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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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模板】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模板】

附件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7—注:(1)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登记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单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名称。

(2)、(3)、(4)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5)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址。

(6)排污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址。

(7)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按照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报。

尽量细化到四级行业类别,如“A0311 牛的饲养”。

(8)、(9)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10)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

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

(11)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组织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应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其他注册号包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15位代码)等。

(12)分公司可填写实际负责人。

(13)指与产品、产能相对应的主要生产工艺。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4)填报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填写设计产能,无设计产能的可填上一年实际产量。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5)涉VOCs辅料包括涂料、油漆、胶粘剂、油墨、有机溶剂和其他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分为水性辅料和油性辅料,使用量应包含稀释剂、固化剂等添加剂的量。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6—注:(1)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登记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单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名称。

(2)、(3)、(4)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5)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址。

(6)排污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址。

(7)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按照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报。

尽量细化到四级行业类别,如“A0311 牛的饲养”。

(8)、(9)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10)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

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

(11)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组织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应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其他注册号包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15位代码)等。

(12)分公司可填写实际负责人。

(13)指与产品、产能相对应的主要生产工艺。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4)填报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填写设计产能,无设计产能的可填上一年实际产量。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5)涉VOCs辅料包括涂料、油漆、胶粘剂、油墨、有机溶剂和其他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分为水性辅料和油性辅料,使用量应包含稀释剂、—7—固化剂等添加剂的量。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原始记录表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原始记录表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原始记录表
单位名称:采样日期:方法依据: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仪器型号:仪器编号:环境温度:℃大气压:kPa
序号
监测项目
采样介质编号/批号
排气筒名称/编号
样品
编号
采样
时间min
采样
流量L/min
采样
体积
L
标干采样体积
L
烟气
动压
2、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且无惯性影响,其采样位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置仍需按照上述要求。
3、矩形烟道的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生产工况记录
环保处理设施名称及运行情况
现场监测人员: 审核: (打印条编号填写在备注栏)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Pa
烟道内径/长宽
m
标干烟气流量m3/h
排气筒高度
m
备注
1、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尽可能将采样位置放在烟囱或地面管道气流平稳的管段中);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最小应不小于烟道直径的1.5倍);采样断面气流最好在5m/s以上。

排污申报登记表

排污申报登记表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申报年度:错误!错误!错误!错误!1、只是简单示例具体数据以本单位为准2、不明白的电话QQ或者电话沟通3、此表原则上不能空项没有的填无或者画斜线(不是只填红字项红字只是示例)4、不分是不是第一次带▲项的都填5、每年一月1日至15日填写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纸质版报至环保局。

7、报送要求提示在最后一页。

行政区划代码按本企业所在乡镇填写(此表最后一页处)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李四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填表人张三报出日期:报出日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1—1单位基本信息表1—1-1锅炉、窑炉、茶浴炉、大灶等设施基本情况申报表按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1-1—2污染物排放在线装置情况申报表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本表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是第一次申报请认真填写;其中带“▲”的内容,如果以前填写过并且没有发生过变化,本次可以不填写表1—2上年污染治理设施情况(注意单位)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1-3上年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年产(用)量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备注:1、填报主要产品名称指标时,要包含有机类产品名称。

2、填报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指标时,要包含所有使用的有机溶剂类原辅材料.表1—4上年VOCs污染产生及排放情况表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1-5上年单位产品排污量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1-6上年能源消耗情况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内指标关系:2=3+4,6=7+8+9表1—7上年用水情况(单位:万吨)注意单位表内指标关系:2=3+9+11,3=4+5+6+7,10=(9÷2)×100%表1—8上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实际填写(生产和生活用水)如没有写无或者画斜线表内指标关系:2=3+4=5+6+7+9,7≥8,13≥14,15=16+17,9=10+11,15≥18表1—8附表上年污水一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表1-9上年废气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表1-10上年固体废物产生及去向情况(单位:吨) 对照危废转移联单填写表1-10—附表上年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详细情况(单位:吨/年) 对照危废转移联单填写表内指标关系:3=5+9+13+15, 5=6+7, 9=10+11,14≥18备注: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包括医院临床废物、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三类。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模板】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模板】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6—注:(1)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登记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单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名称。

(2)、(3)、(4)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5)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址。

(6)排污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址。

(7)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按照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报。

尽量细化到四级行业类别,如“A0311 牛的饲养”。

(8)、(9)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10)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

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

(11)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组织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应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其他注册号包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15位代码)等。

(12)分公司可填写实际负责人。

(13)指与产品、产能相对应的主要生产工艺。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4)填报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填写设计产能,无设计产能的可填上一年实际产量。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5)涉VOCs辅料包括涂料、油漆、胶粘剂、油墨、有机溶剂和其他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分为水性辅料和油性辅料,使用量应包含稀释剂、固化剂等添加剂的量。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实用.doc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实用.doc

