空气质量和通风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巷道贯通是矿山开采中的必要工作之一,其质量关系到矿山工作面的顺利进行和矿井的安全生产。

为了规范和组织巷道贯通过程中的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稳定和生产顺利进行,制定一系列的“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一、工作组织与质量管理(一)组织工作巷道贯通工作应由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

针对工作计划,制定必要的组织和施工措施,制定安全与质量控制规程。

(二)质量管理在矿井巷道贯通过程中,要对巷道的大小、强度、形状、位置、坡度和排水等进行检查,以确保满足相应的开采要求和质量标准。

如果未达到要求,则必须进行修整,直至符合标准。

质量差的巷道必须及时修复或者封闭。

二、施工现场及设备(一)工具设备施工现场应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包括支架安装机、掘进机、破碎机、爆破设备、输送设备等。

设备应保持完良好状态,保证巷道贯通作业的顺利进行。

(二)清洁卫生巷道施工现场应干净整洁,防止污水、粉尘、垃圾等杂物堵塞巷道,影响生产和工作环境。

同时,需要合理规划排水和通风系统,防止因缺氧引起意外事故。

(三)机械和电气设备巷道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应具备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同时,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检查,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三、工作流程及安全控制(一)巷道贯通工作流程巷道贯通工作流程应包括勘探、钻眼、开劈巷、修整及支护施工等工序。

在进行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并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二)安全控制在巷道贯通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问题。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告牌和警告线,标明危险区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爆破等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

四、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及培训(一)安全培训巷道贯通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在工作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清楚工作细节、物理性质、安全操作流程以及应急处理方法等必要知识和技能。

(二)健康管理巷道贯通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在进行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特别关注职业健康问题,防止因噪声、尘土等不良作业环境引发的职业病。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3篇)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3篇)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掘进巷道贯通管理行为,确保巷道工程安全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掘进巷道贯通工程以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巷道贯通工程,指的是挖掘地下巷道的工程活动。

第四条巷道贯通工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五条巷道贯通工作应积极防止和减少地质灾害,确保工程安全。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工程负责人负责解释并执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执行。

第七条巷道贯通工程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二章巷道贯通工程设计第八条巷道贯通工程设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资质和技能;(二)设计必须基于充分的勘察和调查,确保工程设计安全可靠;(三)应充分考虑地质、水文、气象等因素,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四)巷道贯通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九条巷道贯通工程设计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总平面图;(二)设计说明书,包括巷道纵断面图、平面标高控制线等;(三)施工图纸;(四)开挖及支护方案;(五)施工工艺流程图;(六)其他相关设计文件。

第十条如果巷道贯通工程设计需要进行变更,必须得到相关方面的批准,并应及时进行相应的变更过程。

第三章巷道贯通工程施工第十一条巷道贯通工程施工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资质和技能;(二)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包括巷道开挖、支护、排水、通风、照明等;(三)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安全、整洁、有序;(四)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五)应注意施工期间对环境和其他设施的保护。

第十二条巷道贯通工程施工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开挖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立施工现场标志、清理施工现场等;(二)开挖工作:包括开挖地面和地下巷道工作;(三)巷道支护工作:包括地下巷道的支护、加固和防水等工作;(四)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进场;(五)巷道贯通施工完成。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通风科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与已采区、老窑和不明情况的巷道贯通措施,必须由集团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辅助救护队现场协助(特殊情况下申请兴文县矿山救护队支援)。

加强贯通地点的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积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同时要加强巷道维护和警戒,防止巷道冒顶和放炮崩人。

2、巷道贯通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其内容包括掘进巷道名称,贯通巷道名称,预计贯通时间,警戒位置,贯通施工方法,施工单位及安全技术措施,贯通负责人及注意事项,并附贯通示意图。

3、巷道贯通措施必须事前向有关人员贯彻,贯通时,矿井生产、安监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参与现场指挥。

4、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m前,测量部门及有关单位下达贯通通知书,通风科必须事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或瓦斯积聚。

5、贯通巷道必须汇报矿调度,矿调度要及时掌握贯通距离及贯通两巷的瓦斯动态,并及时报告当日通风科值班人员及值班矿级领导。

6、与老巷、盲巷、积水巷道贯通时,必须先探后掘,对掘的巷道贯通,达到规定距离时,其中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必须正常通风,并设置栅栏,切断电源,正常检查瓦斯。

7、安监部门要在现场监督检查巷道贯通措施的执行情况,杜绝违章作业。

(二)、盲巷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不通风或风速低于0.15m/s的巷道,均按盲巷处理。

采用扩散通风有效且深度小于6米,宽度大于1.5米的硐室不按盲巷管理。

所有井下密闭(防火墙)应构筑在距巷口不超过5米的位置。

如受客观条件限制时,应采用重复闭的形式且最后一道临时闭距巷口不超过5米。

密闭墙距离巷口超过2米还应在巷口全断面设置栅栏,其网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牢固可靠,并在醒目位置揭示警标。