附件 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单位名称( 1)省份( 2)地市( 3)区县( 4)注册地址(5)生产经营场所地址(6)行业类别( 7)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8)o ′″中心纬度(9)o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 组织机构代码 / 其他注册号 (11)法定代表人 / 实际负责人 (12) 联系方式生产工艺名称( 13)主要产品( 14)主要产品产能计量单位燃料使用信息□有□无燃料类别燃料名称使用量单位□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吨 / 年□气体燃料□其他□立方米 / 年涉 VOCs辅料使用信息(使用涉VOCs辅料 1 吨/ 年以上填写)( 15)□有□无辅料类别辅料名称使用量单位□涂料、漆□胶□有机溶剂□吨 / 年□油墨□其他废气□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无废气污染治理设施( 16)治理工艺数量排放口名称(17)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数量废水□有□无废水污染治理设施(18)治理工艺数量排放口名称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排放去向(19)□不外排□间接排放:排入(污水处理厂名称)□直接排放:排入(水体名称)工业固体废物□有□无工业固体废物名称是否属于危险废物(20)去向□贮存:□本单位 / □送(单位名称)□是□否□处置:□本单位 / □送(单位名称)进行□焚烧 / □填埋 / □其他方式处置□利用:□本单位 / □送(单位名称)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注:(1)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登记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单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名称。

(2)、( 3)、 (4) 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5)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址。

(6)排污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址。

( 7)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按照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2017)填报。

尽量细化到四级行业类别,如“A0311 牛的饲养”。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排污登记管理是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全覆盖,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排污单位负担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

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指导排污单位,按期完成排污登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排污单位开展日常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发现排污单位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而未填报的,或者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擅自降低管理类别填报排污登记表的,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加强监管指导,切实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工作。

施行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馈。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月6日(此件社会公开)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是指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

一、适用范围和登记时限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范围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执行。

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我部规定的登记时限内填报排污登记表。

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填报排污登记表。

二、登记方式排污登记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排污登记表后,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排污单位,其排污登记要求另行规定。

三、登记内容排污登记表的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联系方式、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主要产品及产能等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塑料行业登记模版)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塑料行业登记模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
XXXXX
组织机构代码/其他注册号(8)
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12)
xxx
联系方式
xxxx
行业类别
生产工艺名称(1)
主要产品(2)
主要产品产能(3)
计量单位(4)
备注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原料+注塑成型+包装
果框
200
万个/年
2、主要产品信息(根据实际填写,有多种产品都要一一写出来)
废气排放形式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
治理工艺
数量
备注
有组织
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
吸附
1
有组织
锅炉废气处理设施
水浴除尘
1
无组织
布袋除尘设施
袋式除尘
1
废气排放口名称
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数量
备注
有机废气排放口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1
(该标准适用范围不包括聚氯乙烯树脂)
有机废气排放口
排放口名称
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排放去向(19)
7、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信息(根据环评和实际情况填写,有贮存/处置/利用三种去向)
工业固体废物名称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20)
去向
废洗性炭

处置:□送(XX单位)进行其他方式处置回收
废油漆桶

处置:□送(供供商)进行其他方式处置回收
废边角料、粉尘

处置:□送(XX单位)进行其他方式处置回收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
1
(该标准适用范围为聚氯乙烯树脂)
锅炉废气排放口

排污登记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样表

排污登记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样表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6—(5)(6)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址。

排污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址。

(7)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按照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报。

尽量细化到四级行业类别,如“A0311 牛的饲养”。

(8)、(9)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10)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

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

(11)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组织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由8 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应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其他注册号包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15 位代码)等。

— 7 —注:(1)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登记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单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名称。

(2)、(3)、(4)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12)分公司可填写实际负责人。

(13)指与产品、产能相对应的主要生产工艺。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4)填报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填写设计产能,无设计产能的可填上一年实际产量。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5)涉VOCs 辅料包括涂料、油漆、胶粘剂、油墨、有机溶剂和其他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分为水性辅料和油性辅料,使用量应包含稀释剂、固化剂等添加剂的量。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附件 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初次登记□持续登记□更改登记〕单位名称〔 1〕省份〔 2〕地市〔 3〕区县〔 4〕注册地点〔5〕生产经营场所地点〔6〕行业类型〔 7〕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8〕o′ ″中心纬度〔9〕o ′ ″一致社会信誉代码 (10)组织机构代码 / 其他注册号 (11)法定代表人 / 实质负责人 (12)联系方式生产工艺名称〔 13〕主要产品〔 14〕主要产品产能计量单位燃料使用信息□有□无燃料类型燃料名称使用量单位□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吨/年□气体燃料□其余□立方米 / 年涉 VOCs辅料使用信息〔使用涉VOCs辅料 1 吨/ 年以上填写〕〔 15〕□有□无辅料类型辅料名称使用量单位□涂料、漆□胶□有机溶剂□吨/年□油墨□其余废气□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无废气污染治理设备〔 16〕治理工艺数目排放口名称〔17〕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数目废水□有□无废水污染治理设备〔18〕治理工艺数目排放口名称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排放去处〔19〕□不外排□间接排放:排入〔污水办理厂名称〕□直接排放:排入〔水体名称〕工业固体废物□有□无工业固体废物名称能否属于危险废物〔20〕去处□储存:□本单位 / □送〔单位名称〕□是□否□处理:□本单位 / □送〔单位名称〕进行□焚烧 / □填埋 / □其余方式处理□利用:□本单位 / □送〔单位名称〕其余需要说明的信息注:(1〕按经市场监察管理部门批准的法人登记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标准化汉字全称,与公司〔单位〕盖印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名称。

(2〕、〔 3〕、 (4) 指生产经营场所地点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5〕经市场监察管理部门批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点。

(6〕排污单位实质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点。

〔 7〕公司主营业务行业类型,依照2021 年公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2021〕填报。

尽量细化到四级行业类型,如“A0311 牛的饲养〞。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模板】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模板】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6—注:(1)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登记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单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名称。

(2)、(3)、(4)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5)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址。

(6)排污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址。

(7)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按照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报。

尽量细化到四级行业类别,如“A0311 牛的饲养”。

(8)、(9)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10)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

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

(11)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组织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应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其他注册号包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15位代码)等。

(12)分公司可填写实际负责人。

(13)指与产品、产能相对应的主要生产工艺。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4)填报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填写设计产能,无设计产能的可填上一年实际产量。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5)涉VOCs辅料包括涂料、油漆、胶粘剂、油墨、有机溶剂和其他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分为水性辅料和油性辅料,使用量应包含稀释剂、固化剂等添加剂的量。

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引

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引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引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是指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

一、适用范围和登记时限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范围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执行。

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我部规定的登记时限内填报排污登记表。

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填报排污登记表。

二、登记方式排污登记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permitExt)上填报排污登记表后,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排污单位,其排污登记要求另行规定。

第一次使用平台的企业需要注册,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permitExt)后,点击注册:在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企业相关内容,并点击提交完成注册后,即可使用刚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进行登记操作:三、登记内容企业需在“排污登记”模块进行排污登记填报,排污登记表的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联系方式、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主要产品及产能等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排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排污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定期更新排污登记表自登记编号之日起生效。

对已登记排污单位,自其登记之日起满5年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自动发送登记信息更新提醒。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督促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及时更新。

五、变更登记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排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六、注销登记排污单位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的,应当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销排污登记表,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注销申请后,由平台自动即时生成回执,排污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重点源项目排污申报表DOC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重点源项目排污申报表DOC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重点源项目排污申报表DOC简介排污申报表是环保部门要求企业每年必须申报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监管企业的排放情况,确保企业的排放情况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重点源项目排污申报表的相关内容。

填写对象排污申报表的填写对象为所有需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电厂、钢铁厂、制药厂等。

填写时间排污申报表的填写时间为每年的年初至次年年初,即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企业需要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排污申报表的填写和提交。

填写方式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填写排污申报表:•纸质申报表:企业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纸质申报表,然后填写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网上申报表: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填写和提交申报表。

此方式需要企业具备网上申报的条件,如拥有电子营业执照等。

填写内容排污申报表共分为两部分,即污染源及其排放口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情况。

下面将针对其中的重点源项目排污申报表进行介绍。

污染源及其排放口基本情况这部分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管辖部门、污染源名称、污染源大类、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排放口高程等内容。

以下为详细内容:•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邮编等基本信息。

•管辖部门:包括国家环保部门、省级环保部门、市级环保部门等。

•污染源名称:即企业的污染源名称。

•污染源大类:包括大气污染源、水污染源、固体废物污染源等。

•排放口名称:即排放口设备的名称,例如“烟囱”、“废气排放口”等。

•排放口编号:是排放口的标识号码,以方便管理和监控。

•排放口高程:即排放口距离地面的高度。

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情况这部分主要包括企业的排放污染物的类型、分别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排放量、治理设施的类型、排放数据统计周期等内容。

以下为详细内容:•污染物类型: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多种类型的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等。