并由通风科设置点各级每班检查瓦斯。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炮掘巷道贯通在相距6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施工,由通风防突部编制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报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落实,通风区负责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配合。

二、当贯通的两巷相距60m前,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部(掘进、通风、测量人员)、机电运输部、调度室、安全监察部、通风防突部、通风区等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施工单位及通风区必须向职工贯彻实施,并有记录可查。

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调度室和施工现场都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准确掌握贯通时间,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否则,每次对有关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巷道贯通过程中,由生产副总经理统一组织指挥。

贯通剩余5m时,由调度室组织生产、通防部及施工单位队长(或副队长)在现场指挥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且必须在贯通现场签单上签字认可,安全监察部安排人员在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通风防突部至少有一名测风员在现场测定贯通前后的风量及瓦斯浓度。

四、被贯通巷道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按规定检查瓦斯,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停止贯通,立即进行处理。

五、贯通老巷或采空区时,应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生产技术部负责预报剩余距离,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所探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

六、巷道贯通当班,按照风流调整方案确定受影响范围,由调度室通知该范围内所有工作人员,停止一切工作,通风防突部立即调整通风系统,保证贯通巷道有足够的风量,待风流稳定后,受影响区域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后,方可由调度室通知有关停工地点恢复生产。

七、通风防突部要认真做好贯通台帐,记录贯通时间、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浓度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等,贯通措施、风流调整方案、通知单和现场记录要妥善保存备查。

贯通后当天把影响区域的测风情况报通风防突部和总工程师。

巷道贯通制度(5篇)

巷道贯通制度(5篇)

巷道贯通制度在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掘进巷道相贯通时,为防止冒落、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贯通前(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小于5m。

2、贯通时。

(1)必须有通防专业管理人员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2)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确认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面装药放炮。

(4)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5)坚持"一炮三检"制度。

每次放炮前后,放炮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层、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道,其中一个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掘进工作面预透盲巷、旧巷道时,施工单位距透窝点____米时,必须实行边探边掘,先在巷道上部打探孔,然后在巷道中、下部打孔,探孔深度综机____米,炮掘为____米,每次掘进前必须对探孔内气体情况进行检查,当探孔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____%,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规程》规定时,方可开机或爆破掘进,但每次进尺不得超过____米或____米。

煤矿安全巷道贯通规定(3篇)

煤矿安全巷道贯通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巷道贯通是煤矿开采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它关系到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矿工的生命安全。

为确保巷道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我国《煤矿安全规程》对巷道贯通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本文将对煤矿安全巷道贯通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巷道贯通前的准备工作1. 编制贯通专项措施:在巷道贯通前,必须编制贯通专项措施,明确贯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组织机构、责任分工、技术措施等。

2. 停止作业面作业: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 设置栅栏及警标:停掘的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及警标,防止人员误入。

4. 通风系统调整:根据贯通需要,调整通风系统,确保贯通过程中通风良好。

5. 瓦斯浓度检测:每班必须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6. 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用好前探梁、支架连锁。

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

7. 测量工作:围绕巷道贯通工程而进行的所有测量工作称为贯通测量,确保贯通精度。

8. 技术交底:对参与贯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巷道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统一指挥: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贯通过程中的安全。

2. 停止工作面作业:贯通时,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

3. 瓦斯浓度检测: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

4. 爆破警戒: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5. 通风调整: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6. 电缆铺设:井下电缆的选用、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7. 人员培训:对参与贯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巷道贯通后的工作1. 检查通风系统:贯通后,立即检查通风系统,确保风流稳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3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3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一、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在贯通相距____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贯通相距____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通风部门下达透窝通知单。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拖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全部门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4、临近透窝时,相向或垂直贯通的巷道相距20m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另一头停工撤人,保持通风。

5、临近透窝时,每次放炮,都必须对透窝点两侧巷道气体进行检查,只有在沼气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放炮。

放炮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须撤人,并在入口处设专人警戒。

6、贯通老塘老巷时,在距贯通点____米净煤柱时,打超前钻孔探明老塘内的瓦斯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禁止放炮。

7、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进行贯通工作时,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8、贯通前系统内所有设施必须提前到位。

确保贯通后能立即投入使用。

9、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

通风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只有在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10、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在____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____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设警戒。

11、通风部门要做好贯通措施的实施记录备查。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2)是指对城市中的巷道进行管理和规划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内容:1. 巷道贯通要求:巷道贯通是指巷道与道路或其他巷道之间的连通关系。