污染物排放登记表

污染物排放登记表

污染物排放登记表排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污染物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排放口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排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排放浓度(mg/m3):_______________排放流量(m3/h):__________________排放时间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排放持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排放总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污染物排放登记表用于记录排放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便进行监测与管理。

请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信息,并于每次排放后及时备案。

详细说明如下:1. 排放单位:请填写你所在单位的名称,确保准确无误。

2. 日期:填写排放登记表的日期,以年/月/日的格式进行填写。

3. 污染物种类:填写所排放污染物的具体种类,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4. 排放口位置:填写所排放污染物的具体位置,如烟囱、管道等。

5. 排放方式:请填写所排放污染物的具体方式,如喷射、燃烧、挥发等。

6. 排放浓度(mg/m3):填写所排放污染物的浓度,以毫克/立方米为单位进行填写。

7. 排放流量(m3/h):填写所排放污染物的流量,以立方米/小时为单位进行填写。

8. 排放时间段:填写所排放污染物的时间段,具体到时/分/秒,以方便监测和核算。

9. 排放持续时间:填写排放持续的时间长度,以小时为单位进行填写。

10. 排放总量:根据排放浓度、流量和持续时间进行计算,填写所排放污染物的总量。

11. 备注:如有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请在备注栏内填写详细内容。

固定工业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固定工业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固定工业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填写说明:
1. 本登记表适用于所有固定工业源的排污登记。

2. 登记表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基本信息、排污类型、排放量、污染治理措施、监测情况和申报信息。

3. 填写时,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报。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联系
法定代表人:
主管部门:
排污类型
请勾选适用的排污类型:
1. 大气污染物排放
2. 水污染物排放
3. 声音污染排放
4. 固体废弃物排放
5. 其他(请注明):
排放量
请填写近一年的排放量(单位:吨/年):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 水污染物排放量:
3. 声音污染排放量:
4. 固体废弃物排放量:
5. 其他污染物排放量(请注明):
污染治理措施
请简要描述您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监测情况
请填写最近一次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
1. 监测时间:
2. 监测点位:
3. 监测结果:
4. 是否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申报信息
请填写以下信息以便核实:
1. 填表人:
2. 填表日期:
3. 相关附件:
以上是固定工业源排污登记表的样表,填写时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感谢您的配合。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表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表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表
登记编号:***
1.你单位应当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你单位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

3.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你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4.你单位若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表。

5.你单位因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定及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同时注销排污登记表。

6.若你单位在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运营,应于有效期满前20日内进行延续登记。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附件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6注:(1 )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登记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单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名称。

(2)、(3)、(4)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5)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址。

(6)排污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址。

(7)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按照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报。

尽量细化到四级行业类别,如“A0311牛的饲养”。

(8)、(9)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10)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

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 ),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

(11)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组织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应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其他注册号包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15位代码)等。

(12)分公司可填写实际负责人。

(13)指与产品、产能相对应的主要生产工艺。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4)填报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填写设计产能,无设计产能的可填上一年实际产量。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5)涉VOCs辅料包括涂料、油漆、胶粘剂、油墨、有机溶剂和其他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分为水性辅料和油性辅料,使用量应包含稀释剂、固化剂等添加剂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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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样表)
(□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
注:
(1 )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登记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单
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名称。

(2)、(3)、(4)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5)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址。

(6)排污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址。

(7)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按照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报。

尽量细
化到四级行业类别,如“A0311牛的饲养”。

(8)、(9)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10)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

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 ),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

(11)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

组织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
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
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应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其他注册号包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
(15位代码)等。

(12)分公司可填写实际负责人。

(13)指与产品、产能相对应的主要生产工艺。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4)填报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填写设计产能,无设计产能的可填上一年实际产量。

非生产类单位可不填。

(15)涉VOCs辅料包括涂料、油漆、胶粘剂、油墨、有机溶剂和其他含挥发性有机物的辅料,分为水性辅料和油性辅料,使用量应包含稀释剂、固化剂等添加剂的量。

(16)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对于有组织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除尘器、脱硫设施、脱硝设
施、VOCs治理设施等;对于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分散式除尘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等。

(17)指有组织的排放口,不含无组织排放。

排放同类污染物、执行相同排放标准的排放口可合并填报,否则应分开填报。

(18)指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

(19)指废水出厂界后的排放去向,不外排包括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
部回用不向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行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也属于不外排);间接排放去向包括去工
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处理厂、其他企业污水处理厂等;直接排放包括进入海域、江
河、湖、库等水环境。

(20)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附件2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样本)
登记编号:****1X
注意事项:
1•你单位应当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你单位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

3.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你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4•你单位若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表。

5•你单位因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定及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同时注销排污登记表。

6.若你单位在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运营,应于有效期满前20日内进行延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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