规定可能要求巷道之间具有一定的贯通性,以方便行人和车辆的通行。

2. 盲巷管理:盲巷是指只有一条出口或没有出口的巷道,在规划和管理中可能需要特别关注。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

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在相距6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停掘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每班必须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安全员、瓦检员和班队长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

贯通后,必须停止矿井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二、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时,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范围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

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爆破时按规定停电撤人。

三、巷道贯通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

生产副矿长对巷道贯通工作的生产组织、现场管理等工作负责。

安全副矿长对巷道贯通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

四、生产技术科要随时掌握巷道掘进进度,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在相距60米前),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同时下达贯通通知书。

贯通通知书应包括:待贯通巷道长度、贯通巷道与被贯通点20米范围内的巷道相对位置、通风、瓦斯、积水区、采空区及小窑等内容。

贯通通知书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送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和通风科、生产队组、安全科室及矿调度室。

巷道贯通管理

巷道贯通管理

巷道贯通管理1、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地测科必须向矿技术负责人汇报,书面通知通风科,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作业,由通风科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进行贯通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全、机电、地测等有关科室审查批准;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公司审批。

矿安监处负责监督巷道贯通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巷道贯通措施中必须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

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明确贯通时现场负责人。

4、巷道贯通剩余2m时,必须有通风科领导在现场统一指挥方可实施贯通,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现场指挥。

5、贯通前,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6、炮掘贯通每次装药爆破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的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爆破。

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入口都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戒。

7、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掘进和联络巷贯通,执行巷道贯通作业的安全措施。

其中一个巷道进行爆破时,两个工作面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8、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9、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科要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巷道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进行巷道掘进作业的情况。

第三条巷道掘进作业是指在矿井中进行巷道的开挖、支护和维护的工作。

第四条巷道掘进作业必须依法办事,严格按照矿井巷道掘进规程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巷道掘进作业必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重要巷道必须进行贯通管理,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行。

贯通巷道是与主巷道或其他巷道相连接,用于通风、逃生、救援和应急物资运输。

第七条职责分工:矿山企业领导层负责巷道掘进作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巷道工区负责具体的掘进作业工作。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巷道掘进作业组织和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巷道掘进作业的组织和指导。

第二章巷道掘进作业的组织和准备工作第九条巷道掘进作业必须按照矿井巷道掘进规程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巷道掘进作业必须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掌握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巷道稳定性评估,确保巷道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设置巷道掘进的标志和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落实必备的安全器材和安全设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逃生通道的畅通。

第十七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援方案,确保作业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置。

第三章巷道掘进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八条巷道掘进作业中必须设置固定的通风设备,保证巷道内的空气流通,提供矿工工作的舒适环境。

第十九条巷道掘进作业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减少煤尘、岩尘等粉尘的生成和扩散。

第二十条巷道掘进作业中必须设置合理的排水设施,排去巷道中的积水,保证巷道的干燥。

巷道贯通安全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巷道贯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巷道贯通施工项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工程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巷道贯通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2. 安全生产部:负责巷道贯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规定。

3.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巷道贯通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前准备(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勘查,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报工程部审批。

(2)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巷道贯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设备、工具、材料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检查。

2. 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

(3)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 施工结束后验收(1)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巷道贯通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2)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施工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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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592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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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管理(完整篇)
Tunnel through management (complete)
巷道贯通管理(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巷道贯通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生产技术科地测组下达“巷道预透通知单”,施工单位报审“巷道允许贯通通知单”,否则不许贯通。

二、通修队(准备队)应根据地测下达的预透通知单编制巷道贯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否则不许贯通。

准备内容包括:
(一)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

(二)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通风设施的布置和要求等,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因现场条件制约,无法用砖料构筑设施时,经生产技术科和通防科同意,可暂用木板订设临时设施,巷道贯通后立即构筑永久设施。

三、贯通前需要进行瓦斯排放工作的预透地点,必须编制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由救护队排放,排放瓦斯工作至少在预透20米以上提前完成。

四、贯通时,施工单位和通修队(准备队)必须各有一名干部在现场统一指挥,按规定检查停掘工作面的通风和瓦斯情况,符合措施规定后方可贯通。

现场无管理干部不得贯通。

五、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空、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20米,用钻机打探眼探明气体情况,并且制定相应专项的巷道贯通措施,贯通时必须由通防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

六、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受到影响的工作地点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量达到要求,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七、无计划、无措施、措施不落实等巷道贯通,以及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瓦斯超限等影响安全的,按事故进行从严分析处理。

八、不同水平、不同采区,总进、回风巷道之间的贯通,以及透老巷、透采空区的贯通,施工单位和通修队(准备队)都要派副队长以上干部盯岗,安监科派专业安全员监督,通防专业组安排专
人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工作。

九、巷道贯通后影响全矿或矿井一翼通风系统的贯通工程,应制定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准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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